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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民營經濟融資難題

發布時間:2023-12-12 11:21:00

⑴ 民營企業融資成本高 3大路徑可以降低

民營企業融資成本高 3大路徑可以降低

民營企業是怎麼融資的?融資成本高,可以有3大路徑降低,大家可以參考了解。

降低公共負債成本帶動民營負債成本下降

2013年到2014年的中國債券市場,是民營企業在資金二元供給環境中窘迫的一個縮影。2013年中,銀行間市場資金收緊,債券市場由牛轉熊,融資成 本高企。民營企業大多不堪重壓而撤回融資計劃,城投公司卻融資熱情不減。2014年超日債違約進一步推高了民企債券收益率,城投債卻成為市場資金的避風 港,走出了一波浩浩盪盪的牛市。

作為民營企業融資門檻最高的公司債尚且如此,以公司債收益率為標桿的其他融資方式可想而知。除個別暴利行業外實難承擔,融資難成為民營企業的夢魘不足為奇。

資金二元的背後是信用二元,民營企業相對高風險是長時期內的客觀事實,和國有主體融資利率差是信用風險的市場化補償。推進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支持小額貸款公司發展、對「三農」和中小微企業進行信貸支持安排都是縮減私人部門信用風險溢價的重要手段。

但從私人部門融資成本的構成來看,成本高企的原因不僅在於信用利差過大,也在於公共部門融資成本畸高。如果公共融資成本下降,民營企業的資金利率就相對更有吸引力,可起到降低成本、吸收資金的作用。

公共負債市場化改革推升負債成本

城投公司的引入是對公共投資進行市場化改造的嘗試。借鑒國有企業改革經驗,通過資金價格的作用機制提升投資效率、減少浪費。但與一般國有企業相比,城投公司投資領域的公共屬性更強,政企分離的難度更大,市場化探索難言成功。

首先,城投公司負債意願對於資金利率的彈性過低,價格傳導機制沒有發揮作用,反而扭曲了金融市場化建設。在財政軟約束和政績考核機制下,資金利率上升對 抑制城投公司投資沖動、提升投資效率的作用微小,最後還要通過行政手段進行約束。而城投公司在市場化融資操作中,虛構財務報表、隨意轉移資產等行為屢見不 鮮卻免於受罰,不利於市場化契約規則的建立。

其次,城投公司和地方財政間的擔保關系沒有消失,而是由顯性轉為隱性,明確轉為或有,沒有 建立城投公司的市場危機意識,反而推升了負債成本。鑒於城投項目現金流生成能力匱乏,自身負債率較高,投資者風險評估的落腳點依然是作為外源性償債來源的 財政兜底。財政兜底在法律障礙下體現為安慰函、BT協議等形式,這種隱性、或有的擔保關系推高了資金價碼。

最後,負債主體行政級別低層化進一步推升負債成本。和其他主要經濟體相比,我國公共負債主體層級分布明顯低層化。中央政府具有赤字貨幣化的能力,而地方政府的終極償債來源只能是上級政府的轉移支付,不確定性較為明顯。

公共負債行政化改造路徑

市場經濟也需要公共投資,公共負債行政化存在合理性,並不是市場經濟的敵人。既然公共負債市場化改革步入歧途,對其進行行政化改造,恢復「公共」的應有之義,既是深化金融體系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更能促進公共負債成本下行進而提高民營負債的吸引力。

公共負債行政化改造的核心是信用主體行政化、信用層級高端化和約束手段行政化。

信用主體行政化的第一階段是強化顯性擔保預期,包括指定特定部門對區域內城投公司的負債審批權責和償還輔導權責進行集中、調整城投負債披露標准淡化企業 自身財務狀況披露的地位、引導投資者建立基於地方財政實力的信用評價體系。第二階段是突破公共部門擔保的法律障礙,實現地方財政對城投負債的顯性擔保。第 三階段是在試點成熟後引進市政貸款和市政債,逐步完成對城投負債的置換。

信用層級高端化的短期途徑同樣是強化顯性擔保預期,包括上收新增負債的審批許可權、強化上下級財政間償債性轉移支付的明確性。長期途徑是提升國債、省級政府負債、政策性銀行負債在增量負債中的佔比,通過轉移支付和政策性貸款的方式完成對低層級負債的置換。

行政化約束堪稱改革成敗的勝負手,核心是公共預算制度的強化,將城投負債納入公共預算進行管理。

民營科技企業貸款融資

近年來,我國民營科技企業保持了強勁的增長勢頭,已成為推動國民經濟發展、構造市場經濟主體、促進社會穩定的重要力量,成為區域經濟發展中充滿活力的新增長點。目前在北京,民營科技企業已經形成以電子信息產業、生物工程和新醫葯、光機電一體化以及新材料為主的四大支柱產業。1996年,北京實驗區四大支柱產業的工業產值已佔總產值的94%。其中電子信息產業佔47%,光機電一體化佔21%,新材料佔16%,生物工程和新醫葯佔10%,其他僅佔6%。民營科技企業對於這四大支柱產業的規模和市場份額擴大發揮了主導性的作用。民營科技企業作為技術創新的主體,需要有力的資金支持,然而,其貸款融資的現狀不容樂觀。據有關資料統計,87%的民營企業的資金來自民間借貸、親朋籌措和自我積累,民營企業只有所需資金的6.8%來自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的貸款。近年來,民營科技企業已走上了規范、快速發展的道路,但同時對資金的需求也進入到更加迫切的階段。然而銀行在紛紛表示支持的同時,仍有「惜貸」和「恐貸」的心理。資金緊缺已成為困擾民營企業發展的重大問題。

一、民營科技企業貸款融資中存在的問題

目前盈利能力高、發展前景好的大型民營科技企業基本上是各家大銀行的黃金客戶,比較容易得到銀行貸款。而大量處在發展和創業階段的中小型民營科技企業由於在資產規模、融資擔保等方面存在著一些問題,在金融體制改革相對滯後、金融市場不完善的.情況下導致在貸款時面臨著種種困難。主要有以下原因:

1、國有商業銀行的經營機制與民營科技企業融資需求的矛盾。

國有商業銀行不願為民營科技企業,特別是對中小型民營科技企業貸款,不是因為存在貸款歧視,而主要是出於風險考慮。目前我國國有商業銀行正在向自主經營、自擔風險、自負盈虧、自我約束的商業銀行過渡,實行貸款零風險和貸款決策失誤責任終身追究制度,即一旦將款項貸給借款人後收不回來,就要由放款人承擔責任。由於市場競爭激烈,中小型民營科技企業普遍存在自有資金不足,資信不高,企業制度不夠規范等問題。給中小型民營科技企業貸款,會使銀行貸款的交易費用和監督成本增加,風險增大。這主要是因為,長期以來,國有商業銀行與中小型民營科技企業之間開展的業務少,聯系和了解的更少。貸款時,銀行為了獲得有關中小型民營科技企業信用及財務狀況的詳實材料,將花費的更多的精力和更高的成本。此外,由於國有企業有上級主管部門,當貸款逾期時銀行可找其上級主管部門追討,即使形成風險,也是「爛在國家這口大鍋里」,放款人責任較小。而民營科技企業無主管部門,雖然目前對民營科技企業實行政府統一領導,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為主,有關部門協同配合的管理體制,但這些管理部門中,沒有一個是真正負責與主管的部門,這可能加劇銀行貸款難以及時回收的風險。再者一些信貸員也可能會因顧慮個人名譽,害怕承擔風險,而不願貸款給民營科技企業,從而人為減少了對民營科技企業快速發展的支持。

