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基金、信託產品、資產管理集合計劃、銀行理財產品四者有什麼不同
基金分公募來私募,屬專家理財;
信託自產品是信託公司主發的融資產品;
資產管理集合計劃一般是基金和證券公司發行的固定期限契約類理財工具;集合客戶的資產,由專業的投資者(券商)進行管理。它是證券公司針對高端客戶開發的理財服務創新產品,投資於產品約定的權益類或固定收益類投資產品的資產。
銀行理財產品一般指銀行發行的表外業務,屬增益類產品。
② 基金 與 集合理財產品有什麼區別
各個基金的收獲益情況不一樣!分配自然也不一樣了!
③ 券商集合理財計劃 屬於開放式基金嗎
不屬於。
券商集合理財也稱為集合資產管理業務。
指的是由證券公司發行的集合客戶內的資產,由專容業的券商進行管理的一種理財產品。
通俗地講就是券商接受投資者委託,並將投資者的資金投資於股票、債券等金融產品的一種理財服務,其風險和收益介於儲蓄和股票投資之間。
證券公司是這種理財產品的發起人和管理人。
作為一種與證券市場緊密相關的理財產品,「券商集合理財產品」與基金比,有所不同。首先在收益性方面,與基金相比,集合理財產品向投資者承諾了一個較高的穩定收益率。
其次在流動性方面,基金產品沒有封閉期的限制,投資者可靈活地隨時進出,集合理財產品則有所不同,在其運作過程中投資者不能在任何時間段自由買賣進出,只是到點開放、到期分紅,在開放期日中委託人可以辦理參與及退出等業務申請,隨時參與或退出。
④ 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和基金的區別那個風險大
券商集合計劃在很多方面與基金有相似之處,如產品信息披露、產品規模、銷售回渠道等方面都較接近,而他們之答間的區別主要有: 1、定位不同:基金是大眾化的理財品種,是公募產品;而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是一種增值性的投資顧問服務,帶有一定的私募性質,它目標群多為中高端客戶。券商設立的非限定性集合理財計劃接受單個客戶的資金不得低於10萬元,而設立的限定性集合理財計劃接受單個客戶的資金不得低於5萬元。 2、產品投資比例不同:券商集合計劃投資范圍最低可以為0,而基金都有持倉下限,尤其是股票型基金最低持倉下限為60%。 3、投資范圍:券商集合計劃的產品投資范圍更廣泛,如FOF(基金中的基金)作為基金精選產品,通過專家二次精選基金,能有效降低非系統風險。 4、業績提成激勵:與基金不同的是,券商集合計劃多數設計了業績報酬提成條款,用於激勵投資人員,更好地激勵管理人追求絕對收益,走出基金只追求相對排名的怪圈。那個風險大就不好說啦,關鍵看經理人的管理水平和追求什麼樣的收益,所謂高風險高收益,這兩者的風險也不會相差很大。
⑤ 證券公司的集合理財產品和基金有什麼區別
根本區別是管理人不同,基金是基金公司管理,集合理財產品是證券公司管理,它們都想賺錢,所以它們都開設理財產品,賺取投資者的管理費
基金公司在理財上比證券公司更專業,基金的收益、風險均比集合理財產品高,流動性、透明度比集合理財產品好很多。
集合理財產品的風險控製得比基金要好,所以風險更低,並且在產品設計上要靈活得多
從歷史的發展來看,集合理財產品只是過渡性的理財產品,會逐漸被基金所排擠
一般地,資金量大的長線投資者,適合買集合理財產品,普通的投資者,適合買基金。
具體的比較如下:
首先,證券公司集合理財收費機制較基金靈活。基金一般收取較為固定的管理費,如開放式股票型基金的管理費一般為1.5%,投資人購買基金還需交納認購費、申購費、贖回費等手續費。現在發行的券商理財產品一般收取參與費和退出費,比例較證券投資基金的申購贖回費率稍低。至於管理費的提取方式,有的與投資人約定其他收費方式如以市場指數為基準,投資收益超出一定比例再收取管理費或約定按投資業績計提管理費等,形式比較靈活。
其次,部分券商集合理財產品在設計上採用了「隱性保障」的辦法。一般的券商集合理財產品都會將一定比例(不超過5%)的自有資金放入集合資產管理計劃中,並保證在計劃存續期不會退出,有的產品會規定存續期滿如果投資人發生虧損或收益率未達到一定水平,則管理人將自有資金的本金或收益部分予以有限補償,一般是自有資金的本金補投資人本金,自有資金收益彌補投資人的收益,直到期自有資金或投資收益全部補償完畢為止。但大多數股票基金不具有這樣的保底功能。而大多數開放式基金(保本基金除外)則沒有這樣的約定,風險由投資者自己承擔。
再次,基金的流動性比證券公司集合理財計劃好。 封閉式基金可以隨時進行買賣;而開放式基金的申購贖回的周期一般為2~3個工作日,變現容易。證券公司集合理財計劃首先要經歷一個短則1個月,長則1年的封閉期。即使在開放期,產品的開放日也比較有限,一般為每個月的3個工作日~5個工作日。
另外,在運作的透明度上,券商集合理財產品不如基金。《證券投資基金信處披露管理辦法》專門對基金的信息披露工作進行規定,要求基金管理人必須每日公布基金的份額凈值,對於基金管理人發生的重大事項也應及時公告,除此之外,還應於每個季度、每半年、每年公布定期公告,詳細說明基金在上述期間的業績表現、投資組合情況、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事項等內容,使基金持有人能隨時掌握基金最新的運作信息。而關於券商集合理財產品的信息披露,相關法規只要求證券公司至少每三個月向客戶提供一次准確、完整的資產管理報告,對報告期內客戶資產的配置狀況、價值變動等情況做出詳細說明。由於基金在信息披露方面更規范及嚴格,因此在運作的透明度上要優於券商集合理財產品。
