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投資范圍來說,由於監管的問題,銀行理財產品的可投資范圍是最小的,券商資管的投資范圍較大,信託可投的最廣。
就投資門檻來說,銀行理財產品門檻最低,資管次之,信託最高,尤其單一信託,一般都不是個人投資者玩的。
就安全性來說,銀行理財最安全,但收益最低;券商資管風險較大,信託風險最高;就收益率來說,與產品的安全性成反比。
具體的說:銀行理財產品的申購起點最低5萬(穩健型以上的10萬),產品投向包括儲蓄、國債、金融債、貨基、銀行票據(保本、穩健型);
高評級地方債或企業債、股基、商業票據(平衡型);股票、貴金屬、外匯、期貨、金融衍生品等(進取、激進型)。
目前,市場上常見的銀行理財產品以穩健型或平衡型為主,收益率在4-6左右浮動,基本剛性兌付。
(以上投資范圍僅指常見產品,實際情況太復雜無法盡述,風險分類也可能有所不同,下同)信託分為單一信託和集合信託兩類。
集合信託的起點較低(最低是5萬,但一般都在20萬上下,100萬的也常見),單一信託的起點一般都是千萬元等級。
產品投向除銀行的那幾類外,還包括各類股權、債權、收益權類的金融資產,以及高檔酒、藝術品、房地產等實物資產。
除了法律不允許做的,基本上都能投。根據風險程度不同,收益率起伏很大,低的與銀行產品差不多,高的上不封頂(但可能血本無歸)。
兌付情況的話,目前市場上基本是隱性的剛性兌付(有其他資金渠道墊底),但也已經出現過多起信託違約的案例。
券商資管的最低起點也是5萬(限定性產品),但一般常見的是10萬以上的非限定性產品。
限定性產品的投資范圍介於穩健和平衡型的銀行產品之間,非限定產品的投資范圍則類似信託。
收益率方面,一般在5-10左右,高的能達到兩位數,低的也有虧損的。
兌付情況,一般都能按約兌付,但是市場上也不時會有某個資管出現兌付壓力的傳言。
至於銀行資管試點,短期影響的主要是通道業務(參見我的另一個回答:通道業務是什麼業務?
怎麼做到為銀行做資產從表內到表外的流動性搬運?),個人理財影響不大,頂多是為銀行打通了高收益產品渠道。
最後,理財有風險,投資需謹慎。
2. 理財類型有哪幾種
理財類型大概分六種:
一,存款:
這是大多數人會選擇的理財類型,將自己的資金存入銀行,根據存入的本金多少按時間獲得一定的利息,從而實現錢生錢,但是所獲得的利息可能趕不上通貨膨脹的速度。存款的最大優勢就是安全。
二,銀行理財:
最近幾年銀行理財可以說是非常火熱,盡管資管新規後,理財產品取消了剛性兌付,但大家購買理財產品的熱度卻絲毫沒有減弱,保本保收益成為過去,但是經常買理財產品已經對其有了很多經驗的人就能發現,雖說理財產品已經不再保證收益,但是最後到手的收益也是與購買時預期相差無幾。
三,股票:
雖然我們當中很多人並不了解金融,但這並不影響我們大多數人購買股票。盡管這幾年股市勢頭很好一直在漲,從不退縮。但是股市確實波動比較大,不過選對了依然就掙到錢了,所以股票是通過風險賺收益。
四,基金:
我們很多人都買了基金,基金風險要小於股市,收益也不低。最近基金都上微博熱搜了,因為股市的影響,基金上漲速度很快,好多人吃到了甜頭。基金也有很多種,如果我們是穩健型的可以買貨幣型基金,債券基金,風險低收益低。如果是風險偏好型的,可以買一些混合基金,收益高風險高。
五,樓市:
這幾年通過炒房賺翻的人可不在少數,雖然從去年開始,全國大多數樓市遇冷,房價有所下滑,但是通過看各種政策,長期穩房價才是根本目的,促進樓市健康發展將是主要方向。
六,保險:
保險有它的好處,我們要正確看待。他的最基本的左右就是能夠在危急關頭保障我們的利益,現在看病難看病貴的現象還沒完全解決,一旦發現大病,真的可能讓我們傾家盪產,所以我們應該買一些重疾險,大病險,兒童險等來抵禦未知的風險。
除此之外的理財方式還有很多,像購買黃金,外匯,定投,信託,p2p等等。我認為的理財的最終目的就是保值增值,但前提是保證本金盡可能的安全。
3. 證券公司、信託投資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分別都是干什麼的
證券公司主要做證券經紀業務,證券的發行上市,集合理財以及自營業務;信託公司主要是找項目,做非標投資,比如城投建設;基金公司主要從事二級市場投資,也參與銀行間市場,投資貨幣工具和債券。
