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銀行理財產品出現問題銀行承擔責任嗎
理財產品是銀行發行或代銷的。「在理財產品這種投資方式中,銀行只是接受客戶的授權管理資金,投資收益與風險由客戶或客戶與銀行按照約定方式雙方承擔。」
有的銀行會有保本和非保本之分。每一款理財產品的協議書、說明書里都對那款產品的詳細介紹和說明的,購買的時候可以留心看一下。
2. 銀行理財產品打破剛兌意思是不是說虧了是客戶掙了銀行和客戶分錢
基本上是的。
所以我們要學會自己辨別風險:
如果銀行理財產品,是投資於貨基類產品,基本上發生虧損的可能性很小。最多是丟失利潤而保住本金。
2.如果銀行理財產品,是投資於股票、信託產品,股權投資,有可能損失部分本金加上利息,但不是全部本金。因為一般在理財產品中會規定,達到多少虧損,就結束這個產品的運作。
3.如果銀行發售的理財產品是代銷型的,假如管理不當,管理產品的公司會發生虧損非常大。在這種情況下,銀行本身不參與承擔責任,因為他只是代理銷售。
我們的投資者,一定要打開自己的慧眼,未來不僅僅去看,是誰在賣這個產品?一定要去看這個產品,是投資了什麼資產?這個資產,預期的利潤有多大,那麼也說明了預期的虧損可能有多大。
總之,對於未來的理財,僅僅是靠相信銀行是不夠的,更多的還要有自己的獨立判斷。
3. 銀行賣理財產品 銀行賺大頭投資者賺小頭,為什麼風險要投資人擔
投資有風險,當然銀行不願意承擔,為了規避風險,當然會讓投資人承擔風險。
4. 華夏銀行43名客戶理財被坑5千萬,到底是誰的責任
什麼是飛單?
飛單跟虛假理財是銀行理財產品的兩大公敵,其實銀行R1-R2級別的理財產品,99%來說本金安全都沒有任何問題,剩餘的1%除非是遇到金融危機,否則基本不會發生。但是只要出現飛單或者虛假理財,那麼妥妥的,基本上100%虧損了。
如何避免飛單或者虛假理財
1、最簡單的方式就是自己在網銀或者手機銀行上購買,不經過銀行員工這個環節,那麼就不會遇到這類情況,或者找銀行員工購買之後自己登錄網銀(手機銀行)查詢理財的持有情況。
2、當然銀行中的產品有的並沒有在互聯網渠道上銷售,只在櫃面專有,對於這類產品也無需過於擔心,可以登錄中國理財網查詢,這是中國的銀行業理財登記託管中心設立的官方網站,所有銀行發行的理財產品,均需在上面備案登記(如下圖),如果無法查詢到相關信息就是虛假理財或者飛單。
3、假設你完全不懂得使用網路功能,那麼就用最傳統的方式嚴重,在A網點購買之後,到B網點查詢是都有這款理財產品的存在,如果有那就是真實的,如果沒有就是飛單或者虛假理財,除非跨地級市的分行,否則同一個分行內,各網點銷售的理財是一樣的。
5. 個人購買銀行理財產品時發生損失時承擔者是誰
個人購買銀行產品時發生損失時承擔者就是購買人自己,任何理財產品都是有風險的,在購買銀行理財時也會有相應的風險提醒,並且理財合同中也會有相應的風險承擔條款,因此只要是你自己主動購買的理財,就需要承擔風險。
理財產品,即由商業銀行和正規金融機構自行設計並發行的產品,將募集到的資金根據產品合同約定投入相關金融市場及購買相關金融產品,獲取投資收益後,根據合同約定分配給投資人的一類理財產品。
6. 在銀行買理財產品銀行承擔責任嗎
需要承擔,銀行承擔的責任在理財的合同裡面都會具體約定,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銀行理財分為保本型理財和非保本型理財,保本型就是保證你的本金,將來如果投資發生虧損,銀行肯定要補齊你的本金,但是非保本理財如果發生虧損,並且銀行方面沒有過錯的話,你就要自己承擔損失了
7. 如何理解銀行理財業務"賣者有責,買者自負"原則
在投資者購買銀行理財產品的過程中,往往會看到「賣者有責,買者自負」的提示。作為銀行理財業務的基本原則之一,「賣者有責,買者自負」被提示來主要目的,一方面是強化金融機構的責任,另一方面是防止投資者的道德風險。專業人士指出,二者必須同時強調,不能偏廢任何一方。
