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了解 公募和專戶貨幣基金對於認購人在稅收優惠方面的區別嗎
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並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對於分紅性收益不繳納營業稅,但將該股票賣出後需要繳納營業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3號)第二十六條規定,企業的下列收入為免稅收入:(一)國債利息收入;(二)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三)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從居民企業取得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四)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的收入。《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2號)第八十三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所稱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是指居民企業直接投資於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和第(三)項所稱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不包括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並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公募基金是受政府主管部門監管的,向不特定投資者公開發行受益憑證的證券投資基金,這些基金在法律的嚴格監管下,有著信息披露;基金專戶向特定客戶募集資金或者接受特定客戶財產委託擔任資產管理人,由商業銀行擔任資產託管人,為資產委託人的利益,運用委託財產進行證券投資的活動稱為專戶理財。
2. 基金專戶理財的如何收費
在20世紀70年代,美國專戶理財的費率達到3%,比當時的共同基金費率高出大約一倍,這很可能是前幾十年專戶理財業務得不到迅速發展的主要原因。在近二三十年中,隨著該行業使用技術的變革,費率水平呈現出明顯的下降。統計,在不考慮投資顧問費的條件下,美國共同基金平均費率水平為1.56%,專戶理財的平均費率水平為1.25%,應該說是比較合理的。
專戶理財的費用結構主要存在兩種形式:一種是包管型;一種是非包管型。它們之間的一個重要差異就是對交易收取的費用不同,非包管型項目收取的交易費將隨著交易量或交易次數的增加而增加,而包管型項目的費用是事先確定的,與交易量或交易次數沒有關系。對客戶而言,如果他希望進行大量的交易,那麼包管型項目是有利的,否則非包管型項目是有利的。專戶理財業務主要包括四部分費用,如果希望清楚地了解專戶理財的收費情況,以確定在哪部分發生了成本,該支出是否具有價值,那麼就要將各部分費用分開來看。
投資管理費。投資管理人的核心功能就是投資組合管理,他所收取的費用根據賬戶的總資產而定。隨著所管理資產規模的增加,收取的費用呈現一個超額累降的模式。投資管理人所收取的管理費與項目發起人提供的服務具有一定聯系,例如,項目發起人能夠提供交易記錄系統,那麼項目發起人收取的費用就會高一些,而投資管理人收取的管理費就會低一些。另外,稅收控制管理同總收益管理相比復雜性較大、成本較高,因此管理費也會高一些。
投資顧問費。投資顧問費的確定,一方面要考慮委託資產的規模,另一方面要考慮投資顧問的經驗和專業程度。通常來說,將投資顧問作為核心業務的機構,比將該業務作為附屬業務的機構收取的費用要高。
項目發起費。項目發起人所提供的服務與投資委託人、投資顧問、投資管理人都有一定關系,提供服務的內容可能會有很大差異,收取的費用可變性也很強。項目發起人提供的常規性服務有:客戶情況報告、聯系各關系方、建立賬戶、賬戶管理、投資管理人績效評估,備選性服務有:信託、投資組合設計、投資記錄保存和賬戶數據網路傳遞等。項目發起人收取的費用是基於每賬戶資產的規模來定,而不是總資產的規模。
此外,還有託管費、清算費和交易費。這幾種費用通常也是根據每賬戶資產確定的。
在實際的專戶理財項目中,某一個公司可能擔當多個角色,那麼該公司收取的服務費根據其所提供服務的種類和數量的多少而定。
3. 基金買賣都會有哪些稅收
有關規定如下:
一、關於營業稅問題
●以發行基金方式募集資金不屬於營業稅的征稅范圍,不徵收營業稅。
●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買賣股票、債券的差價收入,在2003年底前暫免徵收營業稅。
●金融機構(包括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申購和贖回基金單位的差價收入徵收營業稅;個人和非金融機構申購和贖回基金單位的差價收入不徵收營業稅。
二、關於所得稅問題
●對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買賣股票、債券的差價收入,在2003年底前暫免徵收企業所得稅。
●對個人投資者申購和贖回基金單位取得的差價收入,在對個人買賣股票的差價收入未恢復徵收個人所得稅以前,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對企業投資者申購和贖回基金單位取得的差價收入,應並入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徵收企業所得稅。
●對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紅利收入,債券的利息收入、儲蓄存款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發行債券的企業和銀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時代扣代繳20%的個人所得稅;對投資者(包括個人和機構投資者)從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和企業所得稅。
三、關於印花稅問題
●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買賣股票按照2‰的稅率徵收印花稅。
●對投資者申購和贖回基金單位,暫不徵收印花稅。
四、對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基金代銷機構從事基金管理活動取得的收入,依照稅法的有關規定徵收營業稅、企業所得稅以及其他相關稅收。
4. 公募基金的資產管理業務和專戶理財業務是不是要交企業所得稅 稅率是多少
公司都需要交企業所得稅,現行所得稅率為25%。對於相關產品還要徵收營業稅,按業務取得收入的5%徵收。
5. 企業投資專戶理財怎麼收稅
