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銀行業從業人員的職業操守是什麼
銀行業從業人員職業操守
第一條 [宗旨]
為規范銀行業從業人員職業行為,提高中國銀行業從業人員整體素質和職業道德水準,建立健康的銀行業企業文化和信用文化,維護銀行業良好信譽,促進銀行業的健康發展,制定本職業操守。
第二條 〔從業人員〕
本職業操守所稱銀行業從業人員是指在中國境內設立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工作的人員。
第三條 〔適用〕
銀行業從業人員應當遵守本職業操守,並接受所在機構、銀行業自律組織、監管機構和社會公眾的監督。
第二章 從業基本准則
第四條 [誠實信用]
銀行業從業人員應當以高標准職業道德規范行事,品行正直,恪守誠實信用。
第五條 [守法合規]
銀行業從業人員應當遵守法律法規、行業自律規范以及所在機構的規章制度。
第六條 [專業勝任]
銀行業從業人員應當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資格與能力。
第七條 [勤勉盡職]
銀行業從業人員應當勤勉謹慎,對所在機構負有誠實信用義務,切實履行崗位職責,維護所在機構商業信譽。
第八條 [保護商業秘密與客戶隱私]
銀行業從業人員應當保守所在機構的商業秘密,保護客戶信息和隱私。
第九條 [公平競爭]
銀行業從業人員應當尊重同業人員,公平競爭,禁止商業賄賂。
第三章 銀行業從業人員與客戶
第十條 [熟知業務]
銀行業從業人員應當加強學習,不斷提高業務知識水平,熟知向客戶推薦的金融產品的特性、收益、風險、法律關系、業務處理流程及風險控制框架。
第十一條 [監管規避]
銀行業從業人員在業務活動中,應當樹立依法合規意識,不得向客戶明示或暗示誘導客戶規避金融、外匯監管規定。
第十二條 [崗位職責]
銀行業從業人員應當遵守業務操作指引,遵循銀行崗位職責劃分和風險隔離的操作規程,確保客戶交易的安全,做到:
(一)不打聽與自身工作無關的信息;
(二)除非經內部職責調整或經過適當批准,不為其他崗位人員代為履行職責或將本人工作委託他人代為履行;
(三)不得違反內部交易流程及崗位職責管理規定將自己保管的印章、重要憑證、交易密碼和鑰匙等與自身職責有關的物品或信息交與或告知其他人員。
第十三條 [信息保密]
銀行業從業人員應當妥善保存客戶資料及其交易信息檔案。在受雇期間及離職後,均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所在機構關於客戶隱私保護的規定,透露任何客戶資料和交易信息。
第十四條 [利益沖突]
銀行業從業人員應當堅持誠實守信、公平合理、客戶利益至上的原則,正確處理業務開拓與客戶利益保護之間的關系,並按照以下原則處理潛在利益沖突:
(一)在存在潛在沖突的情形下,應當向所在機構管理層主動說明利益沖突的情況,以及處理利益沖突的建議;
(二)銀行業從業人員本人及其親屬購買其所在機構銷售或代理的金融產品,或接受其所在機構提供的服務之時,應當明確區分所在機構利益與個人利益。不得利用本職工作的便利,以明顯優於或低於普通金融消費者的條件與其所在機構進行交易。
第十五條 [內幕交易]
銀行業從業人員在業務活動中應當遵守有關禁止內幕交易的規定,不得將內幕信息以明示或暗示的形式告知法律和所在機構允許范圍以外的人員,不得利用內幕信息獲取個人利益,也不得基於內幕信息為他人提供理財或投資方面的建議。
第十六條 [了解客戶]
銀行業從業人員應當履行對客戶盡職調查的義務,了解客戶賬戶開立、資金調撥的用途以及賬戶是否會被第三方控制使用等情況。同時,應當根據風險控制要求,了解客戶的財務狀況、業務狀況、業務單據及客戶的風險承受能力。
第十七條 [反洗錢]
