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急急急 跪求英文文獻 有關銀行理財產品的 最好有中英文對照
東亞銀行「利財通1」的理財產品的介紹你要麼?在境內銷售的理財產品人家用中文介紹。東亞銀行是港資公司,在國內和香港都有網點(但不同法人,因為國內銀行監管等法律法規有要求)。
你可以去查一下這款產品在香港有沒有銷售,如果有的話就有英文的介紹。
境內的合同如果沒有明確約定,中英文理解不同的以中文為准。
你還想要點什麼呢?如果詳細的話,有些材料幾萬字都有,關鍵是看你想干什麼。
❷ 求一些公司理財參考文獻
書名《資本的游戲》
❸ 誰有企業委託貸款或委託理財方面的國外文獻綜述或現狀介紹啊急求 最好是委託貸款方面的 謝謝啦!!
委託貸款的法律分析
一
在我國,中小企業要通過銀行獲得貸款是非常困難的,因此,通過自我積累或者向「關系」企業借款,成了中小企業進行融資,求生存圖發展的主要方式。
關於後者,即企業之間的相互借貸問題,我國現行法規是予以禁止的。1981年1月29日國務院在《關於切實加強信貸管理嚴格控制貨幣發行的決定》中指出:「一切信貸活動必須由銀行統一辦理,任何地方和單位不許自辦金融機構,不許辦理存款貸款業務,不許自行貸款作基本建設。」1984年3月21日中國工商銀行頒發的《關於國營工商企業流動資金管理暫行辦法》中第8條規定:「各部門、各企業單位管理和使用流動資金,不準企業之間相互借貸、收取利息,違反上述規定要限期清理,逾期不清理,銀行要實行信貸制裁。」
1995年7月1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二條規定:「本法所稱的商業銀行是指依照本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設立的吸收公眾存款、發放貸款、辦理結算等業務的企業法人。」配合《商業銀行法》的施行,1995年7月27日起試行的《貸款通則》第二十二條規定:「貸款人必須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持有中國人民銀行頒發的《金融機構法人許可證》或《金融機構營業許可證》,並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登記。」第五十七條規定:「各級行政部門和企事業單位不得經營貸款業務。企業之間不得辦理借貸或者變相借貸的融資業務。」 1996年8月1日《貸款通則》修改後施行,但仍在第六十一條規定:「各級行政部門和企事業單位、供銷合作社等合作經濟組織、農村合作基金會和其他基金會,不得經營存貸款等金融業務。企業之間不得違反國家規定辦理借貸或者變相借貸融資業務。」2004年2月1日修改施行的《商業銀行法》第二條對貸款人的准入條件的規定則一字都沒有發生變化。
雖然有人指出:「在法律規制的三個層次——法律、法規、部門規章中,只有在部門規章,即《貸款通則》中,企業間借貸被明令禁止。」但在我國的司法實踐中,企業間借貸一直是作為《合同法》第五十二條(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來理解並判無效的。
完全禁止企業間借貸是我國轉型經濟時期的一種無奈選擇,國家注意到了這種「禁令」帶來的種種弊端,因此中央銀行允許採取一些變通方式,比如說以委託貸款、信託貸款的形式實現企業間資金融通。同時,隨著經濟金融形勢的發展變化,市場也出現了一些企業間借貸的「創新」形式,如私募基金等。
二
「委託貸款,系指由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及個人等委託人提供資金,由貸款人(即受託人)根據委託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監督使用並協助收回的貸款。貸款人(受託人)只收取手續費,不承擔貸款風險。」(96《貸款通則》)。按照在簽訂委託貸款合同時合同中出現的合同當事方人數進行分類,可分為雙方協議的委託貸款和三方協議的委託貸款。
雙方協議的委託貸款是由兩個合同構成的:一個是提供資金的企業(委託人,簡稱「貸款」企業,為書寫方便以下省略引號)與銀行(受託人)的委託合同,另一個是銀行(貸款人)與借款企業(借款人)的借款合同,兩個合同是一個「背靠背」的合同;三方協議的委託貸款則由一個合同構成:貸款企業(委託人)、銀行(受託人)和借款企業(借款人)。在雙方協議的委託貸款中,實體上存在兩個法律關系,一個是貸款企業與銀行的委託關系,另一個是銀行與借款企業的借款關系。借款企業不依借款合同歸還銀行的貸款,從而(銀行)不能返還資金給貸款企業時,按照合同的相對性原則,程序上貸款企業是不能直接起訴借款企業的,因為貸款企業不是借款合同的主體,銀行才是借款合同的主體;貸款企業只能依委託合同起訴銀行,而銀行才能依借款合同起訴借款企業,貸款企業在委託合同中的利益要藉助銀行的(訴訟)努力才能實現,二者具有牽連關系;但是銀行在委託貸款中並不存在風險,完全可能置貸款企業的利益而不顧,這樣讓貸款企業陷入兩難境地。