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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財子公司沖擊私募基金業務

發布時間:2023-03-08 21:06:17

銀行理財子公司是什麼意思

為推來動銀行理財回歸資自管業務本源,有序打破剛性兌付,實現「賣者有責」「買者自負」,監管發布了《商業銀行理財子公司管理辦法》,由銀行設立理財子公司開展資管(理財)業務。

未來「銀行理財」產品主要由銀行理財子公司發行的公募理財產品,主要投資於標准化債權類資產以及上市交易的股票。因此銀行理財產品不再像以前一樣只有「固收」類產品,也有股票權益類資產,這類產品也就具有一定的「風險」,大家需要做好充分識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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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銀行理財子公司可靠嗎對投資者有何利弊

國有銀行加入設立理財子公司行列已是大勢所趨,很多銀行已經設立了銀行理財子公司,設立理財子公司可以使商業銀行更加專業,更加規范的進行理財業務和資金運作。那麼,銀行理財子公司可靠嗎?對投資者有何利弊?接下來就一起看看吧。

1、行理財子公司可靠嗎?
銀行理財子公司是獲得了「公募基金+私募基金+類信託」的綜合牌照的公司,主要投資於標准化債權類資產以及上市交易的股票。
因此銀行理財產品不再像以前一樣只有「固收」類產品,也有股票權益類資產,這類產品也就具有一定的「風險」。對投資者來說,選擇性和風險性都加大了。
2、對投資者有何利弊?
1)業務規范化,更加專業完善
對投資者來說,銀行理財子公司的設立可以進一步保護投資者權益,使得銀行理財業務更加專業。合規。
2)選擇范圍更廣,但一定程度上也加大了風險
銀行理財產品不再像以前一樣只有「固收」類產品,也有股票權益類資產,對投資者來說,選擇性和風險性都加大了。
3)有效降低中間商的手續費用
商業銀行理財子公司設立,可以減少商行的中間手續成本,降低交易費用,加上銀行規模大、覆蓋面廣,使得投資者更加方便。
關於銀行理財子公司可靠嗎、對投資者有何利弊的內容就說這么多,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溫馨提示,理財有風險,投資需謹慎。

③ 小高理財靠譜嗎

小高理財靠譜。支付寶財富管理平台小高理財上線,一期推出銀行存款、定期理財、基金等50餘種產品,是國內財富管理行業首個多品類精選服務模式,在此基礎上,支付寶還聯合業內頂尖專家學者和機構,在支付寶,成立金融智庫,對經濟發展和市場變化進行研究和判斷,為公眾提供專業、理性的決策依據,讓用戶投資更簡單、更有信心。
一、小高理財
設立理財子公司有利於資產管理行業引入良性競爭,實現規范有序健康發展,不會對現有市場格局產生大的沖擊。理財子公司發行的理財產品雖然是依據信託法律關系設立的,但不應理解為理財子公司具有信託業務牌照,兩者在業務本質、投資范圍、自有資金運用范圍等方面具有明顯區別。理財子公司與基金、保險資管、證券資管等其用戶資管機構在管理機制、經營理念、激勵約束機制、投資運作和人才儲備等方面也存在較大差異,各具優勢和專長,總體上合作大於競爭。
二、理財的注意事項
要看清產品是銀行自發還是代銷產品。一般而言,大部分銀行理財產品都是銀行自發的,但也不排除銀行作為代理銷售其用戶的理財產品,不少風險較高的有限合夥私募基金就是通過銀行渠道銷售的。如何區分呢?某些銀行理財產品的說明書中,明確寫著「銀行作為投資者的代理人這樣的聲明。銀行只承認是代理、委託關系,若出了事,不負責。
綜上所述,很多產品在宣傳的時候誇大了回報率,但是理財產品的投資已經過去了,對於銀行理財產品來說,結構性產品的風險往往更高,以國債、金融債、央行票據、公司債為主要投資方向的銀行理財產品更安全。

④ 理財子公司是什麼

銀行理財子公司,
是獲得了「公募基金+私募基金+類信託」的綜合牌照的公司,
與信託公司的業務形成競爭。
從目前的投資范圍來看,銀行子公司除了不能直接放貸,其他的已經可以和信託相媲美。而且,銀行子公司可以開展公募且可直接投資非標債權資產,這是相對信託的一大優勢。
如果理財子公司在私募領域的發力,疊加母行的渠道、客戶以及資源支持,這也會對信託行業帶來一定的競爭壓力,會倒逼信託行業改革。

⑤ 私募基金的法律規定

法律分析:私募基金的投資對象一般為不能在市場上自由交易的股權,如一些未上市公司的股權,待投資公司上市,投資人就會從中獲得收益。

法律依據:《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私募投資基金(以下簡稱私募基金),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以非公開方式向投資者募集資金設立的投資基金。私募基金財產的投資包括買賣股票、股權、債券、期貨、期權、基金份額及投資合同約定的其他投資標的。非公開募集資金,以進行投資活動為目的設立的公司或者合夥企業,資產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夥人管理的,其登記備案、資金募集和投資運作適用本辦法。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及其子公司從事私募基金業務適用本辦法,其他法律法規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對上述機構從事私募基金業務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⑥ 大資管統一監管時代,對銀行理財和私募基金有哪些影響

