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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ipo前信託持股的清理案例分析

發布時間:2024-03-11 02:16:17

㈠ Pre-IPO資本運作方式

Pre-IPO資本運作方式

引導語:企業上市前的資本運作目的很簡單,一是通過重組並購方式擴大企業規模,獲得行業競爭優勢,提高產品市場佔有率;二是通過對已上市公司的股權投資、股權置換等方式間接上市,當對已上市公司的控股比例達到一定的控制地位時,便舉牌收購,成為正式的上市公司控制人。一般的資本運作模式有以下幾種。下面是我為你帶來的Pre-IPO資本運作方式,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並購重組

並購重組就是兼並和收購是意思,一般是指在市場機製作用下,一企業為了獲得其他企業的控制權而進行的產權交易活動。並購重組的目的是搞活企業、盤活企業存量資產的重要途徑,我國企業並購重組,多採用現金收購或股權收購等支付方式進行操作。常見並購重組的方式有:

1.完全接納並購重組。

即把被並購企業的資產與債務整體吸收,完全接納後再進行資產剝離,盤活存量資產,清算不良資產,通過系列重組工作後實現扭虧為盈。這種方式比較適用於具有相近產業關系的競爭對手,還可能是產品上下游生產鏈關系的企業。由於並購雙方兼容性強、互補性好,並購後既擴大了生產規模,人、財、物都不浪費,同時減少了競爭對手之間的競爭成本,還可能不用支付太多並購資金,甚至是零現款支出收購。如果這種並購雙方為國企,還可能得到政府在銀行貸款及稅收優惠等政策支持。

2.剝離不良資產,授讓全部優質資產,原企業注銷。

並購方只接納了被並企業的資產、技術及部分人員,被並企業用出讓金安撫餘下人員(賣斷工齡)、處置企業殘值後自謀出路。這種方式必須是並購方具有一定現金支付實力,而且不需要承擔被並購方債務的情況下才可能實施。

二、股權投資

股權投資是指投資方通過投資擁有被投資方的股權,投資方成為被投資方的股東,按所持股份比例享有權益並承擔相應責任與風險。常見股權投資方式如下:

1.流通股轉讓

公眾流通股轉讓模式又稱為公開市場並購,即並購方通過二級市場收購上市公司的股票,從而獲得上市公司控制權的行為。1993年9月發生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的“寶延風波”,拉開了我國通過股票市場收購上市公司的序幕。自此以後,有深圳萬科在滬市控股上海申華、深圳無極在滬市收購飛躍音響、君安證券6次舉牌控股上海申華等案例發生。

雖然在證券市場比較成熟的西方發達國家,大部分的上市公司並購都是採取流通股轉讓方式進行的,但在中國通過二級市場收購上市公司的可操作性卻並不強,先行條件對該種方式的主要制約因素有:

(1)上市公司股權結構不合理。不可流通的國家股、有限度流通的法人股占總股本比重約70%,可流通的社會公眾股占的比例過小,這樣使得能夠通過公眾流通股轉讓達到控股目的的目標企業很少。

(2)現行法規對二級市場收購流通股有嚴格的規定。突出的一條是,收購中,機構持股5%以上需在3個工作日之內做出公告舉牌以及以後每增減2%也需做出公告。這樣,每一次公告必然會造成股價的飛揚,使得二級市場收購成本很高,完成收購的時間也較長。如此高的操作成本,抑制了此種並購的運用。

(3)我國股市規模過小,而股市外圍又有龐大的資金堆積,使得股價過高。對收購方而言,肯定要付出較大的成本才能收購成功,往往得不償失。

2.非流通股轉讓

股權協議轉讓指並購公司根據股權協議轉讓價格受讓目標公司全部或部分產權,從而獲得目標公司控股權的並購行為。股權轉讓的對象一般指國家股和法人股。股權轉讓既可以是上市公司向非上市公司轉讓股權,也可以是非上市公司向上市公司轉讓股權。這種模式由於其對象是界定明確、轉讓方便的股權,無論是從可行性、易操作性和經濟性而言,公有股股權協議轉讓模式均具有顯著的優越性。

