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轉債股票和增發的區別: 一個是發債券。一個發股票。 可轉債全稱為可轉換公司債券。在目前國內市場,就是指在一定條件下可以被轉換成公司股票的債券
Ⅱ 上市公司融資融券是利好還是利空。為什麼
融資融券有利好也有利空,這並不一定的,是證券市場一種新的盈利模式。
利好是指刺激股價上漲的信息,利好是指能刺激股價上漲的信息披露、通貨膨脹融資融券是證券市場一種新的盈利模式、社會資金充足、經濟衰退、銀行利率調高、經濟軍事。
利空,如股票上市公司經營業績惡化。
投資者向具有融資融券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提供擔保物,借入資金買入證券(融資交易)或借入證券並賣出(融券交易)的行為。
(2)定向增發融資融券擴展閱讀:
投資者以資金或證券作為質押,向證券公司借入證券賣出,在約定的期限內,買入相同數量和品種的證券歸還券商並支付相應的融券費用;投資者向證券公司融券賣出稱為「賣空」。
總體來說,融資融券交易關鍵在於一個「融」字,有「融」投資者就必須提供一定的擔保和支付一定的費用,並在約定期內歸還借貸的資金或證券。
Ⅲ 定向增發解禁是利好還是利空
定向增發是指向特定的投資人或機構發行債券或股票,解禁則是指限售股能在市場上公開售賣。
定向增發解禁股價一般會出現短期的下跌,因為解禁後增加了二級市場股票供給,增加股價下跌壓力。更重要的是,股價反映的是投資者對未來信息的主觀預期,在解禁日到來前,流通股持有者會先於限售股股東拋售,造成股價提前反應。不過,實際股價的漲跌與市場、限售股解禁的數量、解禁的類別等有關,尤其股票持有者減持意願較低,那股票就不一定會跌。
溫馨提示:
1、以上解釋僅供參考,不作任何建議。
2、入市有風險,投資需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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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怎樣以股票籌資的方式融資
股票具有永久性,無到期日,不需歸還,沒有還本付息的壓力等特點,因而籌資風險較小。股票市場可促進企業轉換經營機制,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自我約束的法人實體和市場競爭主體。同時,股票市場為資產重組提供了廣闊的舞台,優化企業組織結構,提高企業的整合能力。
Ⅳ 上市公司定風增發,是否隻影響總股本,並不影響股價和市值 也不需除權
定向增發,就相當於上市公司找了幾個人(投資機構或自然人)來買他的*新發行*的股票,當然公司的總股本會變大。因為定向增發的發行價格參考市場價格,所以增發後不需要除權。既然新發行了股票,導致公司總股本變大,然後股價又不除權,當然公司的總市值會增加。
除權、除息一方面可以更為准確地反映上市公司股價對應的價值,另一方面也可以方便股東調整持股成本和分析盈虧變化。一般情況下,上市公司實施高比例的送股和轉增,會使除權後的股價大打折扣,但實際上由於股數增多,投資者並未受到損失。除權、除息對於股東而言影響是中性的。
然而,上市公司通過高比例分配等方式將總股本擴大,將股價通過除權、除息拉低,可以提高流動性。股票流通性好的上市公司,如果業績優良,往往容易得到機構投資者的青睞,這在實施定向增發和後續可能實施的融資融券業務中都是重要的因素。
除權後,如果不進行復權處理,上市公司的股價就會形成一個較大的缺口,使K線和技術指標都出現不正常的變化,不利於投資者進行技術分析。不過,在一般的股票分析軟體中,都有對K線進行復權的選擇操作,並分為前復權和後復權,有的軟體為下復權和上復權。
所謂前復權是指將上市公司歷史股價按除權後的價格進行調整,就是將除權前的市場數據也進行除權處理,使股價走勢具有連貫性,便於投資者分析目前的股價和歷史相比的累計漲跌幅。所謂後復權是指將現階段的股價按除權前的價格進行調整,就是將除權後的市場數據換算回除權前的價格,而是股價走勢連貫,便於投資者按照除權前的成本分析目前的獲利幅度。
