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中銀信託被接管是什麼情況
如果是接管就是出現了嚴重的風險點比如管理嚴重混亂,嚴重違法違紀等,一般是被銀監會接管進行整頓也可能被重組或破產!不過放心對信託財產不會有太大影響因為信託財產是獨立於受託人的!
❷ 廣東信託破產的原因與啟示
內部:由於廣東國投長期缺乏監督管理機制,違規經營如:盲目拆借、投資,賬外經營等;長達十年的債務積累,給廣東國際信託投資公司帶來巨大的還款壓力,開始危機四伏。廣東國投於1995年後迎來還債高峰期,加上不良率居高不下,公司資金流動性較差,廣東國投便以高息非法吸儲,借新還舊,1995年7月到1997年5月近兩年的時間里,合計非法吸資7.62億元,1498.7萬美元,2.25億元港幣。隨著,廣國投深圳分公司高管由於涉嫌犯經濟罪於1996年拘留,其債務欠款問題公示於眾,遭受信用危機。
外部:亞洲金融危機的爆發對廣東國投造成了更大的沖擊,帶來了更大的風險與挑戰。1997年下半年,亞洲爆發金融危機。1 1月中央金融工作會議,對加強金融監管、深化金融改革、防範金融風險、整頓金融秩序做了最新指示。但廣東國際信託投資公司並沒有順應大方針政策的要求做出改變,依舊我行我素,經營管理機制依舊混亂不堪,對(借款人)債務人的償債能力、資信評估審核鬆散,隨意發放貸款上百億元。
為了安全渡過東南亞金融危機,保障對外經濟處於紅色警戒線以下,中央政府加大對外匯市場治理力度。而1998年於廣東國投有12億美金到期欠款到期,巨額債務問題公示於眾,且涉嫌違規,中國人民銀行1998年6月派調查小組調查廣東國際信託投資公司財務狀況,不久其他巨額債務問題就被披露。
啟示:廣東國投信託破產的案例,對人的啟發有時代的局限性,但前不久宣告破產的包商銀行又與它有相似之處,管理混亂、任人唯親;貸款審核風險把控不強、得過且過。
再加上近期被接管的四川信託、新華信託、新時代信託以及華信信託和安信信託,對投資人而言,出現風險似乎可以看到一點共同之處,那就是管理人出了問題。
❸ 信託的具體流程有哪些
信託理財產品(信託計劃)購買流程:
1.咨詢及預約:
如確定購買意向,需先按照 「金額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進行預約。
2.繳款:
通過銀行轉賬的形式,將資金轉入信託公司為信託計劃開立的信託專戶。匯款時,請在備注或摘要欄里註明:匯款人名稱(姓名)、匯款金額及認購產品名稱。
注意:匯款賬戶與項目結束後的回款賬戶必須和簽約的委託人姓名一致。部分信託公司要求所有資金從同一銀行賬戶中轉出,如可從不同銀行賬戶打款,必須確保賬戶名為同一人。
3.簽署信託合同:
委託人交款後與信託公司簽署信託合同(一般一式2份或3份,委託人保留一份已蓋章的合同)及相關文本,同時需提供以下材料:
(1)銀行轉賬憑證原件及復印件。
(2)信託利益劃付賬戶(銀行存摺或復印件)。注意:該賬戶應列明開戶支行,該賬戶在信託財產最終分配前不得取消。如果該賬戶或存摺遺失或變更請向信託公司申請辦理變更手續。
注意:部分信託公司要求以銀行轉賬形式繳款的客戶,其信託利益劃付賬戶信息(含戶名、賬號、開戶行)必須與該客戶的繳款賬戶信息完全一致。
(3)身份證明文件(新版身份證需復印正反兩面)。委託人為自然人的,需持委託人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如委託人授權他人辦理,除提供委託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外,還需提供授權委託書、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件。
注意:以上文件均需要委託人親筆簽字。
4、信託計劃成立後,信託公司將在約定時間向受益人發放權益確認證書或以其他約定方式進行權益確認。
