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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託基礎知識講座

發布時間:2024-02-03 05:39:57

㈠ 什麼是信託信託有什麼特點

1、貸款信託類
這種類型的信託產品,是數量最多的一種,貸款信託是指通過信託方式吸收資金用來發放貸款的信託方式。貸款作為一種傳統業務,業務流程相對簡單,風險控制方法比較成熟,所以信託公司在展業初期,選擇這種方式進入市場、樹立公司品牌也就順理成章了。
信託產品的投資種類
2、權益信託類
這一類型的信託產品,是通過對能帶來現金流的權益設置信託的方式來籌集資金,其突出優點就是實現了公司無形資產的變現,從而加快了權益擁有公司資金的周轉,實現了不同成長性資產的置換,有利於公司把握有利的投資機會,迅速介入,實現公司價值的最大化。
3、融資租賃信託
信託公司以設立信託計劃的方式募集信託資金,將其運用於融資租賃業務,通過嚴格專業化、流程化的管理,通過定期收取租金,實現信託收益,為社會投資人提供安全、穩定回報的理財回報。
4、不動產信託
土地與地上或地下的各種建築設施統稱為不動產。現行一般投入房地產開發類企業較多。
信託產品的特點
1、安全性高
信託項目都要盡職調查,信息披露客觀公正,風險管理方式明確清晰,還要銀監會審批才可以發行,信託項目的運作需要受《信託法》的約束,因此整體安全性比較高,自2001年《信託法》成立以來,信託的投資者都能按約收獲本息。
2、收益較高
前面幾年經濟形勢較好的時候,信託的投資者基本能夠收獲11%以上的年化收益,即使在近幾年經濟狀況不是非常好的情況下,2013年集合信託收益率也都普遍在8.5%-11.5%期間,收益率還是很高的,畢竟很多實體經濟的年化收益還不到9%。
3、門檻較高
信託的門檻較高,分100萬/300萬兩個檔次,300萬可以自由選擇產品,但是100萬的銀監會規定只能有50個名額。
4、 財產獨立
信託財產受法律保護,信託一經成立,信託財產即從委託人、受託人、收益人的財產中分離出來,具有獨立性成為獨立運作的財產。信託財產不能被清算、償債和破產等。這是信託產品非常大的優勢。
5、投資方式靈活
信託可以橫跨貨幣、資本和實業市三大領域,可以股權、貸款等多種形式靈活運作,這是其他金融機構不能比擬的。信託制度上的優勢也是其這幾年迅速發展的重要原因之一。很多項目方為了更快速的獲取資金,也願意較高成本走信託管道的融資。
6、費用較低
一般無認購費,相關管理費、稅費在收益分配前扣除,不影響預期收益。

