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融資性售後回租發票怎麼開
承租人支付的本金部分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開增值稅普通發票。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稅務處理。
1、增值稅及發票。融資性售後回租的業務,承租人支付的本金部分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開增值稅普通槐族悉發票;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承租方在銷售資產的環節不交增值稅;經人民銀行、銀監會或者商務部批准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試點納稅人中的一般納稅人,提供有形動產融資租賃服務和有形動產融資性售後回租服務,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
2、企業所得稅。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在承租方出售資產環節不交企業所得稅。
3、印花稅。融資租賃合同按「借款合同」繳納印花稅;融資性鉛乎售後回租業務中,承租人及出租人出售、購買資產簽訂的合同不繳印花稅。
4、契稅。融資性售後回租,租賃資產為不動產的,承受承租方資產的金融租賃公司要交契稅,承租方回購時不交契稅穗悉。
『貳』 營改增 售後回租 雙方怎麼開票
關於營改增融資性售後回租開票申報業務說明
適用對象:
從事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的增值稅納稅人。
政策規定:
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是指承租方以融資為目的將資產出售給經批准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企業後,又將該項資產從該融資租賃企業租回的行為。根據現行增值稅和營業稅有關規定,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中承租方出售資產的行為,不屬於增值稅和營業稅徵收范圍,不徵收增值稅和營業稅。營改增試點納稅人提供融資性售後回租服務,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動產價款本金,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開具普通發票。
辦理程序:
1.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的增值稅納稅人使用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
2.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時,「貨物或應稅勞務名稱」欄中填寫出售的具體資產或收取本金的資產。「規格型號」、「單位」、「數量」、「單價」等欄中填寫相應信息。「金額」填寫出售資產的銷售額或價款本金,「稅率」選擇為「0%」,「稅額」相應填寫為「0」。
3.開票信息填寫《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一般納稅人適用)及附列資料》時:「出售資產的銷售額」不在申報表附列資料中填列。但應附送簡要說明資料,載明出售資產的銷售額等信息;「價款本金」作為應稅服務扣除項目反映。並在規定期限辦理申報抄稅。
4.主管稅務機關按規定受理納稅申報。
相關要求:
1.主管稅務機關應加強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的審核和後續管理工作。
2.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開具的增值稅普通發票,參與綜合征管軟體「表票比對」時注意審核保存。
3.申報中發現問題及時向省局貨物勞務稅處反饋。
具體依據:
1.《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3〕106號)
2.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推行增值稅防偽稅控一機多票系統的公告>的通知》(國稅發〔2006〕79號)
3.《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中承租方出售資產行為有關稅收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0年第13號)
『叄』 融資租賃企業售後回租開具什麼發票
按財稅(2013)106號文的規定,在售後回租模式下,有一個承租方和出租方互開發票的問題。假設在回租模式下,承租人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承租人購入設備,取得增值稅進項稅發票後,當期已經抵扣了進項稅額。在回租中,承租人在銷售設備給融資租賃公司時,在法律上設備的所有權已經歸出租方所有。這里出現了一個法律上的銷售行為和增值稅上銷售行為確認的分離問題。即在回租中,法律認可了銷售行為的成立,設備所有權轉移給了出租方。但是,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中承租方出售資產行為有關稅收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0年第13號),稅法又從實質重於形式的角度認為這個不屬於增值稅征稅范圍。此時,按照106號文,承租人開普通發票給出租人,不繳納增值稅,實際只是一個稅務上的技術操作問題,即由於106號文規定,在回租業務中,出租人可以扣除向承租人收取的本金,且出租人向承租人收取的本金,也只能開普通發票。此時,承租人給出租人開的本金是普通發票,發揮的作用僅僅是後面的出租人再向承租人開本金發票進行扣除時的一個管理憑證而已,並無確認銷售開票的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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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嗎
不可以開具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3〕106號)附件2.《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規定,試點納稅人提供融資性售後回租服務,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動產價款本金,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開具普通發票。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中承租方出售資產行為有關稅收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0年第13號)第一條的規定,根據現行增值稅和營業稅有關規定,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中承租方出售資產的行為,不屬於增值稅和營業稅徵收范圍,不徵收增值稅和營業稅。
因此,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中承租方出售資產的行為,不徵收增值稅和營業稅,不開具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