注意:信託合同簽訂後,在信託計劃推介期內可以解除;信託計劃成立後不能解除,但可以轉讓他人,轉讓時,轉讓方和受讓方均須繳納一定金額的手續費。
5、信託計劃結束,收益會打入合同簽訂時寫的銀行賬戶,需要注意的是,信託程序期間,該賬戶勿銷戶,勿更改姓名,以便資金順暢的打入。
❹ 1995年後哪些國有信託破產
1997年末,全國共有信託機構242家,資產規模約為4600億元左右。這些信託機構舉步維艱專,普屬遍存在資產質量差、支付困難和破產危機等問題。
1997年2月,我國農村信託投資公司因到期債務不能償還被關閉;1998年6月,我國新技術創業投資公司因同一原因被關閉:1998年10月,按照市場原則和法律處理程序,號稱我國信託業「老二」的廣東國際信託投資公司也因資不抵債和支付危機被關閉。1999年2月,經國務院批准,華融、長城、東方、信達、中保等五家信託投資公司撤銷;
2004年慶泰信託投資公司投資證券市場資不抵債被關閉;2004年伊斯蘭信託投資公司和金新信託投資公司挪用委託人資產等問題被接管;因為炒作雲大科技(*ST雲大,600181)導致巨額浮虧,北方信託法人代表、董事長、總經理霍津義涉嫌重大違紀,於2005年12月2日被實施雙規;2005年12月30日,銀監會浙江監管局發布公告:由於金信信託違規經營和經營不善,造成較大損失,責令金信信託停業整頓。
從242家信託公司到今天的68家信託公司。被叫停的、破產的信託公司總共有174家。
❺ 信託存款的破產案例
信託存款取回權糾紛
1995年5月30日,中山嘉發電力有限公司(下稱嘉發公司)向法國興業亞洲有限公司(下稱興業公司)借款6000萬美元。為確保還款,嘉明電力公司與廣東國投簽訂一份信託存款合同,嘉明電力公司將42857144美元存入廣東國投,期限1998年4月20日至2000年6月22日,年利率8. 25%,分五期提款,該存款用於支付嘉發公司欠興業公司貸款本息,存款人僅限於在約定提款日提款並委託受託方以嘉發公司名義撥入興業公司指定帳戶。廣東國投曾依約劃付8571428美元及利息到指定帳戶。廣東國投關閉清算後,餘下34285716美元存款本息未支付。廣東國投進入破產程序時,嘉明公司依法申報了破產債權,並未申請行使取回權。在廣東國投破產清算過程中,嘉明公司認為信託存款就是信託財產,要求取回信託存款本金3428萬多美元及其利息。廣東高院審理認為信託財產是委託人將其財產權轉移給受託人並由受託人管理和處分的財產,信託財產具有獨立性,信託財產產生的利益和風險由受益人承受。但廣東國投與嘉明公司的合同明確約定了存款金額、期限和利率,存款到期後可以取回本息,具有存款合同的特徵。雙方設定的是存款關系,並非信託關系。廣東國投依據信託存款合同有關委託支付的約定已經支付8571428美元,餘下存款不屬於信託財產,嘉明公司不享有取回權。廣東高院裁定嘉明公司對信託存款本金34285716美元及其利息不能行使取回權。嘉明公司作為破產債權人應當按比例平等受償。
❻ 日本幸福銀行破產案分析
1998年10月6日,中國人民銀行下發通知,發布公告稱,鑒於廣東國際信託投資公司不能支付到期債務,以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和債權人的利益,中國的人民銀行,於1998年關閉廣東國際信託投資公司10月6日,金融機構,企業收集的總部和許可證,金融機構,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及營業執照的分支機構,停止其一切經營活動,由人民組織中國銀行成立清算組依法,公司的清算。清算期間,原公司的債權,債務由中國銀行託管;本公司根據證券交易委員會的廣發證券公司經營的業務部門,其業務活動照常;非金融企業及業務照常舉行的原全資子公司。原公司注冊的外匯管理部門法定存款本金和外債和優先支付的境內自然人的興趣。由清算組,其餘債務清償辦法另行通知。因此,一旦在國際和國內金融市場形勢一時的廣東國際信託投資公司,結束了近20年的經營,徹底退出歷史舞台。