2、傳統信貸資金在投人民營科技企業時存在的風險與收益不對稱的問題尚未解決。

民營科技企業具有高投入、高成長和高回報的特性,企業的各項投入是以智力及其它無形資產的投人為主,而固定資產相對缺乏,這種現狀與商業銀行貸款講究資產保障的機制不可避免地發生沖突。即使民營科技企業貸款獲得成功發展,企業的利潤再豐厚,也與銀行無關,銀行只能收回貸款的本金和利息,無權分享企業的高收益。而一旦貸款項目失敗,民營科技企業又無多少固定資產可以抵償,銀行就將血本無歸,損失無法彌補。在這種情況下,銀行只承擔了企業的高風險,卻沒有享受企業的高收益。這種風險和收益的不對稱降低了銀行對民營科技企業的貸款積極性。

3、民營科技企業的融資擔保系統尚未建立。

當前大部分民營科技企業無法得到貸款支持的主要原因是不能提供有效抵押或擔保。傳統的銀行信貸融資需要企業提供第三方擔保,但是處於發展和創業時期的大部分民營科技企業沒有不動產等傳統抵押資產向為其提供擔保的企業提供相應的反擔保,尋找第三方擔保存在著較大的困難。民營科技企業自身的資產主要是知識產權和技術等無形資產,難以提供銀行認可的貸款擔保。此外,銀行的貸款審查主要注重對企業的財務狀況和信用記錄的考察分析,對企業的資信評級也普遍存在關注企業資產規模的傾向。而處於發展和創業中的中小型民營科技企業通常不具備較大的資產規模,也不具備良好的歷史經營業績記錄和銀行認可的擔保和抵押,在資信評級中一般不能夠獲得較高的資信等級。即使有的民營科技企業能提供抵押,也存在抵押品變現難的問題。例如抵押的房產,在貸款到期時處理起來並不易。一方面房產交易的二級市場不發達,抵押品不好變現;另一方面如何妥當安置欠債人也是一棘手的問題。國外政府可為欠債人提供廉價房或地下室,而我國目前的有關配套政策尚未建立,使銀行對民營科技企業抵押貸款的積極性不高。

4、缺少與民營科技企業發展相匹配的中小金融機構。

解決中小型民營企業融資問題的一個關鍵因素是要解決中小銀行發展的問題。這些年來由於中小金融機構的數量不足,以及本身的發展面臨著一些困難和問題,對中小型民營科技企業的金融支持也顯得力度不夠。近年來為強化對城市信用社的行業管理,多次對其進行了「歸口」、「整頓」,其法人代表由原來的由股東選舉產生變為由上級主管行政任命,也失去了與企業同呼吸共命運的動力。另一方面中小金融機構的風險防範制度不健全。中小金融機構雖然在理論上應該承擔其經營風險,但在實際操作中,存款保險制度和全國性的支付結算系統等制度未建立,有的中小金融機構經營出現問題時,儲戶擠兌現象時有發生,雖然最後問題都由國家解決,儲戶有驚無險,但其商業信譽的損失是很難挽回的。這些因素阻礙了中小金融機構的快速發展,減弱了中小金融機構對民營科技企業的資金支持力度。

5、銀行貸款手續繁瑣,貸款品種單一,貸款關系復雜,影響民營科技企業貸款的積極性。

首先,辦理抵押貸款環節多,收費多。如土地房產抵押評估和登記手續中,評估包括申請、實地勘測、現價估算等;登記包括土地權屬調查、地籍測繪、土地他項權利登記等,到房管部門辦理有關登記手續後,才能辦理他項權利證書。經歷上述過程需耗費大量時間和精力,且抵押評估費用也較高,如房地產抵押要收地價評估費0.3-0.6%、他項權利證書費0.1%-0.2%、公證費0.2%,等。目前銀行貸款還難以滿足民營科技企業資金「急」的要求,對急於取得資金的小額貸款戶相當麻煩,一些業務甚至會因審批貸款的時間較長而失去商業機會。銀行在對民營科技企業的貸款種類上,局限於短期的流動資金貸款,較少發放中長期的技改貸款和基建貸款。

有的民營科技企業,特別是民營高科技企業反映當遇到較好的項目需要中長期資金進行研發和開拓市場時,很難得到銀行中長期貸款的支持。許多民營科技企業認為銀行貸款關系復雜,尤其是歸國的留學創業人員感觸更深。去銀行貸款需疏通各種關系,為此要花費大量的時間和精力。有的民營科技企業雖然可以通過中間人得到銀行貸款,但條件苛刻,還要支付較高的回扣,有的回扣率高達5%,企業的借款成本大大增加,也降低了企業貸款的積極性。

6、政府有關扶持政策不配套、不到位,降低了民營科技企業的融資能力。

近年出台的許多政策法規多是按照企業規模和所有制設計操作的,對大企業和公有制企業考慮較多,對民營科技企業,尤其是中小型民營企業考慮較少。(1)在稅收政策上,民營科技企業是小規模納稅人,不允許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允許抵扣進項稅額,這不但增加了企業的稅負,而且人為地減少業務交易量,限制了它的獲利與經營發展。(2)在土地政策上,國有企業可享受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增值減免照顧,而民營科技企業無此優惠。(3)在銀行呆壞賬准備金核銷上,大企業可列入國家計劃及時貼息掛賬,優化資產負債結構,而民營科技企業不能享受這種政策。(4)在行業准人上,民營科技企業還受到較多限制。

二、民營科技企業貸款融資的政策建議

實踐表明,沒有民間投資的持續和高質量增長,經濟是難以健康、快速發展的。只有民間投資快速跟進並長期活躍,才能實現中國經濟的止跌回升。中國傳統的金融體制長期以來使間接融資在企業外部資金供給中佔有較高的比例,企業與商業銀行之間形成了傳統的緊密關系。在目前我國民間風險投資基金缺乏且規模較小的情況下,開辟適合於民營科技企業的新型間接融資途徑就顯得尤為迫切。這是需要銀行、企業和政府等各方面齊心協力,創造條件,互相配合才能解決的問題。現建議如下:

1、利用銀團貸款支持大型民營科技企業發展。對資金需求特別大,資本雄厚、內部管理完善、效益增長平穩、發展前途看好、在市場佔有主導地位的民營科技企業,可主要依賴國內的大銀行,通過銀團貸款來共同支持,也可實行貸款主辦行制度和信貸授信制。

2、開展銀行風險信貸業務,解決民營科技企業融資難和商業銀行向其融資的風險損失無法補償的雙重難題。21世紀世界經濟將由工業經濟走向知識經濟,經濟增長模式從資金密集型走向知識密集型。以追求利潤最大化為經營目標的商業銀行,在吸收原有信貸原則合理因素的基礎上,應當制定以支持民營科技企業為核心內容的新信貸原則。在民營科技企業集中的地區,商業銀行可試點風險信貸業務。即商業銀行可選擇若干有較好成長性的民營科技企業,撥出專項資金向其發放風險貸款。待企業成長增值後,銀行可通過出售所持有股份或期權獲得較高的收益,以彌補對失敗企業的貸款的風險損失。目前商業銀行信貸總風險與信貸總收益相對稱的信貸方式與我國金融分業經營存在著一定的矛盾。可考慮結合我國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的建設,設立專門的機構開展風險信貸業務,以支持民營科技企業的發展。

3、發展知識產權擔保融資業務。目前一些民營科技企業擁有較高的技術水平,但缺乏土地、不動產等傳統的可以用於抵押的物品,這妨礙了企業從銀行獲得必要的貸款來促進自身的發展。在目前這種知識經濟快速發展的時代,商業銀行應改變經營觀念,可考慮以知識產權作為擔保品替代傳統類型的物質擔保。當然要實現這種融資方式,還需要完善知識產權等有關的法律法規,建立知識產權的交易市場等。

4、鼓勵政府和民間建立多形式、多層次、多元化的擔保市場。雖然中小型民營科技企業的貸款風險並不能通過擔保機構而減少,但可將風險的一部分從銀行轉移到擔保機構。因此,成立多種形式的擔保機構,開辟多條渠道籌集擔保資金,對降低銀行信貸風險有重要的作用。對處於初創期找不到擔保單位的民營科技企業,可由工商聯、工商部門和民營科技企業協會牽頭,由民營科技企業共同出資組建「借貸擔保協會」,發揮聯保、互保的作用;由銀行、相關企業與政府財政合作建立中小型民營企業風險擔保基金,實行有償服務。支持那些屬於政府扶持的行業,如高新技術企業、可替代出口產品企業、有市場有潛在市場的朝陽產業等。但對基金准人條件應做出嚴格限制,象信用級別低、有不良信用記錄、經營狀況不佳的企業不得進入擔保協會,基金也不提供擔保支持。在基金組建發展的初期,應更多地依託行業協會或一些社會團體,以得到業內人士的專業指導和社會方面的支持。

5、根據各地區經濟發展的特點,發展多種形式的中小銀行支持民營科技企業。如果一個地區的經濟以資本密集型的民營大企業為主,其融資渠道以從大銀行貸款和發行股票為主。如果一個地區以中小型民營企業為主,則有效的融資方式應該是依靠中小銀行貸款。中小型民營企業需要的資金量不多,且分散,而中小銀行則因為資金規模小,無力經營大的貸款項目,對當地的中小型民營企業的資信和經營情況比較了解,信息費用不高,因而中小銀行也願意為中小型民營企業服務。對於中小銀行可採取增加網點建設、明晰中小銀行產權、建立存款保險制度和完善支付結算系統措施來提高中小銀行的社會信用和支持民營科技企業的力度。

6、准許商業銀行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為中小型民營企業服務。融資租賃的規模和期限更適應中小型民營企業經營的要求。這是因為,租賃物可以是大到上億元的大型生產線,也可以是小到幾萬元的設備,而且租賃期限比銀行貸款的時間長。目前在美國,10家公司中就有8家公司通過租賃方式取得部分或全部經營所需的設備。作為籌資手段,租賃已超過債券、商業銀行貸款和企業自有資金積累,成為企業最大的資金來源。民營中小科技企業在資金短缺的情況下利用租賃的方式,就能以較少的租賃費用引進先進的設備盡早進行生產經營,還能獲得較好的技術服務,減少技術淘汰的風險。另外,在會計處理上,融資租賃設備一般由承租人計提折舊,其費用的增加,賬面利潤減少,應納稅款也隨之減少,企業還可得到稅收上的好處。商業銀行辦理融資租賃,可以憑借其雄厚的資金實力、暢通的融資渠道、眾多的經營網點、嚴密的管理制度,以及高素質的專業人才,能很快將租賃業務開展起來,比其他的租賃的公司具有明顯的優勢。我國即將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商業銀行經營融資租賃業務可擴大其經營范圍,盡快佔領國內市場,為參與國際競爭打好基礎。

7、加強政府對民營科技企業的政策扶持。政府應為民營科技企業的發展創造公平競爭的外部環境,增強民營科技企業的融資能力。包括:

(1)平等稅負。政府要對同行業各種經濟成份的企業一視同仁,統一稅負,合理負擔。對增值稅進行改革,允許民營小企業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以促進民營企業的進一步發展。

(2)逐步擴大民營科技企業的生產經營范圍,除了國家法律、法規明令禁止生產經營的項目和產品外,凡國家放開的行業和商品,任何單位和部門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限制和實行壟斷。在民營科技企業大力開展資本運作,實現各種形式的跨地區、跨行業、跨所有制的橫向聯合,以及採取聯合、參股、租賃、承包、購買、兼並等多種形式參與國有存量資產的優化組合時,在政策上應享受與國有企業同等的優惠待遇。

(3)保護民營科技企業的合法權益。要有效的制止對民營科技企業的各類攤派和亂收費,切實減輕民營科技企業的不合理負擔,保護民營科技企業的合法權益;改善民營科技企業的法律環境,完善公安等司法服務,以保護其人身安全和合法財產安全;建立幫助民營科技企業發展的政府行政機構、社區服務機構等,增強服務意識,提高服務質量,幫助民營企業盡快的發展、完善。(4)中央和地方主管部門要盡快落實民營科技企業自營進出口權,進一步擴大民營科技企業的發展空間。民營科技企業中留學歸國人員較多,他們與國外的聯系較多,比較了解國際市場,生產的產品更具有參與國際競爭的優勢。但目前大部分民營科技企業沒有進出口經營權,其產品只能由進出口公司代理進出口,增加了經營成本。此外,目前對民營科技企業進口國際先進的技術和設備也無任何優惠政策,這也限制了民營科技企業的盈利水平和發展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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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民營經濟:如何在困境中突圍

