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公司融資需要哪些條件
融資方式即企業融資的渠道。它可戚脊以分為兩類:債務性融資和權益性融資。前者包括銀行貸款、發行債券和應付票據、應付賬款等,後者主要指股票融資。債務性融資構成負債,企業要按期償還慧仔悔約定的本息,債權人一般不參與企業的經營決策,對資金的運用也沒有決策權。權益性融資構成企業的自有資金,投資者有權參與企業的經營決策,有權獲得企業的紅利,但無權撤退資金。
《公司法》第九十前正三條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後,發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繳足出資的,應當補繳;其他發起人承擔連帶責任。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後,發現作為設立公司出資的非貨幣財產的實際價額顯著低於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的,應當由交付該出資的發起人補足其差額;其他發起人承擔連帶責任。
② 公司法關於融資的規定中需要注意的問題是什麼
法律分析:公司法關於融資的規定中需要注意的問題:
一、融資人的法律主體地位。
二、投資人的法律主體地位。
三、投融資項目要符合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產業政策。
四、融資方式的選擇。
五、回報的形式和方式的選擇。
六、可行性研究報告、商業計劃書、投資建議書的撰寫。
七、盡職調查中可能涉及的問題。
八、股權安排。
法律依據:《貸款通則》 第六條 貸款的發放和使用應當符合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命令、規章,應當遵循資金使用效益性、安全性和流動性的原則。
③ 公司法對外融資規定
法律分析:第一,公司的對外投資不再有投資限額的限制,公司完全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進行投資,不受凈資產的限制。 第二,擴大了投資對象。公司對外投資的對象也從舊法規定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兩類主體擴大到企業。 第三,明確了對外投資的決策機構是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董事會。 公司的對外投資是一項十分重要的經營活動,必須有章可循,新公司法將投資問題提升為章程的必備條款,只要涉及投資,無論金額大小、項目大小,必須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董事會作出決議。至於決議程序以及生效條件,均可根據實際需要由章程作出規定,或另行作出決議。 第四,股東可以在章程中規定不同的決策機構行使不同的決策許可權。也可以在章程中規定對外投資的限額。 第五,明確了公司對外投資的有限責任。公司對其所投資的企業只承擔出資部分的有限責任。不得通過合同、協議的安排成為投資標的企業所負債務的連帶責任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十五條 公司可以向其他企業投資;但是,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得成為對所投資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出資人。
第十六條 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章程對投資或者擔保的總額及單項投資或者擔保的數額有限額規定的,不得超過規定的限額。
④ 有限公司融資股權怎麼操作
有限責任公司股權執行的方式主要有以下五種:1、凍結被執行人的股權。2、通知其他股東有優先喊余購買權。3、委託評估機構評估股權價值。4、以拍賣、變賣或其他方式強制轉讓股權。5、在執行股權中還應完善登記公告制度。
《鄭旦滾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七條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第三十四條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但是,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或者不按照出資比例優先認繳出資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