這種方式的好處在於:

(1)我國現行的法律規定,機構持股比例達到發行在外股份的30%時,應發出收購要約,由於證監會對此種收購方式持鼓勵態度並豁免其強制收購要約義務,從而可以在不承擔全面收購義務的情況下,輕易持有上市公司30%以上股權,大大降低了收購成本。

(2)目前在我國,國家股、法人股股價低於流通市價,使得並購成本較低;通過協議收購非流通的公眾股不僅可以達到並購目的,還可以得到由此帶來的“價格租金”。

三、吸收股份並購模式

被兼並企業的所有者將被兼並企業的凈資產作為股金投入並購方,成為並購方的一個股東。並購後,目標企業的法人主體地位不復存在。

優點:

(1)並購中,不涉及現金流動,避免了融資問題。

(2)常用於控股母公司將屬下資產通過上市子公司“借殼上市”,規避了現行市場的額度管理。

四、資產置換式重組模式

企業根據未來發展戰略,用對企業未來發展用處不大的資產來置換企業未來發展所需的資產,從而可能導致企業產權結構的實質性變化。

優點:

(1)並購企業間可以不出現現金流動,並購方無須或只需少量支付現金,大大降低了並購成本。

(2)可以有效地進行存量資產調整,將公司對整體收益效果不大的資產剔掉,將對方的優質資產或與自身產業關聯度大的資產注入,可以更為直接地轉變企業的經營方向和資產質量,且不涉及企業控制權的改變。

其主要不足是在信息交流不充分的條件下,難以尋找合適的置換對象。

五、以債權換股權模式

並購企業將過去對並購企業負債無力償還的企業的不良債權作為對該企業的.投資轉換為股權,如果需要,再進一步追加投資以達到控股目的。

優點:

(1)債權轉股權,可以解決國企由於投資體制缺陷造成的資本金匱乏、負債率過高的“先天不足”,適合中國國情。

(2)對並購方而言,也是變被動為主動的一種方式。

六、合資控股式

又稱注資入股,即由並購方和目標企業各自出資組建一個新的法人單位。目標企業以資產、土地及人員等出資,並購方以技術、資金、管理等出資,占控股地位。目標企業原有的債務仍由目標企業承擔,以新建企業分紅償還。這種方式嚴格說來屬於合資,但實質上出資者收購了目標企業的控股權,應該屬於企業並購的一種特殊形式。

優點:

(1)以少量資金控制多量資本,節約了控製成本。

(2)目標公司為國有企業時,讓當地的原有股東享有一定的權益,同時合資企業仍向當地企業繳納稅收,有助於獲得當地政府的支持,從而突破區域限制等不利因素。

(3)將目標企業的經營性資產剝離出來與優勢企業合資,規避了目標企業歷史債務的積累以及隱性負債、潛虧等財務陷阱。

不足之處在於,此種只收購資產而不收購企業的操作容易招來非議;同時如果目標企業身處異地,資產重組容易受到“條塊分割”的阻礙。

七、在香港注冊後再合資模式

在香港注冊公司後,可將國內資產並入香港公司,為公司在香港或國外上市打下堅實的基礎。如果目前經營欠佳,需流動資金,或者更新設備資金困難,也難以從國內銀行貸款,可以選擇在香港注冊公司,藉助在香港的公司作為申請貸款或接款單位,以國內的資產(廠房、設備、樓房、股票、債券等等)作為抵押品,

向香港銀行申請貸款,然後以投資形式注入合資公司,當機會成熟後可以申請境外上市。

優點:

(1)合資企業生產的產品,可以較易進入國內或國外市場,創造品牌,從而獲得較大的市場份額。

(2)香港公司屬於全球性經營公司,注冊地址在境外,經營地點不限,可在國外或國內各地區開展商務,也可在各地設立辦事處、商務處及分公司。

(3)香港公司無經營范圍限制,可進行進出口、轉口、製造、投資、房地產電子、化工、管理、經紀、信息、中介、代理、顧問等等。

八、股權拆細

對於高科技企業而言,與其追求可望而不可即的上市融資,還不如通過拆細股權,以股權換資金的方式,獲得發展壯大所必需的血液。實際上,西方國家類似的做法也是常見的,即使是美國微軟公司,在剛開始的時候走的也是這條路——高科技企業尋找資金合夥人,然後推出產品或技術,取得現實的利潤回報,這在成為上市公司之前幾乎是必然過程。

九、杠桿收購

收購公司利用目標公司資產的經營收入,來支付兼並價金或作為此種支付的擔保。換言之,收購公司不必擁有巨額資金(用以支付收購過程中必需的律師、會計師、資產評估師等費用),加上以目標公司的資產及營運所得作為融資擔保、還款資金來源所貸得的金額,即可兼並任何規模的公司,由於此種收購方式在操作原理上類似杠桿,故而得名。杠桿收購20世紀60年代出現於美國,之後迅速發展,80年代已風行於歐美。

具體說來,杠桿收購具有如下特徵:

(1)收購公司用以收購的自有資金與收購總價金相比微不足道,前後者之間的比例通常在10%~15%之間。

(2)絕大部分收購資金系借貸而來,貸款方可能是金融機構信託基金甚至可能是目標公司的股東(並購交易中的賣方允許買方分期給付並購資金)。

(3)用來償付貸款的款項來自目標公司營運產生的資金,即從長遠來講,目標公司將支付它自己的售價。

(4)收購公司除投入非常有限的資金外,不負擔進一步投資的義務,而貸出絕大部分並購資金的債權人,只能向目標公司(被收購公司)求償,無法向真正的貸款方——收購公司求償。實際上,貸款方往往在被收購公司資產上設有保障,以確保優先受償地位。

十、戰略聯盟模式

戰略聯盟是指由兩個或兩個以上有著對等實力的企業,為達到共同擁有市場、共同使用資源等戰略目標,通過各種契約而結成的優勢相長、風險共擔、要素雙向或多向流動的鬆散型網路組織。根據構成聯盟的合夥各方面相互學習轉移,共同創造知識的程度不同,傳統的戰略聯盟可以分為兩種——產品聯盟和知識聯盟。

1.產品聯盟

在醫葯行業,我們可以看到產品聯盟的典型。制葯業務的兩端(研究開發和經銷)代表了格外高的固定成本,在這一行業,公司一般採取產品聯盟的形式,即競爭對手或潛在競爭對手之間相互經銷具有競爭特徵的產品,以降低成本。在這種合作關系中,短期的經濟利益是最大的出發點。產品聯盟可以幫助公司抓住時機,保護自身,還可以通過與世界其他夥伴合作,快速、大量地賣掉產品,收回投資。

2.知識聯盟

以學習和創造知識作為聯盟的中心目標,它是企業發展核心能力的重要途徑;知識聯盟有助於一個公司學習另一個公司的專業能力;有助於兩個公司的專業能力優勢互補,創造新的交叉知識。

與產業聯盟相比,知識聯盟具有以下三個特徵:

(1)聯盟各方合作更緊密。兩個公司要學習、創造和加強專業能力,每個公司的員工必須在一起緊密合作。

(2)知識聯盟的參與者的范圍更為廣泛。企業與經銷商、供應商、大學實驗室都可以形成知識聯盟。

(3)知識聯盟可以形成強大的戰略潛能。知識聯盟可以幫助一個公司擴展和改善它的基本能力,有助於從戰略上更新核心能力或創建新的核心能力。

此外,在資本運營的實際操作中,除採用上面闡述的幾種形式或其組合外,還可借鑒國外上市公司資產重組的經驗,大膽探索各種有效的運作方法,進一步加大資本運營的廣度和深度。

