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銀行員工私自給客戶介紹虛假理財產品,現在產品存在詐騙,但銷售人員並不知情,客戶資金有可能拿不回來,
這個事兒上月在石家莊就發生了,只能說拒絕高息誘惑,還是選擇靠譜的P2P吧。
2. 銀行在顧客不知情的情況下介紹購買了理財產品,屬不屬於詐騙犯
買了理財產品都要簽協議的,法律上推定協議簽了自然都會看清楚條款,簽了說不知情,法律上說不過去,法院不會採信的。沒有簽協議銀行擅自用你的資金買了理財產品,屬於盜用,屬於偷盜行為。
3. 介紹別人去買股票的!沒有資金交易算詐騙罪嗎
你好,如果你是介紹他人到正規的證券公司去開戶,並且在開戶時工作人員已經告知其股市有風險,交易需謹慎,已經詳細查看了風險說明書,並經本人確認開戶交易的,即便虧損也是與你無關的!
4. 採用欺騙手段辦理保險理財產品屬什麼罪
可能會構成詐騙罪。
最重要的證據是保單。
可以去業務員所在保險公司進行舉報或者去當地的保監局舉報。
注意事項:
1、消費者在購買保險時,應主動利用保險公司的查詢和投訴系統,對保單「去偽求真」;
2、掌握區分真假保單的基本技巧:
一般而言,真保單印刷質量較高,假保單相對粗糙;真保單上保險單號、流水號、限售地區等信息 一應俱全,假保單往往沒有這些信息,或者信息不全;真保單正面或背面印有保險公司的統一客服電話和網站,供消費者查詢,假保單上往往 沒有統一的客服電話,僅留有手機或虛構的固定電話。
5. 介紹他人投資被騙構成詐騙罪嗎
詐騙罪的構成是捏造事實、虛構事實,妄圖騙取他人錢財。介紹投資,是否構成犯罪,也應當從詐騙罪的犯罪構成方面認定,是否存在虛假陳述、是否惡意騙取錢財等。
6. 理財產品有電信詐騙嗎
推銷理財產品時也有可能出現電信詐騙的,只要是以虛假的理財產品不幌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欺騙他人財物的,就可能會構成詐騙罪。
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7. 理財產品是否有電信詐騙
法律分析:推銷理財產品時也有可能出現電信詐騙的,只要是以虛假的理財產品不幌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欺騙他人財物的,就可能會構成詐騙罪。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條 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四十九條 第三人實施欺詐行為,使一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欺詐行為的,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五十條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脅迫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條 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8. 理財產品會有電信詐騙的嗎
理財產品有電信詐騙,只要是以虛假的理財產品不幌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欺騙他人財物的,就可能會構成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9. 幫人介紹買家賣了東西以後說幫別人要的好處費實際上自己拿了是詐騙罪嗎
一般不會起訴介紹人,直接起訴買家,但如果你有參與費用相關問題的話,到時也會找你麻煩。
10. 假冒銀行理財產品進行詐騙如何定性
應當視具體情況而定
1,以銀行理財產品為誘餌,以騙取他人財物為目的,採取誘騙或欺詐的手段,使受害人上當並騙取受害人錢財的,符合刑法中詐騙罪的特徵,應當以詐騙罪論處
例如:張三為了騙取他人錢財,向周圍的人謊稱有某種高收益的銀行理財產品,騙取他人信任後,借代別人購買理財產品為名向他人索要錢財,但並未購買理財產品而是占為己有,張三的行為已經構成詐騙罪。
2,借銀行理財產品的幌子,銷售自身的理財產品的,要看具體情況,一般構成合同欺詐。例如:某銀行櫃面向儲戶A某銷售某理財產品,這個產品本身是一種保險,但銀行櫃面缺隱瞞保險的事實,向儲戶宣稱是銀行可存取的理財產品,致使儲戶出現錯誤判斷購買該保險,實際上櫃面的行為就構成了一種合同欺詐,雖然不屬於犯罪領域,但其行為明顯讓儲戶造成錯誤判斷,儲戶有權主張解除保險合同。
3,其他情況,即還有一種,就是個別私營金融機構打著銀行的幌子,自稱出售銀行理財產品,實際上卻是非法向群眾聚攏資金,用於私人機構放債,這種情況比較特殊,即私人以銀行的名義並以銷售理財產品的名義行集資之實,可能會構成詐騙罪或者非法集資罪等,具體要看實際情況而定。
以上是你提出問題可能涉及到的一些情況,請具體說明實際狀況
另外,關於是否觸犯刑法的具體定性,需要看實際情況,而不是籠統的說如何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