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銀行理財產品與基金理財有哪些區別
銀行理財產品與基金理財有3點不同:
一、兩者的概述不同:
1、銀行理財產品的概述:銀行理財產品是商業銀行在對潛在目標客戶群分析研究的基礎上,針對特定目標客戶群開發設計並銷售的資金投資和管理計劃。
2、基金理財的概述:理財基金為一種投資工具。證券投資基金把眾多投資人的資金匯集起來,由基金託管人(例如銀行)託管,由專業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和運用,通過投資於股票和債券等證券,實現收益的目的。
二、兩者的主要特點不同:
1、銀行理財產品的主要特點:在理財產品這種投資方式中,銀行只是接受客戶的授權管理資金,投資收益與風險由客戶或客戶與銀行按照約定方式雙方承擔。
2、基金理財的主要特點:理財基金對自身的投資品種和久期有嚴格的限制,不能投A股和可轉債,只能投397天以內央票、短期融資券、協議存款等短期限、安全性高品種。
所以其風險是非常低的,與貨幣基金相當。另外,與銀行的理財產品相比,理財基金還有一個優勢就是運作會比較透明,因為是基金管理的,因此每天都會公布基金的七日年化收益率等收益率數據。
三、兩者的選擇原則不同:
1、銀行理財產品的選擇原則:
(1)一看產品的預期收益和風險狀況:銀行理財產品的預期收益率只是一個估計值,不是最終收益率。而且銀行的口頭宣傳不代表合同內容,合同才是對理財產品最規范的約定。」理財專家說,在當前弱市環境,投資者購買銀行理財產品需要認真閱讀產品說明書,不要對理財產品的收益預期過高。
(2)二看產品結構和贖回條件:對於銀行理財產品,投資者需要了解產品的掛鉤標的;對於那些自己不熟悉、沒把握的掛鉤標的的理財產品,投資者需要謹慎對待。
有的理財產品不允許提前贖回,有的理財產品雖然能夠提前贖回,但只能在特定時間贖回,且需要支付贖回費用;有的理財產品有保本條款,但其前提是產品必須到期,投資者提前贖回就有可能虧損本金。
(3)三看產品期限:有理財專家認為,銀行理財產品的期限有長有短,一些半年期或一年期的理財產品可能是在股市高位發行的,現在股指已經「腰斬」,這類理財產品如果出現虧損,要想在短期實現「翻本」,難度較大。
有的理財產品期限較長,設計的結構又比較好,即使現在虧損,但今後二三年內如果市場向好,這類理財產品完全有可能扭虧為盈。
2、基金理財的選擇原則:
(1)買老不買新:目前的市場處於降息周期,早期成立的基金因為建倉時可以獲得比較高的利息,收益會比較好,而且早期成立的理財基金與剛成立的相比,不太可能存在打開時大量幫忙資金贖回的情況,規模較穩定,也對收益有幫助。附增理財基金成立時間表。
(2)匹配自身流動性要求:理財基金都是定期開放贖回的,目前市場上有很多不同期限的理財基金。有7天、14天、28天、30天、60天、90天等不同期限的理財基金,投資者應該結合自身的流動性需求來選擇不同的理財基金。
(3)優先考慮可滾動投資的品種:目前理財基金的投資模式是兩種,一種是以匯添富為代表的滾動投資模式,一種是華安的定期清算模式。
當前市場上絕大部分理財基金的投資模式都是前者,因為滾動投資可以建倉較長久期的品種,對收益比較有利。而華安模式每期全部清算,對提升收益不利,但有較明確的預期收益。從投資獲利的角度來看,可優先考慮可滾動投資的品種。
❷ 求銀行業內人士!如何設計一個銀行理財產品。
外資銀行的理財產品是「股」是真正幫客戶進行投資理財的產品 所以 我們才會經常見過外資銀行的巨賺和巨虧 因為他們的投資行為正反映出資本市場的盈虧不定原則
國內銀行的理財產品是「債」 說到這個債 就要引入「資金池」「債權池」這兩個概念 國內銀行把他所有的債權打包放入債權池中 然後將這些債權分割 做為理財產品賣給客戶 賣理財產品的錢進入資金池 資金池中的錢再通過銀行變成債權 這樣周而復始 永遠循環下去
