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2022年以前買的理財產品是否剛兌政策
2022年以前買的理財產品是否剛對政策。
對於剛性兌付的這個政策不是理財產品,而是針對的是銀行的存款。銀行的理財產品之前是有保本的這一規定的。但是現在保本的這種規定也是取消了。只有存款之類的理財產品才有保本的這樣的定義。
所謂的剛性兌付是指銀行存款,如果是一個銀行破產了,那麼在這個銀行的存款在50萬以內是可以無條件的,剛性對付的。這個是有關的銀行保險條例規定的。所以在一個銀行以一個人的名字存款最好不要超過50萬。如果超過50萬,那麼萬一發生銀行破產,那麼超過50萬的部分有可能是兌現不了的。銀行理財產品風險等級極低的,比如說是結構性存款這個是有保本的規定的。
所以現在理財產品不能閉著眼睛買,一定要看清楚所有的條例。而且風險等級比較高的理財產品,他的本金不一定是保本的,它的收益是有浮動的。
以上內容僅供參考謝謝!
Ⅱ 定期理財3月1日後有影響嗎
定期理財3月1日後沒有影響。銀行定期存款是以你存款日的當期利息計息,直到定期日止,是不會改變的,不會隨利率的變化而且變化,因此,3月1日如果不是你的存款日,你的定期存款利息是不會變化的。3月1日起,辦理人民幣單筆5萬元以上或者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現金存取業務的,需要核實身份,登記資金來源或用途。新政策提到的是現金存取業務,如果是咱們平時轉賬這些業務,不會涉及到現金交易,是不受新政策影響的。新政策是為了更好地預防和遏制洗錢,腐敗賄賂,偷稅漏稅等違法行為,維護國家金融秩序穩定。存錢、理財這件事,銀行一直是我國人民的首選,源自於銀行之前一直有著國家信用背書,大部分產品可以保本保息。但近年來金融市場動盪,銀行理財產品也出現了不少爆雷事件,比如:中行原油寶,工行4.1%理財爆雷,包商銀行破產清算等。今年1月1日起實施的「資管新規」也規定,銀行理財不得保本保息,不得剛性兌付,投資者自負盈虧。定期存款又再次成為香餑餑,許多銀行都有《存款保險條例》保護,50萬內的定期存款保本保息。
Ⅲ 銀行的理財存款,保本的那種50萬以下,適用於新出台的銀行破產法嗎
不適用。
破產法只適用於銀行存款。如果銀行破產,10萬以下銀行存款賬戶100%賠償本金,10萬以上按比例賠償。這個賠償並非銀行自己賠償(銀行資本金充足率只有10%左右,也就是10塊錢存款只對應了1塊錢資本金,賠得起才怪),而是國家貼錢的。但非儲蓄性質的理財產品就不好說了。按道理是不賠的。但近兩年理財產品銷售面太廣,完全不賠影響太壞,所以依照破產法維穩的立法精神,應該也會賠,但具體比例不詳,要看當時具體情況。
Ⅳ 理財產品要打破剛兌,兩年之後銀行存款不一定保本,為什麼要這樣呢
現在大家都知道,銀行的理財產品要打破剛性兌付,也就意味著銀行理財產品不再保本。根據監管方面的要求,所有銀行必須在2020年年底,出清存量,停止新發行保本理財產品。
任何投資都會有風險,銀行理財產品也不例外,以前之所以大家覺得沒有風險,是因為風險已經被銀行承擔了,是銀行把理財的損失給我們剛性兌付了。長久以往,當銀行也兜不住這部分風險的時候,就會發生銀行流動性風險,進而引發金融領域系統性風險。到時我們的損失會更大。
所資管新規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銀行系統性風險的發生,從最終結果來看,非保本的銀行理財產品安全性反而提高了。所以銀行產品打破剛性兌付是正確的決定,是所有人的共識。我們每個人都要正確的認識。
Ⅳ 國家為何不讓銀行發行保本理財產品,不保本你還會去買嗎
先說一點,並不是銀行不敢說,而是國家不讓說。
因為銀行承諾保本理財,並不怕損失,一個銀行發行幾百上千隻保本理財,只要大部分盈利,即使出現少數個別虧損的,銀行照樣可以用其他的盈利來彌補損失;而且標注保本理財更能吸引投資者,壯大規模;此外保本理財投資的本身都是低風險性的產品,安全度較高,發生損失的概率很小;所以銀行並非不敢承諾理財保本,而是國家不允許。
總結
其實,國家不讓發行保本保息的理財產品,但是銀行實際仍在發行這些產品,只不過產品的說明書上沒有寫明保本保息;投資的產品和以往類似,風險並沒有增加,這類低風險的理財產品的按時兌付率可以說達到99%,而且即使真的那個極其個別的意外讓你遇見,一般也只是損失收益或極小部分本金,而不會像P2P全部都沒了。
所以,為什麼不敢存銀行呢?
