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為什麼我國短期融資券的利率一般要比銀行借款利率高
㈡ 短期融資券利息如何計算,例如票面利率4%,期限90天,以一萬元為例,到期能得多少利息
短期融資券利息=票面金額X票面利率X期限=10000*4%*90/360=100元。
多少天應該換算成多少年再計算,按照銀行計算利息率的慣例,天數換算成年時除以360就可以了。
我國融資券市場剛處於起步階段,尚未出現滾動發行的情況。國內評級公司對發行人短期流動性的評估,側重於現金流狀況和資產變現能力的分析,並未將滾動發行作為一種還款來源考慮,因此沒有考察其滾動風險,也沒有提出流動性備付要求。
(2)短期融資券定價參考利率擴展閱讀:
我國規定,融資券期限最長不得超過365天,截至2005年6月15日,已發行的8隻融資券中,有5隻選擇了一年期的上限,一年期融資券發行量佔到總發行量的86%。主要原因在於:
1、企業「借短用長」傾向。國內企業債發行實行審批制和年度規模管理,大多數企業難以通過發行中長期債券滿足資金需求。融資券市場為企業提供了相對寬松的低成本融資渠道,因此企業傾向於發行較長期限融資券,以部分彌補長期資金需求。
2、投資者「飢不擇食」。國內貨幣市場工具種類較少,融資券供不應求。投資者對投資的短期偏好在賣方市場中表現並不明顯,融資券期限完全取決於發行人的要求。
3、發行人基於收益率曲線形狀的理性選擇。如果認為貨幣市場收益率曲線未來會變陡,則發行較長期限更有利;反之,應選擇較短期限滾動發行。當前收益率曲線近端較為平坦,加息預期的存在可能促使發行人選擇發行一年期融資券。
㈢ 什麼叫短期融資 短期融資都有哪些方式
短期融資是指籌集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短期內所需要的資金。短期融資的使用期限一般規定在1年以內,它主要用以滿足企業流動資產周轉中對資金的需求。
短期融資的方式:
一、商業信貸:
商業信貸在資產負債表中表現為應付帳款,在西方國家是短期信貸中最大的一類,對較小的企業特別重要。商業信貸是融資的一種自發來源,它來自於企業的日常商業賒銷活動,隨銷售額的增加,從應付帳款中產生的融資供應量也就得到了增加。
二、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是指企業向銀行或非金融機構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內的借款。短期借款按照目的和用途可分為生產周轉借款、臨時借款和結算借款;按償還方式可分為一次償還借款和分期償還借款;按有無擔保可分為抵押貸款和信用貸款.
三、商業票據
商業票據這種融資方式突出的優點是融資成本低和手續簡便,省去了與金融機構簽訂協議等許多麻煩,但由於它的融資受資金供給方資金規模的限制,也受企業本身在票據市場上知名度的限制,因而特別適合於大企業的短期融資。
四、短期融資券
短期融資券是由企業發行的無擔保短期本票。在我國,短期融資券是指企業依照《短期融資券管理辦法》的條件和程序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和交易並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是企業籌措短期(1年以內)資金的直接融資方式。
五、典當抵押融資
典當抵押融資,簡稱典當。主要是指當戶將其動產、財產權利作為當物質押或者將其房地產作為當物抵押給典當行,交付一定比例費用,取得當金,並在約定期限內支付當金利息、償還當金、贖回當物的行為。
短期融資券樣:
短期融資和長期融資的區別:
1、用途需求不同:
短期融資主要用於解決籌資者的短期資金使用和周轉的需要,投資者主要用它來滿足資產流動性管理的需要。長期融資主要用於解決籌資者的擴展資本需要。投資者主要用它來滿足企業經營管理的需要。
以金融工具的期限為分類標准,貨幣市場上金融工具的期限在一年或一年以下,資本市場上金融工具的期限都在一年以上。
2、來源不同:
短期融資主要來自貨幣市場。貨幣市場上完全是債權交易。
長期融資主要來自資本市場。資本市場上則既有債權交易又有產權交易。
㈣ 如何計算短期融資券的成本
短期融資券的成本的計算公式為k=r/(1-r*n/360)。
k是資本成本或實際利率,r是名義利率或票面利率,n是短期融資券的付款期 。
短期融資券是指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依照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並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短期融資券是由企業發行的無擔保短期本票。
(4)短期融資券定價參考利率擴展閱讀:
申請條件
(一)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企業法人;