【大資管觀察】我國資產管理行業分析與展望

隨著居民財富管理需求的釋放、監管政策的放鬆以及各中介機構的重視,我國資產管理行業蓬勃發展,大資管時代到來。整個行業參與機構眾多,資管產品多種多樣,監管標准不一,未來會向著統一監管、市場集中的趨勢發展。

中國資產管理行業的春秋戰國時代

資產管理從廣義上來說,是指投資者將資產投資於相關市場的行為和過程,既可以是投資者管理自己的資產,也可以是受託人管理他人的資產。本文所指資產管理是金融機構等各類中介機構接受客戶委託,本著保值增值的目的,按照與客戶的約定對其資產進行投資,並收取管理費用及業績報酬的行為。資產管理業務起源於18世紀的瑞士,工業革命後經濟格局的變化帶來金融市場快速發展,上層富裕家族對資產管理的需求劇增,瑞士的金融機構開始向個人客戶和企業客戶提供財富、資產管理服務。

我國資產管理大致可以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為2003年以前,這一階段資產管理行業仍處於蠻荒時代,居民資產管理需求不高,只有證券、信託公司、公募基金等少部分機構提供資產管理服務,市場規范制度供給不足,行業發展並沒有得到重視。第二階段為2003年至2012年,2003年我國保險公司開始設立資產管理公司進行專業化資產投資管理,2004年光大銀行首發人民幣理財產品,銀行理財規模日漸擴大;2005年廣發證券發行了證券行業首支集合資管計劃,券商資管業務逐步開始走上正軌;信託公司在2002年首次試發信託計劃後自2007年開始實現跨越式發展。這一時期我國實行分業經營、分業監管,各機構在各自投資領域范圍內從事資管計劃,因此資產配置范圍成為資管產品發展的重要影響因素,信託公司明顯受益於分業監管體系的混業經營模式。第三階段為2013年至今,證監會、保監會相繼擴大券商、基金公司、期貨、保險機構資產配置范圍,各個金融機構資產配置范圍趨同,正面遭遇戰一觸即發,資管行業進入百家爭鳴的新時代。

從中國資產管理行業格局看,多元化特徵明顯,我國資產管理監管部門包括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等三個部門;參與機構包括接受正規監管的銀行、信託公司、券商、公募基金公司及子公司、期貨公司、保險公司,逐步納入監管體系的互聯網金融機構、私募基金公司,以及完全游離於監管體系之外的各類理財投資公司、民間借貸等;資管產品涵蓋銀行理財、信託產品、集合資管計劃、公募基金、基金專戶、期貨資管、各類保險資管等。

從各類資管模式看,投資范圍方面,信託計劃、銀行理財、基金公司專戶等投資范圍較廣,幾乎覆蓋所有重要資產類別,券商資管計劃、保險資管計劃、公募基金、期貨資管計劃主要以標准化證券投資產品為主;投資門檻方面,信託、券商、保險資管等均為私募產品,門檻高,均為100萬元,銀行理財享有公募資管待遇,投資起點為5萬元,門檻較低;公募基金產品最低。投資者人數限制方面,集合信託300萬元以下投資者最多不超過50人,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以及基金公司是不超過200人,銀行理財、期貨資管計劃等無特定人數限制。產品流動性方面,信託計劃、銀行理財一般要持有到期,流動性較低,公募基金、期貨資管、券商集合資管計劃都可以定期申購贖回,流動性較高。監管要求方面,信託計劃、公募基金、銀行理財一般需要事前報備或者審批,其他資管產品一般都是事後報備,同時信託計劃、券商集合資管計劃、銀行保本理財等均需要佔用一定資本金,而基金資管、保險資管計劃無資本金監管要求。監管規則以及模式的差異使得各資管機構及產品市場競爭存在不一致性,而且容易形成監管套利。


目前,中國資管行業的多元化、嚴重分割格局既有利於促進行業發展和效率提升,也會因為監管盲區等因素引發監管套利、風險傳染等風險隱患,值得關注。

中國資產管理行業處於快速發展階段

根據招商銀行發布的《中國私人財富報告》,2015年我國個人可投資資產達到129萬億元,較2014年增長16%,居民對於財富的保值增值願望日漸上升,也逐步認可了銀行、基金公司、信託公司等專業資產管理機構的金融服務,雙方信任關系逐步加深。監管部門逐漸放寬資管行業門檻,除了傳統的資管機構,互聯網金融等也開始涉足資管領域,使得整個行業活躍度更高,市場競爭更為激烈,投資者所選擇的餘地更大,提升了市場效率。同時,各類中介機構也更加註重布局資產管理行業,這是一類輕資本業務,也各類金融機構轉型發展的重點方向,美國銀行、渣打銀行等國際知名大型金融機構的資產管理業務板塊收益貢獻佔比一般在10-30%,相比而言我國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收入佔比仍較低,券商資管收入佔比僅為5%左右,未來提升空間依然較大。總之,我國資產管理行業正處於快速成長階段。