㈡ 陝國投的信託基礎知識

1 信託的一般含義
所謂信託(英文是「 Trust」),「信」即信任、忠實可靠,「托」即委託和囑托。「信」、「托」兩字合起來就有「相信而託付」和「信任而委託」之義。「信」是「托」的前提。只有在了解對方的情況,認為其誠實可靠,又有條件可以託付,才有信託行為產生的可能,這是信託的—般含義。
2 信託的法律含義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信託是指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委託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進行管理或者處分的行為。簡言之,信託是一種為了他人利益或特定目的管理財產的一項制度安排,也即「受人之託,代人理財」。
利用信託原理,一個人(委託人)在沒有能力或者不願意親自管理財產的情況下,可將財產權轉移給自己信任並有能力管理財產的人(即受託人),並指示受託人將信託財產及其收益用於自己或者第三人(受益人)的利益。
3 信託與委託、代理的區別
信託作為一項關於財產轉移和財產管理的獨特的法律設計,它與委託、代理存在巨大差異。簡言之,這種差異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成立條件不同。設立信託,必須要有確定的信託財產,如果沒有可用於設立信託的合法所有的財產,信託關系便無從確立。而委託、代理關系則不一定要以財產的存在為前提。
第二,名義不同。信託關系中,受託人以自己的名義行事,而一般委託和代理關系中,受託人(或代理人)以委託人(或被代理人)的名義行事。
第三,財產性質不同。信託關系中,信託財產獨立於受託人的自有財產和委託人的其他財產,委託人、受託人或者受益人的債權人一般不得對信託財產主張權利。但委託、代理關系中,委託人(或被代理人)的債權人可以對委託財產主張權利。
4 信託的制度優勢
與類似的法律制度相比較,信託是一項更為有效的進行財產轉移與管理的制度設計,它的優勢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第一,信託制度有利於長期規劃。 信託存續具有連貫性。 信託不因受託人的死亡、解散、破產、辭任、被解任或者其他情形終止而終止,具有一定的穩定性和長期性, 因而更適合於長期規劃的財產轉移與財產管理。
第二,信託制度運用較為靈活。這表現在以下方面:( 1)信託設立方式多樣化,可以採取信託合同、其他書面形式和遺囑等方式。(2)信託財產多元化,凡具有金錢價值的東西,不論是動產還是不動產,是物權還是債權,是有形的還是無形的,都可以作為信託財產設立信託。(3)信託目的自由化,只要不違背法律強制性規定和公共秩序,委託人可以為各種目的而創設信託。(4)信託應用領域非常寬泛,信託品種繁多。
第三,受益人的利益能夠得到有效的保障。一方面,信託財產的所有權與受益權分離。在法律上,信託財產不屬於委託人所有,也不屬於受益人所有,而是被置於受託人名下。受託人根據法律和信託文件,享有信託財產上的財產權,有權以自己的名義管理、運用和處分信託財產。委託人和受益人無權管理和處分信託財產,但是,信託所產生的利益歸受益人享有。另一方面,信託財產具有獨立性,這使信託財產免於委託人或受託人的債權人的追索,從而賦予受益人對信託財產享有優先於委託人或受託人的債權人的權利。
5 信託財產的獨立性
《信託法》規定,受託人因承諾信託而取得的財產是信託財產。另外,受託人因信託財產的管理運用、處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財產,也歸入信託財產。但是法律、行政法規禁止流通的財產,不得作為信託財產。法律、行政法規限制流通的財產,只有依法經有關主管部門批准後,才可以作為信託財產。
信託財產的獨立性包括以下 4 點內容:
第一, 信託財產與委託人未設立信託的其他財產相區別。設立信託後,委託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被宣告破產時,委託人是唯一受益人的,信託終止,信託財產作為其遺產或者清算財產;委託人不是唯一受益人的,委託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被宣告破產時,其他受益人仍然存在,信託財產從整體上不能作為委託人的遺產或清算財產,只有委託人享有的信託受益權才作為其遺產或者清算財產。
第二,信託財產與屬於受託人所有的財產相區別。信託財產與屬於受託人的固有財產相
區別,不得歸入受託人的固有財產或者成為固有財產的一部分。受託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被宣告破產而終止,信託財產不屬於其遺產或者清算財產。換言之,信託財產對受託人來說具有非繼承性,在其死亡時不列為其遺產;在受託人破產時不得列為其清算財產。
第三,信託財產強制執行的限制。《信託法》規定,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外,對信託財產不得強制執行:( 1 )設立信託前債權人已對該信託財產享有優先受償的權利,並依法行使該權利的;( 2 )受託人處理信託事務所產生債務,債權人要求清償該債務的;( 3 )信託財產本身應擔負的稅款;( 4 )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也就是說,一般情況下,因信託財產與受託人固有財產相分離,所以某一信託一經產生,該信託所設定的財產即「自我封閉」,不論是受託人固有財產的債權人,還是受託人所管理的其他信託財產的債權人,均不能對該信託財產申請強制執行。
第四, 信託財產抵銷的限制。受託人管理運用、處分信託財產所產生的債權 ,不得與其固有財產產生的債務相抵銷。受託人管理運用、處分不同委託人的信託財產所產生的債權債務,不得相互抵銷。這一法律規定旨在保護信託財產免受受託人的侵害。
6 信託財產獨立性的運用
信託財產的獨立性是信託制度最大的特色,也是信託制度得以廣泛應用的關鍵所在。 信託可以利用信託財產的獨立性這一制度優勢,為企業提供非常有效的服務。信託制度在資產證券化過程中的運用就是典型例子。
資產證券化是將金融機構或其他企業持有的缺乏流動性但能產生可預見的、穩定的現金流的資產,通過一定的結構安排,對其風險和受益進行重組,以原始資產為擔保,創設可以在金融市場上銷售和流通證券。
在資產證券化過程中,必須有一個實行資產證券化這一特殊目的載體( SPV )。採用信託形式設立 SPV ,可以充分利用信託財產的獨立性特點,保護證券化的資產。證券化資產的原始權益人可將作為證券化標的物的資產轉移給作為 SPV 的信託公司,設立信託,然後通過信託發行證券。
這種信託安排在證券化資產的原始權益人與 SPV 和投資者之間築起一道防火牆。原始權益人轉移給 SPV 的證券化資產成為獨立的信託財產,名義上歸 SPV 所有,原始權益人的經營風險不會殃及信託財產。原始權益人破產時,其債權人也沒有對信託財產的追索權。證券化資產原始權益人的破產風險與證券化交易被有效隔離開來。 在資產證券化過程中,信託財產也不同於 SPV 的固有財產。 SPV 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或被宣告破產而終止時,信託財產不屬於其清算財產之列。一旦 SPV 倒閉,其債權人對信託財產也無追索權。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和金融市場的不斷發展和完善,資產證券化所需要的法律、稅收、會計和外匯管理等方面的相關制度會逐漸建立起來。可以預見,信託投資公司將在我國的資產證券化市場上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7 信託的起源與發展
現代信託起源於 13 世紀英國的尤斯制,已有 800 多年的歷史。在中世紀的英國,財產轉移受到法律限制,人 們就採用信託方式規避這種法律限制,因此,信託一開始並不具備財產管理的功能。隨著社會和經濟的發展,有關財產轉移的限制逐漸被取消,信託的主要功能由最早的轉移財富轉變為現代的專業化財產管理。
19 世紀末以來,信託機構作為一種盈利性組織在美國蓬勃發展起來。 20 世紀初日本引入歐美的信託制度後積極創新,由信託銀行主導的信託業發展迅猛,目前也已躋身於信託業發達的國家行列。
隨著信託制度發展,信託工具商業化傾向日益明顯。主導現代信託活動的是各種以盈利為目標的信託機構。在美國,主要有專業的信託公司以及商業銀行里的信託部;日本的信託機構是主營信託業務兼營銀行業務的信託銀行;其他國家都有這樣的一些信託機構主導著現代信託活動。
現代信託呈現金融化的趨勢。信託活動越來越成為一種金融活動,信託業務金融業務性質日益明顯,這可歸結為以下兩個原因。一是財富的日益金融化。在信託發展的早期,用來信託的財產主要是土地,後來出現了一些動產。隨著經濟的不斷貨幣化,財富也開始金融化。由於用於受託的財產越來越金融化,整個信託活動也越來越金融化。第二個原因是財產管理方式的金融化。早期的財產管理方式更多的是帶有保管、處分的性質。現代理財主要通過金融工具來實現。現在的信託機構一般是金融機構,並與銀行、證券和保險構成現代金融業的四大支柱之一。
發達國家的信託業務按委託對象劃分,可分為個人信託、法人信託以及個人和法人兼有的信託。個人信託包括為個人管理、監護財產,執行遺囑,管理遺產,財務咨詢及代理財務等信託業務。法人信託主要包括發行公司債券的受託業務,商務管理信託的受託業務,代理股票過戶登記和支付股息業務,以及提供企業合並、改組和清算服務等業務。個人和法人兼有的信託主要包括公益信託、年金信託及職工持股信託等業務。
8 中國信託業的歷史與現狀
中國信託業的發展可以追溯到 20 世紀初。 1918 年浙江興業銀行開辦具有信託性質的出租保管箱業務; 1919 年聚興城銀行上海分行成立的信託部; 1922 年上海商業儲蓄銀行將保管部改為信託部並開辦個人信託存款業務。這是我國最早經營信託業務的三家金融機構,標志著中國現代信託業的開始。新中國成立後,由於在計劃經濟體制下,信託存在的客觀條件消失,到 50 年代中期信託業務全部停辦。 1979 年以中國國際信託投資公司的成立為標志,中國的信託業得到恢復。從 1979 年中國國際信託投資公司成立至今,信託業在 20 多年的發展過程中,為中國的經濟建設做出了非常大的貢獻,但也由於種種原因,中國信託業的發展歷經曲折、幾經調整。
中國信託業的第一次整頓發生在 1982 年。當時的基建投入規模過大,其中尤以信託貸款方式的進入為甚。為了加強對信託投資業務的管理和改良基建投資行為,中國人民銀行決定對信託行業進行整頓。
第二次整頓是在 1985 年,起因是 1984 年以前大量使用信託方式進行信貸活動,而信託資金來源卻不明朗,容易造成金融信貸過快增長而造成失控。因此,中國人民銀行發布《金融信託投資機構管理暫行規定》,明確框定信託資金來源。
第三次整頓發生在 1988 年,此前信託投資公司數量飛速膨脹,「三亂」(亂集資、亂拆借、亂貸款)現象嚴重,國務院決定整肅金融環境。
第四次整頓是在 1995 年,原因主要是信託公司存在高息攬存等違規行為。主要事件為「中農信」 1994 年被關閉,「中銀信」被廣發行接管。此次整頓促成四大國有銀行與信託脫鉤。
最後一次整頓發生在 1999 年。 1999 年 3 月,國務院下宣布中國信託業第五次清理整頓開始,原則為「信託為本、分業經營、規模經營、分類處置」。
始於 1998 年廣東國投破產案的第五次整頓被認為是信託業的一次根本性變革。在這次清理整頓中,《信託法》、《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和《信託投資公司資金信託業務管理暫行辦法》相繼頒布和實施,監管層本著 「 堅決把信託辦成真正的信託,不讓有問題的公司留下來 」 的態度,將眾多規模小、資不抵債的公司撤消,現有的 239 家信託公司最終被批准重新登記的將只有 60 家左右。
伴隨著第五次信託投資公司的清理整頓和「一法兩則」的出台,大多數信託機構在股本結構、企業模式、內控機制、管理體制等方面按照現代企業管理要求和市場化標准進行了重大調整,一些觀念超前、機制靈活的信託投資公司已開始統籌安排其發展戰略。
根據《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的規定,信託公司是惟一可同時涉及資本市場、貨幣市場和產業市場的金融機構。 2002 年 7 月 18 日,《信託投資公司資金信託業務管理暫行辦法》頒布當日,上海愛建信託投資公司就推出了國內第一個標準的信託產品 —— 上海外環遂道項目資金信託計劃。 9 月,北京國際信託投資有限公司推出的北京第一個信託品種——CBD中央商務區信託成功發售。此後,各種信託產品如雨後春筍般地涌現,從基礎設施建設到管理層收購,從隧道工程到房地產開發,從住房按揭到汽車按揭,從外匯信託到融資租賃,信託產品正在各個領域發揮著積極的作用。
9 信託投資公司的業務定位
1998 年以前,我國的信託投資公司實際上是一種以銀行業務為核心,兼營證券業務和實業投資業務的混業經營型金融機構。 1998 年以來,國家對信託業進行了大調整和重新定位。「一法兩則」出台後,信託業的定位得到明確,資產管理業務、部分投資銀行業務和自營業務成為重新登記後的信託投資公司的三大核心業務。
第一大核心業務是資產管理業務。根據規定,信託投資公司可以採用委託和信託兩種方式經營資產管理業務。( 1 )採取信託方式管理資產。信託投資公司可以 受託經營資金、動產、不動產及其他財產的信託業務,即委託人將其合法擁有的資金、動產、不動產以及知識產權等財產、財產權,委託信託投資公司按照約定的條件和目的,進行管理、運用和處分。此外公益信託也是信託投資公司可以開展的資產管理業務之一。 ( 2 ) 採取委託代理方式管理資產。按照規定,信託投資公司可以代理財產的管理、運用和處分;也可以經營代保管業務。
第二大核心業務是部分投資銀行業務。廣義的投資銀行業務包括證券承銷和自營、公司理財、企業並購、投資咨詢、基金管理和風險資本管理等。根據規定,信託投資公司除了可以承銷國債、政策性銀行債券和企業債券外,不能從事其他傳統券商業務。信託公司也不能直接介入公募基金,只能通過發起設立基金或基金管理公司間接介入公募基金業務,但可以直接經營私募基金業務。另外,信託投資公司可以經營企業資產的重組、購並及項目融資、公司理財、財務顧問等智力密集性投行業務。
第三大核心業務是自營業務。 信託投資公司所有者權益項下依照規定可以運用的資金,可以存放於銀行或者用於同業拆放、貸款、融資租賃和投資等業務。信託投資公司可以以固有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經過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可以辦理同業拆借。
除了上面的三大核心業務之外,信託投資公司還可以經營包括信用見證、資信調查及經濟咨詢業務在內的中間業務。
10 集合資金信託計劃
「集合資金信託計劃」是由多個投資人(委託人)基於對信託投資公司的信任,將自己合法擁有的資金委託給信託投資公司,由信託投資公司集合管理、運用於某一信託計劃項目,為投資人獲取投資收益的一種信託投資工具。簡言之,集合資金信託計劃就是一種非公募的投資基金。募集資金的投資方向可以是貸款、證券投資、實業投資、股權投資和租賃等多種運用手段。
集合資金信託計劃與證券投資基金不同,目前尚不能採取公開募集方式。按現行規定,一個信託計劃的委託合同不能超過 200 份,每份合同的金額不能低於 5 萬元。信託投資公司不能通過廣告等公共媒體對集合資金信託計劃進行營銷宣傳,因此投資者只能通過信託投資公司的客戶服務人員、網站、咨詢電話、代理銀行和第三方理財機構等渠道了解集合資金信託產品信息,最終都是和信託公司進行合同的簽訂。

