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老人買銀行理財虧18萬獲賠,為何能夠獲得賠償
因為銀行在向老人推銷理財產品的時候,並沒有明確告知老人理財產品也是具有風險的,老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購買了銀行人員推薦的歷程產品,這才導致虧損了18萬。
事情發生的經過
一位老人想要購買銀行里的一款理財產品,但老人去的時候,銀行的工作人員告訴老人這款理財產品已經賣完了。
因此,銀行的工作人員就向老人推薦了另外一款理財產品,並且向老人保證這款理財產品的年利率在百分之六,還有分紅。
投資確實是具有一定的風險性的,就像理財產品也是一樣,雖然別人向你推銷的時候,可能會說一年的利率有多麼的高,但實際情況並非如此,他們只要把理財產品推銷出去就行了,後續是賺還是虧,完全看投資者自己的運氣了。
因此,在銀行向推銷理財產品的時候,不要聽信所謂的保證,因為銀行的工作人員只要能夠把產品賣出去就行了,如果是賺了,還好,那如果是向這位老人一樣,虧了呢?又該找誰說理去呢?老人運氣好,獲得了七萬塊的賠償,但並不是人人都有老人一樣的運氣,能夠獲得賠償的。所以,投資還是需謹慎啊。
『貳』 老年人可以購買銀行的理財產品嗎為什麼呢
老年人可以購買銀行的理財產品,因為理財和年齡無關,無論你是學生還是老人,都可以理財,可以選擇合適自己的理財方式進行理財。現在這個社會,是一個全民理財的時代,老年人是可以去理財,需要注意的是,必須選擇適合自己的理財方式。
在一個人的一生中,每個年齡段的財力、精力和風險承受能力都是不同的,因此理財方式的選擇也不同。例如,對於大多數年輕人來說,他們的風險承受能力水平相對會高一點,喜歡買一些高收益的產品,比如股票等超頻。
購買理財產品存在一定的風險,銀行沒有保本保息產品,存款以存款為准,是受保險法規保護的。50萬以內的本息絕對安全,老人不懂理財,容易上當受騙。現在,網路詐騙層出不窮。老人在理財的時候,一定要對自己沒有接觸過的新產品非常謹慎,或者乾脆拒絕成為最安全的方式。所以說,建議老年人年度理財主要使用銀行存款、儲蓄國債等低風險產品,看不懂的理財最好不要碰。
『叄』 老人在銀行業務員的忽悠下買了理財保險,如何合法維權
這個情況其實挺復雜的,首先你要判斷一下老人是否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如果他有相關的能力,那麼他去購買一些理財產品就不能說是被忽悠,也不能說是被騙,因為他是一個成年人,他有責任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換一句話說,就算你覺得你們家老人被騙了,那也是因為你平時的照顧存在疏忽問題。
有小夥伴可能不愛聽這樣的話,因為他們會覺得老人本來就應該被忽悠,老人本來就應該被騙,如果銀行的工作人員引導老人去買理財產品,那麼就是銀行的工作人員不對,但是我們反過來想,如果你們家老人真的有問題的話,為什麼你不陪同老人一起去銀行辦業務呢?這個時候你會來找銀行的事,是不是有點無理取鬧了?
老人在銀行業務員的引導之下買銀理財產品是被忽悠嗎?
在我回答你如何維權之前,我要先給你糾正一個事實,如果你們家老人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那麼他買的任何理財產品都是他的個人行為,這不能說是被忽悠,也不能說是被騙。合同一旦生效,雙方都有義務和責任去履行,這個時候如果你想中斷理財產品,完全可以帶著老人一起到銀行處理。
『肆』 老人買理財產品虧損,銀行到底要不要賠錢
老人是弱勢群體固然沒有錯,但是不應該什麼時候都扯上”老人“這兩個字,誰還不會老呢?憑什麼老人就該高人一等的樣子,什麼事情都要去遷就他們?
只要銀行沒有欺騙老人,有跟老人說明其風險的情況下,老人依然決定購買理財產品,那就無需賠償老人。
每年因為投資理財而損失大筆金額的大有人在,還真沒有人去想過要銀行賠錢的,銀行只是一個機構,賠不賠錢是市場說的算的,又不是他們自己內部可以操作的。如果不信,你們虧損了去銀行看看,銀行還不把你當搗亂的掃地出門!