上市公司的股票價格進行除權後,投資者往往對填權抱有樂觀預期。實際上填權不是必然的。除權後上市公司的股價是否回補除權缺口,關鍵在於其每股價值是否得到提升,以及整體市場因素。例如馳宏鋅鍺在4月12日實施了10送10股派30元的超高比例分配,股價在4月11日的收盤價為147.45元,4月12日除權後的收盤價為79.45元,如果要完成填權,股價就必須要重新漲至150元左右,而目前其市場價為84元左右,完成填權恐怕是很困難的,除非每股凈資產也出現同樣較大比例的上升。
Ⅵ 定向增發是什麼意思為什麼看好定向的股票
非公開發行即向特定投資者發行,也叫定向增發,實際上就是海外常見的私募。
西南證券蛇口營業部股民張先生:G中信、G寶鈦、G天威以及蘇寧電器昨日發布定向增發信息,結果攜手漲停,如何看待這一現象?江蘇天鼎秦洪:從以往行情慣例來看,市場資金對創新類的題材往往均會傾注極大的熱情。事實上,定向增發的優勢至少有三:一是定向增發極有可能給上市公司的業績增長帶來立竿見影的效果,比如說G鞍鋼向鞍鋼集團定向增發,然後再用募集來的資金反向收購集團公司的優質鋼鐵資產,可增厚每股收益,據資料顯示,G鞍鋼在定向增發後的每股收益有望達到1.03元,而2005年報只不過為0.702元;二是定向增發有利於引進戰略投資者,為公司的長期發展打下堅實的基礎;三是定向增發也改變了以往增發或配股所帶來的股價壓力格局,這是因為定向增發有點類似於「私募」,不會增加對二級市場資金需求,更不會改變二級市場存量資金格局。另外,因為定向增發的價格往往較二級市場價格有一定溢價,這也有利於增加二級市場投資者的持股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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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5月8日再融資新規頒布後,昨日首批兩家公司再融資方案出爐,其中,G中信向10名以內機構投資者增發不超過5億股,蘇寧電器則向特定機構投資者增發不超過2500萬股。再融資成為現實,同樣並未影響市場的做多激情,反而成為股市上漲的催化劑,當天上證指數放量輕松躍過1500點,收出一根中陽線。這兩只個股開盤即告漲停,成交量也大幅減少。另外,與昨日同時公布定向增發意向的G寶鈦也以漲停報收。
其實,早在四月中旬,證監會發布再融資的意見徵求稿時,市場對定向增發的利好已初步形成共識,對有定向增發預案的公司也大為追捧,如G泛海、G廣電等均有一波不小的上漲。
公司質地得到提升
具體來看,上市公司定向增發將獲得大量現金,並有利於實現資產證券化、引入新戰略股東等戰略意圖。以G中信為例,據國信證券的朱琰測算,以8.36元增發將募資41.82億元,凈資本金將達到82.81億元,僅融資融券一項可能產生1.66至2.48億元的利潤。蘇寧電器募資主要用於新建100 家連鎖超市,建設江蘇物流中心項目等。公司資產負債率高達72.33%,此次募資無疑將大大緩解資金壓力,且增發股份數量僅占原有總股本的7.5%左右,分析師普遍認為對業績的攤薄效應較小。G寶鈦資金將用於收購集團2500噸快鍛生產線等7個項目,國信證券的鄭東分析師認為此舉對提高公司承接日益增長的航空和軍工訂單的能力具有積極的意義。而此前G華新向第二大股東HOLCIM 定向增發1.6億股後,二股東得以成為第一大股東,實現了引入新的戰略投資者。
從流通股東的角度來看,由於定向增發並不需要流通股東出資購買,而且收購新資產、開拓新業務有助於公司業績的持續增長,從而成為未來股價上漲的重要動力,而部分持股數量較大、持股期限較長的戰略投資者進入,也有助於公司治理的改善。與以前增發不同的是,當前已公布的增發價格並沒有給予機構投資者太多折價,如G寶鈦甚至規定增發價不低於董事會決議公告前十個交易日股票均價的105%,如G長電以權證形式增發,則能在短期內就給投資者帶來套利機會。另外,有不少公司的增發預案中,控股股東有不同比例的認購承諾,這在說明大股東看好公司未來發展的同時,也在一定程度上封殺了股價的下跌空間。
