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上市公司進行再融資的方式有
目前上市公司普遍使用的再融資方式有三種:配股、增發和可轉換債券。
一、法律上規定的什麼是再融資?
法律上規定的再融資是指上市公司通過配股、增發和發行可轉換債券等方式在證券市場上進行的直接融資。再融資如同其字面理解,就是再此融資的意思。在原理上產生的原因主要是資產和負債的時間長度不匹配。說白了就是不斷地通過短期融碰脊資募集資金然後進行長期項目投資。再融資對上市公司的發展起到了較大的推動作用,我國證券市場的再融資功能越來越受到有關方面的重視。但是,由於種種原因,上市公司的再融資還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
公司股權再融資的發行方式主要有兩種:向現有股東配股融資和向 市場增發新股,配股又可以分為非承銷配股(即企業自己發行)和承銷配 股(由投資銀行或者證券商承銷)。
二、再融資的司法解釋
股權再融資是指向原普通股股東按其持股比例、以低於市價的某一特定價格配售一定數量新發行股票的融資行為。
1、上市公司向原股東配股的,除了要符合公開發行股票的一般規定外,還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1)擬配售股份數量不超過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總額的30%。褲鍵
(2)控股股東應當在股東大會召開前公開承諾認配股份的數量。
(3)採用證券法規定的代銷方式發行。
2、配股權價值:一般來說,老股東可以以低胡吵巧於配股前股票市價的價格購買所配發的股票,即配股權的執行價格低於當前股票價格,此時配股權是實值期權,因此配股權具有價值。
配股權價值=(配股後的股票價格-配股價格)/(購買-新股所需的認股權數)。
再融資的目的都是為了對公司的運營和資產進行進一步的重組,本著利於公司的運營和發展的前途來進行合法的資產注入。在司法實踐中,融資應當遵守相關的法律規定進行,還應當根據公司企業的需要和當前的發展水平來進行認定,避免造成公司企業的經濟利益損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一百一十八條設立證券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並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
(一)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公司章程;
(二)主要股東及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誠信記錄,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
(三)有符合本法規定的公司注冊資本;
(四)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從業人員符合本法規定的條件;
(五)有完善的風險管理與內部控制制度;
(六)有合格的經營場所、業務設施和信息技術系統;
(七)法律、行政法規和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未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證券公司名義開展證券業務活動。
『貳』 什麼是並購重組中的融資
什麼是並購重組中的融資
並購融資是企業為特殊目的而進行的融資活動,特殊的直接目的是並購方企業為了兼並或者收購被並購方企業。那麼大家知道並購重組中的融資是什麼?
一、我國企業並購的主要融資方式
並購融資是指並購企業為了兼並或收購目標企業而進行的融資活動。根據融資獲得資金的來源,我國企業並購融資方式可分為內源融資和外源融資。兩種融資方式在融資成本和融資風險等方面存在著顯著的差異。這對企業並購活動中選擇融資方式有著直接影響。
(一)內源融資
