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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資租賃ifrs的會計處理

發布時間:2024-07-14 08:52:01

㈠ 誰有新保險合同會計准則IFRS17號中文版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26年2月1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在北京發布了39項企業會計准則(以下簡稱「新准則」)和48項審計准則。會計准則自2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施行,鼓勵其他企業施行。
新會計准則的實施,有利於貫徹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有利於完善市場經濟體制,有利於提高對外開放水平,有利於資本市場健康穩定發展,有利於解決中國市場經濟地位和反傾銷問題,有利於金融改革和化解金融風險問題,有利於提高中國企業的形象。
為便於學習理解和實施新會計准則,本文對16項修訂後發布的具體准則與修訂前的原會計准則做了對比。
新准則是對原准則的繼承、發展和完善,大部分規定與原准則相同。拋開體例和文字表述等形式上的差異,兩者的主要差異(並非全部差異)如下:
1.《企業會計准則第1號——存貨》
①存貨發出計價
原准則:個別計價法、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平均法和後進先出法等
新准則:個別計價法、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
②借款費用
原准則:不能計入存貨成本
新准則:符合條件的可以資本化
2.《企業會計准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
①規范的范圍
原《投資》准則包括股權投資、債權投資且劃分為長期投資和短期投資。
新准則僅規范長期股權投資,債權投資和短期股權投資納入《企業會計准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規范。
②權益法的應用范圍
原准則: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長期股權投資應採用權益法核算。
新准則: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長期股權投資應採用權益法核算;投資企業能夠對被投資單位實施控制的長期股權投資採用成本法核算;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並且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長期股權投資採用成本法核算;短期投資和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公允價值能可靠計量的長期股權投資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的規定核算。
3.《企業會計准則第4號——固定資產》
①規范的范圍:新准則分離出部分固定資產由《企業會計准則第3號——投資性房地產》規范。
②新准則規定確定固定資產成本時,應當考慮棄置費用因素。
③新准則取消了後續支出的確認原則
固定資產發生後續支出時其確認原則同初始確認固定資產的原則:該固定資產包含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該固定資產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④利息
原准則:不考慮購買固定資產延期付款的折現和利息問題;
新准則:購買固定資產的價款超過正常信用條件延期支付,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固定資產的成本以購買價格的現值為基礎確定。實際支付的價款與購買價款的現值之間的差額,除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第17號——借款費用》應予以資本化的以外,應當在信用期間計入當期損益。
⑤減值:原准則允許轉回;新准則不允許轉回。
⑥新准則增加了至少每年末對固定資產使用壽命、預計凈殘值和折舊方法進行復核的規定。
4.《企業會計准則第6號——無形資產》
①規范的范圍
原准則包括可辨認無形資產和不可辨認無形資產,不可辨認無形資產即商譽;
新准則僅包括可辨認無形資產,不包括商譽。商譽由《企業會計准則第2號——企業合並》規范。
②企業內部研發費用
原准則:依法申請取得前發生的研究與開發費用,應於發生時確認為當期費用;
新准則:研究階段的支出計入當期損益;開發階段的支出符合條件的確認為無形資產。
③利息
原准則:不考慮購買無形資產延期付款的折現和利息問題;
新准則:購買無形資產的價款超過正常信用條件延期支付,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無形資產的成本以購買價格的現值為基礎確定。實際支付的價款與購買價款的現值之間的差額,除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第17號——借款費用》應予以資本化的以外,應當在信用期間計入當期損益。
④攤銷
A、攤銷方法
原准則:無形資產的成本,應自取得當月起在確定的期限內分期平均攤銷。