銀行業從業人員應當遵守反洗錢有關規定,熟知銀行承擔的反洗錢義務,在嚴守客戶隱私的同時,及時按照所在機構的要求,報告大額和可疑交易。
第十八條 [禮貌服務]
銀行業從業人員在接洽業務過程中,應當衣著得體、態度穩重、禮貌周到。對客戶提出的合理要求盡量滿足,對暫時無法滿足或明顯不合理的要求,應當耐心說明情況,取得理解和諒解。
第十九條 [公平對待]
銀行業從業人員應當公平對待所有客戶,不得因客戶的國籍、膚色、民族、性別、年齡、宗教信仰、健康或殘障及業務的繁簡程度和金額大小等方面的差異而歧視客戶。
對殘障者或語言存在障礙的客戶,銀行業從業人員應當盡可能為其提供便利。
但根據所在機構與客戶之間的契約而產生的服務方式、費率等方面的差異,不應視為歧視。
第二十條 [風險提示]
向客戶推薦產品或提供服務時,銀行業從業人員應當根據監管規定要求,對所推薦的產品及服務涉及到的法律風險、政策風險以及市場風險等進行充分的提示,對客戶提出的問題應當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答復,不得為達成交易而隱瞞風險或進行虛假或誤導性陳述,並不得向客戶做出不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所在機構有關規章制度的承諾或保證。
第二十一條 〔信息披露〕
銀行業從業人員應當明確區分其所在機構代理銷售的產品和由其所在機構自擔風險的產品,對所在機構代理銷售的產品必須以明確的、足以讓客戶注意的方式向其提示被代理人的名稱、產品性質、產品風險和產品的最終責任承擔者、本銀行在本產品銷售過程中的責任和義務等必要的信息。
第二十二條 [授信盡職]
銀行業從業人員應當根據監管規定和所在機構風險控制的要求,對客戶所在區域的信用環境、所處行業情況以及財務狀況、經營狀況、擔保物的情況、信用記錄等進行盡職調查、審查和授信後管理。
第二十三條 [協助執行]
銀行業從業人員應當熟知銀行承擔的依法協助執行的義務,在嚴格保守客戶隱私的同時,了解有權對客戶信息進行查詢、對客戶資產進行凍結和扣劃的國家機關,按法定程序積極協助執法機關的執法活動,不泄漏執法活動信息,不協助客戶隱匿、轉移資產。
第二十四條 [禮物收送]
在政策法律及商業習慣允許范圍內的禮物收、送,應當確保其價值不超過法規和所在機構規定允許的范圍,且遵循以下原則:
(一) 不得是現金、貴金屬、消費卡、有價證券等違反商業習慣的禮物;
(二) 禮物收、送將不會影響是否與禮物提供方建立業務聯系的決定;或使禮物接受方產生交易的義務感;
(三) 禮物收、送將不會使客戶獲得不適當的價格或服務上的優惠。
第二十五條 [娛樂及便利]
銀行業從業人員邀請客戶或應客戶邀請進行娛樂活動或提供交通工具、旅行等其他方面的便利時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一) 屬於政策法規允許的范圍以內,並且在第三方看來,這些活動屬於行業慣例;
(二)不會讓接受人因此產生對交易的義務感;
(三)根據行業慣例,這些娛樂活動不顯得頻繁,且價值在政策法規和所在機構允許的范圍以內;
(四)這些活動一旦被公開將不至於影響所在機構的聲譽。
第二十六條 [客戶投訴]
銀行業從業人員應當耐心、禮貌、認真處理客戶的投訴,並遵循以下原則:
(一)堅持客戶至上、客觀公正原則,不輕慢任何投訴和建議;
(二)所在機構有明確的客戶投訴反饋時限,應當在反饋時限內答復客戶;
(三)所在機構沒有明確的投訴反饋時限,應當遵循行業慣例或口頭承諾的時限向客戶反饋情況;
(四)在投訴反饋時限內無法拿出意見,應當在反饋時限內告知客戶現在投訴處理的情況,並提前告知下一個反饋時限。
第四章 銀行業從業人員與同事
第二十七條 [尊重同事]
銀行業從業人員應當尊重同事,不得因同事的國籍、膚色、民族、年齡、性別、宗教信仰、婚姻狀況或身體健康或殘障而進行任何形式的騷擾和侵害。禁止帶有任何歧視性的語言和行為。
