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普通家庭如何進行投資理財規劃
可以參考世界權威金融分析機構標准普爾公司推出的家庭資產配置分布:
總之,科學的理財,是在風險可接受的情況下,對時間和現金流進行管理,保證資金的合理配置,以及與目標的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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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結合所學知識,為自己的家庭制定一份科學可行的投資理財計劃並簡單說明理由
1.明確理財計劃
做任何事,雜亂無章的東一錘子西一棒子肯定是不太能順利執行的,這個道理套用在理財上也是同樣的道理。如果希望自己的理財之路走得更加輕松省事,最快的方法就是先清楚自己的理財規劃與目標,在為自己量身定做一套屬於自己的理財計劃。將開支,收入,理財目標所達成所需要的步驟一一羅列,才可以讓自己的方向變得更加清晰。但是既然有了計劃,所對應的執行步驟肯定是需要一步步落實到位的。這是我們首先開始理財最重要的一步,直接關繫到最終的理財結果能否成功。
2.學會選擇,學會衡量
市面的理財方式非常多,但是每種可以達到的效果卻有著不同的差別。就拿這簡單的例子,如果在同樣的經濟條件下,花了20萬付首付買了房子和花20萬全款買下一輛車,最終理財收益應該是大相徑庭,買車一族在消費後一開始就進入車的貶值期,而房子卻相對穩定,即便過了五年十年,本身的價值依然還在那裡。這就是選擇不同的投資的區別。因此在投資之前,對於自己的想要達成的效果一定要有一個權衡,選擇最適合自己的理財工具。
3.節省時間,效率理財
如果你在做計劃的時候為自己定下的目標是一年,那麼在半年就可以達成的話成就感是不是會更好?我相信大部分人都會給出肯定的答案。那麼在理財的時候,這個也是通用的。不過欲速則不達的道理大家也都懂,但是在適當的時候若是可以將我們的計劃「提提速」我相信大家也是樂意去做的。
4.本分理財,忌「歪門邪道」
在理財的時候,難免會有一些其他的誘惑到來,比如你看到一款年利率更高的理財產品就會迫不及待的想要去投資;遇到一些其他個別理財成功的案例也會躍躍欲試想像自己投資之後是否也會有同樣的回報。如果在你還是處於理財小白的階段下,我建議還是不要貿然嘗試不熟悉的領域。
因為理財的本質一開始只是為了將資產打理的更加合理,順便在獲取一些合理的收益。如果只是因為想要快速拿到收益而忽略理財的初衷,我想最後的理財效果十有八九是不太樂觀。若想改變自己的理財方式,首先看看自己有沒有駕馭不熟悉方式的能力再去考慮,盲目沖動更多的只會讓自己得不償失。
③ 如果你有十萬元,你會有如何的理財計劃
如何理財是老生常談的問題了,你能從市場上找到的理財方式和理財產品過於繁雜,今天我們就簡單點,把我覺得最好的理財方式和理財產品分享給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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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進入正題
1. 股票——高回報型理財產品
不需要准備太多本金,只需要去券商那裡開個戶,便可以投身股市。股票本身的刺激性就很大,如果投入資金超出總資產的20%那就不太好了,假如你是理財新手,還是不建議炒股,因為風險太高,且系統地學習太耗費時間和精力,不懂行情就只能當韭菜。
2. 基金——安全性、收益性、流動性兼備的理財產品
基金的資金是直接放在銀行託管的,很有安全感。比起股市的自由投資,高風險,基金的方便,穩定和有專人管理,明顯更受人們青睞。基金10元起賣,價格非常親民,投資種類也不會集中在一個品種上面,風險很低。基金的特點在於:強流動性,易贖回,錢靈活。
很多人連基金選擇都沒有學會,就盲目購買基金,導致基金收益不好,不知道怎麼投資基金的人,可以試一下跟著投資大神投資,以保證自己的收益:限時福利!點擊參加《基金訓練營》,高收益基金已流出。速度跟投收益可達15%!
3. 國債——門檻低,安全性高,流動性較差的理財產品
國債的優點有很多,首先它只要100元就能買;而且安全性很好,還是由國家發行;一年的收益約在4%。國債在提現的時候有0.1%的手續費,而它屬於長期投資,所以不建議提前兌取。
綜合來看,理財最佳的產品還是基金,普通人理財在投資過程中都有三大劣勢:不專業、沒時間、錢不夠。而投到一隻給力的基金,能完美解決這些問題。想要獲得一款高質量基金,就來參加基金訓練營:點擊參加《基金訓練營》,基金投資能躺贏!
