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留存收益的財務處理
(一)利潤分配
利潤分配是指企業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企業章程、投資者協議等,對企業當年可供分配的利潤所進行的分配。
可供分配的利潤=當年實現的凈利潤(或凈虧損)+年初未分配利潤(或-年初未彌補虧損)+其他轉入(即盈餘公積補虧)
利潤分配的順序依次是:
1.提取法定盈餘公積金;
2.提取任意盈餘公積金;
3.向投資者分配利潤。
(二)盈餘公積
1.提取盈餘公積:
借:利潤分配——提取法定盈餘公積
——提取任意盈餘公積
貸:盈餘公積——法定盈餘公積
——任意盈餘公積
2.盈餘公積補虧
借:盈餘公積
貸:利潤分配——盈餘公積補虧
3.盈餘公積轉增資本
借:盈餘公積
貸:實收資本(或股本)
4.分配利潤: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利潤分配——提取盈餘公積
——應付現金股利或利潤
借:本年利潤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