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指企業因權益性投資從被投資方取得的收入。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的收入為免稅收入,該項是指居民企業直接投資於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不包括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並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而理財產品,是由銀行自行設計並發行,將募集到的資金根據產品合同約定投入相關金融市場及購買相關金融產品,獲取投資收益後,根據合同約定分配給投資人的一類理財活動。因此,企業利用閑置資金向銀行購買的理財產品獲得的收益,不能作為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享受免徵企業所得稅待遇。
6. 投資理財產品需要繳納多少個人所得稅
理財產品轉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48號的規定:個人轉讓有價證券、股權等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其中有價證券的財產原值,為買入價以及買入時按照規定交納的有關費用。
1.股票轉讓所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規定:對股票轉讓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的辦法,由國務院財政部門另行制定,報國務院批准施行。
國稅總局2006年發文規定,年收入超過12萬元的人應該自行申報收入情況,其中投資股市獲得的收入也需申報。此舉一度被看作是對炒股收入開征資本利得稅的前奏曲。當時曾引起股市大跌,後來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負責人已經明確表示,將對於包括個人的股票轉讓所得在內的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個人要自行申報,理解為將對股票轉讓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是不正確的,目前國稅總局不會徵收「資本利得稅」。
為配合我國企業改制和鼓勵證券市場的健康發展,經報國務院同意,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分別於1994年發文《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股票轉讓所得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的通知》、1996年發文《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股票轉讓所得1996年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的通知》、1998年發文《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轉讓股票所得繼續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的通知》規定從1994年起,對股票轉讓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
2.基金產品轉讓所得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財稅〔2002〕128號第二條規定:對個人投資者申購和贖回基金單位取得的差價收入,在對個人買賣股票的差價收入未恢復徵收個人所得稅以前,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由於目前對個人買賣股票的差價收入免徵個人所得稅,因此對個人投資者申購和贖回基金單位取得的差價收入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3. 紙黃金轉讓所得
對於個人取得紙黃金轉讓所得是否繳納個人所得稅, 2010年六部委聯合發布了《關於促進黃金市場發展的若干意見》,當中提到研究推動完善投資性黃金和商業銀行黃金業務稅收政策。截止今日總局沒有明確規定,隨著黃金投資需求的增加,相關法律法規需要明確和完善,防止各地執行的不一致。
目前銀行黃金、白銀T+D業務一般都未代收個人所得稅。不過部分地區明確需繳納個人所得稅,如江蘇省地方稅務局在2011年回答納稅人提問時明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實施條例》的規定,個人買賣紙黃金等金融商品取得的收入,應當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計算個人所得稅,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適用20%的比例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二、理財產品收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48號的規定:個人擁有債權、股權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1.股息紅利所得
對購買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如何納稅,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證監會發文另行作出規定,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證監會關於實施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2﹞85號的規定,因上市公司分紅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需要根據持有時間不同,確認不同的納稅義務。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內(含1個月)的,股息紅利所得全額按照20%繳納個人所得稅。如果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股息紅利所得就可以按照50%計入股東個人應稅收入,即實際稅率變成了10%。如果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股息紅利所得就可以按照25%計入股東個人應稅所得,即實際稅率變成了5%。