以上是我對《如果你有十萬元,你會有如何的理財計劃》的回答,望採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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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如何規劃投資理財計劃
廣東中大職業培訓學院經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准、廣東省民政廳注冊成立,專門從事職業教育和職業培訓。學院秉承優良的辦學傳統,作育英才,服務社會。
學院常年開設公共營養師、心理咨詢師、營銷師、人力資源管理師、理財規劃師、物流師、電子商務師、項目管理師、企業培訓師、客戶服務管理師、物業管理師、勞動關系協調師、員工援助師、秘書、采購師、職業規劃師、健康管理師、企業文化師、網路課件設計師、會展設計師、信用管理師、美容師、化妝師等專業。
學院還開展職業核心能力、管理、營銷、營養、心理、人力資源、物流、財務、計算機、電子商務、客戶服務、國學、創業、美容等領域短期培訓。
學院以持續提升職業能力為己任。關注社會職業的變化,參與國家職業標準的制訂、修訂,依據國家職業標准進行培訓,並幫助教育對象獲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成長為優秀的職業人。學院在這方面的努力得到了政府有關主管部門的認可,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主管、廣東省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主辦的《職業能力開發與評價》(雙月刊)委託我院承辦。該雜志務實而專業,立足廣東,面向全國,推動我國職業能力的開發與評價。該雜志也是我院為社會服務的又一扇窗口。
學院還被共青團中央認定為青年創業就業見習基地,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認定為省勞動力技能培訓轉移就業定點培訓機構,團廣東省委主管的廣東省青年科學家協會認定為省青年科學家培訓基地。
學院在廣州新港西路、東風路、天河、大學城等設立教學點,也在東莞、江門、肇慶、佛山、深圳、珠海等地設立分院或者教學點,以期教育服務更多人。學院各分院、教學點環境、設備大致相同,師資水平相當,讓大家在家門口享受到高質量的教育,節省時間和成本。
學院持續提升教育質量。常年組織專家開發、更新課程;選擇優良師資,堅持學員評估教學效果,選優汰劣;在職業培訓機構中首家承諾無理由退學退款保障,確保學員利益。
依託知名高校良好的資源平台,得到政府部門的大力支持,學院正逐步成長為南方規模最大、最具特色的職業培訓機構。
⑤ 該如何制定一個理財計劃
手上有點小錢的時候,我的建議是買短期定期保本理財。
首先,買任何理財之前,先買1000試水。
放上一個月,看收益。年利率超12%的不買,定期超一年的不買。
原因有下,
你這手頭的錢,沒事的時候,是活的,有事兒的時候,是死的。
比如,突然計劃春節小長假陪女朋友去旅遊,預算5000怎麼說?
是我的建議,拿出30%左右放余額寶,吃2.6%的活期利息即可。因為這錢日常消費和緊急大額消費都夠用。
然後剩下的,可以投入穩健的理財產品去做定期理財。
至於定期理財的選擇,個人建議:
如果對於流動性沒有太大要求的投資者,可以選擇的范圍就比較大了,可以考慮短期理財(券商+銀行、P2P/P2B)、大額存單、銀行結構性存款、國債逆回購等理財。
短期理財產品,多數收益略高於貨幣基金,但是流動性稍遜色。
1,短期理財(券商+銀行、P2P/P2B)。
在固定期限如30天~365天等,無法主動賣出,也就是到期贖回。
券商理財,平均年化收益率為4.66%,以20萬元本金測算,一年的預期收益約為9320元。
P2P/P2B,固定收益產品,年化收益率在6%-14%之間。
P2B很多人說不會選。
說它風險低呢,若啥也不看地瞎投,等於蒙眼接飛刀啊!把命運交給老天,那就只能聽天由命。
說它風險高呢,上班族如我,以「邊投邊學」的姿態幾年來還算穩妥,它成為了我餐盤的主食之一。
所以要學會怎麼選適合的,了解得越多,風險越可控。
我從2014年開始投P2B到現在,沒耗費過多精力,每年多掙個幾萬,收益還比較有優勢的。
也比較喜歡穩健的固定收益類產品,所以選的是P2B類的頭部平台,簡單來說就是風險比較小,省事兒,但是收益頂多也就10%了,如果對收益沒有特別高的追求,倒是可以一試。
年化收益在9%——11%,而且門檻低,300起投,現在投資還送500京東卡:100紅包+500京東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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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去看看他們的理財論壇,體驗一下優秀的客服服務和社區論壇,以後投資其他平台也有對比。
2,大額存單和銀行結構性存款。
綜合部分銀行公布的利率,近期1年期、2年期、3年期、5年期大額存單的利率分別為2.28%、3.18%、4.15%、4.19%,要比普通的定期存款高一些。
此外,流動性更好的銀行結構性存款大多數是一年期以內,收益率在4%左右,不過現在不保本不保息,收益浮動等風險需要自己承擔。
3,國債逆回購。
個人通過國債回購市場把自己的資金借出去,獲得固定的利息收益。月底,季底、年底時候,收益高到10%也有,需要好好選擇分析。
以上幾種是目前比較穩健的理財方式,也可以說是我自己投過的理財產品,確實是比較不錯的。
說了這么多理財,最重要是找到適合自己的產品。產品其實沒有對錯,衡量自己的風險承受能力,找到適合的,就是對的。
不建議購買項:保險、股票、股票基金、各種幣。
說句實話,買這些東西能賺錢么?
