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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信託被騙

發布時間:2023-09-08 13:34:43

Ⅰ 買信託安全嗎

相對是安全的。
信託從規模,監管力度,政策,從業人員跨度,風控設置,資源配置等有其他理財產品無法比擬的優勢,這也是在中國二十多年來幾乎都實現了兌付的。所以說的相對安全就是二十多年了沒有投資者未被兌付的情況出現。

Ⅱ 剛性兌付的意思

剛性兌付是指信託產品到期後,信託公司必須將本金和收益分配給投資者。當信託計劃不能按期兌現或兌現有困難時,信託公司會通過發行新產品的方式進行處理。嚴格兌現是信託行業的一條不成文的規定。
不動產信託、政府融資信託等集合資金信託計劃以及銀行信託合作理財產品實行剛性兌付,證券投資信託不受此約束。 監管機構確保支付的初衷是為了促進新業務,讓投資者放心。也是為了維護金融和社會穩定,防止信託投資損失引發的群體性事件。 行業優勢和劣勢 據外媒報道,銀監會對信託公司的監管思路正在發生變化,允許信託公司暴露風險,並希望利用市場機制化解套現危機,並非總是「剛性套現」無論對錯。
拓展資料:
一、業內人士表示,由於信託資產難以轉移,如果不硬性兌現,很多投資者將不敢購買信託產品,這將對信託行業造成沉重打擊。這位分析師表示,大多數信託產品不能像股票和基金一樣輕易轉讓。
二、信託資產流動性差,投資起點高。如果沒有剛性套現的防線,就很難保護投資者的利益。 「這就是為什麼盡管媒體對信託業變現能力的關注從未放鬆,但作為直接利益相關者的信託產品投資者卻從未著急過。」一位分析師表示,即使吉林信託貸款詐騙案和中誠信信託曝光融資人參與民間借貸,在受託人履行受託責任受到嚴重質疑時,似乎也沒有客戶對受託人的投訴。 該分析師認為,造成這種「外急內不急」現象的原因在於信託行業奇怪的「剛性兌付」文化。它背離了「風險匹配收益,高收益隱含高風險」的資本市場永恆規律,創造了「零風險高收益」的神話。 用益信託首席分析師李玟認為,信託業這十年的快速發展得益於「剛性兌付」原則的保障。「因為對於投資者來說,沒有投資品種,信託沒有風險,收益也不錯。在這種情況下,每個人都會購買信託產品。」
三、中國信託業協會發布的2012年二季度末信託公司主營業務數據顯示,截至2012年二季度末,信託資產規模在一季度突破5萬億元的基礎上,增加2300億元,達到5.5萬億元。2007年,這一數字僅為9491.53億元。6年間,信託業資產規模增長近6倍。 信託行業的盈利能力也非常理想。數據顯示,第二季度,信託業營業收入為259億元,同比增長50%;利潤總額189.96億元,同比增長59.5%。

Ⅲ 建設銀行的理財產品至今有沒有不能兌現的

1.如果是建行正規的理財產品都兌現了。2.但是有的是飛單的。是有,沒有兌現的。3.所以買的時候,要認清是否是建行自己退出的理財產品。

Ⅳ 剛兌是什麼意思

剛兌就是剛性兌付意思。剛性兌付是指當用戶購買的理財產品到期後,運營公司必須分配給用戶本金及相應收益,如果投資計劃出現兌付困難時,運營公司必須要兜底處理,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剛性兌付是信託產品到期後,信託公司必須分配給投資者本金以及收益,當信託計劃出現不能如期兌付或兌付困難時,信託公司通過發行新產品兜底處理。剛性兌付是信託業一個不成文的規定。
剛性兌付在房地產信託、政府融資類信託等集合資金信託計劃,以及銀信合作理財產品中被執行,而證券投資類信託並不受此約束。
監管層要求確保兌付的初衷是為了推動新業務,讓投資者消除疑慮,也是為了維護金融和社會穩定,防止因信託投資虧損誘發群體性事件。
業內人士表示,由於信託資產很難轉讓,如果不剛性兌付,很多投資者將不敢購買信託產品,這將對信託業造成沉重打擊。該分析人士稱,大部分信託產品都不能像股票、基金一樣能很容易地進行轉讓。信託資產流動性差、投資起點高,如果沒有剛性兌付這一防線,投資者的利益將很難得到保障。
這就是為什麼盡管媒體對信託行業兌付能力的關心從未放鬆,但是作為直接利益相關方的信託產品投資者卻從沒有著急過。一分析人士表示,即使吉林信託騙貸案和中誠信託曝出融資方捲入民間借貸這樣惡劣的事件發生,在受託人履行受託責任受到嚴重質疑的時候,似乎也沒有發生一起委託人出面投訴受託人的事件。
該分析人士認為,造成這種「局外急局內不急」現象的原因在於信託行業怪異的「剛性兌付」文化。它背離了「風險與收益相匹配,高收益隱含高風險」這一資本市場永恆的規律,創造了一個「零風險、高收益」的神話。

