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融資融券如何交易
融資融券包括券商對投資者的融資、融券和金融機構對券商的融資、融券。通常所版說的「融資融券」權,是指證券公司向客戶出借資金供其買入上市證券或者出借上市證券供其賣出,並收取擔保物的經營活動。由融資融券業務產生的證券交易稱為融資融券交易,融資融券交易因證券公司與客戶之間發生了資金和證券的借貸關系,所以稱為信用交易。
融資融券交易可以分為融資交易和融券交易兩類,客戶向證券公司借入資金買證券叫融資交易,客戶向證券公司借入證券賣出為融券。簡言之,融資是借錢買證券,融券是投資者在預計某種證券價格將下跌的情況下,借證券來賣,等低價再買進以證券歸還證券公司,即賣空。
從事融資融券交易,投資者需要到證券公司遞交融資融券業務申請,核查通過後開戶,並以資金或證券自有資產向證券公司交一定比例的保證金,將融資買入證券和賣出的資金交給證券公司。
與普通證券交易不同,融資融券交易中投資者不能按時足額償還資金和證券,證券公司可以強制平倉,平倉所得資金優先用於償還客戶所欠債務,剩餘資金計入客戶信用資金賬戶
『貳』 國金證券融資融券完整的交易流程是怎麼樣的
1、投資者在國金證券申請開展融資融券交易前,在國金證券開立普通證券賬戶時間滿18個月,交易滿6個月。
2、個人投資者在國金證券開立的普通賬戶資產總值應達到人民幣50萬元(人民幣),機構投資者在國金證券開立的普通賬戶資產總值應達到100萬元(人民幣)。
3、證券監管機構及國金證券規定的其它條件。
二、投資者申請開通國金證券融資融券交易需要提供的材料
投資者在申請開展融資融券交易前需提供以下申請材料:
1、個人投資者需提交的申請材料:個人身份證明材料(身份證或戶口本等),普通證券賬戶卡,以及有關徵信材料(可咨詢所在營業部);
2、機構投資者需提交的申請材料:有效的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注冊登記證書、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及身份證原件、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授權委託書、代理人(被授權人)身份證、普通證券賬戶卡、居住證明,以及有關徵信材料(可咨詢所在國金證券營業部)。
三、國金證券融資融券業務操作流程
國金證券流程說明:
1、投資者申請:投資者應到所在國金證券營業部申請開通融資融券交易,並提交相關身份證明材料和徵信材料(可咨詢所在營業部);
2、資質審核、徵信:國金證券對投資者的開戶資格進行審核,對符合條件的投資者按規定進行徵信調查,並對客戶信用狀況進行評估;
3、簽署合同和風險揭示書:對通過徵信的投資者,在國金證券營業部簽署《融資融券合同》和《融資融券交易風險揭示書》;合同對投資者、證券公司的權利義務關系作出詳細而明確的規定。
4、開戶:經本國金證券審核後,國金證券營業部為投資者辦理信用賬戶開戶業務,同時投資者到商業銀行辦理第三方存管簽約。
5、轉入擔保物:投資者可在營業部櫃台或其他交易通道向信用賬戶轉入擔保物,即投資者通過銀行將擔保資金劃入信用資金賬戶,將可充抵保證金證券從普通證券賬戶劃轉至信用證券賬戶;
6、授信:國金證券根據投資者信用賬戶整體擔保資產,評估確定可提供給投資者的融資額度及融券額度;
7、融資融券交易:轉入擔保物後,投資者可進行融資或融券交易,包括進行融資買入、融券賣出;
8、償還資金和證券:在融資交易中,投資者進行賣出交易時,所得資金首先歸還投資者欠證券公司款項,余額留存在投資者信用賬戶中;在融券交易中,投資者買入證券返還給證券公司並支付融券費用。此外,投資者還可以按照合同約定直接用現有資金、證券償還對證券公司的融資融券債務。
9、結束融資融券交易:當投資者全部償還證券公司的融資融券債務後,投資者可將其信用賬戶中的剩餘資產轉入其普通賬戶。
『叄』 股票融資步驟
股票融資一有股票賬戶必須達到數額50萬。融資的比例是。70%到80,不能百分之百。如果百分之百融資風險特別大。證券公司也是不允許的。
『肆』 融資融券交易的一般流程包括哪些(二)
三、投資者進行融資買入或融券賣出
(一)融資買入或融券賣出
投資者根據本人信用賬戶的資產、負債情況,計算出授信額度余額和保證金可用余額,兩者之間的較小值為投資者可融資(或融券)的最大金額。投資者在上述額度內,可進行標的證券的融資買入或融券賣出申報。需要注意,按照相關規定,融券賣出的申報價格不得低於該證券的最新成交價;當天還沒有產生成交的,其申報價格不得低於前收盤價。交易系統對融資融券交易申報進行前端檢查,對買賣證券的種類、融券賣出的價格等違反規定的交易指令,予以拒絕。
