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理財攻略 > 理財產品業務管理不完善

理財產品業務管理不完善

發布時間:2022-03-25 00:23:15

㈠ 在工行網站上買理財產品,出現您尚未進行風險評估怎麼回事怎麼解決

1、風險評估(Risk Assessment) 是指,在風險事件發生之前或之後(但還沒有結束),該事件給人們的生活、生命、財產等各個方面造成的影響和損失的可能性進行量化評估的工作。即,風險評估就是量化測評某一事件或事物帶來的影響或損失的可能程度。

從信息安全的角度來講,風險評估是對信息資產(即某事件或事物所具有的信息集)所面臨的威脅、存在的弱點、造成的影響,以及三者綜合作用所帶來風險的可能性的評估。作為風險管理的基礎,風險評估是組織確定信息安全需求的一個重要途徑,屬於組織信息安全管理體系策劃的過程。

2、銀行的理財產品的風險評估,必須有理財經理的簽字,如果是第一次購買銀行理財產品,需要認真填寫好風險評估表,銀行理財人員會依據風險測評結果,告訴客戶屬於那種類型等級購買適合的風險等級理財產品,投資者投資銀行理財產品要看準選擇。

所以還是需要客戶到網點當面進行風險評估的,好在評估的有效期是一年,這樣評估後,以後再購買同類產品就不需要再做了。

3、工商銀行理財產品風險設五個等級,PR1為保守型、PR2為穩健型、PR3為平衡型、PR4為成長型、PR5為進取型;

(1)理財產品業務管理不完善擴展閱讀:

風險評估(Risk Assessment) 是指,在風險事件發生之前或之後(但還沒有結束),該事件給人們的生活、生命、財產等各個方面造成的影響和損失的可能性進行量化評估的工作。即,風險評估就是量化測評某一事件或事物帶來的影響或損失的可能程度。