信託,基金,跟證券公司的區別:
信託是基於信任的委託,是一種「受人之託、代人理財」的財產管理制度形式。信託公司的投資范圍包括:在貨幣市場與資本市場運用資金、提供自有資金貸款和信託資金貸款、進行股權投資、以融資租賃等各種形式進行資金專業管理和運用的功能。 因此,在各類金融機構中,信託公司是唯一能夠提供綜合金融服務的機構,可以為各類客戶提供除銀行儲蓄功能、券商經紀業務功能之外的全部商業銀行、投資銀行職能。
以信任委託為基礎、以貨幣資金和實物財產的經營管理為形式,融資和融物相結合的多邊信用行為。它是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而出現的。信託業務18世紀出現於英國。信託業務主要包括委託和代理兩個方面的內容。前者是指財產的所有者為自己或其指定人的利益,將其財產委託給他人,要求按照一定的目的,代為妥善的管理和有利的經營;後者是指一方授權另一方,代為辦理的一定經濟事項。信託業務的關系人有委託人、受託人和受益人三個方面。轉移財產權的人,即原財產的所有者是委託人;接受委託代為管理和經營財產的人是受託人;享受財產所帶來的利益的人是受益人。信託的種類很多,主要包括個人信託、法人信託、任意信託、特約信託、公益信託、私益信託、自益信託、他益信託、資金信託、動產信託、不動產信託、營業信託、非營業信託、民事信託和商事信託等。信託業務方式靈活多樣,適應性強,有利於搞活經濟,加強地區間的經濟技術協作;有利於吸收國內外資金,支持企業的設備更新和技術改造。
基金包含資金和組織的兩方面含義:
從資金上講,基金是用於特定目的並獨立核算的資金; 從組織上講,基金是為特定目標而專門管理和運作資金的機構或組織,例如各種基金會。
貨幣基金的投資渠道非常窄,只限定於短期國債、部分央行票據以及債券回購等,這些證券本身的利率是固定的,期限又短,價格變動的幅度比較小,利息收入是貨幣基金收益的主要來源.
股票基金指主要投資在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企業之股票的互惠基金。股票基金的目標通常是通過資本增值而獲取長期的增長。盡管如此,股票基金也會有紅利收入和閑置資金之利息收入。
債券基金指主要投資於政府和公司固定收入之債券之互惠基金。除固定的利息收入外、債券基金亦會隨利率變動而令債券價值有升有跌,從而帶來資本增值或虧損。
證券公司是投資者參與股市炒股的中介。證券交易所是股票交易的場所。由於普通投資者無法進入交易所交易,而證券公司在交易所才擁有席位,所以普通投資者必須通過證券公司來交易股票。證券公司只收取手續費。
4. 信託產品的投資范圍有哪些
信託產品的投資范圍如下:
1、受託經營資金信託業務,即委託人將自己合法擁有的資金,委託信託投資公司按照約定的條件和目的,進行管理、運用和處分;
2、受託經營動產、不動產及其他財產的信託業務,即委託人將自己的動產、不動產以及知識產權等財產、財產權,委託信託投資公司按照約定的條件和目的,進行管理、運用和處分;
3、受託經營法律、行政法規允許從事的投資基金業務,作為投資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發起人從事投資基金業務;經營企業資產的重組、購並及項目融資、公司理財、財務顧問等中介業務;
4、受託經營國務院有關部門批準的國債、政策性銀行債券、企業債券等債券的承銷業務;代理財產的管理、運用和處分;代保管業務;
5、信用見證、資信調查及經濟咨詢業務;以固有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受託經營公益信託;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其他業務。
信託投資公司是一種以受託人的身份,代人理財的金融機構。它與銀行信貸、保險並稱為現代金融業的三大支柱。中國信託投資公司的主要業務:經營資金和財產委託、代理資產保管、金融租賃、經濟咨詢、證券發行以及投資等。
(4)券商資管銀行理財信託投資范圍基金擴展閱讀:
選購指南