將提供諸多題材
對於市場本身而言,定向增發將提供諸多題材,進一步活躍人氣。根據證監會安排,首批露面的將是定向增發和以股本權證方式進行的遠期再融資,其次才是面向公眾的其它方式再融資,且股改完成半年以上的公司方可實施對公眾的再融資。因此,短期來看,投資者無需太多擔心擴容壓力,而且定向增發也容易成為外資並購、整體上市的重要手段和助推器,不僅不會對股價有負面影響,反而會提供更多可供挖掘的熱點。
總之,定向增發是皆大歡喜、互利互惠的買賣,無怪乎市場各方參與者均趨之若騖。市場人士指出,鋼鐵、資源、機械、金融、地產等行業存在更多定向增發的機會。
當然,有些公司增發價格如果遠遠低於當前股價,則有一定的沖擊。如分析師對G中信的增發價預測基本沒有超過10元的,而昨日該股收報於12.98元,加上短期內漲幅過大,不排除股價有回調可能。聯合證券的張大威指出,由於參與增發的機構投資者有一年的持股鎖定期,按市價有一定折扣也屬正常,即使定向增發價格對二級市場價格造成短期負面沖擊,這種沖擊也非常有限,一旦股價出現大幅下跌,反而將提供新的買入機會。
此外,更多的擔憂在對公眾的非定向增發。「現在市場處於相當樂觀的狀態中,大家都從好的方面來看,一旦行情出現逆轉,隨著再融資的更多推進,擴容壓力會漸漸明顯起來,」平安證券的李先明表示,「而且大量放開後,容易出現魚龍混雜,最終只有那些定價合理、有助於公司發展的增發才能獲得市場的認可。」
Ⅶ 融資融券交易中間的證券標的的標准到底應該是什麼
你這個問題分兩面。
第一是融資對標的證券的要求:主要是要求這個證券必須是藍籌或者接近藍籌標准,你用那些st類股票去抵押融資,肯定是不可能的任務。
第二是融券的證券標的:這個要看融券者的具體要求,如果融券者只針對某一特定股票,而持有者剛好有這個證券,那麼不論這個證券是st還是藍籌,只要雙方談妥即可。
綜合上述,融資對標的的要求是由銀主而不是融資者定的,融券對標的的要求是有融券者定而不是證券持有人定。
至於你說的國有股賣空,這種可能是完全存在的,特別是股改後國有股已經過了大非,基本都可以流通。關鍵賣空買空正確與否是國家證監會說了算,它說你合法,你就可以賺錢走人,它說你操縱市場,你就賠
解讀融資融券標的證券篩選標准
7大門檻篩選標的證券
那些股票可以作為標的證券?《細則》從流通股本、流通市值、股東人數、換手率、漲跌幅、波動幅度等方面設置了規定條件。海通證券策略分
析師陳久紅指出,「總體來看,流通股本和流通市值等市場型指標成為最主要的門檻。」
《細則》明確規定,若標的證券為股票,應當符合以下一些條件:(1)在交易所上市滿三個月;(2)融資買入標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於1億股或流通市值不低於5億元,融券賣出標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於2億股或流通市值不低於8億元;(3)股東人數不少於4000人;(4)股票發行公司已完成股權分置改革;(5)股票交易未被交易所實行特別處理等;(6)在過去3個月內沒有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日均換手率低於基準指數日均換手率20%;日均漲跌幅平均值與基準指數漲跌幅平均值的偏離值超過4%;波動幅度達到基準指數波動幅度的5倍以上。(7)證券交易所認定的其他條件。另外,作為充抵保證金的有價證券,上證180指數和深證100指數成分股折算率最高可達70%,而其他股票折算率最高只有65%。
申銀萬國研究所的分析師蔣健蓉也表示,相對於前期送審稿中的有關標准,上述標准略有放寬,主要也是在流通股本和流通市值的規定上。標准將融資和融券進行區分,放寬了對融資買入標的證券的要求,「從流通股本不少於2億股或流通市值不低於8億元」,降低至「流通股本不少於1億股和流通市值不低於5億元。」她指出,「這就意味著一部分中小企業股票也可能成為融資買入標的證券。不過,對融券賣出的標的證券,大部分中小企業板塊公司被排除在外。」