參考資料:風險評估-網路

㈡ 理財產品的信息披露要怎麼做才算規范

銀行理財產品的銷售過程,是一個信息溝通的過程。銀行理財產品本身,實際上是一系列信息和數據的組合。而要加強消費者的保護,必須加強對消費者知情權的保護,強化銀行信息披露的義務。與隱私權、救濟權等權利相比,知情權具有更重要的地位,尤其是在銷售階段,保護知情權是為了保證消費者做出正確選擇,使得消費者的利益最大化。多年來,國際金融監管組織對金融產品的信息披露規則極其重視,究其原因,在於消費者知情權保護的意義重大。2013年,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聯合國際證券監管聯合會和國際保險監管聯合會,針對集合投資產品的信息披露要求提出建議,信息披露的標准和規則,尤其是銷售階段的信息披露,是促進金融消費者保護的重要監管工具,可以增強金融產品和市場的透明度。完善的信息披露機制,可以有助於減少存在於產品發售者和消費者之間的信息不對稱,可以使得消費者更好的做出知情決策。而歐盟等國家和地區,也陸續提出了金融產品信息披露的規范和法律法規。
我國銀行監管機構,對消費者知情權保護和銀行理財產品的信息披露同樣十分重視,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銀監會)為規范銀行理財業務的發展,2005年相繼出台了《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風險管理指引》,2011年出台《商業銀行理財產品銷售管理辦法》(以下簡稱《銷售管理辦法》)。其中諸多規定,著眼於保護消費者的利益,規范和改進商業銀行的信息披露。但是在實際中,還是出現大量因信息披露規則的不完善,而導致消費者與商業銀行對簿公堂的訴訟案件。究其原因,是因為銀行在銷售理財產品的過程中,信息披露存在嚴重缺陷,這已經成為阻礙銀行理財產品市場發展的重要原因。
一、當前商業銀行理財產品信息披露中的缺陷
目前,商業銀行理財產品信息披露的實踐和立法,都不夠完善。實踐中商業銀行在銷售理財產品時,常常發生誤導性的披露,披露內容不真實,披露的模式不統一,造成消費者在獲取信息和使用信息時存在障礙,以至於在實踐中,信息披露無法發揮作用有,沒有起到保住消費者選擇產品,提供依據的功能。
(一)實踐中的信息披露存在缺失
目前,商業銀行在理財產品的信息披露中,存在諸如:專業術語難以理解、披露內容龐雜和披露格式不統一等問題,消費者無法獲得相應的信息。即使獲得部分信息,也可能無法做出判斷。過於深奧的專業名詞,對於一般的消費者而言,無法獲知其准確含義。以年化收益率為例,沒有多少消費者能夠理解其真實含義,多數人甚至將其直接與年利息的概念直接等同,豈不知,在商業銀行普遍採取資金池操作的模式下,對於非保障收益的理財產品,年化收益率僅僅是消費者可能獲得的最大收益率而已。
實踐中普遍存在沒有統一的披露格式,商業銀行根據自身習慣採取不同的披露格式。沒有統一的披露格式,消費者根本無法對獲知的信息進行對比,沒有可比性的信息,對於消費者的決策,幾乎沒有價值,消費者獲取的僅僅是冰冷的毫無意義的數據而已。以銀行理財產品的風險披露格式為例,風險是所有消費者在購買銀行理財產品時的重點考慮因素,但是對於這一重要的信息,各家銀行的實際做法,卻是大相徑庭。甚至是同一個銀行的不同產品之間,採用的風險分級也不同。
(二)法律法規的規定不適宜消費者的選擇
實踐中產生的亂象,根源在於現有法律法規不完善。銀監會出台大量規范的初衷,目的在於規范銀行理財產品的健康發展。但是規定中存在的制度性的缺陷,導致銀行理財產品信息披露存在大量的問題,在實踐中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
1.傳統信息披露原則無法適應需求
金融機構向消費者,全面、充分、准確地披露非誤導的信息是金融機構應該遵循的法定義務,也是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則。多年以來,我國法律法規中都遵循了這一原則,《銷售管理辦法》也無例外。但是這些看來絕對正確的標准,在現實世界中,卻不能完全發揮作用。信息披露的目的,在於為消費者提供選擇購買理財產品時所需要的具體信息和數據,消費者要根據獲得的信息,來挑選產品,做出決定。而在實踐中,消費者不僅要決定是否購買一款產品,還要決定具體買哪家的產品,由此必然帶來選擇的困惑。設計產品信息披露的目的,可以概括為以下兩點:第一,向消費者提供必要信息,供其做出知情決策(informed decision),確定是否購買產品;第二,促進產品間進行比較,鼓勵消費者在產品間進行挑選,促進產品競爭。簡而言之,信息披露的功能包括兩點:知情和比較。而在兩者之間,比較更加重要。只有能夠比較,才能讓消費者做出合理的選擇。傳統上信息披露的重點,是基於消費者知情的需求,更多地強調需要消費者了解產品的基本情況,然而,缺忽略了不同產品之間的比較,忽視了消費者進行決策的具體過程;而比較是在知情的基礎上,方便消費者在購買產品時進行選擇,進而做出決定。沒有一個消費者,在進行決策的時候,缺少比較的過程,真實的產品銷售,必然是消費者進行比較的過程。因此,無法進行比較的信息,實際價值大打折扣,消費者還是一頭霧水,無從選擇。然而遺憾的是,由於法律法規缺乏相應規范,我國目前銀行理財產品的信息披露,忽視了信息比較的功能,阻礙了消費者進行比較,也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市場優勝略汰功能的發揮。
2.關鍵信息規定在法律法規中缺失
