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定期理財產品到期如何賬務處理,要不要交增值稅
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規定,金融服務,是指經營金融保險的業務活動。包括貸款服務、直接收費金融服務、保險服務和金融商品轉讓。貸款,是指將資金貸與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業務活動。各種佔用、拆借資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間(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報酬、資金佔用費、補償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買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資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資性售後回租、押匯、罰息、票據貼現、轉貸等業務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質的收入,按照貸款服務繳納增值稅。以貨幣資金投資收取的固定利潤或者保底利潤,按照貸款服務繳納增值稅。另外,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明確金融 房地產開發 教育輔助服務等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140號)規定,《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財稅〔2016〕36號)所稱「保本收益、報酬、資金佔用費、補償金」,是指合同中明確承諾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資收益。金融商品持有期間(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屬於利息或利息性質的收入,不徵收增值稅。
因此,根據上述規定,您公司向銀行購買理財產品的收益,若屬於保本投資收益,應按規定繳納增值稅;若屬於非保本的投資收益,不徵收增值稅。
② 哪些項目不徵收增值稅
根據《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第二條不徵收增值稅項目:
1、根據國家指令無償提供的鐵路運輸服務、航空運輸服務。
2、存款利息。
3、被保險人獲得的保險賠付。
4、房地產主管部門或者其指定機構、公積金管理中心、開發企業以及物業管理單位代收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5、在資產重組過程中,通過合並、分立、出售、置換等方式,將全部或者部分實物資產以及與其相關聯的債權、負債和勞動力一並轉讓給其他單位和個人,其中涉及的不動產、土地使用權轉讓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五條規定了下列7個項目免徵增值稅:
1、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
2、避孕葯品和用具;
3、古舊圖書;
4、直接用於科學研究、科學試驗和教學的進口儀器、設備;
5、外國政府、國際組織無償援助的進口物資和設備;
6、由殘疾人的組織直接進口供殘疾人專用的物品;
7、銷售的自己使用過的物品。
除前款規定外,增值稅的免稅、減稅項目由國務院規定。任何地區、部門均不得規定免稅、減稅項目。
③ 投資收益是否交增值稅 增值稅是必須交的嗎
不屬於利息或利息性質的收入,非保本的投資收益不收增值稅,達到條件的必須繳納增值稅。
一、金融商品持有期間(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投資收益,不屬於利息或利息性質的收入,不徵收增值稅。
二、、經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批准成立且經營金融保險業務的機構發放貸款後,自結息日起90天內發生的應收未收利息按現行規定繳納增值稅,自結息日起90天後發生的應收未收利息暫不繳納增值稅,待實際收到利息時按規定繳納增值稅。
三、納稅人購入基金、信託、理財產品等各類資產管理產品持有至到期,不屬於《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所稱的金融商品轉讓。
四、資管產品運營過程中發生的增值稅應稅行為,以資管產品管理人為增值稅納稅人。
(3)持有至到期基金理財不交增值稅擴展閱讀:
財政部此舉是在與國際接軌。按照國際慣例,非保本金融產品不徵收增值稅。在今年營改增之後,財政部基本平移了現行營業稅的做法,一步步剔除這類金融產品。由於非保本金融產品的收益難以核算,風險比較大,因此,不再徵收增值稅。
財政部明確非保本金融產品不再交納增值稅,是綜合考量的結果,結合了當前金融業發展方向、國際發展潮流以及當前資本市場的低迷等各種因素。對投資者來說,這是利好消息。
④ 保本理財產品需要繳納增值稅稅率是多少分錄怎麼做。急急急
我認為應該這樣理解:
1,保本金融產品持有期間收益和持有到期收到的「持有期間收益」,按照貸款服務繳納增值稅。
2,保本金融產品不到期轉讓收益按金融商品轉讓繳納增值稅。
3,保本金融產品到期贖回不徵收增值稅。
貸款服務稅率是6%。
1,收到保本理財產品收益
借:銀行存款
貸:投資收益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保本金融產品不到期轉讓
借:銀行存款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貸:投資收益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3,保本金融產品到期贖回
借:銀行存款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貸:投資收益
⑤ 理財產品的利息收入需要交增值稅嗎
非保本類型的理財產品的利息收入不用繳納增值稅,具有保本收益類型的理財產品的利息收入需要繳納增值稅。
1、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明確金融 房地產開發 教育輔助服務等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140號)規定,《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財稅〔2016〕36號)第一條第(五)項第1點規定所稱「保本收益、報酬、資金佔用費、補償金」,
是指合同中明確承諾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資收益。金融商品持有期間(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屬於利息或利息性質的收入,不徵收增值稅。
2、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第(五)條規定,金融服務。金融服務,是指經營金融保險的業務活動。包括貸款服務、直接收費金融服務、保險服務和金融商品轉讓,貸款服務。
貸款,是指將資金貸與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業務活動。各種佔用、拆借資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間(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報酬、資金佔用費、補償金等)收入、押匯、罰息、票據貼現、轉貸等業務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質的收入,按照貸款服務繳納增值稅。
(5)持有至到期基金理財不交增值稅擴展閱讀:
