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法院可以凍結個人在陸金所做理財的錢嗎
05由此可見,支付寶,微信及P2P等網路平台的資金,法院均有權查詢,凍結和扣劃。打擊老賴,凈化信用環境,共建信用社會,國家有關職能部門正在多管齊下,多維度全方位制定完善實施細則。老賴的空間必將受到極度擠壓,任何躲賬賴賬行為都將無法逃遁。個人信用是我們的第二張身份證。好了,今天分享到此。持續關注【龍門山客棧】,分享更多財經知識,謝謝你的閱讀和點評!
❷ 理財法院可以凍結嗎
法律分析:法院可以凍結理財理產品。所有的財險中被保險人就是受益人,故不存在人身險中需要區分考慮的問題,所以涉及財險的保險金的執行,法院可以直接予以執行。屬於個人資產,不管是存款還是理財,除了壽險不會被凍結,其他的若是觸犯到了相關法律,一樣會凍結的。司法機關公、檢、法因辦案所需可以依法凍結,要是被懷疑有違反法律之事,法院可以依法凍結理財產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三條 有義務協助調查、執行的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除責令其履行協助義務外,並可以予以罰款:
(一)有關單位拒絕或者妨礙人民法院調查取證的;
(二)有關單位接到人民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後,拒不協助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的;
(三)有關單位接到人民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後,拒不協助扣留被執行人的收入、辦理有關財產權證照轉移手續、轉交有關票證、證照或者其他財產的;
(四)其他拒絕協助執行的。
人民法院對有前款規定的行為之一的單位,可以對其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對仍不履行協助義務的,可以予以拘留;並可以向監察機關或者有關機關提出予以紀律處分的司法建議。
❸ 投資理財的錢被凍結了怎麼辦
根據理財產品資金被凍結的原因不同,投資者應對的方式也不同:
1、購買理財產品後資金被凍結。
這是一種正常的情況。投資者購買了理財產品,如果理財產品還在募集期,系統就會凍結投資者的投資資金並且確認理財產品份額。等募集期結束後,系統扣除被凍結的資金,投資者申購成功,賬戶里會顯示出理財產品持有份額。
需要注意的是,在系統確認理財產品份額的期間,投資者被凍結的資金不能被取出來挪作他用,只有等申購期結束,資金才會解凍。投資者急需使用資金的話,可以再將理財產品份額賣出,獲得資金。
2、是預約購買的理財產品。
如果投資者購買的理財產品是還未上市的,在預約期內的理財產品,在確認投資者購買份額期間,資金也是會被凍結的。但是不同於已上市的在募集期的理財產品,預約的理財產品是可純州悄以放棄預約,取消購買的。投資者取消購買後,原本被系統凍結的資金就會解凍。
3、法院凍結理財產品。
如果投資者參與了訴訟,由法院宣判資產凍結,這就是資產的司法凍結,投資理財產品也屬於應凍結的資產范圍。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投資者想要解凍資產,在案件結束,解決糾紛後,才有機會申請資產解凍。或者等法院判決的凍結期限過去了,投資者的資產也會被解凍。
法律依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四百八十七條,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做渣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兩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年。
4、其他情況。
有時候,跡敗投資者的資金被凍結,也有可能是理財產品在進行財務審計、系統判斷賬戶有風險等原因,投資者可以打客服電話進行核實並解凍。一般來說,正規的理財產品都是有運營的合規規定的,不會毫無理由地凍結投資者的理財產品資產。
❹ 如果銀行賬戶被凍結,銀行理財是否有影響
法律分析:銀行卡被凍結後,銀行卡裡面所有的資金余額、理財產品、基金,也會被凍結,使用權、處置權在凍結期會受限制,直到解凍或者凍結機關做出最終處理為止。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第二十一條 查封、扣押、凍結被執行人的財產,以其價額足以清償法律文書確定的債權額及執行費用為限,不得明顯超標的額查封、扣押、凍結。發現超標的額查封、扣押、凍結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被執行人的申請或者依職權,及時解除對超標的額部分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但該財產為不可分物且被執行人無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或者其他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除外。
第三十三條 金融機構擅自解凍被人民法院凍結的款項,致凍結款項被轉移的,人民法院有權責令其限期追回已轉移的款項。在限期內未能追回的,應當裁定該金融機構在轉移的款項范圍內以自己的財產向申請執行人承擔責任。
第三十七條 有關單位收到人民法院協助執行被執行人收入的通知後,擅自向被執行人或其他人支付的,人民法院有權責令其限期追回;逾期未追回的,應當裁定其在支付的數額內向申請執行人承擔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四百八十七條 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兩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年。申請執行人申請延長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續行期限不得超過前款規定的期限。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職權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
❺ 法院在強制執行的時候,除了可以凍結個人的銀行存款外,還可以凍結股票和基金嗎
人民法院在強制執行時,有權凍結個人的銀行存款以及股票和基金。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 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
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