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應當租賃業務滿足哪幾項項標准時,我們可以判斷該租賃業務屬於融資租賃。
要看你從會計角度,法律角度還是稅收的角度來看
一、會計角度
1.租賃期滿,物件所有權轉移
2.租賃期滿,以象徵性價格購買物件
3.租賃期限,為可使用年限的75%以上
4.租金的現值,不低於購買價的90%
5.租賃資產特殊(不可退還)
二、《合同法》第十四章 融資租賃合同
第二百三十七條規定:「融資租賃合同是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三、稅收角度
《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融資租賃是實質上轉移了一項與資產所有權相關的全部風險與報酬的租賃。
⑵ 什麼是融資租賃其認定的標準是什麼
融資租賃是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租賃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對供貨人的選擇,出資向供貨人購買租賃物件,並租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則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賃期內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屬於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擁有租賃物件的使用權。租期屆滿,租金支付完畢並且承租人根據融資租賃合同的規定履行完全部義務後,對租賃物的歸屬沒有約定的或者約定不明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仍然不能確定的,租賃物件所有權歸出租人所有。
融資租賃(Financial Leasing)又稱設備租賃(Equipment Leasing)或現代租賃(Modern Leasing),是指實質上轉移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或絕大部分風險和報酬的租賃。資產的所有權最終可以轉移,也可以不轉移。
相關的准則應用指南對二者的認定標准作了如下規定:
(一)融資租賃的認定標准:
本准則第六條(一)規定,在租賃期屆滿時,租賃資產的所有權轉移給承租人。此種情況通常是指在租賃合同中已經約定、或者在租賃開始日根據相關條件作出合理判斷,租賃期屆滿時出租人能夠將資產的所有權轉移給承租人。
本准則第六條(三)規定,即使資產的所有權不轉移,但租賃期占租賃資產使用壽命的大部分。其中「大部分」,通常掌握在租賃期占租賃資產使用壽命的75%以上(含75%)。
本准則第六條(四)規定,承租人在租賃開始日的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幾乎相當於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出租人在租賃開始日的最低租賃收款額現值,幾乎相當於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其中「幾乎相當於」,通常掌握在90%以上(含90%)。
(二)經營租賃的認定標准
根據本准則第十條規定,經營租賃是指除融資租賃以外的其他租賃。經營租賃資產的所有權不轉移,租賃期屆滿後,承租人有退租或續租的選擇權,而不存在優惠購買選擇權。
⑶ 融資租賃客戶需求有哪些
客戶選擇融資租賃的原因有很多,根據了解,其佔比為51%的主要原因是為了解決出現資金短缺的矛盾。
客戶需求:
1、無法通過銀行和汽車金融公司貸款條件的人。
2、 不想佔用銀行信貸額度的人。
3、 嫌其他購車方式手續麻煩的人。
4、 當前經濟條件一般但想購車,又不想有太大經濟壓力的人。
5、 不願意一次性支出太多的人。
6、 公司有交通補貼租車的人,車輛租滿後可以過戶到自己名下。
7、 不想將車輛納入固定資產的企業,只取得車輛使用權,合理避稅。
⑷ 什麼是融資租賃
融資租賃,也稱為金融租賃或購買性租賃。它是目前國際上使用得最為普 遍、最基本的形式。根據國際統一私法協會《融資租賃公約》的定義,融資租 賃是指這樣一種交易行為:出租人根據承租人的請求及提供的規格,與第三方 (供貨商)訂立一項供貨合同,根據此合同,出租人按照承租人在與其利益有 關的范圍內所同意的條款取得工廠、資本貨物或其他設備(以下簡稱設備)。 並且,出租人與承租人(用戶)訂立一項租賃合同,以承租人支付租金為條件 授予承租人使用設備的權利。