Ⅳ 建行什麼理財暴雷

金融產品爆雷引發的糾紛正在密集顯現。
前不久中國裁判文書網的一則判例顯示,投資者向銀保監局投訴建行,要求監管部門查實建行異地銷售信託的相關文件。銀保監局因不作為而成為被告,並且最終敗訴。
由建行代理的這款信託產品,不僅害慘了投資者,還連累了銀保監局。、
六旬老太無奈狀告銀保監局
2020年8月4日,貴州省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布(2020)黔01行終190號判決書,判定貴州銀保監局終審敗訴。此前,貴陽市白雲區人民法院(2019)黔0113行初231號行政判決已經一審判定貴州銀保監局敗訴。
事情的起因並不復雜,貴州銀保監局也沒想到投資者這么「較真」。
故事的主角是一位年逾六旬的老太陸某,她出生於1959年10月,家住貴陽市南明區。這位陸老太是建行的高端客戶,2011年從建行購買了「吉信·松花江77號山西福裕能源項目收益權集合資金信託計劃」,沒想到自己的血汗錢打了水漂。
判決書顯示,2019年3月24日,陸老太太向貴州銀保監局郵寄提交《實名投訴信》,請求:
1、銀保監局查實中國建設銀行貴州省分行是否異地推介銷售「吉信·松花江77號山西福裕能源項目收益權集合資金信託計劃」;
2、銀保監局查實中國建設銀行貴州省分行是否獲得吉林信託有限責任公司的授權;
3、銀保監局查實原告與吉林信託有限責任公司之間的《信託合同》的簽約、交付方式。
第二天,貴州銀保監局就收到該《實名投訴信》,但一直到起訴之日未對投訴作出回復,故陸老太太向法院院提起訴訟,訴請:1、判決確認被告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貴州監管局未對《實名投訴信》進行回復的行政行為違法;2、判決被告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貴州監管局未對《實名投訴信》內容履行回復職責;3、本案訴訟費由銀保監局承擔。
投訴還是信訪?
這起行政訴訟案件爭議的焦點,在於陸老太到底是屬於投訴還是信訪。
根據《銀監會機關銀行業消費者投訴處理規程》第二條:「本規程所稱投訴,是指消費者因購買銀行業金融機構產品或接受其服務,與銀行業金融機構或銀行業從業人員發生業務糾紛或服務糾紛,認為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向銀監會反映情況、主張合法權益的行為」。

陸老太認為,其作為購買「吉信·松花江77號山西福裕能源項目收益權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的消費者,其於2019年3月24日向被告郵寄提交的《實名投訴信》,其內容屬於投訴。
但貴州銀保監局辯稱,陸老太的《實名投訴信》不應適用《銀監會機關銀行業消費者投訴處理規程》,且系重復信訪事項,不屬於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圍,且銀保監局在收到《實名投訴信》後,已通過電話聯系陸老太。
法院認定,陸老太所郵寄《實名投訴信》的內容並非被告所稱的信訪,故不屬於重復信訪情況,且銀保監局僅通過電話聯系陸老太告知其投訴事項相關情況,但並未作出是否受理原告投訴的書面決定,故對銀保監局的該辯解意見,法院不予採納。認定銀保監局局工作人員誤將投訴甄別為重復信訪行為未予答復,應屬未正當履行相應的行政職責,最終判決銀保監局敗訴,二審維持原判。
值得一提的是,二審期間,貴州銀保監局主動通知陸老太對其投訴的內容進行了答復,但陸老太對該履職行為不予認可。
爛尾十年的信託
令建行、貴州銀保監局和陸老太都頭疼的這款信託,是吉林信託的「吉信·松花江77號山西福裕能源項目收益權集合資金信託計劃」。
這款信託計劃的詳情,可以從另一起發生在山西建行的訴訟中略見一斑。山西老太太李某以其兒子曹某的名義投資5000萬元購買了這款信託產品,其結局也向貴州的陸老太太一樣凄慘。
官司打到了最高法。據(2019)最高法民終1594號判決書的信息顯示,2011年,受託人吉林信託根據委託人的意願設立本信託計劃,,為山西福裕能源有限公司融資。以受託人名義將信託資金用於受讓其子公司投資建設的450萬噸洗煤項目、180萬噸焦化項目和20萬噸甲醇項目的收益權,融資人以分期信託資金分別用於三個項目的投資建設。按照計劃,上述三個項目要在2011年12月投入試用,2012年要盈利。但直至訴訟發生的2019年尚未建成。
2011年10月26日,吉林信託公司與建行山西分行簽訂《吉信·松花江[77]號山西福裕能源項目收益權集合資金信託計劃保管合同》約定,吉林信託公司委託山西建行為信託項下信託資金的保管人,吉林信託公司在山西建行指定的營業機構為信託計劃開立信託財產專戶作為保管賬戶,信託的一切貨幣收支活動,包括但不限於投資、支付受益人信託利益總額,均需通過該保管賬戶進行;山西建行保管費按信託計劃資金總額0.1%的年費率收取,並約定了保管費的支付方式。

