① 民間理財利息超過銀行利息多少不受法律保護
超過銀行定存的4倍不受法律保護,過完年後可能理財收益會降低
② 第幾條規定利息超過銀行四倍不受法律保護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條第二款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六條規定利息超過銀行四倍不受法律保護。
其中《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六條有明確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具體掌握,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
③ 利息超過多少不受法律保護
按照規定: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
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按規定,網貸年利率超過36%的部分就不受法律保護了。
也就是說,如果貸款年利率超過了24%,但是沒有超過36%,這中間的利息可以雙方互相協商是否需要還款,如果年利率沒有超過24%,那麼利息就需要全部歸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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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法律規定借款利息不高於銀行多少 不高於幾倍受法律保護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依法妥善審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促進經濟發展維護社會穩定的通知》第6條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具體掌握,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數)。
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注意,不高於4倍。
(4)超過銀行理財收益多少不受法律保護擴展閱讀
計算方式
(一)人民幣業務的利率換算公式為(註:存貸通用):
1.日利率(0/000)=年利率(%)÷360=月利率(‰)÷30
2.月利率(‰)=年利率(%)÷12
(二)銀行可採用積數計息法和逐筆計息法計算利息。
1.積數計息法按實際天數每日累計賬戶余額,以累計積數乘以日利率計算利息。計息公式為:
利息=累計計息積數×日利率,其中累計計息積數=每日余額合計數。
2.逐筆計息法按預先確定的計息公式利息=本金×利率×貸款期限逐筆計算利息
⑤ 第幾條規定利息超過銀行四倍不受法律保護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條第二款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六條規定利息超過銀行四倍不受法律保護。
其中《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六條有明確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具體掌握,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
⑥ 超過9%年利率的理財產品都是違法的嗎
這種說法是錯誤的,在法律保護內的利率水平的理財產品都是合法的,利率比較高,風險自然也比較大。
相關利率上限的規定:原規定,民間性貸款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以上部分的利率不受法律保護;2020年9月新的規定,借貸利率不得超過市場利率LPR的四倍(2020年4月至今公布的1年期LPR3.85%,四倍為15.4%,五年期以上LPR4.65%,四倍為18.6%)。
⑦ 利息超過多少不受法律保護
利率超過了規定利率上限,即年利率15.4%,超過部分不受法律保護。
關於利率上限的規定:
2020年9月新的規定:借貸利率不得超過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四倍(2020年4月至今公布的1年期LPR3.85%,四倍為15.4%)。
拓展資料:
一般來說,利率根據計量的期限標准不同,表示方法有年利率、月利率、日利率。
現代經濟中,利率作為資金的價格,不僅受到經濟社會中許多因素的制約,而且,利率的變動對整個經濟產生重大的影響,因此,現代經濟學家在研究利率的決定問題時,特別重視各種變數的關系以及整個經濟的平衡問題,利率決定理論也經歷了古典利率理論、凱恩斯利率理論、可貸資金利率理論、IS-LM利率分析以及當代動態的利率模型的演變、發展過程。