無論信息披露的原則如何確定,最終目的是將消費做出決策最需要的信息,提供給消費者。而任何一款銀行理財產品都擁有大量的信息,但是在所有的信息中,只有最關鍵的信息,是決定消費者選擇的依據。然而如前文所述,我國目前法律法規中,並沒有重點關注關鍵信息的披露。根據《銷售管理辦法》第13條規定,理財產品宣傳銷售文本應當全面、客觀反映理財產品的重要特性和與產品有關的重要事實,語言表述應當真實、准確和清晰。但是,對於何為理財產品的重要特性和重要事實,並沒有進一步明確的規定,需要各商業銀行決定。有的銀行的產品說明書,分為特別提示和基本信息。特別提示包括風險和收益情況,對最不利情況進行說明,還包括了產品的風險評級、流動性評級和適合客戶類別。雖然已經具備了一定的關鍵信息披露的雛形,但是還需要進一步的改進。實踐中,如何落實理財產品的重要特性和重要事實的披露,成為保護消費者知情權的關鍵。反映理財產品重要特性和重要事實的信息,將是消費者進行挑選不同產品的重點,是消費者做出決定的最重要依據。正如歐盟經過研究認為,許多國家現有的金融產品信息披露體系存在問題,現有體系更多關心如何使得發售者免除自身的法律風險,而不是為消費者提供有效的信息。
二、金融產品信息披露規則的國際經驗
目前我國的金融體制,已經更多的與國際接軌,銀行理財產品業務的發展,本身就是借鑒國際經驗的探索。為促進金融產品信息披露規則的改進,許多國際組織和國家,已提出信息披露的標准化原則。同時,重點通過開發和完善關鍵信息的標准化披露,達成信息披露標准化的目的。
(一)國際社會對信息披露標准化的探索
在金融產品信息披露方面,有關國際組織和國家,已進行了大量的研究和總結,很多國家和地區已經進行了相關的立法。巴塞爾委員會認為,不同金融產品之間,應該採取相同的信息披露范圍和模式,便於消費者進行產品比較。應該採用平實的語言,增強金融產品信息的可理解性。2012年,歐盟出台的《投資產品關鍵信息披露監管指引建議稿》,其目的在於方便消費者了解投資產品的關鍵信息和風險,並且可以比較不同產品之間的特點。盡量使信息披露更加標准化,使消費者可以獲得關鍵信息。英國金融服務局(FSA)對信息披露標准化進行了長期的研究,認為信息披露應該遵循標准化原則。簡單和標准格式的信息披露能夠幫助消費者比較不同金融機構之間的產品。這種比較能夠使消費者獲得符合其需要的產品,也能夠促進金融機構在透明的原則下進行競爭。並且形成了一系列的實踐成果,以抵押貸款領域為例,包括消費者抵押貸款信息披露文件(Consumers and mortgage disclosure documentation)、抵押貸款標准化初始披露文件(Standard Mortgage Initial Disclosure Document ,IDD)、標准化抵押貸款負擔能力宣傳冊(Standard Mortgage Affordability Leaflet)、抵押貸款標准化關鍵信息說明(Standard Mortgage Key Facts Illustration ,KFI)。美國聯邦儲備委員會理事會總結了不同金融產品的信息披露標准化的經驗和做法。根據有關信用卡的測試表明,標准化可以幫助消費者理解信息披露的內容。在現實中,可以將金融產品信息,用一種更加標準的方式和概念來披露,採取這種方式可以有助消費者對金融產品信息的理解。
通過對不同國家和國際組織經驗的考察,可以總結出兩條有益的經驗:一是信息披露的標准化,二是關鍵信息披露,通過關鍵信息披露的標准化,來落實信息披露的標准化原則。實際上,標准化的目的是可比性,要求標准化的過程中,需要通過適當性和可讀性,來達成可比性。因為即使格式一致,但是文字晦澀難懂,也無法進行比較。適當性是因為消費者不可能將全部信息一一比較,只能是對最重要的內容進行比較,因此應該防止重要信息淹沒在大量無關緊要的信息中。也正因為以上的原因,需要將標准化固定在一個可實行的范圍中,由此產生了關鍵信息披露,要求對消費者最重要、需要進行比較的最關鍵的信息按照規范、標准化的格式進行披露。可以說,信息披露的標准化原則是總的原則,而關鍵信息披露就是落實這一原則的途徑。
(二)信息披露標准化原則的內涵
標准化原則是促進金融產品按照同樣的規范進行信息披露,促進相互之間進行比較,進而促使消費者做出正確決策的有效方法。要求金融產品的信息披露標准化,必須明確標准化所具有的內涵。總結和研究各國的經驗,可以將標准化的內涵有以下三方面:可比性、可讀性和適當性。
1.可比性。所謂可比性,是要求金融產品之間具備基本統一的披露規范,使得消費者可以在不同產品之間進行比較。許多國家和國際組織,對於信息披露的可比性,都有規定。例如澳大利亞的金融產品信息披露規則規定:及時、相關和完整、促進對產品的理解、促進產品間的比較、重點表述重要信息和充分考慮消費者的需求。經濟合作組織提出的有關《金融消費者保護原則》中,所有的金融信息都應該准確、真實、可理解和非誤導性。應該盡最大可能,採用銷售前的格式化信息披露,以利於相同類型的產品之間的比較。巴塞爾委員會認為,完善的信息披露應該促進產品間的對比,使得消費者在不同產品中間,更容易的選擇符合自己需求的產品。尤其當產品非常近似,不一致的信息披露規則可能給包括保護消費者在內的監管目標帶來風險。為達成金融產品所披露信息的可比性,需要更多的格式規范,需要更多的規則來統一同類金融產品的信息規范的途徑、格式、內容。消費者獲得統一格式的信息披露文件,必然會帶來進行比較的便利性和可行性。
2.可讀性。所謂可讀性,是指所披露的信息,應該考慮大多數消費者的理解和接受程度,能夠被消費者所理解。金融產品設計比較復雜,即使是專業人士也很難判斷其蘊藏多少潛在風險。大多數消費者欠缺金融知識,很難真正了解復雜和高深的金融術語。而為了邏輯嚴密,又很可能出現用一個術語去解釋另外一個術語的情況,造成的結果就是消費者無法理解具體含義。為了達到可讀性的目的,採用的表達方式,不僅要能夠准確的反映專業含義,同時要使得即使是沒有經驗的消費者也能夠理解其含義。巴塞爾委員會提出,銷售信息披露文件應該是明確、公平、非誤導的,以平實的語言表達,使得消費者能夠理解。金融服務和產品是非常的復雜的領域,對於一些金融領域的專家,有些數據非常有價值,但是對於普通的消費者,這些數據可能是無法理解的,對其做出決定沒有什麼價值。信息披露的文字,在兼顧含義准確,邏輯嚴密的前提下,必須考慮消費者的接受和理解程度,應該將目標著眼於消費者的可理解性。因為無法被消費者所理解的信息,無論其披露的內容如何真實,如何全面,最終的效果都是不盡如人意。