也就是在這一天,經建行山西分行工作人員推介,李老太太以兒子曹某的名義簽署了系列信託文件,包括《信託計劃說明書》、《風險申明書》、《信託合同》,從此將自己的5000萬元送上了不歸路。而如果按照合同約定,該信託應於2013年11月16日到期。
但李老太沒有等來回本付息,卻等來了項目重整的消息。
2013年11月29日,山西省柳林縣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受理山西聯盛能源有限公司及其下轄公司等12家企業重整申請。2017年4月20日,呂梁中院裁定批准《山西聯盛能源有限公司等三十二家公司重整計劃》《重整計劃(修正案)》,終止重整程序。重整計劃主要內容為:、聯盛集團的普通債權清償,分為兩種方案:A方案為現金清償,B方案為債轉份額清償,由債權人在A方案和B方案中選擇,B方案債轉份額清償是留債和債轉份額相結合的方案。最終吉林信託選擇了B方案。
建行有沒有責任?
本以為能安享收益,沒想到卻在銀行的推薦下買了顆「雷」,李老太的兒子曹某狀告吉林信託和建行山西分行。
曹某起訴稱,吉林信託公司和建行山西分行違背誠實信用原則,惡意串通,應依據《合同法》第四十二條承擔連帶賠償責任,請求判令吉林信託公司、建行山西分行連帶賠償人民幣5000萬元及相應利息。
曹某提交的錄音證據顯示,投資者與建行山西分行曾進行談判,擬證明建行山西分行領導承諾投資者的本金不會受損失,一年內能得到解決。
但建行山西分行對該份錄音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均不予認可,稱信託收益的分配應當根據信託合同來確定,而不是個人承諾。
曹某另外提交了建行山西分行下屬機構的理財經理宮某的證人證言,擬證明建行山西分行只是代收客戶資金,但卻當作理財產品賣給了曹某,因此建行山西分行的行為是違規的,應當承擔責任。
但法院認定,證人宮某與曹某家庭有頻繁的經濟往來,存在利害關系,其證言不應被採納。
另外,曹某還主張建行山西分行工作人員在推薦該產品時進行誤導、誇大性介紹,但由於未能提供證據予以證明,未獲法院支持。
最終法院判定投資者敗訴。
山西的李老太、貴州的陸老太,像其他望眼欲穿的投資者一樣,仍在苦苦等待最終的結果。

Ⅵ 信託有風險嗎

信託有風險。
根據不同的產品有不同的風險控制措施,主要有:抵押、質押、擔保和結構化設計等 。有的產品只採用一種風控措施,有的產品同時採用多種風控措施。
(1) 抵押或質押:融資方將其動產或不動產(房產、股權等)抵押或質押給信託公司,若融資方無法按期支付信託產品的本金及收益,信託公司可以拍賣抵押或質押物,以保障投資人的利益;
(2) 擔保:對於沒有抵押(或質押)或者抵押率比較高的,信託公司往往會要求融資方對信託財產提供相應的擔保。比如,擔保公司擔保、第三方擔保(融資方的母公司或關聯公司)、公司法人無限連帶擔保等;
(3) 結構化設計:所謂結構化設計就是將信託收益權進行分層配置,購買優先順序的投資者享有優先收益權,購買次級和劣後級的投資者享有劣後收益權。在固定收益類信託理財產品中,劣後級投資一般由融資方投資,信託期滿後,投資收益在優先保證優先順序受益人本金、預期收益及相關費用後的余額全部歸劣後級受益人;若出現投資風險,也先由劣後級投資者承擔;
(4) 以房地產信託為例:房地產信託貸款,風險控制措施一般為土地或現房抵押,保證擔保;房地產股權投資,風險控制措施一般為信託持股,股權質押,派駐人員,監控資金,回購安排等。