2.基金產品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財稅〔2002〕128號第二條規定:對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紅利收入,債券的利息收入、儲蓄存款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發行債券的企業和銀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時代扣代繳20%的個人所得稅;對投資者(包括個人和機構投資者)從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本文開頭提到的 「余額寶」們都是與相關基金掛鉤,用戶在其網站直接購買基金等理財產品,例如「余額寶」就是相當於購買天弘基金管理公司的貨幣基金產品,所以和購買普通的基金產品類似,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3.國債和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國債和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免納個人所得稅。
4.銀行理財產品
對於銀行理財產品(包含人民幣理財產品、外匯理財產品)收益是否納稅,總局並沒有具體規定,實際操作中多數銀行沒有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從《青島地稅2012年度個人所得稅熱點問題解答》中可以得到佐證,青島地稅指出,通過銀行銷售的理財產品品種很多,有銀行自行開發的理財產品,有銀行代信託公司或保險公司代銷的產品,還有委託貸款。經請示總局,對個人取得的上述收益現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在此有一種情況也需要區分:一個專門做投資的合夥企業,有兩個自然人合夥人。購買了銀行理財產品。年底,合夥企業計算合夥人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時,這部分理財收益是否要交個人所得稅呢?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切實加強高收入者個人所得稅征管的通知》國稅發〔2011〕50號規定:對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從事股權(票)、期貨、基金、債券、外匯、貴重金屬、資源開采權及其他投資品交易取得的所得,應全部納入生產經營所得,依法徵收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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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見,同樣是個人所得稅,由於身份不同,同樣的業務就面臨著不同的納稅義務,個人購買銀行理財產品產生的利息收益就不需要繳稅,而合夥企業購買理財產品的利息收益就需要繳稅。
7. 理財產品怎麼交稅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明確金融 房地產開發 教育輔助服務等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140號)第一條、第二條相關規定:
《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財稅〔2016〕36號)第一條第(五)項第1點所稱保本收益、報酬、資金佔用費、補償金,是合同中明確承諾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資收益。金融商品持有期間(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屬於利息或利息性質的收入,不徵收增值稅。
理財產品即由商業銀行和正規金融機構自行設計並發行的產品,將募集到的資金根據產品合同約定投入相關金融市場及購買相關金融產品,獲取投資收益後,根據合同約定分配給投資人的一類理財產品。
(7)基金專戶理財稅收擴展閱讀:
根據銀行和投資人二者之間的法律關系不同
一、固定收益類理財產品。商業銀行按照約定條件向投資者承諾支付固定收益,銀行承擔由此產生的投資風險。
二、非保本浮動收益理財產品。商業銀行根據約定條件和理財業務的實際投資收益情況向投資者支付利益,並不保證投資者本金安全的理財計劃。
三、保本浮動收益理財產品。商業銀行按照約定條件向投資者保證本金支付,本金以外的風險由投資者承擔,並根據實際收益情況確定投資者實際收益的理財計劃。
四、商業銀行承銷的理財產品。商業銀行代其他機構銷售的產品,商業銀行只收取固定的承銷費用,不對產品的風險負責。
8. 基金收益需要繳納稅費嗎怎麼繳納
我們所生活的環境,每時每刻都在發生著各種各樣的變化,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以及科技技術的不斷進步,人們受教育的程度也越來越高了,人們對於理財的認同都感覺越來越高,那麼積累一定財產的時候,往往都會選擇去投資,做一些理財產品。那麼選擇投資基金就是一個不錯的方式,但是對於投資基金,許多的人還是並不是那麼的了解。對於基金理財這一方面,個人是否需要繳稅呢,一般情況下,個人投資者投資基金是不用繳稅的,但是去贏也會不一樣。企業需要繳納一定的稅收,但是個人不需要。
9. 基金收益要繳納稅費嗎
關於基金收益涉稅方面,對於個人投資者而言,投資基金時,稅收種類涉及印花稅、所得稅,國家目前對基金收益是否收稅有以下規定,個人投資者買賣基金份額暫免徵收印花稅,個人投資者買賣基金份額所獲得的差價收入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另外基金在向個人投資者分配股息、紅利、利息時,基金不再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投資者從基金分配中獲得的股票的股利收入、企業債券的利息收入、儲蓄存儲利息收入由發行債券、股票的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時 代扣代繳20%個人所得稅,個人投資者從封閉式基金分配中獲得的企業債券差價收入徵收個人所得稅,稅款由封閉式基金代扣代繳,對個人投資者申購和贖回基金份額所獲得的差價收入,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10. 基金投資如何納稅
個人購買基金取得的收益是不繳稅的。以下幾種情況屬於暫不征稅的范圍:對個人和非金融機構申購和贖回基金單位的差價收入不徵收營業稅。對個人買賣基金暫不徵收印花稅。
對個人投資者買賣基金獲得的差價收入,在對個人買賣股票的差價收入未恢復徵收個人所得稅以前,也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單位購買基金取得的收益是需要繳稅的。有限合夥企業的繳稅是先分後繳,和一般的企業繳稅方式是一樣的;有限合夥基金的報表是屬於企業類的,因為有限企業並非金融公司。
(10)基金專戶理財稅收擴展閱讀:
基金投資的風險:
一是政策風險。主要是指因財政政策、貨幣政策、產業政策、地區發展政策等國家宏觀政策發生明顯變化,導致基金市場大幅波動,影響基金收益而產生的風險。
二是經濟周期風險。指隨著經濟運行的周期性變化,證券市場的收益水平呈周期性變化,基金投資的收益水平也會隨之變化。
三是利率風險。金融市場利率的波動會導致證券市場價格和收益率的變動。基金投資於債券和股票,其收益水平會受到利率變化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