由於不少分析師對上述第6個條件提出了不同理解,若暫不考慮此條件,根據天相投顧的統計顯示,深滬兩市共有751隻股票入選融資標的,其中滬市個股佔到62.58%的份額;488隻股票入選融券標的,其中滬市個股佔62.09%。非常明顯,融資融券交易標的證券,限制在基本面好、市值較大、流動性較強且股價難以被操縱的上市品種內,同時綜合考慮流通量、波動性、流動性、集中度等因素。數據顯示,滬深300指數中的絕大多數個股均入選,僅6隻中小板個股———華蘭生物、大族激光、蘇寧電器、航天電器、蘇泊爾、寧波華翔可能入選融券賣出標的。
業內人士指出,對於規則中指出的折算率最高的品種,即「上證180指數和深證100指數成分股股票」值得投資者重點關注。
模糊的第6個標准
上述標准中的第6個條件引起不少分析師的關注。其中,日均換手率、日均漲跌幅和波動幅度三個指標對入選標的流動性提出了較高要求。陳久紅指出,上述指標的提出,對於增強入選個股流通性,有效激活市場起著重要作用。
不過,蔣健蓉表示,上述第6個條件存在一些表達模糊的地方。首先,4%是相對概念還是絕對概念。她假設,基準指數漲跌幅平均值為10%,如果是相對概念,該標的股票日均漲跌幅平均值應該在9.6%至10.4%的范圍內;如果是絕對概念,該標的股票日均漲跌幅平均值為6%至14%。不過,如果是相對概念,滿足條件的公司寥寥無幾;其次,波動幅度計算所指的最高價和最低價,沒有明確是以收盤價格,還是以交易過程的最高價與最低價;同時,也沒有明確是實際報價,還是以復權價格。
如果按照大眾理解,即4%是絕對概念,而波動幅度是以交易過程中的最高價與最低價,同時也是實際報價,根據本報信息部統計顯示,深滬兩市共有679隻股票入選融資標的,其中滬市個股佔到61.56%的份額;425隻股票入選融券標的,其中滬市個股佔61.03%。僅有華蘭生物、大族激光、航天電器、蘇泊爾和寧波華翔5隻中小板入選融券標的。
雖然上述存在爭議的地方有待於交易所最後定奪,但可以肯定的是,目前的規則已經明確指明的「標的」,未來市場勢必會加大關注度,也勢必促使這些個股活躍度的提升。根據以上分析,目前「標的」多是大盤股,而且有相當一部分是權重品種。一旦資金加大力度進行炒作,無疑將推動市場以更為積極、更為健康的態勢上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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Ⅷ 上海證券交易所融資融券交易實施細則的細則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融資融券交易行為,維護證券市場秩序,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根據《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管理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和本所相關業務規則,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所稱融資融券交易,是指投資者向具有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會員資格的證券公司(以下簡稱「會員」)提供擔保物,借入資金買入本所上市證券或借入本所上市證券並賣出的行為。
第三條 在本所進行融資融券交易,適用本細則。本細則未作規定的,適用《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和本所其他相關規定。
第二章 業務流程
第四條 本所對融資融券交易實行交易許可權管理。會員申請本所融資融券交易許可權的,需向本所提交書面申請報告及以下材料:
(一)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證監會」)頒發的批准從事融資融券業務的《經營證券業務許可證》及其他有關批准文件;