新准則:無形資產的攤銷方法,應當反映企業預期消耗該無形資產所產生的未來經濟利益的方式。無法可靠確定消耗方式的,應當採用直線法攤銷。
B、攤銷年限
原准則:攤銷年限為預計使用年限、合同規定的受益年限或法律規定有效年限三者中較短者,如果合同沒有規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沒有規定有效年限的,攤銷年限不應超過1年。
新准則: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產,其應攤銷額應當在使用壽命內系統合理攤銷;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不應攤銷。
C、殘值
原准則:無形資產攤銷時不考慮殘值;
新准則:考慮殘值。
⑤減值:原准則允許轉回;新准則不允許轉回。
⑥新准則增加了至少每年末對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產的使用壽命以及未來經濟利益消耗方式和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使用壽命進行復核的規定。
5.《企業會計准則第7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
①規范的范圍
原准則:不涉及企業合並中的非貨幣性交易;
新准則:未明確排除企業合並中的非貨幣性資產交換。
②計價
原准則:
A、企業發生非貨幣性交易時,應以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換入資產的入賬價值。
B、如果發生補價,支付補價的,應以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補價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換入資產的入賬價值;收到補價的,應按公式確定換入資產的入賬價值和應確認的損益(公式略)。
C、除收到補價方按比例確認一部分收益外,不確認其他利潤或損失。
新准則:
A、交換具有商業實質且換入或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能夠可靠計量的,應當以公允價值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換入資產的成本,公允價值與換出資產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
B、交換不滿足上述條件的,應當以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換入資產的成本,不確認損益;
C、以上兩種情況涉及補價的,直接用補價調整換入資產的成本,不用象原准則那樣分配補價。
6.《企業會計准則第12號——債務重組》
債務重組利潤
原准則計入資本公積;新准則計入當期損益。
7.《企業會計准則第13號——或有事項》
①規范的范圍
原准則:不涉及債務重組、建造合同、所得稅、保險合同、終止營業、租賃、企業重組、環境污染整治等項目引起並由其他會計准則規范的或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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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准則:建造合同、所得稅、企業合並、租賃、原保險合同和再保險合同形成的或有事項,適用其他相關會計准則。
②新准則明確了:
A、符合預計負債確認條件的待執行虧損合同和企業承擔的重組義務應當確認為預計負債;
B、未來經營虧損不能確認為預計負債。
8.《企業會計准則第14號——收入》
①商品銷售收入計量
原准則:收入應按企業與購貨方簽訂的合同或協議金額或雙方接受的金額確定,即計量採用名義金額。
新准則:
A、企業應當按照從購貨方已收或應收的合同或協議價款確定銷售收入金額,已收或應收的合同或協議價款顯失公允的除外。
B、合同或協議價款的收取採用遞延方式,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應當按照應收的合同或協議價款的公允價值確定商品銷售收入金額。
C、應收的合同或協議價款與其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應當在合同或協議期間內採用實際利率法攤銷。
②提供勞務收入
新准則明確了混合銷售(銷售商品同時提供勞務)時的處理方法:能夠區分的單獨計量;不能區分的作為商品銷售處理。
9.《企業會計准則第15號——建造合同》
追加資產的建造
原准則:無規定
新准則: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應當作為單項合同:A、該追加資產在設計、技術或功能上與原合同包括的(一項或數項)資產存在重大差異;B、議定該追加資產的造價時,不需考慮原合同價款。
1.《企業會計准則第17號——借款費用》
①規范的范圍
原准則:不涉及與融資租賃有關的融資費用和房地產商品開發過程中發生的借款費用。
新准則:與融資租賃有關的融資費用適用《企業會計准則第21號——租賃》;房地產商品開發過程中發生的借款費用適用本准則。
②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
原准則:固定資產,不包括房地產商品開發企業作為存貨管理的房地產。
新准則:需要相當長時間的購建或者生產活動才能達到可使用或者可銷售狀態的資產,包括固定資產和需要相當長時間的購建或者生產活動才能達到可使用或者可銷售狀態的存貨、投資性房地產等。
③借款費用資本化的借款范圍