(二)具有穩定的償債資金來源,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盈利;
(三)流動性良好,具有較強的到期償債能力;
(四)發行融資券募集的資金用於該企業生產經營;
(五)近三年沒有違法和重大違規行為;
(六)近三年發行的融資券沒有延遲支付本息的情形;
(七)具有健全的內部管理體系和募集資金的使用償付管理制度;
(八)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㈤ 短期融資的方式有哪些
短期融資是指籌集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短期內所需要的資金。短期融資的使用期限一般規定在1年以內,它主要用以滿足企業流動資產周轉中對資金的需求。短期融資主要有:籌資速度快,容易取得、籌資彈性大,限制條款少、資本成本低、籌資風險高,騰挪餘地小,需要較強的財務調控能力的特點。
短期融資方式
1、商業信貸
商業信貸在資產負債表中表現為應付帳款,在西方國家是短期信貸中最大的一類,對較小的企業特別重要。商業信貸的特點是方便但不正規。
2、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是指企業向銀行或非金融機構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內的借款。短期借款主要用於生產周轉借款、臨時借款和結算借款。短期借款的優點是籌資效率高、籌資彈性大;缺點是籌資風險高、實際利率較高。
3、商業票據
商業票據是指由金融公司或某些信用較高的企業開出的無擔保短期票據。優點是融資成本低、手續簡單,省去了與金融機構簽訂協議等許多麻煩。
4、短期融資券
短期融資券是由企業發行的無擔保短期本票。短期融資券的籌資成本較低,籌資數額比較大,還可以提高企業信譽和知名度,但發行短期融資券的風險比較大,彈性也比較小,發行條件比較嚴格。
5、典當抵押融資
主要是指當戶將其動產、財產權利作為當物質押或者將其房地產作為當物抵押給典當行,交付一定比例費用,取得當金,並在約定期限內支付當金利息、償還當金、贖回當物的行為。特點是:周轉速度快、抵押范圍廣、沒有資金用途限制、借貸方式靈活、利息高於銀行貸款。
㈥ 容資券定義
人民銀行稱,在銀行間債券市場引入短期融資券是我國融資方式的重大突破,是金融市場建設的重要舉措。在銀行間市場發行短期融資券,對拓寬企業直接融資渠道、改變直接融資與間接融資比例失調、疏通貨幣政策傳導機制、防止廣義貨幣供應量過快增長、促進貨幣市場與資本市場協調發展、維護金融整體穩定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1
5月26日,華能國際、振華港機、國航股份、五礦集團、國家開發投資公司等5家企業,按照《短期融資券管理辦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序提交備案材料後,在銀行間債券市場向合格機構投資人成功發行了7隻短期融資券,總面額共109億元。工商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光大銀行分別擔任了7隻短期融資券的主承銷商,農業銀行、中信證券等8家金融機構參加了承銷團。
7隻短期融資券分布在3個月、6個月、9個月、1年四個期限品種,經過此次發行,短期融資券的利率期限結構初步確定,其中一年期短期融資券的參考收益率為2.92%。與同期限貸款利率相比,本次發行為發行人節約財務成本超過2.66億元,支持了優質企業的改革和發展。
首批發行短期融資券的5家企業的行業背景符合當前宏觀調控的形勢,貫徹了中央「區別對待,有保有壓」的政策要求,支持相關行業優勢企業降低財務成本、提高競爭能力,有利於緩解「煤電油運」和原材料行業的瓶頸制約。2
從以上的報道可以看出,從中國人民銀行2005年5月24日公布並實施《短期融資券管理辦法》,到5月26日華能國際等五家企業成功發行7隻共109億元面額的融資券,中間只是僅僅的3天時間,無論是從發行速度還是機構投資者的認購熱情,市場的反應可以說是十分熱烈,而且從我國企業的融資現狀考慮,會越來越多的企業選擇這樣的一種融資方式,發行融資券的願望很高。作為央行推出的一種新的企業融資方式,它有很廣闊的前景,那麼我們有必要對企業短期融資券進行法律上的分析。
首先,還是簡略地分析一下允許企業發行短期融資券的現實意義:
2004年1月31日《國務院關於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經明確指出,「在嚴格控制風險的基礎上,鼓勵符合條件的企業通過發行公司債券籌集資金,改變債券融資發展相對滯後的狀況,豐富債券市場品種,促進資本市場協調發展」。這為公司債券市場的下一步發展指明了方向。這是因為我國以銀行間接融資為主的融資結構決定了貨幣政策的傳導機制還主要是依靠信貸傳導途徑,貨幣政策傳導受商業銀行行為的影響很大,這就使得央行的貨幣政策的傳導到發揮對經濟的調節作用要經過一個很長的過程,中間有一個時滯,而且由於銀行各種「經濟人」的利己性選擇,可能最終使貨幣政策不能真正發揮作用,無形中放大了潛在的金融風險。我國融資現實的情況是,根據央行2004年貨幣政策執行報告,在目前中國的融資結構中,銀行貸款所佔比重為82.9%,國債為10.8%,企業債為1.1%和股票為5.2%,3這一融資結構對於目前處於改革關鍵時刻的銀行業是相當不利的,最終有可能將風險傳遞到對整個經濟的影響上。而同時,截至2004年底,銀行間債券市場參與者已達5354家,其中商業銀行231家,信用社665家,證券公司95家,保險機構63家,基金361隻,一般企事業機構2755家,一個開放的、具有較大規模的合格機構投資者市場已經形成。同時,銀行間債券市場已經建立起一套相對完善的管理制度框架和登記託管結算體系,以及運行平穩的發行、交易和結算系統,這為發展公司債券奠定了良好的市場基礎。2004年,商業銀行在銀行間債券市場成功地發行了次級債券,鐵路建設債券進入流通,這些非國家信用等級債券的引入,不僅豐富了銀行間債券市場的投資品種,也為公司債券大規模進入銀行間債券市場作了有益的嘗試。在這種情況下,在銀行間市場引入短期融資券的條件基本具備,面向合格機構投資人發行短期融資券是以貨幣市場發展促進金融整體改革的重要政策措施。大力發展直接融資市場,使企業融資更多地通過市場進行。中央銀行可以通過調節貨幣市場資金供求來影響貨幣市場利率,從而直接影響企業融資成本及投資行為。在保持貨幣政策信貸傳導機制不變的同時,增強市場傳導機制的效能。
短期融資券的相關法律分析:
(一)短期融資券的性質中國人民銀行2005年5月23日《短期融資券管理辦法》第三條本辦法所稱短期融資券(以下簡稱融資券),是指企業依照本辦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和交易並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
短期融資券是企業債券嗎?《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六十條:本法所稱債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的、約定在一定期限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對比央行給出的短期融資券的定義:是指企業依照本辦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和交易並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有兩處的不同:依據的法律程序和發行的市場不同,短期融資券依據的是「本法」即《短期融資券管理辦法》,而公司債券的則是「法定程序」,並沒有具體的規定;發行的市場不同,短期融資券的發行市場是銀行間債券市場,公司債券則沒有具體規定發行市場。那麼可不可以這樣認為:短期融資券是公司債券的一種?我不能給出一個絕對是還是不是的答案,但我們可以從以下幾個主要方面看二者的區別:
1 對發行主體的公司資格的要求不同:短期融資券只要求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企業法人;公司法上要求發債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凈資產額不低於人民幣三千萬元,有限責任公司的凈資產額不低於人民幣六千萬元。也就是說理論上講發行短期融資券沒有有最低凈資產額的要求。
2 對余額管理的要求不同:待償還短期容資券余額不超過企業凈資產的40%;公司債券的要求是累計債券總額不超過公司凈資產額的40%。可以這樣理解,發行短期融資券不受公司累計債券總額的影響。
3 內部批准程序不同:《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條第一款第九項:(股東大會)對發行公司債券做出決議。第一百六十三條: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發行公司債券,由董事會指定方案,股東會作出決定。而《短期融資券管理辦法》第十五條規定企業申請發行融資券應提交董事會同意發行融資券的決議或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的文件。發行融資券並不需要股東大會的同意,也可以這樣說融資券應該不是公司債券,因為如果融資券是債券則應該由股東大會同意。
4 外部審批程序不同:短期融資券由中國人民銀行實行備案制,即符合發行條件的公司將要求的相關材料報送中國人民銀行,由其根據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向企業下達備案通知書,並核定融資券的最高余額,實行的是備案制。而發行公司債券,發行規模由國務院確定,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負責審批公司債券的發行,實行的是審批制。二者的審定機關不同,核定的程序不同。