㈢ 一定要了解的一些信託知識!

1.什麼是信託財產?


信託財產是指通過信託行為從委託人手中轉移到受託者手裡的財產。信託財產既包括有形財產,如股票、債券、物品、土地、房屋和銀行存款等:又包括無形財產,如保險單,專利權商標、信譽等,甚至包括一些或然權益。



信託財產具有物上代位性,它不因財產形態的變化而改變自身的同一性;受託人基於對信託財產的管理、改良、處分或毀損而取得的財產也屬於信託財產。信託財產具有法律獨立性;受託人對信託財產與其自有財產須分別管理,受託人死亡時,其信託財產不得作為遺產繼承。


2.什麼是信託委託人、受託人、受益人?


信託關系中規定信託必須有委託人、受託人和受益人三方當事人。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自己特定的、合法的財產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照其意願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進行管理或處分。


受託人雖然居於控制、管理和處分信託財產的中心地位,但必須遵照委託人的意願管理信託財產。在我國根據《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的規定,受託人一般由信託公司擔任,必須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


受益人是信託關系中的純享利益之人,和委託人可以是同一人也可以不是同一人,受益人的信託受益權可以依法轉讓和繼承。


了解這些信託名詞後,你是否對信託理財不再那麼陌生了?理財不是簡單的事情,多多學習理財知識必不可少。

㈣ 你好 很想和你學習了解下關於信託方面的知識

什麼是固定收益類信託?
固定收益信託產品是指由信託公司發行的,收益率和期限固定的信託產品。融資方通過信託公司向投資者募集資金,並通過將資產(股權)抵押(質押)給信託公司、以及第三方擔保等措施,保證到期歸還本金及收益。
固定收益類信託是否真的保本並保證收益?
任何投資都有風險,固定收益信託沒有承諾保本或者保證收益。但是,固定收益信託產品擁有一套嚴密有效的風險防範機制,通過資產抵押、股權質押、擔保公司、個人連帶責任保證等,使投資風險降為最低。
固定收益信託產品分成哪幾類?
一般來說,固定收益類信託產品分為貸款類、股權投資類、權益投資類、組合投資類以及少數其他等。