內源融資是指企業通過自身生產經營活動獲利並積累所得的資金。內源融資主要指企業提取的折舊基金、無形資產攤銷和企業的留存收益。內源融資是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取得並留存在企業內可供使用的“免費”資金,資金成本低,但是內部供給的資金金額有限,很難滿足企業並購所需大額資金。
(二)外源融資
外源融資是指企業通過一定方式從企業外部籌集所需的資金,外源融資根據資金性質又分為債務融資和權益融資。
1.債務融資
債務融資是指企業為取得所需資金通過對外舉債方式獲得的資金。債務融資包括商業銀行貸款和發行公司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債務融資相對於權益性融資來說,債務融資不會稀釋股權,不會威脅控股股東的控制權,債務融資還具有財務杠桿效益,但債務融資具有還本付息的剛性約束,具有很高的財務風險,風險控制不好會直接影響企業生存。在債務融資方式中,商業銀行貸款是我國企業並購時獲取資金的主要方式,這主要是由於我國金融市場不發達,其他融資渠道不暢或融資成本太高,此外,並購活動也往往是政府“引導”下的市場行為,解決國有企業產權問題,比較容易獲取國有商業銀行的貸款。
2.權益融資
權益融資是指企業通過吸收直接投資、發行普通股、優先股等方式取得的資金。權益性融資具有資金可供長期使用,不存在還本付息的壓力,但權益融資容易稀釋股權,威脅控股股東控制權,而且以稅後收益支付投資者利潤,融資成本較高。
二、我國企業並購融資方式選擇的影響因素
企業並購融資方式對並購成功與否有直接影響,在融資方式的選擇上需要綜合考慮,主要有以下因素:
(一)融資成本高低
資金的取得、使用都是有成本的,即使是自有資金,資金的使用也絕不是“免費的午餐”。企業並購融資成本的.高低將會影響到企業並購融資的取得和使用。企業並購活動應選擇融資成本低的資金來源,否則,並購活動的目的將違背並購的根本目標,損害企業價值。西方優序融資理論從融資成本考慮了融資順序,該理論認為,企業融資應先內源融資,後外源融資,在外源融資中優先考慮債務融資,不足時再考慮股權融資。因此,企業並購融資方式選擇時應首先選擇資金成本低的內源資金,再選擇資金成本較高的外源資金,在外源資金選擇時,優先選擇具有財務杠桿效應的債務資金,後選擇權益資金。
(二)融資風險大小
融資風險是企業並購融資過程中不可忽視的因素。並購融資風險可劃分為並購前融資風險和並購後融資風險,前者是指企業能否在並購活動開始前籌集到足額的資金保證並購順利進行;後者是指並購完成後,企業債務性融資面臨著還本付息的壓力,債務性融資金額越多,企業負債率越高,財務風險就越大,同時,企業並購融資後,該項投資收益率是否能彌補融資成本,如果企業並購後,投資收益率小於融資成本,則並購活動只會損害企業價值。因此,我國企業在謀劃並購活動時,必須考慮融資風險。我國對企業股權融資和債權融資都有相關的法律和法規規定,比如國家規定,銀行信貸資金主要是補充企業流動資金和固定資金的不足,沒有進行並購的信貸項目,因此,企業要從商業銀行獲取並購信貸資金首先面臨著法律和法規約束。我國對發行股票融資要求也較為苛刻,《證券法》、《公司法》等對首次發行股票、配股、增發等制定了嚴格的規定,“上市資格”比較稀缺,不是所有公司都能符合條件可以發行股票募資完成並購。
(三)融資方式對企業資本結構的影響
資本結構是企業各種資金來源中長期債務與所有者權益之間的比例關系。企業並購融資方式會影響到企業的資本結構,並購融資方式會通過資本結構影響公司治理結構,因而並購企業可通過一定的融資方式達到較好的資本結構,實現股權與債權的合理配置,優化公司治理結構,降低委託代理成本,保障企業在並購活動完成後能夠增加企業價值。因此,企業並購融資時必須考慮融資方式給企業資本結構帶來的影響,根據企業實力和股權偏好來選擇合適的融資方式。
(四)融資時間長短
融資時間長短也會影響到企業並購成敗。在面對有利的並購機會時,企業能及時獲取並購資金,容易和便捷地快速獲取並購資金有利於保證並購成功進行;反之,融資時間較長,會使並購企業失去最佳並購機會,導致不得不放棄並購。在我國,通常獲取商業銀行信貸時間比較短,而發行股票融資面臨著嚴格的資格審查和上市審批程序,所需時間超長。因此,我國企業在選擇融資方式時要考慮融資時間問題。
