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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信託公司接受客戶200萬元

發布時間:2024-01-05 01:00:52

『壹』 監管來了!地產信託融資命門勒緊

信託通道業務正一步步被堵死。

5月8日,銀保監會出台《信託公司資金信託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對外公開徵求意見,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20年6月8日。

其中明確,全部集合資金信託投資於同一融資人及其關聯方非標債權資產合計金額不得超過信託公司凈資產30%;全部集合資金信託投資於非標債權資產合計金額在任何時點均不得超過全部集合資金信託合計實收信託的50%。——這些條款被認為最為嚴苛。

據中誠信託戰略研究部統計,截至2019年年底,68家信託公司凈資產規模合計6316.27億元,凈資產均值為93.5億元。這意味著,一家百億凈資產信託公司同一融資人非標債權投放規模不能超過30億元。目前單只地產信託計劃規模在20億元以上地產項目十分常見。

「這要求信託公司分散合作方,會使單一地產融資方從信託公司獲得的融資額度減少,加大信託公司展業難度。」用益信託資深研究員帥國讓對中國房地產報記者表示。

同時,「當前信託公司投資非標佔比大多超過50%,50%上限將加大非標收縮壓力,尤其是存量較大的基建和房地產信託,首當其沖。」某信託公司高管告訴中國房地產報記者。

擺在房企面前的另一個問題是,2020年面臨到期的房地產信託產品能否順利兌付。

限制「非標」 嚴管「通道」

根據資產來源不同,當前信託分為資金信託和財產信託。截至2019年12月,資金信託和管理財產信託余額分別為17.9萬億元和3.7萬億元。

所謂資金信託,指委託人將自己合法擁有的資金,委託信託公司按照約定的條件和目的,進行管理、運用和處分。按照委託人數目的不同,資金信託分為單獨資金信託和集合資金信託。信託公司接受單個委託人委託的即為單獨資金信託,接受兩個或兩個以上委託人委託的,則為集合資金信託。

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近年來,由於內外部環境變化,資金信託出現為其他金融機構監管套利提供便利、盡職管理不當引發賠付壓力、違規多層嵌套、與同類資管業務監管規則不一等問題。

為補齊制度短板,銀保監會對照資管新規要求,研究起草了辦法,以推動資金信託回歸「賣者盡責、買者自負」的私募資管產品本源,發展有直接融資特點的資金信託,促進投資者權益保護,促進資管市場監管標准統一和有序競爭。

辦法對信託業務多方面做了具體規范,其中對投資非標的限制最為突出。信託新規要求集合資金信託投資債券和非標比例不超過總規模的50%,投資單一項目比例不超過信託凈資產30%。當前信託中8成左右資產投資於貸款和非標,這意味著新規出台後非標面臨較大收縮壓力。

哪些屬於非標債權資產類型?辦法規定,除在經國務院同意設立的交易市場交易的標准化債權類資產之外的其他債權類資產,均為非標債權。此外,明確資金信託不得投資商業銀行信貸資產,不得投向限制性行業。房地產行業正屬於限制性行業之一。

長江證券分析師趙偉分析稱,當前大部分信託公司凈資產規模低於100億元,對單一客戶非標不高於凈資產30%要求,可能限制非標融資擴張能力;對一些依賴單個大客戶的信託公司影響較大,迫使其補充資本金或者調整當前業務結構。考慮信託以投資非標為主,僅貸款佔比達40.7%,如果加上資管計劃等其他非標類投資,非標佔比很可能明顯超過50%,使得非標收縮壓力進一步加大。

從投向行業來看,非標資金信託中,房地產和基建等領域占重要比例。截至2019年年末,資金信託余額17.94萬億元,其中房地產和基建分別達2.8萬億元和2.3萬億元,非標融資收縮過程潛在收縮壓力不容忽視。

