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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財屬於持有到期投資

發布時間:2022-05-31 02:13:05

『壹』 會計核算理財產品到底是其他貨幣資金,還是短期投資,還是持有至到期投資

作短期投資處理,持有至到期投資一般指購買國債或公司債券。

『貳』 理財產品持有至到期是否繳納增值稅

不需要,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明確金融房地產開發 教育輔助服務等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140號)第二條規定:納稅人購入基金、信託、理財產品等各類資產管理產品持有至到期,不屬於《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財稅〔2016〕36號)第一條第(五)項第4點所稱的金融商品轉讓。

『叄』 持有至到期投資是啥

持有至到期投資,指企業有明確意圖並有能力持有至到期,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額固定或可確定的非衍生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指企業有明確意圖並有能力持有至到期,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額固定或可確定的非衍生金融資產。
以下非衍生金融資產不應劃分為持有至到期投資:
(一)初始確認時劃分為交易性非衍生金融資產;
(二)初始確認時被指定為可供出售非衍生金融資產;
(三)符合貸款和應收款項定義的非衍生金融資產。
(3)理財屬於持有到期投資擴展閱讀
長期股權投資和持有至到期投資的區別:
1、性質不同:長期股權投資是會使投資者成為企業的所有者即股東,而持有至到期投資的投資人只是企業的債權人。公司虧了股東要賠錢,債權人不影響,依然可以獲取利息。

2、獲取的收益方式不同:長期股權投資的獲利方式是通過企業利潤分配的方式獲取的,而持有至到期投資是以定期定額的利息收入的方式獲利的。長期股權投資公司賺的多,他就分的錢多。而持有至到期投資只是獲得相應的利息收入,跟公司盈虧沒有關系。

3、期限不同:長期股權投資的期限是沒有時間限定的,而持有至到期投資有明確的期限。

4、投資的目的不同:長期股權投資其目的是對被投資企業進行與自身企業相關的經營資源的整合或是為了擁有、控制或對其有重大影響,以取得一定股權為出發點的,而持有至到期投資只是為了資金的合理利用或使其閑置資金進行必要增值的策略行為,不以取得股權為出發點。通俗的講長期股權投資就是合夥做生意,自己也是其中的老闆之一,而持有至到期投資只是借錢給公司的人,不參與管理,只要相應本金和利息。

5、投資的工具不同:長期股權投資的投資工具可以是股票、債券,也可以是現金、銀行存款,還可以是其他資產為對價進行投資的,而持有至到期投資只能是債券。
6、投資的金額不同:長期股權投資的金額較大,而持有至到期的金額較小。

『肆』 納稅人購入基金,信託,理財產品等各類資產管理產品持有至到期具體是什麼意思

就是把閑錢拿去做理財投資了。一直持有到這個理財計劃到期。到期期限一般是1-3年。股權類產品時間要更長。

『伍』 理財產品屬哪種金融資產

1、你說公司購了銀行一個理財產品,就是利息高點,是不是銀行的定期存款?如果是,會計分錄就是「銀行存款」科目內部一增一減,即減少基本戶,增加一個「定期存款」戶,總帳科目不變。

2、如果是其他理財產品,那就應該減少基本戶存款,增加交易性金融資產或長期投資科目。

3、如果是定期存款取得的利息,可以列「財務費用」,也可以進「其他收入」科目;如果是「交易性金融資產」或「長期投資」取得的收益,就應該進「投資收益」科目。

『陸』 請問公司在銀行購買理財產品,要怎麼做賬務處理產生一部分利息收入,怎麼做賬務處理

就公司理財產品的歸類不能簡單的歸於交易性金融資產,首先七天通知存款和三個月定存或者半年期定存,有什麼區別?都是屬於公司賬面余額的理財,也都會到期產生利息收入,這類理財不存在以公允價值計量的問題,因為在初期跟銀行簽訂理財協議的時候,收益的固定可見的。
就我一家之言,理財首先要將其分類:一類是有合同業務根據的;一類是純粹的銀行賬面資產理財。如題所問,公司在銀行購買理財產品應該屬於第二類,所產生的利息收入應該沖減財務費用下的利息支出(或計入利息收入);另一種,向匯利達等銀行產品支出,因要支付外匯,考慮到了匯率的變動產生的公司損失,人民幣定存銀行做質押,由銀行先付出外匯,到期後購匯支付給銀行,釋放質押人民幣(如果人民幣到期貶值,則此項業務虧損),這種人民幣質押產生的利息因附屬於境內外合同收入,應該計入營業外收入