廣東國際信託投資公司成立於1980年,是僅次於中國國際信託投資公司是中國第二大信託投資公司,指定的國家的外國貸款和地方債務水平「窗口企業「
❼ 廣東信託破產的解決措施
破產案件首先應由申請人提出申請
申請人分為債權人與債務人。申請破產應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具體管轄如下:企業破產案件由債務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基層人民法院一般管轄縣、縣級市或者區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准登記企業的破產案件;中級人民法院一般管轄地區、地級市(含本級)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准登記企業的破產案件;納入國家計劃調整的企業破產案件,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
2020年12月30日,廣東國際信託投資公司破產清算組向本院提交《終結廣東國際信託投資公司破產程序的申請》,稱截止2020年12月24日,清算組已全部完成廣東國際信託投資公司(以下簡稱廣東國投)破產債權分配,依法繳納了清算所得稅,尚有剩餘破產財產,現申請本院裁定將剩餘破產財產分配給廣東省人民政府並全面終結廣東國投破產程序。
❽ 廣信事件的詳細介紹
廣信成立於1980年12月,是廣東省人民政府的全資直屬企業,其規模在全國244家信託投資公司之中僅次於國務院系統的中國國際信託投資公司(中信)。1983年,廣信被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為非銀行性金融企業,並同時擁有外匯業務經營權。
從1983年開始,廣信先後與日、美、英、法等國數十家銀行簽訂了貸款協議,信貸額度超過3億美元。在國際債券市場上,廣信也是頻頻出擊,1986、1987、1988年,每年都向香港及歐洲等地發行大額債券。而在整個1980年代,由財政部發行的中國政府主權債才只有一筆。1989年,廣信被確定為全國對外借款窗口,並被稱為廣東省人民政府的「窗口公司」。在當時,就連工行、農行和建行都尚未獲得「窗口公司」資格。
進入1990年代後,享有政策之先機的廣信,先後獲得了美國穆迪公司和標准普爾公司的債信評級,而且是相當於當時主權債的評級。廣信繼續站立在海外融資的潮頭。 1980年代末期,廣信的經營規模不斷擴大,逐步從單一經營信託業務,發展成為以金融和實業投資為主的企業集團。到1990年代,廣信已經發展成擁有數百億元資產的大型企業集團。它投資參與了三千多個項目,涉及金融、證券、貿易、酒店旅遊、投資顧問,以及交通、能源、通訊、原材料、化工、紡織、電子、醫療、高科技等數十個領域,在房地產業傾注巨資,成為廣東省最大的「地主」。到廣信事發時,它已經成為僅次於中信的第二大信託企業,是在國內外具有一定影響的中國企業。
但是,由於廣信盲目投資,亂鋪攤子,在多個項目上投資失敗,其不良資產也在逐漸累積。同時,1990年代以後,信託業面臨的政策環境也在變化。國家的對外引資戰略有所調整,開始更多地發行主權債;同時在政策上放鬆對國有商業銀行和政策性銀行對外融資的限制。1995年國家更明確規定,地方政府不可自行舉借外債,政府也不能再為窗口公司提供擔保,並決定對外債實行全口徑管理。這樣,廣信這類窗口公司不再擁有原來的特殊地位。
長期的過度舉債,卻缺乏有效的管理和監督,再加上大量的高息攬存,賬外經營、亂拆借、亂投資等違規經營活動,給廣信埋下了巨大的支付風險,公司財務的天平逐漸失衡。
從1990年代中期開始,廣信逐漸進入還債的高峰期。由於資金周轉不靈,廣信不得不採用「借新還舊」、「借短還長」、「借高還低」的辦法加以應付。然而,廣信深圳公司經理1996年下半年因涉嫌經濟犯罪被捕,深圳公司的巨額債務曝光,廣信問題露出了冰山之一角,廣信的信譽受損嚴重。當亞洲金融風暴開始肆虐時,廣信已經顯出了某些衰敗跡象。1997年下半年之後,廣信仍在海外金融市場奔走,籌劃新一輪發債或是銀團貸款,但主要動機已經成為借新還舊,主要方式仍是借短還長、借高還低。