能,但絕對不會是你,如果你相信自己買股票能賺錢,還不如買彩票實際點。14年有朋友建議我買比特幣,當時了解了一下,感覺噱頭很大、風險更大,堅決不買,至今我也不後悔。因為,他買了五千多,一個月不到就變兩千多了,然後為了止損就都賣了,沒有人能夠看到四年後今天漲成這鬼樣。
如果你手頭這兩萬不急用,就當不存在,你可以全買比特幣,十年後再見。
⑥ 中國銀行理財產品有哪些中行個人如何投資理財
目前中行銷售的理財產品主要分為預期收益型產品和凈值型產品兩大類,此外還有保回本的個人結構性存款答產品也按照理財產品模式銷售。
您通過中行官方網站(www.boc.cn)「首頁 > 金融市場 > 自營理財產品」查看中行在售理財產品信息。
您可通過中行個人網上銀行/手機銀行,在「中銀理財」中可查詢在售產品的情況,點產品名稱打開產品說明書可查詢產品詳情。
如需進一步了解,請您詳詢中行當地網點。
以上內容供您參考,業務規定請以實際為准。
如有疑問,歡迎咨詢中國銀行在線客服或下載使用中國銀行手機銀行APP咨詢、辦理相關業務。
⑦ 個人投資理財方式有哪些
目前,招商銀行的個人投資理財方式較多:定期、國債、受託理財、基金、黃金、信託、保險等做組合投資,不同產品的投資起點不一,對應的風險級別也不相同。建議您可以到招行網點咨詢理財經理的相關建議。
⑧ 老年人投資理財產品
晚年人出資理財堅決不動房子
對晚年人來說,房子是自己安享晚年的當地,也是嚴峻資產。假設將房子進行了典當、生意、產權轉移,都或許產生無法估量的成果
除了房子外,還有許多嚴峻資產,晚年人在動用前都應和子女協商,防止構成不必要的丟掉。
1. 晚年人出資理財勿輕信高收益理財
和推銷保健品的人相同,出售理財產品的人也很能說,有時靠著幾句甜言蜜語再加上高收益的「助攻」,晚年人很快就會掉入騙局中。
中道盛世剖析高收益往往意味著高風險,在高收益之下還宣稱保本保息的,大都就是騙局,晚年人一定要前進警惕。建議白叟仍是要配備更為穩健的產品,守住自己的財富。
2. 晚年人出資理財不要給陌生人匯款
除了保健品、理財產品之外,電話詐騙也常常讓一些晚年人「中招」。提示白叟千萬不要給陌生人匯錢,有任何問題先致電自己的子女或直接報警。
《辦法》共七章45條,分別為總則、治理架構與管理措施、投資交易管理、認購與贖回管理、合作機構管理、監督管理以及附則。
《辦法》所稱的流動性風險,是指理財產品無法通過變現資產等途徑以合理成本及時獲得充足資金,用於滿足該理財產品的投資者贖回需求、履行其他支付義務的風險。
根據《辦法》,理財公司開展理財產品流動性風險管理,應當建立有效風險隔離機制,防範流動性風險傳染。理財公司應當按照公平交易和價格公允原則,嚴格本公司理財產品之間、理財產品與本公司及其關聯方之間的交易管理,並對相關交易行為實施專門的監控、分析、評估、授權、審批和核查,有效識別、監測、預警和防範各類不正當交易。
在投資交易管理上,《辦法》強調將流動性風險管理貫穿於理財業務運行的全流程。
具體而言,《辦法》指出,理財公司應當在理財產品設計階段,在綜合評估投資策略、投資范圍、投資資產流動性、投資限制、銷售渠道、投資者類型與風險偏好、投資者結構等因素的基礎上,審慎確定開放式、封閉式等產品運作方式,合理設計認購和贖回安排,制定相應的流動性風險應對措施。
與此同時,理財公司應當持續做好低流動性資產、流動性受限資產和高流動性資產的投資管理,提高資產流動性與產品運作方式的匹配程度。
理財公司還應當持續監測理財產品流動性風險,審慎評估產品所投資各類資產的估值計價和變現能力,充分考慮聲譽風險、信用風險、市場風險、交易對手風險等的可能影響,並提前作出應對安排。
根據《辦法》,單只理財產品同時存在以下情形的,應當採用封閉或定期開放運作方式,且定期開放周期不得低於90天,該理財產品銷售文件還應當作出充分披露和顯著標識:
(一)計劃投資不存在活躍交易市場,並且需要採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的資產;
(二)計劃投資上述資產的比例達到理財產品凈資產50%以上。
對於其他理財產品,非因理財公司主觀因素導致突破前款規定比例限制的,該理財產品不得新增投資上述資產。
《辦法》還要求,單只開放式公募理財產品和每個交易日開放的私募理財產品直接投資於流動性受限資產的市值在開放日不得超過該產品資產凈值的15%。單只定期開放式私募理財產品直接投資於流動性受限資產的市值在開放日不得超過該產品資產凈值的20%。面向單一投資者發行的私募理財產品可不受前款比例限制。
在合作機構管理上,《辦法》明確,理財公司通過代銷機構銷售理財產品的,應當充分考慮代銷行為和銷售渠道對理財產品流動性的影響,要求代銷機構充分、准確提供與該產品流動性風險管理相關的投資者信息和變化情況,包括但不限於投資者數量、類型、結構、風險承受能力等級等。
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為便於機構做好業務制度、系統建設、產品整改等各項工作準備,《辦法》自發布之日起五個月後施行。
