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取得交易性金融資產,「已經到期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或者「已宣告但是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計入哪個科目
這個是要看債券的付息方式是怎麼的,如果是一次還本付息,那就是計入交易性金融資產——應收利息這個科目,如果是分期付息,一次還本,那就是計入應收利息這個科目。
交易性金融資產( trading securities)是指企業打算通過積極管理和交易以獲取利潤的債權證券和權益證券。企業通常會頻繁買賣這類證券以期在短期價格變化中獲取利潤。
條件:
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金融資產應當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
1、取得金融資產的目的主要是為了近期內出售或回購或贖回。
2、屬於進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認金融工具組合的一部分,具有客觀證據表明企業近期採用短期獲利方式對該組合進行管理。
3、屬於金融衍生工具。但被企業指定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屬於財務擔保合同的衍生工具、與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且其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工具投資掛鉤並須通過交付該權益工具結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2. 交易性金融資產在持有期間所獲得的利息應計入什麼
1、交易性金融資產持有期間的利息收入,應確認為投資收益計入「應收利息/股利」科目。
2、企業持有交易性金融資產期間,取得的現金股利直接計入投資收益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