融資租憑的特點是:
1、融資租賃是一項至少涉及三方當事人的交易;即出租人、承租人和供 貨商,並至少由兩個合同構成(買賣合同和租賃合同)的自成一類的三邊交易。
這三方當事人相互關聯,兩個合同相互制約。
2、擬租賃的設備由承租人自行選定,出租人只負責按用戶的要求給予融 資便利,購買設備,不負責設備缺陷、延遲交貨等責任和設備維護的義務;承 租人也不得以此為由拖欠和拒付租金。
3、金額清償,即出租人在基本租期內只將設備出租給一個特定的用戶, 出租人從該用戶收取的租金總額應等於該項租賃交易的全部投資及利潤,或根 據出租人所在國關於融資租賃的標准,等於投資總額的一定的比例,如80%。 換言之,出租人在此交易中就能收回全部或大部分該項交易的投資。
4、不可解約性,對承租人而言,租賃的設備是承租人根據其自身需要而 自行選定的,因此,承租人不能以退還設備為條件而提前中止合同。對出租人 而言,因設備為已購進商品,也不能以市場漲價為由而在租期內提高租金。總 之,一般情況下,租期內租賃雙方無權中止合同。
5、設備的所有權與使用權長期分離。設備的所有權在法律上屬於出租人, 設備的使用友誼在經濟南市上屬於承租人。
6、設備的保險、保養、維護等費用及設備過時的風險均由承租人負擔。
7、基本租期結束時,承租人對設備擁有留購、續租或退租三種選擇權。
融資租賃業務的主要形式有:
1、直接融資,單一投資者租賃,體現著融資租賃的基本特徵,是融資租 賃業務中採用最多的形式。而融資的其它形式,者是在此基礎上,結合了某一 信貸特徵而派生出來的。
2、轉租憑,是指由兩家租賃公司同時承繼性地經營一筆融資租賃業務, 即由出租人A根據最終承租人(用戶)的要求先以出承租人的身份從出租人B 租進設備,然後再以出租人身份轉租給用戶使用的一項租賃交易。
3、售後回租,又稱租租賃,指由設備的所有者將自己原來擁有的部分財 產賣給出租人以獲得融資便利,然後再以支付租金為代價,以租賃的方式,再 從該公司租回已售出財產的一種租賃交易。對承租企業而言,當其急需現金周 轉,售後回租是善企業財務狀況的一種有效手段;此外,在某些情況下,承租 人通過對那些能夠升值的設備進行售後回租,還可獲得設備溢價的現金收益, 對非金融機構類的出租人來說,售後回租是擴大業務種類的一種簡便易行的方 法。
4、杠桿租賃,杠桿租賃又稱平衡租賃,是融資租賃的一種高級形式,適 用於價值在幾百萬美元以上,有效壽命在10年以上的高度資本密集型設備的 長期租憑業務,如飛機、船舶、海上石油鑽井平台、通訊衛星設備和成套生產 設備等。杠桿租賃是指在一項租賃交易中,出租人只需投資租賃設備購置款項 的20%-40%的金額,即可在法律上擁有該設備的完整所有權,享有如同對設備 100%投資的同等稅收待遇;設備購置款項的60%-80%由銀行等金融機構提供 的無追索權貨款解決,但需出租人以租賃設備作抵押、以轉讓租賃合員和收取 租金的權利作擔保的一項租賃交易。參與交易的當事人、交易程序及法律結構 比融資租賃的基本形式復雜。
⑸ 高級財務會計中的企業融資租賃
融資租賃會計處理的基本思路是將租賃資本化,即承租人應該將租賃資產使用權當作資產入賬,同時將所承擔的不可撤銷的償付租金義務列為負債。這與經營租賃不同,對此,融資租賃如何判斷、確認與計量以及因此引起的折舊、披露等相關問題,新准則都作出了相應規范。
1.融資租賃的判斷標准。根據新准則規定,符合下列一項或數項標準的,應當認定為融資租賃:第一,在租賃期屆滿時,租賃資產的所有權轉移給承租人。第二,承租人有購買租賃資產的選擇權,所訂立的購買價款預計將遠低於行使選擇權時租賃資產的公允價值,因而在租賃開始日就可以合理確定承租人將會行使這種選擇權。第三,即使資產的所有權不轉移,但租賃期占租賃資產使用壽命的大部分。第四,承租人在租賃開始日的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幾乎相當於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出租人在租賃開始日的最低租賃收款額現值,幾乎相當於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第五,租賃資產性質特殊,如果不作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否則,為經營租賃。
2.租賃資產和負債的確認和計量。在融資租賃下,承租人將租賃視為一種籌資手段,一方面取得一項資產,另一方面又承擔了一筆債務。因此,承租人將租入的資產記錄為自己的資產。同時,將未來的付款義務作為自己的負債,體現了「實質重於形式」原則的要求,也符合資產和負債的定義,合理計算財務比率。