(二)融資融券業務實施方案、內部管理制度的相關文件;
(三)負責融資融券業務的高級管理人員與業務人員名單及其聯系方式;
(四)本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五條 會員在本所從事融資融券交易,應按照有關規定開立融券專用證券賬戶、客戶信用交易擔保證券賬戶、融資專用資金賬戶及客戶信用交易擔保資金賬戶,並在開戶後3個交易日內報本所備案。
第六條 會員在向客戶融資、融券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與客戶簽訂融資融券合同及融資融券交易風險揭示書,並為其開立信用證券賬戶和信用資金賬戶。
第七條 投資者通過會員在本所進行融資融券交易,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選定一家會員為其開立一個信用證券賬戶。
信用證券賬戶的開立和注銷,根據會員和本所指定登記結算機構的有關規定辦理。
會員為客戶開立信用證券賬戶時,應當申報擬指定交易的交易單元號。信用證券賬戶的指定交易申請由本所委託的指定登記結算機構受理。
第八條 會員被取消融資融券交易許可權的,應當根據約定與其客戶了結有關融資融券合約,並不得發生新的融資融券交易。
第九條 會員接受客戶融資融券交易委託,應當按照本所規定的格式申報,申報指令應包括客戶的信用證券賬戶號碼、交易單元代碼、證券代碼、買賣方向、價格、數量、融資融券標識等內容。
第十條 融資買入、融券賣出的申報數量應當為100股(份)或其整數倍。
第十一條 融券賣出的申報價格不得低於該證券的最新成交價;當天沒有產生成交的,申報價格不得低於其前收盤價。低於上述價格的申報為無效申報。
融券期間,投資者通過其所有或控制的證券賬戶持有與融券賣出標的相同證券的,賣出該證券的價格應遵守前款規定,但超出融券數量的部分除外。
第十二條 本所不接受融券賣出的市價申報。
第十三條 客戶融資買入證券後,可通過賣券還款或直接還款的方式向會員償還融入資金。
賣券還款是指客戶通過其信用證券賬戶申報賣券,結算時賣出證券所得資金直接劃轉至會員融資專用資金賬戶的一種還款方式。
以直接還款方式償還融入資金的,具體操作按照會員與客戶之間的約定辦理。
第十四條 客戶融券賣出後,可通過買券還券或直接還券的方式向會員償還融入證券。
買券還券是指客戶通過其信用證券賬戶申報買券,結算時買入證券直接劃轉至會員融券專用證券賬戶的一種還券方式。
以直接還券方式償還融入證券的,按照會員與客戶之間約定以及本所指定登記結算機構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五條 投資者賣出信用證券賬戶內融資買入尚未了結合約的證券所得價款,須先償還該投資者的融資欠款。
第十六條 未了結相關融券交易前,投資者融券賣出所得價款除買券還券外不得他用。
第十七條 會員與客戶約定的融資、融券期限自客戶實際使用資金或使用證券之日起計算,融資、融券期限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
第十八條 會員融券專用證券賬戶不得用於證券買賣。
第十九條 投資者信用證券賬戶不得買入或轉入除可充抵保證金證券范圍以外的證券,也不得用於參與定向增發、證券投資基金申購及贖回、債券回購交易等。
第二十條 融資融券暫不採用大宗交易方式。
第二十一條 投資者未能按期交足擔保物或者到期未償還融資融券債務的,會員應當根據約定採取強制平倉措施,處分客戶擔保物,不足部分可以向客戶追索。
第二十二條 會員根據與客戶的約定採取強制平倉措施的,應按照本所規定的格式申報強制平倉指令,申報指令應包括客戶的信用證券賬戶號碼、交易單元代碼、證券代碼、買賣方向、價格、數量、平倉標識等內容。
第三章 標的證券
第二十三條 在本所上市交易的下列證券,經本所認可,可作為融資買入或融券賣出的標的證券(以下簡稱「標的證券」):
(一)符合本細則第二十四條規定的股票;
(二)證券投資基金;
(三)債券;
(四)其他證券。
