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公司強行要員工去推銷本公司產品,合理嗎
這當然不合理啊,作為公司員工如果有自己的人脈資源,能夠將公司產品推廣出去,那是你的本事,同時也能拿到相應的提成和獎勵。如果你沒有人脈資源,那就做好你的本職工作就行,公司強行購買產品,就是侵犯了消費者權利,可以上告到消費者協會以保護你應有的權利!
『貳』 公司強制員工買公司的巨額理財產品如何應對
你好,不要買,不管什麼性質的公司都不行,可以考慮換工作了,如果是那種理財性質的公司,肯定將來要出事
『叄』 強制員工購買內部產品如何舉報
法律分析:依據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消費者發現產品有缺陷的,可以向消費者協會、工商管理部門投訴,而投訴時要注意保管好相關的證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三十七條 消費者協會履行下列公益性職責:(一)向消費者提供消費信息和咨詢服務,提高消費者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引導文明、健康、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消費方式;(二)參與制定有關消費者權益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強制性標准;(三)參與有關行政部門對商品和服務的監督、檢查;(四)就有關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問題,向有關部門反映、查詢,提出建議;(五)受理消費者的投訴,並對投訴事項進行調查、調解;(六)投訴事項涉及商品和服務質量問題的,可以委託具備資格的鑒定人鑒定,鑒定人應當告知鑒定意見;(七)就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支持受損害的消費者提起訴訟或者依照本法提起訴訟;(八)對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通過大眾傳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評。各級人民政府對消費者協會履行職責應當予以必要的經費等支持。消費者協會應當認真履行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職責,聽取消費者的意見和建議,接受社會監督。依法成立的其他消費者組織依照法律、法規及其章程的規定,開展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活動。
第三十九條 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一)與經營者協商和解(二)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三)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四)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十六條 消費者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的,該部門應當自收到投訴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予以處理並告知消費者。
『肆』 公司強制員工買公司的產品合法嗎
肯定是違法的呀,每個人都是獨立體,有公民權益,雖然是自己公司的東西但也沒有權利強迫你買
『伍』 公司強制員工買本公司的產品,合法嗎
不合法,公司不可以強行買賣,員工可以拒絕購買該產品。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強買強賣商品,強迫他人提供服務或者強迫他人接受服務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條規定,以暴力、威脅手段強買強賣商品、強迫他人提供服務或者強迫他人接受服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強迫交易罪
1、促成不公平交易,非法獲利數額較大的;
2、多次強迫交易的;
3、社會影響惡劣的;
4、給被害人及家庭引起較為嚴重後果的;
5、強迫交易嚴重擾亂市場的;
6、二人以上共同實施強迫交易的。行為人用輕微的威脅手段進行強買強賣、強迫他人接受或提供服務,行為很有節制、獲利很有限的,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屬於一般違法行為,不能認為是犯罪。
『陸』 公司強制員工購買公司自己的產品,不買辭退,請問這樣做違法么
要看公司以什麼理由辭退員工了,如果是以下情形,公司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如果你賴著不走,公司不給你發工資你也沒辦法啊!如果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需要支付雙倍經濟補償金。
『柒』 企業強制員工購買自己的產品違法嗎
1、公司因產品滯銷造成營收壓力,要求員工購買公司的旗下產品,此時,員工身份已由勞動者轉變為消費者,而企業的身份則轉為經營者,如果員工不願購買,有的公司則以辭退或者扣發工資相威脅,這就屬於強制交易行為了。
2、公司的上述行為是違反法律規定的,具體而言:
一、違反了《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對企業辭退員工及扣除員工工資的條件有嚴格的限定,除了員工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失、嚴重失職等之外,不得以任何理由辭退員工或者扣發員工工資。企業自定「家規」,並將其凌駕於法律之上,這是以「家規」替代國法,並不具有法律效力,勞動監察部門有權根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十一條的規定對公司的違法行為進行監督並予以糾正。
二、違反了《工資支付暫行規定》。該規定第5條規定:「工資應當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企業為員工發放工資,卻要員工以工資購買企業產品,這實際是變相地以實物替代了貨幣支付。比如有些產品有特定的消費對象,員工並無消費需求,讓員工以勞動所得購買並不需要的東西,違背了工資不得以實物替代的法律規定。
三、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16條規定:「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不得設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條件,不得強制交易」。對於強制性消費消費者有權拒絕。同時《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三十九條也規定了如果發生糾紛消費者的救濟途徑:(一)與經營者協商和解;(二)請求消費者協會調解;(三)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四)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四、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強買強賣商品,強迫他人提供服務或者強迫他人接受服務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五、違反了《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條規定,以暴力、威脅手段強買強賣商品、強迫他人提供服務或者強迫他人接受服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所謂暴力,是指行為人對被害人的身體實行打擊或強制,使其不得不購買行為人的商品或不得不將其商品出賣給行為人。所謂威脅,是指行為人對被害人以立即實行暴力侵害相威脅,或除上述行為以外的其他方式進行精神強制,使被害人出於恐懼而被迫購買行為人的商品或不得不將其商品出賣給行為人。這里的「情節嚴重」,是指多次強迫交易的;強迫交易數額巨大的;以強迫交易手段推銷偽劣商品的;造成惡劣影響的;造成被強迫人人身傷害的;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等
『捌』 公司要求員工強制購買公司產品,在銷售給用戶,合法嗎,哪裡可以舉報公司
這種肯定不合法啊,只要是強制性違背當事人意願的都是不合法不合規的,你可以向當地工商部門舉報
『玖』 老闆要求員工購買自己公司的產品,可以不買嗎
我就想知道一下,如果不按廠里的要求購買,肯定找個借口會不讓干!這樣職工自己怎麼選擇!必須考慮清楚自己是不是須要這個產品,有須要就支持一下公司,不須要堅決不買。如果你找不到辦法把產品賣出去,那就離職。 因為就算你買了一次,那下一次呢?一個賣不出去產品的工廠,早晚要涼要看工廠是民營還是國企 是民營可以到當地勞動局仲裁 不能解決就到法院皮起訴 但這可能工作肯定要丟了 是國企的話到主管部門 當地勞動局 當地鎮府 法院 程序多 但是失業概率小🤓。
『拾』 中國郵政儲蓄強制員工買自己的理財產品合法嗎
不合法!理財產品的購買首先要進行風險測評,根據風險承受能力自願選擇合適的理財產品,理財產品的銷售完全依照個人意願,不能強制員工購買!話又說回來,你在那裡上班,你不買,你覺得以後的路該怎麼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