十一、投資控股收購重組模式

上市公司對被並購公司進行投資,從而將其改組為上市公司子公司的並購行為。這種以現金和資產入股的形式進行相對控股或絕對控股,可以實現以少量資本控制其他企業並為我所有的目的。

此並購方式的優點:上市公司通過投資控股方式可以擴大資產規模,推動股本擴張,增加資金募集量,充分利用其“殼資源”,規避了初始的上市程序和企業“包裝過程”,可以節約時間,提高效率。

企業上市前的資本運作方式很多,選擇對企業適用的操作模式。在此介紹了企業通常採用的資本運作模式,既保護股東利益,又不影響企業上市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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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公司資產置換案例分析。要求1.公司狀況2.為什麼要進行資產置換3.通過何種形式完成這項工作

資產重組模式案例分析

xxxx年證券市場興起了重組浪潮,一方面上市公司在激烈的競爭中要生存要發展,另一方面一些經營良好的公司特別是高科技民營企業急於進入資本市場,以求企業發展的需要。同時也有以資本運作獲利為目的的。通過轉讓股權獲取差價,資產轉讓獲得現金,二級市場炒作獲爆利。無論在於什麼目的,從企業的重組模式看,主要有四種,本文將結合案例進行分析,並對有效的殼資源進行分析。
一、股權協議轉讓
股權轉 讓是指一個企業通過有償或無償受讓另一個企業一定數量的股權,而達到控股目的的協議方式。基本模式主要有以下幾種:
(一)股權有償轉讓式
股權有償轉讓是指並購公司根據股權協議價格受讓目標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權,從而獲得目標公司控制權的並購行為,有時亦稱股權有償協議轉讓,股權有償轉讓一般是善意並購,即在並購前事先徵得目標公司的同意,雙方就有關並購價格、支付方式、雙方的法律地位、富餘職工的安排等內容協商一致並簽訂協議。股權轉讓的對象一般是指國家股和法人股。
按照並購的對象劃分,股權有償轉讓主要分為兩類,即上市公司作為目標公司的股權有償轉讓和上市公司作為並購公司的股權有償轉讓。
案例分析:中遠--眾城資產重組案
受讓雙方基本情況:a、中遠置業是中遠集團於1997年3月27日成立的大型 控股公司,注冊資金3.2億元。中遠集團是1993年組建的以中國遠洋運輸公司為核心的企業,在國家56家特大型國營集團公司中排名第五,中遠集團的集裝箱的置位總量居世界第四位。中遠置業這次行動是在中遠集團支持下完成的。b、眾城實業由於1994年以來我國房地產產業不景氣,經營業績連續大幅度滑坡,凈資產收益率從1994年的28.45%降至1995年7.99%再降至0.28%,資產沉澱達兩億多。前四名股東分別是陸家嘴公司、上海國際信託投資公司。中國建設銀行上海市分行第二營業部、中房上海房地產開發總公司,持股比例相對平均,分別為22.97%、16.70%、16.70%和16.70%。
案例發展過程:A、中遠置業與上海建行第二營業部及上海國際信託投資公司簽署股權轉讓協議,中遠置業一次性受讓眾城實業發起人國有法人股共4834.4265萬股,每股轉讓價格3元,總共耗資1.45億元。中遠置業持有眾城實業28.7%的股份,成為其第一大股東。B、中遠(上海)營業發展有限公司分別與上海陸家嘴金融貿易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和中房上海房地產開發總公司簽署協議,一次性受讓總共占眾城實業總股本39.67%的發起人法人股,每股受讓價格3.97元,總共耗資2.53億元。至此中遠置業共持有眾城實業68.37%的股權,成為其絕對控股方。