尊重同事的個人隱私。工作中接觸到同事個人隱私的,不得擅自向他人透露。
尊重同事的工作方式和工作成果,不得不當引用、剽竊同事的工作成果,不得以任何方式予以貶低、攻擊、詆毀。
第二十八條 [團結合作]
銀行業從業人員在工作中應當樹立理解、信任、合作的團隊精神,共同創造,共同進步,分享專業知識和工作經驗。
第二十九條 [互相監督]
對同事在工作中違反法律、內部規章制度的行為應當予以提示、制止,並視情況向所在機構,或行業自律組織、監管部門、司法機關報告。
第五章 銀行業從業人員與所在機構
第三十條 [忠於職守]
銀行業從業人員應當自覺遵守法律法規、行業自律規范和所在機構的各種規章制度,保護所在機構的商業秘密、知識產權和專有技術,自覺維護所在機構的形象和聲譽。
第三十一條 〔爭議處理〕
銀行業從業人員對所在機構的紀律處分有異議時,應當按照正常渠道反映和申訴。
第三十二條 〔離職交接〕
銀行業從業人員離職時,應當按照規定妥善交接工作,不得擅自帶走所在機構的財物、工作資料和客戶資源。在離職後,仍應恪守誠信,保守原所在機構的商業秘密和客戶隱私。
第三十三條 [兼職]
銀行業從業人員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以及所在機構有關兼職的規定。
在允許的兼職范圍內,應當妥善處理兼職崗位與本職工作之間的關系,不得利用兼職崗位為本人、本職機構或利用本職為本人、兼職機構謀取不當利益。
第三十四條 [愛護機構財產]
銀行業從業人員應當妥善保護和使用所在機構財產。遵守工作場所安全保障制度,保護所在機構財產,合理、有效運用所在機構財產,不得將公共財產用於個人用途,禁止以任何方式損害、浪費、侵佔、挪用、濫用所在機構的財產。
第三十五條 [費用報銷]
銀行業從業人員在外出工作時應當節儉支出並誠實記錄,不得向所在機構申報不實費用。
第三十六條 [電子設備使用]
銀行業從業人員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及所在機構關於電子信息技術設備使用的規定以及有關安全規定,並做到:
(一)按照有關規定安裝使用各類安全防護系統,不在電子設備上安裝盜版軟體和其他未經安全檢測的軟體;
(二)不得利用本機構的電子信息技術設備瀏覽不健康網頁,下載不安全的、有害於本機構信息設備的軟體;
(三)不得實施其他有害於本機構電子信息技術設備的行為。
第三十七條 [媒體采訪]
銀行業從業人員應當遵守所在機構關於接受媒體采訪的規定,不擅自代表所在機構接受新聞媒體采訪,或擅自代表所在機構對外發布信息。
第三十八條 [舉報違法行為]
銀行業從業人員對所在機構違反法律法規、行業公約的行為,有責任予以揭露,同時有權利、義務向上級機構或所在機構的監督管理部門直至國家司法機關舉報。
第六章 銀行業從業人員與同業人員
第三十九條 [互相尊重]
銀行業從業人員之間應當互相尊重,不得發表貶低、詆毀、損害同業人員及同業人員所在機構聲譽的言論,不得捏造、傳播有關同業人員及同業人員所在機構的謠言,或對同業人員進行侮辱、恐嚇和誹謗。
第四十條 [交流合作]
銀行業從業人員之間應通過日常信息交流、參加學術研討會、召開專題協調會、參加同業聯席會議以及銀行業自律組織等多種途徑和方式,促進行業內信息交流與合作。
第四十一條 [同業競爭]
銀行業從業人員應當堅持同業間公平、有序競爭原則,在業務宣傳、辦理業務過程中,不得使用不正當競爭手段。
第四十二條 [商業保密與知識產權保護]
銀行業從業人員與同業人員接觸時,不得泄露本機構客戶信息和本機構尚未公開的財務數據、重大戰略決策以及新的產品研發等重大內部信息或商業秘密。
銀行業從業人員與同業人員接觸時,不得以不正當手段刺探、竊取同業人員所在機構尚未公開的財務數據、重大戰略決策和產品研發等重大內部信息或商業秘密。
銀行業從業人員與同業人員接觸時,不得竊取、侵害同業人員所在機構的知識產權和專有技術。