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在《關於如何確定委託貸款協議糾紛訴訟主體資格》的批復(法復〔1996〕6號)中指出:「在履行委託貸款協議過程中,由於借款人不按期歸還貸款而發生糾紛的,貸款人(受託人)可以借款合同糾紛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貸款人堅持不起訴的,委託人可以委託貸款協議的受託人為被告、以借款人為第三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實際中如果銀行履行了委託合同的義務,銀行不承擔委託貸款中借款企業不歸還貸款的風險,銀行當然也沒有必要「堅持不起訴」,但是正因為不承擔風險,訴訟中不存在根本的利益,銀行就是起訴也完全可能不會傾全力,出功不出力或「訴而不作」未常不是一種理性的選擇。在這種情況下,貸款企業處於尷尬的不利處境:銀行真要是「堅持不起訴」還好,貸款企業可依上述司法解釋將借款企業「一網打盡」;要是銀行「學雷鋒」學得不到位,出功不出力,那麼貸款企業才是「打落門牙落肚裡有苦說不出」。
不過根據新的《合同法》,貸款企業的困境似可能得到了緩解。《合同法》第四百零二條規定:「受託人以自己的名義,在委託人的授權范圍內與第三人訂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訂立合同時知道受託人與委託人之間的代理關系的,該合同直接約束委託人和第三人,但有確切證據證明該合同只約束受託人和第三人的除外。」忽略除外的規定,現在貸款企業應是可以依借款合同直接起訴借款企業。
可能的爭議之點是第一、委託貸款是否能適用《合同法》第二十一章委託合同的規定,第二、如果能,那麼接下的問題是應優先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這個問題的司法解釋的「特別法」還是適用《合同法》這個「新法」?關於第一個問題的回答見本文的第三部分。對第二個問題,我的理解是應優先適用《合同法》,理由是:第一、司法解釋並不是對委託貸款的實體規定,解決的僅僅是程序問題,而《合同法》第四百零二條從實體上回答了這個問題,因此出於「權益之計」的司法解釋應讓位於正式的法律;第二、《合同法》的規定更好地反映了權利與義務相一致的法律原則,從實體上也從程序上滿足了當事人的權利救濟要求,因為在委託貸款中具有重大經濟利益的真實的貸款人是企業而不是銀行;第三、《合同法》的規定反映了契約自由、意思自治的法律理念,是對我國市場經濟體制改革成果的法律肯定;第四、《合同法》的規定是對我國當前經濟現實的客觀反映,並不違背或規避我國《貸款通則》等金融監管制度,因為我們過去強調對企業間借貸加強管理,主要是由於當時國有企業的負債率普遍很高,當時國有企業總體負債率超過90%,企業借貸出去的資金實際是銀行貸款。現在由於資本來源的多元化,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上市公司的負債率已經很低,其資金主要為自有資金。「在這種情況下再繼續嚴格禁止企業間借貸,實際是侵犯了企業應有的合法權益。」這是中央銀行部分人士的觀點。
在三方協議的委託貸款中,更應該有理由直接適用《合同法》第四百零二條去處理其中的法律關系,特別是在包括四大國有銀行的委託貸款實務中,普遍採用標准制式的三方協議的委託貸款合同,如《中國建設銀行人民幣資金委託貸款合同》第十二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其中約定:「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由甲方與乙方協商解決,丙方予以協助。協商不成,乙方有權直接提起訴訟。」在這個標准制式合同中甲方就是借款企業,乙方是委託貸款企業,而丙方則是受託貸款銀行。如果我們否定貸款企業對借款企業的訴權,則既同目前的商業實踐背道而馳又與《合同法》的規定和精神不相一致,同時與《貸款通則》制定的背景相左。司法實踐應在遵循法律的前提下,順應環境、與時俱進。
三
無論是雙方協議的委託貸款還是三方協議的委託貸款,法律上講分解成兩個法律關系,即委託關系和借款關系,恐怕是理解上的不二選擇。因為在《貸款通則》的規定仍然有效的情況下,即「企業之間不得辦理借貸或者變相借貸的融資業務」,這兩個法律關系是不能還原成一個法律關系的。適用《合同法》第四百零二條「受託人以自己的名義,在委託人的授權范圍內與第三人訂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訂立合同時知道受託人與委託人之間的代理關系的,該合同直接約束委託人和第三人,但有確切證據證明該合同只約束受託人和第三人的除外。」的規定,是否意味著將委託關系和借款關系還原成一個委託法律關系,從而實際上委託貸款企業直接取代了銀行的法律地位,逾越了《貸款通則》的蕃蘺,有偷梁換柱的嫌疑。