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信託產品有投顧嗎
信託產品有投顧
中國銀監會關於印發《信託公司證券投資信託業務操作指引》的通知
第二十二條 信託公司聘請的第三方顧問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依法設立的公司或合夥企業,且沒有重大違法違規記錄。
(二)實收資本金不低於人民幣1000萬元。
(三)有合格的證券投資管理和研究團隊,團隊主要成員通過證券從業資格考試,從業經驗不少於3年,且在業內具有良好的聲譽,無不良從業記錄,並有可追溯的證券投資管理業績證明。
(四)有健全的業務管理制度、風險控制體系,有規范的後台管理制度和業務流程。
(五)有固定的營業場所和與所從事業務相適應的軟硬體設施。
(六)與信託公司沒有關聯關系。
(七)中國銀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B. 私募走信託通道發產品是管理人還是投顧
基金公司肯定是管理人,如果投到一級、一級半、二級市場,投顧可以任意選擇。
信託公司發行得單一信託計劃,只作為放款得通道,因為私募基金不具備法人資格,必須藉助金融機構(如:信託、銀行、券商)放款並投向管理人所指定的標的。
C. 信託產品投顧方如何備案
信託必須走完所有流程才能發行,論證(盡調)-設計(結構,客戶收益,風控等)-立項-審察(四部過會)-報備(銀監局)-推介-管理-收益分配-清算.
D. 誰能解釋一下下圖中投資顧問與信託公司之間存在什麼聯系他們之間是什麼角色有什麼利益關系
簡單來說,就是管理人和投資顧問的關系。一般信託公司都不具備私募基金公司的市場投研能力,需要具有專業水平的投資顧問提供投資建議。雙方一般就是僱主和雇員的關系。說的簡單點,一般就是信託公司提供資金或優先順序,投顧進行投資建議並獲得投顧費用(有的可能還會有業績分成),信託公司自主進行投資實際操作。
E. 結構化信託計劃參與定增必須有投顧嗎
肯定的。信託公司自己如果要參與定增,只有拿自己的自有資金參與。
如果是產品。肯定需要一個投顧。如果信託公司就過一個通道。
F. 信託公司能否從事代理銷售私募基金的業務,請提供相關法律法規依據。謝謝
信託公司確實可以作為私募基金的通道發行基金項目,但是這里並不是作為代銷,而是把這個基金項目加了個信託的通道,信託公司銷售的肯定是本公司的信託項目。
如果是其他信託公司或者金融機構的項目的話,很有可能是銷售人員私自行為。
投顧和基金管理人必須分開。投顧類的產品一般的管理人都是基金子公司、信託公司、期貨資管等;私募自己做管理人的是自主發行的契約型基金。
(6)信託產品投顧擴展閱讀:
《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
第二十三條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託管人、私募基金銷售機構及其他私募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從事私募基金業務,不得有以下行為:
(一)將其固有財產或者他人財產混同於基金財產從事投資活動;
(二)不公平地對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財產;
(三)利用基金財產或者職務之便,為本人或者投資者以外的人牟取利益,進行利益輸送;
(四)侵佔、挪用基金財產;
(五)泄露因職務便利獲取的未公開信息,利用該信息從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從事相關的交易活動;
(六)從事損害基金財產和投資者利益的投資活動;
(七)玩忽職守,不按照規定履行職責;
(八)從事內幕交易、操縱交易價格及其他不正當交易活動;
(九)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禁止的其他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