天底下沒有那麼好的事情,讓人凈佔便宜的。
『伍』 上了年紀的老人,喜歡去銀行買理財產品,原因是什麼
如果我老了也會選擇銀行理財產品做我的投資方式,雖然我也了解互聯網與券商理財,現在對互聯網沒那麼熟悉的年老人士選擇銀行買理財就完全可以理解。
一、年輕與年老的差距
年輕時所有的收入講究投資、獲取更高的收益,因為還有時間可以博,哪怕失敗了也有時間再重新開始,曾經失去的財富還可能用能力掙回,更多釆用的方式是股票、基金、黃金、信託等還有與之相關聯的基金,以固收、債券為收益的理財產品較少使用。
年老時候收入來源只能靠年輕時的布局,比如儲蓄、養老金、年金及資產投資收益,收入有限而支出無限,絕大多數正現金流都來源於省吃儉用,本金的虧損是無法承受的事情,老了在理財上就只有一個目的,本金安全,收益退後,通脹也沒有更好的辦法。
我認為老了願意去銀行買理財產品是個好事,起碼安全,比在外面亂投資被人騙好太多太多了,還記得《都挺好》里的蘇大強嘛,過分追求高收益,本金也被人騙光,總之到銀行買理財產品是個好事。
『陸』 62歲老人在銀行買理財,2年多虧了18萬,是否只能認栽
現在的很多人們都會在網上進行一些理財產品的購買,從而使自己的金錢能夠有更大的收益。網上新報道出一位62歲的老人在銀行購買理財產品,然後兩年多內虧損了18萬元。這一事件在網上也是引起了很多網友們的紛紛熱議,有不少的網友們都覺得購買理財產品這種東西是有風險的,必須具備一定承擔風險的心態和能力。並不能在自己虧損了錢財之後,選擇一些耍無賴的行為或是要求銀行對其進行賠償。
雖然說老人的年紀比較年長,但是在做任何事情的時候,也都應該想清楚這件事情帶來的後果。並不能說因為自己年長,然後在理財的時候虧損了金錢,就到銀行找工作人員對其要求賠償。這種行為在很大的程度上也是敗壞社會風氣,畢竟老年人在對這些理財產品進行投資的時候,也是經過了自己的決定才會做出的行為,並不能說這種理財產品是欺騙和詐騙方式。當然在理財的過程中,如果有金錢上的大幅度損失和下降,這個時候人們也應該是用合理的心態去接受並且面對。並不能說有一丁點的金錢損失就去過度的認為這種理財產品是詐騙,所以無論是老人還是青少年,在對這些理財產品進行投資的時候都應該明白它給人們所帶來的後果,並且能夠用非常好的心態去接受這種下場。
『柒』 上了年紀的老人,喜歡去銀行買理財產品,這是為什麼
因為銀行理財產品的風險更低,老年人一般是風險厭惡程度比較低的人,所以會更加青睞銀行理財產品。
對於多數老年人來說,老年人在參與投資的時候不會選擇風險過大的產品,一般不會選擇投資基金產品和股票產品,很多人會把資金用於銀行理財或者定期存款。這幾乎已經成為了老年人的投資畫像,因為都是老年人其實都不喜歡風險太大的投資方式。
一、這主要是跟老年人的投資理念有關。
老年人的投資理念一般比較被動,同時也相對比較穩定。當老年人參與投資的時候,老年人首先不會看重投資的回報率問題,反而會更加看重投資的風險問題。正是因為銀行理財產品的投資風險非常低,所以此類產品會成為老年人的投資優先選擇。
綜上所述,以上3點是老年人喜歡投資銀行理財產品的主要原因,希望可以幫助到你。
『捌』 老人在銀行買理財虧18萬,法院判銀行賠7萬,銀行吃癟在哪裡
有很多的老人家老了之後他們都是捨不得花錢的,而且平常的時候也是會去存一些錢。現在有很多的人他們都知道老人的養老金是很多的,於是就開始去欺騙著老人,像這樣的做法也是讓大家都覺得非常的憤怒。
同樣的這件事情也就提醒了很多的年輕人,一定是要經常的去給家裡面的老人打電話,或者是回去看看他們,也才不會讓這樣的事情發生。而我們都知道現在很多的人都會去買理財產品,如果說這些理財產品能夠成功的話也就是會賺很多的錢。有很多的老人,他們在老了之後覺得自己總是去花子女的錢,心裏面過意不去。所以說他們也就會想著去賺錢,因此也就會受到一些欺騙。
天上是沒有掉餡餅的事情,所以說大家也不要總想著去用一些不用勞動的努力去付出一些成果,這完全就是不可能的事情,而銀行也應該合理的去跟人群推薦理財產品,像老人的話是絕對不能夠去推薦的。而且我們也經常要跟家裡面的老人去宣傳這件事情,也應該讓老人知道這種做法是非常的不對。
『玖』 65歲以上的老人能買理財產品嗎
能,只要手裡有資金,有理財的想法就可以買,如果自己能操作就最好,要是自己不懂也可以把錢交給理財產品經理幫你操作,當然要選擇正規渠道進行理財,一定要注意理財產品都是有風險的,要小心謹慎才行。
『拾』 老人買銀行理財虧18萬被判賠償,案件中哪些信息值得關注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首次發布老年人權益保護十大典型案例。其中,既有財產權益糾紛,如老年人財產權保護、老年人委託理財,也有涉及人身權益的保護,如對老年人的贍養等問題。
但是,在二審判決中,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卻判決銀行賠償王某7萬元。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認為,案涉《資產管理合同》及《風險揭示書》等均系銀行依循的規范性文件或自身制定的格式合同,不足以作為雙方就案涉金融產品相關情況充分溝通的憑證。銀行對王某作出的風險承受能力評估為平衡型,但案涉金融產品合同中顯示的風險等級並非均為低風險,該行違反提示說明義務,未證實購買該產品與王某情況及自身意願達到充分適當匹配的程度;未能證明其已經對金融消費者的風險認知、風險偏好和風險承受能力進行了當面測試並向其如實告知、詳盡說明金融產品內容和主要風險因素等,應當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後果。
同時,王某有投資理財經驗,應當知曉簽字確認行為效力;本案投資虧損的直接原因是金融市場的正常波動,並非該行的代理行為導致,王某亦應對投資損失承擔一定的責任。故判決銀行賠償王某7萬元。最高院認為,明確規則尺度,保護老年人金融消費安全,本案是《全國法院民商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發布後首批維護金融消費者權益案件之一,首案效應突出。銀行應就投資者的年齡、投資經驗、專業能力進行審查並考慮老年消費者情況等,對老年投資者應給予特別提示,結合民商事法律、《會議紀要》精神和社會發展實際提出了金融機構提示說明義務和金融消費者注意義務等判斷標准。本案對如何為老年人提供更加合法、安全的投資理財消費環境,具有積極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