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售後回租業務如何進行賬務處理
售後回租
業務會計處理:
1、租賃開始日,向
融資公司
出售資產
借:固定資產——融資性售後回租固定資產
貸:固定資產——在用固定資產
借:銀行存款
借:
未確認融資費用
貸:
長期應付款
2、支付租金
借:長期應付款
貸:銀行存款
3、計提
融資租賃資產
的折舊
借:
管理費用
等相關科目
貸:累計折舊
4、分攤未確認融資費用
借:
財務費用
貸:未確認融資費用
5、期滿時
借:固定資產——在用固定資產
貸:固定資產——融資性售後回租固定資產
(1)融資性售後回租流程擴展閱讀: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應當分期計入利息費用的未確認融資費用。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未確認融資費用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三、未確認融資費用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購入有關資產超過正常信用條件延期支付價款、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應按購買價款的現值,借記「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無形資產」、「研發支出」等科目,按應支付的金額,貸記「長期應付款」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本科目。
採用實際利率法計算確定當期的利息費用,借記「財務費用」、「在建工程」、「研發支出」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企業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在租賃期開始日,按應計入固定資產成本的金額(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兩者中較低者,加上初始直接費用)。
借記「在建工程」或「固定資產」科目,按最低租賃付款額,貸記「長期應付款」科目,按發生的初始直接費用,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本科目。
採用實際利率法分期攤銷未確認融資費用,借記「財務費用」、「在建工程」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未確認融資費用的攤余價值。
在新准則中,「未確認融資費用」科目編號2802,科目性質為負債類,在編制財務報表時作為長期應付款的抵減項目。
即在資產負債表中,「長期應付款」項目以「長期應付款」科目余額減去「未確認融資費用」科目余額和一年內到期的長期應付款金額填列。
參考資料來源:搜狗網路-未確認融資費用
2. 融資性售後回租怎麼理解
有關融資性售後回租財稅問題,深空網以滲灶掘案例的形式來給大家做具體的分析。想要了解更多相關知識的小夥伴,快來一起學習吧。
融資租賃與融資性售後回租
融資租賃:你買一個你尚未擁有的東西,找融資租賃公司,要辯笑融資租賃公司去買,買完之後你付租金,租這個東西的使用權。合同期限屆滿後,東西的所有權歸你。
【融資租賃專業表述:出租人根據承租人所要求的規格、型號、性能等條件購入有形動產或者不動產租賃給承租人,合同期內租賃物所有權屬於出租人,承租人只擁有使用權,合同期滿付清租金後,承租人有權按照殘值購入租賃物,以擁有其所有權。】
融資性售後回租:你已經擁有了一個東西,但是你缺錢且還想用這個東西,就找融資租賃公司,把這叢核個東西賣給融資租賃公司(所有權轉移),你拿到一筆流動資金。然後你再去付租金,租這個東西的使用權。合同期限屆滿後,東西的所有權歸你(所有權完璧歸趙)。
綜上:融資租賃業務屬於「現代服務業」內的「租賃服務」。因為對融資租賃公司來說,他們是把自己買到手的資產實物租給你,是傳統租賃服務。
融資性售後回租屬於「金融服務業」內的「貸款服務」。因為對融資租賃公司來說,他們相當於抵押了你的實物資產,給你一筆錢,然後你分期還本付息以保證你實物資產的使用權,是貸款服務。
淺析有關融資性售後回租財稅問題
【案例】
Q公司是生產企業,一台大型塑鋼機於2013年1月購入,不含稅價為900萬,增值稅153萬,預計使用年限為10年,不考慮殘值,採用直線法計提折舊。2015年1月,Q公司決定與融資租賃公司K(經批准,有資質的)簽訂售後回租協議。
合同具體約定:
合同成交價:1 000萬。
租賃期:2017年1月至12月,共計4年。
附加保證金條款:K公司收取保證金100萬,因此2017年1月Q公司實際收到款項900萬。等到租金全部還清後,K公司會返還保證金100萬。
租金支付方式:年利率12%,Q公司每年12月支付租金加利息,共支付4次(保證金不計息)。
【解析】
一、Q公司是否在出租日確認收入並開具發票?