Ⅶ 邢利斌的相關事件

2012年3月18日, 邢利斌花7000萬巨資在三亞麗思卡爾頓酒店為女兒舉辦大型婚禮,並邀請了很多明星到場表演。據知情人透露,這個盛大的婚禮總費用超過7000萬,專門花費數千萬元從北京請了最專業的婚禮策劃公司何氏佰匯高端婚禮策劃機構策劃,包下了麗思卡爾頓、萬豪、希爾頓等幾家全球頂級五星級酒店,還租了3架飛機載親朋好友到三亞。
邢利斌為女兒婚禮專門開的一場群星演唱會,會場嘉賓都是來自山西本地和全國的知名人士,還有國際嘉賓。
據悉,演唱會請來了諸多明星助陣。朱軍、周濤主持,王力宏、蕭亞軒、陳佩斯、朱時茂、馮鞏、韓紅、殷秀梅、范瑋琪、周傑倫等人則現身表演。
男方李波,其父是湖南某房地產商 ,女方嫁妝六輛法拉利。
山西富豪邢利斌接受采訪,否認花「7000萬嫁女」,稱實為3場活動合辦,共花費1500萬元。邢利斌稱,朱軍、周濤、閻維文等明星都是他的多年好友,是作為朋友來幫忙的,沒要一分錢。
據其介紹,包括婚禮在內的實際花銷不是7000萬而是1500萬,包括往返機票300餘萬,婚禮花銷267萬(男方花費),其餘為演出費用和參加三亞系列活動人員的住宿、旅遊等開銷。
「這么多錢也並不全是婚禮的花銷。」邢利斌說,2012年是聯盛集團成立十周年,計劃舉辦一系列慶祝活動,包括組織員工去三亞旅遊,參加公司在三亞房地產項目的開盤儀式等。
他稱,所謂的群星演唱會不是為婚禮主辦的,自己經營聯盛十年,以前也舉辦過類似的慶祝活動。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流傳的關於演唱會現場的視頻中,背景為「聯盛·三亞」,演出過程中,演員也並未提及任何祝福新人的話。據其對其他媒體表述,一些明星大腕都是自己的好友。
這次出嫁的是邢利斌的大女兒,也是其與妻子兩大家孩子中第一個結婚的,按照當地的習俗,婚禮要大操大辦。
之所以選擇在三亞舉辦婚禮,也和聯盛集團的轉型發展有關。2007年9月,邢利斌在海南啟動了自己的第一個地產項目,這項總投資超過15億元的地產,於2012年3月17日封頂開盤。
尚不能證實邢利斌在海南有幾處樓盤。不過,市場信息顯示,一個名為萬聯.晉海的樓盤於2012年3月17日在海南開盤,這一聯盛集團布局海南的開山之作均價達到三萬元/平方米。
「公司成立十周年、樓盤開業、女兒結婚,這是三件喜事對到一起了,為什麼媒體報道時只說婚禮的事呢?」對於外界的斷章取義,邢家人表示很費解。
而關於6輛法拉利嫁妝一事,邢利斌稱,「6輛法拉利只有2輛和我們有關系,我弟弟自己有一輛,我的家人考慮到孩子出嫁,也湊錢買了一輛作嫁妝,其餘4輛是借來當婚車用的,當天用完就開走了。」
此次奢華婚禮牽出的一大疑點就是,邢利斌當年如何以8000萬的「白菜價」收購柳林興無煤礦,這是否涉嫌低價購買國有資產。
彼時,年產能60萬噸的興無煤礦是柳林縣最大的國有礦。為了提高煤炭附加值,該礦曾計劃上馬洗煤廠、焦化廠等調產項目,但均因資金問題擱置。
2002年,財政收入僅為2億元的柳林縣委、縣政府,針對全縣國有企業虧損嚴重、工人工資拖欠、上訪不斷等諸多問題,提出了「一退兩置換」(國有資產有償退出、產權置換、職工身份置換)政策,並決定以興無煤礦為試點,對全縣國有企業進行改制。
根據當時的評估資料,興無煤礦保有儲量8400萬噸,資產總額26181萬元,負債19355萬元,凈資產6826萬元,資產負債率為73.9%。
在公開拍賣會上,邢利斌擊敗競標對手買斷興無煤礦全部國有資產。
賬面的出資額盡管有5.8749億元,但本報記者了解到,現金支付僅佔8000萬元,其他還包括承接企業負債19355萬元以及償付資源價款3.1394億元(2005年開征資源價款後支付,並非當時支付)。
高於當時市價拿下煤礦的舉動,在邢利斌多次收購煤礦中屢見不鮮。很快邢利斌著手成立了山西聯盛能源集團,又通過兼並、股份、租賃、承包等多種方式,用一年多時間並購了小型煤礦16對。
對於8000萬是白菜價收購,邢利斌說「買興無的時候,煤價是100多塊錢,買下就開始漲,那假如煤價掉了呢?那我不就血本無歸了?」在邢利斌看來,自己的舉動多少有些賭博的意味。並稱此事有關部門已調查過,沒有問題。
業內人士表示,邢利斌買下興無煤礦,採取的這種出價高者得的拍賣制度,並非廉價變賣國有資產,有其特殊的歷史原因,而這種地方煤礦的改制經驗,後來在山西盛行一時,直至煤改的開始。 這位山西本地曾經堪稱首富級別的巨鱷,一手運作著山西省最大的民營煤炭能源集團聯盛集團,曾在3月,因被捲入「7000萬嫁女」風波逐漸出現在公眾視野,「炫富」、「奢靡」成了外界對其最直接的認知。
而就在一年後,聯盛集團發家地山西柳林縣煤炭工業局局長杜彥斌卻公開對媒體表示,柳林眾多煤企中,聯盛集團的日子最不好過,甚至直言「它從2011年7月開始欠發工資,目前工資只發到2012年7月」。
盡管並沒有明顯跡象顯示聯盛集團出現流動性問題,但其採用極高杠桿維持並購及日常運營的資金需求確是不爭事實。作為當地的產業龍頭,聯盛集團也是諸多金融機構的常客,除國開行提供大筆貸款之外,為其提供融資的商業銀行及農信社名單更是冗長。此外,聯盛集團在信託融資方面也可謂長袖善舞,包括中投信託、吉林信託等至少5家信託公司與其有過深入合作。
但據接近聯盛集團的金融人士透露,集團負債率已逼近100%。而其原本計劃與平安信託合作的100億項目,目前也面臨胎死腹中的危險。