5 期限和交易市場不同:短期融資券的期限為不超過365天,企業債券則沒有這一強制性規定,實際操作中發行企業債券的期限很少有小於一年的。短期融資券的發行和交易只在銀行間債券市場進行,從性質上講屬於「公募」(public replacement);企業債券可以公募也可以私募(private replacement),交易在依法設立的債券交易場所進行,目前基本是在滬、深證券交易所進行。
6 上市交易的條件和審核程序不同:企業債券在銀行間債券市場上市交易必須符合《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交易流通審核規則》相關規定,經中國人民銀行審核後才可以在銀行間債券市場進行上市交易;而短期融資券的上市交易則沒有這方面的規定,第二十三條融資券在債權債務登記日的次一工作日,即可以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機構投資人之間流通轉讓。
從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短期融資券和企業債券存在一定的差別,特別從發行的內部批准和內部審批程序的不同,因為企業的董事會並沒有批准發行企業債券的權利,人民銀行也沒有批准企業發行企業債券的權利,而發行短期融資券只需要企業內部的董事會批准,外部是經過人民銀行備案,可以得出短期融資券不是企業債券。
那麼短期融資券是一種什麼性質的有價證券呢?筆者認為是一種無擔保、標准化,可交易的短期貸款契約。企業向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記載有發行人名稱、面額、期限、利率、開始/終止日期等要素的短期融資券構成向市場投資者的貸款要約,投資者予以認購,構成對這種要約的承諾,發行人和投資者之間成立貸款契約。
(二) 短期融資券的相關合同關系
1 承銷合同關系:中國人民銀行2005.5.23日《短期融資券承銷規程》第十七條規定企業不的自行銷售融資券,也既是說企業發行融資券必須和承銷機構簽定承銷協議,由承銷機構幫助其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融資券。第三條規定:本規程所稱融資券承銷業務,是指由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依照協議包銷或代銷企業發行融資券的行為。第九條:承銷機構承銷融資券應與發行人簽訂承銷協議。承銷協議的內容應當具體明確,詳細約定承銷活動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承銷機構承銷短期融資券的方式有:代銷、余額包銷和全額包銷三種方式。採用不同的承銷方式,承銷機構和發行人之間的合同權利、義務有細微的差別。包銷是指承銷商對證券的全部或部分負有購買義務的承銷。全額包銷是指承銷商按照承銷協議全部購買證券,然後再向投資者發售。而余額包銷是指承銷商只負責對售後剩餘的證券自行購入的承銷方式。在代銷中,承銷商只負責幫助發行人在市場上銷售有價證券,並把銷售款項存入指定賬號或在承銷結束時轉入發行人賬號,並要求發行人給付成承銷傭金,承銷人不承擔發行風險。在余額包銷和中全額包銷中,承銷人承銷人購買全部或部分有價證券,將證券發行款項或購買有價證券的價款給付於發行人,並承擔發行風險。
《短期融資券承銷規程》中還規定了承銷機構的相關權利和義務,如向發行人調閱與發行有關的尚未公開的法律文書和文件,對發行人的不規范行為要求整改的權利等,和督促發行人進行信用評級、對其發行輔導、核實相關材料信息披露及代理投資者追償的義務。
發行人承擔給付承銷機構發行傭金,並在發行結束時接受承銷機構尚未銷售完畢的有價證券(代銷時)。
2 發行人與投資者之間合同關系:前文已經說明,短期融資券是一種標准化的貸款合同,所以他們之間受貸款合同基本原則的約束。短期融資券的發行人有按約定得到貸款的權利和按期還息、到期還本付息的義務。投資者有按期交付發行人相應款項的義務和到期收回本金和利息的權利。《短期融資券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發行人應當按期兌付融資券本息,不得違反合同約定變更兌付日期。第二十六條發行人應當在融資券本息兌付日5個工作日前,通過中國貨幣網和中國債券信息網公布本金兌付和付息事項。
由於短期融資券是一種標准化、可交易的不記名有價證券,與貸款合同相比,在債券人轉讓其債權時並不需要履行告知債務人的義務。待融資券期限屆滿時債務人只須對持券人進行償付。實際上,由於短期融資券是在企業間發行、上市和交易,並由中央結算登記公司予以登記結算,在融資券期限屆滿時,發行人將兌付資金足額劃入代理兌付機構的帳戶,由代理兌付機構對持券人進行兌付。