不徵收增值稅,實質上該設備並沒有形成流轉,因為折舊仍由承租人計提,所以不需要開具發票,而且進項稅額不需要轉出。企業所得稅也不需要確認收入。
二,會計處理:
1.結轉出售固定資產的成本
借:固定資產清理 7 200 000
累計折舊 1 800 000
貸:固定資產 9 000 000
2.向K公司出售塑鋼機
借:銀行存款 9 000 000
其他應收款 1 000 000
貸:固定資產清理 7 200 000
遞延收益——未實現售後租回損益 2 800 000
3.確認本年度應分攤的未實現售後租回損益
借:遞延收益——未實現售後租回損益 350 000
貸:製造費用——折舊費 350 000
4.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和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較低者作為資產入賬價值
租金假如為15 000 000元,即含本金及利息,等額4年,12%,年金系數3.0373,算出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1 500萬除以4乘以3.0373=11 389 875元 ,大於公允價值10 000 000元,則
借:固定資產 10 000 000
未確認融資費用 5 000 000
貸:長期應付款 15 000 000
5.支付租金及分攤未實現售後回租損益
根據實際利率法
借:長期應付款 3 750 000
貸:銀行存款 3 750 000
借:財務費用 1 850 000
貸:未確認融資費用 1 850 000
相關拓展
還本銷售方式是先銷售商品後,然後分期支付購買者購買價款的銷售方式。
增值稅法規定,採用還本銷售方式銷售的,其銷售額就是貨物的銷售價格,不得從銷售額中減除還本支出。
還本銷售,企業所得稅沒有明確的規定。計算所得稅時,雖然已確認了收入,但所還本金可以作為銷售成本在稅前扣除。
3. 融資租賃中的售後回租方案是怎樣的
融資租賃最基本的兩種租賃模式,一個是直接租賃,一個就是售後回租。
前者限制了資金用途,雖然可以同樣達到融資購買的目的,依然有所限制。
而後者則基於租賃物價值,可以為客戶提供流動資金,適用客戶需求更廣,國內的租賃業務中,絕大部分都是售後回租。
分別舉個例子你就好理解了:
直接租賃與銀行的貸款對比,銀行是直接將錢給到客戶,客戶自行采購設備,而融資租賃則是將錢直接打給設備供應商(賣家),兩種形式中,客戶都達到了在較少前期支出的情況下實用設備的目的,接下來只需分期支付設備采購費用,同時支付額外的利息,但其中的區別是,直接租賃從始至終,客戶沒有摸到錢……
作為金融產品來講,無法提供流動資金支持,是一個硬傷,因此,售後回租應運而生,最簡單的理解,售後回租是一個資產變現(抵押貸款)的過程(國內租賃業主要是利用這塊兒,其實售後回租也可以進行資產的優化,設備的更新,報表的調整,因為售後回租也是分融資性售後回租和經營性售後回租的)。
結構上來說,售後回租是承租人先將設備(比如汽車)出售給租賃公司,然後再支付每期租金將車輛租回,直至租賃期結束,期末車輛所有權可以轉移,也可以不轉移(國內通常是所有權轉移的,這個就要看是什麼性質的售後回租了)。雖然表述上有先後,但如果是融資性售後回租的話,是一個完整的交易行為,不存在斷檔,不能單獨拆分為銷售+租賃兩份合同。
車輛售後回租需要注意的關鍵點,其實非常類似於車輛抵押貸款,但額度的確定更多的要參考車輛的公允價值。
4. 什麼是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
1、融資性售後回租的概念是:
是指物件的所有權人首先與租賃公司簽定《買賣合同》,將物件賣給租賃公司,取得現金。然後,物件的原所有權人作為承租人,與該租賃公司簽訂《回租合同》,將該物件租回。承租人按《回租合同》還完全部租金,並付清物件的殘值以後,重新取得物件的所有權。
《合同法》對融資租賃合同的定義是: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售後回租是融資租賃方式中比較特殊的一種。
2、現實事例
在生產經驗過程中需要融資,比如融資100萬購買原材料,但是沒法從銀行貸到款,怎麼辦呢?還找融資租賃公司。將公司的生產設備作為抵押,從融資租賃公司獲得貸款,此時設備依然由我使用,但所有權發生了轉移,我依然以租金的形式返還本息。這叫「融資性售後回租賃」。
(4)融資性售後回租流程擴展閱讀:
融資性售後回租模式的爭議
典型的融資租賃模式是直租,此時存在三方主體,即出賣人、出租人(買受人)、承租人。但是,當融資租賃的出賣人與承租人主體同一之時,就出現了售後回租的情形。售後回租是指承租人為了實現其融資目的,將其自有物的所有權轉讓給出租人,再從出租人處租回的交易方式。
售後回租是出賣人與承租人同一的「非典型」融資租賃形式。但在我國的融資租賃實踐中,售後回租業務卻占據了相當大的比重,對部分租賃公司而言,售後回租業務佔比甚至超過了80%。
售後回租合同在法律關系的性質上屬於抵押貸款,而不構成融資租賃合同關系,並在此前提下,認定此類合同無效。這將給融資租賃行業經營實踐中大量存在的售後回租合同的效力及租金債權的回收帶來很大的法律風險。
由於在售後回租交易中,租賃物的所有權原本屬於承租人,出賣人與承租人歸於一體,與傳統融資租賃交易的三方當事人存在一定區別,在表現形式上與抵押借款類似。抵押借款與售後回租的共性在於,均有兩方當事人,物的存在為債權人提供了有效的擔保。
融資性售後回租在我國的法律中相關的規定是較少的,因為這個概念是近些年才出現的。不可否認的是,融資性售後回租有一定的優勢存在,但是不可避免每一種新興事物的背後都會存在一定的風險,因此在從事這方面經營或者是簽訂類似性質的合同時一定要謹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