第一,要選擇信譽良好的信託公司。投資者要認真考量信託公司的誠信度、資金實力、資產狀況、風險管控力度,歷史業績和人員素質等各方面因素,從而決定某信託公司發行的信託產品是否值得購買。
第二,要預估信託產品的盈利前景。市場上的信託產品大多已在事先確定了信託資金的投向,因此投資者可以透過信託資金所投資項目的行業、現金流的穩定程度、未來一定時期的市場狀況等因素對項目的成功率加以預測,進而預估信託產品的盈利前景。
第三,要考察信託項目擔保方的實力。如果融資方因經營出現問題而到期不能「還款付息」,預設的擔保措施能否有效地補償信託「本息」就成為決定投資者損失大小的關鍵。在選擇信託理財產品的時候,不僅應選擇融資方實力雄厚的產品,而且應考察信託項目擔保方的實力。
5. 信託,資管計劃,基金,私募基金這些有什麼區別
信託、資管計劃、基金、私募基金有3點不同:
一、四者的實質不同:
1、信託的實質:信託是一種理財方式,是一種特殊的財產管理制度和法律行為,同時又是一種金融制度。信託與銀行、保險、證券一起構成了現代金融體系。信託業務是一種以信用為基礎的法律行為,一般涉及到三方面當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託人,受信於人的受託人,以及受益於人的受益人。
2、資管計劃的實質:由專業的投資者(券商/基金子公司)進行管理。它是證券公司/基金子公司針對高端客戶開發的理財服務創新產品,投資於產品約定的權益類或固定收益類投資產品的資產。
3、基金的實質:指為了某種目的而設立的具有一定數量的資金。主要包括信託投資基金、公積金、保險基金、退休基金,各種基金會的基金。從會計角度透析,基金是一個狹義的概念,意指具有特定目的和用途的資金。現在提到的基金主要是指證券投資基金。
4、私募基金的實質:指以非公開方式向特定投資者募集資金並以特定目標為投資對象的證券投資基金。私募基金是以大眾傳播以外的手段招募,發起人集合非公眾性多元主體的資金設立投資基金,進行證券投資。
二、四者的定位不同:
1、信託的定位:信託是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委託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進行管理和處分的行為。
2、資管計劃的定位: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帶有一定的私募性質,它目標群多為中高端客戶。券商設立的非限定性集合計劃接受單個客戶的資金不得低於10萬元,而設立的限定性集合理財計劃接受單個客戶的資金不得低於5萬元。
3、基金的定位:基金是大眾化的理財品種,是公募產品。
4、私募基金的定位:私募基金則是通過非公開發售的方式募集,募集的對象是少數特定的投資者,包括機構和個人。
三、四者的投資風險不同:
1、信託的投資風險:風險低,由於信託財產具有的獨立性,使得信託財產在設立信託時沒有法律瑕疵,在信託期內能夠對抗第三方的訴訟,保證信託財產不受侵犯,從而使信託制度具有了其他經濟制度所不具備的風險規避作用。
2、資管計劃的投資風險:風險較低,因為資管計劃具有分散風險的作用,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可投資的封閉式基金多種多樣,單個客戶選擇面較窄,不能保證一定會有持有到期收益。
3、基金的投資風險:投資對沖基金可以增加投資組合的多樣性,投資者可以以此降低投資組合的總體風險敞口。對沖基金經理使用特定的交易策略和工具,為的就是降低市場風險,獲取風險調整收益,這與投資者期望的風險水平是一致的。
理想的對沖基金獲得的收益與市場指數相對無關。雖然「對沖」是降低投資風險的一種手段,但是,和所有其他的投資一樣,對沖基金無法完全避免風險。
4、私募基金的投資風險:私募股權基金投資伴隨著高風險。股權投資通常需要經歷若干年的投資周期,而因為投資於發展期或成長期的企業,被投資企業的發展本身有很大風險,如果被投資企業最後以破產慘淡收場,私募股權基金也可能血本無歸。
6. 銀行理財,券商資管和信託之間的投資范圍有何區
就投資范疇來說,由於監禁的題目,銀行理財產品的可投資范疇是最小的,券商資管的投資范疇較大,信託可投的最廣。