(三)短期融資券發行、上市、交易相關法律問題:《短期融資券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融資券在債權債務登記日的次一工作日,即可以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機構投資人之間流通轉讓。短期融資券只能面向銀行間債券市場的機構投資者發行,並在銀行間債券市場進行交易活動。而且根據《短期融資券管理辦法》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的規定,由中國人民銀行負責對發行企業的備案材料進行審核,對符合要求的材料在受理之日起20日內,向企業下達備案通知書,並核定發行融資券的最高余額。中國人民銀行負責審核的文件包括企業發行融資券的備案報告、企業董事會同意文件、主承銷商推薦函(附盡職調查報告)、融資募集說明書、信用評級文件、經審計的會計報表審計意見、律師的法律意見書、有關償債計劃及保障措施、用以支付融資券本息的現金流分析報告、承銷協議,其中發行企業董事會及其董事、法定代表人對備案報告、融資券募集說明書和償債計劃及保障措施所披露信息的真實性負責,承擔因虛假陳述而引起的法律責任,因為無論把短期融資券看做標准化的貸款合同還是像有人認為的企業債券,虛假陳述都會構成合同欺詐或締約過失責任。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那麼什麼是銀行間債券市場呢?1997年上半年,股票市場過熱,大量銀行資金通過各種渠道流入股票市場,其中交易所的債券回購成為銀行資金進入股票市場的重要形式之一。1997年6月,根據國務院統一部署,人民銀行發布了《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各商業銀行停止在證券交易所證券回購及現券交易的通知》(銀發[1997]240號),要求商業銀行全部退出上海和深圳交易所市場,商業銀行在交易所託管的國債全部轉到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央結算公司);同時規定各商業銀行可使用其在中央結算公司託管的國債、中央銀行融資券和政策性金融債等自營債券通過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以下簡稱同業中心)提供的交易系統進行回購和現券交易,這標志著機構投資者進行債券大宗批發交易的場外市場——銀行間債券市場的正式啟動。
《中國人民銀行法》的第四條第四款規定,中國人民銀行履行監督管理銀行間債券市場的職能。第三十一條中國人民銀行依法監測金融市場的運行情況,對金融市場實施宏觀調控,促進其協調發展。中國人民銀行履行監督管理銀行間債券市場的職能。人民銀行作為銀行間債券市場的主管部門,負責制定市場管理辦法和規定,對市場進行全面監督和管理,擬訂市場發展規劃和推動市場產品創新等。
中國人民銀行是融資券發行的備案機關,而且同時有是銀行間債券市場的主管機關,第六條:規定融資券對銀行間債券市場的機構投資人發行,只在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融資券不對社會公眾發行。也就是說企業融資券的交易流通只能在銀行間債券市場進行,所以中國人民銀行同時又是融資券交易流通的主管機關。發行人在其融資券發行完成並且債券、債務關系登記完畢的次日,在銀行間債券市場機構投資人之間進行流通,而不必如《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交易流通審核規則》規定的債券申請上市交易必須符合的條件和應提交有關文件經中國人民銀行審核後才可以在銀行間債券市場進行交易。根據《短期融資券交易規程》的規定,銀行同業拆借中心為短期融資券交易提供報價、交易和信息服務,這些活動同時接受中國人民銀行的監管,交易品種包括現券買賣、質押式回購、買斷式回購和中國人民銀行認可的其他交易品種。
(四) 短期融資券的信息披露和監督管理
《短期融資券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規定,發現人應按有關規定向銀行間債券市場披露信息。披露信息的內容包括融資券存續期間公司企業的財務信息,可能影響融資券投資者實現其債權的重大事項。對重大事項的判斷標准,《短期融資券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第二款給出可六項標准:
(一) 發行人的經營方針和經營范圍的重大變化;
(二) 發行人發生未能清償到期債務的違約情況;
(三)發行人發生超過凈資產百分之十以上的重大損失;
(四)發行人作出減資a、合並、分立、解散及申請破產的決定;;
(五) 涉及發行人的重大訴訟;
(六)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事項