『柒』 銀行理財產品投資的會計處理

一、企業投資銀行理財產品的會計處理現狀
企業購買的銀行理財產品分別被不同企業記入“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其他應收款”、“交易性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等賬戶。
1.
在“銀行存款”科目下開設二級明細科目核算,或者通過“其他貨幣資金”賬戶核算,所得收益沖減“財務費用”或者計入“投資收益”。
(1)會計處理。企業把銀行理財產品和定期存款作為一類,採用了相同的會計處理。這類企業投資的主要是銀行短期理財產品。購買產品時:借:銀行存款——定存
(銀行理財)/其他貨幣資金;貸:銀行存款——公司賬戶。
收回時,再做相反分錄,所得收益記入“財務費用——利息收入”或“投資收益”賬戶。
(2)財務影響。銀行理財產品直接列作貨幣資金類,使用者難以從報表中看出企業購買了銀行理財產品,並了解其相關風險。尤其是一些不能提前贖回的銀行理財產品,在使用時是受到限制的。
2.
記入
“交易性金融資產”賬戶,所得收益記入“投資收益”賬戶。
會計處理:企業認為閑置不用的資金用於銀行理財產品的目的是獲取利息收入,短期買進賣出,符合“交易性金融資產”的部分特徵。所有銀行理財產品都通過“交易性金融資產”科目核算,持有期間的利息通過“投資收益”科目核算;收回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交易性金融資產”科目即可。由於期限短和大部分銀行理財產品沒有公開的公允價值,所以持有期間不考慮“公允價值變動”。
財務影響:銀行理財產品的收益有固定收益和浮動收益之分,期限從幾天到幾年不等,有可提前贖回的和不可提取贖回的產品,全部計入“交易性金融資產”核算,不能全面反映出銀行理財產品的風險,並且在進行財務分析時,將會全部作為流動資產類,影響企業流動比率等短期償債能力指標。
3.
保本保收益類理財產品計入“持有至到期投資”,保本浮動收益和不保本浮動收益類理財產品計入“交易性金融資產”或“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1)會計處理。對於保本、收益固定且持有期內不可收回和轉讓的理財產品,管理層的持有意圖通常比較明確,符合“持有至到期投資”部分企業作為該類金融資產進行核算。期末期限短於一年的在報表中列作“其他流動資產”。
對於保本浮動收益或者不保本浮動收益產品,由於其收益不固定,部分企業作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部分企業對於可提前贖回且管理層不打算持有至到期的理財產品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產”核算。如果期限小於一年,則期末在財務報表中以流動資產列示。
(2)財務影響。持有至到期投資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在財務報表中都列作長期資產,理財產品作為這兩類來核算,將影響企業的短期償債能力指標的計算。另外,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需以公允價值計量,公允價值變動計入資本公積,而且還有許多理財產品無法取得公允價值,會影響當期財務報表。由於浮動收益理財產品合同上是預期收益率,當期的實際收益率難以得知,難以計提當期的利息收益。
4.
通過“其他流動資產”賬戶核算。一些企業認為企業購買的理財產品一般期限很短,並且大多是保本的,無論歸屬哪種類別,公允價值和攤余成本之間不會有重大差異,因此直接設置“其他流動資產”賬戶,平時以成本計量,到期收回投資時確認投資收益。
應當指出的是,如果企業在財務報表中把理財產品列為“其他流動資產”,則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企業償債能力指標的計算,並且信息使用者難以從報表中直接看出企業的理財產品投資。
5.
列入“貸款和應收賬款類”,通過“其他應收款”賬戶核算。
某些保本保收益類理財產品由於公允價值難以取得,不符合交易性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部分規定,所以列入第四類“貸款和應收賬款”類,通過“其他應收款”進行核算。
筆者認為,銀行理財產品計入“其他應收款”不太合適,因為這樣做對企業的流動比率、壞賬比率、應收賬款周轉率等財務指標的正確計算有影響,投資者無法從報表中得知理財產品投資的實際情況。
6.
互聯網金融的余額寶等理財產品記入“其他貨幣資金”。
從2013年起,隨著金融機構各類理財“寶寶”產品走紅,企業購買互聯網理財產品越來越多。由於“余額寶”等互聯網金融產品具有隨時買、隨時可以退出和轉賬的特徵,企業對於該類理財產品一般計入“其他貨幣資金”,還有企業在銀行存款下開設二級科目核算。
“余額寶”等互聯網金融產品屬於理財產品,不僅有收益上的風險,也有安全上的風險。記入“銀行存款”或“其他貨幣資金”賬戶核算,無法體現互聯網金融產品投資和風險。
二、企業購買銀行理財產品的會計核算建議
銀行理財產品同企業直接投資股票、債券等金融資產有許多不同,由於公允價值和收益的穩定性等問題,又不能嚴格按照相關金融資產的會計准則進行會計處理。隨著企業在銀行理財產品和互聯網金融產品方面投資越來越多,因此有必要對企業投資銀行理財產品的會計處理進行規范,讓報表使用者對銀行理財產品的財務影響進行正確的分析。本文依據銀行理財產品的主要特徵,提出了以下分類建議和會計處理方法。
1.
銀行理財產品屬於企業的金融資產,但不應計入“貨幣資金類”和“其他應收款”。貨幣資金是企業存量資產中停留於貨幣形態的那部分資金。而銀行理財產品不屬於貨幣形態,不能隨時用於支付,收回有限制,而且收益有風險,所以企業不能把銀行理財產品直接列作“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或者“其他應收款”,無論期限的長短。