3.適當性。所謂適當性,主要是指信息的數量和范圍應該適當,應該將最受消費者關心,對決策最具意義的關鍵信息,重點披露給消費者。銀行所披露的信息的重要性,對於消費者應該有所區分,總有一些信息具有決定性的意義。英國金融服務局(FSA)根據信息重要性,將向消費者披露的信息分為三類:最重要的信息、次重要的信息和非重要信息。重要性不同的信息,對於消費者做出決策的影響自然不同,消費者所需要的程度也不同。有學者指出:「披露核心信息的基本考慮在於,雖然銀行向消費者披露了產品或服務的所有方面,包括產品的特點、風險、條件等,但不強調消費者做出決策最需要的信息,或者說把消費者做出決策最需要的信息淹沒在產品或服務的各種重要或非重要、有意義或無意義的信息中,許多消費者照樣會將銀行披露的信息束之高閣。」
(三)關鍵信息披露的價值和內容
如何落實標准化的原則,關鍵在於將產品的關鍵信息和重要事實反應在信息披露中,消費者比較金融產品的信息,重點也是比較能反映產品主要特徵的信息。標准化應該將集中在最反映特性、最受消費者關心的信息方面。這也就是國際上比較通行的關鍵信息披露的做法。
1.關鍵信息披露的價值
基於金融產品關鍵信息的重要作用,眾多國際組織和國家,在自身的研究或者立法中,都賦予關鍵信息披露足夠的重視。經濟合作組織提出的有關《金融消費者保護原則》中,其中第四條涉及到信息披露和透明度。該原則認為,金融服務提供,應該向消費者提供關鍵信息,使消費者了解產品的基本優勢、風險和條款。應該提供有關金融產品的實質性方面(material aspects)的信息。為解決重要事項披露的具體方式問題,有學者提出了一個解決方法,即是採用關鍵事實說明(Key Facts Statement),以簡單平實的語言提供所有金融服務和產品的關鍵條款和條件。關鍵事實聲明的要求可以由行業協會制定,並建議金融機構使用。該文件需要使用平實的語言,在一或兩頁紙的篇幅內概括金融合同的主要條款。英國早已開始實行「重要事實文件」(key features documents,下稱KFD)的制度,重要事實文件(KFD)在銷售產品前提供。歐盟2012年發布《投資產品關鍵信信文件監管指引建議稿》,這份監管指引建議稿目的在於盡量使得信息披露更加標准化,使得消費者可以獲得關鍵信息。讓零售投資者了解投資產品的關鍵信息和風險,並且可以比較不同產品之間的特點。
2.關鍵信息披露的內容
巴塞爾委員會認為,集合投資產品的信息披露,應該包括產品關鍵信息,以精準的書面語言表達風險、優勢和其他特徵。巴塞爾委員會提出,應該考慮要求銷售信息披露文件提供關鍵信息,包括成本、風險、收益以及其他特徵。銷售信息披露文件應該是精確,並且列明產品的關鍵信息,也包括其他需要的信息。其中不能包括垃圾信息(exhaustive information)。英國金融服務局(FSA)於2000年對金融機構的重要事實文件進行梳理分析,所有的重要事實文件必須包括描述產品的關鍵標題、風險、消費者的承諾、費用。在金融機構向消費者出售產品時,必須向消費者提供重要事實文件。重要事實文件規定了一系列的信息,包括產品目標,風險因素,收費和費用,未來受益的範例或者闡釋,收費的效果影響。
三、我國銀行理財產品信息披露規則的立法建議
通過分析我國目前實踐和立法中存在的問題,結合國際經驗的思考,我國應改進目前的銀行理財產品的信息披露立法規則,採納標准化和關鍵信息的做法。
(一)促進信息披露標准化
在確保真實有效全面地基礎上,遵循標准化原則,圍繞關鍵信息,統一格式和范圍,促進不同金融產品之間的比較。銀監會可以通過修改規章,確立信息披露的標准化原則。可以考慮將產品信息披露,劃分為兩個部分,一是關鍵信息,二是基本信息。標准化不能是全部信息的標准化,各銀行產品之間要競爭,必須是有各自的特色,否則同質化的競爭,最後就只剩下了價格的競爭,不利於整體的發展。但是要讓各個產品之間能夠進行比較,必須要有比較的基礎,將需要比較的信息,限定在一定的范圍之內,同類型的產品,要將進行比較的內容進行統一。不同產品之間,可以有不同的關鍵信息。關鍵信息披露文件,應該完全標准化,不允許增加,不允許私自改變。如果消費者感興趣,或者要了解更多信息,才需要進一步去查閱各個銷售文件的內容。而基本信息,應該具有最低限度的一致,各銀行可以有自己的自主權,可以更加詳細,更加體現各自的風格。但是,同一家銀行內部的這些銷售文件,必須採用同樣的格式。借鑒中國證券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規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一系列公司信息披露內容和格式准則,可以將一系列信息披露的內容、格式,用範本進行統一,確保不同銀行的理財產品,都能夠遵循同樣的格式進行披露,建立起銀行理財產品信息披露的規范。
(二)規范關鍵信息披露
監管規則應該將金融產品需要披露的關鍵信息予以明確,確定必須進行披露的內容。為同類金融產品,設置最低的關鍵信息披露標准。所謂最低程度的關鍵信息,應該是社會上絕大多數消費者,在選擇金融產品時,所需要的信息。同時,關鍵信息的披露必須以規范的模式來進行,這也是落實信息披露標准化原則的重點。因此,應該明確關鍵信息的披露范圍,同時要規范關鍵信息披露的標准格式。例如,歐盟《投資產品關鍵信信文件監管指引建議稿》第二章詳細規定了關鍵信息文章中的格式和內容。我國可以通過在銀監會公布的規章中,具體規范關鍵信息的披露形式,達成銀行間關鍵信息披露的一致。另外,可考慮借鑒中國證券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規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做法,具體出台信息披露的指引和模版,規范關鍵信息披露。
結語
強化銀行理財產品的信息披露,是保護消費者的知情權的重要舉措,對促進銀行理財業務的健康發展,維護金融市場秩序,將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我國銀行業以往的實踐所暴露出的種種問題亟待解決。通過借鑒國際經驗,完善信息披露的標准化原則和加強關鍵信息的披露,必然會改進我國銀行理財產品的信息披露的質量,也將會對消費者權利的保護發揮重要作用。