「買殼上市」有其優點,一是控股短時間內能達到重組的目的,二是可以不受上市額度的限制,而達到最終上市的目的。
中遠選擇眾城實業為目標公司有以下幾個主要優勢,一是眾城實業具有獨特的區位優勢,地處上海浦東發展區;二是可以享受上海浦東發展區的優惠政策,包括稅收優惠;三是眾城實業資產結構單一,資產質量相對良好;四是公司資產和財務狀況很適合於購並整合工作的展開;五是眾城實業作為上海最早的「老八股「具有較高的社會知名度,可以借收購提高中遠在中國資本市場上的知名度,擴大企業的影響。
本案例的特點在於:1)、中遠為收購眾城實業專門組建一家收購主體公司--中遠(上海)置業發展有限公司;2)中遠從相對控股過度到絕對控股,從而控制企業間接上市;3)、中遠付出了近4億元資金取得眾城的控制權,收購直接以現金的方式進行。
(二)股權無償轉讓式
股權無償轉讓式指政府(上市公司的國家股的所有者)通過行政手段將上市公司的產權無償劃歸並購公司的產權重組行為。 股權無償劃轉通過改變股權的持股者來強化上市公司的直接控股股東對上市公司的經營和管理,提高資產運營的效率。股權無償劃轉的主要優點是將業績欠佳的上市公司劃轉給大型國有控股公司,以利於控股公司對上市公司的」扶持「,從而得到業績改善,同時也利於國有控股公司壯大實力,利於政府培養」大公司「;政府將國有股權轉讓給其它資產經營實體,有利於減少上市公司的直接干預,優化行業內部組合。
案例分析:蘭陵陳香--環宇資產重組案
1、收購背景:山東環宇股份有限公司系1996年上市的歷史遺留問題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後經營業績下滑,1996年稅後利潤106萬元,1997年1--6月份,經營虧損419萬元,如果繼續經營商業業務,則在可以預見的未來這種狀況無法改變。因此山東環宇公司董事會提出公司經營的戰略轉移。
2、案例發展過程:山東蘭陵企業(集團)總公司受讓臨沂市國資局持有的山東環宇股份51.9%的股份,股份總數為4545萬股。環宇股份改名蘭陵陳香。
3、本案例的主要特點:1)、蘭陵 集團通過無償劃撥取得環宇控股權後,進行了整體的資產置換,可見,在資產重組活動中各種重組方式是混合運用的。2)、重組效果明顯,經過資產重組,蘭陵陳香擁有「蘭陵」、」喜臨門「、」 陳香「三大系列酒類品牌,盡管公司只享受郯城酒廠、平邑縣酒廠、蘭陵美酒公司1997年下半年收益,不享受人民商場、魯南大廈和國貿公司下半年收益,在上半年主營業務虧損477.7萬元,利潤總額虧損419.5萬元的情況下,1997年全年實現主營業務利潤707萬元,利潤總額3066萬元,每股收益0,303元。 3)、政府行為明顯,將殼資源劃給本地利稅大戶,體現了當地政府抓好放差的發展的思路。
二、股權市價收購
在二級市場上以市場價格收購上市公司流通股份。由於目前中國上市公司的資本結構中非流通股佔大多數,在二級市場上用市價進行收購只適用於小部分公司,主要為三無概念公司,即無國家股、無法人股、無職工股的公司。同時正因為直接面對二級面市場,所引起的震動也最大。
案例分析:(1)寶安收購延中
延中作為滬市老八股,以其三無概念、業績優良一直深受矚目。深寶安於1993年9月開始通過其下屬公司收購延中股票,經幾次舉牌,至1993年10月已經持有19.8%,從此入主延中。此為我國市場上第一起二級市場收購案例。
本案例的特點:首先是惡意收購,延中當時的管理者並不歡迎寶安,並採取了反收購行動,這也是首次上市公司開展反收購活動;其次寶安違法操作,在持有10%以上時才舉牌公告,受到了證監會的處罰;第三是寶安在收購後長期持有,直到1998年2月北大收購延中時才部分退出,但目前仍是第一大股東;最後寶安在控制延中後並未進行大規模的資本運用,延中並未有大的變化,經營業績甚至出現滑坡。
(2)北大收購延中