三、我國企業並購融資方式的創新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和對外開放的深化,我國企業並購活動呈現出如火如荼的發展趨勢,我國企業並購活動不僅發生在國內,不少國內大型企業還主動參與國際間企業並購,企業並購資金金額更是呈幾何級基數增加。而我國企業現有的並購融資方式顯得滯後,難以適應所需巨額資金的國內或國際間並購活動需要,借鑒國外企業並購融資方式創新,我國並購融資方式勢在必行。
(一)杠桿收購融資
杠桿收購(LeveragedBuy-Outs,簡稱LBO)是指並購企業以目標公司的資產作抵押,向銀行或投資者融資來對目標公司進行收購,待收購成功後再以目標公司的未來收益或出售目標公司部分資產償還本息。杠桿收購融資不同於其它負債融資方式,杠桿收購融資主要依靠目標公司被並購後產生的經營收益或者出售部分資產進行償還負債,而其它負債融資主要由並購企業的自有資金或其他資產償還。通常,並購企業用於並購活動的自有資金只佔並購總價的15%左右,其餘大部分資金通過銀行貸款及發行債券解決,因此,杠桿收購具有高杠桿性和高風險性特徵。杠桿收購融資對缺乏大量並購資金的企業來說,可以藉助於外部融資,通過達到“雙贏”促成企業完成並購。
(二)信託融資
信託融資並購是由信託機構向投資者融資購買並購企業能夠產生現金流的信託財產,並購企業則用該信託資金完成對目標公司的收購。信託融資具有籌資能力強和籌資成本較低的特點。根據中國人民銀行2002年發布的《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規定,信託公司籌集的信託資金總余額上限可達30億元人民幣,從而可以很好地解決融資主體對資金的大量需求。由於信託機構所提供的信用服務,降低了融資企業的前期籌資費用,信託融資降低了融資企業的資本成本,信託融資就有利於並購企業完成收購目標公司。
(三)換股並購融資
換股並購是指並購企業將目標公司的股票按照一定比例換成並購企業的股票,目標公司被終止或成為並購公司的子公司。換股並購通常分為三種情況:增資換股、庫存股換股、母公司與子公司交叉持股。換股並購融資對並購企業來說不需要支付大量現金,不會擠占公司的營運資金,相對於現金並購支付而言成本也有所降低。換股並購對我國上市公司實現並購具有重要的促進作用。
(四)認股權證融資
認股權證是一種衍生金融產品,它是由上市公司發行的,能夠在有效期內(通常為3-10年)賦予持有者按事先確定的價格購買該公司發行一定數量新股權利的證明文件。通常,上市公司發行認股權證時將其與股票、債券等一起發行,通過給予原流通股股東的一定補償,提高了股票、債券等融資工具對投資者的吸引力,這樣有助於順利實現上市公司融資的目的。因此,發行認股權證對需要大量融資的並購企業來說可成功達到籌資的目標。
我國資本市場在1992年就嘗試應用權證,比如飛樂和寶安等公司發行了配股權證。但由於我國上市公司股權結構的不合理,一股獨大,個別機構操縱市場,市場投機現象嚴重,權證交易不得不被停止。但隨著我國資本市場各項法規、制度以及監管政策的到位,我國推出認股權證的條件逐漸成熟,相信認股權證融資終究會成為我國企業並購融資的重要方式。
;『叄』 誰懂,再融資和資產重組的發行股票是一回事嗎
不是一回事的。
再融資是指上市公司通過配股、增發和發行可轉換債券等方式在證券市場上進行的直接融資。再融資對上市公司的發展起到了較大的推動作用,中國證券市場的再融資功能越來越受到有關方面的重視。中國股權結構比較特殊,不流通的法人股佔60%以上,在這種情況下,股權融資對改善股權結構確實具有一定的作用。
資產重組是指企業改組為上市公司時將原企業的資產和負債進行合理劃分和結構調整,經過合並、分立等方式,將企業資產和組織重新組合和設置。狹義的資產重組僅僅指對企業的資產和負債的劃分和重組,廣義的資產重組還包括企業機構和人員的設置與重組、業務機構和管理體制的調整。現在所指的資產重組一般都是指廣義的資產重組。
『肆』 再融資指什麼 再融資有哪些方式