原准則:專門借款
新准則:專門借款和一般借款
11.《企業會計准則第21號——租賃》
①租賃開始日
原准則:企業應當將起租日作為租賃開始日。但是,在售後租回交易下,租賃開始日是指買主(即出租人)向賣主(即承租人)支付第一筆款項之日。
新准則:指租賃協議日與租賃各方就主要租賃條款作出承諾日中的較早者。
②融資租賃承租人租賃資產入賬價值及未確認融資費用
原准則:在租賃開始日,承租人通常應當將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原賬面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兩者中較低者作為租入資產的入賬價值,將最低租賃付款額作為長期應付款的入賬價值,並將兩者的差額記錄為未確認融資費用。但是如果該項租賃資產占企業資產總額的比例不大,承租人在租賃開始日可按最低租賃付款額記錄租入資產和長期應付款。
新准則:
A、在租賃開始日,承租人應當將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兩者中較低者作為租入資產的入賬價值,將最低租賃付款額作為長期應付款的入賬價值,並將兩者的差額記錄為未確認融資費用。
B、取消了「如果該項租賃資產占企業資產總額的比例不大,承租人在租賃開始日可按最低租賃付款額記錄租入資產和長期應付款。」的規定。
③承租人融資租賃初始直接費用
原准則:在租賃談判和簽訂租賃合同過程中承租人發生的、可直接歸屬於租賃項目的初始直接費用,如印花稅、傭金、律師費、差旅費等,應當確認為當期費用。
新准則:在租賃談判和簽訂租賃合同過程中承租人發生的、可直接歸屬於租賃項目的初始直接費用,如印花稅、傭金、律師費、差旅費等,應當計入租賃資產價值。
④融資租賃承租人應收融資租賃款及未確認融資收益
原准則:在租賃開始日,出租人應當將租賃開始日最低租賃收款額作為應收融資租賃款的入賬價值,並同時記錄未擔保余值,將最低租賃收款額與未擔保余值之和與其現值之和的差額記錄為未實現融資收益。在租賃談判和簽訂租賃合同過程中出租人發生的、可直接歸屬於租賃項目的初始直接費用,如印花稅、傭金、律師費、差旅費等,應當確認為當期費用。
新准則:在租賃開始日,出租人應當將租賃開始日最低租賃收款額與初始直接費用之和作為應收融資租賃款的入賬價值,並同時記錄未擔保余值,將最低租賃收款額與未擔保余值之和與其現值之和的差額記錄為未實現融資收益。
⑤未確認融資收益/費用D的分攤
原准則:
A、承租人分攤未確認融資費用時,可以採用實際利率法,也可以採用直線法、年數總和法等。
B、出租人應當採用實際利率法計算當期應當確認的融資收入;在與按實際利率法計算的結果無重大差異的情況下,也可以採用直線法、年數總和法等。
新准則:
A、承租人分攤未確認融資費用時,應當採用實際利率法;
B、出租人應當採用實際利率法計算當期應當確認的融資收入。
⑥新准則取消了原准則「超過一個租金支付期未收到租金的,應當停止確認融資收入,其已確認的融資收入,應予沖回,轉作表外核算。在實際收到租金時,將租金中所含融資收入確認為當期收入。」的規定。
12.《企業會計准則28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差錯更正》
①追溯調整法
新准則增加了「不切實可行」的規定:確定會計政策變更對列報前期影響數不切實可行的,應當從可追溯調整的最早期間期初開始應用變更後的會計政策;在當期期初確定會計政策變更對以前各期影響數不切實可行的,應當採用未來適用法進行處理。
②差錯更正
原准則:
A、包括本期差錯和前期差錯;
B、前期差錯劃分重大和非重大差錯採用不同的處理方法。
新准則:
A、僅規范前期差錯,且不區分重大和非重大差錯;
B、採用追溯重述法改正前期差錯;
C、「追溯重述不切實可行」時的處理方法類似於追溯調整法「不切實可行」的規定。
13.《企業會計准則29號——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
股利或利潤分配
原准則:資產負債表日後至財務報告批准報出日之間由董事會或類似機構所制定利潤分配方案中分配的現金股利(或分配給投資者的利潤),應在資產負債表所有者權益中單獨列示。
新准則:資產負債表日後,企業利潤分配方案中擬分配的以及經審議批准宣告發放的股利或利潤,不確認為資產負債表日負債,但應當在附註中單獨披露。
14.《企業會計准則31號——現金流量表》
新准則與原准則沒有實質上的變化。
15.《企業會計准則32號——中期財務報告》
新准則增加了以下規定:
①基本的和稀釋的每股收益應當在中期利潤表中列報。
②企業在確認、計量和報告各中期財務報表項目時,對項目重要性程度的判斷,應當以中期財務數據為基礎,不應以年度財務數據為基礎。中期會計計量與年度財務數據相比,可在更大程度上依賴於估計,但是,企業應當確保所提供的中期財務報告包括了相關的重要信息。
16.《企業會計准則36號——關聯方披露》
新准則:
①關聯方關系擴大到包括
A、兩方或兩方以上同受一方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
B、母公司的關鍵管理人員及與其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
C、受主要投資者個人、關鍵管理人員或與其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間接地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響的其他企業
②母子公司關系披露的層次:母公司、最終控制方、對外公開提供財務報表的最低中間控股公司
③關聯方發生交易披露,取消金額或比例選擇,要求企業必須披露交易金額
④強調只有在提供充分證據的情況下,企業才能披露關聯方交易採用了與公平交易相同的條款。

