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融資租賃售後回租是什麼意思
1、融資性售後回租是指承租方以融資為目的,向從事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的企業出售資產後,從事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的企業將該資產出租給承租方的業務活動。
2、《合同法》對融資租賃合同的界定是: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售後回租是融資租賃方式中較為特殊的一種。
3.由於在售後的回租交易中,租賃物本來是屬於承租人的,而出賣人與承租人歸為一體,與傳統融資租賃交易的三方當事人有一定區別,在表現形式上與抵押借款相似.抵押借款與售後回租的共性在於,都有兩方當事人,物的存在為債權人提供了有效擔保。
拓展資料:從廣義上講,融資也叫金融,就是貨幣資金的融通,當事人通過各種方式到金融市場上籌措或貸放資金的行為。從現代經濟發展的狀況看,作為企業需要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深刻,全面地了解金融知識、了解金融機構、了解金融市場,因為企業的發展離不開金融的支持,企業必須與之打交道。1991年鄧小平同志視察上海時指出:「金融很重要,是現代經濟的核心,金融搞好了,一招棋活,全盤皆活。」由此可看出政府高層對金融逐漸重視。
詳細釋義
● 所謂融資是指企業運用各種方式向金融機構或金融中介機構籌集資金的一種業務活動。一般民用、航空、運輸業常用的融資技術包括貸款和租賃兩大類。
● 礦業權經營的實質是礦業權融資和礦業開發。
所謂融資是指貨幣的借貸和資金的有償籌集活動,礦業權融資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利用依法享有的礦業權,通過依法交易和自己開發籌集資金的活動。
● 融資通常是指貨幣資金的持有者和需求者之間,直接或間接地進行資金融通的活動。
● BOT的融資功能所謂融資是指貨幣資金的調劑融通是社會化大生產條件下社會經濟實體之間進行餘缺調劑的有效途徑和手段。
● 廣義的融資是指資金在持有者之間流動以余補缺的一種經濟行為這是資金雙向互動的過程包括資金的融入(資金的來源)和融出(資金的運用)。狹義的融資只指資金的融入。
『貳』 什麼是融資租賃什麼是售後回租請分別舉例說明
融資租賃是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用戶) 的請求,與第三方(供貨商) 訂立供貨合同,根據此合同,出租人出資向供貨商購買承租人選定的設備。同時,出租人與承租人訂立一項租賃合同,將設備出租給承租人,並向承租人收取一定的租金。
比如A公司想買一條船,但資金不夠,讓B租賃公司按照他的要求去買回來,然後租給A公司使用,租期滿後可以賣給A公司,也可以繼續租給B公司或者租給其他人,這就是融資租賃。
售後回租(sale-leaseback)是將自製或外購的資產出售,然後向買方租回使用。回租是承租人將其所擁有的物品出售給出租人,再從出租人手裡將該物品重新租回,此種租賃形式稱為回租。採用這種租賃方式可使承租人迅速回收購買物品的資金,加速資金周轉。回租的對象多為已使用的舊物品。
比如:A公司想買第二條船,但又拿不出足夠現金,他就把已有的船舶賣給B公司,然後再向B公司租回來,這就是售後回租。
(2)房地產企業售後回租融資租賃擴展閱讀:
由於資產的出售和回租實質是同一筆業務,資產的售價和資金需一起計算。在承租人(賣方)看來,如租約符合融資租賃的某一條件,就應將回租作為融資租賃處理,否則作為經營租賃處理。按融資租賃處理時,出售資產的利潤應予遞延,並按資產折舊的比例予以分攤。倘若交易發生時,資產的公允價值低於其成本或賬面價值,按照謹慎原則,其差額應即確認為損失。
售後租回是一種集銷售和融資為一體的特殊形式,是企業籌集資金的新型方法,通常指企業將現有的資產出售給其他企業後,又隨即租回的融資方式,它是常用的籌資方式之一。在售後租回交易中,承租人與出租人都具有雙重身份,進行雙重交易,形成資產價值和使用價值的離散現象。
『叄』 售後回租和融資租賃有什麼區別
售後回租和融資租賃的區別是什麼
定義:1.融資租賃:指具有融資性質和所有權轉移特點的租賃活動,可分為有形動產融資租賃服務和不動產融資租賃服務。