地產信託融資勒緊

在此之前,單只地產信託計劃規模普遍在5億元以上,規模在20億元以上的地產項目也十分常見。

今年5月6日,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發布公告稱,因控股子公司北京泛海東風置業有限公司向北京信託申請不超過25億元融資、期限不超過18個月,實際融資金額20億元,泛海控股擬為該筆融資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閩系房企福晟集團、正榮地產、泰禾集團等在規模追逐之路上,信託融資都起著重要的作用。2018年年底,這3家房企分別與信託公司簽署戰略合作協議,合作規模總計達400億元。泰禾近兩年來亦多次陷入信託兌付糾紛中。

這種融資便利正在改變。一位地產人士稱,對單一客戶非標不高於凈資產30%的要求,強行打破了房企和信託公司「一對一」深度合作關系,使得房企被迫與更多信託公司合作。且融資額度大大減低。

其實,自2019年下半年監管就開始對信託公司房地產信託規模和通道業務規模進行雙壓降,監管部門要求信託公司嚴格控制房地產信託業務,規模不得超過2019年6月30日額度;2020年監管要求是「房地產信託額度務必不能超過2019年底」。這其中,房地產供應鏈融資業務、購房尾款融資業務、真實應收賬款融資業務、房地產融資租賃、房地產投資信託(REITS)等地產類多元化創新業務,以及地產類通道業務、「明股實債」類地產業務、真實地產股權投資業務,都被計入了房地產業務額度。

近年來各地銀保監局對信託公司開出的罰單,亦多圍繞在違規為銀行規避監管提供通道服務、違規接受保險資金投資事務管理類及單一信託、違規用於房地產開發企業繳交土地出讓價款等事由。

政策接連打擊下,以通道業務為代表的信託業務持續收縮,房地產、基建等信託融資明顯收縮。加上2018年結構性去杠桿影響,基建信託融資在2018年大幅收縮,地產信託融資規模也明顯下降,2019年下半年開始負增長。

用益信託統計數據顯示,今年一季度成立的房地產信託規模1167.61億元,同比下降42%,環比下降31.8%。「當然這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受疫情沖擊,一些房企工期暫停,加上員工不能出差,需要實地盡調的一些項目沒法進行,所以一季度房地產信託募資規模下滑。」某信託公司高管表示。

4月房地產類信託募集資金482.72億元,環比仍下滑9.52%,房地產類信託規模佔比25.8%,環比增加0.44個百分點。相較於高峰時期,2020年房地產類信託產品月度新增規模比重已大幅下滑。

同時,信託兌付壓力正在到來。數據顯示,近3年,資金信託到期規模約接近5萬億元。

「非標收縮壓力下,信託非標資產有望通過債務置換、資產證券化、REITs等實現標准化,信託可利用自身在房地產、基建等項目方面的積累和優勢積極參與、盤活存量資產。」前述信託高管表示。