就投資門檻來說,銀行理財產品門檻最低,資管次之,信託最高,尤其單一信託,一樣平常都不是個人私家投資者玩的。
就寂靜性來說,銀行理財最寂靜,但收益最低;券商資管危害較大,信託危害最高;
就收益率來說,與產品的寂靜性成反比。
詳細的說:
銀行理財產品的申購出發點最低5萬(妥當型以上的10萬),產品投向包括儲備、國債、金融債、貨基、銀行單子(保本、妥當型);高評級地方債或企業債、股基、貿易單子(均衡型);股票、貴金屬、外匯、期貨、金融衍生品等(朝上進步、激進型)。如今,市場上常見的銀行理財產品以妥當型或均衡型為主,收益率在4-6左右浮動,根本剛性兌付。(以上投資范疇僅指常見產品,實際環境太巨大無法盡述,危害分類也大概有所差別,下同)
信託分為單一信託和聚集信託兩類。聚集信託的出發點較低(最低是5萬,但一樣平常都在20萬上下,100萬的也常見),單一信託的出發點一樣平常都是千萬元等級。產品投向除銀行的那幾類外,還包括種種股權、債權、收益權類的金融資產,以及高等酒、藝術品、房地產等實物資產。除了執法不容許做的,根本上都能投。根據危害程度差別,收益率起伏很大,低的與銀行產品差未幾,高的上不封頂(但大概血本無歸)。兌付環境的話,如今市場上根本是隱性的剛性兌付(有其他資金渠道墊底),但也已經出現過多起信託違約的案例。
券商資管的最低出發點也是5萬(限定性產品),但一樣平常常見的是10萬以上的非限定性產品。限定性產品的投資范疇介於妥當寂靜衡型的銀行產品之間,非限定產品的投資范疇則雷同信託。收益率方面,一樣平常在5-10左右,高的能到達兩位數,低的也有虧損的。兌付環境,一樣平常都能按約兌付,但是市場上也時時會有某個資管出現兌付壓力的傳言。
【幾何金融】
7. 信託投資公司的業務范圍有哪些
法律分析:信託公司的業務根據《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的規定,業務范圍主要包括五類。1、信託業務:包括資金信託、動產信託、不動產信託。2、投資基金業務:包括發起、設立投資基金和發起設立投資基金管理公司。3、投資銀行業務:包括企業資產重組、購並、項目融資、公司理財、財務顧問等中介業務,國債企業債的承銷業務。4、中間業務:包括代保管業務、使用見證貸信調查及經濟咨詢業務。5、自有資金的投資、貸款、擔保等業務。
法律依據:《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的規定,業務范圍主要包括五類。1、信託業務:包括資金信託、動產信託、不動產信託2、投資基金業務:包括發起、設立投資基金和發起設立投資基金管理公司。3、投資銀行業務:包括企業資產重組、購並、項目融資、公司理財、財務顧問等中介業務,國債企業債的承銷業務。4、中間業務:包括代保管業務、使用見證貸信調查及經濟咨詢業務。5、自有資金的投資、貨款、擔保等業務。
8. 證券資產管理業務包括哪些內容
公募基金、券商「代客理財」、信託投資。
資產管理業務是指證券公司作為資產管理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試行辦法》的規定與客戶簽訂資產管理合同,根據資產管理合同的約定的方式、條件、要求及限制,對客戶資產進行經營運作,為客戶提供證券及其他金融產品的投資管理服務行為。
目前國內規范委託資產管理的主要法律法規有:《證券投資基金法》、《關於規范證券公司受託投資管理業務的通知》、《合同法》、《信託法》等。這些法律、法規明確指出了目前我國合法的委託資產管理形式只有公募基金、券商「代客理財」、信託投資,而其他的資產管理形式要麼是使用了《民法》和《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要麼就是非法的。
9. 銀行理財,券商資管和信託之間的投資范圍有何區別
信託的投資范圍是最廣的,幾乎沒有邊界。銀行理財因可以委外投資,投資范圍也很廣泛,但由於銀行理財的期限一般是短期的較多,所以流動性差的資產類型通常需要經過包裝或其他措施來符合期限要求。券商資管方面,證監會對於投資非標類資產做了明文限制,大多二級市場比較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