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金融公司接觸,我跟我朋友簽訂居間合同有效嗎
問題不大但要注意把控合同風險。
居間合同,是指居間人向委託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託人支付報酬的合同。在民法理論上,居間合同又稱為中介合同或者中介服務合同。向他方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的一方為居間人
2. 金融中介居間合同如何擬定
金融中介居間合同的擬定如下:委託人與居間人的基本信息、委託事項,包括內容範圍等、時間范圍、報酬、支付時間和方式、雙方的權利義務、違約責任等。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條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託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託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
3. 投資理財公司的居間合同問題。
如是居間合同,通常投資理財公司沒有責任償還。不過,具體還需視合同而定。
4. 融資居間協議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融資居間合同的訂立需要注意:
1、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有效,就受法律保護。居間人可以是自然人(法無明文禁止即為可行);
2、居間人的酬金是可以自行約定的。不違反法律;
3、居間人必須如實報告與訂立合同相關的事項,不得隱瞞或提供虛假情況。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准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准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5. 居間合同都包括哪些內容
居間合同包括以下內容: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等基本信息、居間事項名稱、數量、質量、報酬、履行期限、履行地點、履行方式、違約責任、解決爭議的方法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
第九百六十一條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託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託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6. 投資咨詢公司能簽訂居間合同嗎
法律分析:投資咨詢公司可以簽訂居間合同,居間合同是由居間人向委託人提供居間服務的合同。居間人向委託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託人是否與第三人訂立合同,與居間人無關,居間人不是委託人與第三人之間的合同的當事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准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准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7. 假如我做居間商 我跟投資公司簽了合同, 做了幾十首 他不給我提成怎麼辦 這合同有法律依據嗎
你們之間簽了合同沒有?
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六條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託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報酬。對居間人的報酬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根據居間人的勞務合理確定。因居間人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該合同的當事人平均負擔居間人的報酬。
第六十一條是說報酬可以按補充協議、合同條款或交易習慣確定
8. 具體什麼是金融居間業務
金融居間業務其實是金融中介公司服務的一種,金融居間就是金融方面的中介公司。
辦理金融居間業務需要簽訂金融居間服務合同,合同需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自願、誠信、互利的原則,經過協商,達成相關協議,並保證認真遵守及充分履行。
合同中要表明甲乙雙方義務、責任,對居間服務費用和支付方式也有明確的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