第二十四條 標的證券為股票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在本所上市交易超過3個月;
(二)融資買入標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於1億股或流通市值不低於5億元,融券賣出標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於2億股或流通市值不低於8億元;
(三)股東人數不少於4000人;
(四)在過去3個月內沒有出現下列情形之一:
1、日均換手率低於基準指數日均換手率的15%,且日均成交金額小於5000萬元;
2、日均漲跌幅平均值與基準指數漲跌幅平均值的偏離值超過4%;
3、波動幅度達到基準指數波動幅度的5倍以上。
(五)股票發行公司已完成股權分置改革;
(六)股票交易未被本所實行特別處理;
(七)本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二十五條 標的證券為交易所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上市交易超過三個月;
(二)近三個月內的日平均資產規模不低於20億元;
(三)基金持有戶數不少於4000戶。
本所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六條 本所按照從嚴到寬、從少到多、逐步擴大的原則,從滿足本細則規定的證券范圍內選取和確定標的證券的名單,並向市場公布。
本所可根據市場情況調整標的證券的選擇標准和名單。
第二十七條 會員向其客戶公布的標的證券名單,不得超出本所公布的標的證券范圍。
第二十八條 標的證券暫停交易,會員與其客戶可以根據雙方約定了結相關融資融券合約。
標的證券暫停交易,且恢復交易日在融資融券債務到期日之後的,融資融券的期限可以順延,順延的具體期限由會員與其客戶自行約定。
第二十九條 標的股票交易被實施特別處理的,本所自該股票被實施特別處理當日起將其調整出標的證券范圍。
第三十條 標的證券進入終止上市程序的,本所自發行人作出相關公告當日起將其調整出標的證券范圍。
第三十一條 證券被調整出標的證券范圍的,在調整實施前未了結的融資融券合同仍然有效。會員與其客戶可以根據雙方約定提前了結相關融資融券合約。
第四章 保證金和擔保物
第三十二條 會員向客戶融資、融券,應當向客戶收取一定比例的保證金。保證金可以標的證券以及本所認可的其他證券充抵。
第三十三條 可充抵保證金的證券,在計算保證金金額時應當以證券市值或凈值按下列折算率進行折算:
(一)上證180指數成份股股票折算率最高不超過70%,其他A股股票折算率最高不超過65%,被實行特別處理和被暫停上市的A股股票的折算率為0%;
(二)交易所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折算率最高不超過90%;
(三)國債折算率最高不超過95%;
(四)其他上市證券投資基金和債券折算率最高不超過80%;
(五)權證折算率為0%。
第三十四條 本所遵循審慎原則,審核、選取並確定可充抵保證金證券的名單,並向市場公布。
本所可以根據市場情況調整可充抵保證金證券的名單和折算率。
第三十五條 會員公布的可充抵保證金證券的名單,不得超出本所公布的可充抵保證金證券范圍。
會員可以根據流動性、波動性等指標對可充抵保證金的各類證券確定不同的折算率。
會員公布的可充抵保證金證券的折算率,不得高於本所規定的標准。
第三十六條 投資者融資買入證券時,融資保證金比例不得低於50%。
融資保證金比例是指投資者融資買入時交付的保證金與融資交易金額的比例,計算公式為:
融資保證金比例=保證金/(融資買入證券數量×買入價格)×100%
第三十七條 投資者融券賣出時,融券保證金比例不得低於50%。
融券保證金比例是指投資者融券賣出時交付的保證金與融券交易金額的比例,計算公式為:
融券保證金比例=保證金/(融券賣出證券數量×賣出價格)×100%
第三十八條 投資者融資買入或融券賣出時所使用的保證金不得超過其保證金可用余額。