截至2015年12月末,我國資管行業資產管理規模約為88萬億元,同比增長45%,繼續保持較快增速,預計2016年我國資產管理規模有望達到110萬億元;根據BCG統計數據,2014年全球資產管理行業規模為74萬億美元,2015年有望達到81萬億美元,中國佔比約為16.7%,我國有望成為美國、歐洲之後的世界第三大資產管理國家。不過,需要指出的是,我國資產管理行業交叉持有的問題突出,除了公募基金、保險資管計劃投資限制較嚴外,銀行理財、基金專戶資管、券商資管計劃、信託計劃均可以相互投資和持有,由此各個資產管理產品之間統計數據簡單加總存在重復計算的問題,有的資管產品可能多次相互嵌套,從而上述數字高估了我國資產管理行業規模情況,預計上述交叉持有的比例占資管行業總規模的10%左右,不過這不能掩蓋我國資產管理行業較快發展的趨勢。


從資管規模/GDP衡量的行業發展深度看,2014年和2015年我國資管規模/GDP比率分別為0.96和1.30,相比較而言,2014年歐洲國家該比率平均為1.24,2013年美國、日本、澳大利亞分別為1.89、0.9和1.18,目前我國資產管理行業發展深度已經逐步與歐洲、日本等發達國家相當,不過仍落後於美國。


就我國資產管理行業結構看,2015年末,銀行、公募公司及子公司、保險公司、證券公司、信託公司、私募基金公司、期貨公司、P2P機構所管理的資產規模分別為20萬億元、21萬億元、13.7萬億元(保險資產12.36萬億元,來自第三方的受託資產1.34萬億元)、11.89萬億元,佔比分別為22.7%、23.8%、15.6%、13.5%、17.7%、5.9%、0.1%、0.6%。與2014年相比,基金公司及子公司、期貨資管、私募基金均實現翻番,而信託行業資產管理增速顯著放緩,銀行理財、信託資管在整個行業中的佔比也呈現下降態勢,顯示出整個資管行業市場競爭更加激烈,傳統的銀行理財、信託資管逐步面臨其他資管機構的趕超。但是,需要看到券商資管、信託資管、基金子公司中的大量資金均來自於銀行以及銀行理財,上述數據低估了銀行資管在整個行業中的重要地位,目前銀行仍是資管行業核心力量和主導者。

資產配置以非標為主

資產管理實質也是一種中介渠道,受託社會閑置資金,用於投資於金融市場、實體經濟等領域,滿足社會資金需求者,從而為社會資金供需兩端搭建橋梁。從資金來源看,主要分為個人客戶資金來源和機構客戶資金來源,個人客戶主要是一般居民客戶和高凈值客戶,機構客戶主要是企業、養老金機構、銀行、財務公司等,受限於統計數據限制,現在仍無法准確估計兩類客戶比例情況,不過機構客戶可能更高,尤其是來自銀行的資金應該是佔比較高。相比較而言,發達國家機構客戶資金來源仍是主流,這與老齡化社會保險、養老金機構資產規模龐大等因素有很大關系。以歐洲為例,個人客戶資產佔比約為24%,機構客戶資產佔比約為76%,機構客戶明顯是資產管理行業最主要的資金來源。



從個人投資者資產配置情況看,個人投資者持有的現金和存款比例較高,截至2015年末我國各項存款余額達到135.7萬億元,同比增長12.4%,這部分存款資金未來仍有投資和財富管理需求;公募基金等資本市場產品近兩年在居民資產配置中佔比進一步提升,尤其是各類貨幣基金因其投資門檻低、流動性好等特點得到青睞;其他資管產品在個人投資構成中佔比仍不是很高,這可能與各類資管產品門檻仍較高、個人投資者不了解等因素有較大關系。


來自於個人客戶和機構客戶的資產通過銀行等中介機構配置於金融市場、信貸市場、實業投資等各個領域。客戶資產的配置情況一是取決於不同周期下的資產配置偏好,另一個是取決於機構資產配置能力。資產投資收益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大類資產配置的把握,實證研究表明,投資組合收益情況90%以上取決於資產配置戰略。根據美林投資時鍾理論,經濟上行、通脹下行時期,應主要配置股票;經濟上行、通脹上行時期應主要配置大宗商品;經濟下行、通脹上行,應主要持有現金;經濟下行、通脹下行時期,應主要配置債券。另一方面,不同機構資產配置范圍和能力也不同,當前各類金融機構資產配置范圍基本相差不多,即使個別領域有所限制,但是依然能夠通過其他方式繞道實現,諸如銀行無法進行實業投資,但是依然可以通過信託計劃、資管計劃實現,證券公司、基金公司雖然無法直接進行借貸,仍可以通過投資收益權、債權等方式實現為客戶融資。因此,各類金融機構資產配置能力是其資產管理業務發展的關鍵因素和市場核心競爭力。