劉革新代表:建立完善小微企業融資服務體系,進一步放寬民間投資的市場准入 劉永好代表:民營企業也要加快轉變方式,調整結構,進行技術創新和產業升級換代 融資難、門檻高,應該破除體制壁壘析民營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困難和壓力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融資難;二是行業准入門檻高;三是獲取某些資源方面比其他企業困難。新希望(000876)集團董事長劉永好代表說。 融資難是小微企業面臨的最突出瓶頸。有關金融機構最新發布的中國中小企業信心指數顯示,2012年第四季度,中小企業的融資成本上升,銀行對中小企業放貸意願有所回落。 面對以勞動密集型為主體的小微企業,一些銀行不願意提供貸款,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抵押擔保難,貸款風險高。湖北省工商聯副主席陳義龍代表說,行業准入也是一道檻。現在一些行業的壟斷程度比較高,導致一些民營企業很難有機會進入。 解國家應該破除體制壁壘和政策限制,給予民營經濟更多平等創業和發展的機會 ,調動民間投資的積極性。在涉及國家安全的行業,國家要抓住,剩下的應該放開、交給市場。陳義龍說。 陳義龍建議,破除制約民營經濟發展的各種體制機制性障礙,充分發揮企業、市場和中介組織的作用,把那些政府管不了、不該管的事情交給企業、市場和中介組織。 面對小微企業融資難題,四川科倫實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劉革新代表建議,進一步加快金融體制改革步伐,引導國有商業銀行貸款向中小企業傾斜,推動民營金融機構建設,進一步建立和完善小微企業融資服務體系。同時,建立相應的風險資金補償機制,引導金融、擔保機構加大對民營經濟的金融扶持。 由資本驅動轉向創新驅動,提高自身破門能力析民營經濟起步水平低,規模小,初期發展普遍存在著低水平重復投資、原始積累不足的問題。而且民營企業資金來源較為單一,融資渠道不暢。陳義龍說,民營經濟自身存在的問題也牽絆了發展腳步。 代表們認為,讓民營經濟在壟斷行業面前望而卻步的,除了政策門檻,更多的是這些行業對資金、技術和企業經營管理能力的高要求。一些項目投資動輒數百億上千億元,相比之下,民間投資主體的實力有限。 大多數民營企業的流動資金緊缺,如果再拿出一部分積累資金投入研發,企業的利潤留存就很少了,但沒有技術創新,就沒有競爭力。陳義龍說。 解2010年,國務院出台新36條,明確提出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基礎產業和基礎設施等領域。民營企業不應該只看到玻璃門、彈簧門,應當看到政策在一些領域將越來越開放。而政策放開的這些行業,比如能源基礎設施等行業,門檻高是正常的。陳義龍說,企業應該通過自身的結構調整,適應這種政策的變化。 陳義龍認為,民營企業要加快創新,實現從傳統產業向現代產業體系轉變,改變過度依賴資本驅動的模式,轉向依靠創新驅動,從單純強調規模擴張轉向做強、做優企業,提高自身的破門能力。 劉永好建議,面對經濟發展和市場變化新形勢,民營企業也要加快轉變方式 ,調整結構,進行技術創新和產業升級換代。 改革行政審批制度,完善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台析目前民營經濟發展的市場環境還不盡如人意,一個具體表現就是行政審批太多。劉革新說,現在想上一個項目,各個部門都得跑一圈,蓋各種審批章,有時候半年過去了,也不一定能辦成,市場機遇可能就錯過去了。 現在有很多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但實際上還需要更多落實的細則。比如,進一步創造各類市場主體平等使用生產要素的發展環境,現在資本、土地、技術、管理要素的使用依然是國有經濟占優勢。陳義龍說。 劉革新說:現在有些部門對民營企業的管理意識強,但服務意識不足,致使民營企業不但要做好企業自己的本分,還要承擔許多本該由政府提供的服務。 要進一步改革行政審批制度,提供便利的辦理機制,為民營經濟發展拓寬空間。陳義龍建議,要轉變政府職能,改革行政審批制度,提高辦事效率,創造高效的服務環境。 劉革新認為,在制定有關行業准入規范時,要更多聽取行業協會、商會、民營企業、中小企業的意見,提高政策的科學性。 解要加強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劉革新建議,完善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台,重點培育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範平台,加快服務平台的網路建設,為企業創造高效的服務環境。 劉革新建議,鼓勵民間資本發起或參與設立村鎮銀行、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等金融機構,這是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突破口之一。

⑶ 如何破解中小企業融資難

當前,中小企業的生存環境急劇惡化,主要表現在信貸收縮、原材料價格上漲、勞動力成本上升、出口市場萎縮,以及人民幣升值速度加快等方面。中小企業在內外因素的夾擊下,舉步維艱,大面積倒閉現象此起彼伏。 中小企業令人堪憂的生存狀況,不僅影響到宏觀經濟的運行,還會使很多人失去工作,帶來諸多的社會問題。 我們認為,在中小企業面臨的困難中,融資難盡管不是最重要的,但與其他困難相比,解決起來相對容易,因此要幫助中小企業走出困境,目前的一個重要舉措應在於拓展企業的融資渠道,破解其融資難瓶頸。 而如何破解這一難題,筆者認為有以下三個途徑。 一是以商業信用彌補銀行信用的不足。 在信貸緊縮的政策環境下,商業銀行受到信貸限額的控制,在選擇貸款項目時,出於多方面考慮,會「重大輕小」,中小企業從銀行獲得貸款的難度增加。 一個完整的產業鏈一般包括為數不多的大型企業和為數眾多的中小型企業,大型企業是產業鏈的核心,而那些中小型企業作為大型企業的衛星企業,為其提供全方位的配套服務。由於眾所周知的原因,大企業獲得貸款的難度不大,因此處在同一產業鏈中的中小企業完全有可能通過要求大企業增加預付款等方式獲得資金支持。與中小企業相比,大企業的資信狀況較佳,資金緊張程度較低。通過產業鏈內部虛擬的「信貸市場」運作,大企業向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支持,可以實現雙方共贏。 二是適度放寬金融業的准入條件,允許設立更多的中小金融機構。 我國目前金融業面臨的問題一方面是單個金融機構的實力不強,另一方面是金融機構的層次與種類相對單一,特別是缺少足夠數量的中小型金融機構。這種金融結構與我國目前的國民經濟結構極不匹配,無論是從產值、就業,還是從稅收、出口角度看,中小企業在我國的地位舉足輕重,而我國銀行業的業務重點卻基本上是放在大型企業,在金融結構與經濟結構之間出現錯配。 解決上述問題的根本辦法是通過政策鼓勵等辦法讓一大批專注於中小企業融資的中小型金融機構在我國生根發芽。中小金融機構與中小企業具有天然的共生關系,在開展中小企業業務時具有得天獨厚的條件,比如本地化經營策略、信息渠道相對暢通、社會資本相對容易獲得等,因此中小金融機構隊伍的壯大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 三是規范民間金融,使其成為中小企業的一條重要融資渠道。 在當前的國情下,民間金融的作用值得肯定,很多中小企業就是靠親朋好友集資起家的。在後來的發展過程中,由於正規融資渠道不暢,一些中小企業往往通過民間金融組織(比如錢庄,標會等)或私人間的借貸來獲得生產經營所需要的資金。 民間金融作為正規金融的補充,對其一味的打壓效果未必好,要區分其性質,加以區別對待。在對待民間金融問題上,宜疏不宜堵。對於一些具備條件的民間金融組織,可考慮將其「扶正」,變身為正規金融。如近日媒體廣泛報道的浙江正在全省范圍內進行的小額貸款公司的試點工作。可以期待,通過小額貸款公司的試點與推廣,地下錢庄等民間金融機構將逐步被「收編」,成為我國金融體系中的有生力量。