附理財公司理財產品流動性風險管理辦法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21〕14號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等法律、行政法規,以及《關於規范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商業銀行理財子公司管理辦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理財公司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商業銀行理財子公司,以及銀保監會批准設立的其他主要從事理財業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
本辦法適用於理財公司及其發行的理財產品。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流動性風險是指理財產品無法通過變現資產等途徑以合理成本及時獲得充足資金,用於滿足該理財產品的投資者贖回需求、履行其他支付義務的風險。
第四條理財公司承擔理財產品流動性風險管理的主體責任,應當按照本辦法建立健全理財產品流動性風險管理體系,專業審慎、勤勉盡責地管理理財產品流動性風險,確保理財產品投資運作穩健、凈值計價公允,保障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並得到公平對待。
理財公司開展理財產品流動性風險管理,應當建立有效風險隔離機制,防範流動性風險傳染。理財公司應當按照公平交易和價格公允原則,嚴格本公司理財產品之間、理財產品與本公司及其關聯方之間的交易管理,並對相關交易行為實施專門的監控、分析、評估、授權、審批和核查,有效識別、監測、預警和防範各類不正當交易。
第五條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依法對理財公司的理財產品流動性風險管理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第二章治理架構與管理措施
第六條理財公司應當建立組織健全、職責清晰、有效制衡、激勵約束合理的理財產品流動性風險管理治理結構,指定部門設立專門崗位,配備充足的具備勝任能力的人員負責理財產品的流動性風險評估與監測,監督流動性風險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理財產品流動性風險管理相關部門、崗位與人員應當獨立於投資管理部門,具有明確且獨立的報告路徑。
第七條理財公司中承擔理財產品投資運作管理職責的部門負責人應當對該理財產品的流動性風險管理承擔主要責任。
第八條理財公司應當針對理財產品流動性風險管理建立嚴格的考核問責機制,將流動性風險管理狀況納入該理財產品投資運作管理人員的考核評價標准。
第九條理財公司應當根據理財產品性質和風險特徵,建立健全理財產品流動性風險管理制度,並定期評估完善,包括但不限於:
(一)投資者集中度管理,認購和贖回限制,出現對投資者重大不利影響事項時的應對措施,對巨額贖回的監測、管控和評估;
(二)投資組合的事前評估,對高流動性資產的投資比例設定下限,對低流動性資產的投資比例設定上限,投資資產的集中度限制,高風險資產的投資限制;
(三)壓力測試;
(四)應急計劃。
第十條理財公司可以依照法律法規及理財產品合同的約定,綜合運用以下理財產品流動性風險應對措施:
(一)認購風險應對措施,包括:設定單一投資者認購金額上限、設定理財產品單日凈認購比例上限、拒絕大額認購、暫停認購,以及銀保監會規定的其他措施。
(二)贖回風險應對措施,包括:設置贖回上限、延期辦理巨額贖回申請、暫停接受贖回申請、延緩支付贖回款項、收取短期贖回費、暫停理財產品估值、擺動定價,以及銀保監會規定的其他措施。
理財公司應當明確各類流動性風險應對措施的實施條件、發起部門、決策程序、業務流程等事項,確保相關措施實施的及時、有序、透明及公平。
第十一條理財公司運用延緩支付贖回款項、暫停理財產品估值、擺動定價等措施後,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向銀保監會或其派出機構報告,說明面臨的贖回壓力情況、市場流動性狀況、已採取的措施、恢復正常業務所需的時間、採取相關措施對理財產品的影響等。
理財公司運用本辦法第十條所列流動性風險應對措施的,應當在當月結束後5個工作日內,在全國銀行業理財信息登記系統提交相關信息。
第十二條理財公司應當指定部門負責理財產品流動性風險壓力測試的實施與評估。相關部門應當與投資管理部門保持相對獨立。
理財公司在設置壓力測試情景時,應當充分考慮不同壓力情景下各類資產投資策略和方式對資產變現能力的影響、變現所需時間和可能的價格折損,以及除投資者贖回外對債權人、交易對手及其他第三方的支付義務,並關注市場風險、聲譽風險等對理財產品流動性風險的影響。