㈡ 新租賃會計准則對航空業有哪些影響

經過近十年的討論,幾易其稿,於今年1月,國際會計准則委員會(IASB)終於頒布了新的租賃會計准則IFRS 16,該准則將於2019年1月1日開始生效,屆時將替換現行的IAS 17租賃准則。
制定新租賃准則的初衷可以追溯到David Tweedie先生擔任國際會計准則理事會主席的時期。他曾笑稱希望親自乘坐一架能夠出現在航空公司資產負債表上的飛機。
航空公司面臨重大會計影響
對於中國的航空公司而言,新租賃准則對以下幾方面有重大影響:
1、幾乎所有租賃都將在資產負債表上列示,資產和負債都會大幅增加。
數十年來,通過資產負債表表外租賃為飛機融資的模式是航空業的通行慣例。而且,航空公司通常還會向機場租用經營所必需的機場設施(如辦票櫃台、登機口及登機橋等)、以及在海外設置營業網點而租賃物業。
在IFRS 16下,對承租人而言,不再區分經營租賃和融資租賃,而是幾乎所有租賃都會在資產負債表上確認使用權資產和租賃負債。預測數據顯示,這項變化意味著全球航空公司的資產負債表上將增加上萬億的租賃負債。
2、就單個租賃來說,承租人的損益表中確認的租賃費用(即使用權資產的折舊加上利息)前高後低。
承租人在租賃安排前半段,租賃費用(即使用權資產的折舊加上利息)要高於在現行租賃准則下直線法確認的經營租賃費用。
3、周期性的批量租賃可能會導致利潤表發生周期性較大波動。
雖然單個租賃對利潤表的影響是費用在整個租賃期前高後低,但如果不同租賃的發生時間比較平均,那所有租賃對利潤表的影響加在一起看就可能比較平均。不過如果航空公司周期性的批量租入大額資產(例如飛機)的話,那麼當期的利潤表以及其他財務比率就會發生更大的波動。
4、美元匯率波動對中國航空公司的影響將會增加。
對於中國的航空公司來說,由於大多數租賃負債以美元計價,因而在資產負債表上確認該租賃負債會導致航空公司的損益表承受相應的外匯波動。
新租賃准則對於承租人的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的影響對關鍵會計指標會產生連帶影響,包括:資產負債率,流動比率,息稅前利潤,凈利潤,每股收益,凈資產回報率,經營活動現金流等等。公司需要與利益相關者進行清晰的溝通,以說明准則變化的影響。
普華永道針對全球3199家採用國際財務報告准則的上市公司就新租賃准則的影響進行了研究,該研究結果顯示,航空業將是繼零售業之後受新租賃准則影響最大的行業。資產負債表上負債增加的中間值預計為47%;預計大約50%的航空公司的債務會增加25%以上。由於損益表構成的相應變化(即:列報利息和折舊,而非租金費用),扣除利息、稅項、折舊和攤銷之前的盈利(「EBITDA」)增加的中間值預計在33%左右。
本文則介紹新准則的主要內容,並重點指出新准則帶來的主要挑戰以及管理層在過渡期內應當做好哪些准備。
盡管新准則的生效日是2019年1月1日,對於許多主體而言,數據收集的范圍和建立新流程的要求意味著許多主體必須從現在開始著手准備。
新准則重點內容概覽
生效日期
新的租賃准則將在2019年1月1日生效,並涵蓋於生效日期前簽訂的租賃(盡管過渡期內有一些豁免規定)。
豁免規定
新准則為租賃期在一年以內的短期租賃和標的資產價值低於5000美元的小額資產租賃的確認和計量提供了豁免規定,運用豁免與否,這是一項會計政策選擇,但僅適用於承租人。這兩項豁免對於航空公司的主要運營資產(例如飛機)的租賃可能並不太相關,但對於航空公司的其他資產(如辦公設備)的租賃可能會簡化處理並減輕核算成本。
租賃的定義
租賃是指賦予主體在一段時間內轉讓一項已識別資產的使用權來換取對價的合同(或合同的一部分)。如果合同的履約取決於一項已識別資產並且合同在使用期內轉讓控制該項資產使用的權利,則該合同包含租賃。每一租賃組成部分應當單獨予以識別並進行會計處理。
什麼是已識別資產?
一項資產可以通過明示或暗示的方式予以識別。如果供應商有替換已識別資產的實質性權利,則合同不包括一項已識別資產。
對於一項資產的一部分,當其與該項資產的其他部分在實物上可單獨區分(例如:一幢樓房的一層樓),才有可能作為一項已識別資產;如果這一部分資產與該項資產的其他部分在實物上不可單獨區分(例如:光纜電線的部分容量),則除非這部分代表了該項資產的幾乎所有容量,才可能作為一項已識別資產。
什麼是控制資產使用的權利?
如果主體實質上有權取得資產使用期間產生的幾乎全部經濟利益及有權主導資產的使用(即決定如何使用資產及使用資產的目的),則主體具有控制已識別資產使用的權利。
什麼情況下需要區分成單獨租賃組成部分?