最後,證券公司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參與門檻比基金高。券商集合理財參與門檻相對較高,最低一般為人民幣5萬元至10萬元。投資基金的申購起點一般都比較低,如開放式基金一般為1000元,封閉式基金由於在二級市場上交易,沒有限定門檻。
⑥ 集合資產管理計劃 基金 信託三者的區別
1、形式和發行抄方式不同襲
集合理財也叫券商集合理財屬於資產管理業務的一種形式;它和證券投資基金一樣,都屬於資產管理業務類型;證券投資基金、資金信託產品、集合資產管理產品,分別由基金管理公司、信託投資公司、具備客戶資產管理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管理、運作。
證券投資基金的投資者,可以將所持份額贖回或轉讓。集合資產管理產品和資金信託產品不得公開發行,因而也不能在證券交易場所流通。
2、投資者定位以及投資風格不同
基金是大眾化的理財品種,是公募產品;而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帶有一定的私募性質,它目標群多為中高端客戶。券商設立的非限定性集合計劃接受單個客戶的資金不得低於10萬元,而設立的限定性集合理財計劃接受單個客戶的資金不得低於5萬元。
券商集合計劃的股票投資下限最低可以為0,而基金都有持倉下限,尤其是股票型基金的最低持倉下限為80%。
3、范圍不同
資產管理業務的范圍很大,囊括了大部分的 信託業務和委託理財業務。信託合同的當事人是委託人、受託人、受益人三方, 營業信託的受託人在法律上要求較為嚴格,是經有關部門批准專門經營信託業務的法人。
⑦ 集合理財產品的產品設計
由於券商集合理財帶有一定的私募性質,其在產品設計方面,比基金、銀行理財產品更為靈活。如基金所沒有的業績提成、有限保本等都是政策允許的,並成為券商集合理財的主要看點。證監會2003年底發布的《證券公司客戶資產管理業務試行辦法》規定,證券公司資產管理合同應當包括管理報酬的計算方法和支付方式。《關於證券公司開展集合資產管理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也規定,集合資產管理計劃運作期間發生的費用,可以在集合資產管理計劃中列支,但應當在集合資產管理合同中做出明確的約定。在實際操作中,管理報酬一般包括固定的管理費和浮動的業績報酬。
據此,部分券商集合理財設有業績分成條款,可以形成對券商的有效激勵,進而提高產品的收益率水平。如招商證券基金寶二期的業績提取標准為,如果投資者持有該產品期間年化收益率超過4%,且超越業績比較基準,招商證券將提取業績分成,提取比例為年收益高於4%部分的10%。招商證券基金寶二期以「滬深300指數×60%+上證國債指數×30%+一年定期存款利率×10%」為業績比較基準;國信證券價值增長的分成比例則為年化收益率超過6%收益部分的20%。但同時,國信證券收取的管理費要低於目前偏股型基金1.5%的水平,僅收取固定管理年費率0.8%。投資者需要注意的是,正是因為券商提取業績分成,券商公布的產品凈值可能和投資者最終獲得的實際收益會有一定的差異。請投資者在簽訂集合理財合同時注意閱讀相關條款。如國信證券「國信『金理財』價值增長股票精選集合資產管理合同」就用超過一張頁面的篇幅,專門對業績報酬的計提和支付進行了詳細介紹。與買基金無須簽署書面合同不同,投資者認購、申購券商集合理財時需要簽訂委託合同。一般而言,該合同一式四份,委託人、管理人、託管人、推廣機構網點各持有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部分集合理財產品還設置了有限保本條款,投資者的本金和收益將得到一定程度的保障。如招商證券基金寶二期,招商證券會以自有資金認購其中5%(最高不超過1億元)的份額,與客戶共擔風險。國信證券價值增長則設置了管理費返還條款:該產品三年到期,如果到期三年總收益率低於9%(不含9%),則國信證券將用已收取的管理費對投資者認購參與並持有到期的份額予以有限補償。此外,與基金的完全開放不同,券商集合理財一般採取定期開放的形式,兼顧產品的穩定性和流動性。如招商證券基金寶二期設置了每三個月一次的全開放期和只允許單向退出的每月一次的半開放期。國信「金理財」價值增長的開放期則為自計劃成立日起每滿三個月後的首五個工作日。
⑧ 基金和理財產品,有什麼不同
基金和理財有什麼區別?
1、 投資標的范圍不同
從廣義上來說,基金屬於其中一種理版財方式,投資權市場中的投資工具:基金、股票、期貨等都屬於理財范疇。
2、收益與風險不同
理財的投資方向很廣,風險由產品本身性質來決定,從低風險的類固收產品到中高風險的股票期權期貨等,風險與收益成正比。
3、計價方式不同
基金凈值是一天計算一次,凈值每天更新一次,而理財產品根據投資方式不同計價方式也有差異。如:一般的銀行理財:具有預期預期收益率,根據預期預期收益率預期收益水平上下浮動,產品一般具有封閉期,到期付息或定期付息;股票期貨期權等價格是開盤期間實時波動的。
4、流動性不同
基金在開放日靈活申購、贖回,不會因為基金申購和贖回的多少凈值發生變化;理財產品有的可以隨時買賣賺取差價,如股票外匯等;有的則需要在滿足期限里買賣,一般不可以贖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