1998年是廣信的還債高峰年,廣信到期外債超過12億美元。當時面對東南亞金融危機,國家為應付金融危機,確保中國的對外經濟安全,開始加強對外匯市場的管理。由於廣信存在違規嫌疑,中國人民銀行調查小組在1998年6月份進駐廣信,廣信債務危機隨即被揭露。廣東省政府副秘書長、廣信破產清算組組長劉昆回憶說:「當時廣信及其在海內外的下屬公司,三天一個電報,五天一份傳真,向廣東省政府緊急報告面臨的巨額支付危機。」 1998年10月6日,中國人民銀行宣布,鑒於廣信不能夠支付到期債務,從即日起實施行政關閉。並由中國人民銀行組織清算組,對該公司進行關閉清算。中國人民銀行在清算公告里說明,對個人的合法債務或經登記的境外合法債務優先清償。
關閉廣信清算組同時公告說,經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證監會批准,由廣東證券公司和廣東證券股份公司分別收購原廣信的證券營業部和投資基金。這種處置的考慮是:維護證券市場的穩定和股民與債權人的利益,如不在廣信破產前處置,一旦廣信宣布破產,必將引起股民恐慌性擠提保證金,不僅會引起證券市場的混亂,而且會因擠提導致證券營業部和基金的市場價值大幅度下降。
進入11月,廣信在香港的兩家子公司因資不抵債分別按香港法律宣告清盤。
1999年1月10日,中國人民銀行指定的廣東省省長助理、關閉廣信清算組組長武捷思向新聞界宣布:根據清算組三個月關閉清算的初步結果,廣信總資產214億元,總負債361.45億元,資不抵債 146.94億元。原廣信董事會鑒於公司嚴重資不抵債,不能支付到期巨額內外債務,決定由原廣信及其附屬廣東國際租賃公司、廣信企業發展公司和廣信深圳公司三家子公司向法院申請破產。廣信正式進入破產程序。
武捷思表示,廣信所有債務償還將依據國際慣例,除小額存戶將獲得照顧外,所有內外債務的償付都將一視同仁,外債並沒有優先權。他說,不管是在亞洲的發展中國家如泰國、馬來西亞,還是在歐美發達國家如美國,破產企業都沒有外債優先償還先例。而且中國的《破產法》也沒有外債優先償還這一條規定,因此,廣信所有債務償還都將一視同仁,嚴格按照中國《公司法》、《破產法》操作。
時任中國人民銀行行長的戴相龍對於「所有內外債務都一視同仁」解釋說,中國人民銀行在清算公告里說明,對個人的合法債務或經登記的境外合法債務優先清償,體現了中國金融主管部門對依法保護境外債權人的一片好的心願。但是,經過3個多月的清理發現,廣信的虧損額比原來想像的要嚴重。這樣,若執行以前的償債辦法,那麼,境內的很多機構,包括外資銀行、中外合資企業、國有企業都將得不到清償,甚至出現同一個外國銀行,在香港給廣信的貸款得到償還,而其廣州分行給廣信的貸款卻得不到償還的情況。這顯然危害了境內債權人的利益。
武捷思坦承,實際核查數字虧損可能比初步核實的結果還要擴大。武捷思舉例講,清算組對105家原廣信所屬國內企業進行檢查,資不抵債81.5億元,而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核查的結果卻是111億元,因此,估計實際數字將會較初步核實為大。
依據中國《破產法》規定,破產企業提出破產申請的七天內,法院將決定是否受理企業破產申請,然後還有三個月的登記期,至於廣信債務何時償付,得依據法院裁決才進行賠付。
1999年1月16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呂伯濤向境內外19家新聞單位宣布:廣信等四家企業管理極度混亂,嚴重資不抵債,不能清償境內外巨額到期債務,依照《企業破產法》第3條、第8條的規定,省高級人民法院、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分別作出裁定,宣告廣信及其三家全資子公司因不能清償巨額到期境內外債務而進入破產還債程序。