如果承租人能夠單獨從該項資產(或連同隨時可用的資源)獲益,並且該資產與合同中的任何其他標的資產不是互相依存或高度相關,則該資產使用權是一個獨立的租賃組成部分。
在資產負債表上如何確認?
承租人將在資產負債表上確認幾乎所有租賃(作為「使用權資產」和「租賃負債」)。出租人仍將區分融資租賃(確認租賃應收款)和經營租賃(繼續確認標的資產)。
承租人對租賃如何初始計量?
承租人應:
• 按照未來租賃付款額的現值確認租賃負債;及
• 按照等值金額加初始直接成本和資產復原成本確認使用權資產。
承租人在損益中如何確認?
承租人將確認:
• 租賃負債的利息
• 使用權資產的折舊
未計入租賃負債的可變租賃付款額在產生義務的期間內確認。
出租人會計是否受影響?
IFRS 16並未對出租人會計做出任何實質性修改。但由於承租人會計上的要求,可能會跟出租人重新釐定租賃安排,導致出租人的產品設計及業務有重大影響。
問:什麼類型的安排可能不滿足租賃的新定義?
答:主體將需要評估租賃安排是否包含已識別資產。如果供應商具有替代該項資產的實質性權利,則租賃安排中不存在已識別資產。
例1:
某航空公司與飛機所有者(供應商)簽訂了為期2年的合同。供應商將於每周一、周三、周五、周六和周日上午10點單獨安排飛機將乘客從上海載至北京,並於當天下午6點從北京返回上海。機型由航空公司指定。供應商擁有一架以上相同型號飛機。在合同期內的任何時間,供應商可以替換飛機,並且在飛機無法正常使用的情況下,必須進行替換。而且,供應商負責派出機組人員操作飛機。
評估結果:
該合同不包含租賃。
該合同不包含已識別資產。供應商擁有若干同型號飛機,可用於履行其合同義務並且無需航空公司的許可就能替換飛機。另外,即使合同明確指定所租賃的飛機,但是,由於供應商在其他時間(比如周二和周四)可以使用飛機為其他客戶提供服務從而獲益,因此不存在已識別資產。而且,航空公司並沒有權利取得使用飛機的幾乎全部經濟利益。
例2:
某航空公司與機場經營者(供應商)簽訂了一份合同,以使用機場的一定區域放置值機設備及其他設備。除對區域的大小作出明確規定以外,該合同還規定此區域必須設在機場大廳。然而,供應商有權在合同期內的任何時間改變分配給該客戶的位置。改變該客戶的區域位置對供應商來說所需發生的成本很小,並且機場大廳未被佔用的其他幾處位置也能滿足該客戶的需要。
評估結果:
該合同不包含租賃。
該合同對用來放置值機設備及其他設備的區域作出了明確規定。然而,履行合同不取決於使用一塊已識別的區域。由於供應商實際上能夠改變客戶所用的區域,因此供應商具有替換客戶所用區域的實質性權利。大廳內未被佔用的其他幾處位置也滿足客戶對區域的規格要求,並且供應商有權在不經過客戶同意的情況下改變其位置。此外,供應商將從區域替換中獲得經濟利益:改變客戶所用區域的位置僅發生很小的成本,但是該替換權本身會使供應商能夠對如何最有效地利用機場大廳的空間制定最有效的決策。
問:售後租回交易的損益如何確定?
答:我們用一個簡化的例子來說明。假定某航空公司以公允價值100CU的價格向出租人出售一架機齡為十年的飛機(賬面價值50CU),並立即租回,租期8年。該租賃協議不包含回購義務或任何看漲或看跌期權;假定該交易滿足IFRS 15(即新收入准則)的要求因而構成一項銷售(註:關於什麼情況下可能不滿足IFRS15的條件,因而不構成銷售,參見下面一個問題)。此外,該協議包含一項續約選擇權,可將租賃期延長5年。然而,在租賃開始日,主體認為,並沒有合理確定會行使續租權。8年租金的現值等於70CU。售回租回的租金占飛機公允價值的70%。這意味著該航空公司已經售出了飛機價值的30%。
根據IFRS 16關於售回租回的會計處理的規定,賣方-承租人(航空公司)應確認35CU的使用權資產,即該資產占原賬面價值的70%(即保留部分)。售後租回交易產生了15CU的利得,即飛機公允價值的30%(公允價值100CUx30%=30CU)和已售出部分賬面價值(即原賬面價值30%:原賬面價值50CUx30%=15CU)之間差額。
問:回購協議對售後租回交易的會計處理有何影響?
答:以上述售後租回交易為例,並假設租賃中包含一項回購協議。如果航空公司有回購飛機的義務,則該交易不滿足IFRS 15(即新收入准則)的有關要求因而不構成銷售,所以按照I F R S16新租賃准則的有關要求,該交易應當作為一項融資行為進行會計處理,即:不終止確認飛機資產,而就收到的價款根據IAS 39/IFRS 9入賬一項金融負債。
問:依照利率或指數而定的租賃付款如何進行會計處理?