第七章 銀行從業人員與監管者
第四十三條 [接受監管]
銀行業從業人員應當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對監管機構坦誠和誠實,與監管部門建立並保持良好的關系,接受銀行業監管部門的監管。
第四十四條 [配合現場檢查]
銀行業從業人員應當積極配合監管人員的現場檢查工作,及時、如實、全面地提供資料信息,不得拒絕或無故推諉,不得轉移、隱匿或者毀損有關證明材料。
第四十五條 [配合非現場監管]
銀行業從業人員應當按監管部門要求的報送方式、報送內容、報送頻率和保密級別報送非現場監管需要的數據和非數據信息,並建立重大事項報告制度。
銀行業從業人員應當保證所提供數據、信息完整、真實、准確。
第四十六條 [禁止賄賂及不當便利]
銀行從業人員不得向監管人員行賄或介紹賄賂,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監管人員提供或許諾提供任何不當利益、便利或優惠。
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七條 [懲戒措施]
對違反本職業操守的銀行業從業人員,所在機構應當視情況給予相應懲戒,情節嚴重的,應通報同業。
第四十八條 [解釋機構]
本職業操守由中國銀行業協會負責解釋。
第四十九條 [生效日期]
本職業操守自中國銀行業協會第六次會員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生效。
B. 中國銀行理財經理最怕的是什麼
銀行監督局。國家隊銀行理財從業人員有嚴格要求,特別是參加過理財資格認證的員工,都要遵守相關准則的,只要按照準則辦事,就不會出現自身需要負擔的責任。
一般來說客戶理財經理是為客戶制定理財、投資計劃的。發達國家的專業理財師會根據不同家庭特有的財產特點來為客戶量身訂做投資和保值方案。
但中國目前的理財經理叫得比較好聽,其實就是向客戶推銷理財產品的,比如保險、基金中的一些產品。
C. 銀行理財經理的職業規劃方向
App分為用戶端和理財師端,用戶端提供基礎金融產品的購買服務。和財富一是通過豐富化的金融產品給理財師提供前端儲備,保證理財師可以將時間有效投入到客戶服務上;二是理財師可以通過對客戶專業性的交流宣導來完成個人職業生涯規劃。
國內理財師現階段主要是依附於銀行等大型機構,通過指定產品的推介來獲得銀行百分制收益。在創始人趙紅軍看來這違背了比較狹義的職業道德:「銀行信用基於政府做背書,為機構需求而做推薦容易對客戶造成不客觀的狀態。」
早先充當理財師社會化營銷工具的是微博微信,這類工具的首要功能是社交而不是社會化營銷。和財富想要基於理財師專業度和個人職業生涯規劃來完成有效商業化運作。不做產品推薦而是做知識引導,通過個人營銷水平的提升來形成可拓展性體系,從而實現用戶留存。
理財師職業生涯規劃打造,和財富做雙邊發力
市面上關於金融產品的詬病之一是信息不對稱。平台現階段目標是利用理財師的營銷能力,把原有的推銷狀態扭轉過來,塑造理財師個人品牌。趙紅軍跟獵雲聊到,理財師在平台得到個人增值的一是收入二是時間,在通過專業能力得到公眾認可的同時也有更多精力來了解更多產品信息,做更深入的產品研究。
針對理財師構成,平台目前有三階段規劃:第一階段是針對資源有限的入門級理財師,平台承擔社會化營銷工具的角色,通過小額客戶推薦來獲得客源;第二階段是通過理財師專業度和客戶產品的匹配來形成自發調節的理財師競爭機制;第三是優質理財師的客戶資源愈發集中。此階段的痛點是大客戶開始多的時候,蛋糕切四塊,少一塊就少了25%,需要平台助力。
對於風控的考慮有兩點:一是團隊優選,包括對基礎金融資產後續走向進行把控審核。二是不同的產品適合不同的客戶,理財師進行建議指導性優選。未來主要活動方向是通過和浙大等高校合作進行理財師培訓。