1999年4月20日,法院清盤委員會宣布,廣信資不抵債高達323億元人民幣,比原先估計高出一倍。債權銀行等的債權回收率僅為17%。 廣信數百億元人民幣的債務80%以上借自包括日本、美國、德國、瑞士、中國香港等國家和地區130多家著名銀行。
中國在廣信破產之前,就有中國農村發展信託公司、海南發展銀行、中創投資公司等金融機構被勒令關閉的先例,但由於廣信所欠外債金額巨大,債權人涉及范圍廣,而且在處理過程中又牽涉到不少有所爭議之處,廣信問題一開始便在國際金融界掀起軒然大波。
廣信這個在境內外具有眾多債務的金融機構破產後,對中國主權債務的評級和國內企業的國際信譽都產生了一定程度的影響,使得很長一段時間內,中國政府和國內企業在海外融資產生融資難度加大、成本提高等現象。
1999年7月,日本首相小淵惠三訪問中國,與中國總理朱鎔基會談時,曾特別提及廣東國際信託投資公司(廣信)破產之事,並指出這是中日之間嚴重的雙邊問題,影響深刻,要求中國妥善處理。日本外交一向奉行政經分離,一國之首卻對個別企業問題表示關注,這是非常罕有的事。
針對日本方面的異議,戴相龍說,中國的中央政府並未為廣信提供擔保。他承認在過去的時間里地方政府在行為方式上確實有干預金融業的情況發生,但中央政府已經堅定不移地實行政企分開,對資不抵債的企業實行重組,對重組無效的實行破產顯然是項重大改革。 相比日本方面的不滿,歐美金融界基本上廣信破產給予較大的正面評價。由於中國國情特殊,借方的信息披露有限,外國銀行對信託投資公司等金融機構或其他中資企業的融資全憑借方背後有政府的支持和保證,而未能就借方的風險進行全面評估。隨著中國今後更進一步貫徹政企分離原則,借貸雙方都須認清誰借誰還的道理。他們認為,讓廣信破產說明,中央政府決心嚴厲處置有問題的金融機構,致力於金融改革,長遠來看這將有助於中國防範源於國內的金融風險。
廣信事件存在一項意識形態問題,就是外國投資者仍然持著國家將會對金融機構和國有企業債務負擔全責的想法。與此同時,中國部分企業也利用這形勢誤導外國投資者。專家認為,廣信破產事件,預示著一種過去被混淆了的、實際已成了一種泡沫信用的「窗口公司信用」的破滅,這將促使借貸雙方真正按照市場規則和國際慣例辦事。這是中國走向市場經濟的一個里程碑。今後外國投資者需重新評價對華投資或貸款的風險,而中國更需全面檢討如何才能重建中國的國際信譽。這就是廣信這個中國第二大信託投資公司破產的代價。
1999年3月,九屆人大二次會議閉幕後的總理記者招待會上,時任國務院總理朱鎔基針對日本記者有關廣信事件的提問曾有如下回答:「廣信申請破產這件事情,是中國金融改革過程中的一個個別事件。它向全世界發出一個信息:中國政府不會為一個金融企業還債,如果這個債務不是由各級政府所擔保的話。這就是說,外國的銀行和金融機構對這些金融企業進行貸款時,必須進行風險分析,審慎從事。大多數輿論都認為中國這種做法堅持了金融改革的原則,符合國際慣例。」
「我覺得那些債權銀行以及某些金融機構對這個問題的估計太悲觀,就是認為中國已經發生了金融危機,沒有支付能力,不講信用。中國經濟保持快速發展,現在有1465億美元的外匯儲備,國際收支是平衡的,完全有能力償還債務,問題是這種債務是不是應該由政府來償還。」
「同時,我也認為,盡管你破產是合法、合情、合理的,你也不能隨便破產,不要破出甜頭來,大家都搞破產也不行。我想,今後不會有太多的金融機構破產,也許就沒有了。但前提是各個債權銀行不要逼債,不要逼它們提前償還貸款,你逼急了,它就只好破產。如果大家坐下來按照國際慣例談一談,採取資產重組、注資、債權變股權等辦法,這個問題是可以得到解決的,你的債務也能得到償還,它也用不著破產。」
「你剛才說,這件事影響了一些日本銀行的債務,我感到遺憾。但我想大家如果共同努力的話,今後可能不會再發生這樣的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