我認為並未如此。在這里這僅僅意味著,第二個法律關系中的合同條款並入了第一個法律關系的合同條款中,如果後一個法律關系中不存在相應的約束條款,則前一個法律關系的合同條款也不能增加相應的約束條款;因此是(部分)權利義務的合並,而不是整個主體身份的置入或替換。當銀行已經(著重號為筆者所加)依法履行了《貸款通則》賦予貸款人的權力後,其它的權利義務按照《貸款通則》的定義由貸款企業承接時,銀行就只剩下純粹代理人的驅殼,作為委託人的貸款企業是權利義務的「本人」,當然能直接對第三人借款企業提起訴訟,而不必須要通過銀行這個代理人。在這里貸款企業並沒有也不能取代或逾越銀行,而銀行履行了貸款人的權力後,就是一個純粹的代理人,必須聽命於委託人,這個意義上就是將上述委託關系和借款關系還原成一個法律關系又未常不可以。
四
雖然如此,但不能根據「真實貸款說」由第一個法律關系的合同條款對第二個法律關系的合同條款越趄代皰。這在建立有效的擔保法律關系時是特別要注意的。
在雙方協議的委託貸款中,擔保合同應該由受託銀行與擔保人之間簽訂而不是由委託貸款企業與擔保人之間簽訂,這是沒有多少爭議的。在訴訟過程中,擔保合同條款和借款合同條款可以並入委託合同條款進行處理。在三方協議的委託貸款中,如果擔保人在協議中承擔擔保或者擔保人與受託銀行簽訂擔保合同,其擔保合同的效力是毫無疑義的。可能產生爭議的是委託貸款企業與擔保人簽訂合同或者是三方約定擔保合由委託貸款企業與擔保人簽訂的效力問題,因為按照合同的相對性原則是受託銀行而不是委託貸款企業才是擔保合同的主體。
關於這個問題,我認為對這兩種情況應該區別處理:在三方沒有約定的情況下,應該由受託銀行與擔保人簽訂擔保合同,由委託貸款企業與擔保人簽訂的擔保合同應該無效,當然擔保合同無效並不是就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可根據《擔保法》司法解釋判決承擔締約過失責任;在三方約定擔保合同由委託貸款企業與擔保人簽訂並且擔保人知道這種約定的情況下,應該肯定擔保合同的法律效力,因為這種情況下,可以考慮將擔保合同的條款並入三方協議,事實上實踐中也是這樣做的,如《中國建設銀行人民幣資金委託貸款合同》第十一條商定的其他事項約定:「1、涉及本合同項下貸款的擔保,由甲方與乙方另行約定,與本合同一並有效執行,可以抄送丙方,但與丙方代理業務不發生直接關系。」可見合同的當事各方都是明確其法律含義的。考慮到誠實信用的原則和現代民法對實質正義的追求,我認為司法實踐不能過於機械地嚴守合同的相對性原則,從而擔保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應該得到肯定的。
五
在許多國家,企業間借貸屬於私法范疇,法律未禁止,即應為合法;但是,我國把它作為金融管制的一部分,由金融監管當局作出規定,並由金融監管當局予以取締。但是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通過銀行等金融機構借款殊為不易,而改革開放後一些企業又積累了部分自由資金,這樣一方是有資金需求飢渴的企業,另一方是渴望獲得高於銀行利率水準的資金充足的企業,企業間借貸的沖動就產生了,這種正常的沖動在我國金融法規如《貸款通則》的「壓抑」下,演變成委託貸款等法律形式。但由於委託貸款中名義貸款人是銀行,真正貸款人是企業,真正貸款人的權利「借給」名義貸款人行使,而名義貸款人幾乎不承擔任何風險,由於法律沒有對此有明確的規定,因此委託貸款只能在現有法律框架下以「扭曲」的形式得到保護,這是委託貸款人必須要特別重視的,也是我們寫作這篇文章的目的,錯漏之處還請大家鑒諒。
❹ 誰能給我一篇關於企業短期理財的外文文獻
1、片面追求「熱門」產業,不顧客觀條件和自身能力,無視對企業發展的影響,認為什麼行業都可以做,什麼行業都能夠做好。對項目的投資規模、資金結構、建設周期以及資金來源等缺乏科學的籌劃與部署,對項目建設和經營過程中將要發生的現金流量缺乏可靠的預測,倉促上馬。一旦國家收緊銀行信貸,使得建設資金不能如期到位,企業就面臨進退兩難的境地,甚至造成巨大經濟損失。近幾年來許多企業所投資的鋼鐵、電解鋁、水泥等項目由於資金困難而夭折,或「割肉」賣出或成為永久性「在建工程」,不僅企業自己為此付出了慘重的代價,也將一些銀行拖入泥潭。 2、財務風險意識淡薄,企業始終在高風險區運行。這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過度負債。企業要發展,就不可避免地要負債經營,充分利用財務杠桿的作用。但是,一些企業不顧成本、不惜代價,不考慮自身的償還能力,千方百計從銀行獲取貸款。有些企業甚至不明白「借債還錢」這一最淺顯不過的道理,認為從銀行獲得貸款就是獲得利潤,只考慮如何將貸款弄到手,而並沒有認真考慮如何能讓有限的資金發揮效益,更沒有考慮如何償還。在借入資金不能有效發揮作用的情況下,一些企業進入了靠貸款維持生存的惡性循環。其結果是債台高築,財務風險極大。