㈢ 銀行客戶管理中對於只存定期不買理財產品客戶應該如何更好的應對對於超出范圍無法到店的客戶如何應對

只相信存款的客戶可以介紹大額定單.吸收存款.
不買理財的客戶很多,一是客戶時間問題,二是資金周轉問題.
無法到店的客戶建議開通電子銀行或上門服務.

㈣ 六大銀行理財產品整改

近日,監管對6家國有大行及其理財公司的理財產品做出指導,對價值的計量將發生重大改變。數據顯示,目前6大行存續產品數量較多,至年底需要進行改造的產品也較多,需要關注。
1、監管出手 ,證券時報報道,8月24日監管對六家國有大行及其理財公司做出指導,進行兩項重要安排:一是過渡期結束後(2021年末),不得再存續或新發以攤余成本計量的定期開放式理財產品;二是除嚴格按照現行監管規定使用攤余成本計量外,理財產品(除現金管理產品)自2021年9月1日之後新增的直接和間接投資的資產,均應優先使用市值法進行公允價值計量,暫不允許對除未上市企業股權外的資產採用成本法估值。已適用成本法估值的理財產品存量資產,應於今年10月底前完成整改。
拓展資料:
1、攤余成本計量:攤余成本是用實際利率作計算利息的基礎,反映某個時點上未來現金流量的折現值。簡單來說理財產品中將持有到期收益分攤到每一天進行返息。 市值法:這個比較好理解,投資資產比如上市公司股權、上市債券等以市場價值進行計量。 兩者區別在於:理財產品買入投資標的(假設以買入債券來舉例)後,若按照攤余成本計量進行估值,無論債券漲跌該理財產品凈值不受影響,因為每日的收益率是將持有到期收益分攤到每一天進行返息,這個是可以預期的固定的值,所以反映到理財產品凈值上,該凈值波動小、基本沒有回撤風險。
2、而以市值法計量,如果債券在市場價格上漲,投資該債券的理財產品凈值也跟著漲,反之債券下跌,理財產品凈值下跌。可見市值法可以准確反映理財產品當前的市場價值,價格隨投資標的市場價值波動而波動,可能會讓一些風險承受能力很低的投資者減少購買理財產品。
3、這也凸顯了資管新規過渡期即將結束,資管新規明確要求資產管理業務不得承諾保本保息,鼓勵以市值計量所投資產。這也意味著,憑借「剛性兌付」而迅速壯大起來的保本型銀行理財產品將逐漸退出歷史舞台。

㈤ 財富管理中完善產品線可以包含哪些實現路徑

財富管理中完善產品線可以包含以下五種實現路徑:
1.豐富產品數量及種類。
2.構建產品評價體系。
3.梳理引入篩選流程。
4.統計產品需求。
5.建立跟蹤研究機制。
財富一般分為個人財富、社會財富、國家財富三種。財富管理可分為三個維度:實現單個產品到多個產品的配置、從單一服務到綜合服務和從產品銷售到資產規劃。
拓展資料:
一、財富管理是投資與理財主要研究金融市場投資方向、投資工具和投資技術等知識,使學生掌握金融、投資、理財方面的理論,具備個人理財規劃、投資決策分析、銀行客戶服務、證券買賣操作、理財產品營銷、財務核算的能力。
例如:通過比較分析制定贏利性高的投資方案、理財產品的風險控制等。
二、財富管理的應用。
財富管理是指以客戶為中心,設計出一套全面的財務規劃,通過向客戶提供現金、信用、保險、投資組合等一系列的金融服務,將客戶的資產、負債、流動性進行管理,以滿足客戶不同階段的財務需求,幫助客戶達到降低風險、實現財富保值、增值和傳承等目的。
財富管理范圍包括:現金儲蓄及管理、債務管理、個人風險管理、保險計劃、投資組合管理、退休計劃及遺產安排。
三、財富管理與理財業務的區別主要有三點:
1.本質不同。
財富管理業務是以客戶為中心,目的是為客戶設計一套全面的財務規劃,以滿足客戶的財務需求;而一般意義上的理財業務是以產品為中心,目的是更好的銷售自己的理財產品。
2.提供服務的主體不同。
財富管理業務屬於成熟意義上的理財業務,它的主體眾多,不僅限於銀行業,各類非銀行金融機構都在推出財富管理業務。一般意義的理財業務多局限於商業銀行所提供的傳統業務和中間業務。
3.服務對象不同。
財富管理業務不僅限於對個人的財富管理,還包括對企業、機構的資產管理,服務對象較廣;而一般意義的理財業務處於理財業務發展的較早階段,作為我國商業銀行的一類金融產品推出,主要指的是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產品的打包,服務對象多為私人。
概括來說,財富管理的三個鮮明特徵「以客戶為中心」、「服務主體眾多」以及「服務對象較廣」,使它區別於一般意義的理財業務,成為理財服務的成熟階段。

㈥ 理財產品為什麼不能全部贖回

理財贖回是全額,若是凈值型理財,贖回時顯示的是理財持有份額,並非理財全部金額,理財份額*理財凈值=理財總金額。
投資者要注意的是理財未到期之前是不能贖回的,理財成立後就進入了封閉期,封閉期間不能做任何申購贖回的操作,理財到期後本金和收益自動轉入投資者賬戶中。

