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減持可轉換債券是利好還是利空
可以看作是利空也可以看作是利好,其主要影響可分為如下兩個方面:
1.可交換債券可以為發行人獲取低利成本融資的機會。由於債券還賦予了持有人標的股票的看漲期權,因此發行利率通常低於其他信用評級相當的固定收益品種。一般而言,可交換債券的轉股價均高於當前市場價,因此可交換債券實際上為發行人提供了溢價減持子公司股票的機會。例如,母公司希望轉讓其所持的子公司5%的普通股以換取現金,但目前股市較低迷,股價較低,通過發行可交換債券,一方面可以以較低的利率籌集所需資金,另一方面可以以一定的溢價比率賣出其子公司的普通股。
與可轉債相比,可交換債券融資方式還有風險分散的優點,這使得可交換債券在發行時更容易受到投資者青睞。由於債券發行人和轉股標的的發行人不同,債券價值和股票價值並無直接關系。債券發行公司的業績下降、財務狀況惡化並不會同時導致債券價值或普通股價格的下跌,特別是當債券發行人和股票發行人分散於兩個不同的行業時,投資者的風險就更為分散。由於市場不完善,信息不對稱,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風險分散的特徵可使可交換債券的價值大大高於可轉債價值。
與發行普通公司債券相比,由於可交換債券含有股票期權,預計的還本壓力較普通債券減少,且在債券到期時一般不影響公司的現金流狀況,因此可以降低發行公司的財務風險。在成熟的資本市場,可交換債券比可轉債更容易被分拆發售,即將嵌入的認股權證與債券拆開並且作為單獨的交易工具出售。
2.可交換債券的發行,可能會導致轉股標的股票發行人的股東性質發生變化,從而影響公司的經營。比如原母公司持有的上市子公司股票,如果母公司減持慾望強烈時,母公司有可能會發行較大量的可交換債券,從而在轉股完成後子公司的股東變得分散,甚至會影響到子公司的經營。可交換債券由於較可轉債更為復雜,因此發行方案的設計也更為復雜,要求投資人具有更為專業的投資及分析技能。
2. 發行可轉換債券,是利好還是利空
一般來說,發行可轉債對公司經營是利好的,但一般來說不影響公司大的基本面,是改良而不是改革,其影響弱於重組和定向增發,因為後兩者往往改變公司的運營方向和策略。
對廣大投資者也是一種選擇,如果不看好股市,可選擇持有債券獲得較高利息;如果看好股市,等到可轉債可以轉股的時候再轉成股票,分享公司發展成果。對於投資者來說應該是利好,當然可轉債的發行對股市有一定分流資金的作用,可能造成股市的下跌。
總的來說,公司發行可轉債有多方面的影響,投資者需要理性看待並做綜合分析,以上就是全部內容了,希望對你有所幫助,最後需要提醒投資者:股市有風險,投資需謹慎。
公司發行可轉債是上市公司的一種融資方式,一般是公司有較好的開發項目,暫無資金採取的一種有效措施。
對廣大投資者也是一種選擇,可持有債券,獲得較高利息;也可轉成股票,分享公司發展成果。應該是利好!當然對股市有一定分流資金的作用。
1、對大股東肯定是好事,有錢才好辦事;
2、對中小股東是否好事則要區別對待,如能產生良好效益就是好事,否則就是壞事。但一般來說,市場是當利好來理解的。一般都會使股價上漲,上漲是個大概率事件。
拓展資料:可轉債是上市公司為了向社會公眾融資所發行的一種債券,一般來說,上市公司發行可轉債可以解決其融資難的問題,是一種利好消息,會刺激股價上漲,因此發行可轉債的股票可能會漲,但是,也會出現以下的情況,導致上市公司股票在發行可轉債期間出現下跌的情況:
1、主力出貨
一些主力會趁發行可轉債的消息進行出貨操作,即在個股公布發行可轉債時,主力在上方派發手中的籌碼,等籌碼全部派發到散戶手中之後,完成出貨的目的,則會導致股價下跌。
2、市場行情影響
在發行可轉債時,市場行情較差,個股受市場行情的影響,則會引起市場上的投資者恐慌,從而拋出手中的籌碼,導致股價下跌。
3. 可轉債跌破面值說明了什麼比如這次中行可轉債跌破面值,說明銀行資金出問題了嗎
一是中石化擬發300億元可轉債導致市場擴容速度加快,供求傾斜,對市場形成壓力;尤其是在第一批可轉債並未轉股或還本付息的情況下,這將打破原有的市場預期和估值體系,可轉債的股性在減弱,債性在增加。假如第二隻轉債轉股價比第一隻低的話,第一隻轉債就沒有價值了。破壞游戲規則,使得包括中行轉債在內的轉債大跌。
二是股市的疲軟進一步拖累了可轉債市場;
三是受資金鏈壓力和流動性影響,很多持有可轉債的基金減持可轉債。
不說明銀行資金出問題了。
4. 公司債、可轉債、可分離債、可交換債的區別
1、發債主體和償債主體不同:
可交換債券是上市公司的股東;可分離債、公司債和可轉債券是上市公司本身。
2、發債目的不同:
發行公司債是企業為籌措長期資金而向一般大眾舉借款項,承諾於指定到期日向債權人無條件支付票面金額,並於固定期間按期依據約定利率支付利息;
發行可轉債用於特定的投資項目;
發行可分離債是為了債券和權證分開,債券認購人可以無償獲得一定數額的認股權證;
發行可交換債券的目的具有特殊性,通常並不為具體的投資項目,其發債目的包括股權結構調整、投資退出(減持股份)、市值管理、資產流動性管理等。
3、所換股份的來源不同:
公司債所換的是大眾的舉借款項;
可轉債券是發行人本身未來發行的新股;
可分離債是發行人公司的股份;
可交換債券是發行人持有的其他公司的股份。
4、 對公司股本的影響不同:
公司債會使得公司股份更加分散;
可分離債是不會使得公司總股擴大;
可轉債券轉股會使發行人的總股本擴大,攤薄每股收益;
可交換債券換股不會導致公司的總股本發生變化,也無攤薄收益的影響。
(4)可轉債減持銀行理財擴展閱讀:
債券盡管種類多種多樣,但是在內容上都要包含一些基本的要素。這些要素是指發行的債券上必須載明的基本內容,這是明確債權人和債務人權利與義務的主要約定,具體包括:
1.債券面值
債券面值是指債券的票面價值,是發行人對債券持有人在債券到期後應償還的本金數額,也是企業向債券持有人按期支付利息的計算依據。債券的面值與債券實際的發行價格並不一定是一致的,發行價格大於面值稱為溢價發行,小於面值稱為折價發行,等價發行稱為平價發行。
2.償還期
債券償還期是指企業債券上載明的償還債券本金的期限,即債券發行日至到期日之間的時間間隔。公司要結合自身資金周轉狀況及外部資本市場的各種影響因素來確定公司債券的償還期。
3.付息期
債券的付息期是指企業發行債券後的利息支付的時間。它可以是到期一次支付,或1年、半年或者3個月支付一次。在考慮貨幣時間價值和通貨膨脹因素的情況下,付息期對債券投資者的實際收益有很大影響。到期一次付息的債券,其利息通常是按單利計算的;而年內分期付息的債券,其利息是按復利計算的。
4.票面利率
債券的票面利率是指債券利息與債券面值的比率,是發行人承諾以後一定時期支付給債券持有人報酬的計算標准。債券票面利率的確定主要受到銀行利率、發行者的資信狀況、償還期限和利息計算方法以及當時資金市場上資金供求情況等因素的影響。
5.發行人名稱
發行人名稱指明債券的債務主體,為債權人到期追回本金和利息提供依據。
上述要素是債券票面的基本要素,但在發行時並不一定全部在票面印製出來,例如,在很多情況下,債券發行者是以公告或條例形式向社會公布債券的期限和利率。
5. 可轉債交易規則新規
未簽署《風險揭示書》的投資者,不能申購或買入,已持有相關可轉債的投資者可以選擇繼續持有、轉股、回售或者賣出。
滬深交易所將實施《關於做好向不特定對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確,未簽署《風險揭示書》的投資者,不能申購或者買入可轉換債券,已持有相關可轉債的投資者可以選擇繼續持有、轉股、回售或者賣出。
為了不影響投資者的正常投資,各投資者應趕緊在理解相關風險的基礎上,及時簽署風險揭示書。這也就意味著,投資者必須在本周內簽署風險揭示書,未簽署風險揭示書的投資者進行可轉債將受到影響。
(5)可轉債減持銀行理財擴展閱讀
證監會10月23日就《可轉換公司債券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簡稱《管理辦法》)公開徵求意見,針對近期出現的個別可轉債被過分炒作、大漲大跌的現象,《管理辦法》著重解決投資者適當性管理不適應、交易制度缺乏制衡、發行人與投資者權責不對等、
日常監測不完備、受託管理制度缺失等問題,通過完善交易轉讓、投資者適當性、信息披露、可轉債持有人權益保護、贖回與回售條款等各項制度,防範交易風險,加強投資者保護。
滬深交易所同時發聲,表示將可轉債交易情況納入重點監控,實施監管和自律措施。與此同時,券商已經紛紛向投資者發出通知,要求10月26日前參與可轉債申購、交易前,應簽署新的風險揭示書,否則無法參與交易。市場認為,瘋狂的可轉債,或將就此消停熄火。
6. 大股東減持可轉債是利好還是利空
利好,根據可轉債規則,若股票上漲超30%時,可轉債必須強制轉為股票,這對大股東是不利的。因為一旦轉為股票,若想兌現就必須提前發減持公告,這樣會嚴重影響股票市場價格。所以,當大股東預計到股票漲幅會大於30%時,就會提前減持可轉債。拓展資料:
可轉債交易新規交易轉讓制度方面,《徵求意見稿》要求證券交易場所根據可轉債的風險和特點制定交易規則,防範和抑制過度投機。