理財公司針對開放式理財產品還應專門建立以壓力測試為核心的流動性風險監測與預警框架。
第十三條理財公司應當制定並定期測試、完善理財產品流動性風險應急計劃,審慎評估各類流動性風險應對措施的可行性、有效性和可能影響。應急計劃的內容包括但不限於觸發應急計劃的各種情景、應急資金來源、應急程序和措施,董事會、高級管理層及相關部門實施應急程序和措施的許可權與職責等。
第十四條理財公司應當依照理財產品信息披露相關規定,向投資者披露理財產品面臨的主要流動性風險及其管理方法。
(一)在理財產品銷售文件中披露開放式理財產品認購、贖回安排,主要擬投資市場、資產的流動性風險評估等信息。
(二)針對理財產品特點確定擬運用的流動性風險應對措施,並在理財產品銷售文件中與投資者事先約定相關措施的使用情形、處理方法、程序及對投資者的潛在影響等,確保相關措施在必要時能夠及時、有效運用。
(三)理財產品持續運作過程中,應當在理財產品季度、半年和年度報告中披露理財產品組合資產情況及其流動性風險分析等;在發生涉及理財產品認購、贖回事項調整或潛在影響投資者贖回等事項時,及時發布臨時公告。
(四)理財公司應當按照理財產品銷售文件中約定的信息披露方式,在運用收取短期贖回費、擺動定價等措施後,3個交易日內告知該理財產品的相關投資者;在運用暫停認購、延期辦理巨額贖回申請、暫停接受贖回申請、延緩支付贖回款項、暫停理財產品估值等措施後,3個交易日內告知該理財產品的投資者,並說明運用相關措施的原因、擬採取的應對安排等。
第三章投資交易管理
第十五條理財公司應當在理財產品設計階段,在綜合評估投資策略、投資范圍、投資資產流動性、投資限制、銷售渠道、投資者類型與風險偏好、投資者結構等因素的基礎上,審慎確定開放式、封閉式等產品運作方式,合理設計認購和贖回安排,制定相應的流動性風險應對措施。
理財產品擬採用開放式運作的,組合資產的流動性應當與理財產品合同約定的認購、贖回安排相匹配,投資策略應當能夠滿足不同市場情形下投資者的贖回需求,理財產品投資者結構、估值計價等方面安排能夠充分保障投資者得到公平對待。
理財公司應當按照本辦法規定評估每隻開放式理財產品的流動性風險,評估結論至少經相關高級管理人員同意,由承擔該理財產品投資運作管理職責的部門負責人簽字,並在全國銀行業理財信息登記系統對理財產品進行集中登記時同步提交。
第十六條理財公司應當持續監測開放式理財產品流動性風險,審慎評估該產品所投資各類資產的估值計價和變現能力,充分考慮聲譽風險、信用風險、市場風險、交易對手風險等的可能影響,並提前作出流動性風險應對安排。
第十七條單只理財產品同時存在以下情形的,應當採用封閉或定期開放運作方式,且定期開放周期不得低於90天,該理財產品銷售文件還應當作出充分披露和顯著標識:
(一)計劃投資不存在活躍交易市場,並且需要採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的資產;
(二)計劃投資上述資產的比例達到理財產品凈資產50%以上。
對於其他理財產品,非因理財公司主觀因素導致突破前款規定比例限制的,該理財產品不得新增投資上述資產。
第十八條單只開放式公募理財產品和每個交易日開放的私募理財產品直接投資於流動性受限資產的市值在開放日不得超過該產品資產凈值的15%。單只定期開放式私募理財產品直接投資於流動性受限資產的市值在開放日不得超過該產品資產凈值的20%。
面向單一投資者發行的私募理財產品可不受前款比例限制。
因證券市場波動、上市公司股票停牌、理財產品規模變動等因素導致理財產品不符合本條規定比例限制的,該理財產品不得主動新增投資流動性受限資產。
第十九條開放式理財產品所投資資產的流動性應當與投資者贖回需求相匹配,確保持有足夠具有良好流動性的資產,以備支付理財產品投資者的贖回款項。
定期開放周期不低於90天的公募理財產品,應當在開放日及開放日前7個工作日內持有不低於該理財產品資產凈值5%的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國債、中央銀行票據和政策性金融債券。
其他開放式公募理財產品均應當持續符合前款比例要求。
第二十條單只理財產品允許單一投資者持有份額超過總份額50%的,應當採用封閉或定期開放運作方式,定期開放周期不得低於90天(現金管理類理財產品除外)。該理財產品銷售文件應當作出充分披露和顯著標識,不得向個人投資者公開發售。
對於其他理財產品,非因理財公司主觀因素導致突破前款規定比例限制的,在單一投資者持有比例降至50%以下之前,理財公司不得再接受該投資者對該理財產品的認購申請。
第二十一條定期開放周期低於90天的私募理財產品應當主要投資於標准化債權類資產以及上市交易的股票,法律、行政法規和銀保監會另有規定的除外。