⑷ 私營企業融資難題是什麼

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 既有體制機制方面的原因, 也有中小企業自身的原因!
一般來說, 中小企業的規模小, 實力弱, 信譽也不高!因而, 銀行對於中小企
業的貸款條件就更加嚴格, 即便再寬松的條件, 其最低要求也要有抵押物!由此說
來, 中小企業融資難, 關鍵難在信用風險上, 即信用風險難以控制!由於中小企業
信息透明度比較低, 信息披露制度不健全, 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的信用狀況很難
做出准確評估並進行有效地信貸決策!因而, 能夠有效分散風險的信用擔保就成為
了必須!
目前, 我國的中小企業其信用擔保體系不健全, 已經成為制約中小企業融資的
一個主要障礙!因而, 進一步完善信用擔保體系是破解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的一個
關鍵所在!

⑸ 如何解決民營企業在經營發展中遇到的「三座大山」

民營經濟是我國國民經濟重要組成,改革開放40年,我國經濟發展能夠創造中國奇跡,民營經濟功不可沒。然而近來,一些民營企業在經營發展中遇到不少困難和問題,有的民營企業家形容為遇到了「三座大山」:市場的「冰山」、融資的「高山」、轉型的「火山」。

如何搬走這「三座大山」,破解民營經濟發展難題?

首先,要正確認識當前民營經濟發展遇到的困難和問題。這些困難和問題成因是多方面的,是外部因素和內部因素、客觀原因和主觀原因等多重矛盾問題碰頭的結果。具體來說就是:國際經濟環境變化的結果,我國經濟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的結果,政策落實不到位的結果。此外,也有企業自身的原因。

其次,要不斷為民營經濟營造更好發展環境,支持民營企業改革發展。為此,要抓好6個方面政策舉措落實:第一,減輕企業稅費負擔。第二,解決民營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第三,營造公平競爭環境。第四,完善政策執行方式。第五,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系。第六,保護企業家人身和財產安全。

再次,廣大民營經濟人士要加強自我學習、自我教育、自我提升,要繼承和發揚老一輩人艱苦奮斗、敢闖敢幹、聚焦實業、做精主業的精神,努力把企業做強做優。

(責編:耿緯緯)

⑹ 民營企業的融資問題及對策分析|民營企業融資渠道

我國的民營企業起步於上世紀70年代末,經過20多年的發展,已成為我國國民經濟的重要支柱。下面我就為大家解開民營企業的融資問題及對策分析,希望能幫到你。

民營企業的融資問題及神嘩早對策分析

改革開放以來,民營經濟取得了迅猛發展,逐漸成為中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和公有制經濟的有益補充,在增長國民生產總值活躍市場經濟、增加國家稅收以及解決就業問題等方面均作出了重大貢獻。林毅夫、李永軍指出我國勞動力相對豐富、資本相對稀缺的要素稟賦特色 ,使得勞動密集型中小企業在很長一段時間里會是我國企業組織中最有活力的構成部分。

但融資難已成為目前嚴重困擾中小企業進一步發展的“瓶頸”,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 是中小企業發展的重要條件。

二、民營企業融資困難的成因

資金是企業的生命源泉、前進動力,是企業生存的前提發展的基礎。目前,企業的融資渠道主要包括內部融資(如盤活內部存量資產 利用留存收益和應付稅利等融資)和外部融資(如金融機構貸款、發行有價證券、吸引外商投資、租賃商業信用、項目融資、杠桿購買融資等),可謂渠道廣泛。然而在中國當前經濟環境下,民營企業資金籌集渠道不暢、籌集范圍有限,成為制約民營企業發展的重要因素 造成此問題出現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

(一) 民營企業融資難的相關理論解釋

1.信息不對稱理論

信息不對稱理論是指交易雙方中的一方掌握相關信息而另一方則沒有這些信息,或者一方比另一方掌握的相關信息多,從而使得信息劣勢的一方的決策受到不利的影響。學界達成的一個共識就是銀行與企業之間的信息不對稱是中小企業融資難的一個重要原因,有學者甚至認為它是分析和解決這一問題的“牛鼻子 ”。由於企業的規模與其信息可得性正相關,所以企業越小,關於企業的信息就越不易獲得。特別地,由於中小企業大多帶有經營者個人特徵,對其評價多為“軟”信息,使得中小企業與銀行之間難以形成順暢的信息傳遞。信息不對稱會引發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從而使得追求資金盈利性、流動性、安全性統一的商業銀行謹慎對待中小企業的融資需求,甚至迫使金融機構忽視健康成長的那部分中小企業對貸款的合理需求。

2. 信貸配給理論

信貸配給是信貸市場中存在的一種典型現象,是指貸款人基於風險與利潤的考查,不是完全依靠利率機制而往往附加各種游雀貸款條件 ,通過配給的方式來實現信貸交易的完成。張維迎指出在信息不對稱的條件下,銀行作為理性的個體,寧願選擇在相對低的利率水平上拒絕一部分貸款人的申請即實行信貸配給,而不願意選擇在高利率水平上滿足所有借款人的申請。Stiglizt和Weiss的文章是一篇經典文獻,他們認為信息不對稱所造成的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使銀行被迫採用信貸配給,而不是提高利率來使供需平衡,他們並證明信貸配給可以作為一種長期均衡現象而存在。

(二) 民營企業自身狀況的限制

康玉清認為,中國民營企業起步較晚,自身發展還處於不成熟階段。主要表現在經營規模較小,公司的經營運作主要依靠個人積累的有限資本;缺少較高素質的綜合型人才,企業創新意識不夠;經營管理不規范,財務制度不透明,企業內部缺乏有效的監督機制;信用觀念淡薄,缺乏信用基礎,欠息、欠債、不良貸款現象較為普遍等。這些尚未完善的方面無疑使民

營企業加大了籌資難度,縮小了融資范圍。

李娜認為,就中小企業本身來說,一方面,中小企業一般自我積累能力差,自我積累意識不強。中小企業內部組織關系不穩定,規模經濟效益差, 在內部利潤的分配過程中,普遍存在“重消費、輕積累”的現象, 中小企業很少從自身發展的角度來考慮用自留資金補充經營資金的不足。另一方面,當前中小企業的負擔重, 削弱了其內部融資的能力。在納稅政策方面,中小企業的實際納稅負擔重,並且各種名目繁多的收費更是加重了中小企業的負擔。