答:例如,於2016年1月1日,某航空公司簽訂一份3年期租賃協議,租金隨3個月的歐元銀行同業拆借利率而變。租金須每月支付,租賃開始日的租金為每月10CU。租金每六個月按當時的3個月歐元銀行同業拆借利率加150個基點調整。租賃開始日的增量借款利率是2.8%。租賃開始時,航空公司按2.8%的折現率計算36個月的租賃付款的現值,以此為基礎計量租賃負債和使用權資產。
2016年7月1日,因3個月的歐元銀行同業拆借利率發生變動,租金增至每月11CU。當日,該航空公司重新計量租賃負債以反映這一變化。租賃負債的新賬面金額按照剩餘30個月未償還租金(即330CU)的現值進行重新計量。由於租金付款的變動源自浮動利率(3個月的歐元銀行同業拆借利率)的變動,該航空公司還必須修改折現率以反映利率變動。重新計量前後租賃負債的賬面金額之間的差額相應調整使用權資產。
問:以飛行小時而定的租賃付款如何進行會計處理?
答:在新租賃准則下,不是基於利率或指數的可變租金是不需要在租賃開始時包括在租賃負債及使用權資產的確認和計量中,換句話來說,這類可變租金是不需要上表的。以飛行小時而定的租賃付款就屬於這類可變租金。例如於2016年1月1日,某航空公司簽訂一份5年期飛機租賃協議,租金須每月支付,每月10,000CU加飛行小時*100CU。租賃開始日的增量借款利率是2.8%。在此例中,每月的固定租金為10,000CU,這部分應當包含在租賃負債的計算中,而飛行小時*100CU可變租金則不需要。因此,租賃開始時,航空公司按2.8%的折現率計算60個月、每月10,000CU的租賃付款的現值,以此為基礎計量租賃負債和使用權資產。而每月根據實際飛行小時支付的可變租金,則在發生的當期,計入損益。
問:IFRS 16是否將對維修的會計處理產生影響?
答:如果航空公司在向出租人交回飛機前根據合同規定的交回條件將會發生維修費用(即退租檢義務),當然是IFRS 16要求在確認相關退租檢義務時將這些義務相對應的金額納入使用權資產的計量中。航空公司將根據IAS 37「預計負債」准則計提相關退租檢的准備。
問:哪些領域可能影響到所確認的租賃負債?
答:或有租金、續租/購買選擇權及其他根據協議獲得的服務都可能對租賃負債的計算產生影響。
問:實施新准則會對關鍵會計指標有何影響?
答:對於承租人,新的會計處理將對利益相關者關注的一系列主要指標產生立竿見影的影響,包括:
• 債務凈額和財務杠桿率(因租賃負債計入債務凈額而變高)
• 凈資產(因使用權資產按直線法攤銷且租賃負債在前幾年下降幅度較慢而導致凈資產減少)
• EBITDA(因租金費用被利息、折舊和攤銷所取代而提高)
• 許多航空公司使用資本回報率(ROCE)計量所產生的價值。上述各項指標的變動很可能也會對資本回報率的計算產生影響。
• 在新租賃准則實施以前,分析師為了大致計算對飛機進行融資的債務水平,通常會進行一些一次性調整。這些原先的一次性調整結果可能與根據IFRS 16計算的結果不一致,因此,上市航空公司應當開始與分析師就此進行適當的溝通。
問:新租賃准則會產生哪些潛在的商業影響?
答:新的會計處理可能影響眾多領域:
• 商業模式和策略—盡管會計不是商業模式和策略的主要推動因素,但當新租賃准則對承租人的會計處理不再區分經營租賃和融資租賃後,承租人關於購買和租賃的業務決策可能會發生變化,此外,市場行為可能轉向縮短租賃期限或以部分租金按飛行小時釐定,以使租賃負債降至最低;亦可能出現以人民幣釐定租金,以減少匯率波動對利潤的影響。相對應的,出租人的策略也需要進行相應的調整。
• 債務契約—與銀行的借款合同可能需要重新商議。
• 股利政策—應用新准則後的損益費用水平發生變化而可能影響支付股利的能力。
• 投資者關系和溝通—企業的各個利益相關方都需要了解新准則將會如何影響企業的財務報表,企業應當考慮何時以及如何與其進行溝通。
問:是否需要開發一個全新的系統來追蹤和管理租賃?
答:許多承租人目前使用試算表或通過應付賬款系統管理經營租賃。為了在每個報告日重新評估租賃條款及以指數為基礎的付款,其所需的信息將需要捕捉大量的數據。承租人必需對信息系統、流程和內部控制進行調整,以符合新准則的要求。
問:公司應當何時及如何啟動一個項目以管理相關變動和滿足准則要求?
答:新准則將於2019年1月1日期生效。公司應當利用准則生效前的這一段時間對人力、流程、系統、數據、治理和政策進行初始評估,並模擬現有租賃合同對財務報表的影響,這將是一個好的起點。
問:除會計部門以外,還有哪些部門可能受到影響?
答:稅務部將需要評估遞延所得稅可能受到怎樣的影響。人力資源部應當考慮新准則對薪酬指標和政策是否造成任何影響。資金部和法律部可能需要就債務契約進行重新談判,IT部門將需要檢查哪些系統和流程需要實施變更。