『貳』 信託公司受託境外理財業務管理暫行辦法的第六章 業務經營與風險控制

第三十七條信託公司開展受託境外理財業務,應建立相應的風險管理體系,並將受託境外理財業務的風險管理納入信託公司風險管理體系之中。信託公司的受託境外理財業務風險管理體系應覆蓋受託境外理財業務的各類風險,並就相關風險制定有效的控制制度。風險控制制度至少應包括投資決策流程、投資授權制度、研究報告制度、風險計量制度、績效考核指標體系等。
第三十八條信託公司應建立、明確受託境外理財業務的管理部門,制定管理規章制度,明確相關部門和人員的責任。並對具體產品研發、定價、風險管理、銷售、資金管理運用、賬務處理、收益分配等方面進行全面規范,建立健全有關規章制度和內部審核程序,嚴格內部審查和稽核監督管理,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和定期檢查制度。
第三十九條信託公司開展受託境外理財業務,應進行嚴格的合規性審查,准確界定受託境外理財業務所包含的各類法律關系,明確可能涉及的法律和政策問題,研究制定相應的解決辦法,切實防範法律風險。
第四十條信託公司應制定受託境外理財信託項目或計劃的研發設計工作流程,制定內部審批程序,明確主要風險及應採取的風險管理措施,並按照有關要求向監管部門報送。
第四十一條信託公司應對受託境外理財信託計劃的資金成本與收益進行獨立測算,採用科學合理的測算方式預測理財投資組合的收益率。
第四十二條信託公司應對受託境外理財信託計劃設置市場風險監測指標,建立有效的市場風險識別、計量、監測和控制體系。
信託公司將有關市場監測指標作為受託境外理財信託項目或計劃的終止條件或終止參考條件時,應在信託文件中對相關指標的定義和計算方式做出明確解釋。
第四十三條信託公司開展受託境外理財業務,在進行相關市場風險管理時,應對利率和匯率等主要金融政策的改革與調整進行充分的壓力測試,評估可能對信託公司經營活動產生的影響,制定相應的風險處置和應急預案。
第四十四條信託公司應當制定受託境外理財業務應急方案,並納入信託公司整體業務應急方案體系之中,保證信託理財服務的連續性、有效性。
第四十五條信託公司開展受託境外理財業務涉及其他金融機構的理財產品時,應對產品提供者的信用狀況、經營管理能力、市場投資能力和風險處置能力等進行評估,並明確界定雙方的權利義務,劃分相關風險的承擔責任和轉移方式。
第四十六條信託公司應要求提供產品的金融機構提供詳細的產品介紹、相關的市場分析報告和風險收益測算報告。
第四十七條信託公司提供的理財產品組合中如包括其他金融機構的理財產品,應對該產品進行充分的分析,對相關產品的風險收益預測數據進行必要的驗證。信託公司應根據產品提供者提供的有關材料和對產品的分析情況,按照審慎原則重新編寫有關產品介紹材料和宣傳材料。
第四十八條信託公司研發新的理財產品,應當制定產品開發審批程序,並就產品開發的背景、可行性、擬銷售的潛在目標客戶群等進行分析,報高級管理層批准。
第四十九條新產品的開發應當編制產品開發報告,詳細說明新產品的定義、性質與特徵,目標客戶及銷售方式,主要風險及其測算和控制方法,風險限額,風險控制部門對相關風險的管理權力與責任,會計核算與財務管理方法,後續服務,應急方案等。
第五十條信託公司應當建立新產品風險的跟蹤評估制度,在新產品推出後,對新產品的風險狀況進行定期評估。
第五十一條信託公司應根據受託境外理財業務的性質,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信託業務會計核算辦法》的規定,採用適宜的會計核算和稅務處理方法。
現行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的,信託公司應積極與有關部門進行溝通,並就所採用的會計核算和稅務處理方法制定專門的說明性文件,以備有關部門檢查。
第五十二條信託公司開展受託境外理財業務,發現客戶有涉嫌洗錢、惡意逃避稅收管理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向相關部門報告。

『叄』 信託 200萬 或 1000萬 一年可收獲多少錢

200萬年化10%左右,500萬能12%左右,2000嘛估計也高不了多少,資管的話能達到20%+左右

『肆』 信託產品靠譜嗎

問題一:信託產品可靠嗎 首先,信託公司是持有國家金融牌照的正規金融機構,和銀行一樣受銀監會監管。目前全國共有68家信託公司,70%為 *** 背景和央企。
其次,信託不為人知的原因是因為投資起點比較高,通常是100萬和300萬,但是收益是固定的,通常是10%左右。投資期限通常為12個月和24個月。
信託產品自發售至今13年來都是剛性兌付的。安全性還是很高的。想要買到安全保障性更高的信託產品,要具體看項目本身。

問題二:買信託產品靠譜嗎,風險大嗎? 有投資就有風險,無非就是風險有大小之分。
信託產品是由信託公司發行的理財產品,一般投資規模在100萬以上,年化收益率一般為10%左右。

