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信託是屬於私募基金嗎
一、信託和私募的定義
信託就是信用委託,信託業務是一種以信用為基礎的法律行為,一般涉及到三方面當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託人,受信於人的受託人,以及受益於人的受益人。
私募又稱為私募基金,是指通過非公開方式面向少數投資者募集資金而設立的基金,其銷售和贖回都是基金管理人通過私下與投資者協商進行的。對沖基金一般是按照私募基金的方式運作的。
二、兩者的特點及分類
信託公司產品:信託產品是指由信託公司發行的,收益率跟投資期限都固定的產品,跟銀行存款、國債等類似,屬於固定收益類產品中的一種。信託公司主管部門是中國銀監會,屬於非銀行金融機構。
信託產品特點:收益穩定,投資期限1-3年,投資門檻高(100萬起),發行規模大,常見起步都在1億以上。目前國內信託產品的規模:11萬億。
購買的方式及原理:因為信託產品的高門檻,導致我們很多小老百姓根本沒有機會接觸,今天我們用眾籌的模式,大家合夥籌錢去購買一份份的信託產品,就跟網上合夥購買彩票的原理一樣,讓每一個人都有機會去購買到過去只有那些「高富帥」才能夠買到的產品,讓我們也變成高富帥。
三、信託產品與私募產品的區別
信託產品與私募產品在過去有著非常明顯的區分界限,但隨著有限合夥私募的興起,越來越多的人將信託產品與私募產品混淆。所以分享有關信託和私募的區別在哪以及一些有效的區別方法。
最明顯的區別——產品管理人
信託產品的管理人是信託公司,私募產品的管理人是私募投資公司,這是兩類產品最本質的區別。當然私募產品有的時候會以很多形式出現,比如過去大家耳熟能詳的陽光私募這類產品,由於通過信託平台募集,所以有些產品的名稱中會帶有信託字樣,但它的管理人是私募投資公司。另外就是一些有限合夥私募,它們可能會以券商資管產品或是單一資金信託的形式出現,但券商和信託公司在這里也只起到通道作用,產品的管理人還是私募投資公司。
所以不管私募產品以何種名稱何種形式出現,只要找到管理人那一欄,看看到底是信託公司還是私募投資公司投資者,就很容易區分出二者。
最容易混淆之處——產品投資方向
集合信託產品基本都是投資實體經濟項目,這一設計特點多年未變,但近幾年市場中也涌現出一批以有限合夥形式投資實體經濟項目的。私募產品從產品投資方向層面來看,很容易將它們和信託產品混淆,但這類私募產品與信託產品也有較為明顯的區別。
『貳』 信託是有分私募和公募的嗎還是說信託就是屬於私募
信託就是屬於私募
很多人對信託是私募還是公募有誤解,認為信託也可以是公募,而理由內就是許容多型腿股東是國有企業,信託可以做廣告可以與銀行合作,所以就認為是公募。
雖然信託產品有公募的一些特性,但其還是屬於私募產品,因為信託面對的是小額的投資人,所以很顯然信託是私募產品。
『叄』 信託是有分私募和公募的嗎還是說信託就是屬
信託跟公募和私募是不同的產品類型。
信託。即受人之託,代人管理財物。是指委託人對受託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照委託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其它特定目的進行管理或處分的行為。
公募。又稱公開發行,是指發行人通過中介機構向不特定的社會公眾廣泛地發售證券,通過公開營銷等方式向沒有特定限制的對象募集資金的業務模式。為適應更廣大投資者的需求,公募沒有合同份數和起點金額的限制。因為涉及眾多中小投資人的利益,監管當局對公募資金的使用方向、信息披露內容、風險防範要求都非常高。而私募是面向少量的、特定的投資者募集資金的方式。參加人一般應具有一定的經濟實力、風險識別和風險承擔能力。
私募。亦稱直募指的是私下或直接向特定群體募集資金的方式。與之相對應的是公募。 他們的共同點都是金融融資手段。公募和私募是證券發行的兩種形式。證券說通俗點就是股票。基金在上面就解釋得還能清楚了。信託的話,信託基金也可涵蓋在基金里。其實信託講通俗一點就是,企業在銀行貸不出款,只有找信託公司貸款,貸款利息比銀行高。信託公司的資金就是很多人的資金放在信託公司里,等到信託公司有收益時,進行分紅。 也可以是某人生前和信託公司簽訂協議,幫助其分配他的個人財產。假設A有1000萬遺產。他覺得自己的兒子不會理財,擔心如果一次性留給兒子1000萬,很快就會花光,那他就可以跟信託公司簽訂協議,讓A的兒子他以後每年可支取10萬作為日常開銷。
『肆』 請問什麼是信託,私募是信託的一種么
信託簡單來說就是一種理財產品,是信託公司發行的理財產品,一定的期限,一定的收益率。
關於你說的私募,其實是理財的性質,和公募相對,其實你說反了,應該是信託是私募的一種,私募還包括諸如基金等
『伍』 信託是什麼 私募
信託是一種理財方式,私募則是其一種形式。
信託,簡而言之,是指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託給受託人進行管理或處置,以實現特定目的的行為。在信託關系中,委託人將資金或其他資產轉移給受託人,受託人則按照事先約定的方式和目的進行管理和運用,最終產生收益後按照合同規定分配給受益人。信託可以在多個領域應用,包括但不限於金融投資、財產繼承等領域。
私募是信託在資產管理中的一種重要形式。私募信託,主要是面向少數特定投資者進行資金募集的信託產品。相較於公募產品,私募信託在投資策略、風險承擔、信息披露等方面擁有更大的靈活性。私募信託通常針對高凈值人群或機構投資者,其投資門檻較高,但也可能獲得更高的投資收益。私募信託的資金可以投資於股票、債券、期貨、房地產等多個領域,甚至包括一些非公開市場資產。
信託和私募的核心都在於資產管理和委託關系的建立。信託提供了一個框架,使得資產的管理者可以按照委託人的意願來管理和運用資產。私募則是這一框架下的具體實踐,主要面向特定投資者募集資金進行投資活動。由於私募的特性,其投資策略更為靈活,但同時也存在一定的投資風險。投資者在選擇信託或私募產品時,應充分了解其特性及風險,做出明智的投資決策。
總的來說,信託和私募都是金融市場上重要的工具和手段,對於投資者而言,了解它們的特性和風險,根據自己的需求和風險承受能力做出投資決策至關重要。
『陸』 信託是有分私募和公募的還是說信託就是屬於私募
信託就是屬於私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
第六條