對於每個交易日開放的私募理財產品,其投資范圍、投資比例、認購和贖回安排等參照銀保監會關於開放式公募理財產品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理財公司應當加強理財產品同業融資的流動性風險、交易對手風險等風險管理,做好期限管理和集中度管控,按照穿透原則對交易對手實施盡職調查和准入管理,設置適當的交易限額並根據需要進行動態調整。
理財公司理財產品可以按照國務院金融管理部門相關規定開展回購業務,但應當事先在理財產品銷售文件中與投資者作出明確約定。
第二十三條理財公司應當建立健全理財產品買入返售交易押品的管理制度,與交易對手開展買入返售交易的,可接受押品的資質要求應當與理財產品合同約定的投資范圍保持一致。
第四章認購與贖回管理
第二十四條理財公司應當加強理財產品認購管理,合理控制投資者集中度,審慎分析評估大額認購申請。當接受認購申請可能對理財產品存量投資者利益構成重大不利影響時,或者基於投資運作與風險控制需要,理財公司可以採取本辦法第十條所列認購風險應對措施。
第二十五條理財公司應當對開放式理財產品7個工作日可變現資產的可變現價值進行審慎評估與測算,確保每日確認且需當日支付的凈贖回申請不超過前一工作日該理財產品7個工作日可變現資產的可變現價值,銀保監會另有規定的除外。
在開放日前一工作日內,開放式理財產品7個工作日可變現資產的可變現價值應當不低於該產品資產凈值的10%。
面向單一投資者發行的私募理財產品可不受本條規定限制。
第二十六條理財公司應當強化開放式理財產品巨額贖回的事前監測、事中管控與事後評估。當開放式理財產品發生巨額贖回且現金類資產不足以支付贖回款項時,應當在充分評估該產品組合資產變現能力、投資比例變動與理財產品單位份額凈值波動的基礎上,審慎接受、確認贖回申請。
開放式理財產品發生巨額贖回的,理財公司當日辦理的贖回份額不得低於前一日終理財產品總份額的10%,對其餘贖回申請可以暫停接受或延期辦理。對該產品單個份額持有人的贖回申請,可以按照其申請占當日申請贖回總份額的比例,確定該份額持有人當日辦理的贖回份額。
理財產品份額持有人可以在申請贖回時選擇將當日未獲辦理部分予以撤銷。理財產品份額持有人未選擇撤銷的,理財公司可以延遲至下一個開放日辦理,贖回價格為下一個開放日的價格。
第二十七條開放式理財產品連續2個以上開放日發生巨額贖回的,除採取本辦法第二十六條措施外,對於已經接受的贖回申請,理財公司還可以延緩支付贖回款項,但延緩期限不得超過20個工作日。
第二十八條開放式理財產品的單個份額持有人在單個開放日申請贖回理財產品份額超過該理財產品總份額合同約定比例的,理財公司可以暫停接受其贖回申請;已經接受的贖回申請可以延緩支付贖回款項,但延緩期限不得超過20個工作日。
第二十九條理財公司可以按照事先約定,向連續持有少於7日的開放式理財產品(現金管理類理財產品除外)投資者收取贖回費,並將上述贖回費全額計入理財產品財產。
第三十條理財公司應當按照相關規定開展理財產品估值,加強極端市場條件下的估值管理。
開放式理財產品在前一估值日內,產品資產凈值50%以上的資產不具備活躍交易市場或者在活躍市場中無報價,且不能採用估值技術可靠計量公允價值的,理財公司應當暫停該產品估值,並採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或暫停接受理財產品認購、贖回申請等措施。
第三十一條開放式公募理財產品(現金管理類理財產品除外)發生大額認購或贖回時,理財公司可以採用擺動定價機制。
理財公司應當在理財產品銷售文件中與投資者事先約定擺動定價機制的相關原理與操作方法,並履行相關信息披露義務。
第五章合作機構管理
第三十二條理財公司應當採取有效措施確保各方合作行為持續滿足理財產品流動性風險管理需要。
本辦法所稱合作機構包括理財投資合作機構和理財產品代銷機構。理財投資合作機構應當符合《商業銀行理財子公司管理辦法》等規定。理財產品代銷機構應當符合銀保監會關於理財公司理財產品銷售的相關規定。
第三十三條理財公司理財產品投資合作機構發行的資產管理產品,理財公司應當及時、充分了解該理財產品所投資資產管理產品的認購、贖回安排和流動性風險狀況,合理評估理財產品所投資資產管理產品底層資產的流動性風險。
第三十四條理財公司應當採取有效措施督促理財產品受託投資機構按照合同約定開展理財產品受託投資活動,確保理財產品受託投資機構的相關業務行為持續滿足理財產品流動性風險管理要求,其受託投資資產的管理符合理財產品的投資策略、目標和贖回安排。
第三十五條理財公司應當自主審慎判斷理財產品投資顧問的投資管理建議與理財產品投資策略和目標、認購和贖回安排的一致性,有效評估相關建議對理財產品流動性風險管理的影響。
第三十六條理財公司通過代銷機構銷售理財產品的,應當充分考慮代銷行為和銷售渠道對理財產品流動性的影響,要求代銷機構充分、准確提供與該產品流動性風險管理相關的投資者信息和變化情況,包括但不限於投資者數量、類型、結構、風險承受能力等級等。
第六章監督管理
第三十七條理財公司應當按照規定,向銀保監會或其派出機構報送與理財產品流動性風險有關的統計報表、外部審計報告和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要求報送的其他材料。
