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上市公司超募資金可否購買理財產品
不可以,只能存銀行。超募資金使用的要求是比較嚴格的,雖然漏洞很多,但除非股東大會審批同意,否則不可以買理財產品。
⑵ 企業發行理財產品要什麼條件
企業發行理財產品條件:
首先三種主要債券類型:短期融資券和中期票據;公司債和中小企業私募債;企業債。
短期融資券和中期票據:主管審批單位是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債券發行人為非金融企業,參與債券承銷和投資的都是金融機構單位,主要玩家是銀行,目前在積極吸納證券公司加入。 國內規模最大的債券種類。
公司債:主管審批單位是證監會,債券發行人為上市公司,參與債券承銷的是證券公司,投資者包含金融機構和個人投資者。
中小企業私募債:證監會備案,無需審批;債券發行人是非上市中小企業,參與債券承銷的是證券公司,非公開發行,投資者主要是券商基金等金融機構。
企業債:主管審批單位是發改委,主要的債券發行人是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城市建設投資公司和部分國企。
⑶ 國有公司用公司資金購買理財產品是否合法,有無文件依據
國有企業用流動資金購買理財的情況目前很常見,幾乎每天都有上市公司公告稱用自有資金購買了理財產品。
如果按以下流程操作購買理財產品,是被允許的:
1、公司章程沒有明確禁止購買理財產品。
2、報方案給上屬集團公司。
3、原則上需要國資委審批。
⑷ 發行類銀行理財產品的公司需要什麼資質
三種主要債券類型:短期融資券和中期票據;公司債和中小企業私募債;企業債。
重點說說企業通過銀行發行理財產品
第一步就是@meta 所說的,要通過銀行行內的審批,獲得備用授信額度。通俗說就是銀行審批給予企業一個信用額度,但是不直接發放貸款。
接下來就是不同的玩法和模式了:
一、只有銀行一個金融機構參與的模式
二、銀行+證券公司參與的模式
三、乙銀行+甲銀行+信託公司+丙銀行模式(看著我都暈)
採用此種模式可以將信貸資產轉化為銀行資產負債表上的同業資產,不僅規避存貸比、資本充足率等監管指標,還能少提經濟資本和貸款撥備,提升銀行利潤水平。此模式更復雜的可能還會引入一個假丙銀行,就不再細說了。
以上說的都是銀行主導的模式,其實信託公司和券商固定收益部結構化團隊也有自營客戶,加深與銀行在結構化融資方面的合作,未來的空間值得想像。
為什麼銀行熱衷於用理財產品實現表外發放貸款呢?因為有存貸比、資本充足率等監管指標在控制銀行的貸款規模,通過理財將貸款由表內轉表外,社會融資總規模在監管的目光之外正在放大。至於此類創新業務對國內經濟的影響,已不是我能分析的了了。
⑸ 上市公司購買理財產品需要公告嗎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要求,購買理財產品需要公告。
⑹ 上市公司購買理財產品一般由什麼部門負責對接
1、購買理財產品前的審議程序
上市公司《公司章程》或內部相關投資理財制度中,都規定了上市公司委託理財的審議標准。
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0年修訂)的標準是:委託理財金額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10%以上,且絕對金額超過1000萬元的,在投資之前要經董事會審議通過並公告;如果佔比達到50%以上且絕對金額超過5000萬元的,或者根據公司章程規定應當提交股東大會的,在投資之前還應當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2、購買理財產品
上市公司進行委託理財,出於資金安全性的考慮,都是選擇資信狀況良好、無不良誠信記錄及盈利能力強的合格專業理財機構或銀行作為受託方,明確委託理財的金額、期限、投資品種、雙方的權利義務及法律責任等。
選擇什麼品種,購買後上市公司都是需要及時發布公告的。
3、內部監管
一般是由上市公司財務部門,直接對接銀行,辦理購買理財產品事宜,並定期評估理財產品的安全性與收益性,並定期向董事會或經營管理層匯報;由內部審計部門進行每月或每季度的審計監察,防範可能的風險;由董事會辦公室負責每次購買理財產品、理財產品兌付的公告事宜。
⑺ 上市公司購買理財產品的規定有哪些
最近,銀行理財收益率超5%已成常態,甚至超7%的產品再現「江湖」。這種理財產品收益的節版節攀升,不但吸權引了個人投資者,也令A股上市公司嗅到了「錢味」。據統計,6月份以來,已有298家上市公司耗資629億元購買理財產品。
不過今年以來證監會對上市公司購買理財產品已經開始不淡定了,年初證監會發布了上市公司再融資新規,明確規定上市公司不得將募集資金投向理財等財務投資領域。對於廣大股民和實體經濟發展來說,都是一件好事。
此外,投資者還要留意上市公司購買理財產品的資金比例情況,留意相關公告信息。根據相關規定,上市公司發生的重大訴訟、仲裁事項涉及金額占公司最近一期審計凈資產絕對值10%以上且絕對金額超過500萬元,上市公司應該及時披露。
對於上市公司購買理財產品的規定,相信監管層後續會繼續完善相關規定內容,更有效的發揮上市公司在資本市場的作用,而不是簡單的用投資者的錢或者自有閑置資金用於財務投資。
⑻ 企業購理財產品需要董事會批准嗎
需要的。例如:
江蘇吳江中國東方絲綢市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關於公司購買理財產品的專項說明
江蘇吳江中國東方絲綢市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按照《證券法》、《深圳證券交易股票上市規則》、《關於做好上市公司 2013 年年度報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有關規定、要求,董事會對公司購買理財產品的情況進行了認真核查,現將有關情況說明如下:。。。。。。。。。。。
⑼ 上市公司購買銀行理財產品是否必須公告
都需要進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