設立信託,必須有合法的信託目的。
第七條
設立信託,必須有確定的信託財產,並且該信託財產必須是委託人合法所有的財產。
本法所稱財產包括合法的財產權利。
第八條
設立信託,應當採取書面形式。
書面形式包括信託合同、遺囑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書面文件等。
採取信託合同形式設立信託的,信託合同簽訂時,信託成立。採取其他書面形式設立信託的,受託人承諾信託時,信託成立。
第九條
設立信託,其書面文件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信託目的;
(二)委託人、受託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
(三)受益人或者受益人范圍;
(四)信託財產的范圍、種類及狀況;
(五)受益人取得信託利益的形式、方法。
除前款所列事項外,可以載明信託期限、信託財產的管理方法、受託人的報酬、新受託人的選任方式、信託終止事由等事項。
第十條
設立信託,對於信託財產,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登記手續的,應當依法辦理信託登記。
未依照前款規定辦理信託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手續;不補辦的,該信託不產生效力。
第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信託無效:
(一)信託目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二)信託財產不能確定;
(三)委託人以非法財產或者本法規定不得設立信託的財產設立信託;
(四)專以訴訟或者討債為目的設立信託;
(五)受益人或者受益人范圍不能確定;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條
委託人設立信託損害其債權人利益的,債權人有權申請人民法院撤銷該信託。
人民法院依照前款規定撤銷信託的,不影響善意受益人已經取得的信託利益。
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申請權,自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不行使的,歸於消滅。
第十三條
設立遺囑信託,應當遵守繼承法關於遺囑的規定。
遺囑指定的人拒絕或者無能力擔任受託人的,由受益人另行選任受託人;受益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依法由其監護人代行選任。遺囑對選任受託人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6)信託屬於公募還是私募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
第五十條
委託人是唯一受益人的,委託人或者其繼承人可以解除信託。信託文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五十一條
設立信託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託人可以變更受益人或者處分受益人的信託受益權:
(一)受益人對委託人有重大侵權行為;
(二)受益人對其他共同受益人有重大侵權行為;
(三)經受益人同意;
(四)信託文件規定的其他情形。
有前款第(一)項、第(三)項、第(四)項所列情形之一的,委託人可以解除信託。
第五十二條
信託不因委託人或者受託人的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或者被宣告破產而終止,也不因受託人的辭任而終止。但本法或者信託文件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五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信託終止:
(一)信託文件規定的終止事由發生;
(二)信託的存續違反信託目的;
(三)信託目的已經實現或者不能實現;
(四)信託當事人協商同意;
(五)信託被撤銷;
(六)信託被解除。
第五十四條
信託終止的,信託財產歸屬於信託文件規定的人;信託文件未規定的,按下列順序確定歸屬:
(一)受益人或者其繼承人;
(二)委託人或者其繼承人。
第五十五條 依照前條規定,信託財產的歸屬確定後,在該信託財產轉移給權利歸屬人的過程中,信託視為存續,權利歸屬人視為受益人。
第五十六條
信託終止後,人民法院依據本法第十七條的規定對原信託財產進行強制執行的,以權利歸屬人為被執行人。
第五十七條
信託終止後,受託人依照本法規定行使請求給付報酬、從信託財產中獲得補償的權利時,可以留置信託財產或者對信託財產的權利歸屬人提出請求。
第五十八條
信託終止的,受託人應當作出處理信託事務的清算報告。受益人或者信託財產的權利歸屬人對清算報告無異議的,受託人就清算報告所列事項解除責任。但受託人有不正當行為的除外。
『柒』 信託公司的信託產品屬於公募還是私募
信託屬於私募性質的,不允許公開宣傳
『捌』 為什麼信託是私募
信託是私募的原因
1. 信託是非公開發行的金融工具。
信託的本質是一種財產管理方式,它主要通過合同或契約來建立。信託產品不公開宣傳,只在特定的投資者群體中進行銷售,因此具有私募的性質。
詳細解釋
信託的非公開性
信託產品不面向廣大公眾發行,而是針對特定的投資者群體,如高凈值個人、企業、機構等。這種非公開的銷售方式使得信託具有私募的特點。
信託的定製化特點
信託產品可以根據投資者的需求和風險偏好進行定製,這使得信託產品更加符合特定投資者的投資需求。這種定製化特點也是私募市場的一個顯著特徵。
信託的私密性和靈活性
相較於公開市場的產品,信託具有更高的私密性和靈活性。信託產品的設計和運作可以在相對較小的范圍內進行,這有助於保護投資者的隱私,並使得信託能夠在投資策略、風險控制等方面更加靈活。這種靈活性使得信託能夠更好地適應不同的市場環境和投資需求。
綜上所述,由於信託的非公開性、定製化特點以及私密性和靈活性,它被視為一種私募金融工具。信託的這種特性也使得它在一些特定的投資領域,如房地產、基礎設施建設等,具有獨特的優勢。