銀行業理財登記託管中心應當加強對理財產品流動性風險情況的監測分析,並定期向銀保監會報送。
第三十八條理財公司應當將理財產品總體流動性風險管理情況納入理財業務年度報告,於每年度結束後2個月內向銀保監會或其派出機構報送。
理財公司對理財產品流動性風險管理制度、程序和措施進行重大調整的,應當在1個月內向銀保監會或其派出機構書面報告調整情況。
第三十九條理財公司的理財產品出現或者可能出現重大流動性風險時,應當及時向銀保監會或其派出機構報告,並提交應對措施。
第四十條理財公司違反本辦法規定的,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可依照法律法規提出整改要求,採取相關監管措施或者進行處罰。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一條其他銀行業金融機構發行理財產品,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四十二條除本辦法規定外,現金管理類理財產品還應當符合《關於規范現金管理類理財產品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等規制要求。
第四十三條本辦法中「以上」均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本辦法所稱巨額贖回,是指理財公司開放式理財產品單個開放日凈贖回申請超過前一日終理財產品總份額的10%的贖回行為,銀保監會另有規定的除外。
本辦法所稱擺動定價機制,是指當開放式公募理財產品遭遇大額認購或贖回時,通過調整理財產品份額凈值的方式,將理財產品調整投資組合的市場沖擊成本分配給實際認購、贖回的投資者,從而減少對存量理財產品份額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響。
本辦法所稱定期開放式理財產品,是指自產品成立日至終止日期間,理財產品份額總額不固定,具有多個確定開放期,開放期內投資者可以按照協議約定進行認購或者贖回,其他時間內產品封閉運作的理財產品。本辦法所稱定期開放周期是指定期開放式理財產品2個開放期的最短間隔天數。
本辦法所稱流動性受限資產,是指由於法律法規、監管、合同或操作障礙等原因無法以合理價格予以變現的資產,包括到期日在10個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購與銀行定期存款(含協議約定有條件提前支取的銀行存款)、距可贖回日在10個交易日以上的資產管理產品、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開發行股票、資產支持證券(票據),因發行人債務違約無法進行轉讓或交易的債券和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以及其他流動性受限資產。
本辦法所稱7個工作日可變現資產,包括可在交易所、銀行間市場正常交易的股票、債券、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期貨及期權合約以及同業存單,7個工作日內到期或可支取的買入返售、銀行存款,7個工作日內能夠確認收到的各類應收款項等。
第四十四條本辦法由銀保監會負責解釋。
第四十五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五個月後施行。
⑨ 個人投資理財計劃,如何制定個人投資理財計劃
通常按照這三個維度去做平台考察評估。
①背景可靠②風險可控③模式可行。
需要了解自己對於理財產品風險風險偏好的類型。一般來說我們將風險偏好分類五種類型:非常進取型、溫和進取型、中庸穩健型、溫和保守型、非常保守型。 不同的類型對於風險的喜好是不同的,由此選擇的理財產品也會不同。
理財產品基本分三類:低風險、中等風險與高風險的,給自己一個定位,檢查自己屬於哪種類型的。
第一種,低風險理財產品。該一般而言該類理財產品風險極低。包括了國債、銀行存款、保本型的理財產品、余額寶類、債券基金等低風險、低收益的產品。
第二類,中等風險理財產品。一般選擇風險較代,信用良好、實力雄厚的公司發布的產品。
第三類,高風險性理財產品。這玩的就是心跳。股票、黃金,藝術品等。藝術品不懂行的建議不要下手;股票更多玩的是心態,技術層面占第二位;在低位是可以適合配置一些黃金(請注意是投資性黃金還不是裝飾類,用於保值)。
⑩ 個人投資理財規劃:每月工資怎麼理財
一個月僅有xxxx元的收入,該如何選擇理財方式?做理財咨詢以來,這是最多人提問的一類問題了。如果你覺得自己在理財方面的自製力欠佳,知識儲備還不夠,或者是想要在理財方面有更大的進步,開頭的話,這里有一個靠譜的《理財訓練營》課程先給大家安利一下:報名《理財訓練營》和志同道合的人一起高效學理財!