但這樣做會面臨一個問題 就是如果債務企業破產 無法還貸 銀行怎麼保證已經將債權當成理財產品賣出所面對收益缺口呢 企業一但破產 無法還清貸款 銀行也就無法給予購買理財產品的客戶收益 怎麼辦呢
銀行就想出兩個辦法 一是發行短期高收益理財產品 用這部分產品的收益來填補因企業破產無法還貸所帶來的理財產品收益缺口 二就滾動發行 寅吃卯糧 不斷用新發行的理財產品來慢慢填這個缺口
所以說 如果你要設計理財產品 看你在什麼銀行了 是外資的還是國內的 外資的是真需要一些真本事的 而國資的就好辦多了
❸ 理財方案設計
每月1000作基金定投,10萬元存款拆分存銀行一年期的定期或一年期的理財產品,每月一期,然後每月滾轉,確保今後每月都有一萬元的到期現金。剩餘資金20%投股票,80%目標用途為債券、實物黃金、基金。黃金、股市高位時投債券,黃金、股市低位時拋售債券轉黃金或基金,如不願意進入股市的,全部資金都按此操作的也可。
❹ 銀行代理理財產品銷售基本原則有哪些
銀行代理理財產品銷售基本原則是提醒客戶:理財非存款,投資有風險,理財須謹慎。並再次充分揭露理財產品的風險性。
理財產品,即由商業銀行和正規金融機構自行設計並發行,將募集到的資金根據產品合同約定投入相關金融市場及購買相關金融產品,獲取投資收益後,根據合同約定分配給投資人的一類理財產品。
❺ 銀行理財產品到底是如何運作的
銀行理財產品的運作過程背後體現了多方面的利益關系。從運作流程上看,銀行理財產品首先是設計產品的開發階段,這個階段往往伴隨或者之前就已經開始了對理財資金的融資對象或者投資對象的調查和研究、項目論證、與有關關系方的協調溝通和合作協議的達成等大量工作。
銀行理財產品的運作,涉及的關系人很多,並非只有理財客戶。銀行設計理財產品,首先是考慮自己的利益,其次才是考慮客戶的利益,在這兩者之外,其實很多情況下還有第三方的巨大商業利益,例如融資類理財產品,都是為理財產品投資者之外的其他企業或者機構融資的,這些獲得融資的機構,其利益的存在其實也是銀行理財產品運作的目的。
銀行理財產品的運作表面上看好像與這些機構關系不大,其實並非如此。對這些機構及其相關方的財務狀況調查等業務,其實也是銀行理財業務的重要部分,但是從理財產品角度看,雖然不能說這些第三方與理財產品沒有關系,但是理財產品實際上是體現買賣雙方即銀行與投資者之間的關系。
❻ 金融理財產品在設計上應注意的基本要素及其含義
金融理財產品在設計上應注意的基本要素及其含義
一、產品收益
對於金融理財產品的收益,監管政策上不允許承諾保底,目前的通行做法是以預期收益率的形式向投資者進行揭示。通常而言,金融理財產品預期收益率的高低,主要取決於以下因素:
1、同期銀行存款利率和國債利率的水平。金融理財產品與銀行存款同為理財產品,金融理財產品風險較高,故其收益率要大於銀行存款利率。在國債發行期,金融理財產品收益率的設定也要高於國債利率。對於銀行貸款替代類的銀信合作產品,其收益率基本為貸款利率扣除信託公司和銀行的傭金比率。
2、不同類型項目的收益水平。目前,集合資金信託的貸款類產品收益一般水平為6%-9%,其中工礦企業、基礎設施等項目偏向下限,房地產類項目偏向上限。證券投資類陽光私募金融理財產品,其收益水平隨市場行情波動較大,一般只給出較低的預期收益率。同一項目,如果採用股權或權益投資的信託方式,給出的預期收益率水平通常略高。另外,針對項目投資的不同期限或者不同金額,金融理財產品的收益水平也會有所不同。期限越長,投資金額越大,收益水平則越高。
二、產品期限
金融理財產品期限的設計,應主要考慮以下因素:
1、資金需求方的需要。一般來講,資金周轉項目的期限為中短期,基礎設施大型工程等建設項目則周期較長,房地產開發項目一般介於二者之間,PE 類項目的期限通常最長。