作為理財產品的供應方,銀行在開展業務的過程中有義務將產品的相關信息揭示到位,不僅應說明產品的收益特點,更重要的是要說明產品的風險屬性;銀行有義務通過合適的渠道向客戶銷售產品,應選擇符合相關資質要求的員工向客戶進行銷售;銀行有義務甄別客戶是否適合購買特定產品,對於明顯不適合購買某款產品的投資者,銀行必須在充分揭示風險的基礎上獲得投資者的書面認可,方可向投資者銷售產品。一言以蔽之,銀行有義務將合適的產品通過合適的渠道銷售給合適的客戶。同時,作為產品的發行方,銀行也有義務按照產品說明書等文件約定的投資范圍、投資比例等條款,將募集的資金進行審慎投資,並向投資者支付本金和收益。
而在投資者方面,在銀行充分履行理財產品銷售及運作過程中的各項義務的情況下,投資者應根據銀行提供的相關信息進行充分考慮,在確定了解產品的收益情況和風險屬性的前提下,選擇適合自身投資的理財產品,並承擔產品對應的風險。由於投資者事先已知曉並表示接受的風險造成的產品虧損或未達預期收益,應由投資者自行承擔,銀行不再為此負任何責任。
8. 個人購買銀行理財產品時承擔者是誰
個人購買銀行理財產品時承擔者:個人購買銀行理財產品時發生損失時承擔者是購買人。
銀行理財產品是商業銀行在對潛在目標客戶群分析研究的基礎上,針對特定目標客戶群開發設計並銷售的資金投資和管理計劃。
根據幣種不同理財產品包括人民幣理財產品和外幣理財產品兩大類。
根據客戶獲取收益方式的不同理財產品分為保證收益理財產品和非保證收益理財產品。
本條內容來源於:中國法律出版社《新編金融法小全書(第五版)》
9. 個人購買銀行理財產品時發生損失時承擔者是
個人購買銀行產品時發生損失時承擔者就是購買人自己,任何理財產品都是有風險的,在購買銀行理財時也會有相應的風險提醒,並且理財合同中也會有相應的風險承擔條款,因此只要是您自己主動購買的理財,就需要承擔風險。銀行理財產品都存在一定風險,一般由低到高分為R1-R5五檔,達到R3級以上就不能確保本金及了。所以購買理財產品前,銀行需要為投資者做一份風險評估測試,以此判斷投資者的風險承受能力等級,投資者應購買對應等級的或該等級以下的理財產品。在這種情況下購買理財產品出現的虧損,由投資者自負,銀行不擔責。
如需購買理財產品,您可以登錄平安口袋銀行APP-金融-理財,進行詳細了解。
應答時間:2020-07-14,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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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個人購買銀行理財產品時,發生損失時承擔者是誰
如果個人購買的銀行理財產品是已經跟銀行確認和同意後購買的,發生損失時需要個人承擔損失。
因為按照《商業銀行理財產品銷售管理辦法》第二十條規定,
理財產品銷售文件應當載明投資范圍、投資資產種類和各投資資產種類的投資比例,並確保在理財產品存續期間按照銷售文件約定比例合理浮動。
市場發生重大變化導致投資比例暫時超出浮動區間且可能對客戶預期收益產生重大影響的,應當及時向客戶進行信息披露。商業銀行根據市場情況調整投資范圍、投資品種或投資比例,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信息披露後方可調整。
客戶不接受的,應當允許客戶按照銷售文件的約定提前贖回理財產品。也就是說,如果是客戶允許或者同意的,就需要客戶進行個人承擔,如果客戶不同意造成損失的,銀行需要承擔部分責任。
(10)賣銀行理財產品發生損失時承擔者是誰擴展閱讀:
尤其是客戶購買風險較高或單筆金額較大的理財產品,除非雙方書面約定,否則商業銀行應當在劃款時以電話等方式與客戶進行最後確認;如果客戶不同意購買該理財產品,商業銀行應當遵從客戶意願,解除已簽訂的銷售文件。
風險較高和單筆金額較大的標准,由商業銀行根據理財產品特性和本行風險管理要求制定。商業銀行不得將其他商業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開發設計的理財產品標記本行標識後作為自有理財產品銷售。
商業銀行代理銷售其他商業銀行理財產品應當遵守本辦法規定,進行充分的風險審查並承擔相應責任。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商業銀行理財產品銷售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