今天,我們就來聊聊工薪人士腳踏實地且高效的理財方式。
一、讓存款變得更多
那麼,理財的正確方式應該第一步開始存款,先攢下自己的第一筆錢,再利用這筆錢去投資。
我現在教你你52周存錢法,它是能夠保證你一年至少存下13780元的方法。
52周存錢法指的是什麼呢?指的就是存錢的人必須在一年52周內,每周存款10元,之後每周遞存10元,在第52周的時候,則是存下520元。
一年期算下來會有多少錢呢?
10+20+30+40+50+…………+520=13780
起始金額雖然只有10元,一年下來竟然能存下13780元,資金的積累的力量是很強大的。
的確,第一周存下10元大部分人都認為一點難度都沒有,你的起始金額可以從100元開始,或者直接從1000元開始。
如果有結余的可以存錢,結余多的多存,結余少的少存。
在存錢過程中,金額目標要適當,不要中途斷檔,也不要中途拿這筆錢拿出來使用。
恐怕你認為這樣子省錢是辛苦的,那從這部分存款中你可以每個月取出一個合適的金額,讓你一個比較奢侈的夢想得到滿足,做到輕輕鬆鬆、快快樂樂地理財。
假設擔心自己的存錢計劃會有始無終,或者是對存完錢後應該投資什麼樣的理財產品而感到迷茫,那麼推薦你來加入理財訓練營:僅限50個名額!點擊參加《理財訓練營》提升自己業余賺錢的能力
二、錢少也能理財的方法
我們都清楚,基金定投或是投資銀行存款,一般來說最好是使用閑錢,在急需用錢時,這筆錢用不了,就會很尷尬。
但是如果你錢很少,沒有什麼閑錢,應該怎麼辦呢?
接下來,學姐要把一個投資方法教給大家--十二投資法。
每個月拿出一筆錢來投資一個固定期限的投資產品,即為「十二投資法」,以獲得最優化利率,並持續每月投入。
到這個樣子,一直堅持下去,在你每一個月都能夠強制的將一筆錢存下,而且都能夠用於正常的理財,一年後,每個月除了能收到利息外,還會有一筆本金到賬。
這時,若你需要巨額資金,都可以通過已到賬或者將要到賬的本金完成你的要求。
假如沒有必須用錢的情況,就可以將到賬的本金和利息,以及這個月准備的投資資金繼續用於投資。
這種方式可以用來投資基金定投和銀行理財產品。
三、應該怎麼理財?
雖然理財方式多種多樣,但根本的原則和技巧卻是共通的,對於手裡沒有太多周轉資金的小夥伴們,那麼可以嘗試下面的這些辦法。
第一步主要是保證自己生活開銷正常,也就是說要給自己留出一部分周轉資金,作為生活開銷上的備用金。根據社會經驗來看留出3個月的生活資金是比較合理且保險的。
而且這筆錢可以放在任何貨幣基金中,例如現在比較實用的支付寶或者微信零錢通等等。
在保證基本開支夠用的情況下,結余的資金就可以用來投資了。
雖然不同階層的人群在用於理財上面的錢會有差異,但其實工薪階層的選擇並沒有什麼差別。人們會有很多的理財選擇,但普通人會更多的把錢放在銀行理財、基金、股票和黃金上。
理財投資中的風險也影響著人們對每種理財方式的具體配置,風險排序如下所示:
股票>股票基金>黃金>銀行理財>貨幣基金,風險越高收益越高。
其中,股票基金是浮動收益類理財產品,與固收類產品無法在同一個維度上比較的原因是它的收益跟風險都成正比趨勢,基金定投在風險上卻更低一些。
黃金這類比較穩定的理財產品可以用來規避風險,而想要博取收益,股票和股權投資這類的高風險理財產品是很好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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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我對《個人投資理財規劃:每月工資怎麼理財》的回答,望採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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