從我國資產管理行業資產配置狀況看,以股票、債券、現金存款、其他類進行劃分,截至2015年末,我國資產管理行業股票資產佔比為8%,債券資產佔比19%,現金存款類資產佔比29%,其他類別資產44%。可以看出,我國資產管理行業資本市場投資佔比不高合計為27%,而其他類主要是實業投資以及非標准化資產投資佔比高。2013年,歐洲資產配置主要為股權類資產佔比33%,債券投資佔比43%,現金存款類佔比為8%,其他類資產佔比為16%。與歐洲資產管理行業資產配置相比,我國資管行業資產配置現金存款類配置比例過高,股權配置略低,這可能源於我國直接融資佔比低,更多資管資金以非標准化金融資產形式實現實體企業融資。



資管行業參與者眾多

實際上,資產管理產品從設計到最終銷售需要經歷產品設計、銷售、監管監督、投資者購買等環節和步驟,每一個步驟都需要有人的參與和掌控。我國資產管理行業涉及機構眾多,本文以接受監管的正規機構為對象,研究當前行業參與機構和人員數量問題。


目前,我國銀行類金融機構2503家,從業人員3415010人;信託公司68家,從業人員16683人;證券公司115家,從業人員222802人;保險公司180家,從業人員904252人;期貨公司153家,從業人員為30000餘人;公募基金管理公司100家,17939人。其他私募基金公司、P2P機構等尚未正式納入監管范疇,信息披露不透明,行業門檻較低,機構數量眾多而且從業人員素質不高。


大資管時代,各金融機構競合是主旋律。競爭方面,隨著資產管理行業監管放寬,各金融機構仍在加快圈佔市場,搶占市場份額,處於跑馬圈地階段,產品同質化較高,特色產品較少。但,長期看,資產管理行業逐步將會向著更加專業化、差異化方向發展,立足自身比較優勢和市場競爭力做大做強,市場結構也會逐步趨於集中化。從各金融機構稟賦資源看,銀行客戶資源豐富,資管模式逐步成熟,但是理財產品的剛性兌付問題突出,理財業務內控、監管等制度體系有待完善;證券公司、基金公司資本市場投研實力強大,但是創新發展能力有待提升,國內資本市場運行不給力,導致相關業務開展不順暢;信託公司在實體投融資領域有優勢,但傳統業務領域發展空間收窄,轉型方向、進程仍不明朗;保險公司具有資金規模大、期限長的優勢,不過保險資管受託資金來源主要是保險資金,資金來源受限,由買房向賣方的轉變需要適應市場檢驗;期貨公司開展資管業務時間短,面臨人才、業務模式等方面困擾。


在合作方面,各資管機構也持續強強合作,諸如銀證、銀信、信證合作模式,增強了我國資產管理行業聚合力和專業化。以資管產品銷售為例,目前,銀行可以代銷各類資管產品,銀行已成為保險、基金等資管產品最重要的銷售渠道,證券公司可以代銷保險產品和信託產品,保險機構也可以代銷公募基金,相比較而言僅信託公司無法代銷除信託以外的其他金融產品。建立更為廣泛的互銷渠道有利於建立更加寬廣的資產管理平台,以更多豐富多樣的產品服務滿足資產管理需求更加多樣化的投資者,提升客戶忠誠度和粘性,也可以進步增加收入來源。


總體看,我國資產管理行業仍處於粗放發展時期,資產管理鏈條扔不完整,專業化程度不足,缺乏資產管理高端專業人才以及資管產品評價和咨詢機構,行業發展透明性低,投資者面臨的投資風險不容忽視。

資管行業的四大趨勢

中國資產管理行業仍在加快發展,未來四大趨勢值得關註:

第一,資產管理行業頂層設計有望加快。目前,我國資管行業受到分業監管影響,處於分割狀態,還有部分領域未有覆蓋。從目前看,各個資管產品模式不一,標准不一,起點就不同,導致各類之間相互嵌套規避監管要求,形成行業發展虛胖,隱藏了金融風險。因此,監管部門正逐步加快行業頂層設計推動,實現各機構平等競爭,行業有序發展。

第二,資產管理行業專業化發展加快。資產管理行業的專業化主要涉及一是經營專業化,銀行、券商、保險等金融機構不斷重視資管業務發展,加快建立資管子公司或者事業部,持續推動資管業務專業化發展;二是定位專業化,各金融機構需要根據自身特色發力特定資管領域,而不是眉毛鬍子一把抓,實現差異定位、特色經營;三是人才專業化,不斷培養和引進更為專業化的資產管理人才隊伍,人才是支撐資產管理行業發展的核心因素。

第三,資產管理行業產品國際化、標准化、多元化加快。目前,我國資管行業產品較為單一而且同質化,私募業務多,流動性差,產品配置也不夠豐富。未來,資管機構會根據客戶需求進一步加強資產配置的全球化,增強投資分散度,加強標准化產品供給,滿足更多非高凈值人群的投資理財需求,或者針對老齡化趨勢,研究養老理財等,實現產品聚焦和細分市場聚焦。

第四,資產管理市場集中度逐步上升。目前,我國資管行業仍處於粗放發展階段,在行業逐步開放的背景下,各機構加快搶占市場,做大規模。隨著市場逐步飽和以及競爭水平提升,部分不具備市場競爭力的資管機構逐步被市場淘汰,實現行業優勝劣汰和資源優化配置,從而有效提升行業集中度,促進有效競爭和行業創新發展。