貸款類信託:以向融資企業發放貸款的方式來完成的。

股權投資信託:以股權方式投資,通過股權受讓和向公司增資,持有公司部分或全部股權。

權益投資信託:信託公司獲得特定權益(一般為股權或債權)及相關從屬權力,受託人通過持有該標的權益並按照相關約定獲得清償後,實現信託計劃財產的增值。

組合投資信託:投資於某單一或多個項目的集合資金信託。投資方式包括但不限於貸款、股權投資、權益投資,等等。
固定收益信託主要投資於哪些領域?
一般投資於基礎設施,房地產,工商企業等。組合投資類信託還會投資於低讓滑蘆風險的債券市場、貨幣市場等。
什麼是受託人?
指發行信託產品的信託公司。
什麼是擔保人?
受託人將信託資金投資於某一項目時,都需要第三方對此次投資的收益做擔保,對這個項目附有連帶責任,該第三方就是擔保人。一般來說,擔保人可以是公司企業也可以是自然人,可以為項目發起者的母公司,實際控制人,也可以是專門的第三方擔保機構,等坦帶等。
什麼是抵押、質押?
擔保人在對投資項目擔保時,會將其持有的股權、債權抵押、質押給受託人,抵押物、質押物的變現價值必須大於受託人的投資額和預期收益額,如果投資項目失敗,受託人可以將抵押、質押物變現以保證收益。
固定收益信託產品的投資門檻如何?
固定收益信託購買門檻和陽光私募類似,僅對合格的機構和個人投資者私募發行,不在公開場合發售,也沒有公開的推廣。同時,其起點金額較高,每份投資一般不少於100萬,且單個信託300萬以下的投資者受到50個名額的限制。
購買固定收益信託產品有哪些費用?
在投資者層面,固定收益信託產品一般沒有申購費、固定管理費。固定收益信託在運作中實際收益可能會超過預期收益,信託公司只以超過的部分為浮動管理費,浮動管理費不影響投資者收益。
固定收益信託的流動性如何?
根據《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信託公司設立的集合類信託期限不得少於1年,而單一類的項目沒有該限制。目前市場上的信託產品期限以在
1-3年的居多。比較適合通過中長期投資期望獲得穩定收益的投資理財客戶。固定收益信託合同中規讓基定,在信託存續期間,信託是不能贖回的,只能在信託存續期
到期後獲得信託本金和收益。固定收益信託產品收益分配和退出
固定收益信託產品在信託存續期間,沒有凈值。一般來說,在每一個信託年度結束時,信託所取得的收益在扣除相關稅費後,會以現金形式直接分配給投資者。在所有投資項目成功取得收益後或信託存續期到期後,信託未分配的收益和信託本金會分配給投資者。
投資者和誰訂立信託合同?
無論通過什麼渠道發售的信託產品,最終都是和信託公司簽訂信託合同。
固定收益信託和銀行理財產品有什麼區別?
銀行理財產品同固定收益類信託在起步金額、產品期限、預期收益等會有一定區別
銀行理財產品 固定收益類信託產品
發行主體 銀行 信託公司
投資門檻 10萬/20萬/50萬不等 100萬或300萬
產品期限 7天~1年(或以上)不等 1年/2年/3年或以上
預期收益 2%-5%左右 6%-10%左右
固定收益信託產品由誰監管?
固定收益信託產品和陽光私募基金一樣,都由信託公司發起設立並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備案的。信託公司由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監管,私募基金公司則由信託公司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監督。
進階班投資者應該如何選擇固定收益信託產品?
投資者可以從以下幾個角度選擇固定收益類信託產品。

(1)信託公司:首先考察信託公司的綜合實力。我國目前有62家信託公司,每家公司的管理水平、風險控制能力、盈利能力、管理資金規模等等都是不相同的。

(2)投資行業:行業景氣度高的行業更具投資價值。

(3)擔保人:要看擔保人背景、擔保人凈資產及構成、擔保人與融資方關系、擔保人承擔的責任等。

(4)融資方實力:了解融資方的財務狀況、成長前景及行業、公司背景。

(5)收入來源:要了解預期收入的可靠性,即項目成功的可行性。

(6)產品期限:信託產品一般在購買後到融資方支付本息之間投資者的資金是不可贖回的,所以投資者要看好產品期限,以便安排未來現金流。另外,部分產品存在著提前結束或是延期的情況,也請投資者在簽定合同之前注意有無這類附加條款。

(7)抵(質)押率:抵(質)押率指的是需要融資的資金比上抵(質)押物的價值。抵(質)押率越低說明項目風險越小、項目越安全。同時也要看抵(質)押物的變現性。

(8)預期年化收益率:其他條件相同時,預期年化收益率當然是越高越好。
固定收益信託的投資風險
信託公司擁有一套嚴密有效的風險防範機制,並對每一個信託計劃均設計有效規避風險的方案,使信託投資的風險降為最低。但是,固定收益信託產品並不保本保息。投資風險包括: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利率風險,等等。

信用風險: 融資方可能出現經營問題,到期不能按時還款付息。信託公司通過抵押、質押、擔保、強制公證等,盡可能保障投資者收益。

流動性風險:大多數固定收益產品在開放期前不得贖回,即使能提前支取也要付出一定代價,如手續費等。

利率風險:固定收益信託預期收益已在發行時確立固定,除信託合同另有規定外,不會隨利率改變而改變;當處於加息周期時,固定收益信託的相對超額收益隨著無風險收益率提高而降低。
信託公司的風險控制手段有哪些
抵押、質押、擔保、強制公證等。信託公司會要求融資方將本公司的資產或股權質押或抵押給信託公司,以保障投資者的收益,同時要求相關的公司或公司的責任人承擔擔保責任,並且對借款合同、質押合同、擔保合同進行強制公證。幾種風險控制手段都是對投資者未來的收益的保障。
固定收益信託信息披露機制
固定收益信託在每一個信託季度會對投資者披露信託運作情況,包括資金運作項目方向、項目進展、項目公司財務情況、獲得抵押物、質押物的情況、已實現收益和分配情況等。

㈤ 什麼是信託信託的概念是什麼信託投資的方向是什麼

一、信託就是信用委託,信託業務是一種以信用為基礎的法律行為,一般涉及到三方面當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託人,受信於人的受託人,以及受益於人的受益人。信託業務是由委託人依照契約或遺囑的規定,為自己或第三者(即受益人)的利益,將財產上的權利轉給受託人(自然人或法人),受託人按規定條件和范圍,佔有、管理、使用信託財產,並處理其收益。

二、概念:信託(Trust)是一種理財方式,是一種特殊的財產管理制度和法律行為,同時又是一種金融制度。信託與銀行、保險、證券一起構成了現代金融體系。信託業務是一種以信用為基礎的法律行為,一般涉及到三方面當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託人,受信於人的受託人,以及受益於人的受益人。
三、信託投資方向:
1、工商企業。2014年度,工商企業仍是資金信託的第一大配置領域,規模為3.13萬億元,佔比為24.03%。但是,佔比有明顯的下降,相比2013年末28.14%的佔比,同比下降了4.11個百分點;相比2014年3季度末25.82%的佔比,環比下降了1.79個百分點。
特別是在規模上2014年3季度和4季度連續兩個季度出現了負增長:2季度規模為3.22萬億元,3季度為3.15萬億元,4季度進一步減少為3.13萬億元。這主要是因為受經濟下行影響,工商企業普遍經營困難,信託業對工商企業的資金運用開始偏向謹慎。
2、基礎產業。2014年度,基礎產業仍是資金信託的第二大配置領域,規模為2.77萬億元,佔比為21.24%。與工商企業相同,2014年基礎產業投向佔比也呈下降趨勢,規模也呈現負增長。相比2013年末25.25%的佔比,同比下降了4.01個百分點;相比3季度末的21.80%的佔比,環比下降了0.56個百分點。
期間,2014年3季度末規模為2.66萬億元,相比2季度末的2.72萬億元規模,規模減少了0.06萬億元。資金信託對基礎產業配置的減少,與基礎產業過度投資、地方債務風險顯現有密不可分的關系。可以預見,隨著國務院出台的關於地方政府債務融資方式和存量債務管理方式調整政策的實施,信託業未來將進一步壓縮對基礎產業的配置,信託公司對政信合作業務也將更加審慎。
3、金融機構。金融機構是資金信託的第三大配置領域。2014年度,資金信託對金融機構的運用規模為2.27萬億元,佔比17.39%。與資金信託對工商企業和基礎產業配置減少趨勢不同,資金信託對金融機構的配置則呈現上升趨勢。
相比2013年末12.00%的佔比,同比上升了5.39個百分點;相比2014年3季度末15.73%的佔比,環比提升了1.66個百分點。資金信託對金融機構運用的增加,主要源於信託業強化金融協同、金融業投資及其資產運用波動不大和回報穩定等市場因素。
4、證券投資。證券投資是資金信託的第四大配置領域。2014年度,資金信託對證券市場的投資規模(按投向統計)為1.84萬億元,佔比為14.18%,其中:債券投資佔比8.86%,股票投資佔比4.23%,基金投資佔比1.09%。
與投向金融機構相同,資金信託對證券投資的配置近年來一直呈現上升趨勢。相比2013年末10.35%的佔比,同比增加3.83個百分點;相比2014年3季度末的14.27%佔比,環比基本持平。資金信託對證券投資佔比的提升,主要緣於資本市場投資價值的顯現以及投資多元化資產配置需求等市場因素。
5、房地產。房地產是資金信託的第五大配置領域。2014年度,資金信託投向房地產領域的規模為1.31萬億元,佔比為10.04%。與其他領域的配置不同,資金信託對房地產的配置近年來表現一直比較平穩。相比2013年末10.03%的佔比,小幅上升了0.01個百分點,基本持平;相比2014年3季度末10.38%的佔比,環比又小幅下降了0.34個百分點。