Ⅷ 剛兌是什麼意思

剛兌就是剛性兌付意思。剛性兌付是指當用戶購買的理財產品到期後,運營公司必須分配給用戶本金及相應收益,如果投資計劃出現兌付困難時,運營公司必須要兜底處理,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只是套現可以簡單理解為投資者購買某一理財產品後,到期後必須按照事先約定的本金和利率進行套現。即使投資過程中出現虧損,信託公司也會處理。這是經常聽說的只是套現。
拓展資料:
一、事實上,大多數金融產品都是有風險的,但根據金融產品的不同類型,投資過程中面臨的風險也不同。比如我們熟悉的貨幣基金,在購買的時候不承諾保本,但是風險概率很低,屬於穩定的金融產品。 在實際投資中,只是套現是沒有法律依據的,即如果我們投資的理財產品出現虧損,信託公司可以拒絕進行只是套現。但是,為了減少對自身的影響,很多信託公司會進行多次剛換,這會給信託公司帶來很大的風險。
二、目前有一種趨勢是,交易所剛剛被打破。未來投資理財,一定要注意個人面臨的風險,尤其是不保本的理財產品。投資時要注意資金的去向。如果風險比較大,個人要謹慎投資,防止後期虧損,用閑錢投資。
三、剛性兌付是指信託產品到期後,信託公司必須將本金和收益分配給投資者。當信託計劃不能按期兌現或兌現有困難時,信託公司會通過發行新產品的方式進行處理。硬性兌現是信託業不成文的規定。 不動產信託、政府融資信託等集合資金信託計劃以及銀行信託合作理財產品實行剛性兌付,證券投資信託不受此約束。
四、監管機構確保支付的初衷是為了促進新業務,讓投資者放心。也是為了維護金融和社會穩定,防止信託投資損失引發的群體性事件。 業內人士表示,由於信託資產難以轉移,如果不硬性兌現,很多投資者將不敢購買信託產品,這將對信託行業造成沉重打擊。這位分析師表示,大多數信託產品不能像股票和基金一樣輕易轉讓。信託資產流動性差,投資起點高。
五、如果沒有剛性套現的防線,就很難保護投資者的利益。 這也是為什麼盡管媒體對信託業變現能力的關注從未放鬆,但作為直接利益相關者的信託產品投資者卻從不著急。一位分析師表示,即使吉林信託貸款詐騙案和中誠信信託曝光融資人參與民間借貸,在受託人履行受託責任受到嚴重質疑時,似乎也沒有客戶對受託人的投訴。 該分析師認為,造成這種「外急內不急」現象的原因在於信託行業奇怪的「剛性兌付」文化。它背離了「風險匹配收益,高收益隱含高風險」的資本市場永恆規律,創造了「零風險高收益」的神話。

Ⅸ 華晨債券持有人詰問:AAA級國企債券,竟能如此處心積慮、惡意違約

債券違約12天後,華晨 汽車 集團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晨集團」)於11月4日,針對「17華汽05」債券發布公告,稱「因公司資金緊張,未能按時兌付債券本息」,正式承認債券違約。違約未兌付的金額達10億元。

目前為止,華晨集團存續的債券還有172億。

該投資人一步步復盤了10月23日債券到期日之前,華晨集團的這一系列動作,包括:

1、5月22日和7月9日,兩次轉讓華晨中國(HK:01114)股權至遼寧交投集團(以下簡稱「遼寧交投」),華晨集團原本持有華晨中國42. 32%的股權(21.35億股),5月22日轉讓給遼寧交投2億股(3. 96%),7月9日再轉讓4億股(7. 93%),兩次交易結束後,華晨集團還持有華晨中國30.43%的股權(15.35億股);

2、6月9日華晨集團將直屬上市子公司申華控股(SH:600653)股權無償劃轉給集團子公司遼寧華晟;

3、9月22日成立子公司遼寧鑫瑞 汽車 產業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遼寧鑫瑞」),9月30日將手中還持有的30.43%華晨中國股權全部轉讓給遼寧鑫瑞,至此,華晨集團不再直接持有華晨中國股份;

4、分別在8月18日和10月16日,發布可以兌付債券的公告;

5、10月17日,將旗下上市公司申華控股的注冊地,從上海變更至遼寧自由貿易試驗區沈陽片區;

另外,違約之後,11月5日,遼寧鑫瑞與吉林信託簽署股權質押協議,將持有的全部華晨中國股權全部質押出去。

「整體復盤來看,我認為,這次債券違約行為應該是處心積慮、蓄謀已久的,背後可能經過精心策劃。」這位投資人說。

華晨集團部分股權結構圖。華晨集團間接持有香港上市公司華晨中國30.43%股份,後者間接持有華晨寶馬50%股份,寶馬集團持有另外50%股份。

華晨集團部分股權結構圖。華晨集團間接持有香港上市公司華晨中國30.43%股份,後者間接持有華晨寶馬50%股份,寶馬集團持有另外50%股份。

當初投資華晨集團債券,看重它什麼?

「首先華晨集團是AAA評級,報表很好看。」上述投資人說,「如果沒有這個前提,華晨集團根本就發不出債來。」

AAA是債券信用評級的最高級,意味著償還債務的能力極強,基本不受不利經濟環境的影響,違約風險極低。

華晨集團的報表之所以「很好看」,是因為合並了華晨寶馬。據該投資人了解,到目前為止,華晨寶馬沒有欠一分錢貸款,而且每年都會有分紅——2019年華晨中國分紅共計獲得7.17億元人民幣。

「華晨集團看起來很大,總資產1000多億(華晨集團債券半年報顯示,華晨集團總資產為1933.25億元),但真正唯一的優質資產就是華晨寶馬的股權。而且在沈陽市每年的納稅中,華晨寶馬接近佔了一半。」這位投資人說。

另外據他了解,2018年7月,寶馬集團與華晨集團簽署交易框架協議,約定華晨集團於2022年向寶馬集團轉讓華晨寶馬25%的股權。對價款應該在2022年10月支廳舉激付,本息合計對價金額有360億左右。上述協議還包括,寶馬集團將繼續加大在沈陽的投資。

這就給了投資者一個明確的預期保障:2022年,360億到賬,而且即使轉讓之後,華晨集團依然還持有25%的華晨寶馬股權,還會繼續得到分紅。

與此同時寶馬集團在中國的投資也會越來越大,「據我們了解,可能產能要比現在翻一倍。」他說,「我們在走訪時還了解到,寶馬集團已經和遼寧省達成了500億零部扮襪件生產訂單的合作意向。」

這位投資者回憶,答碼投資者在與華晨集團溝通的時候,華晨集團曾反復強調:「我們國產的可能不一定好,但寶馬這邊肯定是很好的」「你看我有這么好的一個寶馬在這,金字招牌」。

「寶馬就是個現金牛,大家還擔心什麼呢?」這位投資者說。

有錢為何不還?