(二)維持擔保比例與擔保物的補充、替換、提取
維持擔保比例是指投資者擔保物價值與其融資融券債務之間的比例。在交易存續期間,投資者必須對維持擔保比例加以關註:如果因為證券市值變動或者擔保物范圍調整,導致維持擔保比例低於一定值(目前交易所規定為130%),投資者必須及時補充、替換擔保物,否則可能會被證券公司強制平倉;當維持擔保比例高於300%,投資者可以提取擔保物。
四、了結交易
了結交易是指了結因融資融券產生的債權債務關系,即投資者向證券公司償還所借入的資金或證券。
了結交易的方式有兩種:一是投資者通過賣券還款或者直接還款(買券還券或者直接還券)主動了結融資(或融券)交易;二是因觸發合同約定平倉條件而被證券公司強制平倉。
五、剩餘資金、證券的劃轉
了結交易後,投資者可以將剩餘證券轉回普通證券賬戶,將剩餘資金轉回信用資金第三方存管銀行賬戶。對於買券還券所多還的證券或融券強制平倉後的剩餘證券,由證券公司主動劃回給投資者。
六、交易期限和信用賬戶注銷
每筆融資(或融券)的期限不超過六個月,期限順延的,應符合《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試點管理辦法》和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情形。
業務合同也有一定期限,到期後,投資者有兩種選擇:一是與證券公司協商一致,續簽合同;否則,投資者必須了結所有交易,將剩餘資金、證券轉出後,注銷信用賬戶。
(內容主要來源於國信證券網站)(責任編輯:陳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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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 融資融券如何交易
融資融券來交易也就是信用交易源,需要開通信用賬戶才能交易。在開通後可以登錄股票交易軟體進行交易,這時選擇「融資融券」,進入後必須提交擔保品到個人賬戶,然後可以選擇「融資買入」或者「融券賣出」,在到期日進行操作歸還即可,融資買入即向證券公司融入資金進行交易,融券賣出即向證券公司借入券源進行賣出。
『陸』 海通證券融資融券完整的交易流程是怎麼樣的
一、投資者申請在海通證券開展融資融券交易的基本條件 1、投資者在海通證券申請開展融資融券交易前,在海通證券開立普通證券賬戶時間滿18個月,交易滿6個月。 2、個人投資者在海通證券開立的普通賬戶資產總值應達到人民幣50萬元(人民幣),機構投資者在海通證券開立的普通賬戶資產總值應達到100萬元(人民幣)。 3、證券監管機構及海通證券規定的其它條件。 二、投資者申請開通海通證券融資融券交易需要提供的材料 投資者在申請開展融資融券交易前需提供以下申請材料: 1、個人投資者需提交的申請材料:個人身份證明材料(身份證或戶口本等),普通證券賬戶卡,以及有關徵信材料(可咨詢所在營業部); 2、機構投資者需提交的申請材料:有效的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注冊登記證書、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及身份證原件、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授權委託書、代理人(被授權人)身份證、普通證券賬戶卡、居住證明,以及有關徵信材料(可咨詢所在海通證券營業部)。 三、海通證券融資融券業務操作流程 海通證券流程說明: 1、投資者申請:投資者應到所在海通證券營業部申請開通融資融券交易,並提交相關身份證明材料和徵信材料(可咨詢所在營業部); 2、資質審核、徵信:海通證券對投資者的開戶資格進行審核,對符合條件的投資者按規定進行徵信調查,並對客戶信用狀況進行評估; 3、簽署合同和風險揭示書:對通過徵信的投資者,在海通證券營業部簽署《融資融券合同》和《融資融券交易風險揭示書》;合同對投資者、證券公司的權利義務關系作出詳細而明確的規定。 4、開戶:經本海通證券審核後,海通證券營業部為投資者辦理信用賬戶開戶業務,同時投資者到商業銀行辦理第三方存管簽約。 5、轉入擔保物:投資者可在營業部櫃台或其他交易通道向信用賬戶轉入擔保物,即投資者通過銀行將擔保資金劃入信用資金賬戶,將可充抵保證金證券從普通證券賬戶劃轉至信用證券賬戶; 6、授信:海通證券根據投資者信用賬戶整體擔保資產,評估確定可提供給投資者的融資額度及融券額度; 7、融資融券交易:轉入擔保物後,投資者可進行融資或融券交易,包括進行融資買入、融券賣出; 8、償還資金和證券:在融資交易中,投資者進行賣出交易時,所得資金首先歸還投資者欠證券公司款項,余額留存在投資者信用賬戶中;在融券交易中,投資者買入證券返還給證券公司並支付融券費用。此外,投資者還可以按照合同約定直接用現有資金、證券償還對證券公司的融資融券債務。 9、結束融資融券交易:當投資者全部償還證券公司的融資融券債務後,投資者可將其信用賬戶中的剩餘資產轉入其普通賬戶。
