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中國現在有哪些信託公司
中國目前信託公司有:中信信託、外貿信託、平安信託、中誠信託、華潤信託、中鐵信託、新華信託、西安信託、中糧信託、中融信託。
1、中信信託
中信信託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是中國銀監會直接監管的以信託業務為主業的全國性非銀行金融機構,是資產管理規模最大、綜合經營實力穩居行業領先地位的信託公司,並於2009年被推舉為中國信託業協會會長(理事長)單位。
2、外貿信託
中國對外經濟貿易信託有限公司(中文簡稱:外貿信託,英文簡稱:FOTIC)成立於1987年9月30日,是中國中化集團公司旗下從事信託業務的公司,也是少數幾家受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直接監管的中央級信託公司和中國信託業協會副會長單位之一。
3、平安信託
國平安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於1988年誕生於深圳蛇口,是中國第一家股份制保險企業,至今已發展成為融保險、銀行、投資等金融業務為一體的整合、緊密、多元的綜合金融服務集團。公司為香港聯合交易所主板及上海證券交易所兩地上市公司,股票代碼分別為2318和601318。
4、中誠信託
公司風險管理遵循全面、獨立、相互制約、一致性等原則,根據業務類別制定相應的風險控制政策以及系統的內控制度,形成「事前防範、事中控制、事後評價」的風險管理規程。
項目選擇實行盡職調查制度,項目決策實行分級審批制度,項目執行實行雙人負責制,項目運轉實行風控人員全程跟蹤監督制度。財務管理方面,公司根據法律法規要求實行信託財產與固有財產分戶管理、分別核算,不同信託財產開立不同賬戶等管理制度。
5、華潤信託
華潤深國投信託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潤信託」或「公司」)是一家歷史悠久、業績領先、實力雄厚、品牌卓越的綜合金融服務機構。公司前身是成立於1982年、有「信託行業常青樹」之稱的「深圳國際信託投資有限公司」(簡稱「深國投」)。
華潤信託注冊資本人民幣26.3億元,股東分別為華潤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6、中鐵信託
中鐵信託有限責任公司(簡稱中鐵信託,原名為衡平信託有限責任公司)是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以金融信託為主營業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注冊資本20億元。
2007年7月,公司按照中國銀監會《信託公司管理辦法》換發了新的金融許可證,公司名稱由「衡平信託投資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衡平信託有限責任公司」,成為全國首批換發金融許可證的信託公司之一。
2008年12月,經四川銀監局批准,公司正式更名為「中鐵信託有限責任公司」。
7、新華信託
公司始創於1979年。1986年5月,經中國人民銀行《關於成立中國工商銀行重慶信託投資公司的批復》批准,成立中國工商銀行重慶信託投資公司(見銀復[1986]113號)。
1992年3月,經中國人民銀行重慶市分行和重慶市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聯合以《關於完善中國工商銀行重慶信託投資公司股份制體制有關問題的批復》同意改制為股份有限公司(見重人行發〔92〕字第66號)。
8、長安信託
長安國際信託股份有限公司前身為「西安國際信託有限公司」,1986年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成立。1999年12月公司增資改制為有限責任公司,更名為「西安國際信託投資有限公司」。2002年4月,經中國人民銀行總行批准重新登記申請,公司獲准單獨保留。
