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銀行理財收益要交個人所得稅嗎
1.銀行儲蓄理財:根據相關規定,以及配合國家宏觀經濟調控政策,經國務院批准後,對於投資者儲蓄存款所得利息理財收入可以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所以說儲蓄利息收入無需繳納所得稅。
2.銀行理財產品:銀行理財產品投資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沒有明確的規定,理論上是需要繳納個稅的,但是因為銀行沒有代扣又因為各個銀行規定有所不同,所以目前基本上理財產品也沒有收繳個稅
拓展資料
個人所得稅(personal income tax)是調整征稅機關與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間在個人所得稅的征納與管理過程中所發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英國是開征個人所得稅最早的國家,1799年英國開始試行差別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到了1874年才成為英國一個固定的稅種。
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既包括居民納稅義務人,也包括非居民納稅義務人。居民納稅義務人負有完全納稅的義務,必須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境外的全部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而非居民納稅義務人僅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是國家對本國公民、居住在本國境內的個人的所得和境外個人來源於本國的所得徵收的一種所得稅。在有些國家,個人所得稅是主體稅種,在財政收入中占較大比重,對經濟亦有較大影響。
征稅對象
法定對象
我國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是在中國境內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國境內居住而從中國境內取得所得的個人,包括中國國內公民,在華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員和港、澳、台同胞。
居民納稅義務人
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滿1年的個人,是居民納稅義務人,應當承擔無限納稅義務,即就其在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非居民納稅義務人
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不滿一年的個人,是非居民納稅義務人,承擔有限納稅義務,僅就其從中國境內取得的所得,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征稅內容
工資、薪金所得
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這就是說,個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與任職、受雇有關,不管其單位的資金開支渠道或以現金、實物、有價證券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課稅對象。
Ⅱ 個人理財產品要交稅嗎
個人理財產品暫時不用交稅。
以後要不要交稅看有沒有新規定。目前銀行也沒有代扣相關稅費,稅務總局也還沒有具體的規定。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關於個人金融商品買賣等營業稅若干免稅政策的通知》規定,對個人(包括個體工商戶及其他個人)從事外匯、有價證券、非貨物期貨和其他金融商品買賣業務取得的收入暫免徵收營業稅。
【拓展資料】
個人理財產品指商業銀行在開展個人理財業務時,面向合格的個人客戶設計並銷售的理財產品,包括股票、基金、期貨、外匯、債券、保險、黃金、彩票等渠道。
一、寶寶類
余額寶為代表的「寶寶」類理財產品是穩居小額理財產品排行第一位,現在是非常火的小額個人理財產品之一。
優點:余額寶類產品,余額寶轉賬方便,收益也比銀行利率高,還可以查看每天的收益,用著非常方便。
缺點:相對於其他理財產品,收益率較低。與天貓強鏈接,使用太頻繁,轉出太方便,容易出現「買買買」的情況。
二、P2P理財
P2P是一種融合互聯網、小額理財產品等創新技術和金融運作模式的創新投資理財產品。像p2p理財產品,預期年化收益8%-12%,擁有投資門檻低,期限靈活,取現便捷等多重優點,可選擇安全可靠的平台進行購買。
優點:年化收益8%-14%,起投金額低(100元起投),投標期限靈活,多種選擇。
缺點:相比於銀行理財、寶寶類理財產品,p2p理財存在相對較高風險,選擇靠譜的平台很重要。
三、基金定投
基金定投業務,每月100元以上不等。除了實物黃金,類似基金定投的「黃金定投」業務也受到投資者的關注。如工行的「積存金」業務,每月最低僅需200元,就可按日均價購買黃金,可以最大限度攤平購買成本,不僅能隨時終止積存協議,積累到一定量還可到銀行兌換實物金。
優點:年化收益率比銀行儲蓄高
缺點:存在一定風險
四、黃金