保證金可用余額是指投資者用於充抵保證金的現金、證券市值及融資融券交易產生的浮盈經折算後形成的保證金總額,減去投資者未了結融資融券交易已佔用保證金和相關利息、費用的余額。其計算公式為:
保證金可用余額=現金+∑(可充抵保證金的證券市值×折算率)+∑[(融資買入證券市值-融資買入金額)×折算率]+∑[(融券賣出金額-融券賣出證券市值)×折算率]-∑融券賣出金額-∑融資買入證券金額×融資保證金比例-∑融券賣出證券市值×融券保證金比例-利息及費用
公式中,融券賣出金額=融券賣出證券的數量×賣出價格,融券賣出證券市值=融券賣出證券數量×市價,融券賣出證券數量指融券賣出後尚未償還的證券數量;∑[(融資買入證券市值-融資買入金額)×折算率]、∑[(融券賣出金額-融券賣出證券市值)×折算率]中的折算率是指融資買入、融券賣出證券對應的折算率,當融資買入證券市值低於融資買入金額或融券賣出證券市值高於融券賣出金額時,折算率按100%計算。
第三十九條 會員向客戶收取的保證金以及客戶融資買入的全部證券和融券賣出所得全部資金,整體作為客戶對會員融資融券所生債務的擔保物。
第四十條 會員應當對客戶提交的擔保物進行整體監控,並計算其維持擔保比例。維持擔保比例是指客戶擔保物價值與其融資融券債務之間的比例,計算公式為:
維持擔保比例=(現金+信用證券賬戶內證券市值總和)/(融資買入金額+融券賣出證券數量×當前市價+利息及費用總和)
客戶信用證券賬戶內的證券,出現被調出可充抵保證金證券范圍、被暫停交易、被實施特別處理等特殊情形或者因權益處理等產生尚未到賬的在途證券,會員在計算客戶維持擔保比例時,可以根據與客戶的約定按照公允價格或其他定價方式計算其市值。
第四十一條 客戶維持擔保比例不得低於130%。
當客戶維持擔保比例低於130%時,會員應當通知客戶在約定的期限內追加擔保物。前述期限不得超過2個交易日。
客戶追加擔保物後的維持擔保比例不得低於150%。
第四十二條 維持擔保比例超過300%時,客戶可以提取保證金可用余額中的現金或充抵保證金的證券,但提取後維持擔保比例不得低於300%。本所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四十三條 本所認為必要時,可以調整融資、融券保證金比例及維持擔保比例的標准,並向市場公布。
第四十四條 會員公布的融資保證金比例、融券保證金比例及維持擔保比例,不得低於本所規定的標准。
第四十五條 投資者不得將已設定擔保或其他第三方權利及被採取查封、凍結等司法措施的證券提交為擔保物,會員不得向客戶借出此類證券。
第五章 信息披露和報告
第四十六條 會員應當於每個交易日22:00前向本所報送當日各標的證券融資買入額、融資還款額、融資余額以及融券賣出量、融券償還量和融券餘量等數據。
會員應當保證所報送數據的真實、准確、完整。
第四十七條 本所在每個交易日開市前,根據會員報送數據,向市場公布以下信息:
(一)前一交易日單只標的證券融資融券交易信息,包括融資買入額、融資余額、融券賣出量、融券餘量等信息;
(二)前一交易日市場融資融券交易總量信息。
第四十八條 會員應當在每一月份結束後7個工作日內向本所報告當月融資融券業務開展情況。
第六章 風險控制
第四十九條 單只標的證券的融資余額達到該證券上市可流通市值的25%時,本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暫停其融資買入,並向市場公布。
該標的證券的融資余額降低至20%以下時,本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恢復其融資買入,並向市場公布。
第五十條 單只標的證券的融券餘量達到該證券上市可流通量的25%時,本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暫停其融券賣出,並向市場公布。
該標的證券的融券餘量降低至20%以下時,本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恢復其融券賣出,並向市場公布。