2008年2月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公司換領新的金融許可證,同時更名為「西安國際信託有限公司」。
2011年11月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並經工商登記,公司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同時更名為「長安國際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33.3億元。
9、中糧信託
中糧信託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糧信託」)於2009年7月1日獲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開業。中糧信託注冊地在北京,是由中國銀監會直接監管的非銀行金融機構。
經由中國銀監會批准,中糧信託於2012年成功引進戰略投資者——蒙特利爾銀行,由此股東架構調整為中糧集團有限公司持股72.009%,蒙特利爾銀行持股19.99%,中糧財務有限責任公司持股4.0005%,中糧糧油有限公司持股4.0005%。
10、中融信託
中融國際信託有限公司成立於1987年,前身為哈爾濱國際信託投資公司。2002年5月重新登記並獲准更名為「中融國際信託投資有限公司」。2007年7月,公司取得新的金融許可證,更名為「中融國際信託有限公司」。
公司注冊資本人民幣16億元,注冊地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南崗區嵩山路33號,主要辦公地為北京市西城區金融街武定侯街2號。
信託不止於金融
信託作為一種金融工具,已為社會所認同,它和其他金融產品聯系在一起受到越來越多人的喜愛。信託業這幾年迅速壯大,超越保險業,成為僅次於銀行業的國內第二大金融行業。有人贊之,有人貶之,有人惑之。
其實,信託業的快速增長不是偶然,它理應受到更多的關注,因為它體現的是一種進步的法治思想、新型的經濟關系和包容的文化傳統。
『貳』 信託業務的簡介
信託業務是以信用委託為基礎的一種經濟行為,帶有一定的經濟目的。即掌握資金(或財產)的部門(或個人),委託信託機構代其運用或管理,信託機構遵從其議定的條件與范圍,對其資金或財產進行運用管理並按時歸還。由於信託業務是代人管理或處理資財,因此,信託機構一要有信譽,二要有足夠的資金。信託業務范疇含商事信託、民事信託、公益信託等領域。
國際上的金融信託業務,主要是經營處理一般商業銀行存、放、匯以外的金融業務,隨著各國經濟的發展,市場情況日趨復雜,客戶向銀行提出委託代為運用資金、財產,或投資於證券、股票、房地產的信託業務,與日俱增。國內的信託業務是經央行批準的金融信託投資公司可以經營業務,主要包括資金信託、動產信託、不動產信託和其他財產信託等四大類信託業務,如利得財富。 1、以信託關系成立的方式為標准劃分:任意信託、法定信託;
2、以信託財產的性質為標准劃分:金錢信託、動產信託、不動產信託、有價證券信託、金錢債權信託;
3、以信託目的為標准劃分:擔保信託、管理信託、處理信託;
4、以信託事項的法律立場為標准劃分:民事信託、商事信託;
5、從委託人的角度對信託進行劃分:個人信託(生前信託、身後信託)、法人信託;
6、以受託人承辦信託業務的目的為標准劃分:營業信託、非營業信託;
7、以受益人的角度對信託的劃分:自益信託、他益信託、私益信託、公益信託;
8、以信託涉及的地理區域為標准劃分:國際信託、國內信託;
9、以業務范圍為標准劃分:廣義信託、狹義信託; 信託業可以經營的業務項目依《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法可分為如下:
(一)受託經營資金信託業務。即委託人將自己合法擁有的資金,委託信託投資公司按照約定的條件和目的,進行管理、運用和處分。
(二)受託經營動產、不動產及其他財產的信託業務。即委託人將自己的動產、不動產以及知識產權等財產、財產權,委託信託投資公司按照約定的條件和目的,進行管理、運用和處分。
