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儲蓄理財保險有避債功能嗎
如果想買保險產品避債的,建議大家不要瞎買,不是所有保險都有避債功能。⑵ 保險到底能不能起到避稅避債的作用
每個國家對保險「避債避稅」功能的具體規定都不同。根據我國的相關法律,只有人壽保險能「避債避稅」。人壽保險是屬於人的生命資產,不需要繳稅的,並且受益人的權利是大於債權的,債權人無權要求受益人以保險利益來償還債務。
保監會《人身保險公司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管理辦法》規定,人壽保險是指以人的壽命為保險標的的人身保險,分為定期壽險、終身壽險、兩全保險等,其設計類型分為普通型、分紅型、投資連結型、萬能型等。所以,買保險時,如果產品屬於定期壽險、終身壽險或者兩全保險,都屬人壽保險的范疇歸屬,需要注意的是,很多保險公飢老司以類似年金形式返還的產爛枯升品,實際屬於兩全保險。而其他類型的保險,如敗伍企業年金保險、健康保險、意外傷害保險,只有受益金受到法律保護。
⑶ 又能理財,又能避稅避債的保險,你還不知道
隨著國民對保險意識的增強,各種各樣的保險產品進入了大家的眼簾,不同的產品也有不同的功能。要想買對產品,要了解清楚自己的需求,並且要深入了解每類產品的功能到底是怎麼樣的?
今天就跟大家講市場上非常火爆的一類產品,終身壽險。
一、終身壽險是什麼?
終身壽險,我們從字面意思就可以理解,「終身」就是保障期限是終身、一輩子的意思;「壽險」就是以人的壽命作為保障主體的一款保險。
通俗的講,就是我們買了終身壽險,不管我們啥時候身故,這個產品都可以給我們進行賠付的一款產品。
終身壽險的賠付率基本是100%,因為保障期限是終身,我們這輩子總會身故,所以一定會進行賠付。
所以可以理解為這是一款保我們生死的保險。
⑷ 保險到底能不能起到避稅避債的作用
其實保險所能起到的避稅避債的作用,並不是大家所想的可以完全避免稅務和債務。它可以在法律法規的基礎之上,幫大家避免掉一些稅務,但欠債還錢是天經地義的,所以若是自身產生的債務是在欠債之後購買保險的是不能夠用保險避免的。
對於保險知識不太了解的小夥伴,可以看看這篇:超全!你想知道的保險知識都在這
下面學姐就給大傢具體講一講保險是如何來讓我們避免稅務,以及幫我們避債的。
1、避稅
首先就是個人所得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保險賠款是免徵個人所得稅的。
其次就是針對國家後續可能會出台的遺產稅。但在這個方面需要注意一點,就是必須指定受益人,如果是法定受益人的話,那就還是需要交稅的。因為指定了受益人,這筆資金就相當於是被保人贈與受益人的,但若是法定受益人,這筆資金就仍然屬於遺產,需要交稅。
不知道如何指定受益人的小夥伴,可以看看這篇:如何指定保險受益人?
2、避債
在這里,為了方便大家理解,學姐給大家舉一個具體的例子。假設一位父親在年輕的時候購買了一份定期粗數壽險,指定受益人為自己的兒子。但在十幾年後,因為企業經營不善,導致欠債50萬。後面又因為疾病突然離世。此時,父親買的那份保單價值100萬,兒子拿著理賠資料,順利獲得理賠款100萬。
債權人得知後,想要兒子用這100萬來償還他父親所欠下的債務。
但是兒子是作為指定受益人獲得的理賠款,不需要替父親來償還債務。
簡單來講,被保人的身故保險金,屬於受益人的財產,不用抵償被保人的債務。
如果有小夥伴對於上述所說的定期壽險比較感興趣的話,學姐也為大家找到一岩陪首款具體的產品,大家可亂源以了解一下:同方全球「臻愛2022」互聯網定期壽險重磅來襲?看完再說
以上就是我對該問題的所有回答,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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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萬能險能夠避稅避債嗎
在回答之前,學姐准備了一篇萬能險科普文給大家,不懂萬能險的朋友不要錯過:
用萬能險理財,收益穩定又安全?一文起底萬能險!
學姐先解答一下:保險在某種特定情況下, 是可以起到避稅避債功能的,但並非所有保險都具備這樣的功能。而萬能險是否具備這樣的功能呢?這得看實際情況進行判斷。
1.是否能避債
關於是否能避稅,如果一個人身上負有債務責任,那得先看保單與債務人是否直接關系。
雖然《保險法》有規定「不得限制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險金的權利」。
但實際上,以浙江高院發布的《關於加強和規范對被執行人擁有的人身保險產品財產利益執行的通知》為例,通知第一點指出:
投保人購物亂宴買傳統型、分紅型、投資連接型、萬能型人身保險產品、依保單約定可獲得的生存保險金、或以現金方式支付的保單紅利、或退保後保單的現金價值,均屬於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的財產權。當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作為被執行人時,該財產權屬於責任財產,人民法院可以執行。
也就是說,如果債務人投保了萬能險,那麼人民法院也有可能會強制執行。在這種情況下,購買保險罩銀產品是無法進行避債的哦!
