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境外信託和國內信託是一回事嗎
境外信託和境內信託,雖然都是家族信託,但是區別很大。
1、政策方面
在政策、法則法規方面,由於國內《信託法》是根據英美法樹立而成,對於家族信託,國內《信託法》在法理層面與境外信託有著很大的區別。
《中國物權法》中並沒有所有權,因此也並沒有收益權。譬如說,國內《信託法》第十五條規定了委託人不是惟一受益人時,若要進行信託存續,信託財產就不作為其遺產或者清算財產。在信託轉移方面,不動產、股權等資產,由於等級制度等限制,國內信託難以完全轉移到信託方案名下,所以在操作層面也存在難度。
而海外信託,《英美法系信託法》中信託財產三權分立,信託人擁有所有權,受益人擁有收益權。而在《信託法》中第15/16/17條中,委託人、受託人終止,信託財產不屬於清算財產,除了信託財產設立過擔保或者自身產生的債務,法院對信託財產不得強制執行。在資產轉移的需求方面,利用海外信託便可輕松做到將資產轉移到國外,如吳亞軍、潘石屹等人將自己即將上市的公司股權樹立信託,極其有利於公司海外上市。
2、信託公司
對於設立信託公司,,因為兩地的經濟政治發展環境都不太一樣,而海外和國內的做法也不太一樣。
國內的信託公司多在建國後才樹立起來,且國內信託長期以來多以為資金需求方為導向,而並非從高凈值客戶需求方面出發為其供應財富處理方案,所以國內的信託公司在此方面的閱歷也顯缺位。
海外信託公司多以咨詢顧問的身份出面,按照委託人實踐狀況與需求、供應信託方案、稅務方案、方案信託構造,僅一套方案便可收取高額的咨詢費用。海外的信託公司都已樹立幾十年甚至百年以上,有長期的運營經驗以及高度誠信的管理體系。
3、遺產稅
海外信託和國內信託一樣,都是出資者進行理財出資的一種首要選擇。但是,對比於國內的信託品種,海外信託更能促進財富處理和傳承,因此受到了家族企業的喜愛和追捧,變成一種轉移財富的首要方式。
在遺產稅方面,雖然《遺產稅暫行條例》出台已久,但至今未實施初步徵收,國內富豪將資產傳承給下一代並沒有很大阻礙,這就減少了國內對於傳承信託的需求。但是由於國內的家族信託還未能夠做到資產隔絕的效果,當富人家族在死後分配財產時則會出現各種糾紛,甚至導致將親人訴諸法庭的後果。
在海外信託,最值得一提的就是良好的避稅功能。海外的信託法律保護了信託財產的所有權轉移給受託人所有,在整個信託法律關系存續期間,所有權都歸屬受託人。也就是說,當受託人去世之後,留在信託中的財產因其名義所有權已不屬於委託人,切與委託人的固有財產獨立,是不計入應交稅的遺產總額的,從而避免了家庭之間的多種糾紛。
最後,對於委託人來說,最有效、快速而且安全的財富保存、財富傳承才是最好的信託產品,而海外信託則能夠賦予更多正確的理財觀念、技術平台乃至健全的法律保護給你,讓你的投資收益最大化,相信你也應跟上多數高凈值人士的正確投資腳步。
⑵ 家族信託基金是什麼
從2012年下半年開始,國內不少高凈值人士紛紛開始與私人銀行或信託機構接觸,咨詢家族信託業務,希望通過家族信託實現財富的傳承和保障。家族信託所具備的稅務籌劃、財富保障與傳承功能的優勢越來越受到重視。而奇怪的是,很多富豪們紛紛選擇了海外家族信託,到底國內家族信託與海外家族信託有哪些差異呢?接下來小編就為您來揭開這層神秘的面紗!與富一代相比,大部分的二代都有著海外教育背景,他們與父輩們在理念、價值觀上有著明顯的差異,無心接手家業;有的即使同意接手,又希望自己能夠完全掌權。
在國內,如劉暢從劉永好手中接過新希望的指揮權、宗慶後之女宗馥莉接管娃哈哈的部分產業、梁穩根之子梁治中進入三一重工等二代順利接班的事例,畢竟還只是少數。在此情況下,富一代們對家族財富和企業傳承的安排就顯得尤為重要。
⑶ 家族信託的好處和優勢有哪些
一、信託可實現家族財富風險的全面隔離在英美法系,一旦設立信託,委託人就要將信託財產轉移到受託人名下,但受託人只享有信託財產普通法意義上的所有權,受益人享有衡平法上的所有權。我國《信託法》雖未明確規定所有權的轉移,但承認了受託財產的獨立性。《信託法》第十五條規定:信託財產與委託人未設立信託的其他財產相區別。第十六條規定:信託財產與屬於受託人所有的財產(以下簡稱固有財產)相區別,不得歸入受託人的固有財產或者成為固有財產的一部分。經過設計後,信託財產也可以獨立於受益人,信託財產及收益不因受益人的行為、負債、意外導致損失。信託財產具有獨立性,從而避免因為財產混同、債權人追索和姻親奪產等原因造成的財產損失風險。