今日多家媒體上市公司再融資的核准、發行一直在正常推進,並購重組過程中涉及的配套再融資的審核也在正常上會,不存在所謂重啟。僅再融資發審會近一月沒有安排。按照相關規定,發審會召開前5天會發布相關通知,本周五不可能有再融資項目上會。再融資是什麼?再融資是指上市公司通過配股、增發和發行可轉換債券等方式在證券市場上進行的直接融資。所以再融資實際上包含三個方面的內容:配股、增發、發行可轉換債券。
配股是上市公司向原股東發行新股、籌集資金的行為。投資者在配股的股權登記日那天收市清算後仍持有該支股票,則自動享有配股權利,無需辦理登記手續。中登公司(中國登記結算公司)會自動登記應有的所有登記在冊的股東的配股許可權。
上市公司原股東享有配股優先權,可自由選擇是否參與配股。若選擇參與,則必須在上市公司發布配股公告中配股繳款期內參加配股,若過期不操作,即為放棄配股權利,不能補繳配股款參與配股。
股票增發配售是已上市的公司通過指定投資者(如大股東或機構投資者)或全部投資者額外發行股份募集資金的融資方式,發行價格一般為發行前某一階段的平均價的某一比例。
配股與增發的區別 :區別一,向原股東配售股票稱「配股」,向全體社會公眾發售股票稱「增發」,投資者以現金認購新股,同股同價。區別二,配股需受一定的限制的,如,連續三年凈資產預期年化預期收益率不得低於6%,再融資比例不得超過總股本的30%,配股價不得低於凈資產,由於事先須設定配股價,故此配股價不能定的過高,否則,尚未召開股東大會,可能就會跌破配股價,配股方案一年內有效,過期需重新提請證監會批准。 增發新股是泊來品,又稱市場化增發,其增發資格不受上訴凈資產預期年化預期收益率、融資比例限制,且增發不必公告發行價格,發行價格區間為:增發前的二十個交易日的算術平均值的85%~90%,然後在此區間竟價。
可轉換債券是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簡稱,又簡稱可轉債。它是一種可以在特定時間、按特定條件轉換為普通股票的特殊企業債券。
發行可轉換債券比直接發行債券或直接發行股票更為有利。(1)當股市向好,可轉換債券隨市上升超出其原有成本價時,持有者可以賣出轉券,直接獲取預期年化預期收益;(2)當股市由弱轉強,或發行可轉換債券的公司業績轉好,其股票價格預計有較大提高時,投資者可選擇將債券按照發行公司規定的轉換價格轉換為股票,以享受公司較好的業績分紅或公司股票攀升的利益;(3)當股市低迷,可轉換債券和其發行公司的股票價格雙雙下跌,賣出
可轉換債券及將轉券轉換為股票都不合適時,持券者可選擇保留轉券,作為債券獲取到期的固定利息。
『伍』 證監會恢復上市房企再融資,允許用來還債!第三支箭射出,影響有多大
11月28日,證監會發布消息稱,決定在房地產企業股權融資方面調整優化5項措施,並自即日起施行。政策涉及恢復涉房上市公司並購重組及配套融資;恢復上市房企和涉房上市公司再融資;調整完善房地產企業境外市場上市政策;進一步發揮REITs盤活房企存量資產作用;積極發揮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作用。
澎湃新聞采訪了多位房企人士和業內專家,解析政策對房地產整體作用,並逐條解讀每條政策影響。
一、恢復涉房上市公司並購重組及配套融資。允許符合條件的房地產企業實施重組上市,重組對象須為房地產行業上市公司。允許房地產行業上市公司發行股份或支付現金購買涉房資產;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時,可以募集配套資金;募集資金用於存量涉房項目和支付交易對價、補充流動資金、償還債務等,不能用於拿地拍地、開發新樓盤等。建築等與房地產緊密相關行業的上市公司,參照房地產行業上市公司政策執行,支持「同行業、上下游」整合。
中信建投證券房地產行業首席分析師竺勁稱,允許借殼上市與再融資,助力央國企做大做強,同時有助於減輕民營企業的流動性壓力。自2016年至今無房企成功借殼上市,本次政策恢復涉房房企重組上市,再次打開閘門,有利於在上市公司體系外擁有存量房地產資產的企業,將體外資產注入,做大上市公司凈資產和規模,盤活存量資產。同時,恢復房企再融資,募集資金可以用於補充流動資金、償還債務,有助於進一步減輕當前房企資金壓力,促進其健康發展。此外,通過股權融資募集資金,也有助於「保交樓」政策的落地。