現在各銀行的黃金投資品種豐富,既有實物金條,也有紙黃金、延期交易等,如果手頭有錢暫時用不著,又想嘗試一點穩健投資,不妨用一小部分資金投資黃金。
優點:金條具有保值功能,對抵禦通貨膨脹有一定作用
缺點:黃金市場有波動,存在一定風險。
5.銀行理財
銀行理財包括儲蓄和購買銀行理財產品,很多白領也比較依賴儲蓄,存款類別不同,起存金額也不同,比如活期1元,定期50元。定期有1年、3年和5年期限。基本沒有風險,安全性比較高。
另外一部分購買銀行理財產品,5萬起投,年收益率在5%左右。
優點:絕對的安全,除非銀行破產
缺點:儲蓄年化收益率非常低,跑不贏CPI;銀行理財產品門檻高,5萬起投
Ⅲ 理財產品怎麼交稅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明確金融 房地產開發 教育輔助服務等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140號)第一條、第二條相關規定:
《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財稅〔2016〕36號)第一條第(五)項第1點所稱保本收益、報酬、資金佔用費、補償金,是合同中明確承諾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資收益。金融商品持有期間(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屬於利息或利息性質的收入,不徵收增值稅。
理財產品即由商業銀行和正規金融機構自行設計並發行的產品,將募集到的資金根據產品合同約定投入相關金融市場及購買相關金融產品,獲取投資收益後,根據合同約定分配給投資人的一類理財產品。
(3)投資理財產品稅收規定擴展閱讀:
根據銀行和投資人二者之間的法律關系不同
一、固定收益類理財產品。商業銀行按照約定條件向投資者承諾支付固定收益,銀行承擔由此產生的投資風險。
二、非保本浮動收益理財產品。商業銀行根據約定條件和理財業務的實際投資收益情況向投資者支付利益,並不保證投資者本金安全的理財計劃。
三、保本浮動收益理財產品。商業銀行按照約定條件向投資者保證本金支付,本金以外的風險由投資者承擔,並根據實際收益情況確定投資者實際收益的理財計劃。
四、商業銀行承銷的理財產品。商業銀行代其他機構銷售的產品,商業銀行只收取固定的承銷費用,不對產品的風險負責。
Ⅳ 公司購買的理財產品怎麼交稅
購買理財產品所獲得的收益要交稅的。
按照有關法律規定,投資人獲得的投資收益版是要繳納20%的個權人所得稅。不過,其實並不是每一種理財產品都需要交稅。
目前,需要收稅的理財產品是這些:
1、銀行存款:利息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
Ⅳ 個人購買銀行的理財產品需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理財產品理財收益的應納稅款由投資者自行申報及繳納,招行不會從投資者收益中扣除。
Ⅵ 公司銀行短期理財投資收益如何交稅匯算清繳的時候《投資收益納稅調整明細表》怎麼填寫
一、按照有關法律規定,投資人獲得的投資收益是要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不過,其實並不是每一種理財產品都需要交稅。
二、《投資收益納稅調整明細表》填報:
第1列「賬載金額」:填報納稅人持有投資項目,會計核算確認的投資收益。
第2列「稅收金額」:填報納稅人持有投資項目,按照稅收規定確認的投資收益。
第3列「納稅調整金額」:填報納稅人持有投資項目,會計核算確認投資收益與稅收規定投資收益的差異需納稅調整金額,為第2-1列金額。
第4列「會計確認的處置收入」:填報納稅人收回、轉讓或清算處置投資項目,會計核算確認的扣除相關稅費後的處置收入金額。
第5列「稅收計算的處置收入」:填報納稅人收回、轉讓或清算處置投資項目,按照稅收規定計算的扣除相關稅費後的處置收入金額。
第6列「處置投資的賬面價值」:填報納稅人收回、轉讓或清算處置的投資項目,會計核算的處置投資的賬面價值。
第7列「處置投資的計稅基礎」:填報納稅人收回、轉讓或清算處置的投資項目,按稅收規定計算的處置投資的計稅金額。
(6)投資理財產品稅收規定擴展閱讀:
本表為年度納稅申報表主表,企業應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以下簡稱稅法)、相關稅收政策,以及國家統一會計制度,(企業會計准則、小企業會計准則、企業會計制度、事業單位會計准則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等)的規定,計算填報納稅人利潤總額、應納稅所得額、應納稅額和附列資料等有關項目。
企業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及應納所得稅時,企業財務、會計處理辦法與稅法規定不一致的,應當按照稅法規定計算。稅法規定不明確的,在沒有明確規定之前,暫按企業財務、會計規定計算。
Ⅶ 企業向銀行購買的理財產品取得的利息收入要繳稅嗎
1·根據《中華人民共抄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在我國境內提供應稅勞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營業稅的納稅人。納稅人的營業額為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外匯、有價證券、期貨等金融商品買賣業務,以賣出價減去買入價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2·《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金融商品買賣等營業稅若干免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 111號)規定:「對個人(包括個體工商戶及其他個人,下同)從事外匯、有價證券、非貨物期貨和其他金融商品買賣業務取得的收入暫免徵收營業稅。」