理解:注意與經營租賃的區別,融資租賃與經營租賃兩者性質完全不同,融資租賃的目的是取得租賃標的物的所有權,而經營租賃的目的僅僅是獲得租賃標的物一段時間內的使用權;融資租賃一般以融資額來計算租金,經營性租賃以租賃標的物佔用的時間長短來計算租金;融資租入的不動產,在租入方進行會計核算,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不動產,不在租入方核算,而在出租方核算等等。
2、融資性售後回租:是指承租方以融資為目的,將資產出售給從事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的企業後,從事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的企業將該資產出租給承租方的業務活動。
理解:售後回購本質上屬於一種融資交易,回購價大於原價的差額相當於融資費用。
融資租賃的分類:簡單融資租賃、回租融資租賃、杠桿融資租賃、委託融資租賃、項目融資租賃、經營性租賃、國際融資轉租賃。
拓展資料:
融資租賃的具體特徵
融資租賃的特徵一般歸納為五個方面。
1、租賃物由承租人決定,出租人出資購買並租賃給承租人使用,並且在租賃期間內只能租給一個企業使用。
2、承租人負責檢查驗收製造商所提供的租賃物,對該租賃物的質量與技術條件出租人不向承租人做出擔保。
3、出租人保留租賃物的所有權,承租人在租賃期間支付租金而享有使用權,並負責租賃期間租賃物的管理、維修和保養。
4、租賃合同一經簽訂,在租賃期間任何一方均無權單方面撤銷合同。只有租賃物毀壞或被證明為已喪失使用價值的情況下方能中止執行合同,無故毀約則要支付相當重的罰金。
5、租期結束後,承租人一般對租賃物有留購和退租兩種選擇,若要留購,購買價格可由租賃雙方協商確定。
『肆』 什麼是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
1、融資性售後回租的概念是:
是指物件的所有權人首先與租賃公司簽定《買賣合同》,將物件賣給租賃公司,取得現金。然後,物件的原所有權人作為承租人,與該租賃公司簽訂《回租合同》,將該物件租回。承租人按《回租合同》還完全部租金,並付清物件的殘值以後,重新取得物件的所有權。
《合同法》對融資租賃合同的定義是: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售後回租是融資租賃方式中比較特殊的一種。
2、現實事例
在生產經驗過程中需要融資,比如融資100萬購買原材料,但是沒法從銀行貸到款,怎麼辦呢?還找融資租賃公司。將公司的生產設備作為抵押,從融資租賃公司獲得貸款,此時設備依然由我使用,但所有權發生了轉移,我依然以租金的形式返還本息。這叫「融資性售後回租賃」。
(4)房地產企業售後回租融資租賃擴展閱讀:
融資性售後回租模式的爭議
典型的融資租賃模式是直租,此時存在三方主體,即出賣人、出租人(買受人)、承租人。但是,當融資租賃的出賣人與承租人主體同一之時,就出現了售後回租的情形。售後回租是指承租人為了實現其融資目的,將其自有物的所有權轉讓給出租人,再從出租人處租回的交易方式。
售後回租是出賣人與承租人同一的「非典型」融資租賃形式。但在我國的融資租賃實踐中,售後回租業務卻占據了相當大的比重,對部分租賃公司而言,售後回租業務佔比甚至超過了80%。
售後回租合同在法律關系的性質上屬於抵押貸款,而不構成融資租賃合同關系,並在此前提下,認定此類合同無效。這將給融資租賃行業經營實踐中大量存在的售後回租合同的效力及租金債權的回收帶來很大的法律風險。
由於在售後回租交易中,租賃物的所有權原本屬於承租人,出賣人與承租人歸於一體,與傳統融資租賃交易的三方當事人存在一定區別,在表現形式上與抵押借款類似。抵押借款與售後回租的共性在於,均有兩方當事人,物的存在為債權人提供了有效的擔保。
融資性售後回租在我國的法律中相關的規定是較少的,因為這個概念是近些年才出現的。不可否認的是,融資性售後回租有一定的優勢存在,但是不可避免每一種新興事物的背後都會存在一定的風險,因此在從事這方面經營或者是簽訂類似性質的合同時一定要謹慎。
『伍』 售後回租和融資租賃有什麼區別
一、區別