根據新准則規定,在租賃開始日,承租人應當將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兩者中較低的作為租入資產的入賬價值,將最低租賃付款額作為長期應付款的入賬價值,其差額作為未確認融資費用。
在計算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時,應按租賃內含利率計算現值。如不知按合同規定的利率,或兩者都不知,用同期銀行貸款利率。
舉例說明。
例1:2007年12月1日,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了一份租賃合同。合同主要條款如下:
(1)租賃標的物:產品生產線。
(2)起租日:租賃物抵達甲公司生產車間之日(2007年12月31日)。
(3)租賃期:2007年12月3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共3年。
(4)租金支付方式:甲公司每年支付租金10.8萬元。
(5)租賃期滿時該生產線的估計余值為4.68萬元。其中,由甲公司擔保的余值為4萬元,未擔保余值為6800元。
(6)該生產線的保險、維護等費用由承租方甲公司自行承擔,每年4000元。
(7)該生產線在2007年1月1日的公允價值為33.4萬元,原賬面價值32萬元。
(8)承租人在租賃資產時用存款支付印花稅、傭金、談判費等初始直接費用6000元。
租賃合同規定的利率為6%(年利率)。該生產線估計使用年限為4年,承租人採用直線法計提折舊。假定租賃期滿返還該生產線,期滿日公允價值為5萬元。
在上述例子中,租賃資產的公允價值為33.4萬元,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計算如下:
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
=各期租金現值之和+行使優惠購買選擇權支付的金額現值
=108000+108000×(P/A, 6%, 2)+40000×(P/F, 6%, 3)
=108000+108000×1.833+40000×0.840=343564(元)
由於343564>334000×90%=300600,所以,根據判斷標准中的第4條,可以判定為融資租賃。
2007年12月31日的會計分錄為:
借: 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 340000
未確認融資費用30000
貸: 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 364000
銀行存款6000 3.未確認融資費用的分攤。在融資租賃下,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的租金中,包含了本金和利息兩部分,承租人支付租金時,一方面應減少長期應付款,另一方面應同時將未確認的融資費用按一定的方法確認為當期融資費用。
在分攤未確認的融資費用時,按照新准則的規定,承租人應當採用實際利率法。在採用實際利率法的情況下,根據租入資產入賬價值的不同情況,對未確認融資費用採用不同的分攤率。
例2,承上例:根據租賃開始日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的入賬價值,可以得出:
108000×(P/A , r , 2)+108000+40000×(P/F ,r , 3)=334000
採用插值法,可計算出租賃內含利率為7.534%。由此可以確定,租賃期間未確認融資費用的分攤情況如下:
2008年1月1日、2009年1月1日、2010年1月1日支付租金時的會計分錄為:
借: 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 108000
貸: 銀行存款108000
2008年12月31日確認本年應該分攤的未確認融資費用
=(334000-108000)×7.534%=17027
借: 財務費用17027
貸: 未確認融資費用 17027
2009年12月31日確認本年應該分攤的未確認融資費用
=[334000-108000-(108000-17027)]×7.534%= 10173
借: 財務費用10173
貸: 未確認融資費用 10173
2010年12月31日確認本年應該分攤的未確認融資費用
=30000-17027-10173=2800
借: 財務費用 2800
貸: 未確認融資費用2800