(三)受託經營法律、行政法規允許從事的投資基金業務,作為投資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發起人從事投資基金業務。
(四)經營企業資產的重組、購並及項目融資、公司理財、財務顧問等中介業務。
(五)受託經營國務院有關部門批準的國債、政策性銀行債權、企業債券等債券的承銷業務。
(六)代理財產的管理、運用與處分。
(七)代保管業務。
(八)信用見證、資信調查及經濟咨詢業務。
(九)以固有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
(十)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其他業務。
公益信託:
(一)救濟貧困;
(二)救助災民;
(三)扶助殘疾人;
(四)發展教育、科技、體育、文化、藝術事業;
(五)發展醫療衛生事業;
(六)發展環境保護事業,維護生態環境;
(七)發展其他有利於社會的公共事業。 信託公司業務門檻提高
銀監會下發了《信託公司管理辦法》、《信託公司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及《關於信託公司過渡期有關問題的通知》三份徵求意見稿,向國內55家信託網徵求意見。
此次意見征詢中,新老辦法的主要變化為,大規模調整了信託公司的基本業務,
銀監會要求信託公司回歸其主營業務。並大幅提高資金信託份額利得財富資金要求,由原來的5萬元上調到100萬元。
這就要求信託公司停止經營債券、貸款業務等銀行類業務,而從事如
企業年金、資產證券化之類的本營業務。新辦法設立了三年過渡期,其中過渡期內份額資金要求為20萬元。
信託業部分業務將受限
對於新辦法,業界還是存在爭議的。因為如果按照新的規定,信託公司的業務范圍將被縮小,而在允許進入的領域又存在著很多其他的門檻。
一位信託公司經理告訴記者,這次調整對信託行業的影響是很大的。「監管層為了控制信託公司的風險,監管更透明化,所以做了很多調整。
但是對於信託公司來講,會給業務的開展帶來難度。」
中國信託業協會有關負責人分析:「此前監管部門的思路,是讓信託公司走混業經營之路,目前監管層鼓勵信託公司開展資產證券化、年金信託等創新業務,同時信託公司的債券和貸款業務將受限制,長遠來看有利於信託公司回歸受託理財的主業。」業務領域
『叄』 中國前十名信託公司
中國信託公司是中國金融市場上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它們為客戶提供安全、可靠的投資服務。本文將介紹中國十大信託公司的情況,並對它們的業務特點、投資策略、收益率以及風險管理等進行詳細介紹。
1. 中國十大信託公司
中國信託公司是中國金融市場上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它們為客戶提供安全、可靠的投資服務。根據中國信託業協會的統計,截至2019年底,中國有908家信託公司,其中十大信託公司占據了中國信託市場的主要份額,它們分別是:中國信託投資有限公司、中國國際信託有限公司、中國建設銀行信託有限公司、中國農業銀行信託有限公司、中國銀行信託有限公司、中國光大銀行信託有限公司、中國民生銀行信託有限公司、中國郵政儲蓄銀行信託有限公司、中國工商銀行信託有限公司以及中國平安信託有限公司。
2. 業務特點
中國十大信託公司的業務特點是多樣化的,它們涉及到金融、房地產、基礎設施、創新型投資、私募股權投資和其他領域。它們的業務特點也不同,如中國信託投資有限公司主要專注於金融、房地產和基礎設施領域,中國國際信託有限公司主要專注於金融、房地產和創新型投資,中國建設銀行信託有限公司則專注於金融、房地產和其他投資領域。
3. 投資策略
中國十大信託公司的投資策略各不相同,它們的投資策略主要包括:資產配置策略、投資組合策略、投資風險管理策略、投資收益策略等。中國信託投資有限公司採取的投資策略是以風險控制為主導的風險平衡策略,它的投資組合以金融資產和房地產資產為主,並結合基礎設施投資,以實現投資收益和風險的最佳平衡。中國國際信託有限公司採取的投資策略是以投資收益為主導的投資組合策略,它的投資組合以金融資產和創新型投資為主,以實現投資收益的最大化。