高萬東認為,中小企業的缺點包括,中小企業融資的風險成本偏高;中小企業信用觀念淡薄, 整體信用水平低;中小企業信用觀念淡薄, 整體信用水平低。

(三) 我國民營企業融資難的成因

企業融資渠道雖多,但民營企業可供選擇的融資渠道卻有限,除靠內部融資外,主要是靠金融機構貸款 但目前金融機構對民營企業(特別是中小民營蘆仿企業)提供的信貸資金卻又微不足道。

民營企業融資難的主要原因

不庸置疑,民營經濟是公有制經濟的有益補充,對GDP的增長、市場經濟的活躍以及國家稅收的增長有著不可磨滅的貢獻。但是,民營企業對國民經濟發展的貢獻和其獲得的金融資源相比極不相稱。目前,對於正處於規模擴張時期的民營企業而言,融資問題已成為制約其發展壯大的瓶頸因素,究其成因,主要有以下三點:

1.國內金融市場體系不完善,民營企業融資渠道狹窄

我國現有信貸體系缺乏市場經濟所要求的層次性和多元性,其中一個重要的缺陷表現在:“過度依賴間接融資,間接融資中又過於依賴銀行”。從直接融資來看,民營企業進入股票和債券市場一直受到所有制形式的限制。2004年5月開放的深圳中小企業板,其設置的准入門檻依然偏高,而我國的產業基金、風險投資等還處於起步階段。因此,民營企業無論是營運資金還是固定資產投資的資金籌措,基本還是依靠金融機構(主要是銀行)的間接融資。而國有銀行在確定信貸計劃時,授信額度的絕大部分給了國有企業,民營企業不僅較難獲得國有銀行的貸款支持,而且同等條件下貸款的使用成本也較高。

2.信用體系不健全,民營企業融資缺少擔保機構

信息不對稱,道德風險是引起銀行不願對民營企業信貸的主要原因之一。由於存在信息不對稱,銀行為規避逆向選擇,其策略就是提出非價格條件或強化擔保。然而,目前我國民營企業信用體系尚未普遍建立,信用評估機制尚不健全,擔保公司和各類基金制度也未完善。因此,民營企業缺乏機構擔保就成為制約其申請金融機構貸款的關鍵因素。

3.整體素質有待提高,民營企業融資基礎條件不完備

在市場經濟轉型階段,大部分民營企業缺乏與現有金融體制接軌的融資基礎條件,具體表現在:一是民營企業治理結構不規范。雖然民營企業都已經歷了企業改制,但大多數的企業改制流於形式,在進行股權資本融資時往往陷入內部人的紛爭,使得外部資本不敢進入或無法進入。二是民營企業過高的經營風險。民營企業經營持續時間較短,退出市場的幾率較高,相當一部分民營企業尚處在初創或成長階段,企業的經營風險往往大於收益。這不符合銀行安全性、流動性、贏利性的貸款基本要求。三是產業、產品結構不盡合理。據金融機構反映,許多民營企業存在家族式管理現象,其產品開發和市場研究缺乏科學依據,抵禦市場風險的能力不足,一旦遇到市場波動,金融部門的貸款會產生較大的風險。

民營企業融資的四大關鍵

企業素質為“成功根本”

首先強調的都是“民營企業自身素質”的問題。如果一個民營企業的財務、運作上存在嚴重問題,那麼本身就不具備融資資格。

寶供物流財務總監於贊文表示,體制和機制是企業活力的前提,有了“活力”才能贏得“信任”和“融資”,最終才會產生“服務”和“效益”。對於債權融資,他認為,企業找銀行貸款只是“錦上添花”,而不是對企業的“雪中送炭”。如果自己的企業還不是“錦”,就不要找銀行貸款,先應把企業的基礎打好。

某企業財務總監王朝曦談到,目前有些民營企業總把“發展不好”歸咎為“政策”原因,其實並不客觀。在同等政策環境的背景下,許多規模大、機制完善、運作優良的民營企業,已經成為今天某些行業的領跑者。

他還表示,企業要融資,第一步就是它的融資目的要是“善意”的。如果融資動機不健康,只想“圈錢”和“騙錢”,那麼即使吸引到了一部分資金投入,也同樣無法繼續生存,因為投資者(或銀行)也不總是傻子。

財務專家是“明智選擇”

專家學者提醒中小民營企業,在融資發展的初期,聘用一位懂行的財務專家作為企業顧問,不失為一個“明智之舉”。

於贊文談到,民營企業融資難,有很大原因是“企業對資本的認知水平過低”,像在融資期間不懂得資本運作的操作規程,也不知如何與銀行或投資方打交道,這樣可能會讓融資機會流走。所以,能有一位懂行的財務人員把企業的投資價值推薦給投資方,就顯得非常重要。而且,王朝曦介紹,財務專家同樣也可以作為民企吸納民間資金的重要途徑。

融資夥伴要“志同道合”

在股權融資方面,擁有“志同道合”的融資夥伴是企業發展的重要前提。

於贊文分析認為,進行前期判斷是民營企業進行融資的重要一步。前期判斷主要分為兩個方面,一是對項目融資風險投入的判斷,二是對合作夥伴、投資夥伴價值觀的判斷,這兩點都要求融資夥伴必須“志同道合”。

所謂的“志同道合”,主要是指融資合作雙方對“公平”、“誠信”、“承諾”以及“問題溝通”方面的認同是否一致。尋找到目標一致的“合作夥伴”,有時比單純討論項目的投資前景更為重要。

融資選擇應“門當戶對”

目前民企融資的渠道,主要來源於三個方面,即社會、銀行以及企業自身。於贊文稱,民營經濟挑選投資者,必須要“門當戶對”。

王朝曦認為,目前在資本市場上的融資,企業的性質已經不再重要,而企業規模的大小才是融資的決定性因素。“資本永遠追隨利潤”——如今無論是社會民間資本還是商業、銀行,資本的投放主要考慮的是“利潤率”和“風險性”,因此不同規模的企業對不同規模的資本“回報率不同”。大資本自然尋求大發展,而目前處於中小規模的民營企業,應該更多吸納中小型的融資。