二是短債長投。企業要獲得固定資產貸款比較困難。一些企業就採取變通的辦法,擅自改變貸款用途,將短期借債用於投資回收期過長的長期項目投資,導致企業流動負債大大高於流動資產,使企業面臨極大的潛在支付危機;三是企業之間相互擔保,相同資產重復抵押,或為了融資而不斷投資新項目,甚至「拆東牆補西牆」,形成復雜的債務鏈。這不僅加大了銀行對企業財務狀況判斷的難度,也給財務監管帶來很大困難,造成整體負債率不斷抬高,企業經營成本和財務費用不斷加大,支付能力日漸脆弱,資金鏈條過緊並隨時可能出現斷裂。 3、財務控制薄弱。一是對現金管理不嚴,形成資金閑置或不足。有些企業認為現金越多越好,造成現金閑置,未參加生產周轉;二是沒有建立嚴格的賒銷政策,缺乏有力的催收措施,應收賬款不能兌現或形成呆賬,應收賬款周轉緩慢,資金回收困難。三是存貨控制薄弱,造成資金呆滯。很多企業月末存貨佔用資金往往超過其營業額的數倍,形成資金呆滯,周轉失靈。四是重錢不重物,資產流失、浪費嚴重。
❺ 求一篇關於商業銀行理財產品的外文文獻,6000字元以上。 謝謝
外文文獻翻譯(我國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的戰略研究與發展現狀)
http://wenku..com/view/6908ff7727284b73f242502e.html
❻ 我需要一篇外文文獻及翻譯!關於企業財務風險防範的內容!要求字數達標、有外國作者的名字和出處
1 the meaning of financial risk
Ye at "small and medium-sized financial risk assessment and control of research" that the financial risk is the possibility of corporate insolvency and shareholders, the proceeds of uncertainty, it is difficult because of enterprise funds, to adopt a different mode of financing brought about by risk.
Starting from the analysis of financial risk on its meaning, characteristics and types of content; at this based on the causes of the financial risk to conct in-depth analysis and detailed research, analysis concludes that the financial risks arising from internal factors and external aspects; in turn, establish a risk awareness, the establishment of an effective risk prevention mechanism; set up and improve the financial management system to meet the financial management of environmental change; set up the financial risk early warning mechanism, strengthen the financial crisis management; improve the scientific level of financial decision-making to prevent e to poor decisions arising from the financial risk; through internal systems to prevent the establishment of binding mechanisms to control and guard against financial risk in five areas of financial risk prevention measures as well as self-insurance, diversification of risk control, risk transfer, risk averse, risk recing the five techniques. Only controlled enterprises to guard against and defuse financial risks, in order to ensure that enterprises in the fierce competition in the market in an invincible position.