4. 收益率
中國十大信託公司的收益率各不相同,具體收益率受到投資策略、投資組合、投資期限、投資市場等因素的影響。根據官方數據,中國信託投資有限公司的收益率為4.2%,中國國際信託有限公司的收益率為3.7%,中國建設銀行信託有限公司的收益率為4.3%,中國農業銀行信託有限公司的收益率為4.1%,中國銀行信託有限公司的收益率為3.8%,中國光大銀行信託有限公司的收益率為3.9%,中國民生銀行信託有限公司的收益率為3.6%,中國郵政儲蓄銀行信託有限公司的收益率為3.5%,中國工商銀行信託有限公司的收益率為3.4%,中國平安信託有限公司的收益率為3.3%。
5. 風險管理
中國十大信託公司採取的風險管理措施也不盡相同,它們主要採取了以下幾含並項措施:一是建立完善的風險管理體系,以確保投資風險的有效控制;二是建立完善的風險控制機制,以保證投資風險的可控性;三是建立完善的風險監控機制,以確保投資風險的可觀察性;四是建立完善的風險應對機制,以保證投資風險的可控性。
本文介紹了中國十大信託公司的情況,包括它們的業務特點、投資策略、收益率以及風險管理等。中國十大信託公碰襲司的業務特點是多樣化的,它們的投資策略也各不相同,收益率也有所不同,而它們的風險管理措施也是多種多樣的。因此,中國十大信託公司是中國金融市場上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它們為客戶提供安全、可靠的投資服務談吵跡。
『肆』 中國信託業協會的介紹
中國信託業協會(China Trustee Association, CTA)成立於2005年5月,是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和民政部批准,是銀監會批准成立的三大協會之一(還有中國財務公司協會、中國銀行業協會),並在民政部注冊登記的全國性非營利社會團體,是中國信託業行業自律組織,接受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凡經中國銀監會批准成立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信託業金融機構,承認《中國信託業協會章程》,均可申請加入中國信託業協會成為會員。
『伍』 請問家族信託具體的一個操作是怎麼樣的
企業家普遍希望子女能夠把企業發揚光大,傳承和積累更多家族財富,但並非每個企業家子女都對家族企業感興趣。有些人更希望追隨自己其他方向的夢想,比如巴菲特的小兒子彼得就選擇成為一位音樂人,而不是進入伯克希爾哈撒韋公司。也因為這樣,很多富人為孩子考慮而採取了設立家族信託的方式,不直接把財產分配給繼承人,而是委託給信託基金受託人來管理,從而將股東和運營者的角色分開,任用能乾的職業經理人管理家族企業,同時又保障繼承人可以生活無憂。
財富傳承穩保障
在歐美等發達國家,家族信託基金的運用已經相當普遍。IBM掌門人沃森曾以自己的孫輩為受益人設立了一筆數百萬美元的信託基金,他們年滿35歲就可以支配基金中各自的份額。美國前總統約翰·肯尼迪之子小約翰·肯尼迪,生前依靠家族信託基金就可以過上隨心所欲的貴公子生活,並客串雜志經營業務。他的父親與叔叔也同樣受益於家族信託基金。據約翰·肯尼迪的弟弟愛德華·肯尼迪稱,1936年他4歲時,父親已為他和哥哥分別設立了1000萬美元的信託基金。
另一個廣為人知的案例是帕麗斯·希爾頓,盡管她的祖父2007年把希爾頓酒店出售給了百仕通集團,並宣布將名下約23億美元的資產大部分捐贈給慈善機構希爾頓基金會,但這並太影響帕麗斯的生活,因為她依然擁有為己而設的家族信託基金。
在香港,船王許愛周之孫、中建企業主席許世勛之子許晉亨的收入同樣來自家族信託基金。許愛周上世紀40年代從事地產及投資業務積累了大量財富,他將名下重要資產如中建大廈等樓宇和亞洲貨櫃股權放入周興置業旗下,並以家族信託基金持有,由許世勛三兄弟共同掌管,家族成員每月在基金內支薪而不能直接分得遺產。另外,一些官員在上任時為保證不牟私利,也會成立家族信託基金,如前香港政務司司長唐英年,當年即把財產以家族信託基金形式交給父親唐翔千管理。
