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個人購買銀行理財產品時,發生損失時承擔者是誰
如果個人購買的銀行理財產品是已經跟銀行確認和同意後購買的,發生損失時需要個人承擔損失。
因為按照《商業銀行理財產品銷售管理辦法》第二十條規定,
理財產品銷售文件應當載明投資范圍、投資資產種類和各投資資產種類的投資比例,並確保在理財產品存續期間按照銷售文件約定比例合理浮動。
市場發生重大變化導致投資比例暫時超出浮動區間且可能對客戶預期收益產生重大影響的,應當及時向客戶進行信息披露。商業銀行根據市場情況調整投資范圍、投資品種或投資比例,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信息披露後方可調整。
客戶不接受的,應當允許客戶按照銷售文件的約定提前贖回理財產品。也就是說,如果是客戶允許或者同意的,就需要客戶進行個人承擔,如果客戶不同意造成損失的,銀行需要承擔部分責任。
(1)個人購買銀行理財產品發生時承擔者是擴展閱讀:
尤其是客戶購買風險較高或單筆金額較大的理財產品,除非雙方書面約定,否則商業銀行應當在劃款時以電話等方式與客戶進行最後確認;如果客戶不同意購買該理財產品,商業銀行應當遵從客戶意願,解除已簽訂的銷售文件。
風險較高和單筆金額較大的標准,由商業銀行根據理財產品特性和本行風險管理要求制定。商業銀行不得將其他商業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開發設計的理財產品標記本行標識後作為自有理財產品銷售。
商業銀行代理銷售其他商業銀行理財產品應當遵守本辦法規定,進行充分的風險審查並承擔相應責任。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商業銀行理財產品銷售管理辦法
⑵ 銀行員工以銀行名義辦理的個人理財產品,銀行是否應承擔賠償責任
經驗之談!
銀行正規的理財產品都有風險提示,在手續上都有詳盡的法律說明,人行和銀監會也規定,任何理財產品不得有100%安全的承諾,所以你說的賠償這種情況是不存在。
至於理財產品出現大額虧損,一般都是私募產品,即從法理上說是銀行員工個人行為(雖然,就是銀行營業部或大客戶室推薦的,但你沒辦法!因為一般只要出事,相關經辦員工就會主動辭職或調職,讓你無從追究),與銀行無關,即便是起訴,除非有100%的錄音錄像等證明,否則很難勝訴!!
⑶ 個人購買銀行理財產品時發生損失時承擔者是
個人購買銀行產品時發生損失時承擔者就是購買人自己,任何理財產品都是有風險的,在購買銀行理財時也會有相應的風險提醒,並且理財合同中也會有相應的風險承擔條款,因此只要是您自己主動購買的理財,就需要承擔風險。銀行理財產品都存在一定風險,一般由低到高分為R1-R5五檔,達到R3級以上就不能確保本金及了。所以購買理財產品前,銀行需要為投資者做一份風險評估測試,以此判斷投資者的風險承受能力等級,投資者應購買對應等級的或該等級以下的理財產品。在這種情況下購買理財產品出現的虧損,由投資者自負,銀行不擔責。
如需購買理財產品,您可以登錄平安口袋銀行APP-金融-理財,進行詳細了解。
應答時間:2020-07-14,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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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如何理解銀行理財業務"賣者有責,買者自負"原則
在投資者購買銀行理財產品的過程中,往往會看到「賣者有責,買者自負」的提示。作為銀行理財業務的基本原則之一,「賣者有責,買者自負」被提示來主要目的,一方面是強化金融機構的責任,另一方面是防止投資者的道德風險。專業人士指出,二者必須同時強調,不能偏廢任何一方。