The causes of the financial risks
(A) external causes
1, the national policy changes brought about by the financing risk. Generally speaking, small and medium-sized proction and operation because of instability. A country's economy or monetary policy changes, there may be small and medium-sized proction and management, market conditions and financing forms have a certain impact. Beginning in 2007, our country has increased the intensity of macroeconomic regulation and control, the central bank to raise the fourth time the deposit reserve ratio, in particular, are ready to implement the difference between a direct deposit system to make small and medium-sized service-oriented small and medium-sized commercial banks to tighten credit, SMEs First of all, the capital supply disruption, the risk of inviting a lot of financing, SMEs also in urgent need of funds can not be forced to stop proction or the scale of downsizing. 2, bank financing channels for non-financial risks caused by fluid. Corporate sources of funds are nothing more than its own funds and external financing in two ways. In various modes of financing, the bank credit is also an important source of funds, but banks in the country's financial policies as well as their own sound system is not under the influence of such circumstances, the general enthusiasm for SME lending is not high, their loans more difficult to increase the the enterprise's financial risk.
(B) internal factors one, blind expansion of investment scale. There is a considerable number of conditions are not ripe for the SMEs in the circumstances, only the experience of one-sided pursuit of companies to determine the expansion of the extension, ignore the company's content and core competitiveness, resulting in a major capital investment wasted. 2, the investment decision-making errors. For business, the correct selection of instries are the starting point for the survival and development strategy. However, some instrial enterprises in the selection process, the often overlooked "instry is a dynamic selection process" concept, should not a keen grasp of instry trends and direction of evolution. 3, improper selection of investment partners. Enterprises to make investment decisions, we must give full consideration to qualified partners, reputation, and should have to bear the corresponding risks. 4, less than honest. Lack of SME credit is a common situation. Therefore, small and medium-sized banks to provide loans or investments to small and medium-sized people had to step up investment on human resources in order to improve the quality of information collection and analysis. This respect has increased the investment bank or person lending and investment costs. On the other hand also give small and medium enterprises financing difficult. Ability to finance capital, to finance the number of funds, the financing of SMEs exist great uncertainties.
❼ 商業銀行理財業務 外文文獻
外文文獻資料有啊,但沒有翻譯,翻譯得靠你自己,如果需要回復郵箱地址即可,急用的話多加點分懸賞,這樣才有更多的知友及時幫助你,我從文獻資料中找也是很花時間的
❽ 求一篇關於理財的外文文獻
童鞋你好!
這個估計需要自己搜索了!
網上基本很難找到免費給你服務的!
我在這里給你點搜索國際上常用的外文資料庫:
----------------------------------------------------------
❶ISI web of knowledge Engineering Village2
❷Elsevier SDOL資料庫 IEEE/IEE(IEL)
❸EBSCOhost RSC英國皇家化學學會
❹ACM美國計算機學會 ASCE美國土木工程師學會
❺Springer電子期刊 WorldSciNet電子期刊全文庫
❻Nature周刊 NetLibrary電子圖書
❼ProQuest學位論文全文資料庫
❽國道外文專題資料庫 CALIS西文期刊目次資料庫
❾推薦使用ISI web of knowledge Engineering Village2
-----------------------------------------------------------
中文翻譯得自己做了,實在不成就谷歌翻譯。
弄完之後,自己閱讀幾遍弄順了就成啦!
學校以及老師都不會看這個東西的!
外文翻譯不是論文的主要內容!
所以,很容易過去的!
祝你好運!