㈥ 關於信託的一些知識

一、 什麼是信託

信託是一種財產管理制度,他的核心內容是「受人之託,代人理財」。它是指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託給受託人,有受託人按委託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進行管理或者處分的行為。信託關系中的當事人有三個,即:委託人、受託人、受益人。其中受託人是以自己的名義管理、處分財產的。其中,財產權的含義包括:1、對財產的實際使用權;2、獲取財產收益的受益權;3、實施對財產管理的權力;4、對財產處分的權利。

二、 信託的種類有哪幾種

根據信託目的性質的不同,信託劃分為私益信託和公益信託。出於私益目的設立的信託即為私益信託,出於公益目的設立的信託,屬於公益信託。私益信託又可以分為營業信託和非營業信託。營業信託是個人或法人以財產增值為目的,委託營業性信託機構進行財產經營而設立的信託。非營業信託既是信託法所稱的民事信託,是個人為撫養、扶養、贍養、處理遺產等目的而設立的信託,委託受託任意非營利業務進行財產的管理而設立的信託。公益信託是處於發展公共事業的目的而設立的信託,該信託財產只能用於公益事業。我國的信託法將其使用的客體范圍包括了公益與私益信託,涵蓋了各類的信託活動。

從信託理論和國外信託業發展經驗看,信託業的職能主要有財產管理、融通資金、協調經濟關系、社會投資和為社會公益事業服務五種。

三,信託業以其獨特的,有別於其他金融機構的職能,牢固地在現代各國金融機構體系中佔有重要的一席之地,並以其功能的豐富性,而獲得「金融百貨公司」之美譽。但必須明確的一點是,雖然時值今日,信託業的職能很多,但其原始功能——財產管理功能是其基本職能,其他諸種職能,都是在這一職能的基礎上行生而來。

(一)財產管理職能

財產管理功能是指信託受委託人之託,為之經營管理或處理財產的功能,即「受人之託、為人管業、代人理財」,這是信託業的基本功能。現代信託業所從事的無論是金錢信託還是實物信託,都屬於財產管理功能的運用,其理論支持是現代產權理論。在該功能下,信託業作為受託人,必須按委託人的要求或其指定的具體項目,發放貸款或進行投資,為委託人或受益人謀利。而且,信託財產所獲收益,全部歸受益人享有,信託機構只能按契約規定收取相應手續費。

(二)融通資金職能

融通資金功能是指信託業作為金融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本身就賦有調劑資金餘缺之功能,並作為信用中介為一國經濟建設籌集資金,調劑供求。由於在商品貨幣經濟條件下,財產有相當一部分以貨幣資金形態存在,因此對這些信託財產的管理和運用就必然伴隨著貨幣資金的融通。表面上看信託業的這一功能與信貸相似,但實則有質的區別:在融資對象上信託既融資又融物;在信用關繫上信託體現了委託人、受託人和受益人多邊關系;在融資形式上實現了直接融資與間接融資相結合;而在信用形式上信託成為銀行信用與商業信用的結合點。因此,信託融資比信貸融資有顯著優勢。

(三)協調經濟關系職能

協調經濟關系功能是指信託業處理和協調交易主體間經濟關系和為之提供信任與咨詢事務的功能。因其不存在所有權的轉移問題,所以有別於前二種功能形式。在現代經濟生活中固有的信息不完備和交易主體內存的機會主義行為傾向,使得交易費用越發昂貴。因此,為降低交易費用,弱化交易對方的機會主義行為,交易主體通常都要了解與之經營有關的經濟信息,如經濟政策、技術可行性、交易對方資信、經營能力、付款能力、經營作風、市場價格、利率、匯率以至生活習俗等。信託機構通過其業務活動而充當「擔保人」、「見證人」、「咨詢人」、「中介人」,為交易主體提供經濟信息和經濟保障。

(四)社會投資職能。是指信託業運用信託業務手段參與社會投資活動的功能。信託業務的開拓和延伸,必然伴隨著投資行為的出現,也只有信託機構享有投資權和具有適當的投資方式的條件下,其財產管理功能的發揮才具有了可靠的基礎,因此,信託機構開辦投資業務是世界上許多國家的信託機構的普遍做法。信託業的社會投資職能,可以通過信託投資業務和證券投資業務得到體現。在我國,自1979年信託機構恢復以來,信託投資業務一直是其最重要的一項業務,這一點,從我國大多數信託機構都命名為「信託投資公司」可見一斑。因此,社會投資功能可以定位為中國信託業的輔助功能之一,但一定要按照信託原理的要求來對這一功能加以運用和發揮。

(五)為社會公益事業服務的職能。是指信託業可以為欲捐款或資助社會公益事業的委託人服務,以實現其特定目的的功能。隨著經濟的發展和社會文明程度的提高,越來越多的人熱心於學術、科研、教育、慈善、宗教等公益事業,紛紛捐款或者設立基金會,但他們一般對捐助或募集的資金缺乏管理經驗,並且又希望所熱心支持的公益事業能持續下去,於是就有了與信託機構合作辦理公益事業的願望。信託業對公益事業的資金進行運用時,一般採取穩妥而且風險較小的投資方法,如選取政府債券作為投資對象。信託機構開展與公益事業有關的業務時,一般收費較低,有的甚至可不收費,提供無償服務。

綜上分析,所得的結論是:由於信託制度是一種財產轉移和管理制度,信託業的本質是財產管理機構,所以中國信託業的職能定位應當是:以財產管理功能為主,以融通資金功能次之,而以協調經濟關系功能、社會投資功能和為社會公益事業服務功能為輔。

㈦ 信託是什麼意思通俗講

介紹

什麼是信託?