4.租賃資產折舊的計提。在融資租賃下,由於租賃資產所有權上的主要報酬與風險已從出租方轉移到承租方,承租人應比照自有固定資產對租賃資產計提折舊。承租人對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計提折舊時,主要涉及兩個問題:一是折舊政策。二是折舊期間。
我國折舊政策採用與自有應折舊資產相一致的折舊政策。確定融資租賃折舊期間,應視租賃合同的規定而論。如果租賃資產的所有權轉移了,折舊期應按照租賃資產尚可使用年限計提折舊。如果租賃資產的所有權不知道是否轉移,租賃期應按照租賃期與租賃資產的尚可使用年限中較短者作為折舊期間。
例3,承上例:甲公司採取直線法進行折舊,每年可計提的折舊額為:
折舊額=(340000-40000)/3=10000(元)
租賃期間內的會計分錄為:
借: 製造費用—折舊費 10000
貸: 累計折舊10000
5.履約成本的會計處理。履約成本是指租賃期內為租賃資產支付的各種使用費用,如技術咨詢和服務費、人員培訓費、維修費、保險費等。承租人發生的履約成本,通常應計入當期損益。其會計處理為借記「製造費用」/「管理費用」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例4,承上例,每年會計分錄為:
借: 製造費用 4000
貸: 銀行存款 4000
6.或有租金的會計處理。由於或有租金的金額不固定,無法採用系統的方法對其進行分攤。因此,在或有租金實際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會計處理為借記「管理費用」/「銷售費用」/「財務費用」,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7.相關會計信息的列報與披露。在資產負債表中,將於融資租賃有關的長期應付款減去未確認融資費用的差額,分別一年到期的長期負債和一年以上的長期負債分別列示。
承租人應當在附註中披露與融資租賃有關的下列信息:(1)各類租入固定資產的期初和期末原價、累計折舊額。(2)資產負債表後連續三個會計年度每年將支付的最低租賃付款額,以及以後年度將支付的最低租賃付款額總額。(3)未確認融資費用余額以及分攤未確認融資費用所採用的方法。
⑹ 融資租賃確認的5個條件
融資租賃五個條件具體為: 1、租賃期屆滿時,租賃資產的所有權轉移給承租人。 2、承租人有購買租賃資產的選擇權,所訂立的購買價預計遠低於行使選擇權時租賃資產的公允價值,因而在租賃開始日就可以合理地確定承租人將會行使這種選擇權。 3、租賃期占租賃資產尚可使用年限的大部分(佔百分之七十五及以上)。 4、就承租人而言,租賃開始日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幾乎相當於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原賬面價值;就出租人而言,租賃開始日最低租賃收款額的現值幾乎相當於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原賬面價值。 5、租賃資產性質特殊,如果不作重新改制,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滿足以上標准之一的租賃,應界定為融資租賃。
法律依據:《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七百三十五條融資租賃合同是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三十六條融資租賃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規格、技術性能、檢驗方法,租賃期限,租金構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幣種,租賃期限屆滿租賃物的歸屬等條款。
融資租賃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⑺ 滿足什麼條件時可以確認為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
滿足下列標准之一的,即應認定為融資租賃,除融資租賃以外的租賃為經營租賃。
(一)在租賃期屆滿時,租賃資產的所有權轉移給承租人。即,如果在租賃和渣喊協議中已經約定,或者根據其他條件在租賃開始日就可以合理地判斷,租賃期屆滿時出租人會將資產的所有權轉移給承租人,那麼該項租賃應當認定為融資租賃。
(二)承租人有購買租賃資產的選擇權,所訂立的購買價款預計將遠低於行使選擇權時租賃資產的公允價值,因而在租賃開始日就可合理地確定承租人將會行使這種選擇權。