❾ 求一篇關於理財產品的外文文獻(不是中文英譯的) 字數大概8000左右的,翻譯成中文大概2000-3000的樣子
建議你去中國知網找 那裡的文獻是最全的 我現在考研也去那裡下載論文文獻
1、打開中國知網
2、點擊外文文獻 分類是主題
3、輸入「financial procts」(理財產品)
4、按檢索 就有超多文獻的了
中國知網只能用學校網路和各地大型的圖書館網路才能免費下載文獻 普通網路是要付費下載的
因為搜到的結果太多了 不知道你自己要哪一篇 我還有十多天才能回學校 你如果急的話可以選擇付費下載
❿ 電子商務對財務管理的影響研究外文文獻有哪些
電子商務是綜合運用信息技術,以提高貿易夥伴間商業運作效率為目標,將交易全過程中的數據和資料用電子方式實現,在商業的整個運作過程中實現交易無紙化和直接化的一種全新的商務運作方式。目前,電子商務已在世界各國迅速普及,在現代企業財務管理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但是,電子商務的迅猛發展在為企業加強財務管理提供了廣闊的空間和可能的同時,也對現有企業財務管理的環境、理論、方法產生了極大的沖擊與挑戰。因此,我們有必要就電子商務對現有企業財務管理產生的影響及企業財務管理由此而發生的變化與發展進行探討和研究。一、電子商務的特性(一)國際化由於lnternet的開放性特徵,決定了基於Internet的電子商務具有一定的開放性,是超越國界的國際化商務活動。對消費者來說,只要擁有一台聯網計算機和信用卡,就能夠成為國際化消費者;對企業而言,電子商務帶來的是便捷、低成本的全球市場介入和最小化不對稱的信息獲取,這樣使得全球的企業,不管其規模是大是小,都擁有了參與電子商務的均等機會。(二)數字化電子商務不論從物質基礎Internet,還是從商務活動中的信息發布、信息交換、交易方式、信息存儲直至非貨幣化交易,其信息的傳播途徑和獲取、加工、存儲等環節都具有數字化的特徵。(三)虛擬化在電子商務環境下,交易活動是在互聯網路上進行的,一方面,交易雙方不需見面,在交易雙方的腦海中對方的印象是抽象的、模糊的;另一方面,經營主體十分靈活,存續時間可長可短,可以隨業務活動的開展而隨時成立,隨業務活動的終了而作調整或解散,也可以是網上的「虛擬公司」。二、電子商務對企業財務管理的影響(一)對企業財務管理對象的影響現有企業財務管理的對象一般是指一個獨立核算單位資金運動的實體,是對以物質變換活動為特徵的實體運動的管理。而在電子商務時代,企業有時不表現為具體的實物形態,沒有嚴格的企業邊界,當市場機遇存在時它才存在,因而它們不具備現有財務管理對象的特徵,這是因為企業受信息技術變革的影響,在產業結構、生產方式,乃至生活方式等方面都產生了重大變化。企業的經營越來越多地依賴客戶、供應商和行業經濟、區域經濟甚至是全球經濟的變化。因此,在電子商務時代,信息活動所創造的價值在企業生產產品或提供服務中的比重日趨上升,此時的企業產品技術含量提高,企業管理活動地集中在對信息資源和信息活動的管理上,因而企業財務管理對象不再是「資金運動實體」,而應是「經濟信息體」。(二)對企業籌資管理的影響電子商務時代的一般企業可能仍需在最佳資本結構或適度負債理論指導下,通過主權資本、負債資本籌措滿足自身生產經營需求的資金,而電子商務的主要參與者是網路企業或者虛擬企業,由於它的參與者和發生交易地點的模糊性以及採用電子貨幣結算的匿名性,使稅務機關的稅收征管工作沒有了確切依據,由此使得電子商務的參與者避、逃稅很容易成為現實。在這種情況下,負債經營可能給企業帶來的合理避稅效應顯然減弱,現有的籌資理論受到了沖擊。(三)對企業投資管理的影響由於電子商務時代已實行電子聯機實時報告,商品的最新市場價格和有價證券行情隨時可以從網路中獲得,因此企業投資所需的信息在任何時候都有可能發生和及時得到,同時又由於電子商務交易不受時間與空間限制,企業無論身處何地、規模大小,無論是同城還是異地、國內還是國外,它們的交易都相差無幾,這大大降低了企業采購、生產、銷售的成本,也使得一些企業在、更快捷地獲得收益的同時,遭遇了更大的風險。電子商務能支持企業解決信息短缺問題,使企業與供應鏈、與社會各有關部門及企業內部各部門進行有效協同。