2、投資者的投資偏好。由於時間越長,未來的不確定性越大,投資者一般偏好中短期的投資項目,通常在3年以內,不超過5年。
3、監管要求。《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規定,集合資金信託計劃期限不少於一年。上述前兩方面的因素要綜合考慮,從市場的角度來看,投資者的偏好應優先考慮。目前實務上,大多數金融理財產品的期限為1-3 年,既滿足政策要求,也符合投資者的取向。對於一些長期項目,在設計上可以考慮多種融資渠道對接的方式,如信託融資、銀行貸款和股權融資等實行對接,既符合投資者的投資期限偏好,又能滿足一些項目的長期資金需求。
三、風險控制
金融理財產品的風險主要有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操作風險以及其他風險。在金融理財產品設計上主要針對前兩類風險加以防範。信用風險是指交易對手違約而造成損失的風險。對信用風險,金融理財產品主要採取擔保的方式加以控制。根據《擔保法》,法定擔保形式有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和定金五種。金融理財產品設計上常用的是前三種。其中,金融理財產品中運用的「保證」措施主要是第三方提供擔保,為金融理財產品提供擔保的第三方在實踐中已出現的主要有商業銀行、國家開發銀行、大型企業、地方政府(較特殊)。2008 年年中,監管部門為了控制銀行風險,以「窗口指導」的形式叫停了商業銀行為融資性信託業務提供擔保。2008 年12 月,銀監會頒發了《銀行與信託公司業務合作指引》,明文禁止「銀行不得為銀信理財合作涉及的金融理財產品及該金融理財產品項下財產運用對象等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除了融資方自身為信託項目提供擔保之外,融資方的控股公司或關聯企業也常常扮演保證人的角色。另外,對於最終為個人控制的企業,由控制人自己(或夫妻)提供無限連帶責任保證也是目前金融理財產品風險控制的一種流行設計。地方政府為信託項目提供擔保,過去採用過「承諾函」等方式,由於其擔保在法律認定上的無效性,近年來主要採取同級人大列入財政預算的方式。在政信合作項目中,由於同時「捆綁」了地方銀行和當地投資者,地方政府的信用在此類信託項目中也發揮了很重要的作用,並獲得了市場的認可。抵押/質押是融資方提供有效資產進行擔保,常見的是房地產抵押、股權質押、應收帳款質押等。對於資產抵/質押這類擔保方式,通常打折的比率都很低,一般為資產評估值的30-50%。市場風險是指因市場利率、匯率和價格波動而造成損失的風險。在金融理財產品中,證券投資類陽光私募產品有較大的市場風險,此類產品在風險控制設計上,主要採取結構化信用增級、設立預警點、止損點等方式。即以產品單位凈值為標准,一旦虧損達到某一凈值(預警點),則信託機構要求第三方管理人限期提供補充保證金(或者追加其他擔保物);一旦達到更低的某一凈值標准(止損點),則採取強制平倉措施,並實行清盤。
此外,對於一些項目融資,還可通過封閉運作的方式控制資金使用並保障還款來源,例如在一些權益投資類金融理財產品中,就採用了專戶管理(或監管賬戶)的方式控制迴流資金。
❼ 怎麼設計一個金融產品方案
是個綜合工程,設計兩大主題:融資和投資。本篇介紹理財產品的設計:
(一)產品創意設計思路
1.預期最高年收益率:1.80%
2.收益計算方法
每收益計算單位理財收益=100×投資者認購的該理財計劃的預期最高年化收益率×實際理財天數÷360
投資者理財收益=認購金額÷100×每收益計算單位理財收益
每收益計算單位理財收益及投資者獲得的美元理財收益金額精確到小數點後2位
測算收益不等於實際收益投資須謹慎