『柒』 國海證券融資融券完整的交易流程是怎麼樣的
一、投資者申請在國海證券開展融資融券交易的基本條件 1、投資者在國海證券申請開展融資融券交易前,在國海證券開立普通證券賬戶時間滿18個月,交易滿6個月。 2、個人投資者在國海證券開立的普通賬戶資產總值應達到人民幣50萬元(人民幣),機構投資者在國海證券開立的普通賬戶資產總值應達到100萬元(人民幣)。 3、證券監管機構及國海證券規定的其它條件。 二、投資者申請開通國海證券融資融券交易需要提供的材料 投資者在申請開展融資融券交易前需提供以下申請材料: 1、個人投資者需提交的申請材料:個人身份證明材料(身份證或戶口本等),普通證券賬戶卡,以及有關徵信材料(可咨詢所在營業部); 2、機構投資者需提交的申請材料:有效的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注冊登記證書、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及身份證原件、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授權委託書、代理人(被授權人)身份證、普通證券賬戶卡、居住證明,以及有關徵信材料(可咨詢所在國海證券營業部)。 三、國海證券融資融券業務操作流程 國海證券流程說明: 1、投資者申請:投資者應到所在國海證券營業部申請開通融資融券交易,並提交相關身份證明材料和徵信材料(可咨詢所在營業部); 2、資質審核、徵信:國海證券對投資者的開戶資格進行審核,對符合條件的投資者按規定進行徵信調查,並對客戶信用狀況進行評估; 3、簽署合同和風險揭示書:對通過徵信的投資者,在國海證券營業部簽署《融資融券合同》和《融資融券交易風險揭示書》;合同對投資者、證券公司的權利義務關系作出詳細而明確的規定。 4、開戶:經本國海證券審核後,國海證券營業部為投資者辦理信用賬戶開戶業務,同時投資者到商業銀行辦理第三方存管簽約。 5、轉入擔保物:投資者可在營業部櫃台或其他交易通道向信用賬戶轉入擔保物,即投資者通過銀行將擔保資金劃入信用資金賬戶,將可充抵保證金證券從普通證券賬戶劃轉至信用證券賬戶; 6、授信:國海證券根據投資者信用賬戶整體擔保資產,評估確定可提供給投資者的融資額度及融券額度; 7、融資融券交易:轉入擔保物後,投資者可進行融資或融券交易,包括進行融資買入、融券賣出; 8、償還資金和證券:在融資交易中,投資者進行賣出交易時,所得資金首先歸還投資者欠證券公司款項,余額留存在投資者信用賬戶中;在融券交易中,投資者買入證券返還給證券公司並支付融券費用。此外,投資者還可以按照合同約定直接用現有資金、證券償還對證券公司的融資融券債務。 9、結束融資融券交易:當投資者全部償還證券公司的融資融券債務後,投資者可將其信用賬戶中的剩餘資產轉入其普通賬戶。
『捌』 江海證券融資融券完整的交易流程是怎麼樣的
一、投資者申請在江海證券開展融資融券交易的基本條件
1、投資者在江海證券申請開展融資融券交易前,在江海證券開立普通證券賬戶時間滿18個月,交易滿6個月。
2、個人投資者在江海證券開立的普通賬戶資產總值應達到人民幣50萬元(人民幣),機構投資者在江海證券開立的普通賬戶資產總值應達到100萬元(人民幣)。
3、證券監管機構及江海證券規定的其它條件。
二、投資者申請開通江海證券融資融券交易需要提供的材料
投資者在申請開展融資融券交易前需提供以下申請材料:
1、個人投資者需提交的申請材料:個人身份證明材料(身份證或戶口本等),普通證券賬戶卡,以及有關徵信材料(可咨詢所在營業部);
2、機構投資者需提交的申請材料:有效的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注冊登記證書、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及身份證原件、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授權委託書、代理人(被授權人)身份證、普通證券賬戶卡、居住證明,以及有關徵信材料(可咨詢所在江海證券營業部)。