㈢ 會計核算中,哪些減值准備可以轉回,哪些減值准備不得轉回

會計核算中減值准備可以轉回的主要有:壞賬准備、持有至到期的金融資產、存貨跌價准備。

會計核算中減值准備不得轉回的主要有:投資性房地產減值准備、無形資產減值准備、長期股權投資減值准備、固定資產減值准備。

企業在判斷資產減值跡象以決定是否需要估計資產可收回金額時,應當遵循重要性原則。根據這一原則,企業資產存在下列情況的,可以不估計其可收回金額。

資產標准:

1、資產減值的確認標准

資產減值的確認標准。以決策有用觀為邏輯起點的資產減值會計理論,其確認主要是面向現在和未來。因此,只要某個項目的價格或價值變動能夠可靠地予以計至,且對決策具有相關性,就應當確認有關價值的變化。但如何確認資產減值? 這涉及到確認標淮的選擇問題。目前主要有三種標准,即永久性標准、可能性標准和經濟性標准。

2、資產減值的確認方法

由於內外因的作用,導致資產的可收回價值低於其賬面價值時,就應當確認資產減值損失。確認資產減值的方法有兩種,一種是採用備抵法,即計提資產准值准備,作為長期資產的減項: 另一種是直接沖銷法,即直接調整資產的賬面金額並將減值損失計入當期損益。

FASB 和IASC 都是採用的直接沖銷法。備抵法具有體現謹慎性原則、配比原則、權責發生制原則等優點,但相對繁瑣: 而直接轉銷法優缺點正好與備抵法相反。相對而言,備抵法更能體現其披露目的,選用它更為適宜。

以上內容參考:

網路-資產減值會計

㈣ 新租賃准則下,經營租賃租金已經全部預付的需要確認預計負債嗎

不需要。新租賃准則下,經營租賃租金已經全部預付的不需要確認預計負債。根據未來應支付的租金的最佳估計數確認預計負債。
使用權資產=租賃負債+預付租金+中介費等因租賃發生的直接費用-出租人給與獎勵(如報銷中介費)+恢復原狀的支出(確定金額的,計入預計負債)。因租賃房屋發生的裝修費,辦公用品購置費等按照原核算方式進行,不屬於使用權資產。支付的押金不屬於預付租金,按照往來款核算。合同約定確定金額的恢復原狀支出屬於使用權資產的組成部分,僅約定恢復原狀義務但無法確定實際支出的,不需要計入使用權資產的組成部分。
租賃准則最新政策
一、租賃合同判斷概要

1、企業作為承租人

在租賃期開始日,應當對租賃確認使用權資產和租賃負債。租賃期開始日,是指出租人提供租賃資產使其可供承租人使用的起始日期(合同約定免租期的,為免租期起始日)。租賃期的認定包含租賃合同的展期期間(合同約定租賃結束後,承租人在同等市場價格下有優先租賃權的,不計入展期期間)。租賃期小於一年或低價值租賃(單項租入資產價值低於人民幣30,000.00元,基於IFRS猜測的金額,等值5000美元)的可以豁免確認使用權資產和租賃負債,按照直線法或其他系統合理的方法計入當期損益。

二、常見租賃合同識別與應對

1、房屋租賃合同

房屋租賃合同(包括經營場地租賃和員工租房)一般滿足租賃准則的要求,應該確認為使用權資產和租賃負債。員工租房合同按年簽訂,可以豁免確認使用權資產和租賃負債。

2、設備租賃合同

設備租賃合同一般滿足租賃准則的要求,應該確認為使用權資產和租賃負債。設備租賃合同按年簽訂,或者對於列印機、復印機一類主要是耗材支出的設備,在簽訂合同時不約定固定租金部分,不約定保底用量,將所有支出全部計入耗材支出,可以避免確認使用權資產和租賃負債。

3、車輛租賃合同

租賃期間特定車輛使用權完全歸企業所有的,屬於租賃准則規范的合同,應該確認為使用權資產和租賃負債。建議此類租車合同按年簽訂,豁免確認使用權資產和租賃負債。租賃期間,租車公司僅在企業需要時提供任一車輛供公司使用的,不屬於租賃准則規范的合同,直接在發生時計入費用。

4、車位租賃

車位租賃合同一般滿足租賃准則的要求,應該確認為使用權資產和租賃負債。建議車位租賃合同按年簽訂,豁免確認使用權資產和租賃負債,將租金在租賃期均勻計入費用。非固定車位不存在可以識別的資產,不屬於租賃准則規范的范圍。

5、通訊租賃、線路租賃、平台租賃

通常通訊租賃、線路租賃、平台租賃合同租賃的是服務提供商的運算能力、存儲能力和傳輸能力等,不存在可識別資產,所以不屬於租賃准則規范的范圍,相關支出在發生時計入費用。

6、倉儲租賃

如果倉儲租賃合同約定了公司對特定空間的排他性使用權,屬於租賃准則規范的合同,應該確認為使用權資產和租賃負債。如果倉儲租賃合同僅約定服務提供商滿足公司的倉儲需求,但是可以變更倉儲空間具體位置(例如從A庫位挪到B庫位),該倉儲租賃不屬於租賃准則規范的合同,相關支出在發生時計入費用。