說到信任,綜合來說,有三層意思:

信任這種行為;信任這樣的公司;信任此類產品;首先,信任和保險一樣,既是名詞也是動詞。信託誕生之初,其宗旨非常明確,即基於對乙方的信任,甲方將其財產委託給乙方保管。簡單來說就是「先信任你再信任你」,這也是為什麼信任在英文里叫「trust」,意思是信任。後來絕兆信託的目的更加純粹,就是讓那些專業人士為自己管理資產,讓他們升值,於是就產生了「受人之託,代人理財」的概念,這八個字基本上成了大家描述現代信託行為的「官話」。

從上述信託的基本邏輯可以看出,一個完整的信託至少要包含委託人、受託人、受益人這三個要素。委託人是剛才提到的甲方,也是信託財產的原所有人;受託人是乙方,通常是那些有專業管理能力的個人或組織。當今社會,受託人是「信託公司」;受益人是最終享受信託投資收益的人。受益人可以是委託人本人(稱為自益信託),也可以是第三方,如委託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等。(這叫其他受益信託)。

大家可能都知道,在開始的時候,一個完整的信託行為是由委託人和受託人組成的,也就是委託人必須有將自己的財產委託給受託人的意願。受託人拿到委託人的財產後,會想辦法讓其保值或增值,比如找一些好的項目投資等等。

目前,在中國的金融市場上,這種邏輯是顛倒的。信託公司先去市場找那些好項目。經過一系沖宏兄列的考察,他們覺得ok可以投資,然後就會轉身去市場融資。通過什麼方式?信託公司會把要投資的項目打包成一個產品來銷售,然後這個產品就成了「信託產品」(比如XX TrustNo。XX信託計劃)。同時,銀監會還要求,該信託產品只面向高凈值客戶銷售,初始投資100萬元人民幣,不能公開宣傳(宣傳即廣告)。

信託公司崗位屬性的分類

了解了信託運作的基本邏輯之後,我們再來看看如果你去了信託公司,你在日常工作中會怎麼做?要理解這個問題,首先要引入一個概念,就是崗位類型的劃分。幾乎每一個公司,無論行業還是規模,都可以分為三類:前台業務部門、中台支持部門、後台支持部門。每一類的性質、考核方式、工作方法都有很大不同。我們一個一個來看。

前台部門,在管理上把公司的部門分為兩類,一類是為公司產生收入的部門,叫收入中心,另一類是只有成本沒有收入的部門,叫成本中心。前台是前者,需要去市場找業務,比如金融市場部、金融投資部、機構業務部等。(在很多信託公司,營業部沒有本質區別,各種業務都可以做。他們是有競爭力的,所以部門的名字只是一個代號,和銀行券商不一樣)。

他們的薪酬結構和業務份額會占很大比重。如果生意成功,年終獎會很豐厚。當然,有提成的崗位也意味著其KPI考核也要看部門的業績,也就是有業績壓力。每年部門的收入都要達到一定的門檻才能發年終獎,反之亦然,所以前台部門的差別還是挺大的。另外前台平時出差,平時工作強度波動較大。生意來了,就忙了。一旦進入投後管理階段或者沒有業務可做的時候,就會相對輕松。一般來說加班不多。

中台部門存在的意義是支持業務部門做業務,屬於成本中心(不是產生收入,是公司的成本),如風險管理部、法律合規部、運營管理部、投後管理部等。這些部門都在辦公室,幾乎不出差,加班是常事(不同公司加班次數差別很大)。工資方面,中後台一般年底多發幾個月。比如15薪是12 3,3表示年底3個多月。不同公司之間也有很大差異。

後台部門是指那些支持整個公司正常運轉的部門。幾乎任何行業的公司都有,比如財務、人力資源、IT,本文就不做描述了。

信託公司等級分類

工作完了,再說職級。整個公司層面,其實整個金融行業差別不大。自上而下依次為:董事長、總裁、副總裁、執行總裁、(總裁助理)、總監、部門總經理、部門副總經理、(部門總經理助理)、高級經理、經理、(主管)、(專員)、助理,其他通常提供。上述體系中會加入不同部門職級的頭銜,如信託經理、風控散襲經理、合規總監等。

再來看看軍銜晉升,這肯定是大家都想知道的。進公司一般都是助理,幫老師做點事。一般一年後,只要工作不是特別差,就可以升經理。一個經理成為高級經理一般需要2-3年,主要是經驗的積累。在互聯網上,去找總經理或者副總經理比較難。一方面要看你自己的能力,另一方面也要看公司有沒有漏洞可用,你懂的。另外,業務部門的職級含金量沒有中後台部門高,因為業務部門的老闆主要靠業績掙錢,而不是靠行政職級。如果今年業務做得好,公司一秒鍾給你一個CEO的職位,但如果明年業績不好,一秒鍾把你貶為老百姓也很正常,而中後台純粹是靠資歷積累。這個過程比較慢。

信託從業者每天都在做什麼?

通過一個事業單位的新兵視角,以一個項目從誕生到完成為主線,看他們每天都在做什麼。

其實業務部門內部也是有崗位分工的。既然要做生意,第一件事就是去市場找可以做的生意。這個工作叫「承包」。而剛入行的白人通常沒有這種資源。業務從哪裡來?別怕,還有一種崗位叫「承接」,就是別人把業務帶進來後,直接做後續工作就好了。畢竟,承包依賴於資源,

要談判,通常都是團隊長,一個承攬會帶幾個承做,這就是團隊的概念。

一個項目通常分為「盡調」、「立項」、「審批」、「交易」、「發行」、「投後」六大階段。

那麼現在業務來了,恆大地產要在成都東二環蓋個樓盤,需要融資5個億,這時候,團隊會出差到成都去實地考察這個項目,學名叫做「盡職調查」,這就是盡調階段:

去考察這家開發商的實力,如通過和高管訪談了解歷史沿革、通過查閱財務報表審計報告分析公司的財務狀況、通過查閱章程和企查查等渠道了解股東北京、通過查閱公司的各個證照來核查開發資質等;考察這個樓盤本身的狀況,如通過地圖分析樓盤的區位好不好、查閱項目的四證全不全、考察整個城市的宏觀因素(如地產政策、周圍樓盤的房價等)、實地去施工現場走訪查看項目施工進展等。盡調的方式和細節非常繁多,以上僅為舉例,盡調其實也是反映一個信託經理業務功底的最佳方式。

完了之後就進入立項階段,也就是回辦公室寫《立項報告》和《盡調報告》,整理各種盡調時獲取到的資料,比如開發商證照、《驗資報告》、《審計報告》、《項目工程進度表》等復印件、項目實拍照片等。隨後將一系列資料一並提交到風險管理部、法律合規部做審查,這就是審批階段。這倆部門要看這個項目風險是否可控、交易是否合規,如果通過,就要去「信託審批委員會」向公司的各位領導進行匯報,俗稱上會,領導會投票決定這個項目是否能做,如果投票通過,叫做項目過會,也就可以進行交易部分的工作了。

在交易階段,首先,信託經理要親自撰寫本次交易涉及到的所有合同,比如《信託貸款合同》、《土地抵押合同》、《保證擔保合同》等,別擔心,公司通常是會提供合同模板的,不是法律專業的童鞋完全可以比葫蘆畫瓢地寫,當然,這里也要有意識地慢慢積累法律方面的素養,比如如何運用法言法語等,所以基本上干個幾年業務,你就是半個律師,這算是本行業的一個副產品或者說是福利。

在合同撰寫的過程中,通常需要多次與公司內部法務部和企業就合同的條款進行討價還價,這個過程很惡心,其實就是看誰更強勢,定稿之後,去找開發商蓋章簽字就完了。此外,一般項目都會涉及抵質押等風控措施,那麼信託經理也要親自去國土資源局、房管局、工商局等地辦理抵質押的手續。有的公司要求所有的合同文本必須進行「強制執行公證」,那麼我們也要去公證處來辦理公證手續。總之這個部分雜七雜八比較多,容易出披露,也就挺考驗耐心和是否細心。

