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分期收款來銷售商品為什麼具有融資性質
當然是購貨企業融到了資金。。。
銷貨方為客戶提供分期付款方式,等於購貨方拖著錢不給你,不就等於購貨方獲得了一批資金嗎?
在銷貨方記帳中,應該算作「未實現融資收益」
參考:
採用遞延方式分期收款、具有融資性質的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滿足收入確認條件的,按應收合同或協議價款,借記「長期應收款」科目,按應收合同或協議價款的公允價值(折現值),貸記本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未實現融資收益」科目。
㈡ 分期收款的銷售商品為什麼具有融資性質
售後回購通常都是屬於具有融資性質的,因為一般情況下回購價都高於之前的出售價格,彼此之間形成差額就相當於是形成的利息費用了,分攤在各個期間內,計入財務費用。
(1)分期收款銷售商品是指銷貨單位出售商品時,所採取的提前付貨分期收款的一種商品銷售方式。
(2)目前在中國主要適用於商業零售企業銷售的一些耐用消費品。(3)其銷售對象是消費者,為了保證按期收回貨款,這種業務通常由購買者所在單位出面擔保.貨款結算期一般不得超過一年。
(1)融資就是融通資金的意思,也就是籌錢。
(2)融資分為三種:一種通過簽發債券來融資,也就是融資方出售債券,購買者可以得到利息,債券到期後得到融資方歸還的本金;第二種通過股票融資,融資方發行股票,購買者可以得到公司利潤分紅,也可以在二板市場出售以賺取差價。還有就是從銀行借款。
㈢ 對分期收款銷售,實際上具有融資性質的,應如何進行會計處理
現行《企業會計准則》規定:「分期收款銷售商品,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應當按照應收的合同或者協議價款的公允價值確定收入金額。應收合同或協議價款的公允價值,通常應當按照其未來現金流量現值或商品現值之間的差額,應當在合同或者協議期間內,按照應收款項的攤余成本與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金額進行攤銷,沖減財務費用。」即企業按應收合同或者協議的價款,借記「長期收款」科目,按應收合同或者協議價款的公允價值(折現值),貸記「主營業務收入」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未實現融資收益」科目。
㈣ 分期收款銷售商品實際具有融資性質
當然是購貨企業融到了資金。。。
銷貨方為客戶提供分期付款方式,等於購貨方拖著錢不給你,不就等於購貨方獲得了一批資金嗎?
在銷貨方記帳中,應該算作「未實現融資收益」
參考:
採用遞延方式分期收款、具有融資性質的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滿足收入確認條件的,按應收合同或協議價款,借記「長期應收款」科目,按應收合同或協議價款的公允價值(折現值),貸記本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未實現融資收益」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