內容轉載自公眾號

⑦ 商業銀行理財子公司管理辦法的主要目的是

2018年12月2日,銀保監會正式發布了《商業銀行理財子公司管理辦法》,與徵求意見稿相比變化較小,主要體現為新增加了關於投資交易分離的相關規定,以及允許理財子公司投資本公司發行的理財產品等,具體解讀如下。

一、 正式稿與徵求意見稿的主要變化

1、新增加內容

(1)正式稿第20條,新增加了5%以下股權變動的報告要求,「銀行理財子公司變更持股1%以上、5%以下股東的,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向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報告。」

(2)正式稿第29條,關於非標的限額要求,增加了一句「銀行理財子公司理財產品投資於非標准化債權類資產的,應當實施投前盡職調查、風險審查和投後風險管理。」

(3)正式稿第43條,新增加了關於投資交易分離的規定:銀行理財子公司應當將投資管理職能與交易執行職能相分離,實行集中交易制度。銀行理財子公司應當建立公平交易制度和異常交易監控機制,對投資交易行為進行監控、分析、評估、核查,監督投資交易的過程和結果,不得開展可能導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輸送的交易行為。銀行理財子公司應當對不同理財產品之間發生的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進行監控。同一理財產品不得在同一交易日內進行反向交易。確因投資策略或流動性等需要發生同日反向交易的,應當要求相關人員提供決策依據,並留存書面記錄備查。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另有規定的除外。

(4)正式稿第47條,新增加了關於對高管及投資交易業務人員的行為規范:「銀行理財子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理財業務人員,其本人、配偶、利害關系人進行證券投資,應當事先向銀行理財子公司申報,並不得與投資者發生利益沖突。銀行理財子公司應當建立上述人員進行證券投資的申報、登記、審查、處置等管理制度,並報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備案。」

2、有變化內容:關於理財子公司自有資金投資本公司理財產品

徵求意見稿規定,「銀行理財子公司不得用自有資金購買本公司發行的理財產品」;正式稿的第33條修改為「銀行理財子公司以自有資金投資於本公司發行的理財產品,不得超過其自有資金的20%,不得超過單只理財產品凈資產的10%,不得投資於分級理財產品的劣後級份額。」實際上允許理財子公司自有資金投資本公司的理財產品,但是有限額要求。此外,第33條還增加了一段內容「銀行理財子公司自有資產與發行的理財產品之間不得進行利益輸送。」

二、《理財子公司管理辦法》相比「理財新規」的監管要求差異

監管部門考慮到理財子公司的風險隔離和相對獨立性,總體上《理財子公司管理辦法》比「理財新規」的投資范圍及合作機構等要求更寬松,但同時對關聯交易、利益沖突、投資交易分離等方面要求更嚴格。

(一)放鬆的要求

1、銷售起點和渠道放寬

(1)銷售起點進一步放寬

9月28日發布的「理財新規」將理財銷售起點從5萬下調到1萬,《理財子公司管理辦法》則參照其他資管產品的監管規定,不在《理財子公司管理辦法》中設置理財產品銷售起點金額,意味著銷售門檻放開。目前貨幣基金的銷售起點是1元,股票和債券基金的起點是1000元。

(2)首次購買不強制要求面簽

理財子公司可通過營業場所和電子渠道進行風險承受能力評估,意味著不強制要求個人首次購買理財產品在銀行營業網點進行面簽。

(3)代銷渠道拓寬

理財子公司可以銀行業金融機構,或者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認可的其他機構代理銷售理財產品。「理財新規」規定銀行理財只允許銀行業機構代銷。

2、投資范圍放寬

(1)允許公募理財產品直接投資股票

允許子公司發行的公募理財產品直接投資股票;而「理財新規」只允許公募理財產品投資公募股票基金。

(2)非標資產限額放寬

投資非標資產的余額在任何時點均不得超過理財產品凈資產的35%,刪掉了「理財新規」關於非標資產余額不得超過本行上一年度審計報告披露總資產的4%要求。

3、允許發分級產品

允許理財子公司發行分級產品,但要做好充分信息披露和風險提示。「理財新規」要求銀行理財不允許發行分級產品。

4、合作機構范圍放寬

允許符合條件的私募投資基金成為理財子公司私募理財產品的合作機構、公募理財產品的投資顧問。

(二)更嚴格的要求

1、投資交易分離要求

明確規定「銀行理財子公司應當將投資管理職能與交易執行職能相分離,實行集中交易制度。」並且對交易監控和日內反向交易等做了明確規定,類似於對基金公司的監管要求。「理財新規」沒有交易的相關內容。

2、要求建立投資者保護機制

銀行理財子公司應當建立有效的投資者保護機制,設置專職崗位和人員處理投資者投訴;而「理財新規」沒有相關內容。

3、公司治理相關要求

對理財子公司健全的公司治理結構提出明確要求,明確董事會、高級管理層和監事會的職責,加強內控審計和人員管理。

4、強化風險隔離

加強關聯交易管理,要求理財子公司與其股東和其他關聯方之間建立有效的風險隔離機制,嚴格按照商業化、市場化原則開展業務合作,防止風險傳染、利益輸送和監管套利。

5、增加對高管及投資交易人員的規范

要求高管及投資交易業務人員的本人、配偶、利害關系人進行證券投資,應當事先向銀行理財子公司申報,並不得與投資者發生利益沖突。這項規定參照公募基金的相關規定,而「理財新規」中沒有相關內容。