拓展資料:
銀行理財產品是商業銀行在對潛在目標客戶群分析研究的基礎上,針對特定目標客戶群開發設計並銷售的資金投資和管理計劃。在理財產品這種投資方式中,銀行只是接受客戶的授權管理資金,投資收益與風險由客戶或客戶與銀行按照約定方式雙方承擔。
銀監會出台的《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對於"個人理財業務"的界定是,"商業銀行為個人客戶提供的財務分析、財務規劃、投資顧問、資產管理等專業化服務活動"。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按照管理運作方式的不同,分為理財顧問服務和綜合理財服務。我們一般所說的"銀行理財產品",其實是指其中的綜合理財服務。
按照標準的解釋,應該是商業銀行在對潛在目標客戶群分析研究的基礎上,針對特定目標客戶群開發設計並銷售的資金投資和管理計劃。在理財產品這種投資方式中,銀行只是接受客戶的授權管理資金,投資收益與風險由客戶或客戶與銀行按照約定方式承擔。
一般根據預期收益的類型,我們將銀行理財產品分為固定收益產品、浮動收益產品兩類。另外按照投資方式與方向的不同,新股申購類產品、銀信合作品、QDII產品、結構型產品等,也是我們經常聽到和看到的說法。
主要趨勢
其一,同業理財產品的逐步拓展,將原有外資機構和中資商業銀行之間的"銀銀"合作模式映射到國內大型銀行和中小銀行之間的同業理財模式。
其二,投資組合保險策略的逐步嘗試,產品的穩健與否並不在於是否參與了高風險資產的投資,而是在於投資組合的合理配置。
其三,動態管理類產品的逐步增多,投資方向和投資組合靈活多變和高流動性是該類產品的主要優勢。然而,該類產品的信息透明度問題值得關注。
其四,POP(Proct of Proct)的逐步繁榮,通過不同類型銀行理財產品之間的投資組合構建來滿足不同風險承受能力投資者的投資需求。
其五,另類投資的逐步興起,藝術品和飲品(酒與茶)已逐步進入銀行理財產品市場的投資視野,未來的低碳概念、不動產和自然資源的投資將會成為下一個熱點。

㈦ 理財投資者管理體系有待建立嗎

當前銀行理財產品市場余額已超20萬億元。7月20日,銀保監會發布了《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理財新規」)。與今年4月發布的《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資管新規」),共同構成銀行開展理財業務需要遵守的監管要求。

「原來我們認為投資者教育更多是監管的事,但實際上,資管機構也責無旁貸,因為只有讓投資者了解了你的產品、風險,才有可能實現打破剛兌、買者自負。我們一直說得比較多的是『賣者盡責、買者自負』,以前我們更多的看後面四個字,自己買,自己負責。但由於金融產品天然隱含著風險滯後性和隱蔽性,所以在『賣者盡責』沒有做好的前提下,要求投資者『買者自負』,這是不合理的,也不公平,所以資管機構有非常強的投資者教育的責任。」楊峻說。