二、信託可以滿足家族財富管理和傳承的多元需求
1、通過信託架構可以實現家族各類資產的管理和傳承。常見的家族資產有現金、保險金、房產、股權和其他實物資產等,以上全部標的都可以轉移到信託名下進行管理和傳承。
2、通過信託架構可以實現稅收籌劃。將家族財富納入信託架構進行管理,可以規避我國將來推出的遺產稅。
3、信託可以實現家族財富的個性化分配和傳承。信託合同可以根據委託人意願設立,根據信託目的的需要靈活確定受益人和信託利益的分配時機、方式、類型和數額等內容,並通過受託人實現中長期的權益分配。
三、信託可以滿足家族企業治理和持續發展需求將家族企業的股權及其他全部財產轉移到信託名下 ,可以保持家族企業的同一性和完整性,避免由於子女分家導致家族財富縮水和企業競爭力下降的情況。
1、通過家族憲章建立家族與家族企業的治理架構。
2、對家族成員進入家族企業及管理層進行規制,對家族人才制定有針對性的選拔和培養制度。
3、對非家族成員進入家族企業的管理層進行制度激勵,有利於家族企業聚攏人才,實現家族企業的可持續發展。
四、信託具有保密性、連續性與穩定性對委託人信息高度保密一直以來是離岸地信託的突出優勢。近年來隨著美國的《海外賬戶納稅合規法案》,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的《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標准》的推出,使得美國稅務居民和各國非稅務居民的信託存款賬戶信息的保密性有所弱化。信託的連續性與穩定性是指已成立的信託不因委託人或受託人的存續而影響其有效,即使受託人在信託存續期間破產,由於信託財產具有獨立性,信託財產也不作為受託人的破產財產進行清算,可以委託新的受託人繼續管理。在通過遺囑方式設立信託的情況下,即使被指定的受託人拒絕接受信託或者沒有能力擔任受託人,也不影響遺囑設立信託的效力,此時,只要遺囑沒有相反的規定,應當按照信託法規定的方法另選他人擔任受託人。
拓展資料
信託在家族財富管理和傳承中的局限性
1、對受託人的誠信度及管理能力要求較高我國缺乏信託文化傳統,沒有產生和培養英美等國受託人的文化、宗教及法律制度的土壤環境。我國雖然引進營業信託制度,但信託公司一直是依靠其銀監會的特許金融牌照,從事的是「第二銀行」以及發行具有中國特色「次級債」業務。對於從事家族資金信託要求風險較小、長期回報穩定的業務、股權信託管理業務、不動產信託管理業務、藝術品和收藏品管理業務以及家族事務管理業務,信託公司則很少涉及,缺乏管理經驗。信託公司之外的其他機構和個人,在短時間內,取得委託人的信任和認可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2、對設立信託的法律支持環境要求較高信託法律關系的穩定性取決於信託法律環境是否成熟,信託制度是否完善,信託對設立地的立法環境要求較高。英美等國的信託法律環境非常完善,英屬維爾京群島、開曼群島、百慕大群島等離岸地具有寬松、完善的信託立法環境,這些國家和地區成為企業家和高凈值人士設立信託的首選區域。在我國境內設立信託,除資金信託外,尚面臨股權信託、不動產信託因信託登記問題而不能有效設立以及信託稅收制度不明晰的難題。另外,與信託發達國家相比,我國還欠缺一部《受託人法》或者《受託人條例》對受託人的行為進行規制,欠缺大量的家族信託設立實例及豐富的法院判例支持。
⑷ 設立家族信託最低需要多少錢,家族信託有哪些風險
一般來說,定製家庭信託的最低價值為3000萬元,期限為10年以上。信託條款可以根據客戶的意願定製,既可以保證信託財產的安全和穩定收入,又可以鼓勵和約束受益人,促進家庭的發展。家庭信託的最低標準是600萬元。這種家庭信任建立起來既簡單又快捷。根據客戶意願設定條款是有條件的,是一種「傳世」系列的家族信託。值得注意的是,不同類型的家庭信託有不同的最低金額。目前,中信信託已推出定製、規范的綜合家庭信託服務。
