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銀行基金理財為什麼總是虧損
這個要看你買的是什麼基金?不可能總是虧損的!
1、如果你買的是貨幣基金專,風險很低,目前為屬止,還沒有虧損的,只是收益多少的問題;
2、如果你買的是股票或相關的指數基金,風險比較大,前段時間股票上漲的時候,應該很賺錢,這兩周,股票下跌得厲害,基金也會跌得比較慘。這種基金,是會可能虧損本金的。
3、其它的,如原油期貨等基金,都是跟行情掛鉤的,風險相對較大,都有虧損本金的可能性。
『貳』 我是人80歲老人銀行理財經理邦我買基金並運作賠錢了怎麼辦
理財本來就有風險,這個沒辦法。
只有一個入手點,就是你如果有證據可以證明,他在給你推薦基金的時候,沒有給你提示過任何風險,甚至告訴你無風險,那這種情況下,可以告他詐騙。
如果對方給你提示過風險,那真的沒有任何辦法,只能認虧了
『叄』 找理財經理買理財結果買成基金導致客戶賠錢誰的錯
理財經理。客戶找經理想買的是理財,而非基金,從客觀角度來說,經理買基金屬於違背了客戶的意願,再加上最後虧錢,對客戶經濟上造成了損失。因此找理財經理買理財結果買成基金導致客戶賠錢是經理的錯。
『肆』 在銀行工作人員的忽悠下買了基金,虧了怎麼辦
如果是銀行理財經理誘導你購買了基金,並未告知其風險,造成巨大的虧損,則投資者可以進行投訴。投訴到銀行內部或銀保監會。在銀行推薦基金的時候,自己要對基金有所了解,並且如果是第一次購買,是不建議,一次性投入過多,可以先選用少量的資金玩玩基金,先了解後再進行購買,因為基金都是有風險的,是有虧損的可能性,所以在購買的時候需要慎重。
拓展資料:銀行推薦的基金虧了以後是不建議賣出的,可以等待好的時機漲了以後再賣出,基金是屬於一種波動型的產品,是有漲就會有跌的,基金是可以通過長期持有來分散風險的。 除了貨幣基金是不要申購、贖回費外,其他基金基本上都是需要申購、贖回費的,其中贖回費是根據持有時間來收的,一般是有時間越長,賣出費率就越低,持有時間足夠長以後,有的是不需要收贖回費的。
現在買基金的途徑是有很多的,其中很多人都是很信任銀行的,去銀行辦理業務的時候,就會有工作人員給推薦購買基金,然後下載銀行APP,就可以在銀行的APP上面購買基金。如果是被銀忽悠購買了高風險的基金,但銀行並未告知是高風險的基金,而產生巨大虧損,是可以嘗試去法院告銀行(能不能告贏,就得看情況),一般在購買基金的時候,一定要注意看基金詳情,看基金是屬於什麼類型的,風險大不大,一般風險程度都是會有標明的。 如果只是被銀行忽悠購買了基金,沒有產生很大的損失,可能是賺錢的情況,但不想承受大的風險,可以選擇及時把所有的錢全部贖回就可以了。
如果是未確認份額的情況下,頁面有撤回,那麼是可以申請撤回,錢就會退到原賬戶,但是如果已經是確認了份額,那麼基金一般是退不了,只能贖回,基金一般都是在工作日贖回的,如果不想購買基金了,那麼就可以選擇贖回。 基金的種類是有很多的,比如說:貨幣基金、債券基金、混合基金、指數基金、股票基金等等,如果不想承受很大的風險,那麼是可以考慮貨幣基金的類型,一般風險是比較小的,但總的來說,基金都是有風險的,如果不想承受風險,那麼可以選擇存定期。
『伍』 銀行理財經理推薦購買的基金虧損可以追責嗎
無法追責,雖然是理財經理推薦,決定權還是自己,自己簽了字的。
『陸』 客戶買銀行代銷的基金虧本了,銀行理財經理需要賠錢嗎
銀行也會代銷一些基金,但是銀行代銷的基金可是有風險的,銀行並不保證大家一定能賺到錢,因為銀行如果能保證大家賺到錢的話,銀行自己那麼多錢投資不就好了嗎?為什麼要給大家賺錢這樣一個機會呢?所以大家必然要承擔風險,虧損的是自己的,賺錢了也是自己的。
雖然銀行的投資經理客戶經理對這個虧損並不負有賠償責任,但是這個會直接關乎到他的業務表現、因為如果他服務的在向客戶最終給出的評價都是再一個投資經理,什麼都不會凈推薦那些虧的基金,導致我一年都不怎麼賺錢,甚至還是虧錢的,那他以後的客戶肯定會少、因為不要說什麼外部的因素不可抗力的因素,投資者只知道你給我推薦的這個東西讓我虧了錢,就算你不賠,我下次不找你了,這還不行嗎?這是沒有辦法的事情,所以投資經理也會非常慎重的給大家去做這個推薦的。
『柒』 我太信任銀行理財經理買了50萬的新基金現在過了封閉期虧了好多怎麼辦
買理財,買基金都是有風險的,不是你信任某個人就能解決的。購買須知應該寫的很清楚。這樣的事情也很常見。不然別人怎麼賺到錢呢?
『捌』 在銀行工作人員的忽悠下買了基金,虧了怎麼辦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12-12
『玖』 銀行工作人員向社會大力推薦基金,並向社會承諾有4厘利率,但結果虧了,這樣違法
投資人在代銷銀行購買基金產品,如果收益率不達預期,銀行會怎麼判?裁判文書網近期披露了一個案例。
2015年9月,56歲的鮑某在某股份行大連金州支行購買了930萬元的基金產品,包括300萬元的一年期定開債基、630萬元的三年期保本混合基金。
鮑某訴稱,產品到期後的收益遠低於當初銀行工作人員承諾的「年化收益率不低於7%」,於是一紙訴狀將代銷銀行告上法庭,要求銀行按照同期限存款利率賠償他的利息損失。
一審法院認為,在沒有證據證明是鮑某了解並主動購買基金產品的情況下,銀行在向鮑某推介產品過程中,存在明顯不當推介行為和過錯。於是判決銀行敗訴。
銀行此後提請再審,結果二審判決出現了戲劇性的反轉。二審法院則將銀行是否存在收益承諾、是否履行適當性義務作為案件審理的關鍵,最終改判,撤回一審判決結果,駁回鮑某的訴訟請求。
買基金不達收益預期,代銷銀行被起訴
鮑某自述,他在2015年9月經朋友認識了就職於某股份行大連金州支行的王某,王某在該支行擔任理財經理一職。
『拾』 去銀行辦理業務時,銀行經理推薦的基金值得買嗎
改革開放後,我國經濟發展十分迅速。人們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改善,很多人已經不再像之前那樣"吃不飽,穿不暖",並且科技的發展、時代的進步使社會還有我們都發生了巨大改變。大部分人都有屬於自己的工作,也有穩定的收入,那麼當我們手裡有存款之後,都會有同一個想法,就是怎麼才能讓"錢生錢"呢?在之前大家肯定都是投資黃金,因為以前的人都覺得黃金保值,但是現在大家首先想到肯定就是房地產,畢竟,通過房地產賺到錢的人確實不在少數。在房地產興盛的時候,很多人因為賣房而富得流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