㈧ 談一談我國經紀業務的開展中存在哪些問題與不足

一、我國證券經紀業務存在的問題
(一)缺乏差異化服務能力。我國傳統證券經紀業務差異性較低,體現在交易產品種類少、價格差異不大、人員職業素養單一、缺乏高水平的專業投資理財顧問、客戶組成類型較單一等方面。互聯網金融的發展也正是對證券行業的不足之處造成了沖擊,如行業內競爭導致的傭金率大幅下降使得經紀業務收入隨之降低。因此,證券市場需要傳統經紀業務的轉型發展,如加入公募基金、信託等金融產品銷售等,以滿足客戶多元化的需求。促進證券公司通過網路交易平台提供一站式、多品種、多行業、全面性、更便捷的理財管理服務。
(二)經紀人專業水平參差不齊。與國外證券公司不同,我國證券公司對於證券從業人員專業素養要求參差不齊,有一部分的非經紀人可能因為公司內部結構調整等原因轉向從事經紀業務,但他們實際並不具備專業知識,也不具備證券從業人員資格,而且經紀人的收入主要依靠客戶進行證券產品交易而獲得傭金提成,使得經紀人更易做出不規范的行業行為。在最初的證券市場投資活動中,證券公司很少為小微客戶提供有針對性的個性服務。同時,由於從業人員專業知識不足,無法形成專業的投資顧問團隊,相比國外證券機構經紀人管理制度,我國還有很大的進步空間,如提供從業人員專業能力、從業道德標准培訓,組建專業的投資顧問團隊與研究團隊,提升行業服務能力等。
(三)證券經紀牌照的放開所帶來的沖擊。2015年3月初,中國證監會表示正在研究商業銀行等其他金融機構申請證券公司牌照的制度以及配套安排。2015年6月,江蘇證監局核准交銀國際持有華英證券5%以上股權的股東資格,對交銀國際依法受讓華英證券33.3%股權無異議。這表示金融業的混業經營正式拉開序幕,證券公司經紀業務將受到行業內外的雙重挑戰。商業銀行已經在多年的發展中積累了獨有優勢,如多樣化的產品線、覆蓋范圍更廣的營業網點、大量客戶群體、已經在財富管理及私人業務方面所佔據的較大市場份額、較完善的理財業務平台等,金融市場混業經營導致證券行業競爭加劇,特別是在投行服務和傳統經紀業務領域,但同時也為證券行業的長期整合帶來新思路。
(四)市場資源有限,競爭激烈。在國內部分經濟發展領先的城市,證券市場已經基本達到飽和狀態,尤其對於作為我國兩大證券交易所所在地的上海和深圳,更面臨著超負荷的狀態。上海證券市場是中國致力於打造的國際化金融中心,在2015年10月相繼與英國、德國分別達成證券交易所互聯互通協議,逐步完善中國證券市場的國際化。在宏觀環境的影響下,各證券公司、投資公司、基金公司發展迅速,形成一個具有成熟投資理念的充分競爭的證券市場。
截至2015年6月,深圳地區已成立300多家證券營業部,證券公司新增加的客戶量主要來源於已經入市的老客戶,會根據不同公司的服務及產品而改變,對於市場中潛在客戶的挖掘不夠;大客戶主要來源於機構客戶,依靠公司研發等後台資源進行爭奪與維系;投資量較小的個人客戶主要依靠較低的傭金率和附贈禮品來吸引,並有理財團隊的專業服務。而新客戶的增加,主要還是依靠於低傭金率,這也將導致市場競爭矛盾激化,進一步降低證券經紀業務收入。
二、互聯網金融對證券經紀業務的影響
(一)對行業平均傭金率的影響。在證券行業傳統經營模式下,決定中小散戶選擇哪家證券公司開戶交易主要考慮營業網點的距離和手續費的高低。但隨著網上開戶的放開,證券公司營業網點的距離不再重要,投資者的關注重點轉移到了傭金價格上。網路信息的流通和透明,使得投資者可大范圍自行對比證券公司的傭金率及服務,進而選擇最具性價比的證券公司。
證券行業的平均傭金率從2008年的14.8到2015年的5逐步降低,2015年國金證券與騰訊合作推出「傭金寶」,其2的傭金率更是對證券行業帶來了巨大沖擊,尤其是對以通道業務為主要營業收入的中小證券,加劇其競爭性,公司利潤大幅縮水,同時也倒逼證券公司放棄傳統的通道業務盈利,轉而研發更有競爭性和針對性的新型產品與服務,開拓差異化競爭。
而傭金寶的出現在受到市場投資者歡迎的同時,也反映出市場監管部門對券商進行行業改革舉措的態度。國金證券通過推出傭金寶首先開展互聯網經紀業務試點,同時還為投資者保證金賬戶余額提供小額理財業務。華泰證券也通過調低交易傭金,來搶占市場份額,如推出通過網上開戶便可享受3的開戶簽約傭金率,而現場開戶傭金率仍需要與投資經理相協商確定等營銷方式。由此可以看出,互聯網金融對傭金率的影響,對證券行業以及經紀業務模式轉變的重要性。
(二)對證券經紀業務整體格局的影響。互聯網金融藉助於網路平台的優勢,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信息互通效率及交易雙方信息對稱度、提高客戶滿意度等,進而改變行業整體的競爭格局。證券業的高利潤推動行業間混業經營,行業壁壘逐漸被打破。首先,各大證券通過藉助網路平台,造成行業內競爭加劇。比如,通過網路平台開戶,實現經紀業務的網路化,從而降低了券商提供經紀業務的成本,引發行業傭金繼續下降;其次,互聯網企業可以藉助自身網路技術優勢,與證券公司合作,融入證券市場。如2013年余額寶的誕生,通過吸引大量中小投資者,藉助於其快速便捷的支付方式,將廣大低凈值投資者的閑散資金進行集合,搭配適當的投資組合,實現碎片資金的收益最大化,其發展模式對傳統金融行業帶來了極大威脅;最後,對於證券市場行情數據統計、投資組合推薦、選股等證券業務,互聯網公司都有免費網站進行業務服務,在證券牌照逐步放開之後,可以在提供網上免費信息服務的同時,開展證券業務。沒有較大額外成本支出,便可獲得盈利。尤其對於標准化程度較高的業務,以及需求同質化的投資者,互聯網公司更能占據競爭優勢。