家庭信託風險:
1.受益人識別風險
家庭信託必須清楚客戶和受益人之間的關系。對於近親來說,很容易證明他們之間的關系。但如果沒有血緣關系,就有必要考慮洗錢和非法轉讓資產是否會被懷疑。因此,客戶需要證明財產的來源和所有權是合法的。
2.設計受益風險條款
受益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可以用其在信託中的受益權清償債務。因此,在訂立信託合同時,設立受益權轉讓、繼承和清算條款十分重要。
3.客戶的債務風險
雖然家族信託的財產獨立於委託人的財產,但如果委託人設立的信託佔用其大部分個人財產,並承擔很大比例的外部責任,則債權人可以請求撤銷該信託。對於信託公司而言,可能存在承擔賠償責任的風險。
家庭信託的缺點:
第一,信託財產遠程管理的障礙。
信託財產轉移給境外信託機構後,境外信託機構對信託財產的管理理念和策略與境內信託機構完全不同,所承擔的責任也不同。
第二,信託利益進入障礙。
當信託財產走出國門時,它是困難的,但當信託利益回來時,它是困難的。一個是需要面對非常復雜的納稅過程,另一個是解釋法律來源。
第三,設立海外信託在法律適用的管理和管轄方面存在諸多問題。
第四,語言與距離。有些人在世界各國擁有數十處房產和基金。一旦他們的子女在去世後想辦理繼承手續,很可能需要幾年時間才能完成財產的繼承。
⑸ 美國信託基金是什麼
問題一:美國的信託金到底是什麼啊 就是家族信託,信託主要三方當事人是委託人、受託人、受益人,受託人就是信託公司,委託人是拿出財產或資產設立信託的人,受益人就是信託財產在信託終止及期間利息分紅等給誰。在所有有信託的國家,有兩個關鍵點都是一樣的,那就是委託人和受益人可以不是同一個人,還有信託財產是獨立於上述三方自身財產之外的,而委託人具有管理權,受益人具有受益權。你上述提到的兩宗情況,一般來說都是家長給孩子設立的遺產信託或教育信託,屬於家族信託的一種,其目的是為了孩子未來的教育或生計或創業准備資金,這些錢按法律來說,在正常信託存續期間,誰都不能動不能據為己有成為自己的私人財產。到期了就屬於受益人,未到期前,即便委託人或受益人已破產,這部分財產不能作為個人財產進行相應清算。簡單來說就是受法律保護的小金庫,如果委託人和受益人是同一人,相當於為自己准備了一個東山再起的基金。你第二個例子,爸爸要借兒子的信託基金的錢,也是可行指鉛升的。因為信託里的這些錢在受託人也就是信託公司的管理下,肯定要進行投資的,要不也無法對信託財產保值增值。在受益人同意的情況下,受託人也認可,可以將信託財產投向特定領域或企業,這些一般都是在最初的信託合同中有約定的。
問題二:美國社保信託基金是什麼? 美國社保基金的來源及構成:美國的社會保障基金分為聯邦社會保障基金和私營養老金閥部分。具體而言,聯邦社會保障基金主要由老年及遺屬保險信託基金和殘疾保險信託基金兩個子基金組成。
聯邦社保基金的營運管理:聯邦社會保障基金營運管理的總體特點是統一管理與分項管理相結合、專業管理與顧問參與相結合。目前,聯邦社會保障基金營運管理由美國財政部總體統籌,具體管理與投資由「聯邦社會保障信託基金託管委員會」來負責。
問題三:信託基金是什麼意思? Reits更多是國外信託的操作方式,是富人們傳承財富的一種手段,而不是現在國內普遍看到的類似於理財產品的信託。
不過現在國內也在嘗試在做信託基金,處於萌芽階段。
其大概意思就是存一筆很大的錢交給類似於信託公司的機構,由他們進行打理,之後由富二代或者三代作為受益人,可以在很長時間內獲得收益,注意收益並不是一次性獲得,而是長時間不間斷獲得,以保障他們的基本生活需求
問題四:什麼是美國的公路信託基金 公路信託基金源於美國,屬於 *** 使用的資金。主要由 *** 徵收並管理使用,用於各州公路系統建設與改造。每年通過遞交聯邦資助公路計劃(Federal-AidHighway Program)並經過美國國會批准,由運輸部公路管理局具體負責實施。通過法律授權,美國聯邦 *** 及大多數州的高速公路項目均依賴公路使用者稅(highway-user tax)收入作為資金的主要來源。 美國國會法規規定,資助公共交通的資金餘下的12%左右為信託基金。聯邦公路信託基金包括燃油稅、輪胎稅、重車稅以及載貨汽車、掛車、客車購置稅等,其中燃油稅佔比最大,大概有80%,它資助的項目也有三大類,聯邦資助系統項目、特別項目和示範項目。