進行程序化交易的,要符合證監會規定並向證券交易場所報告;要求證券交易場所制定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制度,證券公司對客戶的投資者適當性進行核查評估,引導投資者理性參與可轉債交易。
防範強贖風險,加強對發行人行使強贖權行為的監管和規范,加強風險監測,要求交易所建立跨品種監測機制,並制定針對性的異常波動指標,及時採取有關處置措施。
由於可轉換債券可轉換成股票,它可彌補利率低的不足。如果股票的市價在轉券的可轉換期內超過其轉換價格,債券的持有者可將債券轉換成股票而獲得較大的收益。
影響可轉換債券收益的除了轉券的利率外,最為關鍵的就是可轉換債券的換股條件,也就是通常所稱的換股價格,即轉換成一股股票所需的可轉換債券的面值。
如寶安轉券,每張轉券的面值為1元,每25張轉券才能轉換成一股股票,轉券的換股價格為25元,而寶安股票的每股凈資產最高也未超過4元,所以寶安轉券的轉股條件是相當高的。
當要轉換的股票市價達到或超過轉券的換股價格後,可轉換債券的價格就將與股票的價格聯動,當股票的價格高於轉券的換股價格後,由於轉券的價格和股票的價格聯動,在股票上漲時,購買轉券與投資股票的收益率是一致的,但在股票價格下跌時,由於轉券具有一般債券的保底性質,所以轉券的風險性比股票又要小得多。
由於其可轉換性,當它所對標的股票價格上漲時,債券價格也會上漲,並且沒有漲跌幅限制。此外,債券價格和股價之間還存在套利可能性。所以在牛市對標股價上揚時,債券的收益會更穩健。
7. 可轉債是如何從受熱捧到被棄購的
所謂可轉債,就是由上市公司發行的、可以轉換為公司股票的債券,兼具「債性」和「股性」的特點。簡單來說,就是可轉債到期後,投資者可按約定利息兌換收益,也可以把債券轉換為上市公司的股票。
原本小眾的可轉債,由於申購規則調整,曾成為眾多散戶狂熱追捧的「免費抽獎」活動。但在多隻可轉債上市即遭破發後,可轉債市場又迅速跌入冰窖。截至昨天收盤,多隻轉債收漲,但仍有嘉澳轉債、洪濤轉債、模塑轉債、時達轉債等多隻轉債處於破發。
免費「新套餐」變味太快
其實,可轉債不是新鮮玩意兒,早在2001年,證監會就發布了《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實施辦法》,江蘇陽光成為首家發行可轉債的上市公司。但長期以來,可轉債的投資者多是機構和基金投資者,並沒有進入普通投資者的視野。
直到今年2月,證監會對上市公司再融資計劃做出更多約束,而與此同時,上市公司發行可轉債的門檻卻在降低,這相當於為再融資開了新口子。尤其是今年9月,證監會修訂可轉債申購新規,由原來的資金申購改為信用申購,更是大大刺激了普通股民的申購熱情。
有人把申購可轉債看作打新「新套餐」。相較於打新股還有一定的持股市值要求,新規之下,可轉債打新實際上是面向所有A股投資者的,空倉、零成本就可以頂格申購,相當於一場免費抽獎。有分析稱,成功打新可轉債,上市頭幾日拋售,就能獲得10%至40%的收益。
一時間,股民打新可轉債的熱情迅速高漲,參與者大量湧入,導致可轉債「僧多粥少」,中簽率大大降低。比如首隻實行信用申購的雨虹轉債,其中簽率竟低至0.001318%,比打新股的中簽率要低很多。
但好景不長,火熱場景僅持續一個來月,就在近期遭遇寒流,迎來破發潮。說好的「紅包」,一下子成了「飛刀」,令人猝不及防。
新轉債頻破發投資者棄購
12月1日,久立轉2新債上市首日,盤中破發,創出上市新低99.68元,這也是本輪可轉債啟動信用申購以來,首家上市當日就跌破發行價的可轉債。數日之後,時達轉債首日上市,開盤價只有100.50元,只比發行價高0.5元,開盤後即出現破發,當天報收96.58元。此後,寶信轉債上市也出現破發,全天成交價都低於100元。
普通投資者對可轉債的態度,也顯得頗為糾結。一些投資者「意外」中簽後,看到破發情景,有的甚至表示將棄購。但需要注意的是,按照規定,投資者中簽後,應當按時足額繳付認購資金。網上投資者連續12個月內累計出現3次中簽棄購,6個月內不得參與新股、可轉換公司債券、可交換公司債券申購。12月18日,億緯鋰能公告稱,公司的可轉債申請未能獲得證監會審核。一些市場說法認為,這或許是監管層為可轉債踩剎車的跡象。
有利的時候就買,沒有的時候就棄。
8. 可轉債有減持窗口期嗎
可轉債減持規定 上海:持有轉債份額超過20%的,每次增減持達到10%,需公告,報告期(買賣當日)及公告後兩日內,不得進行買賣。比如,大股東持有轉債39%,減持10%至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