金融資產,指企業持有的現金、權益工具投資、從其他單位收取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的合同權利,以及在有利條件下與其他單位交換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合同權利,如應收款項、貸款、債權投資、股權投資以及衍生金融資產等。根據銀行理財產品是企業利用閑置資金進行的投資,以獲取收益為目的,符合金融資產的定義。
2.
銀行理財產品的會計分類。根據《企業會計准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的規定,金融資產劃分為下列四類:交易性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可供出售金融資產。①銀行理財產品按期限分為超短期、短期和長期理財產品。超短期理財產品只有3天、7天等,不超過一個月,一般風險較低,收益率較低。短期理財產品,一般為1
~
3個月,一般不超過一年;超過一年為長期理財產品。②按照保本和收益的風險分為保本固定收益型、保本浮動收益型和非保本浮動收益型理財產品。③理財產品按照投資的領域分為貨幣基金和債券型、信託型、資本市場型、掛鉤型及QDII型產品。
從銀行理財產品的期限和收益等特徵可知,不能簡單把所有銀行理財產品歸為某一類金融資產,需要根據金融資產的特徵進行分類計入各類金融資產。
(1)計入“交易性金融資產”的銀行理財產品。交易性金融資產的特徵:企業持有的目的是短期性的,不超過一年(包括一年),其持有目的是為了短期獲利。
符合該特徵的銀行理財產品有:①超短期銀行理財產品應計入“交易性金融資產”。由於投資的期限短,一般不超過一個月,所以無須考慮公允價值變動,初始投資時以投資成本計量,收回投資時買賣差額直接計入投資收益即可。可在交易性金融資產下設二級明細科目“超短期銀行理財產品”核算。②互聯網金融的余額寶等理財產品計入“交易性金融資產”。原因是其隨時可以轉入和轉出,可以根據該類理財產品公布的理財收益在資產負債表日按照公允價值計量。③短期的浮動收益理財產品和短期保本固定收益但可提前贖回並且管理者不打算持有至到期的銀行理財產品計入“交易性金融資產”,按照交易性金融資產會計准則進行會計處理。
(2)計入“持有至到期投資”的銀行理財產品。對於保本固定收益並且管理者打算持有至到期的理財產品,符合持有至到期投資的特徵:“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額固定或可確定,且企業有明確意圖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資產”,因此應按照該類金融資產會計准則規定進行會計處理。初始投資時按照理財產品的成本計入“持有至到期投資——成本”,不存在利息調整賬戶,所以持有期間只要根據合同規定的固定收益率按期計提利息即可,到期收回投資本金和利息。
(3)計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銀行理財產品。會計准則規定,“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是企業沒有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的金融資產。長期浮動收益理財產品和長期保本固定收益但管理者不打算持有至到期的理財產品,符合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特徵,可列入此類。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要求以公允價值計量,公允價值變動計入“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3.
銀行理財產品涉及的公允價值計量問題。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持有期間需以公允價值計量。有些理財產品的公允價值能夠通過活躍市場獲取,例如余額寶等互聯網金融產品。有些理財產品本身不在活躍市場上交易,無法直接取得公允價值,有關學者建議採用以下方法處理:①如果該理財產品的說明書限定其只能投資於具有活躍市場的證券的,則可根據期末該理財產品的投資組合確定期末公允價值。②如果該理財產品的投資對象中,無活躍市場的證券、股權等占較大比重的,需要使用估值技術確定其公允價值。但是,這對於企業來說,在實務中較難操作,而且存在人為操縱的可能。所以,一方面應出台政策規定銀行理財產品定期公布理財產品公允價值。另一方面,對於投資於高風險金融產品的理財產品,如果持有量較大的,可要求銀行提供估值結果,或者公開投資組合信息等。如果實在無法取得公允價值的,可以按照預期收益率計提利息收入,計入“資本公積”。因為從職業判斷看,銀行理財產品不能按照預期收益率兌現的概率畢竟是非常低的。
4.
銀行理財產品手續費等費用的會計處理。企業投資銀行理財產品收取的費用包括銷售服務費、託管費、賬戶管理費、交易費等,多數銀行在銷售銀行理財產品時不直接收取各種費用,而是在計算產品凈值時直接扣除。因此,理財產品實際預期收益率等於理財計劃預期投資收益率減去理財產品銷售手續費、託管費等費率後的凈值。持有銀行理財產品期間計提應收利息或計量公允價值變動損益時應扣除銷售手續費等按照合同規定收取的相關費用。
許多企業把理財產品的相關費用計入財務費用,會導致企業當期的財務費用虛高,而且與企業理財產品投資收益不配比,所以該費用應作為“投資收益”的減項,沖減投資收益。
如果購買銀行理財產品時直接扣除銷售服務費等,該費用記入“投資收益”科目的借方;如果是在贖回理財產品或者理財產品到期扣除銷售服務費等,該費用不用單獨計量,直接把買賣理財產品的差額計入“投資收益”。
[責任編輯:編輯組]