因此,如果民營企業在融資選擇時注意“門當戶對”,則將會大大提高企業的融資效率。

⑺ 如何有效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

一、加大政府對中小企業的扶持力度,為中小企業融資創造良好的環境
1、 建立扶持中小企業發展風險投資基金,不斷拓寬風險資本的來源,引導民間資本和境外投資基金進入,擴大風險投資規模,為中小企業提供新的資金來源。 推進擔保體系的建設。重點扶持一批經營業績好、制度健全、管理規范的擔保機構,加快組建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不斷完善中小企業的信貸擔保機制,出台擔保機構風險控制和信用擔保資金補償、獎勵機制等政策,引導和規范信用擔保行業的發展。
2、推進中小企業信用制度建設。建立和完善為中小企業融資的信用擔保體系。政府要引導中介機構經過科學評估和論證,建立企業經濟檔案和法定代表人的信用檔案,建立健全適應市場經濟要求的企業信用體系。積極推進中小企業社會化信用體系試點,在完善社會信用體系,建立信用制度、發揮信用中介主體作用。建立健全中小企業信息庫和中小企業負責人信用檔案,在此基礎上再建立中小企業貸款信用評級制度、企業法人代表資信評級制度和企業總體資信評級制度,強化企業信用觀念,以信用等級確定是否貸款和擔保。
3、大力發展地方性金融機構和民間借貸市場,拓寬中小企業直接融資的渠道。強化監督、鼓勵競爭,形成規范的地方金融機構優勝劣汰的進入和退出機制。以聚集更多閑散資金,支持地方中小企業的發展。對於民間主體的融資活動要用地方性法規進行規范,明確融資雙方的權利和責任,將其納入正規的金融體系。
4、構建完善的中小企業融資法律保障體系。加快有關中小企業信貸制度的立法。要劃分中小企業的分類標准,明確中小企業的界定方法和各類金融機構在中小企業信貸制度中的作用和功能,制定中小企業貸款的具體管理方法和鼓勵措施。落實政府支持中小企業貸款的財政資金渠道、執行機構及管理辦法;健全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法律體系。制定完善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范信用擔保機構的准入、退出及內控制度,明確信用擔保機構的行業定位及職能,對專業信用擔保機構的市場准入與退出,擔保人員從業資格,信用擔保機構財務及內控制度等進行明確的政策規定,進一步促進全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的規范化發展。
二、不斷完善中小企業融資服務體系
1、轉變銀行等金融機構惜貸怕貸的思想觀念,增強信貸投放的意識,在合理規避風險的前提下,加大放貸後的考核與監管,積極發揮信貸資金的最大效應。轉變工作方式,加強對中小企業的調查與了解,幫助有市場、有前途的企業快速成長。要充分考慮中小企業的特點,創新信貸產品,簡化貸款審批程序,縮短審批時間,實現貸款流程的標准化。降低服務門檻,降低企業資本金、資產總額、銷售收入等規模 項目對企業評級的影響,對信譽高、效益好的中小企業提供放大擔保比例、貸款利率優惠、簡化貸款手續等優質信貸服務,切實減輕企業負擔;另一方面,積極加強與擔保公司的協作,增強對中小企業的信貸扶持。
2、增強對中小企業的金融服務創新。創新貸款審批機制,實現貸款產品和運作流程的標准化,簡化貸款手續,提高效率。適當弱化中小企業信用等級,注重現場調查核實,不單純依賴財務報表,通過信貸人員的盡職調查,盡量減少借貸雙方的信息不對稱。創新貸款擔保方式,建立靈活的貸款用信機制。逐步實行以借款人經營活動所形成的現金流和個人信用為基礎。創新服務品種,為企業量身定製個性化的融資產品,通過靈活的服務品種的組合來滿足不同客戶的需求。
3、建立向中小企業融資的激勵和約束機制。鼓勵和支持股份制銀行、城鄉合作金融機構等以中小企業為主要服務對象。鼓勵國有商業銀行在注意信貸安全的前提下,建立向中小企業發放貸款的激勵和約束機制,在保證貸款質量的同時,切實提高對中小企業的貸款比例。
三、加強中小企業自身經營能力建設,提高信用水準
1、推進現代企業管理制度,不斷提高企業經營者的素質、決策水平和企業競爭力。堅持產權主體多元化道路,按照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實行公司制改造,解除家族制對其發展的束縛,進行所有權結構調整,實行真正的公司制治理結構,提高經營效率,降低經營風險。
2、 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嚴格按照會計法規和商業銀行要求,依法建立健全的會計核算體系,定期向相關部門提供全面准確的會計信息,增加信息透明度。主動加強與銀行的溝通聯系,定期向銀行提供財務報表和企業生產經營情況,制定有效的應收賬款管理制度,加快資金回籠與周轉,提高企業資金管理利用水平和使用效率,提高銀行對企業的授信等級。提高企業的信用形象 ,增強銀行等資金供應者的信心。

⑻ 我市發布「民營經濟25條」為民企解難題

好打贏營商環境翻身仗

近日,針對民營企業發展過程中日益突出的成本高、融資難、融資貴等瓶頸問題,我市出台《汕頭市關於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從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精簡優化政務服務、降低民營企業經營成本、改善民營企業融資環境、健全民營企業公共服務、推動民營企業高質量發展、支持民營企業培養引進人才、保護民營企業合法權益、弘揚新時代企業家精神、構建親清政商關系共十個方面提出25項措施,進一步激發民營企業活力和創造力,營造有利於民營經濟發展的良好營商環境,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

1、進一步放寬市場准入

●不得以任何形式增設民營企業准入條件。

●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企業,不得設置與業務能力無關的企業規模門檻和明顯超過招標項目要求的業績門檻等。

2、放開相關行業和領域准入

●鼓勵、支持民營企業參與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項目、城鎮供水、燃氣、污水和垃圾處理、停車設施等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和交通、水利、教育、衛生、養老等社會事業領域項目建設。

●在重大規劃、重大項目、重大工程、重大活動中積極吸引民營企業參與。

3、推進商事制度改革

●推動實行「一網通辦、一窗辦理」,確保企業開辦全流程壓縮至1個工作日,全力做好企業辦事「三免」(免快遞費、刻章費、停車費)服務。

●推行「互聯網 不動產登記」,一般登記、抵押登記分別壓縮至3個、1個工作日以內。

●鼓勵各區(縣)建設工業廠房,工業物業產權可按幢、層等固定界限為基本單元分割登記和轉讓。

4、優化項目審批服務

●推行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告知承諾制,依託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台和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實現項目審批「不見面」在線辦理。

●試行建設項目環評審批告知承諾制和建設項目環評豁免。

5、進一步降低稅費負擔

●繼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工傷保險費率的政策。

●繼續按不高於2017年徵收標准徵收殘疾人就業保障金,落實分檔減繳和暫免徵收優惠政策。

●對小微企業工會經費實行全額返還;對有困難的中型企業工會,縣級以上工會安排專項資金予以回撥補助。

6、進一步降低要素成本

●鼓勵省級以上工業園區組織企業參與電力直接交易,降低企業用電成本。

●推動電力外線接入工程建設項目並聯審批辦理壓縮至5個工作日。持續優化電力接入報裝流程,為小微企業低壓用電提供電力接入三零(「零上門、零審批、零投資」)服務。

●推廣電商新模式,舉辦「電商 直播」線上活動。

●推行「工業標准地」供地模式,工業用地在符合規劃、不改變用途 的前提下,允許提高容積率,超過原批准部分不增收土地價款。

●鼓勵和支持促進標准廠房建設和使用,對符合條件的標准廠房建設項目,給予第二層以上部分每平方米100元的一次性獎補。

7、加大信貸支持力度

●對已認定的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給予貸款貼息補助,單個企業的補助比例最高不超過利息的50%,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加強對政府性擔保機構的支持,推動支小支農擔保業務達到有關標准。