凱恩斯認為儲蓄和投資是兩個相互依賴的變數,而不是兩個獨立的變數。在他的理論中,貨幣供應由中央銀行控制,是沒有利率彈性的外生變數。此時貨幣需求就取決於人們心理上的「流動性偏好」。
而後產生的可貸資金利率理論是新古典學派的利率理論,是為修正凱恩斯的「流動性偏好」利率理論而提出的。在某種程度上,可貸資金利率理論實際上可看成古典利率理論和凱恩斯理論的一種綜合。
英國著名經濟學家希克斯等人則認為以上理論沒有考慮收入的因素,因而無法確定利率水平,於是於1937年提出了一般均衡理論基礎上的IS-LM模型。從而建立了一種在儲蓄和投資、貨幣供應和貨幣需求這四個因素的相互作用之下的利率與收入同時決定的理論。
根據此模型,利率的決定取決於儲蓄供給、投資需要、貨幣供給、貨幣需求四個因素,導致儲蓄投資、貨幣供求變動的因素都將影響到利率水平。這種理論的特點是一般均衡分析。
該理論在比較嚴密的理論框架下,把古典理論的商品市場均衡和凱恩斯理論的貨幣市場均衡有機的統一在一起。馬克思的利率決定理論是從利息的來源和實質的角度,考慮了制度因素在利率決定中的作用的利率理論,其理論核心是利率是由平均利潤率決定的。馬克思認為在資本主義制度下,利息是利潤的一部分,是剩餘價值的一種轉換形式。
利息的獨立化,對於真正顯示資金使用者在再生產過程中所起的能動作用有積極意義。
⑧ 有理財產品年化收益率超過14%就不受法律保護的說法嗎
沒有,只要是非銀行儲蓄外的投資,都不受保護,要自負盈虧
⑨ 存款利率多少不受法律保護還有理財利率多少就算是高風險投資
300萬買短期理財月入萬元方案
一位網友在微博上晾曬自己賣房後的新生活方式。「把房賣了,300萬。一半買理財產品,一半存活期。一個月一萬多的利息,足夠租房、旅行、閱讀……是時候為自己活著!」這樣的生活著實愜意,但他說的理財方式真的能享受每月1萬多元的收入嗎?專家指出,根據目前銀行理財產品的實際情況,這樣的收益水平是不可能的。
150萬元買理財 月入1萬不現實
專家稱,人民幣活期存款的基準利率為0.35%,即使上浮10%也只有0.385%,如果300萬元中的150萬元存活期,一年能有5775元的收入,平攤到每月是481元。對這名網友來說,活期存款的利息收入基本可以忽略。
「最近比較穩健的銀行理財產品的年化收益率基本在4%-5.5%之間,如果150萬元全部買了年化收益率5.5%的理財產品,一年的收益應為82500元,摺合每月有6875元。但如果購買一年期的理財產品,收益只會到期兌付,不可能每月付息。」專家算完賬後表示,靠150萬元的銀行理財產品不可能每月坐享10000多元的收入。
「如果所投資的理財產品是其他渠道的高收益產品,倒是有可能。但投資者要承擔更高的風險,本金也沒有保證。」專家計算後表示,150萬元的本金享受每月1萬多元的收入,摺合年化收益率要在8%以上,目前絕大多數銀行的理財產品都達不到這一水平。信託符合要求,但信託並不保本,而且收益一般是一年或兩年到期後支付。至於與股票市場相關的理財產品,風險和波動都比較大,可能這個月能賺10%,下個月就要虧本。「這些理財方式都不能長期穩定地提供每月1萬多元的收入。」
300萬買理財月收1萬多元
那麼,如果300萬元賣了房子的網友希望每月靠理財產品獲取1萬多元的穩定收入,有什麼辦法呢?專家認為必須把客戶賣房所得300萬全部用來理財,而且還只能買一些短期的理財產品。
他提出三種可行方案:一是購買期限在33天,預期年化收益率5.0%的產品,300萬本金,每月可領取收益12328.77元;二是購買建信周盈安心理財基金,無交易費率,以一周為周期滾動運作,預期年化收益率4.5%左右,300萬本金,每月可領取收益11095.89元;三是將資金分兩部分,100萬本金,做期限33天,預期年化收益率5.0%的理財,每月可領取收益4109.59元;200萬本金,做期限120天,預期年化收益率5.4%的理財,到期可領取收益35506.85元;平均到每月可領取12986.30元。
不過,專家提醒投資者,銀行理財產品的收益率也有波動周期。一旦理財產品收益率下降,而未來的房租還繼續上漲,會對這名客戶的每月收入產生很大影響。
300萬元存一年活期利息剛過萬元
如果這位網友賣房所得的300萬元全部存進銀行,則收入要大大減少。現行活期存款基準利率是0.35%,以上浮至頂的0.385%計算,一年的利息只有11550元。如果存成定期,中國的定存最短期限是三個月,基準利率是2.6%,最多能達到2.86%,以此計算,每三個月的利息是21450元,假設每個季度都把利息取出,本金繼續做三個月定存,一年的利息收入為85800元,平攤到每月是7150元。現在一年期定存最高利率是3.3%,300萬元能得到99000元利息,摺合每月是8250元。
看到不少網友對此評論表示,這種賣房後租房旅遊的生活方式固然灑脫,但不適合那些拖家帶口且只有一套住房的人群。從理財角度講,現在房價走勢依然堅挺,很多專家認為一線城市房價還有很大上升空間,現在賣房應該不是明智選擇。另有一些業內人士認為,過去十年的事實證明,房產增值的速度遠超其他理財方式,像在北京這樣的一線城市,現在賣掉房子特別是唯一房子,未來很可能會後悔。
(來源:網路)
⑩ 理財收益超過多少不受法律保護
理財收益:合法的,收法律保護。違法的受法律約束,不收法律保護。個人理解,僅作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