華晨集團半年報顯示,其貨幣資金為513.76億元。

「17華汽05」債券募集說明書中第29頁中寫明了償債應急保障方案,其中第一條便是發行人現金儲備較為充足,能夠保障債務本息及時償付。

「但據我們了解,發行人華晨集團賬上大部分貨幣資金要麼是並表上來的,都下沉在各個子公司,很難歸集,要麼就是票據保證金,絕大部分都是受限的,是不能用來如募集說明書所述『能夠保障債券本息的及時償付』的。」該投資人說。

11月9日,「17華汽05持有人大會」上,持有人也提出這個問題:「賬面大量貨幣資金無法用於償還債務,是否存在財務造假,和挪用佔用情況?」

華晨集團回應說:「截至2020年6月末,華晨集團貨幣資金513.8萬元,其中不可動用的資金是167.6億元,主要為票據保證金,可動用貨幣資金346.2億元,主要為華晨寶馬254.8億元,華晨中國70.9億,金杯股份上市公司15億元,申華控股的上市公司2.7億元,新晨動力上市公司0.6億元。華晨集團作為上市公司控股股東,不得非金融性佔用上市公司資金用於償還債務,華晨集團可動用的資金很少,且分布在多家企業中,各企業可動用資金余額較低,不足以償還債務。」

轉讓股票給遼寧交投,錢去哪兒了?

2020年5月22日、7月9日,華晨集團,與遼寧交投及其全資子公司遼寧交投交通投資公司有限責任公司,簽署戰略投資協議。

「華晨集團把2億股華晨中國的股權轉讓給遼寧交投,之後又轉了4億股,後來還有一次華晨中國的特殊派息。」這位投資人說。

「6億股,按照華晨中國市值7塊錢來看的話,再加上特殊派息,40多億港元資金,我們現在也不知道去哪兒了,因為他說是用來兌債券的,但債券沒有兌付。」該投資人說。

11月9日的持有人大會上,華晨集團透露,「將所持的華晨中國6億股協議轉讓給遼寧交投,轉讓對價合計金額是38.69億元人民幣。」

與此同時,華晨集團也一直沒有具體披露這筆資金的具體用途,同樣是11月9日持有人大會上,華晨集團首次透露「資金主要用途為歸還華晨集團對外債務,以及用於解決華晨集團公開債券市場的剛性兌付」。

但「17華汽05」並沒有兌付。

據投資人分析,這筆資金並沒有立即給到華晨集團。今年7月,曾有投資人去華晨集團調研,「華晨集團資本運營部部長說錢就在交投手裡,因為華晨集團當時有一些(特殊情況),比如供應商欠款,或銀行利息未支付,如果錢對價給到了華晨集團,會擔心華晨集團的銀行賬戶被凍結,導致最後不能支付。」

「他當時說這個錢就是定向來支付債券的,可以解決2021年3月之前的債務,我們也就相信了企業這么說,但是現在看上去企業在騙我們,因為債券沒有兌付。」投資人說。

新成立子公司意欲何為?

債券兌付日到期之前一個月,即9月22日,華晨集團設立全資子公司遼寧鑫瑞,注冊資本1000萬。9月30日簽署股權轉讓協議,華晨集團將持有的華晨中國15.35億股無償轉讓給遼寧鑫瑞。

這意味著,華晨中國從華晨集團的子公司,變成「孫公司」。

「這相當於把華晨中國的股權下沉了一層,到華晨集團的孫公司層級。(這么做)可以避免直接持股,避免債務違約後核心資產被凍結。」這位投資人分析說,「作為債券持有人,當時我們非常氣憤。」

「雖然這件事情從股權角度上看,不涉及重大資產劃轉,因為它還在體系內。但是作為債權人來說,如果說企業發生違約事件,我們本來是可以去查封凍結華晨集團持有的華晨中國這部分股權。它現在下沉了一層,致使我們可能碰不到孫公司的股權了。我們只能去查封凍結鑫瑞,但鑫瑞注冊資本只有1000萬,雖然後來增至40億,但那是認繳。所以對投資人來說,這是事關兌付的重大資產劃轉。」該投資人說。

為何在兌付日之前多次發布兌付承諾?

