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投資合同範本
範本:
1、協議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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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體情況—————————————————————————————————————————————————————————————————————————————————
3、投資方:XXX(以下簡稱甲方)
4、被投方:XXX ( 以下簡稱乙方 )
5、投資款及支付
主要包括出資額、出資形式、出資時間、占股比例等。
6、甲方權利義務
甲方有權了解乙方的經營管理、投資款使用情況,但在行使該權利以不影響乙方正常管理和運作投資款為限。甲方應保證其對投資資款有完全的權利進行處理,且投資款投入本合同約定的投資領域並不會導致任何法律糾紛。
甲方應當確保其對乙方的出資以直接持有乙方股權/份額為目的。若存在代持情況的,應當向乙方如實披露。
如果投資協議書中對甲方權利有任何其他優先約定的,甲方有權按照協議約定行使相應的權利。
7、乙方權利義務
乙方在符合有關法律規定的基礎上,有權依據本協議約定對投資款進行經營管理,並保障其以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投資款,保障公司和股東權益。乙方承諾將將按照協議約定或甲方要求使用投資款。
8、收益與分配
各方按照其在公司/合夥所佔的股權/份額比例享有收益和分紅的權利,承擔債務,分擔風險。
9、稅費的承擔
各方基於本次投資所應承擔相應的稅費,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辦理。
10、保密義務
除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協議另有約定外,未經任何一方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和利用與本次投資相關的信息。各方當事人均應當持續保密義務,保密義務不因本協議解除、終止而終止。
11、退出及清算
甲方出資後,不得要求退回出資,除有下列情況之一出現:乙方股東/合夥人一致決定終止經營;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因行政機關、司法機關或其他國家機關的法律行為,導致乙方發生破產或清算事件;發生協議約定的其他情形。
12、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協議而產生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如經友好協商未能解決的,應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2、其他
1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甲方投資全部劃入乙方開設的指定賬戶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14、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15、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16、法定授權人: XXX
17、X年X 月X 日X 年 X月X 日
(1)北京投資理財借款合同擴展閱讀:
合同是當事人或當事雙方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系的協議。依法成立的合同 ,受法律保護。廣義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門中確定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
合同(Contract),又稱為契約、協議,是平等的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合同作為一種民事法律行為,是當事人協商一致的產物,是兩個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協議。只有當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合法,合同才具有國家法律約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從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國家法律約束力
⑵ 銀行理財合同屬於什麼合同
投資合同與借款合同的區別:
第一,雙方之間主體地位不同,投資合同中的投資人有權利對所投資的項目進行監督、管理,而借貸合同中的出借人只需要將自己的錢出借給對方即完成義務。
第二,雙方之間的法律關系不同,投資合同中投資人和投資公司之間屬於隸屬或者合作關系,而借貸雙方之間屬於債權債務關系。
⑶ 請問簽訂哪些合同能讓我的投資理財款更安全合法
將借款人房產直接抵押登記到你的名下,並確認你是唯一的抵押權人或前序抵押權人的債權不足以影響你的足額清償。
⑷ 在北京銀行買的理財產品沒有合同書嗎
你好,不管是在哪家銀行買理財,網銀購買的有電子協議,櫃台購買的有書面協議
⑸ 在網上我向北京小額貸款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貸款,,合同都簽了,他說明
被騙了,兄弟
⑹ 理財公司將與投資人的合同轉為其員工與投資人的借款合同是否合法有什麼貓膩
肯定不行的,這樣以後就算平台出現問題,也是你與員工個人之間的糾紛,與公司沒有太大的關系,你試想一下,萬一出事,一筆這么大的資金,員工個人如何能賠償的了呢。
⑺ 我公司與北京一家投資公司准備簽定投資合同,投資公司要求到指定律師事務所作見證,先支付見證費20萬元
不清楚你是什麼問題
⑻ 北京億起投資有限公司貸款靠譜嗎 合同上寫的要履約保證金
不論是否寫明保證金的,只要提到要你先交錢的,都不要簽合同。你是在申請貸款,不是還錢。萬一對方只是詐騙,你又沒有任何有效手段去保證你交的錢的安全,就只會是上當受騙。
⑼ 買銀行理財巨虧18萬!62歲老人把銀行告了,最終的結果如何
最高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首次發布老年人權益保護十大典型案例。據了解,本次最高院公布的十件典型案例中,基本涵蓋老年人生活的各個方面,都是老年人比較關心和關注的問題。其中,既有財產權益糾紛,如老年人財產權保護、老年人委託理財,也有涉及人身權益的保護,如對老年人的贍養等問題。此外,還包括“以房養老”等養老形式創新中涉及的糾紛。
此類案件都有幾大特點:高收益伴隨高風險,老年人心理上很難經受投資上的重大虧損,因此在選擇“投資理財”渠道時一定要審慎。法官建議老年人“投資理財”記住“四不原則”:不要貪、不要懶、不要自以為是、不要自作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