融資租賃是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租賃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對供貨人的選擇,出資向供貨人購買租賃物件,並租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則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賃期內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屬於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擁有租賃物件的使用權。
售後回租是指承租弊兆人將自製或外購的資產即自有資產出售給出租人,然後向買方租回使用,同時向出租人支付租金。是企業將自製或外購的資產出售,到期後向買方租回使用的行為。售後回租可以使設備製造企業或資產所有人(承租人)在保留資產使用權的前提下獲得所需的資金,也為出租人提供比較便捷的投資機會。
二、售後回租的本質特徵如下:
交易業務的雙重性,不但作為承租方資產所有權,同時也作為出租方轉移資產使用權;
資賀卜斗產價值轉移與實務轉移相分離,出租方沒有在實質上掌握資產的實物;
資產形態發生轉換,屬於將固定資產及類似資產向流動資產轉換的過程;
資產轉讓收益的非實禪磨時性,資產的轉讓損益不作為當期損益考慮。
三、融資租賃是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租賃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對供貨人的選擇,出資向供貨人購買租賃物件,並租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則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賃期內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屬於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擁有租賃物件的使用權。租期屆滿,租金支付完畢並且承租人根據融資租賃合同的規定履行完全部義務後,對租賃物的歸屬沒有約定的或者約定不明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仍然不能確定的,租賃物件所有權歸出租人所有。
『陸』 融資租賃方式中售後回租與直接融資租賃有什麼不同
直接租賃是買新設備,
售後回租是用已有設備融資搞到現金。
『柒』 融資性售後回租是什麼意思
融資性售後回租是指承租方以融資為目的,將資產出售給從事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的企業後,從事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的企業將該資產出租給承租方的業務活動。
融資性售後回租屬於「金融服務業」內的「貸款服務」。因為對融資租賃公司來說,他們相當於抵押了當事人的實物資產,給當事人一筆錢,然後當事人分期還本付息以保證當事人實物資產的使用權,是貸款服務,應按照金融服務繳納增值稅。試點納稅人根據簽訂的有形動產融資性售後回租合同,在合同到期前提供的有形動產融資性售後回租服務,可繼續按照有形動產融資租賃服務繳納增值稅。
融資租賃和融資性售後回租的區別:融資租賃的賣方是設備供應商,交易過程中一般包括三方:出租方、承租方、供應商。售後回租的賣方是客戶本身,交易過程中的供應商變成了承租方自身;融資性售後回租,融資租賃的標的物是當時承租人當時出售的那個動產或不動產,也就是承租人將自己的一個動產或不動產賣給融資租賃公司,再從融資租賃公司租回來。而一般的融資租賃這里的租賃標的物一般是融資租賃公司自行購置再出租給承租人的。
直接融資租賃是指租賃公司喚稿用自有資金、銀行貸款或招股等方式,在國際或國內金融市場上籌集資金,向和李孝設備製造廠家購進用戶所需設擾鎮備,然後再租給承租企業使用的一種主要融資租賃方式。這種直接租賃方式,是由租賃當事人直接見面,對三方要求和條件都很具體、很清楚。直接租賃方式沒有時間間隔,出租人沒有設備庫存,資金流動加快,有較高的投資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