三、《理財子公司管理辦法》的積極影響

《理財子公司管理辦法》的正式出台意味著銀行理財子公司成立銀行理財子公司有利於強化銀行理財業務風險隔離,推動銀行理財回歸資管業務本源,逐步有序打破剛性兌付,符合資管新規和理財新規的要求,符合中央防範化解金融風險的總體要求。理財子公司將深刻影響我國資管行業、金融業的格局乃至實體經濟的融資結構,將更好地助力我國經濟轉型。

1、有利於防範化解金融風險

理財子公司將打破剛性兌付,通過凈值化產品實現風險和收益過手給投資者,避免風險積聚在銀行體系內,實現風險的可計量、可分散和可承擔,同時也有助於監管機構掌握相關市場數據和真實的風險情況,提高監管的有效性,提高金融系統的透明度,有利於防範化解金融風險。

2、有利於保護投資者利益

通過充分的信息披露使投資者認識到所投資產品的風險,實現投資者風險偏好與產品的匹配;通過打破剛性兌付、產品的凈值化使產品的凈值波動和風險充分暴露,有助於投資者及時掌握產品的風險;通過風險隔離以及風險分散,將有助於降低產品的整體風險,最終保護投資者利益。

3、有利於培育和壯大機構投資者

中國資本市場尤其是股市缺乏長期穩定的機構投資者,理財子公司的成立將一方面通過直接管理的產品參與資本市場,另一方面通過FOF類產品打通了客戶和資本市場的通道,遴選出市場上最優秀的機構投資者,有利於培育和壯大機構投資者隊伍,引導理財資金以合法、規范形式進入金融市場,促進金融市場穩定、健康發展,從而支持實體經濟融資。

4、有利於改善資管行業生態環境

過去幾年我國資管行業爆發式的增長很大部分是依賴於預期收益型的資金池模式,投資和產品分離定價模式不能充分反映投資風險。理財子公司的轉型有利於促進資管行業整體生態的改善,降低資金池產品的比例,促進凈值型產品的發展,實現風險過手,降低整個金融體系的風險。

5、有利於推動銀行理財轉型

成立理財子公司一方面有利於風險與母行隔離,實現產品風險過手,降低銀行風險,另一方面有利於提高機制的靈活性,建立市場化機制,吸引市場化人才,使體制機制更適合資管行業的特點,這兩方面均有利於推進銀行理財轉型。未來理財子公司將依託於銀行的資金實力和渠道支持,大力發展凈值型理財產品,實現真正的「受人之託,代人理財」,承擔起資管轉型的排頭兵,提高資本市場效率,促進直接融資市場發展,改善企業的融資結構,助力實體經濟發展。

附件:《理財子公司管理辦法》要點內容

1、理財子公司設立條件

(1)發起設立銀行理財子公司的商業銀行資質要求:主要審慎監管指標符合監管要求、最近3個會計年度連續盈利、最近2年內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理財業務專營部門連續運營3年以上、承諾5年內不轉讓所持有的股權,不將所持有的股權進行質押或設立信託等。

(2)金融機構股東資質要求:境內外金融機構作為銀行理財子公司股東要符合8個條件,包括最近2年內無重大違法違規經營記錄、最近2個會計年度連續盈利,入股資金為自有資金,承諾5年內不轉讓所持有的股權,不將所持有的股權進行質押或設立信託等。

(3)非金融企業股東資質要求:境內非金融機構作為銀行理財子公司股東要符合8個條件,包括最近2年內無重大違法違規經營記錄、最近2個會計年度連續盈利,入股資金為自有資金,承諾5年內不轉讓所持有的股權,不將所持有的股權進行質押或設立信託,最近1年年末總資產不低於50億元人民幣,最近1年年末凈資產不得低於總資產的30%等。

(4)負面清單:不得作為銀行理財子公司股東的負面清單有7條,包括股權關系復雜且不透明、關聯交易頻繁且異常,現金流量波動受經濟景氣影響較大,資產負債率、財務杠桿率明顯高於行業平均水平,代他人持有銀行理財子公司股權等。

(5)注冊資本:銀行理財子公司的注冊資本應當為一次性實繳貨幣資本,最低金額為10億元人民幣或等值自由兌換貨幣。

(6)入股限制:同一投資人及其關聯方、一致行動人參股銀行理財子公司的數量不得超過2家,或者控股銀行理財子公司的數量不得超過1家。

(7)籌建申請和批准:控股股東商業銀行向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提交申請,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應當自收到完整申請材料之日起4個月內作出批准或不批準的書面決定;籌建期為批准決定之日起6個月,籌建延期不得超過一次,延長期限不得超過3個月。

(8)開業申請:控股股東商業銀行向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提交開業申請,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自受理之日起2個月內作出核准或不予核準的書面決定;銀行理財子公司應當在收到開業核准文件並領取金融許可證後,辦理工商登記,領取營業執照;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6個月內開業,開業延期不得超過一次,延長期限不得超過3個月。