8、完善信用評價及信息共享機制

●提高民營企業融資可得性,加快「中小融」「粵信融」「信易貸」、中征應收賬款融 資服務平台等平台的推廣應用,進一步完善信用信息共享機制。

9、進一步拓寬融資渠道

●研究和出台「政銀保」等融資合作項目,建立重點企業名單制度。

●進一步完善「汕金惠企通」小程序,提升中小微企業融資對接率。

●建立汕頭市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補償機制,支持擁有專利、商標等知識產權的中小微企業。

●擴大「銀稅互動」受惠面,將納稅信用M 級企業納入「銀稅互動」范圍。

●加大再貼現對小微民營企業票據支持力度。重點支持綠色票據。

10、提升公共平台服務水平

●依託「粵企政策通」平台和企業信息服務系統,為民營企業提供政策推送、解讀、咨詢、兌現等涉企政策信息服務。

●實施「政產研·智助強企」工程,免費為企業把脈問診,助推產業轉型升級。

11、保障服務資源供給

●認定一批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範平台,培育本地優秀工業互聯網服務商,為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提供支撐保障。

●發揮行業協會商會作用,為民營企業提供政策宣傳、需求調研、跟蹤反饋和服務對接等。

12、強化對外交流合作

●鼓勵企業充分利用境內外展會等貿易平台開拓國外市場。

●對出口小微企業投保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險的保費予以全額補貼。

13、支持民營企業研發機構建設

●對首次認定的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企業技術中心,給予一次性建設經費補助。

●校企合作共建科技創新實踐基地,科研成果並經專家評審後,按照該項目研發投入費用10%的比例予以一次性經費補助,基地依託單位每年最高補助不超過20萬元。

14、加強民營中小企業梯度培育

●實施「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專項培育行動,打造一批占據產業鏈核心的「隱形冠軍」。

●完善「小升規」重點企業培育庫,對新升規工業企業落實直接獎勵、貸款貼息、以獎代補等獎勵機制。

●「區(縣)級」「市級」的創業孵化基地的,分別給予10萬元、15萬元的一次性補助;省級示範性創業孵化基地的每個給予60萬元獎補,此後每次復評達到優秀等次的每個給予 10萬元獎補;被評為國家級示範性創業孵化基地的,再給予60萬元獎補。

15、鼓勵民營企業加快轉型升級

●鼓勵民營工業企業實施提質增效、智能化改造、設備更新和綠色發展為重點的技術改造項目,重點支持工業強基工程「四基」領域、工業企業生產經營中的5G模塊、智能感測器、網路設備等關鍵設備器件更新改造和數字化改造項目,支持先進製造業集群及其產業鏈、供應鏈企業和戰略新興產業關鍵技術改造項目。

●對獲得「馳名商標」認定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20-100萬元;對獲得授予「中國商標金獎」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50-100萬元;對首次申請農副產品注冊商標並獲準的,其費用政府補貼一半;對核准注冊的地理標志和經核準的集體商標、證明商標每件獎勵5萬元。

16、加強民營企業家培訓

●實施企業家培養計劃,組織一批民營企業家到國內外知名院校或科研機構學習培訓。

17、強化企業用工保障機制

●建立健全院校產教聯盟,大力推廣企業新型學徒制,加大技工培養力度,培養一支「粵菜師傅」「廣東技工」「南粵家政」等方面的技能型人才隊伍。

●鼓勵支持企業在技工院校以「冠名班」等形式共同培養具有現代知識、高超技能、符合市場需求的高素質技能人才,推動院校與園區、企業開展定製化職工技能培訓活動。

●支持民營企業申請設立博士工作站,對獲批的博士工作站給予建站補貼50萬元。

●實施技能人才培育成長行動,大力培育一批「創新能手」;鼓勵發展「共享員工」等靈活就業新模式。

18、大力引進高層次人才

●對經認定的高層次人才發放「人才金鳳卡」,憑卡享受高層次人才一站式服務,為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提供便利。

19、依法保護民營企業合法權益

●依法審慎採取查封、扣押、 凍結等措施,最大程度降低對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不利影響。

●採取查封、扣押、凍結措施和處置涉案財物時,依法嚴格區分違法所得與合法財產、企業法人財產與個人財產,涉案人員個人財產與家庭成員財產。

●落實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制度規定,促進機關、事業單位和大型企業及時支付中小企業款項,維護中小企業合法權益。

●建立知識產權案件快審機制,推進知識產權民事、行政、刑事案件審判「三合一」。

●嚴肅查處公職人員尤其是黨員領導幹部在服務民營企業中「吃拿卡要」等問題,最大限度減少對企業正常經營活動的影響。

20、健全民營企業司法保護機制

●修訂《汕頭市專利保護和促進條例》,盡快出台《汕頭經濟特區知識產權保護條例》,嚴懲侵犯知識產權犯罪和不正當競爭行為。

●持續開展民營企業「法治體檢」,組織引導法律服務資源為企業提供服務。

21、加強民營企業典型宣傳

●大力弘揚新時代民營企業家精神,選樹一批優秀企業家進行表彰或通報表揚。

●推薦「三強一好」(思想政治強、行業代表性強、參政議政能力強、社會信譽好)的民營經濟人士擔任人大代表、政協委員。

22、引導民營企業家健康成長

●面向民營企業開展普法宣講,組織民營企業家旁聽公開庭審、參觀警示教育基地等,推進民營企業法治文化建設,推動民營企業守法合規經營。

●將「紅黑名單」等信用信息嵌入行政審批、事中事後監管和公共資源交易等業務流程,推動聯合獎懲措施落到實處。

23、暢通政企溝通渠道

●依託市領導聯系企業直通車制度、「粵商通」企業訴求響應平台和12345服務熱線等平台載體,建立訴求快速響應機制,及時回應中小企業合理訴求。

●建立民營企業家智庫,為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建言獻策。

24、加強政府政務誠信建設

●將支持民營企業發展相關指標納入高質量發展績效評價體系。

●各區(縣)政府要依法履行與民營企業簽訂的協議和合同,杜絕「新官不理舊賬」現象發生,將政務履約、守諾服務等納入政府機關績效考核內容。

●實施政務服務「好差評」制度,建立政務服務評價、反饋、整改、監督全流程閉環工作機制。

25、規范行政執法檢查

●實現市場監管領域「雙隨機、一公開」常態化全覆蓋,完善跨部門跨領域聯合抽查機制,實現「進一次門、查多項事」,推行信用監管和「互聯網+監管」。

(文章來源:汕頭橄欖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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