(7)融資租賃客戶選定標准擴展閱讀:
融資租賃的具體特徵
融資租賃的特徵一般歸納為五個方面。
一、租賃物由承租人決定,出租人出資購買並租賃給承租人使用,並且在租賃期間內只能租給一個企業使用。
二、承租人負責檢查驗收製造商所提供的租賃物,對該租賃物的質量與技術條件出租人不向承租人做出擔保。
三、出租人保留租賃物的所有權,承租人在租賃期間支付租金而享有使用權,並負責租賃期間租賃物的管理、維修和保養。
四、租賃合同一經簽訂,在租賃期間任何一方均無權單方面撤銷合同。只有租賃物毀壞或被證明為已喪失使用價值的情況下方能中止執行合同,無故毀約則要支付相當重的罰金。
五、租期結束後,承租人一般對租賃物有留購和退租兩種選擇,若要留購,購買價格可由租賃雙方協梁侍商確定。
功能介紹
1.融資功能 融資租賃從其本質上看是以融通資金為目的的,它是為解決企業資金不足的問題而產生的。需要添置設備的企業只須付少量資金就能使用到所需設備進行生產,相當於喚野為企業提供了一筆中長期貸款。
2.促銷功能 融資租賃可以用「以租代銷」的形式,為生產企業提供金融服務。一可避免生產企業存貨太多,導致流通環節的不暢通,有利於社會總資金的加速周轉和國家整體效益的提高;二可擴大產品銷路,加強產品在國內外市場上的競爭能力。
3.投資功能 租賃業務也是一種投資行為。租賃公司對租賃項目具有選擇權,可以挑選一些風險較小、收益較高以及國家產業傾斜的項目給予資金支持。同時一些擁有閑散資金、閑散設備的企業也可以通過融資租賃使其資產增值。
而融資租賃作為一種投資手段,使資金既有專用性,又改善了企業的資產質量,使中小企業實現技術、設備的更新改造。
4.資產管理功能 融資租賃將資金運動與實物運動聯系起來。因為租賃物的所有權在租賃公司,所以租賃公司有責任對租賃資產進行管理、監督,控制資產流向。
隨著融資租賃業務的不斷發展,還可利用設備生產者為設備的承租方提供維修、保養和產品升級換代等特別服務,使其經常能使用上先進的設備,降低使用成本和設備淘汰的風險,尤其是對於售價高、技術性強、無形損耗快或利用率不高的設備有較大好處。
⑻ 金融常識中什麼是融資租賃
典型的融資租賃是涉及三方關系的,內容包括了租賃和融資兩個方面。業務類型主要分為:直租和售後回租,直租傳統的直租業務涉及三方當事人,出租人、承租人、出賣人打個比方:你需要一台叼炸天的洗衣機。有家商店正出售這種洗衣機,但你發現你不夠錢一次性去買那台洗衣機。這時你看到我很有錢,於是你跟我簽融資租賃合同,讓我買下來那台洗衣機,然後再租給你。你只需要分期給我租金,就可以一直使用那台洗衣機了。當我們的租賃期滿之後,事先有約定好的話,一般你只要按這個用過的洗衣機的殘值給錢,就能得到這台洗衣機的所有權。如果沒有約定,那這台洗衣機就歸我。這就是融資租賃里典型的直租業務。在上面這個例子中,商店是出賣人,我是出租人,你是承租人,涉及就是這三方的關系。(現實的業務情況關系可能更復雜,一般還涉及到資金方、擔保方等的介入)再來看《合同法》的定義,就很好理解了(商務部、銀監會的定義與此類似):「融資租賃合同是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七條。售後回租售後回租中,出賣人和承租人為同一人。繼續打比方:你需要錢花。你發現你擁有一台叼炸天的洗衣機。我仍然是那個很有錢的人。於是你把洗衣機賣給我,我給你一大筆錢,然後你和我簽融資租賃合同,我再把洗衣機租回給你。洗衣機你繼續留著用,但是要分期付租金給我(以上的賣和租並沒有先後順序,實物也並沒有實質轉移)。租賃期到了之後,洗衣機我再賣回給你或者我收過來。可以看到這和前面的直租模式大部分內容都是一樣的,主要不同在於,在這個例子中,沒有了商店作為出賣人,而是變成了你既是出賣人又是承租人,我還是出租人。涉及的三方關系,其中的兩方合為了一方。
⑼ 判斷一項租賃業務為融資租賃的具體標準是什麼
5項標准
1
租賃資產在租賃期屆滿時歸承租人所有
2
承租人在租賃期開始日的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幾乎相當於租賃資產此時公允價值(90%及以上)或出租人在租賃開始日的最低租賃收款額現值幾乎相當與租賃資產此時的的公允價值(90%及以上)
3
租賃期占租賃資產使用壽命的75%及以上(已使用超過75%的不適用本條標准)
4
租賃資產特點特殊
如無重大改動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5
承租人有購買租賃資產選擇權
而且購買價款遠低於行使此權利時租賃資產公允價值
在租賃開始日可以確定承租人會行使此權利
CPA教材就是如此說的
你就這么答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