第五十一條 本所對市場融資融券交易進行監控。融資融券交易出現異常時,本所可視情況採取以下措施並向市場公布:
(一)調整標的證券標准或范圍;
(二)調整可充抵保證金證券的折算率;
(三)調整融資、融券保證金比例;
(四)調整維持擔保比例;
(五)暫停特定標的證券的融資買入或融券賣出交易;
(六)暫停整個市場的融資買入或融券賣出交易;
(七)本所認為必要的其他措施。
第五十二條 融資融券交易存在異常交易行為的,本所可以視情況採取限制相關證券賬戶交易等措施。
第五十三條 會員應當按照本所的要求,對客戶的融資融券交易進行監控,並主動、及時地向本所報告其客戶的異常融資融券交易行為。
第五十四條 本所可根據需要,對會員與融資融券業務相關的內部控制制度、業務操作規范、風險管理措施、交易技術系統的安全運行狀況及對本所相關業務規則的執行情況等進行檢查。
第五十五條 會員違反本細則的,本所可依據有關規定採取相關監管措施及給予處分,並可視情況暫停或取消其在本所進行融資或融券交易的許可權。
第七章 其他事項
第五十六條 會員通過客戶信用交易擔保證券賬戶持有的股票不計入其自有股票,會員無須因該賬戶內股票數量的變動而履行相應的信息報告、披露或者要約收購義務。
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通過普通證券賬戶和信用證券賬戶合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股票及其權益的數量或者其增減變動達到規定的比例時,應當依法履行相應的信息報告、披露或者要約收購義務。
第五十七條 客戶信用交易擔保證券賬戶記錄的證券,由會員以自己的名義,為客戶的利益,行使對發行人的權利。會員行使對發行人的權利,應當事先徵求客戶的意見,並按照其意見辦理。客戶未表示意見的,會員不得主動行使對發行人的權利。
前款所稱對發行人的權利,是指請求召開證券持有人會議、參加證券持有人會議、提案、表決、配售股份的認購、請求分配投資收益等因持有證券而產生的權利。
第五十八條 會員客戶信用交易擔保證券賬戶內證券的分紅、派息、配股等權益處理,按照《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管理辦法》和本所指定登記結算機構有關規定辦理。
第八章 附則
第五十九條 本細則下列用語具有以下含義:
(一)日均換手率,指過去3個月內標的證券或基準指數每日換手率的平均值;
(二)日均漲跌幅,指過去3個月內標的證券或基準指數每日漲跌幅絕對值的平均值;
(三)波動幅度,指過去3個月內標的證券或基準指數最高價與最低價之差對最高價和最低價的平均值之比;
(四)基準指數,指上證綜合指數;
(五)異常交易行為,指《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規定的異常交易行為。
(六)交易所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的上市可流通市值,是指其當日收盤價與當日清算後的份額的乘積。
第六十條 投資者通過上海普通證券賬戶持有的深圳市場發行上海市場配售股份劃轉到深圳普通證券賬戶後,方可提交作為融資融券交易的擔保物。
投資者通過深圳普通證券賬戶持有的上海市場發行深圳市場配售股份劃轉到上海普通證券賬戶後,方可提交作為融資融券交易的擔保物。
第六十一條 依照本細則達成的融資融券交易,其清算交收的具體規則,依照本所指定登記結算機構的規定執行。
第六十二條 本細則所稱「超過」、「低於」、「少於」不含本數,「以上」、「以下」、「達到」含本數。
第六十三條 本細則由本所負責解釋。
第六十四條 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Ⅸ 新三板的定向增發 如何交易
新三板只對高凈值人士開放,簡單說,就是可投資資產超過500w的
而且新三板風險巨大,比創業板還大,所以不參與其實是對普通投資者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