信託產品的實質就是信託公司向社會借錢,進行投資,投資者購買了他的信託,就等於借給了他錢,到期後他付投資者收益。
信託合同中不允許承諾保本、保收益等字眼,還要客戶簽署風險認購書。這說明,信託產品肯定是有風險的。信託年化收益主要集中在10%左右,這超越了很多實體經濟;錢在自己手上,做生意、做實業都有一大堆虧損或倒閉的,更不用說做投資理財。如果沒有風險,媒體也不會整天炒作這炒作那的。
所以,信託產品是有風險的。但是,信託風產品險比較低,而且信託產品最壞的打算也不過是預期收益沒有達到。
那麼信託產品風險小主要體現在哪裡呢?
1、自2001年《信託法》成立至今,購買 *** 信託產品的投資者都沒有遭遇本金虧損的情況,信託行業連續12年沒有違約兌付糾紛。
2、信託產品有著嚴格的風險管理手段。具體不同的信託公司、不同項目會有一些差異。
但整體而言,可以通過信託獲得融資的企業實力都比較強大,市場的風險也比較低;此外,信託公司非常看中還款來源,即使一個信託項目投資失敗,還款來源好,風險還是可以控制的。再者,信託產品都有第三方擔保或者有價值的質押物,這個可以轉移、化解風險。而且質押率通常在50%以下,甚至更低不到30%。
3、現在信託業資產管理規模擴大到9.45萬億,這讓信託業處於媒體和社會輿論的嚴格監管之下。媒體喜歡炒作信託的風險,但最終都不了了之,因為信託公司、項目方、當地 *** 都會幫您想辦法去化解風險。
雖然信託產品風險小,但是最好還是咨詢一下專業的理財師,因為他會幫您分析產品的風險程度與投資價值,給您提供專業的意見。

問題三:信託理財產品可靠嗎 你好,信託產品以前出過很多次到期無法按時對付本金和收益,但最後都還算是兌付了。以後怎麼發展沒法判斷。

問題四:信託投資可靠嗎 為什麼買信託?
問題一:信託公司和銀行啥區別?
答:信託公司和銀行都是有監管機構,銀行的上級監管機構有銀監會和人民銀行,信託公司的上級監管機構過去是人民銀行,現在是中國銀監會,所以信託公司和保險公司、證公司、基金公司都是正規的金融機構,都由 *** 機構來監管,在中國銀監會的官方網站可以查詢到所有信託公司的備案信息。
同時,對於信託公司的業務管理也有專門的法律《信託法》,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2001]第50號公布,2001年10月1日開始實施。
所以說,信託公司是非銀行類金融機構,其業務運作均有法律依據受法律約束,絕不是像「典當行」那樣的民間組織;(本人對典當行並無任何成見)
問題二:銀行在信託計劃運作中是幹啥的?
答:銀行有兩個作用。1、是資金通道,所有資金流運轉經過銀行;2、是替信託公司保管資金,確保整個業務過程中信託公司碰不到錢,避免大家所謂擔心的「挪用」;這兩項職能我們業內俗稱「陽光化」,讓錢和管的人分開,確保業務流程資金結算環節沒有風險;
問題三:信託這類理財方式保本保收益嗎?
答:很多客戶會問這樣的問題,現在各類理財方式中只有部分「低收益」的產品會寫保證收益類,其他都叫做「預期收益」,我們看待預期收益時,主要要看產品的投向來認定風險,投資股票、黃金、外匯這樣波動的標的必然有風險,而一些債權、債券、實體項目、股權類的投資方式風險低得多,如果再有完善的風險控制措施,是完全可以安心投資的;
不要對「預期收益」一棒子打死。一方面這是監管機構的要求,國家法律規定在合同中不能寫保本保收益,另一方面也要看產品的具體構架,收益率高、風險控制措施得當的產品同樣可以積極參與。事實上,信託在過去30多年的時間裡面,還沒有一款固定收益信託是違約的,全部的預期收益都兌付了。
問題四:信託產品有沒有低於100萬的標准?
答:沒有,這是《信託法》規定的,一個項目計劃中100萬-300萬(不含)的名額最多50個,300萬以上不限制。
當然,如果你能和親戚朋友合買100萬的,也是可以的,但這是客戶私人之間的事情了,信託公司最後只確定和一個人簽約,合同上只能有一個客戶的簽名;每個信託理財計劃一定有「風險控制措施」,這個風險控制措施就是確保我們投資人本金和收益不受損失的重要依據,有的是實物抵押、有的是股權抵押、有的是擔保公司擔保,總之一定有這部分內容,說白了就是「我」借錢給「你」用,光給我高利息不行,必須有擔保或抵押措施,你要是沒錢還我就賣你壓給我的東西,或是你沒錢還,擔保人就要替你還。
問題五:信託咋能保證投資人的利益?
答:這個問題最為關鍵,所以放在了最後。咱個人家的錢攢起來都不容易,投資就一定要投個明明白白的,必須弄明白產品是幹啥的?收益多少?咋能保證我的本金和收益沒有問題?這絕對是我們投資人必須問的,也是我們的權利,回答好了並在合同中找到對應的內容,才能最終確定參與投資――大家切記一定要這么做。
但是,並非所有的信託理財項目都是能100%控制好風險的,有些項目專業人士是能夠發現其中的問題的,所以要麼投資者能獨立審查項目的優劣,要麼就需要金融機構的專業人士幫客戶審核項目的風控措施是否完善。
總之,信託項目中大部分都是好的產品,而且風險完全可控,關鍵是要找到明白人幫投資人把關。
小結一下:
一、不用擔心信託公司的資質,它是正規的金融機構,有「領導」看著,有「法律」約束。
二、參與信託投資最少100萬起,如果和別人合夥買也可以,但這是客戶個人的事情,信託公司只認一個受益人,合同上只簽一個人的名字。
三、信託理財......>>