承銷機構應按規定督促協助企業披露有關信息;為融資券的發行、交易提供專業化服務的承銷機構、信用評級機構、注冊會計師、律師等專業機構和人員應盡到謹慎勤勉義務,保證所出具的文件含不得含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對發行人未按有關規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信息有虛假記載,由中國人民銀行區分不同的情形,給予相應的處理:停止該企業繼續發行融資券,警告,罰款;對負有直接責任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且有違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的行為的按照相應的處罰、處分。承銷機構未按規定履行義務的,停止該承銷機構從事融資券業務。為融資券的發行、交易提供專業化服務的承銷機構、信用評級機構、注冊會計師、律師等專業機構和人員所出具的文件含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的,其將不能再為融資券的發行和交易提供專業化服務;給他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就其負有責任的部分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㈦ 公司債券的利率制定如何制定的
有些公司會發行債券,目的是為了公司能夠更好的維護下去,那麼公司債券的利率制定是如何制定的?根據相關的報道,公司企業的債券是根據,企業當時的市場情況而確定的,也會受信用等級等資金情況的影響。下面我們一起詳細來談一談。 公司債券按照以下標准確定利率: 企業債券的利率由企業根據市場情況確定; 實際操作中,債券票面年利率在shibor基準利率(發行首日前5個工作日一年期shibor的算術平均值)加上基本利差區間之內,由發債企業與主承銷商和投資者商定,企業債券利率採取單利按年計算; 影響企業債券利率確定的因素主要包括企業債券的信用等級、市場資金情況、金融機構貸款基準利率走勢等。 一般來說公司、企業債券多數以附息債券為主,並且以平價模式發行,在發行過程中會有招 投標 過程,一般發行者會依市場情況定一個投標利率范圍,然後在招投標時候視認購金額情況最後確定票面利率,影響票面利率的因素是多樣的,如招投標時候機構的配置需求,企業所處行業的環境因素,市場資金供給情況,債券 質押 物或擔保情況,至於信用評級也只是其中的一個因素,實際上企業所處行業環境和質押、擔保情況在信用評級中也有一定程度上的體現,但是由於很多時候評級機構的所給出來的評級結果會被市場質疑,說到底就是公信力不夠的問題,往往那評級對於很多專業機構來說參考價值不高。 價格理論和債券定價模型的基礎上來看 在價格理論和債券定價模型的基礎之上,分析了我國自2005年5月《短期融資券管理條理》頒布以來的市場狀況,從發行體、承銷商、投資者及評級角度對短期融資券進行考察,參照美國商業票據市場的歷史演變及其商業票據與公司融資、商業周期的關系,採用實含襲證研究的方法對美國商業票據進行研究,提出對我國短期融資券發展的借鑒。 在短期融資券迅猛發展的今天,建立一套基於財務數據和部分定性指標的信用風險定價體系是當前短期融資券市場最為迫切的工作,本文的定價模型參照國際通行標准,由基準利率和風險補償收益組成。 基於上述文章所描述的,對於公司債券產生疑問的讀者,就能夠知道了公司債券的利率制定是如何制定的,公司債券的發行不僅僅是為了維護公司能夠持續發展,更多的是能夠擴大公伏豎司的發展規模,讓公司得到合法以及合理化,這樣才能有一個良好的債談廳兄券環境。
㈧ 購買短期融資券有風險嗎
一、短期融資券的風險:
1、信用風險。由於公司治理結構不規范,違規成本低,與企業財務狀況緊密相連的風險提示處於空白狀態。
2、滾動發行機制隱含「短債長用」的投資風險。按現行規定,人民銀行對企業發行融資券實行余額管理,監管部門只需控制融資券待償余額不超過企業凈資產的40%即可。
3、短期融資券風險可能向銀行轉移。這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隱性擔保的潛在風險;二是銀行自銷、自買短期融資券,容易產生泡沫,造成短期融資券異常「火爆」的假象;三是銀行競相承銷短期融資券,互相挖客戶,容易產生道德風險和違規風險。
4、信用評級不成熟,道德風險加大。
二、短期融資券是指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依照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並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短期融資券是由企業發行的無擔保短期本票。在中國,短期融資券是指企業依照《銀行間債券市場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管理辦法》的條件和程序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和交易並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是企業籌措短期(1年以內)資金的直接融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