作為理財產品的供應方,銀行在開展業務的過程中有義務將產品的相關信息揭示到位,不僅應說明產品的收益特點,更重要的是要說明產品的風險屬性;銀行有義務通過合適的渠道向客戶銷售產品,應選擇符合相關資質要求的員工向客戶進行銷售;銀行有義務甄別客戶是否適合購買特定產品,對於明顯不適合購買某款產品的投資者,銀行必須在充分揭示風險的基礎上獲得投資者的書面認可,方可向投資者銷售產品。一言以蔽之,銀行有義務將合適的產品通過合適的渠道銷售給合適的客戶。同時,作為產品的發行方,銀行也有義務按照產品說明書等文件約定的投資范圍、投資比例等條款,將募集的資金進行審慎投資,並向投資者支付本金和收益。
而在投資者方面,在銀行充分履行理財產品銷售及運作過程中的各項義務的情況下,投資者應根據銀行提供的相關信息進行充分考慮,在確定了解產品的收益情況和風險屬性的前提下,選擇適合自身投資的理財產品,並承擔產品對應的風險。由於投資者事先已知曉並表示接受的風險造成的產品虧損或未達預期收益,應由投資者自行承擔,銀行不再為此負任何責任。
⑸ 理財產品風險為什麼由自己承擔急著要用呀,謝謝各大神正確答案。。。
因為理財產品都是有風險的,這是不可置疑的!可基本分為一類二類三類,其中每一款理財的結構都是不同的,有的主要投資在黃金,有的主要投資的銀行自己本身的貸款,那麼試問無論國際金價走向發生根本性轉變或者銀行貸款出現大量不良貸款!無法回收,那麼這么一個巨大的利益虧損由誰承當?直白的講這是銀行或者金融發行方給自己留的後路!
基於發行方的產品發行量及其種類的多寡累計發行的額度大小,可直接體現出其承受能力的大小!
因為處於信譽考慮,更確切的說處於今後金融機構的長期發展考慮,哪怕個別產品虧損,發行方也會補上收益,避免出現信譽問題!但是一但大范圍崩盤,那麼 thank god,客戶簽了風險承擔協議!損失有客戶自己承當!
所有購買理財建議到4大行購買,最好買保本型!保本型與普通型收益差距不大,更穩定,出現非常規因素亦可收回本金!中小商業銀行的高收益,其實是有點虛的,其總盤小,承擔風險損失能力低
⑹ 銀行銷售理財產品要承擔什麼責任
簽訂合約所述所有責任均需要承擔
2016年5月13日,證監會發布《關於規范商業銀行代理銷售業務的通知》。
該同志的主要內容是對於銀行代銷業務的現象進行治理與整理,規定中銀行是不允許進行產品代銷的。
⑺ 在銀行買理財產品銀行承擔責任嗎
需要承擔,銀行承擔的責任在理財的合同裡面都會具體約定,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銀行理財分為保本型理財和非保本型理財,保本型就是保證你的本金,將來如果投資發生虧損,銀行肯定要補齊你的本金,但是非保本理財如果發生虧損,並且銀行方面沒有過錯的話,你就要自己承擔損失了
⑻ 個人購買銀行理財產品時承擔者是誰
個人購買銀行理財產品時承擔者:個人購買銀行理財產品時發生損失時承擔者是購買人。
銀行理財產品是商業銀行在對潛在目標客戶群分析研究的基礎上,針對特定目標客戶群開發設計並銷售的資金投資和管理計劃。
根據幣種不同理財產品包括人民幣理財產品和外幣理財產品兩大類。
根據客戶獲取收益方式的不同理財產品分為保證收益理財產品和非保證收益理財產品。
本條內容來源於:中國法律出版社《新編金融法小全書(第五版)》
⑼ 對於理財產品,如何理解賣者有責,買者自負
因為國家規定理財產品不能說百分之百保本保息所以都不那麼說尤其是銀行,你細看他把他完全摘了出去風險都是買者自擔的,還不如民間借貸靠譜
⑽ 銀行理財產品如果投資失敗,,是投資者承擔全部責任么
你好!
銀行理財產品最主要的就是看清楚理財合同描述,一定要認真看,不能輕易相信銀行工作人員的忽悠,不然只能是投資者自己吃虧!
一般合同上都會把責任的劃分寫的很詳細,所以如果投資失敗可以根據的約定承擔相應的責任,而不是投資者承擔全部責任的!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