問題五:買信託產品安全嗎? 轉自網路:
一:法律層面
1,《信託法》第16條規定,信託資產具有獨立性,不能抵債不能被清算,具有債務隔離功能;
2,存在銀行的錢一旦發生債務糾紛,錢就不是自己的啦!(其它資產,如股票、基金、黃金、住房等等,全部要抵債的)
二:收益的實際兌現情況
1,自2001年《信託法》成立以來至今,信託業對投資者100%兌現收益,即使2011、2012年度,媒體不斷炒作房地產信託兌現壓力大,風險高,但實際上房地產信託的收益全部兌現!去網路搜下,看看哪個信託的購買者說自己買信託虧了?找不到!而其它金融產品,都可以搜到不少投資者虧損的。
2,再去去網路下就可以搜到2010年銀行一共38款理財產品沒有兌現預期收益!(finance.ifeng/roll/20101011/2691084.shtml)
3,今年以來還不時爆出銀行理財產品虧損的,比如華夏銀行上海嘉定支行理財風波,比如中信銀行鄭州黃河路支行上百人血本無歸的理財風波,再比如有客戶王女士在深發展理財,180萬被理成1萬(50萬理成1萬);雖然最後查出客戶買的理財產品不是銀行自己推出的,而是銀行業務員私下代理的黃金交易產品,高風險的,交易對手是家普通的投資公司,所以,即使在銀行買理財也要小心再小心。
4,股市就不用提了,哀鴻遍野。
三,從對風險的控制來看
1,信託類融資有幾個條件:A,融資人的資企資質,信用評估;B,還款來源是否充足?是否可以覆蓋本息?C,過去的經營業績如何?項目是否有較高的復合增長率?D,抵押物凈值如何?變現能力如何?一旦融資人還不起錢,是否可以及時變現抵押物?
2,銀行的風控指標呢?大同小異。銀行同樣也遇到融資人(借款人)還不起錢的時候,銀行的做法是處理抵押物,銀行的抵押率是70%,信託基本是50%以下。大不了銀行當做不良資產自己買單,信託也一樣。
請問:風控過程和指標一樣,做法同樣,抵押率信託更低,憑什麼說信託風險高?
四、從收益的分配來看
1,銀行給了大家低的利率,自己去賺大錢,利潤高到不好意思說,可以200米就開一家;2012年上市公司年報,最賺錢的10家上市公司裡面7家是銀行,16家上市銀行的利潤超過了其它2200多家上市公司。
2.騰訊財經圖片報告《萬億銀行理財與龐氏騙局》(原報道鏈接:t.qq/p/t/150353055164216)揭秘了銀行理財產品收益主要來自信託與城投債,銀行發行理財產品再買信託,不做產品研發與設計,輕松賺錢收益差。看騰訊財經報道的下圖:

問題六:網上買信託產品安全嗎 信託產品在近幾年越來越受到投資朋友的青睞,但是凡是理財產品都有一定的風險存在,威脅著投資者的利益安全,那麼信託怎麼樣呢?買信託產品安全嗎?下面為您詳細介紹分析。
一、法律層面
1,《信託法》第16條規定,信託資產具有獨立性,不能抵債不能被清算,具有債務隔離功能;
2,存在銀行的錢一旦發生債務糾紛,錢就不是自己的啦!(其它資產,如股票、基金、黃金、住房等等,全部要抵債的)
二、收益的實際兌現情況
1,自2001年《信託法》成立以來至今,信託業對投資者100%兌現收益,即使2011、2012年度,媒體不斷炒作房地產信託兌現壓力大,風險高,但實際上房地產信託的收益全部兌現!去網路搜下,看看哪個信託的購買者說自己買信託虧了?找不到!而其它金融產品,都可以搜到不少投資者虧損的。
2,再去去網路下就可以搜到2010年銀行一共38款理財產品沒有兌現預期收益
3,今年以來還不時爆出銀行理財產品虧損的,比如有客戶王女士在銀行(原深發展)理財,180萬被理成1萬(50萬理成1萬);雖然最後查出客戶買的理財產品不是銀行自己推出的,而是銀行業務員私下代理的黃金交易產品,高風險的,交易對手是家普通的投資公司,所以,即使在銀行買理財也要小心再小心。
4,股市就不用提了,哀鴻遍野。
三,從對風險的控制來看
1,信託類融資有幾個條件:A,融資人的資企資質,信用評估;B,還款來源是否充足?是否可以覆蓋本息?C,過去的經營業績如何?項目是否有較高的復合增長率?D,抵押物凈值如何?變現能力如何?一旦融資人換不起錢,是否可以及時變現抵押物?
2,銀行的風控指標呢?大同小異。銀行同樣也遇到融資人(借款人)還不起錢的時候,銀行的做法是處理抵押物,銀行的抵押率是70%,信託基本是50%以下。大不了銀行當做不良資產自己買單,信託也一樣。
四、從收益的分配來看
1,銀行給了大家低的利率,自己去賺大錢,利潤高到不好意思說,可以200米就開一家;2012年上市公司年報,最賺錢的10家上市公司裡面7家是銀行,16家上市銀行的利潤超過了其它2200多家上市公司。
2.騰訊財經圖片報告《萬億銀行理財與龐氏騙局》揭秘了銀行理財產品收益主要來自信託與城投債,銀行發行信託產品再買信託,不做產品研發與設計,輕松賺錢收益差。
五、從信託發行看
1,信託產品有大半是通過銀行賣出去的(為什麼?老百姓相信銀行,銀行知道你存多少錢,沒辦法這就是優勢)。而其中有些銀行是直接賣信託產品,有些是銀行的理財資金池。銀行的理財產品收益4-5%,信託理財產品收益10%左右,知道其中的利潤差了嗎?此外銀行還要賺大部分發行費。銀行理財資金佔了信託規模的1/3。
2,現在銀行已經很少公開賣信託產品了,至少筆者接觸到的銀行是這樣的。因為這樣客戶就會知道信託這種低風險高收益的產品,銀行肯定不願意;所以除非客戶主動要求,否則銀行很少主動推銷信託,即使客戶問起來,銀行代銷的信託產品收益率也大大低於信託公司直銷的?銀行美其名曰是產品經過銀行的篩選風險更低,但仔細一看,不僅收益率低於信託公司直銷的,而且基本是小信託公司的。主要原因當然是利益分配。小信託公司收費便宜,通常僅僅是法律意義上的通道而已,這樣利差比較大,品牌好的信託公司銀行不願代銷,如中融信託、平安信託的產品,市面口碑好,但銀行很少見到。如果要風險低,為什麼只要代銷小信託公司的呢?真正出問題了,銀行也不會負責的,因為信託公司才是法律意義上的受託人。比如中誠信託30億礦產風波,項目是工行推薦的,工行賺了4%的發行費,中誠賺的不會超過0......>>