交易階段完了之後,一個信託產品也就包裝出來了,接下來就是產品的發行,也叫募集、或募資,畢竟信託公司本身是沒有錢的,這5個億從哪兒來,當然就要從市場上來募集,其實銀行賣的理財產品就是這個邏輯。募集通常有兩個方式,一是信託公司直銷,二是找外部機構代銷。大一點兒的信託公司都會養一幫銷售,他們的任務就是去市場上找高凈值客戶,把業務部門包裝出來的信託產品給賣出去,這是直銷。

代銷是找其他機構,比如銀行、第三方財富管理公司(近些年很火的行業,有機會跟大家細說)來幫助我們銷售,這個時候,信託經理就要到這些機構來做路演(或者說是培訓),去跟他們講這支產品的細節、亮點,讓銷售充分理解後,才能更好地去跟客戶講。總之從開始一直到這個階段,整體的工作量還是比較大的,畢竟很多事情充滿了不確定性。

募集期長短不一,好的產品需要搶,來的晚了都買不到,底層項目不怎麼地的可能掛1個月都沒幾個人願意買。等募集完畢之後,信託公司把5個億一並劃款至恆大的賬戶,這就進入到了投後管理階段。這時需要做的,就是定期向開發商的高管打打電話做做訪談,了解下項目進展,定期去網上查查有沒有輿情、去人民銀行差企業的《徵信報告》、去法院網查企業有沒有涉訴等,有的信託公司還要求定期實地去考察項目進展等。

這個階段的工作量明顯就小了很多,很多事情都是定期做的,此外就是等著融資方到期還錢就是了。當然,如果融資方還不上,也就是項目出了風險,那麼恭喜你,你解鎖了隱藏階段,也就是保全處置階段,這就比較尷尬了,不良資產處置從某種程度上看能力也看運氣,這就是後話了。

後記、就業建議及跳槽

作為中國金融體系中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信託——這類不太為非業內人士所熟悉的機構其實扮演者至關重要的角色,而且有其不可替代性,對於畢業生來說,信託公司也是非常值得去嘗試申請的一類機構,不管從背景建設、能力提升,還是薪酬待遇上,大的信託公司完全不亞於那些頭部券商。

需要提示的是,由於銀保監會一直沒有放開信託牌照的限制,以至於目前中國只有68家信託公司,且短時間內也不太可能新增,這個數字比起銀行、券商簡直不是一個數量級的,這就致使信託公司因其稀缺性而提高了招聘的門檻。頭部信託公司,比如中信信託、平安信託、中融信託、光大信託這種排名前10的,學校不是國內前20或全球前100的基本沒戲,研究生Only,有各種證書更好,但不是必須有。

專業方面,當然最好是商科相關專業,不過信託公司對這個並不是那麼在意,筆者也見過學什麼化學、英語、甚至國防的被招進來(PS:前提是人家的大學一定拿的出手)。此外,不僅信託,包括券商、基金在內,這些機構很喜歡學理科的(注意是理科,不是工科),比如物理、數學等等,有時甚至學理科的更有優勢。這是頭部的信託公司,排名相對靠後的當然各種要求會相對放寬,具體到什麼幅度,這個因公司而異,大家自己體會。

大的信託公司一般聚集在一線城市,其它的也至少是在省會城市(PS:信託公司沒有分公司的概念,只有總部一地),所以提三點就業建議:

如果你未來計劃去北上廣深就業,且背景還不錯,那麼大的信託公司將是一條非常不錯的起跑線;如果你想回家鄉就業,家鄉又不是北上廣深,那麼本省(一個省也就一兩家)的信託公司也可以說是就業的首選;如果你的背景沒有特別優秀,可以去挖掘一下排名相對靠中、靠後的信託公司,有個信託背景的工作經歷,將大大為你以後的晉升和跳槽進行加持。

最後的最後再聊一聊非信託公司間的跳槽:

如果你是在信託做業務的,那麼你可以去券商、券商子公司、基金子公司、保險的資管公司、四大AMC、地方AMC、各類私募基金、融資租賃等等等等,只要業務方向對口都可以去,銀行難度較大,銀行一般不要非銀行的人;如果你做的是後台,那麼答案還是上述這些機構類型,只不過你應聘的還是後台,因為金融機構們基本都有設諸如風險管理部、法律合規部、運營管理部這些部門;前台和後台之間是可以互相轉的;完全可以脫離金融機構去實體企業,企業們需要融資、需要投資、需要風險管理、需要法律合規,這個大家都懂。

國際金融風險管理師(FRM)持證人。曾就職於某頭部信託公司,參與投資地產、基建等各類項目二十餘個,累積資產管理規模超過人民幣60億元。現致力於財富管理行業,為高凈值家庭實現資產配置、財富增值。

本文源自BestU留學社

相關問答:信託業發展前景

我國信託主要投向工商企業及證券市場類兩大行業

根據中國信託業協會數據,2021年我國資金信託投向的行業主要包括工商企業、證券市場、金融機構類、房地產類等。其中工商企業及證券市場類金額分別為4.16萬億元及3.35萬億元,佔比合計超過50%。

再從我國資金信託投向行業的平均收益來看,房地產類、工商企業類及基礎產業類平均收益排名前三。2021年平均收益分別達到7.33%、7.20%及7.03%。

工商企業類信託產品降速趨緩 平均收益有所下降

工商企業信託是指信託資金投向生產、服務和貿易等類型企業並用於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各種資金需求:並購資金、流動資金以及項目資金的信託計劃,為企業提供了一條解決短期資金需求的融資渠道,增強資金的流動性,支持企業發展需求。

2017-2021年資金信託投向工商企業信託規模呈現先上升和下降趨勢,2021年降至4.16萬億元,同比下降16.13%,這主要是壓降融資類和通道類業務導致資金信託的規模整體下降所致。工商企業信託規模降速趨緩表明信託公司順應監管導向持續調整業務結構,加大對實體經濟發展的支持力度,助力經濟復甦反彈。再從平均收益來看,2021年,信託產品投向工商企業領域的平均收益有所下滑,下降至7.20%。

證券市場類信託產品波動發展 債券為最熱賽道

2018-2021年資金信託投向證券市場規模整體波動發展,2021年,資金信託投向證券市場規模達3.35萬億元,同比增加48.23%,是實現正增長的投向領域。從平均收益的角度來看,2021年,信託產品投向金融市場領域的平均收益有所下滑,下降至5.25%。相較於房地產、工商企業、基礎產業其他投資領域信託產品收益率處於較低水平,其主要原因是受政策和市場綜合作用影響。一是證券投資類信託產品收益與證券市場行情震盪密切相關,二是銀監體系監管政策直接影響證券投資類信託產品收益,導致平均收益有所下滑。

資金信託投向證券市場的信託產品可分為投向股票、投向基金及投向債券三大類。2021年末,資金信託投向證券市場結構中,投向債券市場規模最大,達到23531.96億元,佔比達70%,超過一半以上比重。

—— 更多本行業研究分析詳見前瞻產業研究院《中國信託行業市場前瞻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

㈧ 信託基本知識解析

最近在聊信託的時候,總有人說沒聽過,我總結了一些基本知識,總結出來,幫助大家系統性地了解信託到底是什麼。

1,為什麼大多數人沒聽說過信託?