不懂投保人、被保人和受益人是什麼意思?看看這篇文章:
買保險之前,一定要先搞清楚這些關鍵知識點!
2.是否能避稅
個人所得稅法規定,人壽保險的賠付免徵個人所得稅。保險法有相應的條款,保險受益人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和遺產稅。
在這種情況下,萬能險的確是有避稅功能的。
如果你對萬能險非常感興趣,可以看看這份榜單:
十大【值得買】的萬能險大盤點!
總的來說,欠債還錢是天經地義的,交稅也是我們公民的應盡的義務。大家在配置保險的時候要遵循法律規則,切勿試圖走法律的漏洞,這是不可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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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保險到底避不避債
有個企業面臨倒閉,貸款是個人擔保的,企業還不上,目前要用個人資產去還銀行債務,律師說分紅險也要強制執行,取出還給銀行,客戶當初買保險就是聽信了「保險可以避債」這一說法,現在又扒凳燃要強制執行,實在想不通!
保險避債避稅的說法,是行業內誤導銷售的典型話術,所謂的避春虛債其實是個偽命題!
人壽保險合同是投保人的現金類資產,當投保人有債權債務糾紛的時候,保險合同的現金價值是會被要求退保,以其現金價值來抵償債務。但這個追償是有一個前提的,就是債權人知道投保人在某一家保險公司擁有保單而且向中級人民法院申請立案,立案之後。由中級人民法院向保單所屬的保險公司。發出通知要求保險機構通知投保人來進行退保。一般而言,投保人是不會到保險公司簽退保申請書而會選擇躲避, 中級人民法院未下第2次裁判通知書給到保險機構的法人代表,第2次依然不會得到結果,債權人可以要求中級人民法院下第3次裁判通知書,當第3次裁判通知書到達保險機構的法人代表手上時,才會被強制退保。 2015年浙江高等人民法院,2016年廣東高等人民法院都有類似的保險財產處理方案的通知,二零一八年七月十八日江蘇高等人民法院,也做出保險財產處分辦法的通知,目前國內各省大多依據江蘇高院的通知來進行處理。 江蘇高院的處理辦法比前幾年的其他高院處理辦法,相對更加人性與溫馨。
人壽保險合同是有一定的避債功能,但不是絕對的避債。 你說的這個案例有一個前提,債權人是否知道投保人在某家保險公司擁有保單?人壽保險合同雖然是現金類資產,但它並非絕對的顯性資產,而是屬於伴有性資產相對不容易被粗伏發現。客戶要做的事情是確定這個債權債務糾紛是否已經在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如果還沒有在中院立案,投保人現在馬上要做的就是帶著人壽保險合同到保險公司辦理變更投保人手續 ,只要變更投保人之後,這張保單就不屬於投原來投保人的資產,當然也就不會被要求來抵債。
特別要注意的是,如果變更投保人,一定不能變更配偶,因為夫妻要承擔共同債務,變更投保人可以選擇已經成年的子女,如果子女未成年,就選擇變更為自己的父親或母親,甚至某些保險公司能接受岳父母。
債權債務事情發生的時候,一直到中級人民法院立案,這段時間是空窗期,也是投保人要趕緊處理的時間段,一旦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就失去了這項變更的權利。即使保單投保人變更成功,但是是在中院立案之後的時間,這筆錢依然要被追溯回來。
所以,關於保險的避債,也就是人們常說的資產保全和隔離問題,要考慮兩個關鍵點:1、要保全的是誰的資產,要隔離的是誰的債務;2、選擇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的時候要做好匹配!
⑺ 保險能避債別在被忽悠了
國家法律的確有規定,對於受益所得的保險金,任何單位和個人是不得干預的。
包括遺產稅坦雀法、合同法、婚姻法等。
但是不能檔陸斷章取義!
避稅避債,只是相對!對於違法所得,對於債務清繳等,法院是有權利凍結你的保險資金的!
所以保險是不能避稅避債的。
保險行業一直說的保險避稅都是指保險作為資產傳承時不用繳納遺產稅,但是現在中國並沒有徵收遺產行信頃稅,所以就不存在避稅一說。
其次,避債也是不能的,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不存在說你欠人錢,不想還,買保險就可能避免了。理財型保險法院是可以強制執行的。但是進行資產轉移是可以的。比如一些企業家,擔心企業破產,家人生活不能保障,可以在企業健康發展時考慮為自己家人配置保險。但是如果是在欠債的情況下進行資產的轉移,同樣可能會被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