3.投資方向說明
將投資於國內外金融市場信用級別較高、流動性較好的金融資產。包括但不限於債券、資金拆借、信託計劃、銀行存款等其他金融資產。投資比例區間,理財產品存續期內,可能因市場的重大變化導致投資比例暫時超出如下區間。銀行將盡合理努力以客戶利益最大化為原則,盡快使投資比例恢復至如下規定區間:債券資產0—50%、資金拆借30—100%、銀行存款0—50%、其他資產0—50%。
4.風險提示
理財非存款,產品有風險,投資須謹慎。投資者應充分認識以下風險:
本金及理財收益風險、違約贖回風險、政策風險、流動性風險、信息傳遞風險、理財計劃不成立風險、再投資風險、不可抗力風險、匯率風險等。
❽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按照哪些原則設計和運作理財產品
簡單,透明,可控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按照「簡單、透明、可控」的原則設計和運作理財產品。
❾ 理財規劃的原則是什麼
一、4321原則
所謂4321,就是說我們可以把家庭的收入分成4份,比例分別為40%、30%、20%和10%,把這些錢分別用於投資、基要生活開銷、機動備用金以及保險和儲蓄。
這種劃分理論比較像一個理財金字塔,其中,投資的部分由風險投資和穩妥投資合並而成。
二、80法則
80法則是理財投資中常常會提到的一個法則,意思就是放在高風險投資產品上的資產比例不要超過80減去你的年齡。
比如說你今年30歲,包括存款在內的現金資產有20萬,按照80法則,你放在高風險投資上的資產不可以超過50%,也就是10萬。
而到了50歲,你的現金資產有200萬,那麼也只能放30%,也就是最多可放60萬在高風險投資上。
80法則的目的很明顯,其實就是強調了年齡和風險投資之間的關系——年齡越大,就越要減少高風險項目的投資比例,從對收益的追求轉向對本金的保障。
三、雙十定律
雙十定律的規劃對象主要是保險。
所謂雙十,就是指保險額度應該為10年的家庭年收入,而保費的支出應該為家庭年收入的10%。
打個比方,你目前的家庭年收入是10萬,那麼購買的意外、醫療、財產等保險的總保額應該在100萬左右,而保費不能超過1萬。這樣做的好處在於可以用最少的錢去獲得足夠多的保障。
(9)銀行理財產品設計原則擴展閱讀:
理財策略:
(一)保本型理財策略
該理財策略的目標是保本:一是保證本金不減少,二是理財所得資金可以抵禦通貨膨脹的壓力,比較適合風險承受能力比較低的理財者,如上面所說的超級保守型和有點保守型家庭。主要理財工具是儲蓄、國債和保障型險種。參考理財組合:儲蓄和保險佔70%,債券佔20%,其他佔10%。
(二)穩定一增長型理財策略
該理財策略的目標是在穩定收入的基礎上尋求資本的增值,比較適合具備一定風險承受能力的理財者,如上述的理想型理財者。主要理財工具是分紅保險、國債、基金、匯富貸。儲蓄和保險佔40%,債券佔20%,基金和股票佔20%,其他理財佔20%。
(三)高收益型理財策略
該理財策略的目標是獲取高收益,比較適合具備較高風險承受能力的理財者,如上述的沖動型理財者。主要理財工具有股票、基金、投資連接保險等,如有足夠的資金還可以買房、炒外匯。參考理財組合:儲蓄保險20%,債券和股票佔60%,外匯、房地產等佔20%。
無論是何種理財組合,每個家庭必須擁有保險計劃,只不過不同的理財組合中保險所佔的比例和類別有所不同而已。隨著理財型產品的出現,保險已不僅僅具有保本安全的功能,它還兼有理財的功能,成為家庭實現資本增值的理想理財工具。
❿ 銀行理財產品是如何設計出來的
通過積累大資金購買國債獲得收益,再就是跟一些券商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