1998年2月4月,寶安五次宣布減持延中,延中股價不跌反漲。不久後,1998年5月11日,北大下屬公司宣布共計持有延中5%股份,成為第二大股東,並在5月25日的股東大會上控制了董事會。
本案例的特點:第一是善意收購,收購方北大與被收購方控股股東寶安達成內部協議,和平轉讓;第二是北大隻掌握了名義控制權,以第二大股東地位卻入主董事會,地位並不穩固;第三是影響很大,由於5年前的寶延事件,延中為世人矚目,一直不被人視為合適的收購對象,北大以巨大代價換取區區5%股權,而且並沒有繼續增持股份,很難理解。
三、資產置換
上市公司將虧損或微利的資產與其他公司資產進行置換,從而達到提高公司資產質量的目的的行為。資產置換的特點在於資產內容變動人,多為徹底變更資產內容;資產置換將會從根本上影響公司的盈利情況,見效快,一般能作到當年扭虧為盈;資產置換多有政府行為作指導,並多數選擇當地企業作為置換對象。
案例分析:聯合實業重組
1997年6月,聯合實業第一大股東上海紡織工業經營公司向上海上實(集團)有限公司轉讓其所持有的29%的股份,第二大股東也轉讓其25%給上實公司的關聯單位香港一公司。上實公司由此掌握了聯合實業絕對控股權。上實公司控股後,股份公司除將配股資金投入上實公司的一個房地產項目外,還將部分資產進行了置換,轉讓股份公司下屬三個公司股權給上實公司,從上實公司購買上海實業科華生物技術公司25%股權,價格基本相等,均為4000餘萬元。
本案例的特點:A、聯合實業是一家效益較好的公司,連續三年凈資產收益率達到10%以上,本次重組後,1998年5月就完成配股;
B、盡管沒有叫資產置換,但實質上是將股份公司的部分資產與大股東進行等價交換;C、置換的是部分資產,部分影響了公司效益,但卻是重要的部分,在1997年中期聯合實業凈資產收益率為4.88%,經營呈下降趨勢,經置換後1997年度收益率達到17%,不能忽視資產置換的作用。
四、合資經營
合資經營是指其他公司以與上市公司股東合資經營的方式共同成立公司,獲得上市公司控制權。
案例分析:創智控股五一文
1998年4月,五一文的大股東五一文資產管理協會以其在五一文總股本中的14.72%的股權出資,湖南創智軟體園有限公司以部分資產出資,成立湖南創智科技有限公司,協會佔49%,創智軟體園佔51%,創智科技公司由此成為五文第一大股東,創智軟體園間接控制了五一文。
本案例特點:A五一文為1997年上市公司,效益較好,享有配股權;B本次合資,創智軟體園實質上沒有動用任何資金。
以合資公司的形式取得上市公司股權是一種非常合理、有效、迅速的方法,表面看沒有代價,內部必然有交易或者政府行為。
五、殼資源的選擇分析
通過對以往成功案例的分析,我們認為具備殼資源的上市公司可以有以下一些類別:
1、業績較差,所屬行業發展前景不好的企業
根據目前我國已經成功的一些借殼上市案例,其中大部分由於上市公司的經營狀況出現困難或較差而促成的。在未來,借殼上市應該首先關注績連續幾年較差,所屬行業為夕陽行業的企業。
2、上市公司中股本較小的企業
出於殼企業及其主管部門日益認識到殼自身的價值,所以,借殼成本來越來越高,逐漸成為「買」殼。在未來的企業收購活動中,由於需要付出的較高的成本,即買殼者會越來越重視殼企業的股本規模,較小規模的殼企業會更受青睞。
3、上市時企業股本結構中流通股較大的企業
企業借殼上市操作中,如果借殼方企業經濟實力雄厚,可直接從二級市場上分次分散購買殼企業的流通股,直至達到控股目的。而從二級市場上操作。殼資源一般是流通股比重較大、股本規模較小的上市公司。
4、每股凈資產不高的企業
對於非流通股協議轉讓的重組方式,一般的作法是以每股凈資產為依據,上下作一定浮動。太高的凈資產 會使收購成本提高,從而加大操作的難度。
5、股權分散的企業
股權分散使達到控股地位所需股權比例較小,可降低收購成本。
6、理想狀態下,被收購殼資源最好已有連續兩年的凈資產收益率,10%以上的良好業績。