(9)高管任職要求:銀行理財子公司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實行任職資格核准制度。

2、業務要求

(1)公募理財投向:主要投資於標准化債權類資產以及上市交易的股票,不得投資於未上市企業股權。

(2)銷售管理:理財子公司可通過營業場所和電子渠道進行風險承受能力評估,理財子公司可以銀行業金融機構,或者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認可的其他機構代理銷售理財產品。

(3)投資管理要求:(A)限制與母行關聯交易,理財子公司理財產品不得直接投資於信貸資產,不得直接或間接投資於主要股東的信貸資產及其受(收)益權或次級檔資產支持證券,面向非機構投資者發行的理財產品不得直接或間接投資於不良資產受(收)益權;B)不得投資本公司發行的其他理財產品,只允許一層嵌套投資其他公司發行的資管產品。

(4)非標資產限制:投資非標資產的余額在任何時點均不得超過理財產品凈資產的35%。

(5)股票集中度限制:理財子公司全部開放式公募理財產品持有單一上市公司發行的股票,不得超過該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

(6)分級產品:允許理財子公司發行分級產品,但要做好充分信息披露和風險提示。

(7)合作機構要求:私募理財產品的合作機構、公募理財產品的投資顧問可以是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但要符合相關要求,包括具備三年以上連續可追溯證券、期貨投資管理業績且無不良從業記錄的投資管理人員應當不少於三人等條件。

(8)自有資金投資要求:自有資金持有現金、銀行存款、國債、中央銀行票據、政策性金融債券等具有較高流動性資產的比例不低於50%;銀行理財子公司以自有資金投資於本公司發行的理財產品,不得超過其自有資金的20%,不得超過單只理財產品凈資產的10%,不得投資於分級理財產品的劣後級份額。

(9)業務資格要求:理財子公司發行投資衍生產品的理財產品的,應當具備相應的衍生產品交易資格;涉及外匯業務的,應當具有開辦相應外匯業務的資格。

3、風險管理

(1)公司治理:理財子公司應當建立組織健全、職責清晰、有效制衡、激勵約束合理的公司治理結構,明確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高級管理層、業務部門、風險管理部門和內部審計部門風險管理職責分工。

(2)業務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理財業務管理制度,包括產品准入管理、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人員管理、銷售管理、投資管理、合作機構管理、產品託管、產品估值、會計核算和信息披露等。

(3)風險隔離:通過隔離資金、業務、管理、人員、系統、營業場所和信息等措施,將理財子公司與其主要股東之間,同一股東控股、參股或實際控制的其他機構之間進行有效風險隔離。

(4)投資交易分離:明確規定「銀行理財子公司應當將投資管理職能與交易執行職能相分離,實行集中交易制度。

(5)關聯交易:銀行理財子公司不得以理財資金與關聯方進行不正當交易、利益輸送、內幕交易和操縱市場,包括但不限於投資於關聯方虛假項目、與關聯方共同收購上市公司、向本公司注資等。

(6)風險准備金要求:理財子公司應當按照理財產品管理費收入的10%計提風險准備金,風險准備金余額達到理財產品余額的1%時可以不再提取。

(7)人員管理:理財子公司應當建立健全從業人員的資格認定、培訓、考核評價和問責制度,確保理財業務人員具備必要的專業知識、行業經驗和管理能力。要求高管及投資交易業務人員的本人、配偶、利害關系人進行證券投資,應當事先向銀行理財子公司申報,並不得與投資者發生利益沖突。

(8)投資者保護機制:銀行理財子公司應當建立有效的投資者保護機制,設置專職崗位並配備與業務規模相匹配的人員,妥善處理投資者投訴。

4、監督檢查

監督檢查包括非現場監管、現場檢查、重大事項報告、監管評估、監管措施以及違規行為處罰等相關內容。

此外,關於理財子公司的設立遵循商業自願原則,銀行可通過設立理財子公司開展資管業務,也可以選擇不新設理財子公司,而是將理財業務整合到已開展資管業務的其他附屬機構。商業銀行通過子公司展業後,銀行自身不再開展理財業務(繼續處置存量理財產品除外)。

⑧ 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規范私募投資基金活動,保護投資者及相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私募投資基金行業健康發展,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國務院關於進一步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私募投資基金(以下簡稱私募基金),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以非公開方式向投資者募集資金設立的投資基金。

私募基金財產的投資包括買賣股票、股權、債券、期貨、期權、基金份額及投資合同約定的其他投資標的。

非公開募集資金,以進行投資活動為目的設立的公司或者合夥企業,資產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夥人管理的,其登記備案、資金募集和投資運作適用本辦法。

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及其子公司從事私募基金業務適用本辦法,其他法律法規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對上述機構從事私募基金業務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第三條從事私募基金業務,應當遵循自願、公平、誠實信用原則,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第四條私募基金管理人和從事私募基金託管業務的機構(以下簡稱私募基金託管人)管理、運用私募基金財產,從事私募基金銷售業務的機構(以下簡稱私募基金銷售機構)及其他私募服務機構從事私募基金服務活動,應當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義務。