三、江海證券融資融券業務操作流程
江海證券流程說明:
1、投資者申請:投資者應到所在江海證券營業部申請開通融資融券交易,並提交相關身份證明材料和徵信材料(可咨詢所在營業部);
2、資質審核、徵信:江海證券對投資者的開戶資格進行審核,對符合條件的投資者按規定進行徵信調查,並對客戶信用狀況進行評估;
3、簽署合同和風險揭示書:對通過徵信的投資者,在江海證券營業部簽署《融資融券合同》和《融資融券交易風險揭示書》;合同對投資者、證券公司的權利義務關系作出詳細而明確的規定。
4、開戶:經本江海證券審核後,江海證券營業部為投資者辦理信用賬戶開戶業務,同時投資者到商業銀行辦理第三方存管簽約。
5、轉入擔保物:投資者可在營業部櫃台或其他交易通道向信用賬戶轉入擔保物,即投資者通過銀行將擔保資金劃入信用資金賬戶,將可充抵保證金證券從普通證券賬戶劃轉至信用證券賬戶;
6、授信:江海證券根據投資者信用賬戶整體擔保資產,評估確定可提供給投資者的融資額度及融券額度;
7、融資融券交易:轉入擔保物後,投資者可進行融資或融券交易,包括進行融資買入、融券賣出;
8、償還資金和證券:在融資交易中,投資者進行賣出交易時,所得資金首先歸還投資者欠證券公司款項,余額留存在投資者信用賬戶中;在融券交易中,投資者買入證券返還給證券公司並支付融券費用。此外,投資者還可以按照合同約定直接用現有資金、證券償還對證券公司的融資融券債務。
9、結束融資融券交易:當投資者全部償還證券公司的融資融券債務後,投資者可將其信用賬戶中的剩餘資產轉入其普通賬戶。
『玖』 國金證券融資融券完整的交易流程是怎麼樣的
1、投資者在國金證券申請開展融資融券交易前,在國金證券開立普通證券賬戶時間滿18個月,交易滿6個月。
2、個人投資者在國金證券開立的普通賬戶資產總值應達到人民幣50萬元(人民幣),機構投資者在國金證券開立的普通賬戶資產總值應達到100萬元(人民幣)。
3、證券監管機構及國金證券規定的其它條件。
二、投資者申請開通國金證券融資融券交易需要提供的材料
投資者在申請開展融資融券交易前需提供以下申請材料:
1、個人投資者需提交的申請材料:個人身份證明材料(身份證或戶口本等),普通證券賬戶卡,以及有關徵信材料(可咨詢所在營業部);
2、機構投資者需提交的申請材料:有效的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注冊登記證書、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及身份證原件、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授權委託書、代理人(被授權人)身份證、普通證券賬戶卡、居住證明,以及有關徵信材料(可咨詢所在國金證券營業部)。
三、國金證券融資融券業務操作流程
國金證券流程說明:
1、投資者申請:投資者應到所在國金證券營業部申請開通融資融券交易,並提交相關身份證明材料和徵信材料(可咨詢所在營業部);
2、資質審核、徵信:國金證券對投資者的開戶資格進行審核,對符合條件的投資者按規定進行徵信調查,並對客戶信用狀況進行評估;
3、簽署合同和風險揭示書:對通過徵信的投資者,在國金證券營業部簽署《融資融券合同》和《融資融券交易風險揭示書》;合同對投資者、證券公司的權利義務關系作出詳細而明確的規定。
4、開戶:經本國金證券審核後,國金證券營業部為投資者辦理信用賬戶開戶業務,同時投資者到商業銀行辦理第三方存管簽約。
5、轉入擔保物:投資者可在營業部櫃台或其他交易通道向信用賬戶轉入擔保物,即投資者通過銀行將擔保資金劃入信用資金賬戶,將可充抵保證金證券從普通證券賬戶劃轉至信用證券賬戶;
6、授信:國金證券根據投資者信用賬戶整體擔保資產,評估確定可提供給投資者的融資額度及融券額度;
7、融資融券交易:轉入擔保物後,投資者可進行融資或融券交易,包括進行融資買入、融券賣出;
8、償還資金和證券:在融資交易中,投資者進行賣出交易時,所得資金首先歸還投資者欠證券公司款項,余額留存在投資者信用賬戶中;在融券交易中,投資者買入證券返還給證券公司並支付融券費用。此外,投資者還可以按照合同約定直接用現有資金、證券償還對證券公司的融資融券債務。
9、結束融資融券交易:當投資者全部償還證券公司的融資融券債務後,投資者可將其信用賬戶中的剩餘資產轉入其普通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