問題七:信託產品可靠嗎 信託產品可靠的。銀行的理財產品的錢,30%都是投信託產品,銀行中間賺點差。全國信託公司都是銀監會監管。然後只有68家。

問題八:投資信託安全嗎 目前為止,一般的信託投資品種都是低風險固定收益的產品,一般的信託產品做的都是股權或者債權類的投資,所以一般都會有充分的抵押物,如果借款人不能按時還款,信託公司可以通過處置抵押物的方式來保證信託利益的實現。當然信託仍然是帶有風險的投資,按照 *** 資金信託管理辦法的規定,如果受託人做到了盡職管理的義務,信託財產的損失是由委託人承擔的,所以還是要對看清楚信託的法律文件。
另外,中信銀行不是信託公司,他賣的信託產品也是代理信託公司銷售,中信銀行也不會承擔信託項下的擔保義務。收益率方面的話,按照投資金額不同,現在信託產品的收益率區間一般在8%-12%之間,具體看您的投資本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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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九:銀行的信託理財產品可靠嗎 理財產品的本質是錢滾錢,接新錢還舊錢,很少進入實體經濟產生實際的效益,所以長此以往隨著利率的走高,可能會在某一個時點產生崩盤的可能性(現在有的理財產品甚至已經有7,8%利率,對於理財產品這一類性質的理財有點危險了。)
如果你的資金量不是很大,可以考慮拿出5元萬買一個一個月到2個月左右的短期理財。
如果資金量超過100萬了,全部放進理財產品太危險。我覺得可以考慮購買信託產品,因為信託產品其實是把錢借給企業去擴大生產,這類企業往往得不到銀行的低息貸款而退而求其次找到信託,利率往往有8%-10%,而且有固定資產作為抵押,危險系數也不算高。(當然每個信託產品都需要認真甄別)

問題十:信託靠譜么 客觀的講,信託還是比較安全的,原因有這些:第一,信託公司和銀行一樣,都是有國家銀監會監管的,銀監會是直接手國務院管轄的。第二,信託產品和銀行理財一樣,都是屬於固定收益類產品,就是說賣之前談好一定期限內是多少的年收益率,這樣到期後直接給你支付本金和利息,於此對應,基金和股票類就屬於浮動收益類產品了,也就是說看股票行情,可能今天是百分之二十的收益率,明天可能就是百分之五或者負的,信託就沒有這一點了。第三,我國目前有六十八家信託公司,自從國務院99號文件出台之後,就規定如果你信託產品到期後,資金使用著不能及時償還本金利息,那麼信託公司將承擔償還義務,而我國的六十八家信託公司背後,大部分都是國企或者央企控股的,比如中鐵信託,控股老闆是中國鐵路總公司。另外信託的風險控制措施都是不錯的,基本還不上錢的可能非常小,風險大了它也過不了審核。第四,中國信託成立這幾十年,目前還沒發生過違約案例。所以相對於私募基金,股票,P2P來說,信託是收益不錯,而且安全相對較高的行業了。(銀行理財也是比較安全的,但是收益沒有信託高,前者一年基本百分之五左右,後者在百分之八到百分之十一之間。)純手打,不懂的話可以追問。謝謝

『伍』 2004年3月2日,北方信託公司接受B公司委託存款200萬元,請編制會計分錄

借 銀行存款 200
貸 委託存款 200

『陸』 華鑫信託的營銷費率是多少

華鑫信託的綜合費率為0.77到0.65%,該營銷利率屬於中等的營銷利率,沒有超過規定的營銷利率金額。

『柒』 某信託投資公司接受客戶100萬元資金的委託,進行信託貸款,貸款期限為

既然符合信託法律文件規定,那麼所有的費用都需要由信託財產來承擔,包含信託管理費,貸款損失,訴訟費等一切支出。但是客戶有委託信託公司追償借款人的債務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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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某信託公司接受客戶200萬元相關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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