    因為信託是有起存線的,它跟銀行相比,相當於抬高了門檻。大部分信託理財起點要300萬,少部分100萬,所以它只針對高凈值客戶,必須要求是合格投資者。

    隨著現在有錢人越來越多了,信託也開始慢慢應用廣泛了。如果你有幸被邀約去了解信託,一定程度上,那恭喜您,說明您在步入中國中產階級行列的大道上了。

    整個信託行業從業人員才2萬人,信託公司大部分集中在北上廣一線城市,隨著社會進步,現在二三線城市人民也越來越有錢了,信託網點也開到二三線城市了。但是全國信託牌照只有68家,而且明確規定,自2006年就不再頒發新的牌照,所以相比琳琅滿目的銀行網點來說,實在是沒有可比性的。

2,信託和銀行的區別?

    經營銀行和信託的前提都必須由國家頒發牌照,;都受中國人民銀行和銀保監會領導和監管;基本上都是央企和國企,背後由國家掌控,聽黨指揮,都要依照法律《銀行法》《信託法》合法合規經營。

    信託和銀行很像,銀行是一邊拉存款,一邊放貸款;信託是一邊放貸款,一邊拉存款。

    先說銀行,老百姓先把錢存銀行拿存款利息,銀行再把這些錢放貸給一些優質的項目並收取貸款利息。

    而信託呢,是信託先找到優質的項目,談好貸款金額和貸款利息,再去找老百姓拉相對應金額的存款,只不過不是以存款形式,而是以買理財的方式。

    老百姓在銀行隨時可以開卡存錢,存一分錢也行。信託公司以發行理財的方式募集資金,必須百萬起,每個產品低於300萬的只能50個名額,高於300萬的沒有限制。早期大部分老百姓沒那麼多錢,很多信託理財都是企業、上市公司、銀行、保險公司和社保購買。

而在發放貸款方面,目前只有銀行牌照和信託牌照可以發放貸款。

3,四大金融支柱

    銀行,信託,證券和保險是中國金融的四大支柱,這四類金融牌照由中國銀保監會和證監會發放,而且還需要國務院的批復。

    信託業在2008年後飛速發展,以每年萬億規模在增長,在2019年第一季度以22.54萬億元的規模完成彎道超越,成為僅次於銀行理財的中國金融業第二大支柱。

    就目前而言,這四類金融機構數量和體量分別如下:

銀行:約4500多家 ,總資產約280萬億;

信託:約68家,總資產約22萬億;

保險:約200多家,總資產約20萬億;

證券:約130多家,總資產7.8萬億。

    從體量上來看,信託業總資產位列第二;從機構數量上來看,信託機構最少,只有68家。同時,銀保監會明確表態不再新發信託牌照。

    這意味著在四大金融牌照中,最為稀缺的就是信託!

4,信託的業務范圍是什麼?

    中國金融機構需要國家頒發牌照,在分業經營的體制下,銀行只能做銀行的事情,證券做證券的事,保險做保險的事,只有信託牌照是可以跨越貨幣、資本、和實業三大領域的金融機構。

    也就是信託公司的放貸模式很靈活,股權、債券、收益權等等都能做,或者一個貸款項目同時含有股權、債權、收益權、第三方擔保等等。

    信託是我國金融機構中唯一能夠橫跨貨幣市場、資本市場和實業投資領域進行經營的金融機構。也就是說,一個信託牌照的功能,就類似於「全牌照」,其獨特的制度設計賦予了信託功能的多樣性和資金運用的靈活性。

5,信託倒閉了怎麼辦?

資產放銀行,屬於債權關系,銀行倒閉,你的資產銀行最多賠付50萬。

資產放信託,屬於獨立資產,萬一信託公司破產,信託財產具有獨立性,不屬於清算范圍,保障了信託權益。

6,開立銀行和信託的注冊資本金都必須是實繳注冊資本。

目前《商業銀行法》第十三條規定:「設立全國性商業銀行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十億元人民幣。

全國68家信託公司,有65家信託公司注冊資本都超過10億;有6家信託公司的注冊資本超過100億。這個注冊資本相當於中大型股份制銀行的水平,比如華夏銀行的注冊資本128億,南京銀行注冊資本85億,上海銀行注冊資本78億。

7,法律監督

中國四部金融法律做保障

《銀行法》

《信託法》

《保險法》

《證券法》

8,信託產品靠不靠譜

    關於信託產品靠不靠譜這個問題,我覺得看各大銀行,保險公司以及上市公司的購買就可以略知一二,信託公司嚴格的風控體系,信託牌照的全方位經營,都是良好的背書。當然,每家信託公司的風格和特點都不一樣,信託公司也可能有壞賬,也會踩雷,各家信託公司有各自應對壞賬的模式。但是,至少到目前為止,還沒有出現哪個產品沒兌付的,即使有個別投資項目不能及時兌付的,要麼信託公司自己掏錢先兌付了,再慢慢貸款方拿錢,要麼個別信託項目延期一小段時間兌付了。

  據權威統計,信託行業的壞賬率在0.58%左右,銀行行業的壞賬率在1.6%左右。所以,信託行業的整體壞賬率是低於銀行的。

    所以,整個信託行業的可信賴度是比較好的,未來比的是信託公司的風控能力,比的是極個別項目出現壞賬時,能不能馬上兌付,或者在最短的時間內兌付。比如很多信託公司這么多年都保持零壞賬的記錄,都是信託產品靠譜的證明。

㈨ 信託理財:這些信託知識你知道嗎

1.什麼是集合資金信託?


集合資金信託是指信託投資公司辦理資金信託業務時可以按照要求,為委託人單獨管理信託資金,也可以為了共同的信託目的,將不同委託人的資金集合在一起管理,這種資金信託方式稱為集合資金信託。



信託除了是一種理財方式,還是一種特殊的財產管理制度和法律行為,同時也是一種金融制度。目前我國信託公司僅有68家,與銀行、保險、證券同為國家的四大金融機構。信託和銀行的理財產品都需要銀保監會批准後才能發行。


2.什麼是家族信託?


家族信託是一種信託機構受個人或家族的委託,代為管理、處置家庭財產的財產管理方式,以實現富人的財富規劃及傳承目標。在家族信託,資產的所有權與收益權相分離,富人一旦把資產委託給信託公司打理,該資產的所有權就不再歸他本人,但相應的收益依然根據他的意願收取和分配。富人如果離婚分家產、意外死亡或被人追債,這筆錢都將獨立存在,不受影響。家族信託能夠更好地幫助高凈值人群規劃“財富傳承”。


相對於傳統的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家族信託的優勢是比較明顯的,能夠實現破產風險隔離機制等合理規避風險功能。在制定和變更受益人(遺囑繼承人)方面,家族信託的安排也更加靈活。他同時提醒以家族傳承為目的的高凈值人群在設立家族信託時,應該關注信託計劃中關於信託受益人的規定。


3.什麼是受益權證書?


受益權證書是證明受益權的存在和內容的憑證。信託受益權證書,在信託設立後,由受託人向受益人簽發,受益人可憑該證書按規定的期限和條件向受託人領取信託收益。


信託契約規定可以流通的受益權證書,在其轉讓給新受益人的同時,不影響委託人和受託人之間的契約關系。在信託受益權證書中可以流通的部分,被稱為"信託受益權證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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