私募基金從業人員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和行為規范。第五條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依照《證券投資基金法》、本辦法和中國證監會的其他有關規定,對私募基金業務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設立私募基金管理機構和發行私募基金不設行政審批,允許各類發行主體在依法合規的基礎上,向累計不超過法律規定數量的投資者發行私募基金。建立健全私募基金發行監管制度,切實強化事中事後監管,依法嚴厲打擊以私募基金為名的各類非法集資活動。

建立促進經營機構規范開展私募基金業務的風險控制和自律管理制度,以及各類私募基金的統一監測系統。第六條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以下簡稱基金業協會)依照《證券投資基金法》、本辦法、中國證監會其他有關規定和基金業協會自律規則,對私募基金業開展行業自律,協調行業關系,提供行業服務,促進行業發展。第二章登記備案第七條各類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根據基金業協會的規定,向基金業協會申請登記,報送以下基本信息:

(一)工商登記和營業執照正副本復印件;

(二)公司章程或者合夥協議;

(三)主要股東或者合夥人名單;

(四)高級管理人員的基本信息;

(五)基金業協會規定的其他信息。

基金業協會應當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材料齊備後的20 個工作日內,通過網站公告私募基金管理人名單及其基本情況的方式,為私募基金管理人辦結登記手續。第八條各類私募基金募集完畢,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根據基金業協會的規定,辦理基金備案手續,報送以下基本信息:

(一)主要投資方向及根據主要投資方向註明的基金類別;

(二)基金合同、公司章程或者合夥協議。資金募集過程中向投資者提供基金招募說明書的,應當報送基金招募說明書。以公司、合夥等企業形式設立的私募基金,還應當報送工商登記和營業執照正副本復印件;

(三)採取委託管理方式的,應當報送委託管理協議。委託託管機構託管基金財產的,還應當報送託管協議;

(四)基金業協會規定的其他信息。

基金業協會應當在私募基金備案材料齊備後的20 個工作日內,通過網站公告私募基金名單及其基本情況的方式,為私募基金辦結備案手續。第九條基金業協會為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辦理登記備案不構成對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資能力、持續合規情況的認可;不作為對基金財產安全的保證。第十條私募基金管理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的,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普通合夥人應當在20 個工作日內向基金業協會報告,基金業協會應當及時注銷基金管理人登記並通過網站公告。第三章合格投資者第十一條私募基金應當向合格投資者募集,單只私募基金的投資者人數累計不得超過《證券投資基金法》、《公司法》、《合夥企業法》等法律規定的特定數量。

投資者轉讓基金份額的,受讓人應當為合格投資者且基金份額受讓後投資者人數應當符合前款規定。

⑨ 商業銀行理財子公司可以提供個人理財服務嗎

商業銀行理財子公司可以提供個人理財服務
所謂「銀行理財子公司」,其實就是由商業銀行作為控股股東發起設立的,並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准;主要從事理財業務;獨立於母行,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非銀行金融機構。
像工商銀行、建設銀行、中國銀行、農業銀行、招商銀行、交通銀行、光大銀行等都獲批籌建了自己的理財子公司。
而之所以銀行要設立理財子公司,其實也是為了加強銀行理財業務的風險隔離,對於打破剛性兌付也有助力。
而銀行理財子公司除了發行理財產品,對受託的投資者財產進行投資和管理以外,還提供有理財顧問和咨詢服務等等。其業務具體可以分為三大板塊:公募產品、私募產品、理財顧問和咨詢。
而銀行理財子公司發行的理財產品也是可以通過銀行業金融機構代銷的,還可以通過銀保監會認可的其他機構代銷。
商業銀行的理財子公司和現在的理財部門相區別,相當於把銀行負責理財業務的內設部門拿出來,單獨作為一個子公司,原銀行是母公司。理財子公司在經濟上受銀行母公司的支配與控制,但在法律上,銀行母公司、理財子公司各為獨立的法人。
「擬在理財子公司業務規則中予以採納」的意見建議,也就是商業銀行的理財子公司可能會接觸的業務主要有三大部分:
進一步降低理財產品銷售起點,擴大銷售渠道,將依法合規、符合條件的私募投資基金納入理財投資合作機構范圍,不強制要求個人首次購買理財產品在銀行營業網點進行面簽,允許發行分級理財產品等。
允許子公司發行的公募理財產品直接投資或者通過其他方式間接投資股票。
將依法合規、符合條件的私募投資基金納入理財投資合作機構范圍。
拓展資料
因《商業銀行理財子公司管理辦法》還未出台,理財子公司和銀行理財的區別無法具體了解。
但可以明確的是銀行理財業務和理財子公司參考文件不同:銀行理財業務,即「銀行尚未通過子公司開展理財業務」的,銀行開展理財業務需同時遵守「資管新規」和《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而理財子公司參考的是《商業銀行理財子公司管理辦法》。
《商業銀行理財子公司管理辦法》擬作為《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的配套制度,其適用的監管規定與其他同類金融機構總體保持一致。
對於銀行類的理財產品,可以到辨險識財去查看各個銀行理財產品的風險評價報告。這樣可以有效避免投資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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