平安證券地產團隊稱,新政允許符合條件的房地產企業實施重組上市,允許房地產行業上市公司發行股份或支付現金購買涉房資產並配套融資;一方面利於集團控股母公司擁有土地資源的房企做大做強,盤活集團未上市土儲;另一方面有助於提高優質企業並購積極性,在負債可控的基礎上通過再融資收購優質資產,同時補充擴充資本金實現規模快速突破。
中指研究院企業事業部研究負責人劉水表示,政策表示,允許符合條件的房地產企業實施重組上市,重組對象須為房地產行業上市公司,將加快出險上市房企重組,加快化解房地產風險,加快房地產風險出清。建築企業也將得到支持,同時將加快房地產企業與上下游建築企業、裝飾等企業整合。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表示,此處明確了對房企重組上市落實了寬松政策,尤其是提及發行股份或支付現金購買涉房資產。其對於目前暴雷企業和優質房企都有較好的優勢。其中爆雷企業可以藉此類重組上市工作理順債務關系,而對於優質房企來說,則有收購或控制此類企業的機會。
二、恢復上市房企和涉房上市公司再融資。允許上市房企非公開方式再融資,引導募集資金用於政策支持的房地產業務,包括與「保交樓、保民生」相關的房地產項目,經濟適用房、棚戶區改造或舊城改造拆遷安置住房建設,以及符合上市公司再融資政策要求的補充流動資金、償還債務等。允許其他涉房上市公司再融資,要求再融資募集資金投向主業。
嚴躍進分析稱,再融資屬於上市公司IPO後的重要融資方式,後續不排除會導入國企等資金進行持股,增強房企的資金實力和抗風險能力。
植信投資研究院資深研究員馬泓表示,過去兩年時間,幾乎難有股權融資案例出現,此次政策調整可能意味著未來一個階段,作為直接融資工具之一的股權融資重新恢復功能,預計房企資金來源狀況將持續向好。
三、調整完善房地產企業境外市場上市政策。與境內A股政策保持一致,恢復以房地產為主業的H股上市公司再融資;恢復主業非房地產業務的其他涉房H股上市公司再融資。
針對此條,劉水表示,表明監管部門支持H股上市房企再融資,促進房企融資恢復,緩解房企流動性緊張局面,防範房企風險繼續擴大。
四、進一步發揮REITs盤活房企存量資產作用。會同有關方面加大工作力度,推動保障性租賃住房REITs常態化發行,努力打造REITs市場的「保租房板塊」。鼓勵優質房地產企業依託符合條件的倉儲物流、產業園區等資產發行基礎設施REITs,或作為已上市基礎設施REITs的擴募資產。
竺勁表示,強化REITs與私募基金作用,盤活房企存量資產。本次政策著重強調要推動保租房REITs和基礎設施REITs的發展,再次強調已上市REITs的擴募。此外,提出要發展不動產私募基金,除了可以投資基礎設施之外,還可以投資存量住宅地產、商業地產,該政策有助於為當前住宅與商業地產引入新的資金,盤活房企存量經營性不動產,助力行業的健康發展。
嚴躍進分析稱,未來一些房企的項目盤活,如何借REITs方式來盤活,同時充當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房源,這是各地需要研究的。至少目前部分城市在收購房企存量房屋資產方面,是希望用於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功能。相關REITs金融政策也需要加快導入。
馬泓稱,此前央行已經明確,住房租賃信貸不納入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考核指標。二十大提出「租購並舉」,意味著未來金融機構將加大諸如住房租賃貸款、房地產保障性租賃住房REITs等金融工具的使用,更好地發揮創新金融工具對房地產市場的長期支持。
五、積極發揮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作用。開展不動產私募投資基金試點,允許符合條件的私募股權基金管理人設立不動產私募投資基金,引入機構資金,投資存量住宅地產、商業地產、基礎設施,促進房地產企業盤活經營性不動產並探索新的發展模式。
