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今天被郵政騙了買了認購基金理財該怎麼辦
要看具體基金類型,有的基金在成立後有封閉期,一個月到三個月不等,這段時間不能贖回。但如果你今天買的時候他們沒有和你說清楚基金內容和風險揭示,可以投訴他們。
㈡ 私募基金糾紛訴訟怎麼應對
1、到法院進行訴訟:我國目前存在私募基金與「非法集資」的邊緣界定困難的現象。就私募基金與「非法集資」的紅線,在「承諾在一定期限內給出資人還本付息」、「向社會不特定的對象籌集資金」等特徵中很難做出嚴格區分,尤其近年來發生了一些私募股權基金涉嫌非法集資類案件,因此,私募基金糾紛發生時,投資者往往也會尋求刑事、民事雙重救濟手段來維護權益。2、通過召開合夥人會議達成和解:有限合夥是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糾紛中最常見的形式。在這種形式下,除了上述救濟途徑外,投資者可以通過召開合夥人會議的方式尋求救濟:召開合夥人會議是有限合夥人的基本權利之一。3、在簽訂合同時在合同中約定:《根據募基金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除基金合同另有約定外私募基金應當由基金託管人託管。
㈢ 私募基金常見糾紛怎麼處理比較好
此類問題層出不窮,由於尚缺乏明確統一的法律規定,案件的處理往往會有差異,通常對各種有關糾紛會作出如下處理:
1、自然人之間的委託行為,是一方基於對另一方的信任委託其理財,只要不違反《民法通則》、《合同法》等法律、行政法規中禁止性規定,應按照當事人約定處理當事人之間的糾紛,如構成借貸關系的,按民間借貸處理,如為委託合同關系,委託理財的後果直接歸屬於委託人,當事人約定的保底條款應屬無效,只要受託人在處理事務過程中履行了善良管理人的義務,委託人應承擔理財帶來的風險損失。
2、企業委託個人進行理財,屬以理財為名,實為違法借貸行為,合同應認定為無效,按違法借貸處理。
3、對於沒有經過審批的非金融機構從事受託理財業務,並且約定固定收益和虧損責任歸於受託人的合同,應認定為以理財為名,實為非法融資行為,合同無效。
4、關於金融機構監管責任的認定。證券公司、期貨公司接受委託理財合同的雙方當事人或資金委託人的單方委託,承諾對委託資產的交易賬戶進行監管的,監管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監管義務,監管人違反監管合同的行為與受託人違反委託理財合同的行為在客觀上同時存在,並因此造成委託資產損失的,監管人或者受託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委託理財合同被確認為無效的,監管合同也應認定為無效,監管人在訂立合同中有過錯的,應根據其過錯大小對受託人不能償還部分承擔補充賠償責任。
㈣ 買入基金出糾紛怎麼處理
如果是買入虧損了,你可以看看有沒有履行適當性義務。投資者相對於銀行而言,自身的金融知識和能力有限,對理財產品的信息掌握能力有限,往往不能真正理解理財產品的風險,主要依賴於金融機構的推介和說明。根據銀保監會的相關規定,金融機構在銷售理財產品時,應當向投資者充分披露信息和揭示風險,對投資者的風險承受能力進行評估,只能向投資者銷售風險等級等於或低於其風險承受能力等級的理財產品。聽說上海有個徐寶同律師,他的團隊處理這類問題很專業,很多投資人都是委託他處理的,投資款追回來的比較快,就是不知道他們的收費高不高。
㈤ 基金份額投資糾紛怎麼處理
一般而言,對於財產份額為基金財產的,依照《證券投資基金法》的規定,不得查封、扣押、凍結。
你可以咨詢一下國內這方面比較專業的律師,像上海的徐寶同律師、北京的麥永輝律師,免得走彎路。
有限合夥型私募基金的退出存在著許多限制條件,對於份額轉讓的程序較為繁瑣,如果出現糾紛,法院對普通合夥企業中的合夥人進行財產份額的強制執行時,是可以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的,在變賣合夥人的財產份額時,合夥企業的其他合夥人有優先購買權。
㈥ 基金投資糾紛怎麼處理
有合同啊,私募基金投資一般是不公開的,只要沒違反合同就很難勝訴。不適合小戶玩
㈦ 遇到了購買基金糾紛,怎麼解決最好
當前私募基金與「非法集資」的邊界很多時候難以界定。特別是近幾年來,由於私募基金與「非法集資」這條紅線,在「承諾在一定期限內為出資人還本付息」、「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募集資金」等特徵中,很難對私募基金進行嚴格區分,因此,私募基金糾紛發生時,投資者往往也會尋求刑事、民事雙重救濟手段。但在實踐中,各地公安機關對非法集資案件立案標准並不統一,投資者是否能夠積極運用這一手段,也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這樣由專業的律師根據其辦理類似案件的經驗做出判斷。這類糾紛,聽說上海的徐寶同律師、深圳的桂輝律師這方面做的很專業。他們的律師團隊算是國內比較頂尖基金律師了。
㈧ 理財合同糾紛怎麼解決
法律分析:此糾紛可以先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就要到法院訴訟解決。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㈨ 私募基金糾紛如何處理
購買私募基金後管理人失聯了怎麼辦?
向中 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反映;如果已掌握了私募機構違反私募基金相關法律法規的線索的話,向中 國證監會派出機構提交線索或公安機關報案,如果已掌握了私募機構涉嫌犯罪的線索。
你可以咨詢一下這方面比較專業的律師,像上海的徐寶同律師、北京的柳志宏律師,免得走彎路,進坑。
㈩ 怎樣處理私募基金代持協議糾紛
私募基金代持協議糾紛就是相當於是合同糾紛,按照合同糾紛的方式進行處理,對雙方之間具有約束力,雖然他可能違反了基金的管理規定,但不是禁止性規定,而是管理規定的,管理規定的理性緊,就是視為該條款是違規,並不能夠說明這個條款無效,所以還可以按照代持協議的內容進行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