『捌』 請問我公司進行銀行理財業務,應該計入金融資產的那個科目

該區分情況,請您參考
1. 保本並且收益固定,區分兩種情況:
(1)如果存在活躍市場報價,且管理層有持有至到期的意圖,分類為持有至到期投資,如果1年內到期的,作為其他流動資產列報
(2)如果不存在活躍市場報價,則符合貸款和應收款的定義(以固定金額收回),分類為貸款和應收款(其他應收款核算)
2.
不保本也不保收益的,區分兩種情況
(1)如果收益與利率、匯率等基礎金融變數不掛鉤,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可按成本(近似公允值)計量,也可按預計收益率作為公允價值估值基礎。如果1年內到期的,在報表中作為「其他流動資產」列報。
(2)如果收益與利率、匯率等基礎金融變數掛鉤,則該理財產品在屬於在債務合同中嵌入了衍生金融工具,屬於混合金融工具,應按如下處理
1)選擇分拆,將主合同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嵌入衍生金融工具分類為交易性金融資產(按預計收益率作為公允價值估值基礎)
2)如果不分拆,則整體指定為以公允計價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按預計收益率作為公允價值估值基礎)
3.
保本但收益浮動,區分兩種情況
(1)如果收益與利率、匯率等基礎金融變數不掛鉤,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可按成本(近似公允值)計量,也可按預計收益率作為公允價值估值基礎。如果1年內到期的,在報表中作為「其他流動資產」列報。
(2)如果浮動收益與市場利率、匯率等基礎金融變數掛鉤,這種理財產品是在債務合同中嵌入了衍生金融工具,屬於混合金融工具,應按如下處理
1)
選擇分拆,將保本部分分類為貸款和應收款,分拆的衍生金融工具分類為交易性金融資產
2)如果不分拆,則整體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可採用預期收益率作為公允價值估值基礎。

『玖』 理財業務形成的資產不在銀行資產負債表內反映

銀行理財產品的賬務處理分析
1)銀行理財產品應屬於交易性金額資產
筆者認為,銀行理財產品應計入交易性金融資產。根據《企業會計准則講解2010》,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應當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其中第一條為:「取得該金融資產或承擔該金融負債的目的,主要是為了近期內出售、回購或贖回。」
銀行理財產品一般周期較短,持有時間固定,購買理財產品的目的即是為了近期內回購,因此,可以將銀行理財產品劃歸為交易性金融資產。
2)銀行理財產品不屬於持有至到期投資的原因

持有至到期投資要求是「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額固定或可確定」,是指相關合同明確了投資者在確定的期間內獲得或應收取現金流量(例如,債券投資利息和本金等)的金額和時間。因此,從投資者角度看,如果不考慮其他條件,在將某項投資劃分為持有至到期投資時可以不考慮可能存在的發行方重大支付風險。而受銀監會規定,絕大部分銀行理財產品均註明風險,即意味著企業需承擔相應的理財收益和本金損失風險。因此不符合持有至到期投資的核算要求。

持有至到期投資一般有活躍市場報價,在《企業會計准則講解2010》中對於「貸款和應收款項」段,有規定如下:「劃分為貸款和應收款項類的金融資產,與劃分為持有至到期投資的金融資產,其主要差別在於前者不是在活躍市場上有報價的金融資產,並且不像持有至到期投資那樣在出售或重分類方面受到較多限制。」根據這段描述,持有至到期投資屬於在活躍市場上有報價的金融資產。但銀行理財產品大都屬於一對多或一對一產品,企業在持有期間不得擅自轉讓,其公允價值難以衡量,即沒有活躍市場,也無公開報價。更重要的是銀行理財產品一旦簽訂,無法公開轉讓。
綜上所述,將銀行理財產品劃分為持有至到期投資並不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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