(三)對經紀業務差異化發展的影響。我國證券經紀業務長期呈現出低層次、同質化競爭的特徵,互聯網金融將促進證券經紀業務的差異化發展,並加速證券公司陣營的分化。互聯網證券公司的大量涌現將加速傭金水平的下降,證券牌照壟斷的紅利隨之消失,生存壓力迫使證券公司加快業務轉型的步伐,拓展新的盈利模式。在互聯網時代,信息收集便利且廣泛,通過信息處理系統,證券公司可以對客戶的偏好進行數據分析、篩選和整理,提煉出相應的投資偏好,進而向客戶提供個性化服務。在紙質文檔時代,這一工作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時間,而隨著互聯網的普及與科技的進步,此類成本可被大大節省並用於證券公司開啟更高附加值的差異化競爭。高度依賴傳統通道業務收入而無法快速轉型的證券公司將被市場淘汰;專業型證券公司將在細分市場中脫穎而出;全服務證券公司將在高凈值客戶和機構客戶服務方面取得優勢地位。
(四)對證券經紀業務盈利能力的影響。在我國證券行業收入中,佔比最大的部分屬於證券經紀業務,據數據統計,2008年、2009年證券經紀業務收入約占總營業收入的70%,而傭金收入又占據了證券經紀業務收入的大部分。互聯網金融的發展,使得行業內競爭加劇,由於各個證券公司的產品、服務具有同質化特點,無法為企業自身帶來競爭優勢,因此證券公司主要依靠於降低傭金率、減少手續費用等價格戰的渠道來拉攏客戶,增加投資額與交易量。但如此更減弱了證券經紀業務盈利能力。且由於我國證券行業還對整個市場經濟環境較敏感,與股票、基金市場的活躍度成高度正相關關系。市場行情走高,會吸引投資者注入資金,提升交易額、證券經紀業務收入就會顯著上升;反之,若市場行情低迷,大量投資者都會撤資,縱使資金已被套牢於證券市場,投資者也總是會尋找時機選擇退出,因此交易量減少,交易資金也隨之降低,證券經紀業務收入也會明顯下降。這些都造成了證券經紀業務盈利能力的下降。
三、我國證券經紀業務發展建議
(一)提高經紀業務服務效率,提升客戶體驗。建議允許證券公司非現場辦理標准化的常規業務,以減少客戶反復臨櫃的繁瑣,增強客戶對證券公司的認可度、提高對投資顧問的服務滿意度、增加客戶在線上平台的交易體驗,通過社交平台和利用口碑傳播建立品牌效應,吸引新客戶,並增加客戶黏性。在市場競爭中,只有全方位地提升客戶體驗,才能不斷地提升客戶的認可度。同時,以客戶為中心,明確客戶投資類型。證券行業面對的客戶面較廣,包括個人投資者、高凈值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上市公司等類型。對於不同類型的投資者,其需要的產品和服務要求都不盡相同。這就需要證券公司准確定位客戶,提供適當性產品和服務。在服務客戶時,投資顧問還應幫助客戶建立正確的投資方式、提高客戶的信任度,維系客戶。
(二)開發互聯網金融新產品,做好差異化發展。在互聯網開戶與交易的基礎上,為客戶提供多元化、差異性的產品與服務將成為證券經紀業務發展的方向。在這方面,國內許多證券公司做了許多有益的探索與創新:如華泰證券以「財富永續之道」為內涵的「紫金理財」服務品牌,該品牌又分為能滿足客戶綜合交易服務需求的「紫金大管家」服務以及能滿足高端客戶個性化理財需求的「紫金私人顧問」服務。國泰君安經紀業務提出了綜合理財服務創新方案,以「君弘一戶通賬戶」為核心,整合公司全產品、全業務和全方位服務,致力於為客戶提供專業化的綜合理財服務,為客戶實現證券交易、期貨交易、信用交易、基金申購、全產品在線篩選與理財產品購買,獲得以定向資產管理為基礎的資產管理服務,並且享受方便快捷的資金匯劃與消費支付服務。國信證券首創了經紀業務服務產品——「金色陽光證券賬戶」。該產品通過細分客戶需求,來提供相應的投資服務,並將傭金與服務內容掛鉤進行收費。
(三)加強互聯網化專業人才隊伍培養。證券公司領導層要加深學習和理解互聯網證券管理特點,尤其是管理層次的「扁平化」特點和投入產出曲線前期需要大量資本投入的特點;領導要理解業務互聯網化可能帶來的公司內部局部的思想和利益分歧,在分歧中保持平衡並發揮正確的引導作用,切實支持業務互聯網化;領導層的構成中要補充互聯網方面的專業人才,內部選拔培養的互聯網化管理人才可能比外部引進有更好的效果。在中層和基層骨幹人才招聘中,適度考慮引進具有互聯網企業工作經驗的人才,包括電商需求分析、金融產品設計、電商運維等崗位專業人才。同時,還應培育專業的財富管理團隊。財富管理的從業人員應該具備全面的社會、經濟和法律知識,了解銀行、證券、保險、稅法等方面的運作,並擁有良好的人際交往能力。受限於金融行業長期的分業經營,證券公司的投資顧問精於股票投資咨詢,但對其他領域的涉獵較少,需要通過系統的業務培訓,補齊短板,完善知識結構,提升其財富管理的專業技能。對投資顧問績效考核的導向,也應該從鼓勵個人業績增長向提升客戶價值轉變。

閱讀全文

與理財產品業務管理不完善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今日鋼材價格了人行情 瀏覽:153
2015年1月黃金 瀏覽:420
深圳信用卡融資 瀏覽:806
黃金國際價格走勢 瀏覽:679
社交app推廣傭金 瀏覽:387
恆銀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面試 瀏覽:682
周口金融機構 瀏覽:677
融資金融企業的影響 瀏覽:94
如何查詢理財基金賬戶 瀏覽:429
波段抄底副圖指標 瀏覽:748
金融租賃公司簽約 瀏覽:226
中國股票包括 瀏覽:544
公司購買汽車貸款 瀏覽:813
恆卦與股票 瀏覽:288
中國銀行外匯查詢今日 瀏覽:841
出口企業匯率的影響 瀏覽:215
個人融資方式樂清 瀏覽:331
雲南省融資平台貸款 瀏覽:26
攜程傭金給多少 瀏覽:333
為什麼叫炒股票 瀏覽:7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