7、植物租賃

通常植物租賃提供方可以隨意更換植物以滿足公司的需求,沒有特定的可識別資產,所以植物租賃不屬於租賃准則規范的合同,相關費用在發生時計入費用。

三、使用權資產和租賃負債的計算

使用權資產=租賃負債+預付租金+中介費等因租賃發生的直接費用-出租人給與獎勵(如報銷中介費)+恢復原狀的支出(確定金額的,計入預計負債)。因租賃房屋發生的裝修費,辦公用品購置費等按照原核算方式進行,不屬於使用權資產。支付的押金不屬於預付租金,按照往來款核算。合同約定確定金額的恢復原狀支出屬於使用權資產的組成部分,僅約定恢復原狀義務但無法確定實際支出的,不需要計入使用權資產的組成部分。

租賃負債=未付租金(不含增值稅)/折現率,未付租金是指租賃合同項下應付租金扣除預付租金,例如:一份2年租賃合同,按季度支付,每季度10,000.00元,如果預付租金15,000.00元,則認定預付租金對應的是*季度全部租金和第二季度部分租金,未付租金從第二個季度開始,且第二個季度尚未支付5,000.00元。

㈤ 在IFRS16新租賃准則之下折舊計提的問題

新修訂的"《會計准則》一租賃"取消了承租人的融資租賃和經營租賃的分類。要求承租人對除短期租賃和低價值資產租賃以外的所有租賃確認使用權資產和租賃負債,並分別確認折舊和利息使用費。即採用與原融資租賃會計處理類似的單一模型。

㈥ 國內與國外對壞賬准備的會計處理有什麼不同之處

分錄為
借 資產減值損失
貸 壞賬准備

在具體會計處理以及披露要求上,我國會計准則與國際會計准則也存在不少差異。僅就我國已發布的會計准則與相關的國際會計准則對比,至少就存在下述差異:在存貨准則對采購成本的計量上,IFRS採用凈價法,我國准則採用總價法;在現金流量表准則中,IFRS同時允許採用直接法和間接法,我國僅允許採用直接法,對收到或支付的利息和股利,IFRS允許在保持一貫處理的前提下可以歸入經營活動、投資活動或籌資活動,我國准則要求將支付的利息和股利列為籌資活動,將收到的利息列為投資活動;在建造合同准則中,IFRS允許將因訂立合同發生的、與合同直接 相關的費用作為合同成本的組成部分,我國准則要求將 訂立合同而發生的有關費用直接確認為當期費用;在固定資產准則中,IFRS對非同類固定資產交換產生的固定資產允許以公允價值計量,並確認利得或損失,我國准則要求以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計量,不允許確認利得或損失,對於固定資產處置產生的收益或損失,IFRS允許計入當期並包含在經營活動損益中,我國准則要求列為營業外收支;在租賃准則中,IFRS對公允價值、經濟壽命、 使用壽命等術語作了定義,我國准則對它們未作定義,在對經營租賃和融資租賃區分的判斷上,IFRS強調公允價值,我國准則強調賬面價值;在收入准則中,IFRS僅規定了收入計量的一般原則,即要求收入以已收或應收的對價的公允價值計量,我國准則卻對銷售商品的收入、提供勞務的收入、利息收入等確定了單獨的計量原則;在借款費用准則中,IFRS沒有對專門借款做出定義,我國准則對此作了定義,IFRS允許資本化的對象包括固定資產和存貨。我國准則僅包括固定資產;在關聯方披露准則中,IFRS所指的關聯方不涉及合營企業,我國准則將合營企業視為關聯方,IFRS對某些情況下如已提供合並財務報表的母公司的全資子公司、受國家控制的企業等關聯方交易的披露作了一定的豁免,我國准則沒有這樣的豁免;在投資准則中,IFRS要求將投資成本與投資者所享有的 在被投資企業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中的份額之間的差 額確認為商譽,並按商譽的規定進行處理,我國准則將投資成本與投資者應享受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的份額之間的差額作為股權投資差額,按一定的期限攤銷並計入損益;在中期財務報告准則中,IFRS要求提供權益變動表,我國准則沒有這一要求,IFRS允許中期報告採用簡化報表格式,我國准則卻要求提供完整的會計報表,IFRS要求在年度財務報表中提供分部數據的 企業在中期報告中也必須提供相應數據,我國准則只是 簡單地要求披露業務分部和地區分部的收入與分部利潤或虧損;在或有事項准則中,IFRS要求按資產負債表日履行現時義務所要求支出的最佳估計值的折現金額來確認一項准備的金額,我國准則規定因或有事項確認的負債,其金額應是清償該負債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計 數,並採用了預計負債的概念;在無形資產准則中,對於資產交換產生的無形資產,IFRS要求區分同 類與非同類資產交換,並要求按收到資產的公允價值入賬,我國准則要求根據非貨幣交易准則,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入賬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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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融資租賃ifrs的會計處理相關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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