㈢ 為什麼我國目前在IPO及國企改革中不允許信託持股

證監會對擬IPO企業的一條要求是:股權清晰。通過信託代持的方式,規避股東超過200人的限制,有可能導致將來上市後代持股東之間的股權糾紛,所以是一定要清理的。

㈣ 信託為主體做股權投資 IPO有障礙嗎

作者:周永信
鏈接:http://www.hu.com/question/26499891/answer/33562532
來源:知乎
著作權歸作者所有,轉載請聯系作者獲得授權。

但以信託製做股權投資,真正發展起來起始於2008年。
2008年6月25日,銀監會印發了《信託公司私人股權投資信託業務操作指引》。這使得以信託計劃的方式進軍股權投資領域有了明確的法律依據。之後出現了很多信託制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
可惜好景不長。
很快,證監會就表示,公司上市前存在信託計劃持股的,必須進行清理,否則不予放行。
有人認為這是部門博弈的結果,但應該也存在以下原因:
一是信託持股突破了《公司法》對股東人數的限制,違反證券法對公開發行證券的有關規定;
二是信託公司作為受託人要為受益人的相關情況保密,這與資本市場的信息披露原則有沖突;
三是信託登記制度的缺失,信託公司作為企業上市發起人股東無法確認其代持關系。
不管是因為什麼原因,反正此路不通了。
不過信託制的確成就了一批基金(其中有幾家現在已非常知名,也非常成功),因為他們當時以信託方式募集來資金後,投了一批很不錯的項目。後來不能IPO了,就將股權轉到了關聯公司,基本沒有影響退出。
2012年4月,銀監會和證監會眾多創造高層通過洽商,對重啟信託計劃開設證券投資賬戶達成了共識。同時,兩部委也對放行IPO前信託計劃持股空間的可行性進行了溝通。可惜,最後沒有結論。
所以現在的情況是,信託計劃作為主體做股權投資,IPO仍有障礙。
再說下信託計劃嵌套有限合夥。
2009年建銀國際就曾做過迅速類似騰飛的嘗試,即其設立的建銀醫療保健股權投資基金(不過不是嵌套有限合夥,而是嵌套公司制,但原理相通)。後來未見該基金有項目以IPO的方式退出。
2010年9月底,天津成立了4家所謂的「信託計劃嵌套有限合夥」的股權投資合夥企業。其中有三家是由中信信託牽手上海華岳投資設立的。分別是博道信元股權投資合夥企業、華辰佳業股權投資合夥企業、御道元誠股權投資合夥企業。另有一家是由西安國際信託和江西鄱陽湖產業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成立的天津大石洞穩健股權投資基金合夥企業。
這四家企業的運作模式是,信託公司先成立信託計劃,然後將募集信託資金以有限合夥人方式設立有限合夥制企業,並以有限合夥企業的身份參與到投資當中。
從理論上來講,這種信託嵌套有限合夥的方式,可以規避信託計劃參與IPO的政策限制,因為在PRE-IPO的公司股東中,信託計劃將以有限合夥企業的身份出現。

㈤ 什麼是「三類股東「

三類股東指的是上市公司中的資產管理計劃、契約型基金和信託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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