違約之前一周,華晨集團曾於10月16日針對本期債券發布公告,稱「將於10月23日開始支付最後一個年度利息和本期債券本金」。另外在此之前的8月18日,華晨集團也曾發布類似公告,稱「我公司將繼續堅定履行國企職責,按時兌付到期債券,維護合法權益」。

這位投資人分析,這兩份公告在很大程度上誤導了某些投資人,以致做出錯誤的判斷,大額買入了「17華汽05」債券。

「債券違約之前,我們通過很多渠道去打聽能不能兌付。之後華晨集團掛了一個公告(10.16公告),公告寫它能兌付。」這位投資人說。

「這種公告有兩種:兌付公告,和兌付不確定性公告。存在兌付不了的風險的話,它應該掛不確定性公告。這樣一來,如果我是持有人的話,看到不確定性公告,我可以根據公告做投資決策。我覺得它兌不了,我賣出。但如果最後兌付了,算我投資失敗。」該投資人分析說,「而沒有持有債券的人,看到兌付不確定的話,可以不買。但是可以兌付的公告出來的話,持有人就不會賣了,同時,沒有持有的人,也就可能會買進。」

「華晨集團的這個兌付公告嚴重影響了持有人做出正確的投資交易判斷,我印象中這是首次省級國企掛網兌付公告但沒有兌付的案例。」這位投資人說,「你告訴我你能兌付,但最終沒有兌付,我們認為是對公開市場的一種欺詐行為,涉嫌虛假陳述。」

申華控股為何變更到沈陽?

10月17日,華晨集團變更旗下上市公司申華控股(SH:600653)的注冊地,從上海變更至遼寧自由貿易試驗區沈陽片區。

這同樣引起投資人質疑,「如果在外地的話,他們可能認為不方便,還是拿回自己省裡面,可以對法院有影響力。」

據這位投資人分析,申華控股本來注冊地在上海,如果之後債權持有人要起訴華晨集團並申請凍結申華控股股權的話,可以通過上海金融法院或上海市中院。但遷到沈陽之後,根據訴訟管轄權歸集,只能到沈陽中院起訴。

「這個事情比較麻煩的地方就在於,只能到沈陽中院起訴。華晨集團如此安排,其用意明眼人一看便知。」

至於申華控股本身,該投資人分析說,「(申華控股)在華晨體系內處於比較弱的地位,經營也不怎麼樣」,「我們也不是奔著申華的資產去的,而是股票。就是想一旦查封凍結的話,能給自己一個抓手。其實債券投資人最開始投的時候,也沒人奔著申華這塊資產,都是奔著華晨寶馬去的。」

優質股權為何被質押?

遼寧鑫瑞的股權騰挪還沒完。

11月6日,華晨中國發布公告,遼寧鑫瑞與一名獨立第三方貸款人簽訂協議,將遼寧鑫瑞持有的全部華晨中國股權,質押予貸款人。

11月9日持有人大會上,獨立第三方貸款人身份揭開,為吉林信託。但更為具體的信息沒有披露,當時會上不止一家債權人問到這筆借款的規模、用途、期限等問題,但華晨集團沒有予以答復。

「這意味著,如果華晨集團被法院裁定破產重整的話,這部分股權質押會算作有財產擔保的優先債權,跟我們這種普通債權人相比,優先債權人清償先於我們。」這位投資人分析,「華晨集團利用了這個規則,把這一部分最優質的股權安全的放到了外邊。一旦我們去重整的時候,是沒有辦法拿到這部分資產的。」

據11月13日消息,華晨集團被申請破產重整,沈陽中院已受理。申請人為格致 汽車 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其從事 汽車 沖壓模具產業,注冊地為吉林省遼源市。

責編 | 姚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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Ⅹ 中科院子公司再爆一「雷」 吉林信託4.5億逾期

近日,中科院子公司中科建設近日再陷兌付危機,吉林信託匯融38號4.5億資金逾期!

而這已是中科建設短短4個月內第四次出現兌付問題!

小債曾在《驚雷不斷!資管公司也違約了,且系中科院孫公司!》中提到,中科建設子公司中科金控「華創中科金一號集合資產管理計劃」1.5億元資金逾期。6月29日,中科建10.5億元人民幣3年期銀團 貸款 出現違約,不過這一消息被中科建單方面否認,表示已完成展期。另外,涉及中弘福分的匯融16號兌付希望渺茫。

匯融38號成立於2017年9月29日,發行規模4.5億元,信託期限24個月,按季付息。認購起點100萬, 收益 率8%-8.6%。

融資人為中科建設開發總公司,系中科院全資子公司,中科院是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也是中國自然科學最高學術機構、科學技術最高咨詢機構。擔保人為中科建下屬子公司中科建飛。

該信託資金主要用於位於上海市青浦區大虹橋板塊「中科-意邦國際家居博覽中心」三期項目的後期裝修及設備采購。其中3.5億元用於後期裝修,1億元用於歸還對應的部分金融機構借款。

小債從投資者處獲悉,匯融38號本應七月初付息,不過貸款及擔保人中科建設、中科建飛及二公司的上級主管機關中國社會科學院行管局聯合發表聲明,承諾七月底付息。然而截止七月底,融資方中科建並未能付息。投資者又收到中科建飛單方承諾八月底付息的聲明。

但截止目前,投資者依然未收到付息。投資人認為中科建二次違約,行為惡劣。

而令投資者不解的是,吉林信託負責該項目的經理電話不接、簡訊不回、微信不在線,早已無法與其取得聯系。無奈之下,9月5日,投資人來到吉林信託的總部討要說法,不過卻吃了閉門羹。