因此,企業可以隨時獲得進行某項投資決策所需的一切信息,使投資失誤極少出現;可以隨時獲得進行存貨購進、儲備與出售的最佳時機與最佳批量信息;可以隨時獲得佔用應收賬款客戶的資信情況,並迅速制訂與調整信用政策及收賬政策,把壞賬損失減低到最低點;可以獲得在線證券投資的一切可能信息,使短期有價證券與現金的轉換能在最佳狀態進行,並使短期投資收益出現企業所期望的態勢;可以獲取信息進行最新產品的生產;可以在網上進行知識產權銷售及有償咨詢;可以不失時機地與其它企業迅速組成網上聯合體———虛擬企業,抓住一切可以給企業帶來利益的市場機遇及時交易,使企業迅速收回資金。但是,由於電子商務的結算方式以電子貨幣為主,不再是傳統交易中的現金和支票、匯票、本票等,一旦企業獲取信息、作出判斷稍有差錯,投資的風險性將立即出現,嚴重的可頃刻導致企業破產。(四)對企業財務管理目標的影響在電子商務時代,產品科技含量提高,企業對員工及管理人員的素質要求隨之提高,致使企業智力資本比重加大。同時,由於此時企業對客戶的需求、新產品的開發研究、市場有率,對與供應鏈、與社會各部門的協同等信息更加關注,因此,此時的財務目標應更加呈現多元化及財務責任社會化,不再是現在討論的價值最大化、利潤最大化等,企業的財務目標不僅要考慮資本所有者的資本增值最大化、債務人的償債能力最大化、政府的社會經濟貢獻最大化、社會公眾的社會經濟責任和績效最大化的財務要求,更要考慮人力資本所有者(經營者和員工)的薪金收入最大化和參與稅後利潤分配的財務要求。(五)對企業現金管理的影響現金是企業中流動性最強的資產,企業必須擁有一定的現金流量以確保日常現金的支付性、預防性及一定程度上的短期投資需要,但現金不能長久地處於不盈利的貨幣狀態,否則勢必影響企業的經濟效益。而且,現金日常管理的主要任務就是要在確保現金流動性的前提下,力爭將現金的持有水平控制在盡可能低的水平。西方企業的理財者在此方面做了大量的有益嘗試,並形成了一系列傳統的現金管理方法。然而,電子商務的出現使這一目標管理有了很大改變。 .採用電子付款方式將大大減少企業對於現金浮存的利用與管理。 .電子商務提高了企業日常現金的調度能力。 .電子商務降低了資金的流轉成本。 .電子商務縮短了現金流轉周期,從總體上提高了現金流轉效率。三、電子商務的局限性以網路作為交易平台賺取利潤的「電子商務」模式的出現,可以集商流、物流、信息流、資金流為一體,是對企業財務管理的革命性變革,為企業、為客戶、為社會都創造了價值。但是,由於電子商務剛剛興起,目前尚處於成長期,而且由於電子商務本身所具有的獨特性,仍然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具體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一)可能需要巨大的投入成本開展電子商務並非僅僅建立一個網路交易平台就能夠完成全部工作,而可能需要有強大的物流配送系統作為保證,特別是諸如BtoC類型電子商務,雖然通過網路交易可以節約交易成本,但是物流系統的構建無疑增加了電子商務的運作成本。如,亞馬遜網上書店在美國建立了 個大型的物流配送中心用來儲藏圖書和配送圖書。(二)需要一定數額的網路交易為保證由於網路銷售的毛利率相對較低,因此,為了維持電子商務網站的正常運轉,必須要有一定量的交易數額作為保證。這一點對於剛剛建立的網站更為重要,由於網站建立伊始,客戶對網站的了解甚少,因此網路企業為維持盈利,其工作重點就必須放在如何獲取客戶資源上。據推算,一個月運營成本在 萬元左右的中心購物網站,如果月交易額在 萬元以下將無法盈利。(三)網路的安全性問題在商品交易過程中,資金流的運轉可以在進行網路交易的同時在網上完成,因此,客戶對網路的安全性相當關注和重視。由於TCP/IP的開放性,使網上電子商務面臨竊聽、篡改和欺騙的威脅,因此,電子商務企業應當加強網路安全性建設的力度,主要方法是通過SSL(SecureSocketLayer)和電子簽字技術。「電子商務」模式雖然目前存在一些相應的缺陷,但是電子商務網站運作過程正在處於不斷完善之中,隨著信息技術的突飛猛進以及電子商務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關注和重視,通過網路盈利將成為越來越多企業的首要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