3·因此,貴單位通過銀行購買理財商品,屬於金融商品買賣中的其他金融商品買賣,除了個人取得的收入暫免徵收營業稅外,單位取得的收入應按照上述規定差額徵收營業稅。買賣金融商品的營業稅稅率為5%。
Ⅷ 理財產品取得的投資收益需要交納增值稅嗎
不需要。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明確金融 房地產開發 教育輔助服務等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140號)第一條、第二條相關規定:
《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財稅〔2016〕36號)第一條第(五)項第1點所稱保本收益、報酬、資金佔用費、補償金,是合同中明確承諾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資收益。金融商品持有期間(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屬於利息或利息性質的收入,不徵收增值稅。
理財產品即由商業銀行和正規金融機構自行設計並發行的產品,將募集到的資金根據產品合同約定投入相關金融市場及購買相關金融產品,獲取投資收益後,根據合同約定分配給投資人的一類理財產品。
(8)投資理財產品稅收規定擴展閱讀:
購買銀行理財產品注意事項:
1、要明確銀行理財產品不是存款是有風險的:在打破剛性兌付的資產新規出台以後,銀行的理財產品風險就是實實在在的。因此購買銀行理財產品時一定要有風險意識。
2、要明確理財產品投資風險等級:銀行理財的風險等級分為五級,分別是R1到R5, R1代表謹慎型投資者、R2代表穩健型投資者、R3是平衡型投資者、R4是進取型投資者、R5是激進型投資者。
3、根據投資風險等級投資相應等級的理財產品:根據投資風險等級明確自己的購買理財產品的目標和可能承受的風險損失程度,再根據結論購買相應風險等級的理財產品,切莫貪圖高收益購買超出承受程度的高風險等級理財產品。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理財產品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投資收益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增值稅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國家稅務總局
Ⅸ 企業理財收益如何計算納稅
企業在日常的經營之外,通常還會進行一些投資理財活動,例如購買理財產品,炒股,購買基金債券等.那麼從稅務的角度上來看,企業理財收入如何納稅呢?這就要根據企業投資理財產品的性質來決定了,如果是國債利息收入,是可以免徵企業所得稅的,如果是其他投資收益需要繳納所得稅。
(9)投資理財產品稅收規定擴展閱讀:
公司理財收入是否納稅,是由投資的理財產品的性質決定:
一、國債利息收入
《關於企業國債投資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36號)規定:企業從發行者直接投資購買的國債持有至到期,其從發行者取得的國債利息收入,全額免徵企業所得稅.
二、投資銀行理財產品收益
保本保息理財對於投資保本產品收取固定利息的理財模式,即在此類理財模式中,企業不承擔投資風險,只收取固定利潤,這一模式應繳納增值稅.
公司取得投資收益,應該按25%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投資所分的利潤、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投資收益在稅收上是作為企業所得稅的應稅項目,應依法計征企業所得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干優惠政策的通知》"(二)對投資者從證券投資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暫不徵收企業所得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財稅[2002]128號)的規定,對投資者申購和贖回基金單位,暫不徵收印花稅.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對買賣封閉式證券投資基金繼續予以免徵印花稅的通知》(財稅[2004]173號)的規定,對投資者(包括個人和機構)買賣封閉式證券投資基金免徵印花稅.
被投資單位發生虧損、分擔虧損份額超過長期股權投資而沖減長期權益賬面價值的,借記"投資收益"科目,貸記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科目.發生虧損的被投資單位以後實現凈利潤的,企業計算的應享有的份額,如有未確認投資損失的,應先彌補未確認的投資損失,彌補損失後仍有餘額的,借記"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科目,貸記本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