據小債調查,吉林信託並未給出實質性舉措。吉林信託方面表示,9月付息的可能性不大。

抵押物估值宣傳不實、資金被挪用、還款項目涉訴

小債通過論壇、qq投資群采訪了投資者。投資者的信任在於,一是看中了中科院子公司的金字招牌,二是相信吉林財政廳下屬吉林信託的管理實力,另外在匯融38號的風控措施中,還有約10億元的土地質押,就算後續出現兌付難題,也足以兌付本息。

小債(bondreview)獨家獲悉,匯融38號還存在抵押物估值虛高、資金被挪用的重大嫌疑。

在匯融38號信託項目執行過程中,信託公司並未對貸款賬號和回款賬號進行有效監管。

投資者曾前往上海實地考察,考察結果令投資者震驚。

一、其中,信託合同和盡調報告中的資金投向為3.5億用於意邦三期 B 項目後續裝修+1 億用於意邦三期 B 項目項目對應的金融機構借款。

而實際的情況讓投資者十分詫異,目前意邦三期B的酒店公寓至今還未裝修,附近雜草叢生,室內還沒有動工。也就是說,3.5億資金並為用於意邦三期 B 項目的裝修,資金去向不知所蹤,因而有涉嫌資金挪用的重大嫌疑。

二、而關於抵押物(意邦項目三期A),盡調報告中抵押物一樓租金6元/每天/平米,二樓租金約4.5/每天/平米,三樓租金3.8元/每天/平米,4樓租金3.4元/每天/平米。

而據投資者實際考察,實際出租價格與出租價格有很大出入,一樓3-3.5元/天/平方米;二樓僅出租了3間,剩餘都是空的,出租價格0.6-0.7元/天/平方米;三樓沒人租。與盡調報告中的價格信息相去十萬八千里。

在意邦項目三期A大樓中,有買下該項目商鋪的投資者反映,自買下開始,投資者多年沒有拿到租金,官司也已經打了很多年。現在法院讓租戶直接把資金交到法院去,不要交給意邦。

中科建飛訴訟纏身,並多次被各地法院納入 失信 被執行人名單。

三、吉林信託提供的盡調報告中,抵押物抵押率實為63%,而吉林信託在推介資料中卻告訴投資者為45%,欺瞞投資者。

另外,投資者收到的推介書與盡調報告中的所記載的抵押物估值嚴重不符,推介書中記載抵押物價值10億人民幣,而盡職報告中記載為7.11億。

經投資者實地考察,該抵押樓盤位於上海郊區,距市中心四十公里,位於一個農村小鎮,或存在價值高估風險。

四、該信託項目的還款來源為上海意邦項目未來2年銷售收入、融資人綜合收入、擔保人中科建飛的綜合收入、抵押物租金及未來處置收入。

目前,因上海意邦項目涉訴,法院已經查封了資產,因產權問題,目前沒有人再來買。也沒有辦法再抵押獲得融資。因為,匯融38號還款來源幾乎成了一紙空文。

投資者認為,吉林信託在執行過程中信託公司未對貸款賬號和回款賬號盡進行有效監管,使信託貸款被挪做他用,並且虛報抵押物估值和租賃價格,存在失職行為。

一眾機構踩雷中科建設

據盡調報告顯示,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中科建設總資產407.69億元,所有者權益130.24億元,資產負債率68.05%;2016年實現營業總收入297.77億元,凈利潤27.74億元,企業營收狀況與利潤率良好。

融資人目前的主營業務主要包括房建工程、基礎設施建設和商品銷售。其中房屋工程和商品銷售2016年分別佔主要收入來源的39.97%和40.64% 。

擔保方中科建飛為中科建設全資控股子公司,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擔保人總資產159.95 億元, 資產負債率 60.72% ; 2016 年實現營業總收入 11.57 億元,凈利潤 14.84億元。中科建飛投資控股集團還在2017年8月獲得中誠信國際最新主體信用評級AA+。

而中科建設作為中科院旗下唯一的建設子公司,除了可以承攬中科院下屬相關項目的建設工作,同時還附帶中科院的技術研發優勢。

中科建設目前共存續債券5隻,余額50億元,其中15中科建設PPN001將於2018年12月21日兌付,距今已只有3個月的時間。

其中,截至2016年末,融資人中科建設長期借款余額達到62.58億元,借款主體包括摩根士丹利、建行交行、中江信託、長城資產、等22家機構。值得注意的是,抵押借款比例大幅度提升,增速迅猛。從現在算起到年終,中科建設還需償還至少7億長期借款,加上需償還的債券共計超過22億,兌付壓力巨大。

截至2016年末,擔保人中科建飛的長期借款余額達到16.35億元,借款主體包括農行、四川信託、中江信託、中糧信託、長城資產5家機構。

吉林省信託有限責任公司是吉林省唯一一家專業從事金融信託業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控股股東為吉林省財政廳。

吉林信託還是港股上市銀行九台農商行第三大股東(持股13.26%)、東北證券第二大股東(11.8%)、天冶基金第一大股東(61.25%),天富期貨有限公司控股股東(55%)。

吉林信託這兩年可謂風雨飄搖,先後兩位董事長被調查,不良資產率高企,2016年末不良率位居行業第二,不過今年,吉林信託固有資產不良率有所下降,從22.87%下降至7.72%。

值得深思的是,對於廣大普通投資者來說,如果連中科建這樣全民所有制的企業都靠不住了,市場上還有多少靠譜的 理財 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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