保證收益理財產品和非保證收益理財產品
保證收益理財產品的收益是固定的,到期後就可以獲得協議上規定的收益,反之為非保證型。保本理財產品,屬於低風險理財。保證和浮動說明了銀行承擔的風險不同。保本類理財在協議中會有銀行承諾,無論發生任何問題銀行保證客戶到期可以拿回全部本金。
非保證型又分為保本浮動收益理財產品和非保本浮動收益理財產品。保本浮動收益理財產品是指銀行按照約定向客戶保證本金支付,本金以外的投資風險由客戶承擔,並依據實際投資收益情況確定客戶實際收益的理財產品,反之就是非保本型。
非保證收益的理財產品的發行機構不承諾理財產品一定會取得正收益,有可能收益為零,不保本的產品甚至有可能收益為負。一般銀行的保本浮動收益型的風險僅次於儲蓄風險,是追求穩定收益的穩健型客戶的最佳選擇。
⑥ 購買基金要交增值稅嗎
根據《關於明確金融房地產開發 教育輔助服務等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140號)規定:「二、納稅人購入基金、信託、理財產品等各類資產管理產品持有至到期,不屬於《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財稅〔2016〕36號)第一條第(五)項第4點所稱的金融商品轉讓
⑦ 理財產品持有至到期是否繳納增值稅
不需要,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明確金融房地產開發 教育輔助服務等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140號)第二條規定:納稅人購入基金、信託、理財產品等各類資產管理產品持有至到期,不屬於《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財稅〔2016〕36號)第一條第(五)項第4點所稱的金融商品轉讓。
⑧ 營改增後:哪些項目不繳納增值稅了,鉑略財務培訓
1、非保本金融商品收益
舊法規:《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規定,金融商品持有期間(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報酬、資金佔用費、補償金等)收入,按照貸款服務繳納增值稅,不包括股票,因為持有股票取得的是股利,不是利息。但原營業稅政策中包括股票。因此,企業取得的股票股利是否繳納增值稅存在爭議。
新法規:《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明確金融、房地產開發、教育輔助服務等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140號)第一條規定,《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財稅〔2016〕36號)第一條第(五)項第1點所稱「保本收益、報酬、資金佔用費、補償金」,指合同中明確承諾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資收益。金融商品持有期間(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屬於利息或利息性質的收入,不徵收增值稅。
變化:企業取得的股票股利不徵收增值稅。
2、資產管理產品持有至到期
舊法規:《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規定,其他金融商品轉讓包括基金、信託、理財產品等各類資產管理產品和各種金融衍生品的轉讓。
因此,基金、信託和理財產品等各類資產管理產品的轉讓屬於金融商品轉讓,適用6%的稅率。
新法規:財稅〔2016〕140號文件第二條規定,納稅人購入基金、信託和理財產品等各類資產管理產品持有至到期,不屬於《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財稅〔2016〕36號)第一條第(五)項第4點所稱的金融商品轉讓。
變化:基金、信託和理財產品等各類資產管理產品持有至到期,不徵收增值稅。
提示:法規中規定的是「持有至到期」,非持有至到期的,則不適用財稅〔2016〕140號文件的相關規定。
3、免租期
舊法規:納稅人在出租期限內提供了免租期,有些稅務機關的政策解讀要求免租期期間要視同銷售。
新法規:《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土地價款扣除時間等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86號)第七條規定,納稅人出租不動產,租賃合同中約定免租期的,不屬於《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6〕36號文件印發)第十四條規定的視同銷售服務。
變化:出租方與承租方約定的免租期不視同銷售繳納增值稅。
4、預付卡
舊法規:《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並收訖銷售款項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的當天;先開具發票的,為開具發票的當天。
因此,發卡企業銷售預付卡時開具發票,應當繳納增值稅。
新法規:《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改增試點若干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53號)第三條第一款規定,單用途卡發卡企業或者售卡企業銷售單用途卡,或者接受單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預收資金,不繳納增值稅。售卡方可按照本公告第九條的規定,向購卡人、充值人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第三款規定,持卡人使用單用途卡購買貨物或服務時,貨物或者服務的銷售方應按照現行規定繳納增值稅,且不得向持卡人開具增值稅發票。多用途卡也是如此。
變化:發卡企業銷售預付卡時,不繳納增值稅,待持卡人實際消費時,再繳納增值稅。
提示:發卡企業銷售預付卡時,應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待持卡人實際消費時,不得向持卡人開具增值稅發票。
⑨ 基金收益要不要交稅
基金向個人投資者分配股息、紅利、利息時,不再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這是基金與股票在稅收方面的明顯區別,也是基金宣傳的收入免稅的由來。另外,個人投資者買賣股票或基金單位獲得的差價收入,按照現行稅收規定均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徵收企業所得稅。
股票、非保本基金、理財產品等投資今後將不再交增值稅。財政部網站最新發布了《關於明確金融房地產開發教育輔助服務等增值稅政策的通知》稱,金融商品持有期間(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投資收益,不屬於利息或利息性質的收入,不徵收增值稅。
(9)持有至到期基金理財不交增值稅擴展閱讀:
在北京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劉劍文看來,財政部明確非保本金融產品不再交納增值稅,是綜合考量的結果,結合了當前金融業發展方向、國際發展潮流以及當前資本市場的低迷等各種因素。對投資者來說,這是利好消息。
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董登新也告訴新京報記者,財政部此舉意在打破銀行剛性兌付金融產品的傳統格局,鼓勵銀行等金融機構創新開發非保本類金融產品,滿足投資者多樣化需求,形成差異化的風險搭配。
⑩ 國開債持有至到期取得的利息收入是否要繳納增值稅
國開債持有至到期取得的利息收入,不需要繳納增值稅
根據財稅2016140號文,非保本金融商品持有到期取得的收益不征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