Ⅵ 國家對銀行的理財產品都有哪些政策
1.商業銀行為理財產品命名時,不得使用帶有誘惑性、誤導性和承諾性的稱謂和蘊含潛在風險或易引發爭議的模糊性語言。不得銷售無市場分析預測和無定價依據的理財產品。 2.理財產品的銷售起點金額不得低於5萬元人民幣。 3.商業銀行理財產品的宣傳和介紹材料應在首頁最醒目位置揭示風險,說明最不利的投資情形和投資結果,對於無法在宣傳和介紹材料中提供科學、准確的測算依據和測算方式的理財產品,不得在宣傳和介紹材料中出現「預期收益率」或「最高收益率」字樣。具體你可以找一下這個文件《關於進一步規范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
Ⅶ 銀行理財產品利息是否要繳納稅收有沒有相關政策依據以及優惠政策
你好,沒有專門的理財收益稅種。理財收益和個人其他收入一起,按照個人所得稅的方式繳納,也沒有什麼特別優惠和減免。
Ⅷ 銀行投資理財產品有風險嗎
購買銀行理財產品是有風險的。銀行的理財產品按照不同的投資的品種,可以劃分為信託型理財型產品、債券型理財產品、掛鉤型理財產品,不同產品的投資風險是不一樣的。
而銀行的理財產品可以劃分為五個風險等級,也就是低風險,中低風險,中風險,中高風險和高風險,他們一般用R1、R2、R3、R4、R5來標示。對應的投資人等級也分為了謹慎型,穩健型,平穩型,進取型和激進型等幾種類型。
Ⅸ 銀保監會如何規范銀行理財業務
資管新規公布近3個月後,占據中國金融資管市場主導地位的銀行理財業務終於迎來監管細則。
2018年7月20日晚,中國銀保監會宣布就《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華泰證券研究團隊認為,隨著此番監管政策明確新產品發行要求,過去2個多月銀行理財產品發行因細則未定帶來的不確定性得以消除。理財細則落地有助於新產品加速推出,理財產品規模下行勢頭也會改善,同時股票和債券市場流動性亦有望好轉。
作為此次理財細則的一大重點,官方實行分類管理,區分公募和私募理財產品。前者面向不特定社會公眾公開發行,後者面向不超過200名合格投資者非公開發行;同時,將單只公募理財產品的銷售起點由目前的5萬元降至1萬元。
這意味著,投資者進入銀行理財市場的門檻有所降低。中南財經政法大學金融協創中心研究員李虹含表示,該措施對擴大民眾選擇理財產品非常有利。當前中國民眾可投資的產品主要集中在股票、房產等少數幾樣,降低公募理財起售點對實現普惠金融有重要意義。
對銀行而言,上述舉措亦是利好。隨著銀行理財客戶范圍擴大,吸引更多資金流入理財資金池,其負債端壓力也將得到一定緩解。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一段時間以來監管方對理財資金投資非標資產「圍追堵截」。如何在新規過渡期內穩妥處置好非標,銀行壓力不小。
具體而言,由於銀行理財產品資金來源端期限較短,而運用端期限較長,在過渡期結束之時,可能出現非標資產尚未到期但對應理財產品到期的現象。而由於此時發行同類新產品已不合規,到期不能續作,銀行表外理財對接的非標資產將面臨回表問題,使資本金承壓。
對此,理財細則給出一定轉圜餘地。銀保監會表示,在過渡期結束後,對於因特殊原因而難以回表的存量非標債權資產,以及未到期的存量股權類資產,經報監管部門同意,商業銀行可以採取適當安排,穩妥有序處理。
華泰證券研究團隊分析稱,此舉為銀行處理該類資產提供了更大空間。對於無法回表的長久期非標債權類資產來說,銀行不必發行對等久期的理財產品來對接,同時也解決了一些股權投資確實無法滿足表內監管要求無法回表的問題,從而降低了市場對理財細則可能帶來沖擊的擔憂。
在此情況下,一些市場機構看好中國銀行業穩妥適應監管新規。據德意志銀行估算,中國現存約6萬億元表外非標信貸余額,其中約50%至60%將在2020年底前到期,餘下部分各銀行將通過發行凈值型封閉式理財產品,轉換成ABS標准化產品、保險資金或銀行貸款等方式充分銜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