D. 不了解花旗銀行,千萬不要把錢往裡面扔,什麼理財經理完全是一個推銷員,都是騙人的,千萬不要相信.
只管買不管賣是必然的,你買他們就得到高額手續費和傭金,你怎麼賣和他們沒有一毛錢關系,錢已經落他們兜里了,他們還有時間操心幫你看盤,可能嗎?他們要趕緊找新的客戶,賺下一筆傭金去了,投資建議也是投其所好,以成交為目的,總之你懂的。
E. 如何做一名優秀的銀行理財經理
想要成為一名優秀的銀行理財經理,需要做到以下幾點:
1、誠心。誠心就是要講誠信,誠信是維系人生在世一切的基石,在業務上是與客戶溝通的橋梁。與客戶打交道,必須將心比心,以真誠相待,言行一致,想客戶之所想,急客戶之所急,只有如此,才能換取客戶的一份信賴。
2、熱心。做好一份工作,首先要熱愛,慢慢地喜歡上這個工作崗位。工作中,有效利用工作時間,以高度的責任感和事業心去做,認真遵守好每一項規章制度,執行好每一個工作流程,牢記好每一句規范用語,理解客戶需求,及時記載客戶意見和建議,綜合運用貸款、存款、結算、中間業務等知識,制定專業化的理財方案,提供全面化、個性化服務,這是一個稱職的理財經理應該做到的。
3、細心,即要細致入微。作為理財經理,要時刻保持清醒的頭腦,靈敏的嗅覺,及時捕捉各種經濟信息,並從細微處入手,仔細研究與發現問題,不僅要在日常的服務中體現,還要通過網路等手段,了解國家政策、經濟發展動態,分析營銷環境,為客戶提供最優質的服務,與客戶建立良好的合作關系。
4、耐心。理財經理的職責就是服務好客戶,對待客戶的咨詢與建議,要保持百倍的耐心,盡心盡力解答好客戶的問題。服務中,經常有客戶咨詢基金方面的問題和行情,對每個客戶都要盡可能地做到詳細講解。
5、用心。做為銀行基層服務人員,直接面對客戶,更應該以專業技能和知識水平去服務客戶,去提升客戶的滿意度。因此,自己要用心學習理論知識,不僅把它當成是一項任務,更是一種責任,一種境界。
F. 怎樣做一個優秀的理財經理
首先要有成為一個優秀理財經理的慾望;其次得不斷豐富自己的專業技能,以應對瞬息萬變的市況;再者要嚴格約束自己的行為,要對客戶的資金負責!
G. 你認為理財經理應該具備哪些素質談一談職業定位
從專業素養上說,應該具備理財師的基礎知識、專業能力及綜合能力。
從道德素養上說,應該具備職業操守和職業道德要求的的素質。
職業定位,顯然是服務行業,但是同時應向咨詢行業看齊,追求更高的境界。
H. 銀行理財經理有什麼工作職責
銀行理財經理的主要工作是:根據市場需要,向用戶推廣公司的產品,從而完成部門銷售指標;向用戶解答關於理財產品方面的咨詢。
銀行理財經理的主要職責是:完成債券、回購、存款等日常交易工作;進行各種投資策略的研究、設計、實施;跟蹤宏觀經濟、貨幣政策、信用風險等變化,及時提供投資建議;在投資過程中執行各項風險管理制度,嚴格控制風險;撰寫投資策略報告和投資組合報告等。
(8)銀行理財經理職業道德擴展閱讀:
例如一位女士咨詢個人外匯理財產品。因為是第一次買這種理財產品,她問了許多相關和不相關的問題。理財經理便要耐心而誠懇地為她分析市面上各種同類產品的實際收益率,經過考慮,這位女士決定購買一款。
每個銀行都設有一個專門的理財咨詢部門,在這個部門了里有一位理財經理,銀行理財經理的作用很大,且不可或缺。
I. 理財經理職業道德和工作作風
如果理財經理沒有職業道德是已建很可怕的事情,一些鄉村裡面的理財經理就存在沒有職業道德的,給大爺大媽灌輸一些不好的信息,或者是為了達到自己的業績,讓那些本身去存錢的人進行理財,期限還都是比較長的,需要用錢的時候又弄不出來,希望這樣的理財經理少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