為防止家族信託基金的庇蔭讓受益人們成為無節制揮霍的紈絝子弟,一些信託還會專門設置防揮霍條款,對受益人的權力進行限制。在設計信託契約時可以依據父母對子女的期望來設定撥放財產的條件,如所發款項只夠維持子女過中產生活,或只能用於醫療、教育等支出,讓子女不會因繼承巨款而出現價值觀偏差。
合理節稅保護傘
在美國等遺產稅高昂的國家,信託基金的另一個重要功能是節稅,財富家族可以通過設立理論上能永續存在的朝代信託來規避遺產稅和隔代轉移稅。例如,在遺產稅的最高邊際稅率高達45%的情況下,如果傳承三代,通過朝代信託可能會幫繼承人節省70%以上的稅收。不過,設立朝代信託需要向受託的金融機構支付不菲的手續費及管理費,每年的費用有可能達到信託資產的1%。因此,為節省管理費也有許多人會選擇負責任的家庭成員或朋友作為受託人。比如薩默·雷石東的家族信託基金SMR信託,主要託管人即是他多年的副手維亞康姆公司CEO菲力普·道曼。當然,這種情況下委託人的選擇與公平處事就更為重要。香港羅氏針織創辦人羅定邦於1996年4月成立家族基金,選擇次子羅蜀凱任受託人,而到了2007年,其四子羅嘉寶之女羅穎怡就入稟法院,控告二伯父沒有提供信託基金內物業及資產全面准確的資料,要求他交代賬目。為解決此問題,信託基金委託人也可以指定專門的監察人,以監督受託人是否履約。
資產隔離防火牆
因為信託獨具的資產保護機制,且委託人和受益人通常不是同一人,家族信託還可以充當財產的「防火牆」。如果委託人死亡、離異或破產,信託財產不會受其牽連,債權人或配偶都無權拿走。香港曾有一位富商設立了一個1000萬港幣、為期三年的信託,受益人為10歲女兒。未料,兩年後該富商因經營不善,資不抵債面臨破產。在清算時,債權人雖然發現卻無法動用這筆信託中的錢款。三年到期後,信託轉為現金劃至女兒名下,按照香港有關法律,信託只管受益人是否拿到錢,而不管受益人拿到錢後給誰用或怎麼用,富商就可以靠這筆信託資金重整旗鼓,東山再起。
去年轟動一時的龍湖地產主席吳亞軍與蔡奎離婚事件中,也讓公眾看到了家族信託的妙用。蔡奎的家族信託「銀地」(Silverland)最終漂離了吳亞軍的家族信託「銀海」(SilverSea),僅用一紙協議就解決了夫妻分家問題,連公告都不用發,避免了一般通過股權分割財產帶來的稅負成本及交易成本,也最大限度地降低了對上市公司的沖擊。
境外上市好工具
實際上,在境外上市過程中信託安排屢見不鮮,早已經成為企業跨境重組及資產規劃的一個利器。那麼,境外上市中典型的信託結構通常是如何安排的呢?2012年末在港上市的中國白銀集團就詳細演繹了這一過程。
中國白銀集團在國內的運營公司主要是江西龍天勇有色金屬有限公司(簡稱「龍天勇金屬」),其股權分別由陳萬天(66.18%)、吳文勇(15.64%)、陳萬龍(7.27%)、陳榮(7.27%)和萬成來(3.64%)持有,其中實名股東陳萬權及陳萬成作為代名人,代表陳萬天及配偶周佩珍持有部分股權。為了完成上市重組,大股東陳萬天的配偶周佩珍選擇了變換國籍方式,以繞開《外國投資者並購境內企業的規定》,並自2011年9月起成為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國民。
其重組方式可以簡單概括如下:周佩珍在境外設立了Rich(BVI)、中國白銀集團(開曼)、中國白銀(BVI)和中國白銀(香港)等一系列中間控股公司,又通過中國白銀(香港)在境內設立了一個外商獨資企業(WFOE)「浙江富銀」,進而又用這家WFOE收購了國內的「龍天勇金屬」及其他相關運營公司,從而完成境內權益置入境外的重組過程。當所有股權都轉移到了周佩珍手上的時候,原股東的利益又怎麼保證呢?解決辦法是,周佩珍作為委託人設立了五個酌情信託,即陳氏家族信託、WWY信託、CWL信託、CR信託及WCL信託。這五個信託分別為「龍天勇金屬」五位原股東陳萬天、吳文勇、陳萬龍、陳榮和萬成來的家族信託,各自信託在擬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也與原股東持股比例相同。五位原股東分別為各自信託的保護人,五位原股東及其配偶、子女等為各自信託的受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