第三方機構LP智庫點評稱,從海外PE(PrivateEquity,私募機構)機構的發展路徑來看,由單一管理股權投資基金,向多元化的另類資產管理機構轉變是重要趨勢。不動產私募基金就是另類資產中重要的資產類別。例如黑石管理的萬億美元另類資產中,有四分之一屬於不動產私募基金,也是黑石歷史業績回報相對穩健的資產類別。這類不動產私募基金對於存量住宅、商業地產、基礎設施、城市更新等發揮積極融資功能和價值發現功能。期待證監會開展不動產私募基金試點,將開啟中國本土私募不動產基金的良性有序發展時代。
11月28日,中國證券報從接近監管人士處獲悉,證監會正在與基金業協會研究起草不動產私募投資基金備案細則,將盡快推出,符合條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屆時可申請試點。
馬泓認為,積極發揮私募股權基金的作用,開展不動產私募投資基金試點,這可能表明國內部分私募股權基金可能會參照成熟的國內外資產管理公司(AMC)的運作方式,開發掘金存量地產項目,促進房地產企業盤活經營性不動產,夯實相關房企現金流。
「第三支箭已經射出」
有房企財務條線人士向澎湃新聞表示,「我理解,這就是第三支箭」。嚴躍進也表示,此次政策明確了「支持房地產企業股權融資」,本質上就是第三支箭已經射出。
竺勁表示,「第三支箭」落地,金融支持房地產力度加碼。繼11月21日易會滿主席表示支持涉房企業開展並購重組及配套融資、支持有一定比例涉房業務的企業開展股權融資之後,今日房地產股權融資正式放開。一個月內「三支箭」相繼落地,金融支持房地產力度持續加碼,有助於促進行業的健康平穩發展。
億翰智庫表示,此次證監會的表態,恢復境內和境外股權融資渠道,正是市場期待已久的「第三支箭」,並且發言人還明確了資金不僅允許用於「保交樓」,還可投向主業,用於補充流動資金、償還債務、並購重組等,可以說一直緊綳的民營房企在年底迎來了「喘息期」,尤其是相較上一輪股權融資打開時期,房地產板塊的估值已接近「腰斬」,這無疑會提升行業的吸引力,也有助於防止房企爆雷風險的進一步蔓延。但股權融資本就是更為市場化的行為,對於已經爆雷違約的企業,當前市場環境下資本是否認可,這個仍有待觀察。
58安居客房產研究院分院院長張波同樣表示,面對不確定性不斷增多的外部環境,以及房地產市場下行壓力持續存在的環境,房企的「第二支箭」在本月已密集落地,但單靠債權融資對房地產行業來說依然難言可快速渡過難關,因此「第三支箭」的推進將加速,證監會決定在股權融資方面調整優化5項措施,對房企的意義重大,通過股權融資的發力,將有力推動房企解決資金問題,給行業以關鍵的「喘息」機會,積蓄能量穿越困境。
張波分析稱,從具體執行層面來看,允許上市房企的非公開方式融資,這一做法表現得更為靈活,對於融資金融的用途也表述較為廣泛,主要涉及項目的開工建設,並可用於債務償還,這一做法對緩解房企的債務壓力也將非常直接。同時對於涉房上市的再融資,則明確要求投向主業,這相對存在一定限制,但從現實情況來看,對此類上市公司的影響相對較小。
房地產政策接近「歷史最寬松時期」,市場有望在2023年初逐漸企穩
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分析認為,房地產行業持續下調,房地產各種政策已經接近歷史最寬松時期,恢復房地產上市企業再融資是重要的政策寬松。
今年1到10月,房地產開發企業到位資金125480億元,同比下降24.7%。其中,國內貸款14786億元,下降26.6%;利用外資62億元,下降13.5%;自籌資金44856億元,下降14.8%;定金及預收款41041億元,下降33.8%;個人按揭貸款20150億元,下降24.5%。
張大偉稱,整體看,房地產行業缺血嚴重,最近房地產各種寬松政策越來越多,相比之前寬松的主要方向是傾斜購房者,降低購房者入市壓力,最近很多政策都開始寬松房企,穩定房企的現金流,政策開始救助房企的資金鏈。
張大偉表示,整體看,房地產市場當下的問題是購房者支付能力、對後市的信心等,最近的政策的確會對市場有一定的積極作用,但預計市場見底依然需要一段時間。在11月一系列重磅政策的影響下,市場有望在2023年初逐漸企穩。
億翰智庫則表示,回顧11月,供給端政策接連出台,融資能解短期之急,但資金危機化解、企業恢復信心的根本還是回款,後續需求端的調整將更值得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