問題五:美國電影中經常有什麼給孩子弄個基金是什麼意思 屬於信託基金,可以在孩子未滿十八歲以前每年固定給返還給孩子多少錢,作為生活、教育費用。成年以後可以自由支配。梅艷芳給她母親就辦理過,不過她母親對這種限制她花銷的行為很不滿意。英國女王很多錢也都在基金里,而且不用收取高額遺產稅。
問題六:信託基金是什麼 跟契約型基金是一回事,我國的證券投資基金都是此種類型。美國的基金還有公司型基金
問題七:在美劇中或者電影里的『信託基金』是什麼 請通俗點激核講 通俗的講,
一個老闆很有錢,他女兒未成年時,知道自己身患絕症,他怕女兒年少無知時,被花心男騙走錢,就把錢委託給信託基金,等25歲之後,才把錢給他女兒(遺囑信託)
一個老闆很有錢,但是不知道怎麼打理,就把錢給信託基金,幫他打理這些錢(信託理財)
一個老闆有公司很缺錢,他就找信託公司借錢(信託貸款)
一個人想買房子收租,但是沒錢,就很多人一起把錢 *** 起來,委託信託公司買房子收租(房產信託)
最好描述下,你看的唯老電影里的情節。。。。。不然不好解釋
信託投資基金也叫投資信託,即 *** 不特定投資者的資金,並委託專家代為投資,使其減少投資風險、分享投資收益的一種信託形式,基金投資對象包括有價證券和實業。
投資信託起源於19世紀的英國,當時正值工業革命時期,亦是帝國主義興盛的時期,英國為極力擴張殖民地版圖,並謀求海外投資更高之報酬,遂由 *** 出面組成投資公司,委託專業人士代為投資,分散風險,使中小投資者和大型投資者皆能享受國際投資的高報酬。位於大西洋西岸的美國則於第二次大戰之後才迅速地發展,到了1987年時已成長到七千億美元。日本則是在1954年開始蓬勃發展共同基金。
問題八:美國社會安全信託基金是干什麼的?類似於中國的哪個機構? 20分 類似社保基金
問題九:什麼是」信託」? 隨著我國去年頒布《信託法》,加上今年新出台《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以及《信託投資公司資金信託管理暫行辦法》,信託制度正植根於中國社會,信託投資公司的法律地位得到確立,資金信託這一最為重要的信託業務得以開展。信託業將迎來規范貳展的新時期。
信託,顧名思義是彼此之間的信任委託。用法律術語來說,信託是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委託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進行管理或處分的行為。它是一種以資財為核心,信任為基礎,委託為方式的財產管理制度,涉及委託人、受託人、受益人三方之間的關系。
如張三有一筆錢財,自己無暇經營。但為了資助其子女上學,他便可把錢財委託給信託公司管理。在信託期間內,其子女便可從受託人――信託公司那裡得到收益作為上學的費用。在這個信託關系中,張三是委託人,信託公司是受託人,其子女是受益人。
信託大體上可分為兩大類,貿易信託和金融信託。貿易信託是指委託人將舊貨或存貨委託信託商行或寄賣商行代為出售或處理的經濟行為。這是一種純零售商業性質的信託。金融信託是指擁有資金或財產的單位和個人,為了更好地運用和管理其資金或財產,獲得較好的經濟效益,委託信託機構代為運用、管理和處分的經濟行為。金融信託是一種具有融通資金、融資與融物以及融資與財產管理相結合的金融性質的信託業務,是金融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一般所說信託指的是金融信託。
⑹ 我在百度百科裡看美國家族問題時,偶然看到說:家族信託作為傳承家族財富的一種方式,在歐美已經比較普遍
家族信託在海外作為一種財富傳承和保護的重要工具,已經有數百年的發展歷史。家族信託能夠更好地幫助高凈值人群規劃「財富傳承」,也逐漸被中國富豪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